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他就珍惜他作文400字
【简介】下面给大家分享爱他就珍惜他作文400字(共18篇),欢迎阅读!在此,感谢网友“”投稿本文!
篇1:爱他就珍惜他作文
爱他就珍惜他作文
爱他就珍惜他
我需要朋友,就像朋友需要我一样。――题记从前的我不懂事,一直以为在我的生命中我的家人最重要作文人网 ,因为他们不会离开我,会永远爱我。对于朋友,若与他们发生了小矛盾,我会不听对方的解释,不管他人的感受,耍小脾气,我行我素,其结果总是等到失去了才知道珍惜。 我很喜欢上网,喜欢在日志中记录自己的心情,喜欢浏览网友的博客。初秋的夜晚,我打开电脑看到了一个网友的博客中有这样的一个故事:
从前,有一个脾气很坏的男孩,他的爸爸给了他一袋钉子,告诉他,每次发脾气与别人吵架的时候,就在院子的篱笆上钉一根钉子。第一天,男生钉了27个钉子,后面的几天他学会了控制自己的'脾气,篱笆上钉的钉子也越来越少,他发现,原来控制自己的脾气比钉钉子要容易的多。终于有一天,他一根钉子也没有钉,他高兴地把这件事告诉了爸爸。
爸爸说:“从今以后,如果你一天也没有发脾气,就拔掉一根钉子。”日子一天一天过去,钉子全部拔光了。爸爸带他来到院子看着篱笆,对他说;“儿子你做得好!可你看看篱笆上的洞,这些洞永远都不能恢复了,就象你和一个人吵架,说了很难听的话,你就给别人心里留下了一个伤口,无论你怎么道歉,伤口总是在那儿。要知道,身体上的伤口和心灵上的伤口一样难以愈合。其实,朋友是你宝贵的财产,他们让你敞开胸怀,让你变得勇敢,他们总是随时倾听你的忧伤,你需要他们的时候,他们会支持你,向你敞开心扉。”
读完这个小故事,我好想告诉我的朋友们:“朋友,我爱你们,我需要你们。”此时我想起,有时我说错话伤害了他们,却还自私的认为是你们先对不起我的;想起了,难过时把自己与外界隔绝起来,却不知道自己难过的时候朋友会比自己更难过还多了一非担心;想起了,朋友需要帮助时,我没有尽自己的全力去帮助,反而给你们添麻烦。想到这些,我真的觉得很对不起我的朋友们。我真是个失去了才懂得珍惜的傻瓜。
有朋友的日子总是阳光灿烂,有朋友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已经拥有了一切。我们可以失去很多,但不能失去的是朋友。朋友不一定常常联系,但也不会忘记,每次偶尔想起,还是感觉那么温暖、那么亲切。朋友也许只是你生命中的一个过客,但因为这个过客,更使生命变得美丽起来。
朋友不该那么重要,朋友又的确那么重要。生命里或许没有感动,没有胜利…没有其他的东西,但不能没有朋友。
亲爱的朋友,我需要你。
篇2:爱他你就抱抱他五年级作文
爱他你就抱抱他五年级作文
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
每年,都会分一群新兵来。我们会热烈地欢迎他们:握手言欢,满脸堆笑;长话变短说,君子之交淡如水嘛。
每年,也都会走掉一群老兵。我们又要激烈地欢送他们:彼此拥抱,群情昂扬,怆然而涕下;浮现出壮怀激烈而嚎情满面的场面!
握手和拥抱,是两种动作,却因几年的光阴,而情非昔比了。没有相处的底蕴,何来深情和厚谊?所以,在这里,已至于拥抱,才最是我们爱的表达!
我喜欢抱我的孩子,但并不是怕邻人的恶言:连孩子都不抱,枉为父母呀!,而是因为,我确实是爱我的孩子。他带给我美仑美央的天伦之乐,我也想以我的拥抱,去还赐他一个无以言喻的幸福的童年和少年。
三叔憨憨的,三十好久了,掏不到老婆,就自认了。他便将他的憨人之爱,倾泻到我的童年之中,以至于到了现今,在我美好的童年的回忆中,总有一个可以让我撒泼的人,经常抱着我,到处闲荡,悠哉乐哉地,逍遥自在哟。最美的是那一次次骑在三叔脖子上的得意洋洋的感觉了。
我的'孩子在上幼儿园的时节,最乐意的是:骑在我的脖子上去上学。在路上,比着他的同学们都是在走,至多是牵手,我俩就是一道亮丽的风景。只有他一个能骑大马,那个乐哟,那个自豪哟,那个指高气扬哟,绝不是一个美字就能抵得的!因为这种味道,哈哈,我早已领略了。
我的孩子现已快满10岁了。对于骑大马,他已是羞于做了。但每天放学回到家时,他总要索个吻,或是要我抱抱他后,才告诉我他在学校里的酸甜苦辣。我也总毫不吝啬地给予他些吻或抱,其乐融融而为之呗。可有时,我又难免于心情的不爽,非但不予,还吼他滚一边去,而他呢,却总会是笑呵呵地回说到:你咋又不高兴了呢?看着他那童稚的模样,我又何必不爽呢?于是乎,换种心情,马上就与他谈笑风生起来了。
邻居家的孩子略大,洗澡已开始关门了,要父母递澡巾也只会让从门缝里塞进去了。岁月是把杀猪刀,估计我的孩子也快会了。亲情常随着岁月的流逝而变远和变淡,可我也觉得,我会因为我现在的平等的给予而对他是问心无愧。我也明白,等孩子长大后,他会不再需要我的吻和抱了,因为,到那时,他要要另一个爱他的人的了,而到那时,我也就该躲在远远的地方,偷偷地乐去了。
