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地质矿产勘查及治理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2019 年度地质矿产勘查及治理专项资金 绩效自评报告 专项资金“财政事权”名称:地质矿产勘查及治理 对应“政策任务”数量:5 省级预算部门: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填报人姓名:刘建军、丘文敏、李淑颖 联系电话:、、联系日期:2020 年 6 月
目 录 一、基本情况............................................................................3(一)项目背景........................................................................3(二)项目目标........................................................................3 二、自评情况............................................................................4(一)自评分数........................................................................4(二)专项资金使用绩效........................................................4(三)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存在的问题..................................22 三、改进意见..........................................................................26(一)城市地质专项..............................................................26(二)地勘基金......................................................................26(三)地质遗迹保护..............................................................27(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27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 2020年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对 2019年度地质矿产勘查及治理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自评,形成本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一)项目背景 2019 年度地质矿产勘查及治理专项资金包含城市地质专项、地勘基金、地质遗迹保护、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绿色矿山五项工作,分别安排资金 2725 万元、1200 万元、800 万元、1200 万元、3000 万元。
本次评价范围为 2019 年度地质矿产勘查及治理专项资金 8925 万元,评价截止日期为 2020 年 3 月 31 日。
(二)项目目标 2019 年度地质矿产勘查及治理专项资金项目目标分别为:
城市地质专项:完成广东省城市地质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建设以及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地下空间资源地质调查与安全评估阶段性工作; 地勘基金:优先支持国家、省确定的重要矿种、重要成矿区带的地质找矿工作,引导和拉动社会资金投入矿产资源勘查,加快找矿突破。
地质遗迹保护:开展地质遗迹、地质公园、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有效保护我省地质遗迹资源,普及地质科学知识,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发展。19 年做发改部门立项,招投标、勘查设计等施工前期工作。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年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比例 200 公顷,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治理恢复,消除矿山地质灾害隐患,恢复植被,改善矿区及周边地区环境,矿区及周边地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保障。
绿色矿山:计划 2017 年到 2020 建设 250 个绿色矿山(2017、2018 年已建成 160 个),广东省绿色矿山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用于对我省建成的绿色矿山进行奖励。
二、自评情况(一)自评分数 依据省财政厅要求绩效自评的文件中评分指标表的各项指标,分别对投入、过程、产出、效果等各项自评进行评分,本项目自评分数为87.97 分。评分详见附件《2019 年度地质矿产勘查及治理专项资金绩效自评信息指标评分表》。
(二)专项资金使用绩效 1.专项资 金支出情况。
(1)论证决策。
城市地质专项、地勘基金:设立是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4 号)、《国务院办公
