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料储存期管理规定
一、目的 规范物料贮存管理规程,确保所有物料在保质期内使用,保证产品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二、适用范围 本制定规范了对公司内部需要做存储期限管理的物料建立产品收货、库存管理和物料出仓使用等的操作,规定各物料贮存周期要求和超期物料处理要求。
三、职责 3.1 采购部:负责联络外购件物料的供应商在外箱标注生产日期、来料日期。
3.2 制造中心:负责在自制件物料外箱标注生产日期或填写好生产日期的标识卡。
3.3 仓库:负责物料信息的录入和管理,定期对仓库物料进行清查,如发现过期产品需申请报废或申请复检,并负责后续处理。
3.4 质管部:负责超期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复检,并对产品是否使用和报废进行判定。
3.5 技术中心:负责超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技术参数等方面确认,并对产品是否使用和报废进行判定。
四、内容 4.1 物料贮存周期要求 4.1.1 贮存期按照零部件生产日期计算。
4.1.2 入仓产品标签上必须标明产品生产日期,任何人员如有发现超期产品需向仓库管理部门反映。
4.1.3 物料堆放必须符合公司相关物料管理规定,不得出现混料。需确保仓库库区内温度、湿度符合相关规定,避免物料受热、受潮。
4.1.4 需出仓、转仓的物料、产品,必须进行贮存期检查,如发现超期立即进行处理。
4.1.5 仓储部门需每月对库存产品安排一次清查(可结合公司每月的 25 日盘点),并可根据库存情况调节清查频次。
4.1.6 物料类别和贮存期:
序号 类别 储存温湿度要求 贮存周期 1 橡胶件 温度:5℃~25℃、湿度:65% 10 年 2 泵体总成 温度:20℃~28℃、湿度:40%~70% 3 年 4.2 物料、产品保存要求 4.2.1 物料、产品保存场所温度:温度:20℃~28℃、湿度:40%~70% 4.2.2 在库品保管场所,当温湿度达不到要求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条件:
4.2.2.1 远离会产生蒸汽的装置 4.2.2.2 避免潮湿或结露的情形发生 4.2.2.3 避免空气中有腐蚀性气体 4.2.2.4 避免阳光直射 4.2.2.5 远离产生振动,粉尘的装置 4.3 到期物料、产品的处理流程 4.3.1 到期需要重新检验的物料,由对应仓库仓管员填写物料报检单,仓库主管审核后交质管部检验,检测结果由质管部经理批准。如遇质管部无法判定时联合技术中心对相关物料、产品的相关技术参数及适用性进行评审,最终给出处理意见。
4.3.2 到期经报检确认无法使用的物料或产品,由对应仓库管理员填写物料报废申请单,按报废处理流程提出报废申请。
五、相关记录 5.1 《物料报检单》 5.2 《报废申请单》 批 准 审 核 编 制 更改处数 更改单编号 签 名 日 期 2017 年 12 月 20 日 2017 年 12 月 20 日 2017年12月20日 会 签 归口部门 发布日期 2017 年 12 月 20 日 实施日期 2017年12月20日 受 控 号 持有部门/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