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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作者:jtxsmsh888 | 发布时间:2021-01-07 01:05:20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2019年沧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基本思路: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讲话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安全发展理念,坚持把防控重大安全风险、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重中之重,以“九个进一步”工作要求为抓手,继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监管体系和法治体系,不断提高安全管理能力,提高安全生产精细化、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新中国成立 70 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为建设富强美丽和谐沧县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总体目标:全面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强化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全行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推动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扎实见效,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领域重大风险,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稳中求降,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杜绝较大事故。

着力抓好以下九项重点工作: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紧紧抓住安全生产责任制这一安全生产工作的灵魂,全面落

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县、乡、村属地管理责任,持续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1.落实 党委政府领导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推动《沧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落实,制定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将安全生产纳入各级党委会议及其成员职责清单; 研究制定加强安全监管的相关文件,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推动; 研究建立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电子档案; 落实安全生产“卡单函令”、定期分析研判等制度,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履行。

(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2.落实安委办综合监管责任。强化安委办统筹抓总作用,提高综合监管、协调能力和执行能力,形成安全生产工作“齐抓共管”大安全格局; 强化督导检查,在主要时间节点、重大活动期间及时向县领导下发安全生产提示卡,并联合相关部门成立综合督导组、暗访暗查组,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进展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季度例会、联络员会议等,分析安全生产形势,通报季度、半年、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

(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3.落实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全面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推动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根据全县机构改革部门职责变更,对《沧县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进行调整; 将各部门照单履职情况纳入督导检查、巡查考核内容,持续督促相关部门完善目标责任制,健全监管机构,压实监管责任。

(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4.落实 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河北省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督促指导企业建立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控制工作机制,全面辨识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生产经营环境、从业人员的作业行为、管理制度落实等情况;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所有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安全生产“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 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生产经营者依法实施相应的职业禁入,对事故发生负有重大责任的社会服务机构和人员依法实施相应行业禁入。

(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分工负责)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应急救援体系 1.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条例》。明确应急工作体制,进一步强化县政府统一领导、行业监管部门分工负责、综合监管部门指导协调的应急工作体制; 扎实做好应急救援工作,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保障,强化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应急值班值守制度; 规范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按照 16 项应急救援措施,建立事故现场指挥部和总指挥制度。统筹优化应急能力,构建统一指挥、责权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 组织修订全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相关监管部门、生产经营单位编制修订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逐步形成相互衔接、完整配套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 整合全县应急救援力量,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配备; 组织开展企业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定期开展应急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从业单位人员的安全意识

和应急处置能力。

(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2.进一步完善事故调查制度。进一步加强事故调查的技术原因和管理原因的具体分析,强化事故查处的时效性、严肃性和公正性; 对性质恶劣的事故提级调查; 严格落实督查督办制度,加强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的落实,对事故督办、结案期限、行政处罚、党政纪刑责、整改措施和落实情况等逐一登记建档; 加大举报奖励力度,强化“12350”举报核查工作,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违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与协查机制; 加大对迟报、瞒报、谎报事故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3.严 格。

信息发布和报告制度。落实 24 小时值班和节假日领导带班制度,明确信息报告主体责任,提升信息报告的时效性和准确性,确保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紧急突发事件,及时、准确地发布突发事件信息; 加强对信息发布、新闻报道工作的组织协调,畅通信息发布

渠道,实现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及时开展舆情分析,加强舆论引导,最大程度地避免、缩小和消除因突发事件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

(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4.健全 安全生产考核机制。持续推进安全生产考核工作,以减少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导向,坚持综合考核与专项考核、年终考核与日常考核、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利用“互联网+安全生产”信息平台,提高日常考核的客观性、便捷性、实效性; 9 月底前出台《沧县 2019 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进一步强化对乡镇党委政府、部门的履职检查考核,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推动各级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做好迎接省、市安全生产巡查准备工作。

(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三、不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的风险防控 以“七保一减”为抓手,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关键时期和重要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全力做好暑期、汛期等重点时段和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澳门回归20周年等重大活动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确保重要敏感时期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