忽然间,又想起了我的三叔来。久违了,我的三叔!我还真是记得:20多年了,我和你连手都没牵过了,可我也真是想不起你最后一次抱我的情形来。我也记得妈妈曾对我说过:姑表弟尿在灶房里,三叔骂那小子不讲卫生;而我尿到三叔的肚皮上了,他也只是乐呵呵地说:童子尿,还真没有味呀!惹得我姑妈说他是个偏心眼。
我就顺势回想起我和父母的情况了。小时候,妈妈常教我唱这个民谣:黄瓜绿,绿了黄,娶了媳妇忘爹娘。确实的,长大后,结了婚,我就长期在外谋生,真等于是忘了他们了。每次回到爹娘的家,都是短短的,也就那么几日。虽说彼此间话是谈过了不少,但若数起牵手和拥抱来,还真是个0呢。
这让我也回想起:第一次到乌鲁木齐火车站出口时,我看到两个高大的白种老男人在那里又吻又抱的,兴奋不已呢。而此时,扩音喇叭里也正在卖力地唱着:抱一抱呀,抱一抱呀,抱得月亮笑弯了腰!我便笑着说:哈哈,他们就是彼此的月亮嘛!
月儿弯弯照九州,几家欢乐几家愁?看来,我还是有好几个月亮呢。可是我却不知道,他们是否也会想:我也能抱得他们笑弯了腰吗?
篇3: 爱他就多管管他作文800字
爱他就多管管他作文800字
中国有句俗话说得好:“严是爱,松是害。”确实如此,孩子的自制能力比较差,脱离了父母和老师的监督和管教,就像脱疆的野马,放纵野性,甚至做出不理智的事情。
我们知道,水脱离了堤岸的约束,就会四处蔓延;人如果没有了父母老师的约束,就不会健康成长。“没有规矩,难以成方圆”“木受绳则直”,父母老师的严格管教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成才。
三字经中说:“昔孟母,择邻处,子不学,断机杼”。孟子小时,父亲死了,母亲守节没有改嫁。他们住在墓地旁边,孟子就和邻居小孩玩起了办理丧事的游戏。孟母看到了,就带着孟子搬到市集旁边住。到了市集,孟子又和邻居小孩学起商人做生意。孟母又把家搬到了学校附近。孟子开始变得守秩序、懂礼貌、喜欢读书。
孟母把孟子送到学堂,一开始孟子很用功,后来他就开始逃学了。有一天孟子逃学回家,看母亲在织布机上织布。孟母看见孟子这么早就回家了,就把织布机上一大半布剪成了两半,含着泪水说:“孩子,你好比这段布,半途而废。”孟子听了大有感触,于是下定决心要好好学习,长大以后果然成了著名的大学者,被称为“亚圣”。
正是因为孟母的严格管教,孟子才能取得如此大的成就。假如,当初母亲不管他,孟子能否成才还是个未知数。
在美国新奥尔良,有一个小孩子无论做什么事都慢慢吞吞,又喜欢晚睡晚起。因此,他几乎每天都迟到,这让他的父母头痛不已。用心良苦的父亲终于想出一个好办法,把孩子床头的.闹钟拨快了10分钟。自从拨快10分钟后,小孩再也没有迟到过,小孩因为父母的管教,后来成了全球首富,他就是比尔盖茨。
“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父母的管教将会决定孩子的一生。假如父母放纵自己的孩子,对孩子的要求和做的事总是百依百顺,这会使孩子更多的任性,克制能力更加弱,这反而害了他。“小时偷针,长大偷金,”这句谚语广泛在人们口头上流传,这句话警策天下的父母们,如果小时偷东西没人管,孩子的胆子就越来越大,偷任何东西都认为不会有事,长大了就走向犯罪的深渊。
天下的父母啊,爱孩子,就多管管他!
篇4:爱孩子就别为他包办一切_作文
爱孩子就别为他包办一切_作文
太多的中国家长,对孩子的饮食起居照顾得无微不至,为孩子的课余时间安排了众多学习项目:音乐、绘图仪、舞蹈、外语……家长们希望孩子将来有远大前程的心情可以理解,但这种越俎代庖的方法,会使孩子在生活上产生依赖性,在学习上产生被动、消极的情绪,这都不利于孩子的成长。孩子必须独立承担他生命里的责任,父母的过度保护是对孩子创造力的无情扼杀。如果一个孩子什么事都不会自己做,只知道学习,那他绝不可能成为天才。而且,如果从小到大家长什么都替孩子做好,在孩子成年以后,他会在群体中感觉自己一无是处,毫无自信,根本没有能力把事情做好。
一位家长对我说:“董老师,我的孩子教育得挺好,我从不让他干家务活,他从来不出去和别的同学接触,没事就在家里看电视……就是有点学习不好,有点蔫。最后考大学考了200多分,啥也不想干,太老实了……”
他的孩子确实被他培养“老实”了!这个世界上最悲哀的事情莫过于好心做坏事。我们家长对孩子的爱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当我们溺爱孩子、代替他做所有的事时,恰恰是一种以爱的名义去伤害他的行为。
还有许多父母没意识到孩子成了实现自己理想的工具,而没有真心关注如何实现孩子的.人生理想。
曾有一位妈妈向我咨询,她说:“董博士,请问应该让孩子课余时间上技能班对不对?”
