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寒亭区抗旱预案
潍坊市寒亭区抗旱预案 二 O 二 O 年六月
目 录 1 总则................................................................................................1 1.1 编制目的..............................................................................1 1.2 编制依据..............................................................................1 1.3 适用范围..............................................................................1 1.4 工作原则..............................................................................1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 2.1 区级组织指挥机构..............................................................2 2.2 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抗旱指挥机构...................8 3 监测预防........................................................................................8 3.1 旱情监测..............................................................................8 3.2 旱情信息报告与处置..........................................................8 3.3 干旱预防措施......................................................................9 4 抗旱预警......................................................................................10 4.1 抗旱预警............................................................................10 4.2 干旱预警发布及解除........................................................10 5 应急响应......................................................................................11 5.1 应急响应启动及接触........................................................11 5.2 Ⅳ级应急响应及响应行动................................................12 5.3 Ⅲ级应急响应及响应行动................................................13 5.4 Ⅱ级应急响应及响应行动................................................15
5.5 Ⅰ级应急响应及响应行动................................................17 6 后期处置......................................................................................19 6.1 灾后恢复............................................................................19 6.2 工作评价............................................................................19 7 保障措施......................................................................................20 7.1 资金保障............................................................................20 7.2 物资保障............................................................................20 7.3 抗旱应急水源准备............................................................20 7.4 应急队伍保障....................................................................20 7.5 技术保障............................................................................21 7.6 通信与信息保障................................................................21 7.7 其他保障............................................................................21 8 宣传培训与演练..........................................................................21 8.1 宣传培训............................................................................21 8.2 演练....................................................................................22 