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质量保证措施
质量保证措施 1、严格按国家和住建部颁发的技术规程和标准施工。
2、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制度,具体为:
(1)开工前,组织有关施工技术人员认真熟悉施工图纸,首先在内部进行图纸会审,记录整理成文,以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三方会签后打印下发有关工程施工人员以指导施工。
(2)严格按照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并对主要的分项工程编制出具体的施工作业计划以指导施工人员操作,落实分阶段各级技术交底制度,对工期、工程量、劳动力组合、操作方法、质量标准、关键要害部位的质量保证措施、作业安全事项及措施进行详细的交底,措施落实到人。
(3)切实做好工程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施工员、技术骨干必须熟悉图纸、施工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领会设计意图,确保施工质量优良。
(4)加强施工中的质量控制和检查工作,配合测量员搞好测量定位、放线,确保结构轴线、几何尺寸、形状、标高、位置正确。
(5)认真做好各种放样图、表、单或样架,并经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下达班组进行配料实施。
(6)认真做好各工种与工序、工序与工序之间的自检、互检交检工作,并做好记录,实行工序交接传递制度,对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工序,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7)严格把好材料及成品、半成品质量关,进场材料成品、半成品必须有产品合格证,材料抽样试验必须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执行。无合格证和复试不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不得用于工程上。只有经验收合格的材料方能使用。
(8)加强技术资料的同步性,各工种管理人员对各种施工资料(设计变更、图纸会审记录、测量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技术复核、自检互检记录、质量检验评定表、施工日志、混凝土配料单、开仓令及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观测记录、材料质量保证书及材料试验资料等)的管理和收集,确保工程资料的完整和准确。
(9)坚持执行质量一票否决制,项目部质量检查部门和质量检查人员对施工质量有一票否决权,坚持上道工序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不得转入下道工序施工,单项工程不合格不验收签证。
(10)加强人员培训,坚持持证上岗。管理人员必须是经过技术培训并取得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特殊工种和主要技术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11)对质量事故处理必须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主要责任者和施工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补救措施和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同时,必须对事故的主要责任人或单位及时进行处罚,经济处罚根据事故的性质由项目指挥部进行处罚,行政处罚按部队条令条例执行,并将处理情况报上级质安部门。
(12)施工过程中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①经常监督检查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试验报告及合格证说明书,如发现有不合格产品或产品未经抽样试验原材料(按施工验收规范、规定必须检验的材料)坚决不准使用。
②在施工过程中质检人员发现有严重违反技术规范、规程和质量问题时,有权当场制止和限期纠正或处理。
③质检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做到“三勤”,即脚勤、眼勤、嘴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④做到分项工程有复核、隐蔽验收不遗漏。
⑤质检部门对不重视质量、粗制滥造及隐蔽事故、弄虚作假的项目重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有权要求行政领导给予严肃处理。
3、三检人员 初检:李进才 复检:刘秀坏 终检:翟明顺 新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静乐项目部 2014 年 7 月 28 日
质量保证措施 方案 新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4 年 7 月 2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