我说:“学什么是他自己的选择。如果孩子愿意就是对的,孩子不愿意就是不对的。”“可是我女儿也没有说她愿意不愿意,我说让她去,她就说行。”“那你没有问过她吗?”“没问过。”“孩子最后学了吗?”“还没有,我觉得学钢琴不错,书法也挺好,又想让她学芭蕾舞,哪个我也不想放弃……”
要注意,这位母亲反复说的是“我觉得”,“我不想放弃”。有不少家长因为自己生命中有遗憾,就硬把意志强加给孩子,把孩子当成工具来“炸碉堡”!
如果你真正爱你的孩子,真的为孩子考虑,就请放开为孩子包办一切的手,莫要用爱的名义断送孩子一生的幸福。
篇5:他就是我作文400字
他就是我作文400字
一个圆圆的脑袋,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一个圆鼓鼓的西瓜肚,再加上一张能说会道的小嘴巴,这就是他。
他爱笑,遇到好笑的事情大笑,不好笑的事情也笑。有他在的地方,都能听到咯咯的`笑声。他洗澡的时候笑,浇花的时候笑,就连吃饭的时候也笑。被批评的时候,他强颜欢笑;看到电视里有趣的节目时,他捧腹大笑……他真是一天到晚笑个不停啊。不用说,他就是大家的“开心果”。
他兴趣广泛,喜欢打乒乓球、练书法、听音乐、打篮球……不过,他最喜欢的还是养花草。他家里的阳台上摆满了各种植物,这些生机勃勃的花花草草都是他亲手种下的。你看,左边有一株高大挺拔的向日葵,右边有一盆艳丽的郁金香,上面还挂着一盆绿得快要滴出汁的吊m……有一次,花盆里长出了一株小苗,他开心极了,细心地给小苗施肥、浇水。那时正是冬天,他担心小苗受凉,还给小苗哈气保暖。他无微不至地照顾那株小苗,有时候在花盆旁一待就是半个小时,连饭也忘记吃了,直到饿得肚子咕咕叫,他才三步并作两步来到餐桌旁,可这时候大家都快把饭吃完了。
这就是他,爱笑、喜欢种植物的他,你们知道他是谁吗?没错,他就是我――马赵子t。
篇6:爱他,就包容他短篇散文
爱他,就包容他短篇散文
傍晚的时候,因家里的事耽误了给老爸送饭,老爸打来电话催我,我把几件衣服洗了之后就忙去了老爸所在的医院,还带了老爸爱吃的香蕉。
一推门,老爸就冲我吼起来:“你就来到这时候,知道不知道忧心你,你买恁些东西干啥,我不吃……”见老爸急了,我也不急着争辩,就把自己买的饭给搁到碗里,把香蕉拿出来说:“这东西等你饭后吃,买的是好的,能放时间长点,你慢点吃”。老爸见没有违背他的意思多买啥东西,就平静下来,开始吃饭了。
等老爸吃完饭后,我开始慢慢给老爸解释去晚得原因,然后接着说老爸:医院是个公众场合,而且住的是病人,你大声吵嚷,影响人家休息,你看那像啥样。有啥事慢点说、轻声说有啥不中哩。冷静下来的老爸听了这些言语,也没有再说什么。
老爸是个老实、忠厚的.人,太不善言语,一遇事不说是不说,一说就是三下五除二地大声吼,本来没啥大的事,被他这一吼,弄得人满心不自在。虽说人善良,但确实让人觉得不易相处。我是他的女儿,了解他的秉性,然而也会忍不住的和他争执。现在老爸在病中,我也愈发理解了父母的不易,尽孝的心与日俱增,孝敬父母不能等啊,虽然没有太多的金钱,但陪伴他、伺候他,也是为人女的本分啊。
急躁的老爸说话容易冲人,我没和他争辩,他火气减小,慢慢就没了脾气。在生活中,两人争吵的事情时有发生,两人针尖对麦芒,越吵越凶,脸红脖子粗,就像掐架的斗鸡般,闹狠了,两败俱伤,不仅引起两人争执的事件没有解决,而且积怨更深。争吵就像火上浇油,灼伤了双方。人们经常把夫妻比作锅和勺或者牙齿和嘴唇,因离得近,难免磕磕碰碰,可磕碰多了,难免产生裂痕,破镜难圆、覆水难收,这是大多走进围城的人不愿看到的。不愿这样的事情发生,就要学会经营关系,就要学会管住自己,不是让哪个人委屈求全,而是学会避其锋芒,适时减压,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爱他,就包容他,包容让每个人都活得够轻松,够自在。
篇7:爱他就种多年生植物散文
爱他就种多年生植物散文
如果花与人一样是男女有别的,那么我的院子就有一点儿杂乱无章了。我的草坪四周是金银花和绒毛卷耳,巨大的花坛上开满了白色的蜀葵、紫色的雏菊和五彩缤纷的蔷薇花儿。就连那些树木也要争丽斗艳,每年春天有两周时间结上满枝花朵呢。此外,我还有一个玫瑰园,茂密的玫瑰随风起伏,变化着色彩斑斓迷人的图案,发出沙沙的声响,犹如情人的喁喁细语。