定;切实抓好企业复产复工、外委施工、停限产期间的安全管理。

1.非煤矿山。部署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严防中毒窒息、火灾、爆炸、井喷失控等四类典型事故,巩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局面; 持续深化安全生产“双控”体系建设和运行,提高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按照分级分类监管要求对重点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深入开展非煤矿山“打非治违”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打击石油天然气开采、石油天然气服务等行业企业非法违法生产行为,严防石油天然气井喷失控和硫化氢中毒等典型事故。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2.危险化学品。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全面完成综合治理任务,做好考核迎检工作; 部署开展化工行业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三年攻坚行动; 4月底前出台化工行业安全管理办法,明确“四个一律”、“四个一批”和“四个必须”,提高准入门槛、夯实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监管、严格执法监察、规范教育培训、完善应急管理、严肃责任追究,切实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基层基础工作,全面提升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全力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法定安全生产职责,落实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 强化对重点企业的监察力度,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处罚,严厉打击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行为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行为; 对化工建设项目涉及工艺技术属于国内首次使用的,必须开展安全可靠性论证。对精细化工建设项目组织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对化工企业安全许可延期前的现状安全评估实施政府采购,安全监管部门对安全评估服务工作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督; 持续开展自动化控制系统和安全仪表系统功能符合性审查; 加强试生产、开停车、检维修、竣工验收、动火作业等事故易发高发环节安全监管;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

(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沧县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分工负责)3.烟花爆竹。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严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和零售点“三严禁”等违规行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突出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和储存行为。加大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规经营行为。

(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供销社、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分工负责)4 4..涉氨制冷。对全县各类合法涉氨制冷企业冷媒系统实施升级改造,将液氨恒温制冷全面升级改造成新冷媒制冷,取缔关闭无证无照和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以及拒不改造的涉氨企业,彻底解决使用液氨制冷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消防大队等部门分工负责)5.机械 等工贸行业。着力提升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控”机制建设质量,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组织开展标准化企业运行质量专项督导检查,细化检查标准、程序、方法和步骤,引导企业开展标准化建设与运行质量自评估; 持续开展对重点工商贸企业的执法检查和暗查暗访。

(县应急管理局、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等部门分工负责)6.消防安全。加强消防安全管控,强化基层公安派出所消

防安全职责,夯实消防安全基层基础; 部署开展消防安全三年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和冬春火灾防控,深入推进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电气火灾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督促社会单位开展自查自纠; 紧盯人员密集场所、城中村、“三合一”“多合一”、农村“九小”场所、群租房、老旧住宅和文物古建筑等火灾高危单位,加强集中整治和常态监管,保持排查整治高压态势。

(县应急管理局、消防大队、县公安局等部门分工负责)7 7..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严把安全许可、安全容量、安全检查、秩序维护“四道关”,严防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确保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 督促各类教育、医疗、车站、文化娱乐场所、文博单位、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站、大型城市综合体、大型商场超市及商贸服务业等人员聚集场所加强日常安全管理,持续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县公安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委、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8.交通运输。部署开展交通运输安全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桥梁隧道、急弯陡坡、大长下坡等安全隐患治理,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 加大危货运输企业、车辆管理,严厉查处未取得运输许可的车辆和不具备从业资格的人员非法承运危化品的违法行为; 紧盯“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运输企业,督促其加强内部管理,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风险隐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对交通违法多、交通事故多、交通安全隐患大的道路运输企业落实联合惩戒措施,实现“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运输车辆伤亡事故明显下降。

(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等部门分工负责)9.建筑施工。建立月通报、季调度制度,推动建筑施工三年专项整治行动有序开展,持续加大对深基坑、高支模、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用火用电等重点部位的排查,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台账,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开展“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专项行动”,全面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分工负责)10.燃气安全。部署开展燃气安全三年专项整治行动,严格