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等部门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纲要(2011~2020 年)的通知》(国办发〔2011〕57 号)、《广东省省级地质勘查基金管理办法》(粤财工〔2015〕7 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找矿突破战略行动2018-2020 年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国土资地勘发〔2018〕39 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国发〔2017〕3 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城市地质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7〕104 号)、《省政府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决策部署有关任务分解方案》(粤府办〔2018〕12 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市地质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5 年)的通知》(粤自然资地勘发〔2018〕6 号)。
地质遗迹保护设置的依据是《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 57 号)、《自然保护区条例》《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原地质矿产部令第 21 号)、《广东省级地质公园管理办法》(粤国土资规字〔2018〕6 号)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设置的依据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 号)、《生态文明建设标准体系发展行动指南(2018-2020 年)》《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 592 号)、《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原国土资源部令第 44 号)、《国土资源部工
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6〕63 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819 号)绿色矿山设置的依据是《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国土资规〔2017〕4 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7〕5 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7〕6 号)、《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国土资规〔2017〕4 号)。
综上所述,本专项资金立项依据充分,该项指标分值 4分,自评得分 4 分。
(2)绩效目标设置。
本专项资金在预算申报阶段,按照省财政厅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的要求,填报了绩效目标申报表,为专项资金设置了明确的绩效目标,详见表 1、2、3、4:
表 1 2019 年地质勘查及城市地质工作绩效目标表 总体绩效目标 年度绩效目标 1.完成广东省城市地质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建设以及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地下空间资源地质调查与安全评估阶段性工作; 2.优先支持国家、省确定的重要矿种、重要成矿区带的地质找矿工作,引导和拉动社会资金投入矿产资源勘查,加快找矿突破。
实施周期绩效目标 1.优先支持国家、省确定的重要矿种、重要成矿区带的地质找矿工作,引导和拉动社会资金投入矿产资源勘查,加快找矿突破。
2.完成广东省城市地质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包括完成广东省城市地质分布式数据库建设、广东省城市地质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建设、初步搭建形成广东省城市地质监测平台、完成广东省及重点区域三维地质模型构建,为相关政府部门地质信息服务;完成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地下空间资源地质调查与安全评估,建成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地下空间资源地质数据管理与服务系统。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目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勘查项目数(个)15 个 省城市地质服务平台建设(年度完成)100% 广深科技走廊项目(创新)5 个 质量指标 项目验收合格率 100% 时效指标 年度工作量完成率 100% 工程计量拨款及时率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供地质信息支撑 实现 经济效益指标 节约城市规划成本 实现 节约城市运营管理成本 实现 新增可供勘查的区块(个)4 环境效益指标 实施绿色勘查达标率 100% 可持续影响指标 地质勘查资料的有效性 长期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项目部门及市民满意度 ≥85%
表 2 2019 年省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绩效目标表 总体绩效目标 年度绩效目标 累计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面积大于等于 200 公顷,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治理恢复,消除矿山地质灾害隐患,恢复植被,改善矿区及周边地区环境,矿区及周边地区人民群众生民财产安全得到保障。
