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其他范文 > 其他范文

和谐教育科研中心章程

作者:ss9 | 发布时间:2021-01-04 18:51:27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和谐教育”教育科研中心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中心是为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认真贯彻落实新课程标准,推进“3161”和谐课堂教学与“321”和谐德育工程进一步实施,实现科研兴校的目标,真正使师生健康发展、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而组建。

第二条 本中心名称为:

“和谐教育”教育科研中心。

第三条 本中心是元宝山小学教职工及有关的教育科研专家和顾问自愿组成的群众性教育科研团体。

第四条 本中心宗旨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团结和组织有志于和谐教育研究的教育工作者;进行和谐教育的理论与实际问题的研究,将“3161 和谐课堂”与“321 和谐德育”研究成果进一步推广扩大,为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可持续发展,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早日实现中国梦为最终目标。

第五条 本中心制定和谐教育研究员工作职责,明确各类和谐教育研究员的责权利,让和谐教育研究员以个人或小组的形式承担项目,研究中心抓好项目管理。

第六条 研究中心以激发各类和谐教育研究员的研究积极性为宗旨,促进各类和谐教育研究员研究能力,带动全校教师参与课改,打造赤峰市优秀教育科研团队,成为赤峰市新课程改革的一面旗帜。

第七条 本中心采用各类和谐教育研究员晋升机制,提高研究中心的吸引力,积极改善和谐教育研究员的待遇,为和谐教育研究员的评

优、评模、晋级、晋档等创作条件,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的支持。把研究中心建设成人人羡慕、人人向往的教育科团体,使研究成员感觉到参与教育科研的实惠与魅力。

第八条 本中心承担研究项目申报,验收职责,建立健全和谐教育研究员档案,使研究中心工作进入常态化。一方面,对和谐教育研究员承担项目不断提升、优化,创品牌,上档次;另一方面加强对和谐教育研究员督查考评,如:采取闯堂听课、监督、考核、评估等方式,加强对研究成果的管理。

第九条 本中心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协调,扩大和谐教育科研成果的宣传及影响范围,把和谐教育科研成果推广出去,加强对外交流,推广经验成果,将研究成果转化为有偿服务,提高和谐教育研究员的成就感、荣誉感及待遇。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本中心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体和谐教育研究员大会。其职权有:

1.制定和修改章程; 2.选举和罢免主任、副主任、助理主任; 3.审议主任的教育科研计划、工作任务及工作总结; 第十一条 全体和谐教育研究员大会须有 2/3 以上的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全体和谐教育研究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二条 全体和谐教育研究员大会每每学期召开一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召开的,须由中心主任会决定。

第十三条 主任会是全体和谐教育研究员大会的执行机构,贯彻执行全体和谐教育研究员大会决议,对全体和谐教育研究员大会负责。

第十四条 主任会由主任、副主任、助理副主任组成。主任会的职权有:

1.向全体和谐教育研究员大会宣布工作计划、工作任务及工作总结; 2.任命教育科研中心主任、副主任、助理主任;对研究员进行考核、评级; 3.审议工作计划、工作任务、工作总结及工作任务的进展情况; 4.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主任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根据情况也可采取临时决定召开。

第十六条 本中心主任、副主任、助理主任须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2.在本校教育科研工作中具有指导能力; 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第十七条 本中心主任召集和主持主任会,并检查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代表本中心签署有关重要文件。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助理主任组织开展中心日常工作。

第十八条 本中心聘请和谐教育专家、和谐教育顾问若干人。

第三章 和谐教育研究员 第十九条 本中心的主任、副主任、助理主任、高级研究员、中级研究员、普通研究员统称为本中心和谐教育研究员。

第二十条 申请加入本中心的和谐教育研究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并遵守本中心的章程; 2.志愿加入本中心。

第二十一条 和谐教育研究员加入本中心程序:

1.和谐教育研究员加入本中心需填写并提交由中心统一制作的《教育科研中心和谐教育研究员登记表》; 2.经主任会讨论审核通过。

第二十二条 和谐教育研究员的权利有:

1.全体和谐教育研究员拥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全体和谐教育研究员可优先参加本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优先获得本中心的出版物和资料; 3.全体和谐教育研究员有对本中心的监督权和批评建议权; 4.全体和谐教育研究员加入自愿、退出自由。

5.普通研究员有向中心提出晋升为中级研究员的权利,有从事课堂教学改革及创新德育工作的权利。

6.中级研究员有向中心提出晋升为高级研究员的权利,有指导普通研究员、教师进行课堂教学改革及德育创新的权利。

7.高级研究员除享有普通研究员、中级研究员的权利外,还享有经中心主任批准对外提供有偿服务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全体和谐教育研究员义务有:

1.遵守本中心章程,执行本中心决议,维护本中心合法权益; 2.完成本中心交付的教育科研工作任务;

第二十四条 本中心对全体和谐教育研究员实施动态管理,应及时动员吸收具有奉献精神、工作积极性高、责任感强、业务能力过硬的教师加入进来,优化研究队伍。形成高级研究员、中级研究员、普通研究员三级研究队伍。本中心每学期对和谐教育研究员考核一次,每年进行一次晋升考核。全体和谐教育研究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行为,经主任会决定,予以除名。

第四章 业务范围 第二十五条 本中心业务有:

1.对“3161 和谐课堂教学”和“321 和谐德育”进行实验研究。

2.利用 “3161 和谐课堂教学”和“321 和谐德育”研究成果指导、引领课堂教学改革和德育工作创新。

3.举办和谐教育的理论培训,开展校内外有关和谐教育的教育教学的交流活动。

4.组织、推广和谐教育科研成果,有偿进行教育教学示范或培训及咨询服务。

5.组织申报科研课题成果验收。

6.努力提高我校教师的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第 五 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经全体和谐教育研究员大会表决通过。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中心的主任会。

第二十七条 教育科研成果属于和谐教育科研中心所有。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元宝山小学和谐德育教育科研中心成立之日起生效。

中心学校章程

科研中心副主任岗位职责

教育科研方法

教育科研制度

教育科研岗位职责

本文标题: 和谐教育科研中心章程
链接地址:https://www.dawendou.com/fanwen/qitafanwen/357516.html

版权声明:
1.大文斗范文网的资料来自互联网以及用户的投稿,用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免费阅览。
2.《和谐教育科研中心章程》一文的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转载或引用时请保留版权信息。
3.如果本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将会及时删除。

重点推荐栏目

关于大文斗范文网 | 在线投稿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帮助 | 投诉与建议 | 人才招聘 | 网站大事记
Copyright © 2004-2025 dawendou.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大文斗范文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