9 附则..............................................................................................22 9.1 名词术语定义....................................................................22 9.2 预案管理与更新................................................................23 9.3 奖励与责任追究................................................................23 9.4 预案解释............................................................................23 9.5 预案实施............................................................................23 10 附件............................................................................................24
-1-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预防和减轻干旱灾害,提高抗旱应急工作的科学性、主动性和时效性,提升抗旱减灾能力,保证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轻旱灾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抗旱预案编制导则》《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鲁政发〔2012〕5 号)《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鲁政发〔2012〕5 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14〕15 号)《山东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潍坊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寒亭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范围内干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1.4 工作原则 1.4.1 以人为本、依法抗旱。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规定,对旱灾预防、抗旱减灾、灾后恢复等方面提出基本要求,重点保障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1.4.2 预防为主、防抗结合。坚持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并重,健全抗旱减灾体系,防抗有机结合,提高抗旱减灾工作的科学性和主动性。
1.4.3 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区分轻重缓急,重点考虑易旱地区,兼顾其他地区,因地制宜制定抗旱减灾措施。
1.4.4 政府负责、协调一致。贯彻抗旱工作区、街道等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实施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1.4.5 科学全面、切实可行。结合抗旱管理实际需求,突出抗旱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合理确定不同干旱等级的抗旱保障对象和目标以及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强化应急保障能力,突出重点、全面部署。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区政府设立抗旱指挥机构,各街道(开发区)设立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抗旱工作。有关部门、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行业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行业、本单位抗旱工作。
2.1 区级组织指挥机构 寒亭区政府设立潍坊市寒亭区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负责组织领导全区的抗旱工作,其办事机构区防指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防办)设在区应急管理局。
2.1.1 区防指组成 总指挥:区政府区长; 常务副总指挥:分管应急管理工作、分管水利工作和分管综合行政执法的副区长、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区水利局局长、区综
-3-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负责人; 副总指挥:区人武部、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和改革局、寒亭气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有关负责同志; 秘书长:区应急局分管副局长。
指挥部成员: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分局、区水利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融媒体中心、区交警大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寒亭气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供电公司、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站潍坊北站、省调水工程运行维护中心寒亭管理站、峡山水库灌区寒亭管理所、区上实环境供水有限公司、寒亭街道、开元街道、固堤街道、高里街道、朱里街道、区生态旅游文化产业园发展办公室等单位负责同志。
