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号关于2015年12月进行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请示
渝轻职院〔2015〕6 号 签发人:贾云 重庆轻工职业学院 关于 2015 年 12 月进行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 请示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鉴于我院办学时间短,办学实践经验不足,学院发展正处于二期工程建设阶段,担心大规模的校园建设会给学校管理和运行带来较大压力,影响评估工作。因此,向市教委提交了“ 重庆轻工职业学院关于延期评估的请示”。
近期,市教委高教处、评估院领导和专家到我院调研,座谈会上通过教委领导和评估专家的积极引导,真诚、坦率地分析,-2-打消了我们原有的担心和顾虑。使我们认识到应科学统筹发展与评估的关系,着眼以评估促发展的思路,努力克服校园二期工程建设对评估工作带来的影响,更多考虑服从大局,抢占先机,早评估早受益,通过评估,实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目标。
经过学院董事会及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认真分析、论证后决定:撤销之前我院呈送教委的《重庆轻工职业学院关于延期评估的请示》(渝轻职院〔2015〕1 号文件),同意教委安排我院今年进行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意见,并正式提出轻工职院 2015 年 12 月接受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请示,恳请重庆市教委批准。我们将以更加努力的精神,积极推进学院各个方面的建设,以评估为动力,实现办人民满意教育的目标。
妥否,请批示。
重庆轻工职业学院 2015 年 4 月 24 日(联系人:孙凌 联系电话:***)重庆轻工职业学院办公室 2015 年 4 月 24 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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