实施周期绩效目标 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治理恢复,消除矿山地质灾害隐患,恢复植被,改善矿区及周边地区环境,矿区及周边地区人民群众生民财产安全得到保障。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目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累计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面积 ≥200 公顷 质量指标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率 ≥90% 工程质量合格率 ≥90% 治理合格率 ≥90% 项目评审合格率 ≥90% 时效指标 项目计划完成率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矿山地面景观得到改善 基本实现 经济效益指标 无主废弃矿山不再重复投入 基本实现 可持续影响指标 工程设施的有效性 长期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治理矿区范围内群众满意度 ≥85%
表 3 2019 年地质遗迹保护绩效目标表 总体绩效目标(概述)当年度绩效目标 实施周期绩效目标 开展地质遗迹、地质公园、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有效保护我省地质遗迹资源,普及地质科学知识,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发展。19年做发改部门立项,招投标、勘查设计等施工前期工作。
开展地质遗迹、地质公园、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有效保护我省地质遗迹资源,普及地质科学知识,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发展。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三级指标目标值(当年度)三级指标目标值(实施周期)产出 指标 数量指标 建设地址遗迹工程个数(个)不作要求 ≥10 制定制度文件个数(个)不作要求 ≥5 开展展览场数(个)不作要求 ≥10 质量指标 工程质量合格率(%)100% 100% 项目评审合格率(%)≥80% ≥80% 项目验收合格率(%)≥80% ≥80% 治理合格率(%)100% 100% 时效指标 工程进度完成率(%)100% 100% 成本指标 成本控制 不超预算 不超预算 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地质遗迹科普对象人数(人)≥1000 人 ≥10000 地质遗迹保护意识得到提高 基本实现 长期有效 生态效益指标 地质公园的地质遗迹保护区占地质公园总面积的比例(%)≥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工程设施的有效性 长期有效 长期有效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地质遗迹科普对象满意度调查(%)≥85% ≥85%
表 4 2019 年绿色矿山建设绩效目标表 总体绩效目标 年度绩效目标 我省计划 2017 年到 2020 建设 250 个绿色矿山(2017、2018 年已建成160 个),广东省绿色矿山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用于对我省建成的绿色矿山进行奖励。
实施周期绩效目标 按照年度计划逐步推进。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目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全省绿色矿山建成数量 70 个 质量指标 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达标率 100% 奖励资金发放合规性 100% 时效指标 任务完成及时率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矿山环境治理率 达标 土地复垦率 达标 矿区环境规范、整洁 实现 美化采区地表景观 实现 绿色开采 实现 经济效益指标 矿产资源综合利用 提升 矿区绿色覆盖率达到可绿化面积 ≥90% 可持续影响指标 绿色矿业工作机制 长期有效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企业职工和矿区群众满意度 ≥85%
从上面四个绩效目标申报表可以看出,本专项资金目标设置完整、合理、可衡量。
该指标分值 6 分,自评得分 6 分。
(3)保障措施。
本项目主要依据如下制度: 表 5 项目实施执行制度情况表 序号 制度名称 1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2018〕120 号)2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4 号)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等部门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纲要(2011~2020 年)的通知》(国办发〔2011〕57 号)4 《广东省省级地质勘查基金管理办法》(粤财工〔2015〕7 号)5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找矿突破战略行动 2018-2020 年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国土资地勘发〔2018〕39 号)6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土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和监测预警工作方案》等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5〕138 号)7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 