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县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服务采购招标文件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采购项目编号:
JACG20 19 采购项目名称:0 2020 年 年 1 11 月份惠东县水利局惠东县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服务采购 惠州建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 发布日期:
200 20 年 年 2 12 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1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4 一、投标人资格...............................................................................................................................................4 二、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4 三、采购项目商务要求...................................................................................................................................5 第三部分 磋商须知....................................................................................................................13 一、说明.........................................................................................................................................................13 二、磋商文件.................................................................................................................................................13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14 四、磋商报价.................................................................................................................................................14 五、磋商保证金.............................................................................................................................................14 六、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封装和递交.....................................................................................................15 七、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6 八、磋商及评审.............................................................................................................................................17 九、确定成交投标人办法.............................................................................................................................20 十、质疑.........................................................................................................................................................21 十一、合同的订立和履行.............................................................................................................................21 十二、适用法律.............................................................................................................................................21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25 第五部分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28 二、资格性文件.............................................................................................................................................32 三、商务部分.................................................................................................................................................39 四、技术部分.................................................................................................................................................44 五、价格部分.................................................................................................................................................47
1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各(潜在)投标人:
惠州建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惠东县水利局的委托,对 2020 年 11 月份惠东县水利局惠东县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服务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磋商。
一、项目编号:JACG2019。
二、项目名称:2020 年 11 月份惠东县水利局惠东县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服务采购。
三、工程造价:1800000.00 元人民币。
四、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投标人具有工程咨询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咨询乙级或以上资信证书,且业务范围包括:水利水电; 4.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sdf.lkj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sdf.lkj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5.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采购内容进行分包和转包。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时间:2020 年 12 月 11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17 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4:30~17:30。
2.报名、购买磋商文件地点:惠州市江北东江二路 3 号富力丽港国际公寓 B 座 906房。
3.磋商文件出售方式及售价:现场购买;人民币 200 元/套,售后不退。
4.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下列合法有效的资料:
A、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则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B、投标人的资信证书(复印件); C、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D、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E、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
2 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F、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G、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原件); H、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信用中国网(sdf.lkjcreditchina.gov.cn)的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sdf.lkj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复印件)。
以上资料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要求提供原件的将原件放于正本之中,副本均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加封面用 A4 纸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2020 年 11 月份惠东县水利局惠东县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服务采购投标报名证明文件”以及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和提交时间,并加盖公章),每页加盖公章。以上证明资料复印件需备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查验。
六、现将本项目磋商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 2020 年 12 月 11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17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五个工作日。
七、递交投标文件及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 年 12 月 22 日 9:30~10:00。
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 12 月 22 日 10:00。
八、开标时间:2020 年 12 月 22 日 10:00。
九、开标地点:惠州市江北东江二路 3 号富力丽港国际公寓 B 座 906 房。
十、采购信息查询: sdf.lkj//huizhou.gdgpo.gov.cn(惠州市政府采购网)sdf.lkj//sdf.lkj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sdf.lkj//sdf.lkjcfen.com.cn(中国财经报网)十一、采购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惠东县水利局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东县平山街道新平大道 619-3 号 联系人:曾工 电话:0752-881730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惠州建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惠州市江北东江二路 3 号富力丽港国际公寓 B 座 906 房。
联系人:陈工 电话:0752-2805918
3 惠州建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0日
4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一、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投标人具有工程咨询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咨询乙级或以上资信证书,且业务范围包括:水利水电; 4.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sdf.lkj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sdf.lkj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5.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采购内容进行分包和转包。