2.1.2 区防指抗旱职责 区防指负责指挥、组织、监督、协调全区的抗旱工作,主要职责是贯彻实施有关抗旱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上级的命令,拟订全区抗旱制度、文件等,及时提出抗旱工作具体部署,组织指挥全区抗旱救灾工作,统一调度本地应急水源,督促检查各级落实抗旱责任制,组织开展抗旱技术指导,组织调配全区抗旱物资和队伍,协调解决抗旱减灾应急资金;负责抗旱预警发布、应急响应启动,重要抗旱信息对外发布工作;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4-2.1.3 区防指成员单位职责(1)总体职责 区防指各成员单位要坚持统一领导、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和区防指抗旱工作部署,协调指导行业内抗旱突发事件先期妥善处置,防止事态扩大,组织指导本部门、本行业做好抗旱工作。
区防指成员单位应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顾全大局,协调配合,切实维护团结统一、政令畅通,涉及多部门参与的工作,牵头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协办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全区抗旱工作。
(2)部门职责 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区抗旱重大事件的协调工作。
区应急局:承担区防办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旱灾应急救援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开展旱灾综合风险评估工作;组织协调旱灾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下达指令调拨救灾储备物资,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负责灾情统计上报工作,依法统一发布灾情;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区水利局:负责监督实施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管理,及时掌握雨情、水情信息;组织编制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
-5-织实施;加强取水计划管理;指导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农村供水;负责制定城乡安全供水预案,落实应急供水措施,及时掌握城乡公共供水用水信息,加强城乡供水工程设施的安全运行管理,根据干旱情况和全区总体限水方案制订并执行城乡公共供水限水措施,保障城乡供水;承担抗旱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按要求参与重大旱灾应急处置的技术支持。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园林处:负责指导城市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做好城市供水工程设施的安全运行管理,组织城市建成区应急供水工作,负责城区道路旁树木灌溉工作。
区委宣传部:负责做好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组织媒体在现场区防指选择合适地点进行集中报道;及时采取授权发布、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采访、举办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发布信息;(区委网信办)加强网络媒体管理和网络舆情监控与引导,组织网络媒体发布权威信息;承担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
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相关规划的指导;负责应急抗旱工程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批立项和制定抗旱应急水价;负责组织调配抗旱所需成品油等救灾物资;负责协调相关单位保障灾区电力设施的运行安全,保障抗旱、救灾的电力供应。
区人武部:根据旱情需要,及时组织民兵开展拉运送水和抗旱应急工程建设等救灾工作。
区气象局:负责气象监测和预报工作,及时提供气象信息,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灾害过程中全区市场秩序和产品质量安
-6-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哄抬物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协调落实抗旱应急通信措施。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灾区农业生产恢复工作,以及救灾生产资料的组织调运和供应工作,及时掌握农情信息。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指导建筑工地节约用水工作,组织监督风景名胜区做好节水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抗旱救灾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及时下拨资金。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灾区区乡公路畅通,为抗旱救灾物资和设备运输提供运输工具。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灾区国省道路畅通。