年)的通知》(国发〔2017〕3 号)8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城市地质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7〕104 号)9 《省政府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决策部署有关任务分解方案》(粤府办〔2018〕12 号)10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市地质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5 年)的通知》(粤自然资地勘发〔2018〕6 号)11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 号)12 《生态文明建设标准体系发展行动指南(2018-2020 年)》的通知
13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原国土资源部令第 44 号)14 《国土资源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6〕63 号)15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819 号)16 《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原地质矿产部令第 21 号)17 《广东省级地质公园管理办法》(粤国土资规字〔2018〕6 号)18 《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 57 号)19 《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国土资规〔2017〕4 号)20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7〕5 号)21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7〕6 号)22 《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国土资规〔2017〕4 号)从上表可以看出,2019 年地质矿产勘查及治理专项资金的各项制度保障情况良好。
五项工作均安排在 2019 年度内完成,计划合理可行。
该指标分值 2 分,自评得分 2 分。
(4)资金到位。
2019 年专项资金下达情况见表 6:
表 6 2019 年国土资源监管专项资金下达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资金下达文件名称 金额 1 《关于下达 2019 年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地质灾害、城市地质、空间规划)资金(第一批)的通知》(粤财工〔2019〕41 号)2725 2 关于下达 2019 年自然资源事务专项(省级地质勘查基金)资金的通知(粤财工〔2019〕43 号)1200 3 关于提前下达 2019 年自然资源事务(省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省级地质遗迹保护、广东省绿色矿山建设项目奖励资金)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综〔2018〕135 号)800 4 《关于提前下达 2019 年自然资源事务(省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省级地质遗迹保护、广东省绿色矿山建设项目奖励资金)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综〔2018〕135 号)1200 5 《关于提前下达 2019 年自然资源事务(省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省级地质遗迹保护、广东省绿色矿山建设项目奖励资金)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综〔2018〕135 号)3000 6 合计 8925 从上表可以看出,本项目资金到位率为 100%,到位及时性良好,该指标分值 5 分,自评得分 5 分。
(5)资金分配。
本专项资金的分配方式采用项目制,主要是依据各个单位承担的项目情况进行资金分配。
该指标资金分配合理,指标分值 3 分,自评得分 3 分。
(6)资金支付。
截至评价日,2019 年地质矿产勘查及治理专项资金支出情况见表 7:
表 7 2019 年国土资源监管专项资金支出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下达金额 支出金额 支出率 1 城市地质专项 2725 2369.49 86.95% 2 地勘基金 1200 1200 100.00% 3 地质遗迹保 800 96.63 12.08% 4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1200 730.32 60.86% 5 绿色矿山 3000 3000 100.00% 6 合 计 8925 7369.44 82.87% 本项目资金整体支出率为 82.87%,该指标分值 6 分,自评得分 4.97 分,扣 1.03 分。
(7)支出规范性。
1)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8925 万元,在执行过程中没有进行预算调整。
2)事项支出的合规性:本专项资金均采用国库集中支付,支付标准、支付范围均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规定执行,无超标准、规范情况发生。
3)会计核算的规范性:本项目会计核算均严格按照资金下达文件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规范合理。
该指标分值 6 分,自评得分 6 分。
(8)实施程序。
省自然资源厅根据年度工作任务,首先对任务进行分
