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规定3.5
车辆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车辆管理,保障公务用车需要,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车辆运行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的车务管理工作。
三、车辆管理办法 1、成立公车车队,指定车队队长。
2、每车配备加油卡一张,专卡专用,由队长负责统一充值与管理。
3、车辆使用 3.1 公司有重大活动、特殊接待时车队长有权统一管理,统一调配车辆。
3.2 车队长应随时掌握车辆动态,合理安排人员与车辆使用。
3.3 要求专职保管人员每日对车辆进行日常清洁,车内不得遗留日常垃圾,每周至少清洗一次,并定期做好对车辆的例行保养。
3.4 每辆车所配备加油卡只限本车使用,不得转用或私用。
3.5 不准对异车号加油、不准加不匹配油品、不准带其他容器加油,如发现专用加油卡给其它车辆加油则一律视为贪污行为,对违规操作者予以开除处理。
3.6 每次加油时须由专职司机,对车辆行驶里程表及 IC 油卡数据,同步进行拍照,报备队长分类汇总《车辆使用记录表》,做出车辆月度统计表。
3.7 公司车辆只能用于业务工作,严禁公车私用,一经查实,将视作贪污行为并严肃处理。
3.8 每月初对车辆违章信息进行查询,截图存档并经驾驶员确认,限期自行处理。
3.9 每日收车时如油表低于 1/3 时,应及时补充油料。
4、事故处理 4.1 禁止酒后驾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
4.2 凡因违章被公安机关处理或罚款的(如交通违法行为等),一切费用由当事人自行负担,公司一律不予报销,无法确认行驶当事人的由保管人员处理,因离职等原因保管人无法处理的由车辆服务部门负责人自行承当。
4.3 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除向交警及时报案外(重大事故),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同时与公司联络,通知保险公司协助相应理赔手续。
5、车辆检修 5.1 公司车辆由行政部指派专人,负责日常保养与维护,并填写有关记录与车辆档案一起保存。
5.2 机动车辆的检修,由车队长委派专人送到定点修理厂进行检修。
5.3 车辆在外出期间发生故障,可视情况先行修理,但需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否则其修理费用不予报销。
6、公司所属业务(销售、工程、项目)部门,为方便车辆使用,其专用车辆可根据本部门实际自行制定管理规范,但油卡管理、车辆保养、车辆违章及事故处理、车辆责任人问责制度等应参照公司规定统一执行。
四、司机岗位加班、出差补助及出差期间的违章处理办法 5.1 专职司机每周上班超出六个工作日的实际天数,可视为加班,加班费按150 元/天计算,随当月工资一并发放。
5.2 因公出差补助按 100 元/日执行。其它可按实际情况实报实销(陪同领导或客人出差,视情况实报实销;单独出差,住宿应选择当地快捷酒店入住,但餐标不得超过 100 元/人/天)。
5.3 车辆外出期间,因主观故意而发生的违章,由驾驶员本人承担。
五、车辆停放 1、公司所属车辆按统一规范停放。
2、节假日期间按公司要求入库封存管理。
六、附则 1、驾驶员要注意公司形象,严禁以公司名义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道德的事情。
2、行政部对本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自签发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