区文化和旅游局:协调督导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新闻媒体对抗旱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
区卫健局:负责旱灾地区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等工作;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饮用水的卫生安全。
区融媒体中心:组织所属新闻媒体对抗旱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按区防指要求及时向公众发布旱情信息,跟踪报道抗旱救灾活动,向社会宣传抗旱救灾、抗灾自救知识。
区公安分局:负责维护抗旱救灾期间社会治安秩序,维护灾区社会稳定;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破坏抗旱设施、城市供水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负责抗旱应急水源的安全保卫工作。
区交警大队:负责做好抢险救灾通行工作,做好交通指挥及交通事故处置,确保救灾物资运输车辆畅通。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指导林区防火巡护、火源管理、-7-防火设施建设;指导林区和草地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及林场、苗圃的灌溉工作。
区供电公司:做好受灾区域所辖资产范围内的损毁供电设施的修复,确保灾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正常用电。
省调水工程运行维护中心寒亭管理站:负责做好长江水、黄河水调度实施工作,按照调引计划和水量分配,为干旱地区提供水源。
峡山水库灌区寒亭管理所:负责做好峡山灌区水调度实施工作,按照调引计划和水量分配,为干旱地区提供水源。
区直其他部门、单位应做好本部门、本行业抗旱工作,落实区防指工作部署,及时提供有关信息。
2.1.4 区防办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省防指、市防指的决定、命令、区委、区政府的指示,承担区防指的日常工作,指导全区的防汛工作,督促检查防汛措施的落实;负责抗旱值班和各类文件、指令的上传下达;组织编制修订全区抗旱预案;及时掌握旱情、灾情及抗旱应急工作动态等信息,分析抗旱形势,提出抗旱预警发布建议和应急响应启动建议;指导协调抗旱应急减灾措施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抗旱专项应急补助资金使用计划、抗旱物资计划储备和使用管理工作;发布雨情、水情和旱情信息,做好抗旱宣传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抗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抗旱责任事故,协调做好抗旱表彰工作。
-8-2.2 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抗旱指挥机构 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设立抗旱指挥机构,在上级抗旱指挥机构和本级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抗旱工作。
3 监测预防 3.1 旱情监测 建立完善的旱情监测体系,准确掌握旱情信息,重点监测雨情、水情、土壤墒情、农田灌溉、农村供水、城市供水、农作物长势及其他旱情信息,监测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市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3.2 旱情信息报告与处置 3.2.1 报告程序 街道(开发区)实时了解掌握本行政区域内的旱情和抗旱应急工作动态信息,按照规定时间报告区防办。寒亭气象局、区水利局将天气预报、雨情、水情、土壤墒情等信息及时报告区防办,区防指各有关成员单位将其它干旱信息和职责履行情况及时报告区防办,区防办汇总整理旱情信息后报告区防指、区委区政府和市防办。
3.2.2 报告时间 在发生农业特大干旱、城市极度干旱期间,每日上午 8:30 时前,街道防指向区防指办公室报送前日旱情、灾情及抗旱应急工作动态,区防指办公室汇总全区情况后于每日 9:30 时前报送区
-9-委、区政府、区防指和市防指办公室。
在农业严重干旱、城市严重干旱发生期间,每日上午 8:30 时前,街道防指向区防指办公室报送前日旱情、灾情及抗旱应急工作动态,区防指办公室汇总全区情况后于每日 9:30 时前报送区防指、区政府和市防指办公室。
在农业中度干旱、城市中度干旱发生期间,每周一上午 9 时前,街道防指向区防指办公室报送前一周旱情、灾情及抗旱应急工作动态,区防指办公室汇总全区情况后于每周一 10 时前报送区防指和市防指办公室。
在农业轻度干旱、城市轻度干旱发生期间,每周一上午 9 时前,街道防指向区防指办公室报送前一周的旱情、灾情及抗旱应急工作动态,区防指办公室汇总全区情况后于每周一 10 时前报送市防指办公室。
区防指成员单位负责掌握的干旱信息及职责履行情况及时报送区防指办公室。
3.3 干旱预防措施 建立健全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抗旱责任制,加强抗旱服务组织建设,储备充足的抗旱物资。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要加强水源工程建设,建设水池、水塘、机井等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对现有灌溉工程设施进行检修、改造。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统筹生活、生产用水,加强节约用水和计划用水管理。区水利局负责组织编制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制定水源调度方案,实现水源统一调度、优化配置。区应急
-10-局和区水利局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干旱灾害意识,做好抗大旱、抗长旱准备。