解,各个单位所承担的任务,将资金下达到项目承担单位。各项目承担单位,依据省政府采购规定和单位内部三重一大等管理规定,对需要进行采购的任务,均以公开招标、政府采购的方式进行,实施程序合规性良好。广东省“十三五”期间季度土地矿产遥感监测项目,对数据质量、项目成果均进行了严格的验收。
该指标分值 4 分,自评得分 4 分。
(9)管理情况。
在专项资金使用过中,省自然资源厅对项目进行了有效监管,资金使用单位已建立有效管理机制,且执行情况良好,业务主管部门按规定对项目建设或方案实施开展了有效的检查、监控、督促整改。
该指标分值 4 分,自评得分 4 分。
(10)经济性。
本项目预算资金 8925 万元,实际执行 8925 万元,无超预算执行情况。项目执行过程中,严格进行了成本控制,各项开支有规范、标准作为依据的,均按照规范、标准执行。各项服务、工程、项目采购,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无发生工程造价、物品采购单价、人员经费超出市场价格的情况。
该指标分值 5 分,自评得分 5 分。
2.专项资金完成绩效目标情况。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项目预算申报时确定的各项目标均已完成,详细如下:
(1)城市地质专项。
项目启动以来,项目承担单位及时组建项目部,明确项目组织架构和各岗位职责,稳步推进项目实施。2019 年全面完成了任务书下达和设计书认定的实物工作量。完成遥感解译 349平方千米,无人机倾斜摄影 11.02平方千米,完成率100.0%;1:10000 专项工程地质测量、1:10000 专项地质测量、1:25000 专项水文地质测量 229.1平方千米,完成率100.0%;超额完成了综合物探工作(横波反射法、多道地震法、折射层析法、瞬态面波法、高密度电阻率法、混合源面波、土壤氡测量、多参数测井);工程地质钻探 7506.88 米,完成率104.26%;水文地质钻探1205.84米,完成率100.49%。其他配套工作也已全面完成。
(2)地勘基金。
2019 年度 11 个地质矿产勘查项目。所有项目均完成了设计工作量,达到预期绩效目标。同时完成 2019 年地勘基金专项 11 个项目设计评审;完成 2016、2017、2018 年地勘基金专项 19 个项目野外验收;2019 年基金专项 1 个项目绿色勘查监审;2020 年地勘基金专项项目入库工作;2020 年地勘基金专项 52 个项目立项论证工作。
(3)地质遗迹保护。
通过专项资金的使用,有效保护我省地质遗迹资源,加强了博物馆场馆、设施的建设、地质地貌科学研究和地质遗迹科普,进一步提升大众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意识,改善了周边地区居民的生活环境,带动所在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提高当地居民收入水平,促进地方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
(4)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2019 年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资金下达后,经各市安排用于 9 个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的实施。目前已验收4 个项目,已完成建设 2 个项目。已完成项目能有效防止裸露山体上安全隐患,保障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水土流失,对生态环境修复具有重要作用,对自然景观也起到一定的美化作用。详见表 8:
表 8 2019 年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完成情况表 转移支付到市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情况 总体目标 清远市 连南瑶族自治县大麦山矿区废石堆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一期)2019 年 9 月由市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评审通过《连南瑶族自治县大麦山矿区废石堆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施工图设计》,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单位进场施工,于 2019 年 12 月基本完成(受季节和植被种植率影响,冬季植被未种植)大麦山铜矿多年开采,废石乱堆,生态破坏严重,当地群众对此意见较大反应强烈,2016 年连南县检察院对大麦山矿业场破坏生态的行为进行公益诉讼,清城法院判决要求进行复绿,恢复基本生态功能。本次复绿后,复绿面积 1万㎡,“废石边绿地”,恢复基本生态功能,群众反应较好。
江门市 蓬江区杜阮镇迎宾西路上巷废弃采石场治理恢复项目 按资金总体部署,改造工程分期实施,项目实施西侧地段长约 60m,采用“人工清坡+坡脚植生槽+坡面挂网”人工复绿的方案。目前已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并完成实体验收,正在组织办理正式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改善江门市迎宾西路两侧区域生态环境,提升山体管理及监测监控能力,使山体环境和生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梅州市 梅州兴宁市大坪镇百公坳废弃稀土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 梅州市局主动与市财政局沟通,于2019.03 将资金下达兴宁市局。兴宁局迅速组织项目实施,编制项目施工设计,2019.08,梅州局组织专家组对涉及进行评审。批准后,兴宁局抓紧进行立项等手续,组织施工单位进场施工。2019.10 开工,2019.12 月竣工。受疫情、工程竣工验收、财审定案等影响,专项资金按合同仍有 23.4 万元未支付。
按照施工设计方案,该治理项目主要工程是实施削坡、土地平整、修筑拦挡坝和截排水沟、地表种植复绿等,达到设计预期目的。
河源市 和平县下车镇鸠山八五一稀土矿区地质环境治理工程(二期 项目总投资为 441 万,其中省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资金 221 万,剩余资金由县财政筹集。河源按照立项、勘查、设计图纸、招标、工程实施进度支付,目前项目已完成90%。
