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奖惩管理规定
生产车间品质奖罚规定 1、车间内严禁吸烟,违者每次罚款 50 元。造成危害者,追究其经济、行政及刑事责任。
2、严禁跨越或坐在任何机械部位,严禁随意拆除、挪动设备。
3、操作机器要切实做到人离关机,停止使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节约水、电、汽。下班或交班前,应检查确认本人的工作及其环境已作妥善处理;必须检查确认需要关闭的水、电、汽已关好,门窗已关好,其它安全措施已做好后方可离开。
4、不按正确之操作规程、操作设备而导致设备损坏,依损坏程度责任轻重处罚,酌情处以警告到大过之处罚;情节特别严重致设备损毁无法使用或修复者,处以 200 元之罚款。
5、车间各班组严格按照生产计划单,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班组须完成本组日常生产任务,但如人手不足可经车间主任协调从其他车间临时调配;调配人员必须服从该车间主管的安排调遣,日常生产任务以外的工作,也须服从生产经理和车间主任的安排调遣,安排调遣须调配得当,不宜造成工作量悬殊。
6、车间如遇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不符合规定,会产生质量事故的,有权拒绝生产,并报告公司生产部。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由相应车间负责。
7、质量事故奖罚条例 每出现一次质量事故投诉,将按照相关工序生产工人、生产车间主管、现场品控员等追究有关当事人和责任人的责任,视情节轻重,责成其赔偿损失,并给以相应行政处罚。
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工艺规程和标准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标准,在操作的同时作好记录。如有不合格产品进入下个工序按情节轻重进行处罚,车间主管负连带责任,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安全事故者将交公司处罚。
(1)造成生产不良,物料浪费的,根据实际损失情况,处罚相关责任人50-300 元。
(2)没按规定操作机台,造成机台损坏,部件损坏的是情节,处罚 50-200元。故意损坏机台,情节特别严重的,公司管理部开会处理。
(3)自检不严,没按标准工序或者工作规范生产,不良品流入下一工序,或者造成产品报废的,视具体情况,处 20-200 元罚款。
(4)生产中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上报,避免品质事故的员工,根据具体情况,奖励 20-200 元,计入年终考核,有特别重大贡献者,报公司管理部,协商最终奖励办法。
(5)生产中及时发现不良现象,或者其他问题的,如:生产安全隐患等,提出建设性改善意见的,酌情奖励 10-200 元。
8、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光洁。
其他奖励 1、生产员工对工厂管理、生产加工或者其他方面提出其他任何有助于降低营运成本的建议,工厂酌情奖励;该建议一经采纳并获得明显经济效益者,工厂将给以提出建议者一次性经济奖励。
2、举报、投诉他人不良行为或者任何给损害工厂利益、造成经济损失之行为,一经查实,给予举报人相应的直接经济奖励,并给予绝对保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