落实燃气行业准入退出制度,推动燃气老旧管网改造,督促燃气企业加强燃气管线、气化站、调压站(箱)、压力表等设施隐患排查整治,保障设施运行安全; 完善燃气入户安检制度,组织燃气企业就管网设施运行状况、户内燃具寿命、用户年龄结构等情况逐户建立档案,有针对性地开展入户安检; 对农村气代煤强制安装自闭阀或报警器及与其联锁的自动切断阀、使用不锈钢波纹管或铠装管、使用带熄火保护装置灶具; 加强燃气管道巡护,确保燃气管道安全。严厉打击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的非法气站和网点,以及地下密闭空间使用液化气、翻新钢瓶等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餐饮行业燃气使用安全管理;强化安全培训宣传。

(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等部门分工负责)11.特种设备。继续开展深化特种设备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重点抓好危险化学品企业特种设备、公共场所电梯等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整治,消除监管盲区; 推进特种设备“双随机”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严查“三无”电梯等特种设备非法违法行为,始终保持特种设备“打非治违”高压态势。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12.油气管道保护。督促油气管道企业认真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主体责任,持续排查整改安全隐患; 严厉打击危害管道安全的乱建乱挖乱钻等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进一步完善管道保护和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加强油气输送管道专项规划与城乡规划的协调衔接。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有关部门负责)13..旅游。部署开展旅游安全三年专项整治行动,指导旅游景区建立客流预报预警制度,制定流量控制方案,对景区重点区域流量实行分级监控管理; 严格规范水上旅游项目,依法取缔河渠等非法旅游活动,严厉打击和取缔非法旅游行为; 在旅游景区水库、河流、冰层等可能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立显著的安全警示标识; 严格落实出境游组团社行前安全教育制度,指导出境游组团社完善境外涉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做好灾害性天气旅游安全风险防控工作。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14.校园安全。推动全县教育系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修订完善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形成市、县、校三位一体的学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控制工作体系; 以校车安全、校园食品安全、高校实验室安全、校内用电用气安全、消防安全、校园门卫安全监管和各类活动安全管理为重点,组织开展风险隐患治理; 在中小学开设安全教育课程,探索防校园拥挤踩踏措施,完善暴雨、大风、暴雪、酷热等重大灾害性天气停课制度,推动中小学校、幼儿园建立气象灾害风险防控机制。

(县教育局负责)15.农机渔业。组织开展以防寒潮大风、防碰撞、防火灾等为重点的渔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探索建立渔业安全综合监管体系,健全渔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强化农机安全宣传,积极推进送教下乡、送检下乡,加大安全检查督导工作力度,减少农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16.外委施工。全面摸排各类外委施工情况,着力解决发包单位资质审查把关不严、监督检查不认真、从业人员培训考核不严格、约束激励机制不落实,以及承包单位假借资质、拼凑队伍、非法违法转包分包承揽工程、作业现场安全措施不到位、施工方案编制和审批不规范、现场作业安全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杜绝以委代管现象,全面提升外委施工安全管理水平。

(县应急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17.公共安全领域。加强城镇供水、供热、供气和排水防涝、污水、污泥、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突出防范漏气、淹溺、爆炸和密闭空间中毒窒息事故。

(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18.其他行业领域。持续推进高危体育项目、粮食和物资储备、电力生产、电网运营、再生资源回收、放射性物品、废弃危化品处置,人工影响天气、施放气球、防雷等气象领域,以及其他各行业领域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农民工尘肺病防治工作的意见》要求,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粉尘职业危害专项治理行动。

(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四、全面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1 1..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按照“一个台账、四个清单”要求,对所有重大隐患全部拉条挂账,限期整改、逐一销号、动态清零; 组织开展暗查暗访和抽查检查,持续跟踪问效; 持续加大专家查隐患工作力度,落实专家查隐患足额保障资金,强化“选、聘、管、用、训”环节的管理,坚持“123+N”专家查隐患模式,提升专家查隐患工作质量。

(县应急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2.强化督导检查问责。坚持每月通报、调度制度,推动大排查大整治向纵深开展; 加大典型问题通报力度,及时曝光攻坚行动中的反面典型案例,切实解决攻坚行动中各项措施硬不起来、落不下去等突出问题;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地区和行业,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3.完善排查整治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回头看”,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固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成果,强

化领导包联责任制,确保每家企业都落实包联责任人; 将“六查六看”、台账清单管理和问题隐患公开曝光作为安全生产领域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的核心内容持续落实。

