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就业见习生活补助费申领办事指南
铜仁市就业见习生活补助费申领办事指南 一、补助 标准:
见习期间学生生活补助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同级财政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60%进行补助,见习单位补助部分列入该单位财政经费开支范围。由见习单位先行统一垫付,按月发放见习生生活补助,见习期满后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一次性拨付。对高校毕业生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 50%以上的见习单位,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按最低工资标准的 80%进行补贴,对见习单位(基地)留用见习期满高校毕业生的给予每人 500 元的一次性补助。
二、申报 资料 :
见习基地申领 补贴 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复文件; 2、就业见习人员名单及见习时间明细; 3、经费申请报告; 4、单位发放见习生活费的相关依据; 见习单位申领 补贴 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见习经费申请函; 2、见习生见习协议书、时间明细表; 3、见习生工作鉴定表; 4、单位发放见习生活费的明细账
三、注意事项:
1、区(县)一级就业见习单位和见习基地见习补贴向区(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领; 2、市级就业见习单位和见习基地应在每年 10 月 31 日前,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相关资料申请拨付补贴; 3、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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