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培训管理规定
培训管理制度 为陶冶员工品德,提高其素质及工作效率,将举办各种培训,并指定参加员工,非有特殊原因,不得拒绝参加。员工的培训应由人事依培训计划统筹规划办理,相关部门应全力配合。
一.培训的分类 1.职前培训:
1)入职基本培训:新员工在入职初期一律参加由行政部组织的新进员工培训,负责进行公司简介、企业文化及人事管理规定、各相关岗位职责的说明。使员工能迅速适应工作环境,熟悉工作程序,发挥工作效能。
2)入职职能培训:用人部门主管接见新员工,并表示欢迎;用人部门主管带新员工到工作场地实际介绍本部门各种设施,岗位位置和工作人员;用人部门经理将新员工安排介绍给“帮带人员”;用人部门经理向帮带人员和新员工明确试用考核工作标准。
2.职能培训:对各岗位按相关的工作流程进行职能培训,由部门挑选人员进行内部讲师的工作,并在日常工作中进行考核,职能培训应有统一的培训资料,不因培训的讲师不同而造成培训的内容不同。员工应不断研究学习本职技能,避免相互抵触。
3.资格培训:建立升迁制度,对各级别的员工进行不同的资格培训,由部门主管进行内部讲师的工作,以便员工对日后工作的升迁有一定的认识,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4.通识培训:由公司不定期外聘讲师或由内部讲师,对员工进行一些不属于工作细划范围的通识培训。
二.培训计划的实施 行政部应依员工培训计划及培训需求定期规划办理培训课程,并依下列要求办理:
1.建立各种课程之内外部讲师群,其中内部讲师应接受必要的讲师训练。
2.必要时与讲师群共同规划各类标准课程项目及标准课程讲纲、讲义,以及课程考核题库,课程教授内容应符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之“标准、程序、作业方法…等”。
3.培训课程的设计应适当,培训内容应生动、充实,培训资料要有充分的准备。
4.各项培训应建立完整的考勤及考核制度。各项员工培训及其实施应详实记录于“员工培训记录卡”,受训成绩作为员工派职升迁重要参考依据。部门主管对于部属受训之表现应予重视、辅导及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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