(县应急管理局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五、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宣教培训考核 1 1..全面 加大新闻宣传力度。持续加强社会公益宣传,广泛报道全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等重点工作; 改进安全生产新闻发布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新媒体和农村大喇叭,营造全民关心关注安全生产工作的舆论氛围; 常态化开展“打非治违”奖励举报宣传;定期组织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持续曝光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发挥震慑作用。启动全民安全文明素质提升工程,加大公众安全知识、应急知识普及。

(县应急管理局会同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2.扎实开展 重点宣教活动。制定活动方案,将国家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日、《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生

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学习、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等活动有机衔接,融合推进; 开展应急和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典型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推进安全生产志愿服务规范化建设,深化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发挥示范企业引领带动作用。

(县应急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3.积极做好舆情监测和应对工作。完善全县安全生产舆情监测系统,及时、准确、客观、统一发布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及处置工作有关信息,及时有效处置相关网络舆情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避免负面炒作; 加强各级新闻发言人、安全生产理论专家、安全生产通讯员、安全生产网评员、安全生产监督员队伍建设,切实提高舆情应对能力。

(县应急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4.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培训。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定》,以“培训教材系统化、师资队伍专业化、培训对象全员化、培训时间经常化、教育培训多样化、培训效果奖惩化”“六化”为目标,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抓好以特种作业人员和危化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为重点的“三

项岗位人员”培训考核工作,实现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全覆盖; 推进企业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和全员安全培训工作,确保100%持证上岗; 在A类危化企业沧州大化TDI有限责任公司建立职工培训中心,为职工提供八小时之外的安全技能学习培训; 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知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开办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和研修班,不断提高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水平。

(县应急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5.加强安全培训建设。大力推进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培训,年内组织培训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021 人,其他从业人员培训 10500 人。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六、稳步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 1 1..高效 完成安全生产改革阶段性任务。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责任分工和时间进

度要求,抓好 2019 年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对 2018 年及以前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加强督促检查,查漏补缺,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实到位,做到出台一项、落实一项、见效一项。

(县应急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2 2..创新安全生 产社会化服务模式。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对化工企业安全许可延期前的现状进行安全评估,监管部门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督安全评估服务,形成“中介机构评估-部门跟踪监督-结果专家确认”的安全评估服务闭环管理模式; 委托具有安全生产技术和能力的安全服务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咨询、指导与服务,破解小微企业“无人管、不会管、管不好”的难题; 修订《安全生产专家管理办法》,调整充实专家队伍。

(县应急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3.加强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管理。加强对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的管理,在县从事安全生产服务的中介机构进行清理、登记,并加强中介资质与评价质量的监管,提升机构的技术服务能力和水平。首次在县提供服务的,要进行百分百普查,经常在县开展中介服务的,要以不少于50%的比例进行抽查;

推动本辖区内从事安全生产技术服务的机构应用省在线监管备查系统; 依法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对安全评价工作进行事中事后全过程动态监管,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报告、租赁资质证书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要进行责任倒查,对情节严重的要纳入诚信体系“黑名单”监管,并给予顶格处罚,直至吊销资质。

(县应急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5.深化安全生产诚信管理体系建设。扩大企业诚信管理覆盖面,实现企业诚信分级管理,7 月底前,出台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红黑名单”管理制度,建立多部门沟通机制; 充分利用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信息平台,归集行政许可、行政执法、不良记录“黑名单”等信用信息,推进安全生产动态监管。

(县应急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6.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审批流程,对审批环节能减则减、能少则少; 推进安全生产许可事项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办结,切实提高审批效率和审批质量; 按照不小于50%的比例,对非许可化工项目“三同时”进

行抽查; 按照“双创双服”工作要求,做好包联企业帮扶工作,协调解决包联企业安全生产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县应急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7.深入推进安全生产责任险工作。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充分发挥保险机构的市场主体的作用,构建良性竞争、监管有力、预防有效的安全生产责任险工作格局; 每季度对各乡(镇)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进行调度,推动保险机构协助企业做好风险评估和风险隐患排查,切实发挥安责险预防事故的社会管理功能。