可提高矿区下游的水质,改善矿区环境。矿区的地质环境得到有效治理,保障当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矿区的土地资源得到充分利用。
茂名市 1.露 天 矿 生态公园大坝北侧驳岸抛石工程 2.矿山地质环境详细调查与编制茂名市矿山地质环境和综合治理规划 3.茂 南 区 金塘镇高岭土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第一期)1.2019.08 将 30 万拨到露天矿生态公园管理处。9 月完成施工图纸,10月拿到工程预审核报告书进行招标。11 月确定供应商,签署合同.该项目已按图纸完成施工 和竣工。自评 95 分。
2.2019.08 将 48 万拨到矿山地质环境详细调查与编制茂名市矿山地质环境和综合治理规划项目。该项目已完成,但未组织专家验收。自评100 分。
3.2019.08 将 200 万元拨到茂南区,10 月到区自然资源局,项目 2020.01开标、进场施工,4 月底完工,现已完成单项验收。自评 100 分。
1.消除波浪对“好心湖”湖岸“浪蚀作用”,提高湖岸边坡的稳定性,提升茂名露天矿生态公园的安全性。
2.查明全市在建矿山、生产矿山、政策性关闭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在完成详查基础上编制全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规划。
3.通过工程和技术措施,基本维持原来的生态平衡或优于原来的生态环境,有效减少水土流失,消除地质灾害隐患,消除对周边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威胁。
潮州市 饶平县上饶镇二善村红宫子石场复绿工程 设计预算总造价 50.87 万元,经饶平县财政局审核后,审核结果造价38.55 万元,施工合同价款 34.69 万元。目前工程已完工,由于项目工程尚未完成结算,前期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 104072.43 元。
能有效防止裸露山体上的不稳定石块掉落,保障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种植爬山虎等植物后能防止水土流失,对生态环境修复具有重要作用。
韶关市 南雄市珠玑镇梅岭黄辉石场水泥用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程项目 南雄市土地整理中心为业主单位。总投资 594.62 万元,其中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中央奖补资金投入404.62 万元,省级财政生态修复专项资金 190 万元。
2018.09 南雄局向韶关市自然资源局提交申报2019年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的请示,开展项目前期工作;2018 年 10-12 月,组织编制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2019.07,完成矿区 1:500 地形图测量及三维航拍;2019.11 完成勘查设计报告,通过韶关地质学会专家评审。现正准备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工作。
减少矿区水土流失并提供林地资源,避免矿山地质灾害危及周边的生命财产安全。
改善矿区周边的生态地质环境和自然景观视觉效果,增强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保护矿山植被、树木、地表水、地貌景观免受破坏,产生良好的环境效益。
肇庆市 肇庆怀集县大岗镇猪头石建筑灰岩石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 2019.09,肇庆市政府同意将省级153 万资金用于怀集县。2019.10,怀集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勘查,确定总体恢复治理方案为场地覆土+拦石墙+截排水+绿化。原计划 2019.12进场施工,但在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方案评审会上,对矿山治理责任主体是否灭失方面存在较大分歧意见。后经怀集县政府确认该项目属于矿山治理责任主体灭失。目前已通过评审,但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预计 2020.06 月底入场动工,2020.10 竣工。
消除岩质边坡危岩和崩塌危险,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善治理区及周边生态环境;提高土地利用,改善当地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作用十分明显,并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通过工程的实施,有效改善治理区内多个行政村和近万人生产生活条件;增加林地,使该地区人居环境及视觉景观有较大程度的改善。
云浮市 罗定市金鸡镇冲花石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 资金从肇庆下达罗定后,罗定市自然资源局 2019.06 公开选择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现在已完成勘查、设计、立项工作,正在进行财审、招标阶段。预计 2020.12 可完工。
使矿山崩塌、滑坡得到整治、农田、乡道及村庄安全得到保障,最大限度减少采矿对土地资源的破坏,可恢复土地功能。
(5)绿色矿山:通过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全省涌现了一批先进绿色矿山,在资源高效利用、节能减排、生态保护等方面体现了行业的较高水平。矿山企业通过实施环境治理、扬尘污染防治等绿色矿山建设措施,矿区面貌焕然一新,实现矿山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该指标分值 25 分,自评得分 19 分,扣 6 分。
