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风自救措施
1、我矿压风施救系统管路,风源同为来自地面空气压 缩机房,供应井下供风进行施救,主管路巡视由机电队安排 专人进行,防止管路出现“跑气、漏气”现象发生,如有“跑 气、漏气”现象能现场处理的可现场处理;如不能处理,要 及时汇报,汇报情况要清楚(如地点、故障原因、故障现象、估计需要的人力和材料等)由调度室通知机电科及时处理。
巡检人员发现问题,可在现场做好标记,并注明检查人员姓 名及日期,出井后,作好记录。
2、为了保证井下压风及供水正常,满足井下灾变时的用气,满足井下工人用气需要,必须规范管理,明确责任,有机电矿长分管,由机电科长具体管理,有机电队负责安装、维护、保养。
3、主供气管路及各工作面分支管路实行“谁使用、谁管理,谁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井下所有供气管路必须保持 24 小时供气。
4、压风施救系统每月检查清理一次。
5、所有巷道内的供气管路每个 200 米设一个压风自救装置。
6、供应科要保证系统管网涉及管路、仪器仪表、等附属装置的质量合格和备用数量的充足。
7、任何人不得随意损坏管网、阀门及三通,一经发现严惩不待。
8、机电队作为全矿用风管路的主管部门,在机电矿长的直接领导下,按相关队、班的职责范围协调组织供水管路 的安装、协调、移交及拆除工作,负责对供风管路的维护情 况进行检查,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9、工作程序:各单位应坚持“下级服从上级,基层服从部门,局部
服从整体,辅助服务采掘”的工作原则,严格按工作程序协调生产供水、施救用水。
10、压风系统管路铺设要平直、牢固,岩巷段要采用金属托杆配合卡子固定,煤巷段采用钢丝绳吊挂压风救援设备保证齐全完好,阀门手柄方向一致,并与管路保证平衡。
11、主供气管路不经机电队批准,不得随意开关阀门和调整气压,各队、班需要安装供气管路或在主管路上接接头,要提前 3-5 天申请,由机电队安排进行安装。
12、供气管路必须天天巡查、定期检查每月不得少于三次;避难硐室供气管路末端作通气检查维护,检查时间控制在 30 分钟以内,检查内容包括:
检查管路有无杂物,有杂物应及时处理。
13、责任区域划分:地面供风系统管路由机电队一班负责设置与管理,各采掘工作面管路由各采掘队负责管理和维护。
14、压风施救系统实行挂牌管理,专人天天巡视,定期检查、维护。
15、供气点 2 米范围内,不得有杂物、材料、积水等。
16、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设备台长,检修维护记录,系统运行记录。
17、各级领导,各部门要经常检查督促,保证供气施救系统稳定运行、可靠运行、安全运行,确保矿工生命得到可靠的安全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