4 抗旱预警 4.1 抗旱预警 区防指根据雨情、水情、墒情、气象等条件,及时组织会商分析,综合研判旱情发展趋势,针对即将发生的农作物受旱、人畜饮水困难、城镇供水水源短缺等情况,适时发布抗旱预警。抗旱预警发布后,区防指有关成员单位、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按照规定和职责分工组织做好抗旱准备工作。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旱情监测分析,优化抗旱水源调配,科学编制供水计划,强化节水宣传。区防指关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提前落实旱情应对措施。旱情威胁解除后,区防指及时解除抗旱预警。
4.2 干旱预警发布及解除 4.2.1 干旱预警发布 干旱预警发布可针对全区范围也可针对部分行政区域,其主要内容包括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和发布机构等。
干旱预警以区防指文电发布。区防办根据旱情形势提出干旱预警发布建议,区防指常务副总指挥及时组织旱情会商,研究确定干旱预警发布事项。
4.2.2 干旱预警解除 当发生大范围有效降雨和通过抗旱措施,受旱区域土壤墒情得到明显改善,旱情基本解除或者缓解,城乡生活供水基本恢复
-11-正常时,区防办及时提出预警解除建议,由区防指常务副总指挥签发解除令,干旱预警解除。或启动干旱应急响应,干旱预警自行解除。
5 应急响应 按照干旱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分别为Ⅳ级、Ⅲ级、Ⅱ级、I 级。
5.1 应急响应启动及接触 5.1.1 应急响应启动 应急响应内容包括响应级别、起始时间、响应范围和启动机构等。
应急响应以区防指文电发布。区防办根据干旱情况提出应急响应启动建议,区防指总指挥、常务副总指挥及时组织旱情会商确定应急响应级别,按下列程序签发:
Ⅳ级应急响应:区防指常务副总指挥签发。
Ⅲ级应急响应:区防指常务副总指挥签发。
Ⅱ级应急响应:区防指常务副总指挥签发。
I 级应急响应:
区防指总指挥签发。
根据旱情发展,由区防办提出应急响应级别变更(升级和降级)建议,按规定程序重新签发。
5.1.2 应急响应解除 当发生大范围有效降雨和通过抗旱措施,受旱区域土壤墒情得到明显改善,旱情基本解除或者缓解,城乡生活供水基本恢复正常时,区防办及时提出预警解除建议,由区防指副总指挥签发
-12-解除令,干旱预警解除。
5.2 Ⅳ级应急响应及响应行动 5.2.1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为Ⅳ级应急响应(1)数个街道、开发区发生轻度干旱。
(2)在胶东调水因故停水情况下,客水(长江水、黄河水)受水区城镇用水和农村饮水可供水量满足供水天数少于 30 天。
(3)市防指启动、变更抗旱Ⅳ级应急响应,我区根据实际启动、变更抗旱Ⅳ级应急响应。
5.2.2 Ⅳ级应急响应行动(1)区防指常务副总指挥主持会商,区防指有关成员参加,做出相应工作部署。
(2)相关街道、开发区防指召开会商会议,部署抗旱工作,组织开展抗旱应急救灾,做好旱情监测、预报,派出工作组赴旱区指导抗旱。有关情况及时报送区防指办公室。
(3)区防办及时掌握旱情、灾情及抗旱动态等信息,加强日常事务处理工作,及时做出工作安排并开展工作。将有关情况报送区防指、市防指办公室,并向区防指有关成员单位通报。
(4)区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对口加强抗旱工作的指导并与区防指密切联系。
(5)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区水利局负责制定全区塘坝和客水资源应急调度方案,报区政府批准执行。各街道、开发区水利部门制定其它水源应急调度方案,报同级政府批准执行,科学调度和优化配置辖区内各类水资源。
-13-(6)鼓励和支持群众积极开展生产自救,有关部门提供技术服务,及时落实抗旱应急措施,保证受灾群众生产生活资料的市场供应和生产生活秩序正常。
(7)强化社会治安,保障供电和通信安全,防止次生灾害发生,保证灾区社会安定。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做好宣传。
5.3 Ⅲ级应急响应及响应行动 5.3.1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为Ⅲ级响应:
(1)数个街道、开发区发生中度干旱。
(2)预计在胶东调水因故停水情况下,客水(长江水、黄河水)受水区城镇用水和农村饮水可供水量满足供水天数少于 25天。
(3)市防指启动、变更抗旱Ⅲ级应急响应,我区根据实际启动、变更抗旱Ⅲ级应急响应。
5.3.2 Ⅲ级应急响应行动(1)区防指常务副总指挥主持会商,区防指有关成员参加,做出相应工作部署,派出工作组赴旱区指导抗旱,根据旱情严重程度,做好抗旱物资调运工作。
(2)相关街道、开发区防指召开会商会议,安排部署抗旱工作,组织开展抗旱应急救灾,派出工作组指导应急抗旱,发动抗旱服务组织投入抗旱,修建应急水源、应急供水工程,加强旱情监测,密切注视旱情的发展情况,定期分析预测旱情变化趋势。有关情况及时报送区防指办公室。
-14-(3)区防办加强值班,掌握旱情、灾情及抗旱动态等信息,及时将有关信息报送区政府、区防指和市防指办公室,并向区防指有关成员单位通报,将领导决策命令及时通知区防指成员单位及各街道、区属开发区防指。相关街道、区属开发区防指办公室24 小时值班,及时处理本级防指日常工作。
(4)区防指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主持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抗旱工作,有关单位选派得力人员参加区防指组成的工作组,其它成员单位对口加强对旱区工作的指导并与区防指密切联系,及时通报情况。
(5)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区水利局负责制定全区塘坝和客水资源应急调度方案,报区政府批准执行。各街道、开发区水利部门制定其它水源应急调度方案,报同级政府批准执行,科学调度和优化配置辖区内各类水资源。
(6)区防办及时向市防指办公室报告旱情、灾情、抗旱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争取省、市财政支持。区、街道(开发区)财政积极筹集抗旱应急资金,保障抗旱应急措施及时落实;动员金融部门加大对灾区群众的信贷支持,帮助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有关部门要保证受灾群众生产生活资料的市场供应,保障灾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7)强化社会治安,保障供电和通信安全,防止森林、农田及场院火灾,蝗虫、蚜虫等农作物病虫害,人畜肠道疾病等次生灾害发生,保证灾区社会安定。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做好宣传。