3.专项资金分用途使用绩效。
(1)城市地质专项。
查明广州琶洲互联网创新集聚区、广州大学城—国际创新城、广州科学城、东莞滨海湾新区、东莞松山湖5个核100m以浅地下空间资源分布特征、开发利用状况及潜力;完成广州琶洲互联网创新集聚区、广州大学城—国际创新城、东莞滨海湾新区、东莞松山湖地下空间地质环境承载力评价与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安全性评估;完成专业数据管理与分析
系统中专业数据建库与管理子系统、三维建模子系统的开发;完成成果信息管理与发布系统中数据管理模块、地上地下二三维一体化管理分析子系统的开发;租赁(永久)Desktop 桌面基础平台、IGServer 服务器基础平台。
该指标分值 4 分,自评得分 3 分,扣 1 分。
(2)地勘基金。
各政策任务主要实物工作量已完成或超额完成,野外工作严格按照绿色勘查标准实施,项目质量符合相关规范规程要求。各项目共提交矿产地 9 处,找矿靶区 2 处,个别项目圈定了矿体、矿脉,估算了资源量。项目实施促进当地的矿产资源开发进程,带动当地就业,产生一定社会效益。但项目监督、验收工作进度相对滞后。
该指标分值 4 分,自评得分 3 分,扣 1 分。
(3)地质遗迹。
一是地质公园博物馆及科普解说系统不断完善。通过项目实施,博物馆展陈方式及内容不断丰富,增加游客的互动性,游客满意度不断提升。
二是深化地质遗迹科学研究。通过项目实施,对地质公园地貌成因、岩体稳定性调查、生物多样性等研究不断深化,为地质遗迹保护奠定科学基础。
三是加强科普工作。通过开展科普培训、科普活动,完善和丰富科普资料,广泛普及科学知识,提高公众对地质遗迹保护和环境保护意识。
四是完善地质公园开发建设,将地质公园打造成科普旅游精品,为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起了重要的积极意义。
该指标分值 4 分,自评得分 2 分,扣 2 分。
(4)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治理恢复,消除矿山地质灾害隐患,恢复植被,改善矿区及周边地区环境,矿区及周边地区人民群众生民财产安全得到保障。
该指标分值 4 分,自评得分 3 分,扣 1 分。
(5)绿色矿山。
绿色矿山建设是以资源合理利用、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和促进矿地和谐为主要目标,将绿色矿业理念贯穿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全过程,实现资源开发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协调统一。一是实现绿色开采,促进资源高效利用。绿色矿山普遍投入大量资金购买先进设备,加强技术工艺装备的更新改造,采用高效节能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加快矿山现代化建设,实现了资源的节约与综合利用,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二是绿色矿山建设,使得矿山的开采逐渐与环境保护相互促进共同发展,通过绿色矿山建设,合理选择生产技术工艺,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减轻矿区环境负荷,切实加强矿区环境保护工作,使因矿产资源开发而导致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和恢复,建成的绿色矿山基本实现矿区天蓝、地绿、水净,为我省生态文
明建设工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三是绿色矿山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实现资源开发惠民利民。矿山企业在自身发展的同时,重视与地方建设的密切融合。一是积极缴纳完成各项税费义务,为地方财政收入作出贡献;二是为地方提供尽可能多的就业岗位,提高了当地居民的就业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三是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支持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的建设及生产生活环境的改善,切实提高了当地群众生活水平和质量。
该指标分值 4 分,自评得分 4 分。
(6)地质矿产勘查及治理的可持续性。
该项工作由省自然资源厅主管,有稳定的机构、人员投入,年度预算均有资金安排,具有良好的可持续性。
该指标分值 5 分,自评得分 5 分。
(7)服务对象满意度。
通过参与该项工作的人员以及受益群体进行问卷调查,发放问卷 176 份,收回 152 份,满意问卷 124 份,满意度为86.36%。
该指标分值 5 分、自评得分 5 分。
(三)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存在的问题 1.城市地质专项。
(1)广东省城市地质信息管理服务平台项目:2019 年省财厅下达资金为 725 万元,而省政数局下达同意立项批复的文件中 2019 年资金安排为 690 万元。实际使用中,委托业务费按照 690 万进行安排,导致 2019 年底部分资金未执行完毕。此外,省财厅下达资金的时间是 2019 年 3 月,而省政数局批复的时间是 2019 年 12 月,2019 年 12 月底之前仅完成了项目一期单一来源采购工作,一期建设期为 2019年 12 月至 2020 年 12 月,项目启动时间比原计划滞后。
(2)受全国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地下空间资源地质调查与安全评估项目原计划 2-3 月委托业务成果验收滞后导致委托业务未能及时结算,涉及费用为160 万。
2.地勘基金。
(1)我省地勘基金起步晚,整体资金投入规模较小,与我省的矿产资源潜力和我省的地勘队伍力量严重不匹配,与我省经济第一大省的规模不相符。基金规模偏小亦难以实现政策调控、化解风险这一功能定位,不利于项目总体预期目标的实现。
(2)项目实施周期短。目前项目是按照年度立项下达任务拨付经费,项目续作不确定性大,个别前景好的项目未能续作,只能中途退出。找矿工作有一定的客观规律,需要对项目有一个总体宏观的设计思路并需要多年的实施,目前按年度实施项目与找矿工作的客观规律不相适应。
