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答辩流程
第十 五 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 1、毕业论文(设计)完成后必须进行答辩。答辩的论文(设计)必须在答辩前十天送交答辩小组。
2、各学院全面负责答辩工作,并根据情况成立若干答辩小组,具体负责论文答辩。
3、答辩过程中,首先由学生可用 10 分钟时间报告毕业论文(设计)的主要内容:本课题的研究目的、意义和研究方法,所采用的主要原始资料或实验设备,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内容及创新点。接着由答辩小组教师提问,然后学生作答,提问和答辩不少于 15 分钟。
第十六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 1.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既要看学生基本理论,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又要看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并重视学生答辩时的表达能力和其它相关情况。
2.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由答辩小组参考指导教师的意见,按优秀(90-100 分)、良好(80-89 分)、中等(70-79 分)、及格(60-69 分)和不及格(60 分以下)评定。各学院优秀论文(设计)的比例应控制在答辩总人数的 10%左右。
3.凡有抄袭、剽窃现象者,论文(设计)成绩一律以零分计算;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
第 十七 条 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推荐 各学院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结束后,从获得优秀成绩的毕业论文中推荐出 1-2 篇优秀论文(设计),由指导教师或其他专家写出评审意见,连同毕业论文(设计)文本一并送交教务处,结集出版。
第十 八 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存档
1、毕业论文(设计)及开题报告一式二份,一份留学院存档,一份学生自己保存。
2、《汉口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一式二份,一份留学院长期存档,一份送教务处加盖公章后装入学生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