-15-5.4 Ⅱ级应急响应及响应行动 5.4.1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为Ⅱ级响应:
(1)数个街道、开发区发生严重干旱。
(2)预计在胶东调水因故停水情况下,客水(长江水、黄河水)受水区城镇用水和农村饮水可供水量满足供水天数少于 20天。
(3)市防指启动、变更抗旱Ⅱ级应急响应,我区根据实际启动、变更抗旱Ⅱ级应急响应。
5.4.2 Ⅱ级应急响应行动(1)区防指常务副总指挥主持会商,区防指有关成员参加,做出相应工作部署,派出工作组赴旱区指导抗旱抗灾工作。组织区级抗旱服务队、物资赴旱区支援抗旱。
(2)相关街道、开发区防指召开会商会议,安排部署抗旱工作,组织开展抗旱应急救灾,发动抗旱服务组织投入抗旱,修建应急水源、应急供水工程,按照先生活后生产的原则,压减高耗水企业的供水,饮水困难地区开展应急供水、送水,加强旱情监测,密切注视旱情的发展情况,定期分析预测旱情变化趋势。有关情况及时报送市防办。
(3)区防办加强值班,及时掌握旱情、灾情及抗旱动态等信息,处理日常工作,及时将有关信息报送区委、区政府、区防指和市防指办公室,并向区防指有关成员单位通报,将领导决策命令及时通知区防指成员单位及各街道、开发区抗旱防指。区防指办公室 24 小时值班,及时处理抗旱区防指日常工作。
-16-(4)区防指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本部门本行业的抗旱工作,根据职责分工组成专家组对口指导或参与抗旱工作,有关单位选派得力人员参加区防指组成的工作组,及时通报情况。
(5)全区水资源实行统一管理和调度。根据全区旱情发展和塘坝蓄水变化情况,区水利局及时修订全区客水资源应急调度方案,报区政府批准执行。各街道、区属开发区科学调度和优化配置辖区内各类水资源,搞好应急水源、供水工程和节水工程建设。启动必要的应急抗旱措施,如开展全民节水活动,应急开源、应急限水、应急水价、应急调水、应急送水、人工增雨作业等;执行应急限水、应急水价措施,优先保证城乡居民生活和涉及民生的重点企业用水。
(6)区防指向市防指报告旱情、灾情、抗旱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争取省、市财政支持。区、街道(开发区)财政加大抗旱资金筹集力度,保障抗旱应急措施及时落实;动员金融部门加大对灾区群众的信贷支持,帮助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有关部门全力保障受灾群众生产生活资料的市场供应,实施价格干预措施,保障灾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7)强化社会治安,维护调水、用水秩序,打击破坏水利工程、扰乱供水秩序、谣言惑众、封建迷信等违法行为,保证灾区社会安定;保障供电和通信安全;防止森林、农田及场院火灾,蝗虫、蚜虫等农作物病虫害,人畜肠道疾病等次生灾害发生。广播、电视、报纸加强对抗旱救灾进行报道和宣传,在全社会形成-17-良好的抗旱救灾氛围,促进各界合力抗旱。
5.5 Ⅰ级应急响应及响应行动 5.5.1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为 I 级响应:
(1)数个街道、区属开发区发生特大干旱。
(2)在胶东调水因故停水情况下,客水(长江水、黄河水)受水区城镇用水和农村饮水可供水量满足供水天数少于 15 天。
(3)市防指启动、变更抗旱Ⅰ级应急响应,我区根据实际启动、变更抗旱Ⅰ级应急响应。
5.5.2 Ⅰ级应急响应行动(1)区防指总指挥主持召开会商会议,区防指成员参加,做出相应工作部署,并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检查指导抗旱工作,组成专项督导组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专题向区委常委会汇报。申请部队、武警参加抗旱。区防指召开新闻发布会,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抗旱工作。
(2)相关街道、开发区主要负责人召开会商会议,安排部署抗旱工作,组织开展抗旱应急救灾,发动抗旱服务组织投入抗旱,修建应急水源、应急供水工程,按照先生活后生产的原则,关停高耗水企业的供水,饮水困难地区开展应急供水、送水,加强旱情监测,密切注视旱情的发展情况,定期分析预测旱情变化趋势。有关情况及时报送区防办。
(3)区防办加强值班,及时掌握旱情、灾情及抗旱动态等信息,处理日常工作,及时将有关信息报送区委、区政府、区防指和市防指办公室,并向区防指有关成员单位通报,将领导决策
-18-命令及时通知区防指成员单位及各街道、区属开发区市防指。区防指办公室 24 小时值班,及时处理防指日常工作。做好参加抗旱部队、武警的任务安排。
(4)区防指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本部门本行业的抗旱工作,根据职责分工组成专家组对口指导或参与抗旱工作,有关单位选派得力人员参加区防指组成的工作组或督导组,及时通报情况。
(5)全区水资源实行统一管理和调度。根据全区旱情发展和水库蓄水变化情况,区水利局及时修订全区塘坝和客水资源应急调度方案,报区政府批准执行。各街道、开发区科学调度和优化配置辖区内各类水资源;申请利用省胶东调水工程增加调水支援寒亭抗旱;动员全区搞好应急水源、供水工程和节水工程建设;启动必要的应急抗旱措施,如开展全民节水活动,应急开源、应急调水、应急送水、人工增雨作业等;执行应急限水、应急水价措施;优先保证城乡居民生活和涉及民生的重点企业用水。