我爱花的癖好始于我上大学的时候。我发现养花是减缓工作和学习压力的一种办法。每晚来到月光笼罩的花园,拔除杂草,嗅着花香。空气中弥漫着花的幽香,常让我感到精神焕发心情舒畅。
那时,我不善与人相处,在一个地方住的日子久了容易与人发生口角,一旦如此我便会收拾好行李,换一个地方居住,以至邮局都知道我常变居所,每隔两个月就给我寄一张地址变迁单让我填写,虽然有的时候我并没有主动要求。
我生活中惟一不变的就是花儿。大学四年,我在十处不同的地方养过数以千计的花卉。花卉各种各样,却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都是一年生植物。因为我在一个地方住的时间不会太久,没有必要栽种多年生植物。
什么样的人养什么样的花。
大学毕业后,我有了一份很好的工作,但是我养花的习惯没有变:在一个地方住两个月左右,栽种一年生植物,然后搬家,再栽种一年生植物,过着无牵无挂的生活。
后来我遇到约翰。
约翰也是一个“一年生植物”。我们第一次约会他就对我说:“我不想结婚,我喜欢一个人过日子,所以可不要对我太粘乎哦。”
我欣赏他的坦诚。
我们相处了两年——他一个人住在一套公寓里,我仍像过去一样每隔一段时间换一个住处。我们都有自己的空间,当然我们相互了解就需花很长的时间。我了解到,他是一个非常看重独处的人,我学会在他需要一个人的世界时远离他几天。我继续栽种一年生植物,不愿意栽种多年生植物。
那两年里,我慢慢地对他有了信任。尽管他说过与我的关系不会一直保持不变,但是一年又一年,他仍然是他,仍然是那样的.微笑,仍然是那样的温柔。
接着,在一年夏天,当我站在一片牵牛花丛中时,他向我提出了一个神奇的问题:“你愿意和我合住一屋吗?”他停了片刻,接着说,“我看中了一幢房子,但是我一个人买不起。”
我们俩都不急于结婚,但是我知道他话中的意思。若不是有终生相伴的念头,我们不会住在一起。
感恩节前我们搬进了这幢崭新的800多平米的房子。前几个月我们不停地想用家具填满房子,所以那年冬天我没有想到花。
事情发生于二月份头一个暖日。在二月份我总是容易想到春天,可是这一次当我作为有房一族进了花草店时,或许是由于我的身份有了改变,我注意到我从来没有注意过的玫瑰。
玫瑰是多年生植物,但是你可以冬天在户外栽种它们,因为它们有休眠期,在栽种的头一年就会开花。
我是一个有房的女人,我有一块地可以种花。我买了12支玫瑰,每枝1.99美元。它们就像从地里伸出的小小的电视天线,是我新家的土地上第一个可以多年生的东西。
那年春天我比以往更热衷于苗圃,为此花费了许多钱,买了美国石竹、三色堇、屈曲花和福禄考。我惊叹于这些我以前从未见过的新的种类新的颜色,因为我过去从未想到要栽种这些多年生植物。
我突然意识到,如果愿意睁开眼睛,观察四周,还会有更多的东西等待我去发现。
那年春天我和约翰一起在院子里劳作,考验着我们长时间共同相处的关系。我发现真正的爱人是当我欲建一个花盆架的时候,他变成地球上最挑剔的人,不但仔细通读相关资料,而且去五金店买下所有可能用到的工具。
夏天来到了,我们的爱没有出现裂痕,多年生植物长满了前院,使这个院子成了我们住所的一道美丽的风景。我们想到了让我们的关系合法化。因为我们认为如果我们能共同让70多平米的院子香韵满园,那么我们就能将爱情芬芳馥郁。
三年前我们结婚了。那一年,我们院子里的多年生植物开出的花特别鲜艳。
篇8:爱他,就给他一片天空
老公去湖南了,学习考察,原本可以一起去的,是我放开他自己去的,但心里有点怪怪的,丝丝透着心酸…… 凌晨,他来到我和孩子的房间,蹑手蹑脚上到床上来,轻轻的拥住我,把脸深贴在我耳边的发间,没什么言语。今天是他出发的日子,我一直都知道。 他出发时候,我没有去送他,而是回到家里,将电视声音开得大大的,心莫名的空了…… 我不是一个完美的女人,有着这样或是那样的毛病和缺点,我也很想做一个小女人,要人哄要人疼。可是,每当我想象其他女人一样时,我的内心有个声音会告诉我,不行,不要这样,男人不能去困住他,而是去帮助他,和他一起去实现理想。所以我认为,爱他,不是把他锁在身边,而是给他一片天空,让他自由自在的生活,让他过得更开心,我就会开心的。我想,天有多大,他就会飞多高,我信他。 宝宝睡了,但我不睡……
篇9:爱他就迁就他心情日记
爱他就迁就他心情日记
