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部门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区直部门 2018 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部门名称:
硚口区司法局(盖章)2019 年 8 月
1 硚口区司法局 2018 年度整体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一)部门概况 硚口区司法局是区人民政府主管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
1、部门主要职责是:
(1)拟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计划、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拟定全区普及法律知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法制宣传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3)组织指导全区人民调解、司法所建设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全区大调解办公室日常工作;会同人民法院指导人民陪审员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4)监督、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5)监督、管理全区法律援助工作。
(6)指导、监督全区律师工作、法律顾问工作。
(7)负责全局计划财务工作;负责全局服装、警车等
2 装备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各司法所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8)领导全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负责全局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2、部门人员情况 硚口区司法局总编制人数 103 人,其中:行政编制 85人,事业编制 18 人。在职实有人数 72 人,其中:行政编制68 人,事业编制 4 人。
退休人员 36 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 1.产出目标(1)数量指标:法律援助案件 580 件;社区律师开展法制讲座 520 场;民间纠纷调解数 7200 件、成功率 99%,调解协议书履行率 95%。
(2)质量指标:普法宣传全区重点人员无纸化法律知识考试率 90%;释解人员回归衔接率 90%以上、安置帮教率90%,重新犯罪率 2%以内,开展联合帮教活动不少于 1 次。
2.效果目标(1)社会效益:通过法制讲座能引导群众使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搞好社区矫正帮扶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2)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市级下达的“七五”普法目标;通过法律援助的有效实施能长效持续性为人民群众提
3 供法律援助服务;通过人民调解工作,提升基层矛盾纠纷化解能力水平,长效持续的为广大群众服务。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分析(一)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1.支出规模和结构 硚口区司法局 2018 年整体支出 3343.04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384.14 万元,占整体支出的 71.32%,项目支出958.90 万元,占整体支出的 28.68%。
(1)按功能分类 硚口区司法局 2018 年公共安全支出 2753.47 万元,占整体支出的 82.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47.04 万元,占整体支出的 7.3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65.51 万元,占整体支出的 4.95%;住房保障支出 177.02 万元,占整体支出的 5.30%;(2)按经济分类 硚口区司法局 2018 年工资福利支出 2089.84 万元,占整体支出的 62.51%;商品和服务支出 580.12 万元,占整体支出的 17.3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520.24 万元,占整体支出的 15.57%;资本性支出 152.84 万元,占整体支出的 4.57%。
2.基本支出情况(包括:基本支出结构,“三公”经费情况及与上年度比较)(1)基本支出结构
4 2018 年全年基本支出 2384.14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2185.61 万元,占比 91.67%,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98.53万元,占比 8.33%。
(2)“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2018 年实际支出“三公”经费 5.65 万元,为 7 台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017 年实际支出“三公”经费 4.40 万元,为 7 台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三公”经费支出 2018 年较 2017年增加 1.25 万元,主要原因公务车逐年老化,运行维护成本增加。
3.项目支出情况(1)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全年项目支出预算958.90万元,具体项目四个,其中:
①“七五”普法宣传经费 30 万元,用于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②社区(村)法律顾问工作经费 182.88 万元,用于支付社区(村)律师值班补贴; ③法律援助工作经费 58 万元,用于支付法律援助案件、事务补贴、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及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④基层司法业务经费 528.02 万元,用于司法所办公经费 50.44 万元,人民调解工作经费 9.12 万元,大调解经费人员经费 199.49 万元,社区矫正工作经费 44.4 万元,社区矫正专职社工经费 64.57 万元,遗留事业人员经费 10 万元,基层所视频会议系统改造经费 150 万元。
5 另预算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不可预见费 160 万元。
(2)实际资金到位情况 2018 年项目经费 958.90 万元由硚口区财政局拨付,财政资金全部拨付到位,所拨资金全部用于项目支出,资金到位率和到位及时率达到 100%。
(3)实际支出情况 2018 年全年项目经费实际支出 958.90 万元,其中:“七五”普法宣传经费 27.17 万元;社区(村)法律顾问工作经费 183.18 万元;法律援助工作经费 57.81 万元;基层司法业务经费 530.74 万元,(司法所办公经费 54.46 万元,人民调解工作经费 8.09 万元,大调解经费人员经费 199.46 万元,社区矫正工作经费43.36万元,社区矫正专职社工经费57.80万元,遗留事业人员经费 14.57 万元,基层所视频会议系统改造经费 153 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160 万元。
(4)实际与预算差异的原因 2018 年全年项目经费实际支出 958.90 万元,与预算数一致。各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数差异及原因如下:
①“七五”普法宣传经费实际支出 27.17 万元,较预算数 30 万元,少支出 2.83 万元,主要原因是:迎接“七五”普法中期检查装订文件资料 2 万自行组织装订,节约支出 2万元; ②社区(村)法律顾问工作经费实际支出 183.18 万元,较预算数 182.88 万元,多支出 0.3 万元,主要原因是:法律顾问人数的变动;
6 ③法律援助工作经费实际支出 57.81 万元,较预算数58 万元,少支出 0.19 万元,主要原因是:法援律师办理案件费用预算金额 48 万元,实际支出 49.66 万元,超出预算1.66 万元,超出原因为实际办理案件数较预算数增加;法律援助事务补贴预算金额 10 万元,实际支出 8.15 万元,较预算少 1.85 万元,差异原因为实际支出补贴标准分不同档次,预算按平均标准计算形成差异。
④基层司法业务经费实际支出 530.74 万元,较预算数528.02 万元,多支出 2.72 万元,主要原因是:司法所办公经费预算金额 50.44 万元,实际支出 54.46 万元,超过预算4.03 万元,超支原因为办公费用增加;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补助经费预算金额 9.12 万元,实际支出 8.09 万元,较预算节约 1.03 万元,差异原因为补助标准的变动;“大调解”人员经费预算金额 199.49 万元,实际支出 199.46 万元,较预算节约 0.03 万元,差异原因为调解员人事的变动;专职社工经费预算金额 64.57 万元,实际支出 57.80 万元,较预算节约 6.77 万元,差异原因为社工人事的变动;社区矫正办案业务经费预算金额 44.40 万元,实际支出 43.36 万元,较预算节约 1.04 万元,差异原因为社区服刑人员数量变动;两名遗留事业人员经费预算金额 10 万元,实际支出 14.57万元,超支 4.57 万元,超支原因为发放标准的变动;局机关及司法所三级视频会议室建设经费预算金额 150 万元,实
7 际支出 153 万元,超支 3 万元,超支原因为设备价格浮动。
⑤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不可预见费)支出 160 万元,与预算一致。
(二)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 1.产出目标完成情况(1)数量指标 绩效目标:法律援助案件 580 件;社区律师开展法制讲座 520 场;民间纠纷调解数 7200 件、成功率 99%,调解协议书履行率 95%。
实际完成情况:法律援助案件 530 件,完成 91.38%;社区律师开展法制讲座 1153 场,完成 221.73%;民间纠纷调解数 8449 件、成功率 99.98%,调解协议书履行率 100%,完成100%。
(2)质量指标 绩效目标:普法宣传全区重点人员无纸化法律知识考试率 90%;释解人员回归衔接率 90%以上、安置帮教率 90%,重新犯罪率 2%以内,开展联合帮教活动不少于 1 次。
实际完成情况:普法宣传全区重点人员无纸化法律知识考试率98%;释解人员回归衔接率100%以上、安置帮教率100%,重新犯罪率 0,开展联合帮教活动多次。
2.效果目标(包括:完成情况和未完成的原因)
8(1)社会效益 绩效目标:通过法制讲座能引导群众使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搞好社区矫正帮扶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实际完成情况:达成预期目标。
(2)可持续影响指标 绩效目标:完成市级下达的“七五”普法目标;通过法律援助的有效实施能长效持续性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通过人民调解工作,提升基层矛盾纠纷化解能力水平,长效持续的为广大群众服务。
实际完成情况:达成预期目标。
三、自评结论(一)自评结论(包括:自评得分;对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绩效的综合评价)1、自评得分(1)预算执行情况:满分 20 分,实际执行率 100%,得分 20 分;(2)普法宣传目标,满分 15 分,得分 15 分,其中:产出指标满分 7.5 分,实际完成率 100%,得分 7.5 分;效益指标满分 7.5 份,实际完成率 100%,得分 7.5 分。
(3)法律援助目标,满分 15 分,得分 13.85 分,其中:产出指标满分 7.5 分,实际完成率 91.38%,得分 6.85 分;
