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甜甜情况反映
1 情况反映 延安市宝塔区卫生局:
我叫某某某,女,汉族,1985 年 4 月 28 日出生,系延安市宝塔区麻洞川乡西村人,现住宝塔区大砭沟。身份证号码:XXX。现就向阳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医疗过错行为导致我腹部血肿,使我身体遭受严重损害的事实反应如下:
2015 年 10 月 30 日上午,我去向阳社区卫生服务站做妇科盆腔灌注,十点钟做完灌注,当时护士拔针时我就看到针管里面有血,我就问护士这是怎么回事。护士说没事,我也就没在意。
到了中午 12 点左右,我觉得肚子很不舒服,肿起来了,我还以为是早上没按好。到了下午 3 点钟,我肚子越来越疼,肿的越来越大,感觉不对我就给单位请了假。在回家的路上,我给医生打电话说明情况,让医生把我微信加上,我拍了几张肚子的照片给医生发了过去。医生给我回话说没事,叫我别害怕,让我拿热毛巾敷一下,慢慢就好了。因为她是医生我很信任她,我热敷了一个小时左右,肚子肿的反而越来越大。这让我非常害怕,就急忙打车到了向阳社区诊所。到了诊所,医生看后说是把毛细血管给扎断了,血往出流,所以才肿成这样。
在接下来的两个多小时里,向阳社区诊所的医生给我做了止血救治,3 个医生和护士轮流在我肚子上不停按压,期间我不停呕吐,疼痛难忍,几度休克。到了晚上七点,还不见好转,向阳诊所医生把我送到百米大道妇幼保健院做了 B 超检查,说是血没有到子宫和腹腔。但我却感到很疼,医生却说不用担心,他们这里这种情况常有,过几天就好了。之后,我和我老公就回家了。回到家之后,疼痛丝毫没有减弱,我自己无法自理,正常行走都不行。
到了第四天因病情没有好转,向阳诊所医生再次把我带到妇幼保
2 健院做 B 超,医生说皮下有 3×2.8 厘米的肿块。听到这个结论,我不放心就到延安大学附属医院做了检查,延大附院医生告诉我皮下肿块有 5 厘米,情况很严重,如果肿块消不了的话还需要做手术。因为没有好的办法,延大附院医生建议我静卧,再把消炎针打上。过了三天之后,我再到延大附院复查,医生建议我住院治疗,因为我的病情现在都过了 10 天了却没有好转。
此次事件中,我认为向阳社区诊所的医生存在医疗过错,因为我肚子出现血肿以及现在恶化都是其一手造成的(到向阳社区诊所看病前我没有这种情况)应当对我的损害承担责任。
贵局作为医疗机构的主管部门,我恳请贵局尽快对该事件做一个调查,督促向阳社区诊所给我支付住院的医疗费用并承担相关责任,还我一个公平正义,我将不胜感激。
反映人: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