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XX区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
2020 年 年 XX 区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 2020 年 XX 区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工作总的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全国、省和市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不断推进交通运输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目标,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突出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为主线,着力打造一流交通运输营商环境,不断提升企业群众改革获得感,为加快新 XX 建设,开辟高质量发展新境界提供有力保障。
一、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进一步研究提出一批取消、下放的行政权力建议事项。探索开发区精准赋权模式,并做好与赋权事项相对应的系统对接、业务指导等工作。根据需要动态梳理、调整并发布“四级 N 同”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和实施清单。
2.继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
“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贯彻《全省自贸试验区、开发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实施意见》,推进更大范围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年内复制推广到 XX 区交通运输领域。推进简化审批,广泛推行告知承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发挥信用监管基础性作用。适应“证照分离”改革的需要,同步升级完善交通运输政务服务系统功能,修订网上办事指南。配合区直有关部门做好“一件事”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一人(企)一档”建设等相关工作。
二、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3.明确监管事项和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要求,制定交通运输行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全面梳理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监管事项,明确监管部门、监管对象、监管内容、设定依据、监管结果、监管层级等内容,监管事项纳入江苏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统一管理并动态更新,并落实监管责任。
4.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不断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稳妥有序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信用监管效能,建立完善信用修复、信息主体异议申诉等机制。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生命健康等重点领域实行重点监管。落实和完善包容审慎监管,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给予一定时限的包容期。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和处罚,全面推进监管执法公开,严格落实行
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问责制。
5.提升监管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的源头治理,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执法事项。持续改进执法方式,推进执法结果共享互认,及时制止“一刀切”等行为,对守法记录良好的企业大幅减少检查频次。进一步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抓紧清理规范和修订完善边界宽泛、执行弹性大的监管规则和标准。2020 年底前基本实现各级行政执法机构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
6.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完善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实现部省市县(区)四级事项规范化、协同化管理。强化市县(区)交通运输系统监管行为数据上报,不断丰富监管内容,提高监管事项覆盖率和监管数据质量。对接国家、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实现全省交通运输监管数据归集共享。依托全省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以信用监管为基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联合监管和非现场监管,进一步规范执法监管行为。
三、提升“不见面审批”水平7.加快完善“规范、统一、科学、清晰”的行业行政审批管理制度。立足服务企业群众,以“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减跑动”为检验标准,完善行政许可办理流程、审批
要求,进一步规范许可文书,建立专家库,加强档案管理,提高审批质量。加强行政审批行业管理与指导,研究出台 XX区交通运输行政审批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完善监督考核、第三方评估、业务培训等工作机制。开展交通运输行政许可信息报告工作,形成及时准确的许可动态通报机制。
8.推进业务办理项基础要素标准化。按照最小颗粒度原则拆分业务办理项。XX 区统一规范法定办结时限、特别程序、中介服务、数量限制、服务对象、主题分类、审批结果类型、审批结果名称、受理条件、收费情况等 10 类基础要素信息。推进办理材料标准化,XX 区统一规范材料的名称、来源、类型、形式、必要性、依据等,形成标准化材料清单。根据国家和省、市要求及时做好办事指南动态维护工作。
9.提升用户线上办事体验。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进一步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对办件量大、审核难度较小的,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由“承诺件”改为当场或当天办结的“即办件”,扩大“即办件”范围。开展 XX 区道路运输(道路客、货运)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国内水路经营许可证和船舶营业运输证电子化,完善移动端“扫码亮证”功能,实现在政务服务受理、审批环节及现场执法检查的应用,推动长三角区域场景应用一体化。根据国家和省、市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网上政务服务能力。
四、加快完善交通运输政务服务体系 10.加强政务服务交通运输窗口能力建设。遵守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定,落实政务服务标准规范,加强交通运输综合窗口建设,融合线上线下发展。做好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和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咨询释疑、流程指导、过程服务、热情高效的履职能力。
11.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贯彻落实《关于建成江苏政务服务“好差评”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依托全省统一政务服务“好差评”平台,推进实现“好差评”联动反馈、“差评”核实整改和整改回访,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政务服务水平。
五、进一步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 12.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认真做好清单落地实施工作,对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以依法平等进入。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严禁自行发布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完善清单信息公开机制,主动将清单所列事项在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平台上公布。
13.持续推进减税降费,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深化 ETC 技术拓展应用,优化货车不停车快捷通行,优化落实“绿色通道”等政策,巩固优化大件运输许可,巩固普通货运车辆“三检合一”工作成效,推行货运车型标
准化,开展危险货物运输罐车治理。
14.加快推进法治制度保障。配合省有关部门制定出台《江苏省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江苏省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的宣贯工作,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措施。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全面梳理已出台的涉及交通运输政务服务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并分类提出清理意见。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明确任务分工,加强与编办、行政审批局等改革牵头部门的沟通与协调,结合工作实际,创新改革举措,突出特色亮点,以高质量发展为引领,制定本单位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具体实施方案,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每年要组织 2 次“放管服”改革督查,建立督查通报制度,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全面加大推进力度,持续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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