9 效益指标满分 7.5 份,实际基本完成,得分 7 分。
(4)社区律师法律讲座目标,满分 15 分,得分 15 分,其中:产出指标满分 7.5 分,实际完成率 100%,得分 7.5 分;效益指标满分 7.5 份,实际完成率 100%,得分 7.5 分。
(5)人民调解目标,满分 15 分,得分 15 分,其中:产出指标满分 7.5 分,实际完成率 100%,得分 7.5 分;效益指标满分 7.5 份,实际完成率 100%,得分 7.5 分。
(6)社区矫正帮扶目标,满分 20 分,得分 20 分,其中:产出指标满分 10 分,实际完成率 100%,得分 10 分;效益指标满分 10 份,实际完成率 100%,得分 10 分。
(7)约束性指标-资金管理的合规性,2018 年经费支出严格管理,基本合规。但在项目资金预算使用上,预算还不够精准,出现具体项目经费超支情况,酌情扣 4 分。
硚口区司法局 2018 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自评总得分94.85 分。
2、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绩效的综合评价 硚口区司法局 2018 年度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抢抓硚口构建格局。跨越赶超的关键期,以拼搏进取的精神状态,坚定发展信心、直面矛盾、增强前进定力,切实保障了绩效目标有序推进,顺利完成。整体支出资金使用规范,高质量完成市区两级目标。
10 年度绩效目标完成较好,取得了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可持续性较强。
(二)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1、主要经验 ①坚持目标导向,筑牢矛盾化解第一防线 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推进人民调解和司法所建设工作不断深入发展。发挥“红色调解室”引领示范作用。针对政府工作报告中涵盖的重点项目进行摸底统计,分两批在辖区重点项目设立“红色调解室”50 个。建立健全重点项目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衔接机制和人员双向互联机制,深入项目现场,签订“服务协议”,拿出“服务清单”,定制个性化服务方案,提供重点项目矛盾化解专业服务 524 次。1 月 2 日《长江日报》第八版报道我区红色调解室为重点项目护航,5 月 26 日湖北教育频道《楚天经纬》栏目报道我区多措并举推进纠纷调解工作,8 月 6 日《长江日报》第二十版报道古田街红色调解员周菲棣先进事迹。打造“黄坚工作室”人民调解品牌。树立全国优秀人民调解员工作品牌,在长丰、四新社区挂牌设立“黄坚工作室”,打造“星级调解员孵化器”,以经典案例分享会、调解技能培训讲座、优秀卷宗评比、调解员座谈会等形式开展培训教育活动,运用报刊杂志、电视频道、微信公众号、11 微视频等媒体对黄坚事迹进行全方位报道,促进调解员学先进转作风,比贡献促发展,用榜样唤醒为民初心,激活人民调解工作活力。加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力度。紧抓古田街、荣华街办事处搬迁契机,按照“一所三中心”和规范化司法所建设要求,全力做好荣华所和古田所省级规范化建设达标工作。功能室建设合理布局,制度流程统一设计制作,工作台账资料装订成册,目前两个所的硬件软件建设已基本达到省级规范化建设标准。按照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信息化建设总体部署,已完成 7000 余件人民调解案件信息录入,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
②坚持问题导向,严守特殊人群管理底线 我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 221 人,解除 225 人,目前在册社区矫正人员 220 人,其中未成年人 10 人,全区无脱管、漏管现象发生。全区刑释在册人员 1460 人,新增刑释人员 336 人,解除刑释人员 309 人,衔接率 100%,核实率100%,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为 0。加强社区矫正执法力度。规范审前社会调查,采取街道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区司法局分管领导三级审批制度,分级负责,层层把关,累计开展审前社会调查 220 件,其中速裁案件 139 件,调查率、程序合格率、建档率均为 100%。做好入矫、解矫统一宣告,累计对 185 名入矫、181 名解矫人员进行入矫和解矫宣告。对矫正人员实行“三分”管理,保障人员衔接率 100%,12 思想教育率 100%。规范执法程序,正确实施奖惩,累计提出收监建议 1 人,提出撤销缓刑建议 1 人,警告 21 人次。采用“电子围墙”、面部识别、指纹打卡、定位手环等设备加强管理,开展视频点检 16 次,手环定位 5 人次。“大清查、大规范”严守底线。迅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社区矫正监管安全的批示和指示精神,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大清查大规范”,强化督查“亮剑”效应。成立工作专班,划片包所督导,在拉网排查的基础上开展分所点检。坚持寻常时段抽查、重要时段必查、重点人员专查、部门联合检查、年中年底执法考核、涉黑涉恶涉邪教专项排查等督查行动,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制、销号制,对检查中发现的数据不真、记录“早产”、台账资料不全、执法留痕不详等问题,下达整改督办通知落实整改。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着力治本。在汉正街商会总会挂牌建立“硚口区社区矫正帮扶基地”,借用汉正街“天下第一街”的名片优势,借力汉正街商会总会的影响力号召力,广泛吸收民间组织参与社区矫正,推动形成管、防、帮、教为一体的多元化帮扶教育网络。创新在商会内部组建企业帮扶小组,对不同犯罪类型的社区服刑人员开展“点对点、面对面”的指导帮扶。先后联合长江大酒店、汉正街商会等社会力量,以“中秋佳节爱团圆” “爱心传递到家门” “殷殷寄语暖心田”为主题,开展“爱的传递”扶贫助困公益慈善活动。《楚天法治》第 22 期专刊宣传报道我区社区矫正与
13 安置帮教工作。