下雪的天,很冷,冻得几乎没有知觉,期待着天放晴,那样心就会暖和一些,不是吗?没有人来为我避寒,至少还有一许阳光,仅管它是那么的微不足道,也好比一个人傻傻地站在风中看着天空飘着的大雪发呆好的多吧。也不知道从何时开始变得的`这么的绝对,他的每一句话,每一个眼神都牵动着我的心,我害怕失去他,为了他我放弃了所有的矜持,对他的话唯命是从,只因为那深深的爱。他真的放下我一个人在这里,他走了,也许用他的话来说是恋恋不舍的离开,他告诉我他会回来,但我害怕他的一去不返,心会变,不过有人说,爱情是两个人的,不能勉强,所以我学着放开了他的手,让他暂时离开我的视线,只因为他爱他的家人,他的那一边还有他的家人在等着他的归去,而我因为爱他,所以只能迁就他,朋友说,女孩不能对一个男孩太迁就,这样会让你失去更多,更让他觉得,他对你有多么的重要,那样的离不开他,越来越变本加利的不那么的在乎你,但我没有去听,因为我相信他,相信这个世界上还会有真爱,只要相信,期待就会成真。我每天都在为我们的爱情许愿望,只到一千零一个愿望。
还记得我对你说过我要许一千零一个愿望吗?一千个给你,一个给我,我的那个愿望是:希望我快乐,因为我的快乐因你而起,只有你快乐了,我才会快乐。
篇10:爱他,就要让他知道散文
爱他,就要让他知道散文
我看过许多关于爱情的文章,幸福的爱情是一样的,不幸的爱情也是一样的,让我印象深刻的依然是那些令人遗憾的爱情,爱上一个人,就应该让他知道,因为,爱经不起等待……因此,我不会让我的爱情留下任何遗憾,爱他,就要让他知道。
我和他是同班同学,说真的,我做梦都没有想到我会爱上他,更没有想到他会爱上我。
事情要追述到开学那段日子,当时他在追求我们班的另一个女孩子—林。林是我最好的朋友,那时候的她正如痴如醉的迷恋着一个网上认识的男孩,所以,毫不犹豫的拒绝了他的追求。可是他还是没有完全放弃,也许得不到的永远都是最好的吧,他找到了我,希望我可以在林的面前说说好话。作为林最好的朋友,也可以说,作为一个女孩子,我深深地明白,只要你对那个人没有感觉,不管他对你多好,追你多久,都是徒劳。于是,我开始在网上劝他想开一些,我只能这么做,并且仅仅是在网上,然而这一切,林并不知道。
有人说过,时间可以冲淡一切,刚开始的时候,我们谈论的话题只有一个,那就是—林。但,渐渐的,我发现我们开始避开这个话题,我知道,那不是刻意地避开,就仿佛是印证了那句话:时间可以冲淡一切。我们之间有一种说不出的默契,我会把我的心事讲给他听,他也一样,就像是约好了,我们在现实中,几乎是没有说过一句话,见了面,最多就只是笑一笑,没有谁会猜到我们在网上有那么多话可以聊,有那么心事等着让对方分担,现在想起来,都觉得不可思议,那时的我们好像是在回避什么,也许,是因为我认识他的时候就已经有男朋友了吧,不久以后,他也有了女朋友,也是我们班的,他们看起来很幸福的样子,我真的从心底为他感到高兴,本来事情到这里就应该结束了,这应该是一个很好的结局,可事情偏偏就不是你所能预料到的,也许就像他说的,是老天爷在捉弄我们,给我们开了一个玩笑,一个很离谱的玩笑。我们依然在网上聊天,谈心,只是,这样的机会慢慢变少了,他很少来网上,时间一长,我也就习惯了。见了面,我们依然不说一句话。
后来,听说他和女朋友分手了。是的,是听说的,但不是从他那里听说。尽管我还是偶尔在网上碰到他,他也没有向我提到过这件事,当然,我不会去问他。再后来,他又换了一个女朋友,比我们矮一个年级,很斯文的一个女孩子,然而这次不是听说,而是亲眼所见。因为在学校,随时都能看到他们俩的身影,也是很幸福的样子。但我说不出是什么感觉。
我记得从那以后,我们在网上也很少说话了,有时候相互问一声好,有时候就只看着他的名字挂在那里,静静的。只是依稀记得有那么一次,他突然和我说话,然后我们聊到了他现在的女朋友,他说其实他很羡慕我,至少我和我男朋友的感情很稳定。我问他,你爱她吗?他怎么回答的,我已经记不起来了,也许我并不想知道答案。最后,在我的意料之中,他们最终还是没能在一起。
在进入毕业班以后,他就很少在学校了,在网上也几乎没有遇到过他,就算是遇到过,我也不记得了,因为我们已经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在网上说过话了。终于有一次,我在QQ上众多的名字中发现了他,依然是静静的,我忍不住对他说,好久不见啊,你人间蒸发了吗?这段时间都干什么去了?他告诉我,他去了另一个城市实习。于是,我们又开始聊天,聊一些很琐碎的事情,找不到以前那种感觉,似乎有点陌生的味道。
