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县2020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
南澳县 2020 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 我县 2020 年度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中央、省、市和县委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实现加快推进法治领域全面深化改革,为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三大攻坚战,以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法治南澳目标定位,立足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编制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的领导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和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重点内容,组织开展专题学习。组织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学习、培训。
2.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的领导。落实《党政主要
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做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完善相关工作办法。推动完善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工作,进一步明确备案范围,规范报备程序。
3.完善法治建设总体布局。制定新一轮法治南澳建设规划,制定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开展南澳县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总结,适时启动《南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的制定。
4.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加快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和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依法撤销和纠正违法的规范性文件。
5.强化法治建设督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推动落实律师参与法治督察。
6.健全党领导法治建设制度机制。进一步健全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协调小组和办公室会议制度,推动协调小组和办公室实体化运作。加强县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建设。
二、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7.完善疫情防控相关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贯彻落实《关
于深入贯彻〈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的实施意见》。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突出问题,依法制定疫情防控相关行政管理措施和政策性文件,加强合法性审核,防范法律风险,提高审核效率,保障相关行政管理措施和政策性文件快速出台实施,并在疫中和疫后及时开展评估,适时进行清理和修订废止。
8.加大对妨害疫情防控行为的执法司法力度。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坚持严格、规范执法与文明、人性执法相结合,加强执法联动,强化执法保障,加大对妨碍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案件查办力度。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依法审慎决策,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置措施。加强治安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依法规范捐赠、受赠行为和防控物资的管理使用。依法做好疫情报告。强化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相关执法,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加强对相关案件审理工作的指导。
9.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专项行动。疫情防控执法、司法机构和人员带头落实普法责任制。组织基层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强化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加强疫情期间矛盾纠纷化解。
三、服务重点工作,更好发挥法治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
领、规范、保障 作用 10.推动法治建设服务保障,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支持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全面深化与粤港澳大湾区经贸合作,制定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实施方案。研究制订主动融入、深度对接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的具体措施。做好对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支持深圳先行示范区的法治建设服务保障工作。
11.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国际竞争力。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其配套法规。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积极融入市营商环境综合改革。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全面清理与企业性质挂钩的歧视性规定和做法。推行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根据国家部署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完善符合知识产权案件特点的案件管辖、证据规则、审理方式等制度。健全执法司法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机制,严格规范涉案财产处置。建立政府失信责任追溯和承担机制。
12.为我省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等重点工作提供法治服务保障。加强执法、司法、法律服务相关工作,依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我省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等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提供法治服务保障。
13.加强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加大食品药品、医疗卫生、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
法力度,加大严重违法行为处罚力度,推动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严格刑事责任追究。开展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深化公益诉讼制度改革,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推动完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四、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14.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完善证明事项动态清理机制,推动涉及证明事项的政务服务事项基础数据共享,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动态完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推进“数字政府”改革,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加强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
15.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执法事项,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贯彻落实《关于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意见》,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配套规范。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组织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配合加快建设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两平台”。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16.优化行政决策。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
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业务运作机制,完善法律顾问遴选、使用、管理机制,压实部门法律论证责任。
17.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建立健全情况通报和监督检查制度。
18.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贯彻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推进行政复议工作。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规范化建设。
19.加强行政裁决工作。贯彻落实《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加强案例指导和培训工作,完善行政裁决程序。
五、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 威 20.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特别是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建立健全与司法权运行相适应的监督制约体系,加强对司法权的监督管理。优化法院职能定位,完善法院组织机构体系。健全法官、检察官惩戒机制。完善法官、检察官员额动态管理机制,完善法官、检察官业绩评价机制。
21.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和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化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和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进一步完善刑事立案标准,细化完善常见多发案件证据收集、固定指引。
22.完善民事诉讼制度体系。深入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
分流,优化司法确认程序,完善小额诉讼程序,加大简易程序适用,扩大独任制适用,深化互联网司法改革,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全面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打造一体化诉讼服务中心和“一站式”化解纠纷体系。积极推动诉讼费改革,深化司法救助制度改革。推进民事执行体制机制改革。
23.持续深化检察改革。推动优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机制,加强检察机关刑事案件退回补充侦查工作,加强对民事诉讼的法律监督。完善检察案件办理机制,持续推动检察办案模式重塑、内设机构优化重组,促进信息技术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完善监察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刑罚交付执行监督机制。
24.健全完善刑事执行体制机制。贯彻执行社区矫正法,研究完善配套工作制度。
六、完善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25.加强基层法治建设。深入推进法治县创建活动。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全面升级。
26.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组织开展“七五”普法总结验收,谋划“八五”普法。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落实“谁执
法谁普法”、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制,严格实行普法责任制清单制度,健全完善履职报告评议制度。
27.完善人民群众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的制度机制。推进基层法治工作联系点建设,建立直接听取基层干部群众对法治建设意见建议的工作机制。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
28.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信用广东”建设,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健全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体系,完善信息记录、归集、共享、应用机制。加快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推进多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设。研究建立信用修复机制。
29.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动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全面对接中国法律服务网、广东政务服务网,优化升级广东法律服务网、粤省事法律服务专区等服务渠道,加快推进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智能化、精准化。深化法律援助制度改革。推进公证制度改革。
30.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调解与公证、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衔接联动机制。
31.推进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养、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平。提高法治人才培养质量。
32.加强法治工作信息化建设。落实国家“数字法治”建设相关任务,整合法治信息资源,逐步实现执法、司法、普法部门之间信息平台共建共享、互联互通。
县委依法治县委负责对 2020 年工作要点落实的统筹协调。各协调小组要健全完善指导协调、沟通联络、督促落实工作机制,整体推进相关领域分工任务落实。各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进度、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县委依法治县办要建立工作任务总台账,及时对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对重点工作开展督察,有关情况汇总报告县委依法治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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