③坚持效果导向,打造硚口普法模式升级版 不断拓宽普法渠道、创新普法形式,全年累计开展各类普法活动 6900 余场次,受教育人数达 16.7 万人,居民法治获得感不断提升。全方位围绕主题,扎实推进“四大行动”。以“法润硚口、普法惠民”为主题,开展“法进机关”“法护成长”“法企同行”“法惠万家”四大行动,培养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企业健康直通车、小微企业孵化工程等法治惠企项目开启助力民营经济新征程。入驻全省首家警察公园,提供“一站式”智能法律服务。重点打造武汉市第一职业教育中心“法治微视频”“同上一堂法治课”“法治区角”“漫画释法”等特色品牌,迎接市“四个 100”法治示范学校创建工作检查。多角度抢抓关键点,“七五”普法中期督查交出满意答卷。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区综治、文明创建和法治建设等目标考核项目,定期考核,推动落实。结合“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项目申报,形成普法责任清单,提升普法实效。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专题听取我区“谁执法谁普法”专项工作情况汇报。擦亮“汉水熙园”法治文化广场品牌,打造我区首个宪法主题法治文化宣传平台,组织宪法专题学习577 场次,5.42 万余名人参与学习。结合扫黑除恶热点,在“硚口普法”微信公众号及时推送相关信息,充分展示工作成效。在重点
14 领域推行“以案释法”,58 家普法成员单位围绕服务领域,编写执法案例,开展以案释法,其中 42 篇案例向省市推送,1 篇刑事案件案例入选全国《量刑规范指导案例》,向全国推广。8 月 9 日我区顺利通过全市“七五”普法中期督查,向市第四督查组交出“高站位、求创新、树品牌、重实效”十二字的“七五”普法中期成绩单,湖北广播电视台教育频道《楚天经纬》栏目专题展示我区“七五”普法工作成绩。线上线下“组合拳”,拓展普法宣传覆盖面。与武汉公交集团合作,在 259 路公交线路上推出两台普法公交车,利用车身广告延伸普法触角,让市民坐上“法治快车”。依托报刊、电台,制作普法节目,拍摄微电影《俯首甘为孺子牛》,参与第十五届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征集活动。在武汉电台生活频道播放普法短剧,借助《长江日报》《法治湖北》《依法治市》等媒体杂志大力宣传我区普法工作。运用“硚口普法”微信公众号打造“指尖上”的普法,先后转发、推送各类热点动态、普法信息 206 篇,“互联网+普法”正逐步成为我区普法宣传新常态。
④坚持民本导向,做实法律援助民生工程 今年以来,区法援中心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畅通特殊人群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妇女、少数民族、贫困地区贫困人员、军人军属等法律援助申请实行优先受理、优先指派。进一步规范和
15 简化案件受理流程,做到当日受理、当日审批、当日指派。组织律师到妇联、工会、法院、政务中心、残联、女子监狱开展法律援助咨询服务活动 146 次。加强法援案件质量监管,对 14 件重点法援案件开展庭审旁听活动,对办结法律援助案件进行满意度回访,满意率达 97%,对结案归档的法律援助案件实行一案一评,优秀率达 53%。认罪认罚从宽试点打造“快、简、宽”工作模式。与硚口区检察院创新引入辩护律师全程参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建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控、辩、审立体三维防护网,真正实现实体从宽、程序从简的闭合保护体系。在检察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周一至周五安排律师值班。严格值班律师工作纪律,严格工作日志填写规范,确保从“快”不降标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案件跟踪微信群,24 小时在线跟踪案件进展,确保从“简”不损权利。严格卷宗归档程序,提高归档标准,倒逼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确保从“宽”不减质量。公共法律服务“三级平台”融合发展。深入推进区、街道和社区实体平台规范化建设,选点打造 3 个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示范点。充实调整区公共法律服务领导小组,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组织保障。及时调整实体平台功能布局,选用“全科”律师值班,设置公共法律服务自助设备,“一站通”提档升级。积极推动“三大平台”优势互补,挂牌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律师调解室,用好区、街、社区三级 12348 微信群,线上线下
16 协同发力,打造群众家门口、指尖上的“法律医生”。
⑤坚持政治导向,提升律师服务公益占比 构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新格局。树立“抓行业就要抓党建”“抓党建就是促行业”理念,强化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教育管理。夯实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基础,根据区委组织部要求,成立中国共产党硚口区律师行业综合委员会。优化基层党组织建设,批复建立北京德和衡(武汉)律师事务所党支部,选派 3 名退休党员干部担任两新组织党建指导员。推动行业党建创先争优,法正联合律师事务所被确定为硚口区第二批“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该项工作被“先锋硚口”、“硚口发布”等先后报道。搭建律师服务企业“直通车”。开展“访民意、解民忧、促和谐”活动,组织律师入户大走访,充分了解基层诉求。打造硚口区“同心·律师服务团”品牌,对接企业法律服务需求。9 月“同心律师服务团”搭乘“硚口服务企业直通车”,为辖区企业送上法律服务“车票”,真正实现了服务企业“零等待”,政企沟通“零距离”。推进律师事务所调解工作室试点工作。探索在律师事务所建立调解室,成立湖北法正联合律师事务所房地产和民商事调解室,组建由 20 名素质过硬、专业能力强的优秀律师调解队伍。充分发挥律师在引导群众依法信访、维护信访秩序、化解信访积案中的作用,促进法正联合律所与区信访局、原道律师事务所与区检察院形成长期合作。