在临近毕业的时候,他回来了。这个时候的同学们都忙着互相赠送照片,作为留恋,我也跑去向他要,他递过来一叠照片让我选,照片是他离开学校这段时间照的,很多都是双人照,照片里面那个女孩很漂亮,每一张照片都是很亲热的样子,不用猜也知道他们的`关系。我说,你的女朋友好漂亮!他笑了,笑容里有种说不出的东西,可能是我多心了。
我在网上换了名字,有一天上网的时候他突然问我,是你吗?我说,是啊。他又说,你怎么老爱换名字,我差点都不知道是你了。我说,那我以后再换名字,一定第一个通知你!他说好的。接着,我们开始像以前一样天南地北的聊天,他问我毕业以后,男朋友怎么办,我说,顺其自然吧,我不会为了他留在这里,我要回去找工作。他说我这样做是对的,前途会更重要。他还说,你这样下去让我很担心。我忍不住笑了,我用开玩笑的口吻问他,怎么?你开始担心我了?过了许久,他才终于说了一句含糊不清的话,像是在逃避什么,我的心沉了又沉。
在网上,我们好像又回到了从前,不同的是言语之中多了一种叫暧昧的东西,让我感觉温暖。见了面,我们还是不说一句话,也许此时此刻,我们觉得说什么都是多余的,只要那不经意的一个眼神,一个微笑就足够了。我们越是临近毕业,我的心就越慌,越乱。我留在学校的时候多了许多,也许就为了能多看他几眼,也许是为了让他多看我几眼,说穿了,就是想让我们的回忆多一些,再多一些。
该来的始终会来,终于还是到了毕业这天。我总感觉今天会发生点什么,或者说我希望发生点什么。会餐的时候,一直笼罩着一种伤感的氛围,大家都抱在一起哭成一团,并且都喝了酒。酒真是个好东西,它可以让人做出一些平常都不敢去做,却又很想做的事情。本来酒量就不怎么样的我,在几杯酒下肚之后,终于鼓起勇气走到他面前,向他敬酒,他让我少喝点,我点了点头,就转身走开了。我当然不会听他的,我想我今天一定要喝个够,能喝多少就喝多少,毕竟以后再也没有机会了。尽管我喝得昏昏沉沉的,但我的视线却一直没有移开他的脸,后来,我隐隐约约的看到他和一个女孩子抱在一起,仔细看,才发现是我们班的一个女生,也就是他以前的女朋友。其实,这并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因为在我身边,已经有很多这样的例子了,大多数都是旧日的恋人,他们并不是想重拾旧爱,只是想怀念一下过去美好的时光罢了。但是我看到他们两人抱在一起却浑身不自在,于是,我摇摇晃晃地走过去,试图分开他们。我走过去,听到他对她说,你喝醉了,我还是扶你上楼吧,我听了当然很高兴,尽管那个女生死活不肯,我还是跟他一起把她扶了上去,当时我只有一个念头,我不想让任何人打扰我们,他是属于我的!没有人可以阻止我们。
把那个女生送回寝室,我就先走开了,我站在楼道上等着他,他看到了我,我们像一对久别重逢的恋人一样紧紧拥抱在一起,那一刻,我才发现自己是那么的爱他,那么需要他,我好想就这样在他的怀里,再也不要离开!我的心沸已经腾到了及至!!有一个声音告诉我:爱了,就要说出来!不要留下遗憾,就算后悔也值得……“我喜欢你!”我在他耳边轻轻地说。“我爱你!”我分明听到他这样对我说。我的心顿时一阵疼痛,几年了,我们认识几年了,却在我们即将各奔东西的时候,才恍然大悟,原来我们在对方心里是如此重要……那一夜,我们一直坐到天亮,我们的话不多,但没有什么比这种感觉更幸福,更让我心醉……
谁也不知道我们的将来会是怎么样的,也许我们从此不会再见面,也许我们会不顾一切地在一起,也许我们有一天会遗忘对方……但,不管结局怎样,我都不会觉得遗憾,因为,真正的爱情,不在于时间的长短,也许只有几天,几小时,只要是真的爱情,也一样惊心动魄。所以,爱他,就要让他知道……
篇11:他-400字作文
他-400字作文
他的外貌很有特点,肥胖的身躯,大大的脑袋,两粒小眼珠嵌在肥肥的脸上,一对招风耳,分外惹人注意。总之,他给人留下了“特别”的印象。
有一天,他去看电影,屏幕上打出了醒目的`大字:请勿吸烟。他当然也看见了这几个字,但他嘴上叼的烟仍是一闪一闪的。他的脑袋,被包围在一片烟青色的烟雾里,倒像是在飘渺仙境中。他翘着二郎腿,视若无睹的样子更像“神仙”了。他是个文盲?不然斗大的字怎会看不见呢?