二、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一)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 1 2020年11月份惠东县水利局惠东县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服务采购 1项(二)项目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等四部委联合召开的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及省领导有关要求,按照《广东省 2020 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点》的有关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先行部署小水电清理整改核查评估工作,进一步摸清小水电开发与运行管理情况,为全面开展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打牢基础。
(三)工作 要求 对惠东县 144 宗小水电开展逐宗现场调研,调查工作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能源需求、社会稳定、生态环境影响、电站布局优化、整改修复可行性等因素,收集相关资料,重点调查电站是否涉及自然保护区、是否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等情况,是否履行立项审批(核准)、环境影响评价、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土地预审、林地征(占)用等手续; 经现场调查后,将所得数据录入省清理整改工作平台上,逐站提出退出、整改或保留
5 三类评估意见,按照《广东省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关于开展小水电清理整改核查评估工作的通知》(粤水农水农电〔2020〕9 号)文件精神和《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要求编制核查评估综合报告, 且评审通过;完成县水利局关于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工作交办的事项。
三、采购项目 商务要求 1.成果要求(详见本章 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第 7 点附件):
(1)《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报告》;(2)《小水电站评估分类汇总表》;(3)《小水电站基本信息表》;(4)《小水电清理整改任务清单汇总表》。
2.服务期限:2020 年 12 月底完成报告编制和专家评审。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报价要求:本项目采用总价方式报价;本项目的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含投标费用、评审专家劳务费、人工费、服务费、资料费、差旅费、利润、税金、中标人提供的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和社会保险费等)以及完成本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要求的一切费用。该费用不管是否在投标人投标明细报价表中单列,均视为投标总价中已包含该费用。
5.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价的 20%作为预付款;(2)完成清理整改评估综合报告后,付至合同总价 80%;(3)组织并通过专家评审对外公示无异议经县政府审核后,付至合同总价 95%;(4)报告上报广东省小水电清理整改联合工作组备案后 30 日内,付至合同总价 100%;(5)合同款项支付到账时间因财政资金问题延迟,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其他要求:
“★”号条款为必须实质响应的条款,投标人不可偏离。“▲”号条款为可以偏离的响应条款,将影响投标人的综合分得分。
7.附件:
12 小水电清理整改任务清单汇总表 序号 地市 县(市、区)水电站 名称 "核查评估意见 序号 地市 1 2 „„..13 第三部分 磋商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的政府采购项目。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惠东县水利局。
2.2 监管单位:惠东县财政局。
2.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惠州建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2.4 合格的“响应投标人”是指: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
(2)符合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且按磋商公告要求报名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投标人。
(3)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特殊条件要求。
2.5“中标/成交投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响应投标人。
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货物”是指响应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货物等。磋商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3.2“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响应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3.3 合格的工程: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并符合本项目相关质量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工程。
二、磋商文件 4.磋商文件的构成 4.1 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磋商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磋商邀请函(2)采购项目内容(3)磋商须知(4)合同书格式(5)磋商响应文件格式(6)在磋商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14 4.2 响应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响应投标人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响应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磋商响应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或被确定为响应无效。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 制 5.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 5.1 响应投标人对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要求装订和封装。
5.2 响应投标人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及其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5.3 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
5.4 如因响应投标人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磋商造成困难的,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响应投标人自行承担。
6.计量单位 6.1 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度、量、衡标准单位计量。
7.投标人必须对磋商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投标人必须对磋商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8.如果因为投标人磋商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四、磋商报价 9.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响应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中标/成交投标人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10.中标/成交投标人负责本项目所需服务的全部工作。
五、磋商保证金 11.响应投标人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1 磋商保证金金额:¥ 36000.00(人民币 叁万陆仟元整)。
15 11.2 磋商保证金交纳形式:转账、汇款、汇票、支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的形式提交。若采用转账或汇款,凭证则是转账(或汇款)成功后盖有银行业务专用章的有效单据。
开户名称:惠州建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惠州东湖支行 银行账号:
4400***89328 11.3 磋商保证金采用汇票、支票、本票及保函形式提交的,应在开标时,将有效的汇票或支票或本票或保函的原件放于《唱标信封》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11.4 磋商保证金若采用转账、汇款形式提交的,应在开标时,将有效的转账或汇款凭证复印件放于《唱标信封》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11.5 投标人必须于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按磋商文件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
11.6 凡未按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其磋商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
11.7 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成交投标人的磋商保证金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成交投标人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11.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的;(2)投标人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成交投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将中标/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磋商文件规定,将中标/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封装和递交 12.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和封装 12.1 磋商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响应投标人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别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磋商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
12.2 响应投标人同时应将 《磋商 报价一览表》原件一份、《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一份与 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一份(以 U 盘为载体,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应是全套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的、未经压缩处理的,其文字、表格、图表应以 WORD、EXCEL 软件编写)一起密封并提交,并在信封上清晰标明“ 唱标信封”字样。
16 12.3 磋商响应文件的封装袋正面应当标明: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
(3)响应投标人名全称:
(4)日期:
12.4 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磋商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
12.5 磋商响应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章或签字才有效。
12.6 磋商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正本和副本必须分开装订成册并逐页编目编码。