17 ⑥严格财务管理,专款专用。积极收集整理各项支出及项目支出相关文件,对文件规定的使用范围,使用标准进行规范,严格管理,专款专用,杜绝挪作他用,保证各项基本支出及项目项目顺利实施。
2、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1)存在的问题 ①法律援助律师资源调配机制有待优化 硚口区现有律师事务所 17 家,执业律师 174 人,但受职业素质、执业年限、业务水平、社会价值评判等因素影响,法律援助案件指派可有效调配的律师仅约 30 余人,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法律援助指派效率和办案质量。
②人民调解员队伍素质有待提升 目前我区已建立 11 个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127 个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7 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组织架构成熟。但人民调解员配置相对薄弱,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不能满足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专业化、信息化的发展需要。
③信息化办公应用未形成常态 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发展迅速,但基层对信息化设备的配置、使用、维护跟不上节奏,不擅长将信息化技术手段与业务工作有效融合。主要原因是缺乏信息化专业人才,学用
18 信息化主动性不强、效果不突出,导致向“数据”要“效率”的成效不够明显。
(2)改进措施 ①优化法律援助律师资源调配机制,不断提升法援律师专业能力,提高法律援助质量,才能更好的服务广大人民群众。
②加强调解员队伍的素质提升,深入黄坚工作室的“星级调解员”孵化作用,培养打造更多优秀的人民调解团队。
③做好信息化办公规划,提升基层信息化意识,引进信息化专业人才,倡导向“数据”要“效率”。进一步开发打造“硚口普法”微信公众号,充分发挥新媒体的宣传作用,线上线下相互融合,提升硚口普法宣传影响力。
四、2018 年度 XX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附后)
19 2018 年度硚口区司法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填报日期:2019 年 8 月 总分:94.85 项目名称 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基本支出总额 2384.14 万元 项目支出总额 958.90 万元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20 分)预算数(A)执行数(B)执行率(B/A)得分 部门整体支出总额 3343.04 3343.04 100% 20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 实际完成值 得分 目标 1(15 分):普法宣传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全区重点人员无纸化法律知识考试率 90% 98% 7.5 效益指标 可持续发展影响指标 完成市级下达的“七五”普法目标 完成 完成 7.5 目标 2(15 分)法律援助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法律援助案件 580 件 530 件 6.85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能长效持续性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顺利达成预期 基本达成预期 7 目标 3(15 分)社区律师法制讲座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社区律师开展法制讲座 520 场 1153 场 7.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能引导群众使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 达成预期指标 达成预期指标 7.5 目标 4(15 分)人民调解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民间纠纷调解数、成功率,调解协议书履行率 7200 件、99%,95% 8449 件、99.98%,100% 7.5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能提升基层矛盾纠纷化解能力水平,长效持达成预期指标 达成预期指标 7.5
20 续的为广大群众服务。
目标 5(20 分)社区矫正帮扶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释解人员回归衔接率、安置帮教率,重新犯罪率,开展联合帮教活动 衔接率 95%以上、安置帮教率 90%以上,重新犯罪率 2%以内,联合帮教活动不少于一次 衔接率、安置帮教率为 100%,重新犯罪率 0,联合帮教活动多次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达成预期指标 达成预期指标 10 约束性指标 资金管理 资金管理 合规性 不设权重,酌情扣分,如出现审计等部门重点披露的问题,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评价总得分不得超过 70 分-4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 100-80%(含 80%)、80-50%(含 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约束性指标以负数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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