一天,他外出散步。他背着双手,微仰着脸,沐浴在阳光里。他悠然自得,不紧不慢地踱着方步。路边墙上有一条标语:请勿随地吐痰,十分醒目。忽然,他觉得喉咙有些发痒,便想把那黏糊糊的东西吐出来。他眼皮也没抬一下,一口痰就飞速而出,落到整洁的地面上。也许,他真的是一个文盲吧。
一次,他去花园里赏花。花园里正春意盎然,鲜花重重叠叠,姹紫嫣红。就在茂盛的花丛中,插着一块牌子,上书:请勿攀折。对于这,他就像没看见一样。看,他左手不正捧着一大束散发清香的花吗?他的右手正“抚摸”着一朵月季的花瓣。嗯,他肯定是个文盲!
其后不久,他来到一块工地。他正慢吞吞地向前走。突然瞥见工地上的牌子:小心触电。顿时,他的脚底像装了弹簧似的,一下子蹦了起来。他转身拔腿就跑,由于紧张,小小的嘴巴张得异常的大。他一边跑,一边还回头看,生怕电线会追上来似的。啊!原来他并不是文盲。
哦,他不是文字盲,而是文明盲!
鸣鹤中学初三:瑾萱
篇12:他作文400字
他,是一个成绩不错的同学,是学校里出了名的“小小演奏家”,是班上大家喜欢的中队长。
他,虽然没有水灵灵的大眼睛,但眼睛小得讨人喜欢,笑的时候,眼睛差点眯成一条线,高高的“小山”下面,有一只灵巧的嘴,它有一个好处和一个坏处。好处就是它挺说话,记得一次教师节的综合实践,他还采访得很自然,一个字也没说错。坏处是什么?这个看他的肚子就知道了,他的肚子简直可以当鼓用了,因为他喜欢吃东西,每次不是把东西吃光就是吃得剩下一丁点儿,所以的他的体重直线上升,他只好去减肥了,可怎么也坚持不下去。
他喜欢看书,把书当成宝贝,他家的书少说有几百本,订的杂志有4种,他的就占3种。他在学校看,在家里看,连下课大家出去玩了,他仍然在看书,这已成了雷打不动的习惯,因此他的知识面很广,但这也招来了**,大家管他叫“书呆子”。他责任心不够强,也很马虎,老师不知道说了他几遍,但说也是白说,一点也改不了,他为此很烦恼。
你知道他是谁吗?他就是我――张书怀,一个快乐而又烦恼的少年!
篇13:他作文400字
清晨,火红的太阳从正东方慢慢的升起来了,金灿灿的阳光透过树叶,照在了公园暗处角落里一个被绿植包围的公共座椅上,上面坐着一位年轻人。
他头戴一顶黑色棒球帽,身着黑色短袖运动套装。左小腿与脚踝上缠满了厚厚的白色医用纱布。在座椅旁,立着一副双拐。很显然,他因为脚上受了伤,行动变得很不方便。他手里捧着一本书,就这样静静的读着。临近中午,年轻人收起了书,拄着双拐,慢慢的向公园出口的方向走去。
当他走到湖边时,忽然,他停住了脚步,因为他正巧看到了一名小朋友,因为贪玩而失足掉进了水里,小孩儿的同伴在旁边一脸焦急,大声的喊着:“救命!“
就在这危急时刻,年轻人不假思索地丢下了双拐,奋不顾身地跳进了水里,奋力的向落水的小孩游去。很快,他便把小朋友带到了水边,闻声而来的人们立刻过来帮忙,等把小孩接到岸上,并将其安顿好后,大家才想起来那位年轻人,回头一看,墨绿色的水上只漂浮着年轻人的帽子,岸边草坪上散落着他的双拐。此时,天空突然暗淡了下来,并下起了小雨。
以后,每年的今天,人们都可以看到,一位小男孩在湖边静静地坐着,一言不发的望着平静的水面……
篇14:他作文400字
当他刚转到学校时,他的外貌着实惊艳到了我们。只见他一头乌黑亮丽的头发,一对清秀洒脱的眉毛,一双明眸中有一股淡淡忧伤的眼睛。他的面庞白皙又帅气,再加上高挺的鼻梁,高高的身躯,给人一种说不上来的冷峻。他像一位桀骜不驯的诗人,又似一位与世无争的隐士。
可是他就像一只离群的孤狼一般,十分孤傲。并且他不善言谈,惜字如金。原本以为他是因为刚到学校,有点怕生,过几个月就好了。可一年过去了,他依然如此。
往往你找他办事,他听完之后,只会微微点一下头,随后便将双手插入口袋,一个转身,扬长而去,只给你留下了一个洒脱的背影。但他办事效率极高,从不拖泥带水,你委托他的事,顷刻之间就可以完成,仿佛有神力一般,让人顿生景仰之情。
他常常独自一人伏案写作,有时还会高声朗读自己写的佳句,搞得左右的同学一头雾水,以为他受到了什么打击。
闲暇之余,他常常仰望着天空,那幅景象,就像一幅颇有意境的水墨画。而当他仰望天空时,他的眼睛里又增添了几分忧伤与孤傲。
这就是他,十分高傲,却从不嘲讽他人,总是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他就像一个现代版的陶渊明,也像一个少年版的李白,总是让人摸不着头脑。
篇15:他作文400字