(县应急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七、加大执法监察和责任追究力度 1 1..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突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涉氨制冷、机械等重点行业企业,紧盯试生产、开停车、安全管理重要人员变动等重点环节,实施全方位、高频次的执法监察; 持续开展落实“省政府2号令”专项执法行动,对未有效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企业加大执法

频次和处罚力度,发现问题依法从严处罚,情节严重的纳入“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诫; 加强对企业法人和实际控制人落实《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及“省政府2号令”情况的执法检查; 探索多部门联合执法和市县两级协同执法、异地交叉执法、观摩执法、差异化执法等方式,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常态化; 建国70周年等重点敏感时期,组织开展专项执法; 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深化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健全执法全过程文字、音像资料,完善执法链条,切实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分工负责)2.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推动县、乡政府落实“打非治违”主体责任,每季度对落实情况进行一次督导检查,并将结果在全县通报; 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的“打非”工作,组织权威专家、业务骨干、执法力量,开展全方位、立体化、无缝隙的排查与执法,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严打重罚非法违法行为,净化安全生产环境。

严格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动员全社会“打非治违”。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分工负责)3.强化责任追究。对未按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不能及时治理、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领导干部,严格按照《沧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等规定,依规依纪依法落实追责问责;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和《沧州市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制度》,强化对发生事故或工作不力乡镇(单位)的警示诫勉,推动责任措施落实、督促问题隐患整改; 研究探索安全监管人员依法履职免责制度,完善符合安全生产规律的科学问责机制,做到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

(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八、持续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1 1..强力推动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控制体系落实。坚决落实《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各项要求,坚持关口前移、源头管控,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 分行业打造县级样板企业,组织观摩交流和各行业领域风

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手册专题培训; 督促企业按照标准规范,全方位、全过程辨识和排查人、机、物、环等方面存在的风险开展全面辨识。对生产经营单位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开展执法检查和督查督办。

(县应急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2.深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建设运行。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和全部危化企业实现标准化达标。创建 1 家化工行业二级标准化企业,3 家工贸行业三升二标准化企业;创建 1 家化工和 26家工贸行业三级标准化企业。

启动标准化运行提升工程,按照“一级抓巩固、二级抓提升、三级抓整改、未达标抓创建”的要求,对 10 家工贸行业二级标准化达标企业和 11 家(化工 3 家、工贸 8 家)三级标准化达标企业进行延期换证评审,完成 600 家小微企业标准化创建任务; 加强标准化评审和日常运行监督管理,加大抽查核查力度,对评审不严格甚至弄虚作假的标准化评审单位取消评审资格,对运行不到位、条件不达标的企业,撤销等级并进行公告。

(县应急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3 3..强化安全生产科技支撑。推进应急指挥平台建设,着眼运行监测、安全管理、应急指挥、决策支持四大功能,建设“技

术先进、功能齐全,上下贯通、左右衔接,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互有侧重、互为支撑,以平为主、平战结合”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并实现与消防、地震、救灾减灾、防汛抗旱等系统对接和信息共享; 推进“互联网+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建设,3月底前对接市级安全生产网格化系统和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系统;持续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信息系统;6月底前对接市级重大危险源动态风险监测系统(一期)实现对所有重大危险源视频及重要参数异常报警情况的在线监测;(县应急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九、加强应急管理队伍建设 1.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扛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政治责任,把安全生产要求落实到每个领域、每个岗位、每个工作环节; 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排查整治,坚持防化并举、预防为先,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最大程度消除各种安全生产风险,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县应急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加强纪律和规

矩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政“微提醒”,增强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行动自觉; 充分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全面落实各级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筑牢反腐倡廉堤坝。

(县应急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3.加强监管监察队伍建设。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安全监管人员考取注册安全工程师; 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干部教育培训制度,认真开展岗位练兵、网络学习、集中轮训、交流学习等活动,组织应急管理干部培训,安全生产监察执法资格培训,搞好乡镇委托执法培训; 加强先进典型培养和宣传,着力打造一支“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的应急管理干部队伍,为做好新时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可靠的人才支撑。

(县应急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城管局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要点

本文标题: 沧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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