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及设备操作规定
电工及 设备操作规 定 1 电工操作规程 电工对本厂的任何电气设备进行操作均需要遵守本规则。
1.1 电工必需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必须是至少 2 人才能对变配电设备实施相关操作。
1.2 操作开关的通断,不得通过电话、纸条、让别人代为操作等行为;操作完毕要加挂“严禁合闸”或“严禁分闸”或其他相关的警示标志。
1.3 对双电源转换系统的操作,在没有确定其中一个回路断开时,严禁接通另外一回路的开关。
1.4 对故障设备进行带电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做好防护措施,并设置监护人。
1.5 对计算机工控系统,未经过相关负责人的授权,严禁格式化操作,不得更改,增加,删除任何软件和程序。
1.6 对 PLC 系统,未经过相关负责人的授权,严禁复位操作,不得更改、增加、删除任何程序。
1.7 发生重大事故时,应根据事故种类及相关应急预案,及时合闸送电或分闸切断电源。
2 设备检查维修管理规程 2.1 生产机器设备要定期进行检查,保养及维护。
2.2 每次车间进行定期维护及保养时,先由各班班长及生产主管将车间设备需要检修的项目、计划表列出来,报生产部门经理审批,再报技术保障部经理处汇总。经整理,修改后定下次检修计划,上报工厂总经理审核批准,下发至有关车间进行设备的检修工作。
2.3 车间各班组按包机承包的项目内容进行设备的检修工作,大型设备或需机修辅助的项目由机修负责。
2.4 各班组在进行检修工作过程中要先开《维修工作票》,列具维修的具体工作内容和职责,维修结束后由机电主管会同生产主管对维修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要在《维修工作票》上签名。
2.5 设备维修结束在正式开机生产前,要对所维修的设备空车运转,一般设备不少于 15 分钟,大型设备不少于 30 分钟。
2.6 车间检修工作完成后,由生产主管,机电主管将所有《维修工作票》收回,并将其整理,提交技术保障部经理处检查,最后存档。
2.7 大型设备的检修要在其主要的检修资料存档前,将其复印件上报工厂总经理审查。
2.8 车间设备出现故障时:小的故障,本班组可以自己处理的不用上报生产部,但必须要在《生产交接班记录本》上做好记录;大的故障,影响设备安全使用,可能造成停机的,要由当班班长报生产部,经生产部经理和技术保障部经理共同协商同意后,由车间负责进行设备停机处理的准备工作,技术保障部经理负责制订维修方案,交机电主管进行设备的维修。维修过程中,生产主管,机电主管必须参与,技术保障部经理要在现场监督,负责指挥维修工作。维修工作结束后,要对设备进行空车试运转。由机电主管开《维修工作票》,会同生产主管签字验收,并填好《车间设备故障报告单》,交技术保障部经理检查,存档。
2.9 设备的常规检修,维护及保养,考虑安全上的因素,一般不在夜间进行,特殊情况下设备必须要在夜间进行维修时,生产安全负责人一定要在现场进行安全监督,在确保安全的前题下,方可进行维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