(6)区政府向市政府报告旱情、灾情、抗旱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争取中央、省、市财政支持,区、街道(开发区)财政进一步加大抗旱资金投入力度,多渠道筹集资金,保障抗旱应急措施及时落实;动员金融部门加大对灾区群众的信贷支持,帮助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吸引社会资金,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向灾区捐助资金、物资,组织灾区群众外出务工增加收入,帮助其度过难关,恢复生产;有关部门全力保障受灾群众生产生活资料的市场供应,实施价格干预措施,保障灾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19-(7)强化社会治安,维护调水、用水秩序,打击破坏水利工程、扰乱供水秩序、谣言惑众、封建迷信等违法行为,保证灾区社会安定;保障供电和通信安全;防止森林、农田及场院火灾,蝗虫、蚜虫等农作物病虫害,人畜肠道疾病等次生灾害发生。广播、电视、报纸加强对抗旱救灾进行专题报道和宣传,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积极宣传各地抗旱工作经验及减灾成效,有效引导社会舆论,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抗旱救灾氛围,促进各界合力抗旱。
6 后期处置 6.1 灾后恢复 6.1.1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调拨和紧急配送,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6.1.2 卫健部门负责组织医疗队到灾区进行巡回医疗,对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救治,防止疫病传播蔓延。医疗保障部门负责灾区医疗救助。
6.1.3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协调化肥、农药、种子、地膜等救灾物资的市场供应,并组织农业技术人员到灾区帮助搞好生产自救。
6.1.4 水利部门及时组织修复因应急供水、应急水源建设而损坏的水利工程。对于抗旱期间兴建的各类应急水源工程,建立运行管理机制,确保抗旱应急备用功能。
6.1.5 其他部门按照本单位职责做好灾后恢复工作。
6.2 工作评价 各级防指应针对防汛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
-20-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探讨旱灾发生的规律、特点,总结防旱抗旱措施和经验,进一步做好防汛工作。
7 保障措施 7.1 资金保障 区、街道(开发区)财政要多渠道筹集资金,保障抗旱工作开展。动员农民投资投劳和采取社会募集措施筹集抗旱资金。金融部门优先保证抗旱救灾对信贷资金的需求。
7.2 物资保障 区应急局、发改局、水利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要保证主要抗旱物资的正常储备,掌握抗旱物资供求信息,鼓励经营者积极组织货源,保证抗旱救灾物资的市场供应。
7.3 抗旱应急水源准备 落实抗旱应急备用水源,明确保障对象和范围,制定应急供水保障措施。抗旱应急备用水源以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为主。城区要建立抗旱备用水源保障机制,落实不同等级干旱情况下的城区备用水源的供水方案。对于人畜饮水水源保证率不高的农村地区,应根据当地的水源条件建设抗旱应急水源工程,确保干旱情况下的人畜饮水安全。
7.4 应急队伍保障 抗旱服务组织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干旱时期应直接为受旱地区农民提供流动灌溉、生活用水,维修保养抗旱机具,租赁、销售抗旱物资,提供抗旱信息和技术咨询等方面的服务。
-21-抗旱期间,区、街道(开发区)和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力量投入抗旱救灾工作。区、街道(开发区)两级都要组建专门的抗旱服务组织,根据需要,抗旱服务组织可以跨区域调用。
7.5 技术保障 应急管理、水利、农业农村、卫健、气象等部门及抗旱服务队、灌区管理单位要结合行业特点,组织技术服务队,深入抗旱第一线,开展抗旱减灾工作。
7.6 通信与信息保障 充分利用公共通信、广播、电视、网络等手段,建立现代化的抗旱信息网络,确保抗旱应急期间各类信息的快速传递。旱情、灾情及抗旱工作等方面的信息发布交流,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重要信息由区防指负责同志审批后发布。
7.7 其他保障 根据抗旱需要,交通、卫健、公安等区防指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提供相应保障。
8 宣传培训与演练 8.1 宣传培训 向社会宣传普及抗旱相关知识,提高全社会的抗旱意识。
对抗旱工作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抗旱指挥机构组织培训。培训工作应分类指导,做到课程合理规范、考核严格,保证培训质量。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
-22-8.2 演练 定期举行抗旱预案应急演练,明确演练的目的、方式、内容和规模,确保预案使用有效。
9 附则 9.1 名词术语定义 9.1.1 区域农业旱情指数: Ia= Ia—区域农业旱情指数(指数区间为 0~4);i—农作物旱情等级(i=1、2、3、4 依次代表轻度、中度、严重和特大干旱);Ai—某一旱情等级农作物面积与耕地总面积之比,%;Bi—不同旱情等级的权重系数(B1=1、B2=2、B3=3、B4=4,依次代表轻度、中度、严重和特大干旱)。
9.1.2 轻度干旱:0.1≤Ia<0.6;或因旱饮水困难人口占当地总人口比例 10%~15%。
9.1.3 中度干旱:0.6≤Ia<1.2;或因旱饮水困难人口占当地总人口比例 15%~20%。
9.1.4 严重干旱:1.2≤Ia<2.1;或因旱饮水困难人口占当地总人口比例 20%~30%。
9.1.5 特大干旱:2.1≤Ia≤4;或因旱饮水困难人口占当地总人口比例≥30%。
9.1.6 城市干旱缺水率:城市干旱缺水率=(城市正常日供水量-因旱城市实际日供水量)/城市正常日供水量。
-23-9.1.7 城市轻度干旱:5%<城市干旱缺水率≤10%,出现缺水现象,城市生活、生产用水受到一定程度影响。
9.1.8 城市中度干旱:10%<城市干旱缺水率≤20%,出现明显缺水现象,城市生活、生产用水受到较大影响。
9.1.9 城市严重干旱:20%<城市干旱缺水率≤30%,出现严重缺水现象,城市生活、生产用水受到严重影响。
9.1.10 城市特大干旱:城市干旱缺水率>30%,出现极为严重的缺水局面或发生供水危机,城市生活、生产用水受到极大影响。
9.2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区防办负责修订评估,区政府批准后实施。各街道、开发区防指根据本预案制定各自的抗旱应急预案。