12.7 磋商响应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严重影响评审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3.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3.1 所有磋商响应文件应于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截止时点前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
13.2 迟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按《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点之后收到的任何磋商响应文件。
13.3 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接收磋商响应文件,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4.磋商有效期 14.1 磋商有效期自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 60 天。磋商有效期不足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视为无效响应。
七、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5.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5.1 任何要求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澄清的响应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前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响应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会议内容或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响应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15.2 响应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要求对磋商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
17 将视其为无异议。对磋商响应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响应投标人。
15.3 递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递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投标人;不足 5 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递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八、磋商及评审 16.磋商小组:
16.1 磋商由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所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成员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 2 人,采购委派代表 1 人组成;专家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
16.2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投标人。
17.磋商程序:
17.1 磋商小组在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投标人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7.2 磋商小组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7.3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投标人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平等的磋商机会。
17.4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17.5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
18 17.6 投标人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7.7 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
17.8 提交最后报价及进入综合评审的情形:
17.8.1 磋商响应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不得少于 3 家。
17.8.2 磋商响应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投标人提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17.8.3 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社会资本)只有 2 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社会资本)只有 1 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8.评审:
18.1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18.2 综合评分法,是指磋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成交候选投标人的评审方法。
18.3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的磋商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19.初步评审:
19.1 资格审查:
19.1.1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19.1.2 在资格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将确定为不符合投标资格:
1)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19.2 符合性审查
19 在符合性检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将确定为无效投标:
1)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工程造价或者最高限价的; 3)磋商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4)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5)磋商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技术与商务的(即带“★”条款)条款产生偏离的。
19.3 磋商小组将依法审查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响应投标人是否提交了磋商保证金、是否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密封和标记等。
19.4 磋商小组对大小写金额不一致、单价汇总与总价不一致的,按以下方法更正:磋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响应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
19.5 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偏离的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决定磋商响应文件的响应程度只依据磋商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磋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内容的除外。
19.6 响应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响应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磋商响应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 约的,投标人按要求提供了报价合理性的书面说明或证明,且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对此报价的书面说明或证明可以佐证此报价的产品质量和具有合理履约能力的予以通过审查。(注:如果投标报价比工程造价价或最高限价低2 25 5% %(含2 25 5% %)以上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已提供书面说明和成本清单等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认定;或投标人的报价比其他投标人报价低2 25 5% %(含2 25 5% %)以上的,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予以审查认定);投标人不能证明其 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0.技术、商务及价格评审
20 20.1 评分总值最高为 100 分,评分分值(权重)分配如下:
评分项目 商务和技术总分 价格总分 分值(权重)90 分 10 分 20.2 技术、商务、价格评审技术、商务评分项明细及各单项所占权重详见附表二《技术商务价格评分表》; 20.3 价格评审: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20.4 综合得分及其统计:各评委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响应投标人的技术、商务得分。响应投标人综合得分=商务得分+技术得分+价格得分(评审得分分值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0.5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成交候选投标人,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0.6 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投标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0.7 废标条件与处理办法: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给予废标:满足上述废标条件之一的,将择日重新组织招标,并发布招标失败公告。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工程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九、确定成交投标人办法 21.确定成交投标人 21.1 采购人应当从评审报告提出的中标/成交候选投标人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中标/成交投标人,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中标/成交投标人。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投标人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投标人为成交投标人。
21.2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的法定时间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成交投标
21 人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投标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成交投标人。
21.3 中标/成交投标人确定后,惠州建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并向中标/成交投标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成交通知书》对中标/成交投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1.4 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
(1)被选定的中标/成交投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
(2)被选定的中标/成交投标人不能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磋商响应文件的承诺签订合同,或经核定中标/成交投标人的磋商响应文件与事实不符,从而影响公平、公正及影响合同执行时,采购人有权取消该中标/成交投标人的中标/成交资格。
(3)以上两种情况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成交投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成交投标人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如果所有中标/成交投标人候选人均无法签订合同,采购人将依法重新招标或更改采购形式,对受影响的报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质疑 22.如果投标人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问,可依法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招标采购单位应当依法给与答复,并将结果告知有关当事人。