睹物思人,往事纷至踏来。漫步在这熟悉的图书馆内,空气中漫着书中特有的书香。我沉浸在书香里,回忆便如潮水般纷涌而至,有这么一个人,便又在不经意间浮现在脑海中
他,一个高挺俏皮的鼻梁上架着一副黑框眼睛,俨然一副”小博士”的模样。他就是我班号称“学霸”的李浩嘉同志。
李浩嘉是一个十足的“小书虫”,随手撩起一本书,他都能津津有味地读上半天。每当读到诙谐风趣的内容时,他便会嘴角上翘,莞尔一笑;每当读到凄惨悲伤的内容时,他眼里又会盈满泪水。
一到中午,班里总会发出麻雀般叽叽喳喳的声音闹翻了天,同学们则三五成群地围聚在一起,天南地北地神侃胡聊,聊到兴奋处,个别同学会毫无理由的尖叫,有时没事就亮一亮所谓的”金嗓子”,简直如鬼哭狼嚎。班里一下子变成了闹市。
而有一个身影,却悄然映入眼帘,是他,正是他李浩嘉。在嘈杂的环境里,他却一头扎进书海,游得不亦乐乎。书里仿佛有一枚引力强劲的磁铁,牢牢地吸住了他的眼球,相信,此刻就是泰山崩于面前也面不改色,难道,这就是传说中谈定的最高境界。
等我回过神来,上课铃声早已响起。
篇16:他作文400字
“哈哈哈……哈哈哈……”听!这抽疯一样的笑声,不用看都知道,准是费啸天触发了自己的笑神经了!他可是我们班的爱笑大王,总是动不动就哈哈大笑,而且一笑就停不下来。就连受到了委屈,嚎啕大哭时的声音也总让人觉得是在笑。
语文课上,老师让他来表演“满面春风”的样子。他先是兴致勃勃地走上去,等到了讲台前站定,看了一下全班同学,突然不知想起了什么,“噗吃”一声笑,这下可得了了,大家还在莫名其妙之中,他一个人“哈哈哈”地笑起来,笑得前俯后仰,最后笑得捧着肚子蹲在了地上。表演不成,老师让他回座位,他在回去的路上,笑声仍然遏止不住,边走边笑,一不小心摔了个大跟头!这一下引发了全班的笑声大合唱!
还有一次,音乐老师要选一些同学上去表演唱。只见费啸天高高地举着手,嘴里还不停地叫着:“老师!我!我!选我!”老师终于选了他。他上去后,面对这么多人,又哈哈大笑起来,还一下子笑得趴在了地上,五体投地,就像跪地拜佛一样。
怎么样?爱笑大王名不虚传吧?
篇17:他作文400字
我有一个非常要好的同学,他叫小凡。他的头发短短的,浓浓的眉毛下,有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像黑宝石般闪闪发光。一个小巧的鼻子,还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嘴。他的耳朵大大的,一看就很有福气。他瘦瘦的,身高138厘米。
他是一个爱看书的孩子,有一次他到我家去玩,看见我家书房里有很多有趣的图书,就连忙跑进去把他喜欢的书一一挑了出来,然后坐在沙发上,如饥似渴地看了起来。连我妈妈叫他吃饭都没听见,他看书时就像屏蔽了整个世界似的。
他不仅爱看书,还很乐于助人。有一次我们去看电影,在马路上看见了一位行动不便的老奶奶一摇一晃地走着,他连忙跑过去挽着那位老奶奶过马路,老奶奶说:“你真是一个乐于助人的好孩子啊!”他说:“老奶奶,这是我应该做的。”从那天起,我就下定决心,一定要像他那样,做一个乐于助人的好孩子。
他除了爱看书、乐于助人、还很聪明。有一次考试,一道附加题,其他同学都没有做对,就只有他做对了。老师,同学们都夸他是个“聪明鬼”。
我为有这么一个好同学感到骄傲、自豪!
篇18:他作文400字
“美”像什么?像春日里的暖风,吹拂着你的心;像绵绵细雨拍打你的脸颊;还是想冬天的火炉温暖你的心扉。
关心献给孩子
记得那是大雪纷飞的一天,他到学校接我,我俩都没带伞,他看到了把自己的`羽绒服脱下来我摸到他的脸比冰还凉,到了家他一下躺在床上发了烧,我很心疼但说不出口,心里有无尽的感激。
孝心献给老人
记得那是一个早上我和他一起去早市,看到一个腿脚不好的老奶奶手里有几个破苹果,路旁的破苹果她也捡起来吃掉,她每次走到包子店时都瞪看包子好一回才走,他见了在包子店买了20元的包子给了老奶奶,老奶奶说:“太感谢你了,我不会忘的。”他说:“没事”。就走了。奶奶感动万分,我也一样。
爱心献给社会
记得那是一个夜晚,我和他来到小胡同,看到一个人在鬼鬼祟祟的,原来是贴小广告,他马上走上前去把那人用教育的口吻说了一顿。那个人羞愧的低下头走了。他拿出小刀把墙上的小广告清理的干干净净。
这就是他,关心我的他,热爱社会的他,孝敬老人的他。我心中最伟大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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