9.3 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抗旱救灾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对抗旱救灾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授于相应称号;对抗旱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4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区防办负责解释。
9.5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4-10 附件 附件一: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政府抗旱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二:潍坊市寒亭区抗旱预警启动令 附件三:潍坊市寒亭区抗旱应急响应启动令 附件四:潍坊市寒亭区抗旱应急响应调整令 附件五:潍坊市寒亭区抗旱应急响应解除令
-25-附件 1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政府抗旱指挥部成员名单 总 指 挥:刘金国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常务副总指挥:孙令波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党好玲 区政府副区长 展世祥 区政府副区长 王长波 区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 马 疆 区水利局党组书记 任华军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 副 总 指 挥:袁红炳 区人武部副部长 万江涛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宋 博 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 刘艳红 寒亭气象局局长 张 涛 区消防救援大队队长 秘 书 长:裴耀兴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刘伟宏 区政协副主席、区水利局副局长 崔德文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邵玉平 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 刘效成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 韩风浩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董风旭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26-孙少成 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中心主任 于凤林 区交通运输局二级主任科员 沈洪东 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李 东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王俊栋 区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 李文福 区文化和旅游局二级主任科员 许治麟 区计划生育协会副会长 刘延昌 区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唐乃志 区交警大队大队长 管延军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惠志宝 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寒亭分局党组 成员 刘 哲 寒亭气象局气象台台长 孟川博 区消防救援大队参谋 张玉杰 区供电公司工会主席 高 峰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青 岛站潍坊北站 马卫东 省调水工程运行维护中心寒亭管 理站主任 郭风春 峡山水库灌区寒亭管理所所长 刘永涛 区上实环境供水有限公司副经理 牟延波 寒亭街道办事处主任 钱巍巍 开元街道办事处主任
-27-朱伟欣 固堤街道办事处主任 于国臣 高里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上海 朱里街道办事处主任 褚光斌 区生态文化旅游文化产业园发展 办公室副主任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裴耀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值班电话:7260109)。
-28-附件 2 潍坊市寒亭区抗旱预警启动令()第 号 今年以来,由于降水偏少,全区出现较大面积旱情,受旱面积 万亩。根据《潍坊市寒亭区抗旱预案》,经会商,区防指决定发布抗旱预警。各街道(开发区)防指、区防指各成员单位按照《潍坊市寒亭区抗旱预案》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抗旱准备工作。
签发人:
年 月 日 时 分
-29-附件 3 潍坊市寒亭区抗旱应急响应启动令()第 号 经区防指会商,决定 月 日 时 分,启动全区抗旱 级应急响应。各街道(开发区)防指、区防指各成员单位按照《潍坊市寒亭区抗旱预案》要求,切实做好抗旱工作。
签发人:
年 月 日 时 分
-30-附件 4 潍坊市寒亭区抗旱应急响应调整令()第 号 根据旱情形势变化,区防指决定将抗旱 级应急响应调整为抗旱 级应急响应。
签发人:
年 月 日 时 分
-31-附件 5 潍坊市寒亭区抗旱应急响应解除令()第 号 鉴于,旱情已基本消除,根据《潍坊市寒亭区抗旱预案》,区防指决定即时起解除抗旱 级应急响应。
签发人:
年 月 日 时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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