十一、合同的 订立和履行 23.合同的订立 23.1 采购人与中标/成交投标人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磋商文件要求和中标/成交投标人磋商响应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磋商文件和中标/成交投标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4.合同的履行 24.1 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4.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投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十二、适用法律 25.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22 商务技术 评分表 综合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商务50 分 综合 实力 3 投标人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得 3 分。
注:提供相关证书的复印近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2 投标人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有效期内,得 2 分。
注:提供相关证书的复印近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10 投标人获得过省级(或以上)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的,每提供一项获奖证书得 2.5 分。
注:本小项最高得 0 10 分;同一项目多个奖项,按最高得分计算,不重复计分; 提供相关证书的复印近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2 根据投标人提供税务行政部门颁发的 2019 年“纳税信用等级”A级,得 2 分;其它情况不得分。
注:提供纳税信用等级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 提供不得分。
业绩 15 投标人自 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小水电清理整改或综合评估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项得 3 分。
注:
本项最 高得 得 5 15 分 ; 提供合同 关键页 或中标通知书或中选通知书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
拟派项目 负责人 6 具备水工建筑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规划)、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专业:水利水电),每提供一个证书得 2 分。
注:本项最高得 6 6 分;提供职称证和注册证等相关证书 及在本单位 缴纳的近近3 3 个月的参保证明的 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23 综合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拟派其他 人员 12 1.拟派人员中同时具备水工建筑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工结构)资格,有 2 名(或以上)人员得 3 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2.拟派人员中同时具备水工建筑高级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专业:水利水电)资格,有 2 名(或以上)人员得 3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3.拟派人员中具备水文与水资源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有 2名(或以上)人员得 3 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4.拟派人员中具有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有 5 名(或以上)得 3 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注 :
本项最高得 2 12 分; 以上人员除 拟派项目负责人 以外; 同一人员只计分一次; 上述所有人员需 提供职称证和注册证等相关证书及在本单位 缴纳的近近3 3。
个月的参保证明的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
技术40 分 对本项目的理解、熟悉程度情况 10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理解、熟悉程度情况进行评分 1.对本项目背景、现状、内容和需求要求的理解透彻的、对项目现状非常熟悉的为优,得 10 分。
2.对本项目背景、现状、内容和需求要求的理解程度比较透彻的、对项目现状比较熟悉的为良,得 7 分。
3.对本项目背景、现状、内容和需求要求的理解程度一般、对项目现状一般熟悉的为中,得 4 分。
4.对本项目背景、现状、内容和需求要求的理解不充分的、对项目现状不熟悉的为差的,得 1 分。
5.无提供不得分。
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 8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进行评分 1.方案可行性高、合理性及可操作性强的为优,得 8 分。
2.方案可行性比较高、合理性及可操作性比较强的为良,得 6 分。
3.方案可行性一般、合理性及可操作性一般的为中,得 4 分。
4.方案可行性不高、合理性及可操作性差的,得 2 分。
24 综合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5.无提供不得分 对本项目的进度计划方案及保障措施方案 10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进度计划方案及保障措施方案进行评分 1.目标明确具体,进度计划控制方案清晰、准确、完整,保障措施合理、可行的为优,得 10 分。
2.目标比较明确,进度计划控制方案比较清晰完整,保障措施比较可行的为良,得 7 分。
3.目标基本明确,进度计划控制方案一般,保障措施一般的为中,得 4 分。
4.目标不明确,进度计划控制方案不够清晰、保障措施可行性差的,得 1 分。
5.无提供不得分。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质量控制措施进行评分 8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质量控制措施进行评分 1.质量控制措施详细可行的为优,得 8 分。
2.质量控制措施比较详细可行的为良,得 6 分。
3.质量控制措施基本可行的为中,得 4 分。
4.质量控制措施简单、可行性差的,得 2 分。
5.无提供不得分。
对本项目拟投入人员安排方案及责任明确情况 4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投入人员安排方案及责任明确情况进行评分 1.人员安排方案详细合理及具体责任明确的为优,得 4 分。
2.人员安排方案比较详细合理及具体责任比较明确的为良,得 3分。
3.人员安排方案基本合理及具体责任基本明确的为中,得 2 分。
4.人员安排方案不合理及无责任明确的为差的,得 1 分。
5.无提供不得分
25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 政府采购 合 同 书(服务类)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 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26 甲方:
电 话:
传 真:
地址:
乙方:
电 话:
传 真:
地址: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根据 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
元(¥ 元)人民币。
二、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1.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
2.„„ 3.„„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委托任务服务期间自 年 月至 年 月止。
五、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价的 20%作为预付款;(2)完成清理整改评估综合报告后,付至合同总价 80%;(3)组织并通过专家评审对外公示无异议经县政府审核后,付至合同总价 95%;(4)报告上报广东省小水电清理整改联合工作组备案后 30 日内,付至合同总价 100%;(5)合同款项支付到账时间因财政资金问题延迟,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知识产权产权归属 本项目整理的所有数据成果的版权归采购人所有。
七、保密(1)乙方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在本项目中接触到的资料及数据。否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和责任。
(2)乙方应对参与项目工作人员严格要求,遵守保密约定,不得将相关资料泄露给第三方。否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和责任。
八、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27(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磋商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 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本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收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 5%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 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其他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九、争端的解决(1)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1 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二、其他(1)本合同所有附件、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十三、合同生效: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签定地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 户 行:
28 第 五 部分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一、自查表 二、资格性文件 三、商务部分 四、技术部分 五、价格部分 注:1、请响应投标人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磋商响应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价。
2、唱标信封:
2.1 磋商报价一览表 2.2 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 2.3 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版
29)市(县、区)购 政 府 采 购 件 磋 商 响 应 文 件(正本/ / 副本)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响应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30 一、自查表 1 1.1 资格性/ / 符合性自查表 评审内容 采购文件要求 自查结论 证明资料 资格性检查 磋商响应函 按对应格式文件填写、签署、盖章(原件)□通过 □不通过 见磋商响应文件第()页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原件)□通过 □不通过 见磋商响应文件第()页 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原件)□通过 □不通过 见磋商响应文件第()页 准入条件(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合格响应投标人资格条件 □通过 □不通过 见磋商响应文件第()页 其他要求 其它资格条件 □通过 □不通过 见磋商响应文件第()页 符合性审查 报价人的合格性 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未有违法违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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