(3)项目任务书和财厅资金下达较晚,使得各项目实
物工作开展相对滞后。受矿证延续、矿农矛盾、部队训练、雨季雨量大、台风频繁等外部因素影响,个别项目无法开展野外实物工作,影响项目整体完成率。
3.地质遗迹保护。
2019 年省级地质遗迹资金支出率较低,项目进度较慢,主要原因如下:
(1)韶关市支出进度慢的原因:
受机构改革影响,省财政厅 2018 年 12 月 29 日下达专项资金给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韶关市财政局 2019 年 5 月16 日下达资金至各相关县(市)财政部门,比往年下达时间较晚。
韶关市申报地质遗迹保护专项资金高达 3857.7 万元,但由于 2019 年度省级地质遗迹保护专项资金最终仅安排 800万元,省自然资源厅按因素法将项目资金分配给韶关、梅州、清远三个地市,其中韶关市 594 万元,故财政实际下达的资金数额与项目单位拟申请资金数额差距较大,项目单位需调整资金使用计划和实施方案,经专家审查后,实施招标等手续,再进场施工,导致项目实施缓慢,且实施方案中工作进度安排部分项目需跨年度实施,导致资金无法按上级部门要求在年度内全部支付。
地方财政部门提出,因为 2 个建设项目单位均为事业单位,专项资金只能按项目实施进度情况支付给项目具体施工的第三方。
(2)清远市支出进度慢的原因:
因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清远市 2019 年省级地质遗迹保护专项资金于 2019 年 5 月份随职能从市自然资源局划转至市林业局。划转前,该资金申报用于建设英西峰林地质遗迹博物馆,地质公园门楼等设施建设,当时未完成地质遗迹博物馆征地等前期工作,转隶后博物馆征地经费未得到落实,故博物馆暂无法建设。当前,全省正在进行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英西峰林地地质遗迹自然保护区与英德国家森林公园 90%面积重叠,属一个保护地多个管理机构,英德市拟在整合优化方案编制中将英西地质公园整合到国家森林公园统一管理,项目资金需待保护地整合优化后才能计划使用。
(3)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项目推进缓慢,支出进度不达标。主要原因是:
一是资金下达地市后,地市分配到县区具体项目用时较长,基本达不到广东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的市县应在收到资金和任务清单后 30 日内制订资金分配方案的要求。二是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本为复绿工程项目,受季节性影响很大,一般最好种植复绿的时间段为 3、4 月份。而从实际工作来看,资金下达到县区后大部分为第二、三季度,下达后完成实施方案编制、评审、修改,项目立项、勘
查、施工图设计、招投标、财审、施工、监理、验收等多个环节。很难做到在一年内既顺利完成,又保证施工质量。三是施工过程是按进度、合同支付施工费用,项目完工需要竣工验收、财政决算、审计报告,资金才能全部支付给施工单位,而对于项目进度、资金支付进度的要求是平均分配到每个季度,基层压力较大。四是受疫情影响,原项目实施进度拖缓,包括招投标、施工、复工所需的砂石土原材料供应等。
三、改进意见(一)城市地质专项 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合理安排项目进度计划,加大人员和技术投入,争取在 2020 年底完成项目目标和任务,并达到预期效果。
(二)地勘基金 1.加大地勘基金投入。按照新形势下自然资源管理改革的新理念和新要求,站在保障国家能源资源中长期供给与安全的高度,进一步明确地勘基金在地质找矿中的功能定位和地位作用,充分发挥我省拥有南岭成矿带和武夷成矿带两个国家级成矿带的优势,确保稳定财政资金投入,提振社会资本进入勘查领域的信心,稳定地勘队伍与人员,进一步提升我省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建议在省级财政预算中单独列支用于省级地质勘查基金运作资金,并将省级地质勘查基金与省级矿产资源专项收入脱钩,且将省级地质勘查基金稳定在 2
亿元规模(经测算,每年投放项目 80 个,平均每个项目资金约 250 万元),切实提高我省地质工作程度和矿产资源保障能力,重塑我省矿产勘查开发格局。
2.完善制度设计。完善项目库管理模式,项目提前论证入库,择优实施;适当延长项目实施周期,并匹配相应的探矿权有效期;对找矿前景好的项目,择优提高项目勘查阶段,进行详查、勘探;建立项目中途退出机制,对于没有找矿线索的经专家评审结题退出;建立可行的奖惩机制,激励地勘单位主动实现找矿目标,多出有用成果。
在整个地质找矿新机制和找矿战略突破行动中,只有充分发挥“基金衔接”的作用,才能拉动商业性资金大规模投入矿产资源勘查领域,更好地推进找矿实现快速突破。
(三)地质遗迹保护 省级地质遗迹保护专项资金实际均用于地质公园建设,机构改革后,地质公园明确由林业部门监管,各市专项资金亦随职能调整划转林业部门负责。鉴此,建议省级地质遗迹保护专项资金划转省林业局主管。
(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一是对于尚未完成的2019年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省自然资源厅将进一步加强项目监督管理,督促各市加快实施进度,尽快进行项目竣工验收。
二是鉴于我省历史遗留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严重,而且
治理任务大、点多面广的粤东西北地区财政收入困难,当前每年 1200 万元的省级资金投入,难以达到预期治理效果。建议进一步加大省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经费的投入力度,建立稳定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投入机制。
三是鉴于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受季节性影响很大,建议更早提前下达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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