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简介】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东南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共4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在此,感谢网友“”投稿本文!
篇1:东南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东南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大学网 ] 欢迎广大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东南大学!东南大学是中央直管、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是一所以工科为主要特色,理学、工学、医学、文学、法学、哲学、教育学、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
20,我校学术型研究生招生专业138个(含29个一级学科和109个二级学科);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类别17个,其中工程硕士招生领域17个。总招生规模约为3300名,其中学术型研究生2100名左右,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1200名左右;拟招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生1000名左右(各院系专业比例有所不同)。招生目录中公布的各院系“招生人数”基本上为的录取人数(包括推荐免试生和统考生),仅供考生参考,录取时视当年具体情况作适当调整。
一、学术型研究生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4) 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我校部分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详见硕士生招生目录“备注”栏):
①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已修完本科阶段全部必修课程,并能提供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②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③ 同等学力考生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并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正式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研究论文。
3.凡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4.本科阶段是国防生的考生必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属选培办的同意,并在报名信息的“现役军人码”栏中确认“国防生”身份;报考类别选择“委托培养”。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文件规定,国防生录取后必须保留1-2年学籍后方可入学。对故意隐瞒“国防生”身份的考生,我校经查实后将不予录取。
5.强军计划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报考类别为“定向培养”。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7.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8.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1.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是: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考法律(非法学)的考生,在高校学习的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3.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类别的报考条件与学术型研究生一致。
4.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原则上报考类别为“委托培养”;其他类别参加全国统考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报考类别一般为“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
6.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软件工程硕士不接收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计划考生报考。
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我校参加教育部等五部委组织实施的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等措施招收一批立志为西部民族地区的建设和发展服务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全部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报考条件与上述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一致,报考类别为“定向培养”。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前征得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同意,并及时将加盖公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资格确认表》于11月30日之前寄送至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四、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前,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经所在学校主管部门同意;在职考生须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在校研究生须经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其他人员须经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和录取问题所引起的一切纠纷,与招生单位无关。目前在读本科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考生报名时必须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
非定向或自筹的考生――如被录取,我校需向考生所在档案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学生毕业后“双向选择”就业;
定向或委培的考生――如被录取,我校需和考生所在工作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学生毕业后回原定向单位或地区工作。
我校定向计划专用于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和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计划考生。
3.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包括推荐免试生)均须在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yz.chsi.com.cn/)和现场确认,报名时间和现场确认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
4.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建筑学院美术学专业的考生必须在东南大学报考点报名和考试,其他类考生应在当地省级招办指定的地点报名和考试。
5.考生须正确选考外国语语种及其他考试科目(以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内容为准),否则由我校指定。
五、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日语、俄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西医综合、中医综合、教育学基础综合、心理学基础综合、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律硕士联考的试题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他科目一般由我校自行命题。
3.初试成绩满足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我校复试为差额复试,复试统一安排在东南大学,具体时间、地点见网上通知。复试内容包括外国语听力、口语、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测试。复试方式将采取面试、笔试及实际操作等。专业知识笔试覆盖范围参见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栏。
4.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后,还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报考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的加试,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加试科目及要求请直接与报考的院(系、所)联系,加试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5.初试阶段的502设计表现、503建筑设计基础、504风景园林设计基础及复试阶段的快题考试,考生应自备考试工具(包括图板、文具和一号图纸若干张)。
6.资格审查和体检均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具体安排见网上通知。资格审查时如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一律取消其复试资格并不得进行调剂;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六、录取
各招生院(系、所)根据《东南大学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和本单位复试录取细则,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拟录取为自筹经费、委托培养以及定向培养的硕士生须在录取前签订相关协议书;所有拟录取硕士生须政审合格后发给录取通知书。
录取考生于2012年秋季入学。
七、其他说明
1.我校硕士生培养年限一般为2―3年(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确定)。
2.我校按省物价部门批准备案的收费标准只对自筹经费和委托培养研究生收取培养费。
3. 我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优秀的在校研究生。此外,研究生还可以申请各类“三助”岗位
篇2:东南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东南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东南大学是中央直管、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是一所以工科为主要特色,理学、工学、医学、文学、法学、哲学、教育学、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
20,我校学术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122个(含33个一级学科和89个二级学科);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类别19个,其中工程硕士招生领域18个。总招生规模约为3400名,其中学术学位研究生名左右,专业学位研究生1400名左右;拟招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生1200名左右(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各院系专业比例有所不同)。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考生(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国家承认学历的同等学力考生(我校部分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请注意查看硕士生招生目录院系“备注”栏):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3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已修完本科阶段全部必修课程,并能提供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③同等学力考生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并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正式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研究论文。
3.凡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4.本科阶段是国防生的考生必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属选培办的同意,并在报名信息的“现役军人码”栏中确认“国防生”身份;报考类别为“委托培养”。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文件规定,国防生录取后必须保留1-2年学籍后方可入学。对故意隐瞒“国防生”身份的考生,我校经查实后将不予录取。
5.强军计划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报考类别为“定向培养”。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7.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8.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9.我校临床医学(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各专业限西医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影像医学与核医学限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影像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临床检验诊断学限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检验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详见医学院2013硕士生招生目录“备注”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1.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的考生必须是: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原则上只能按“委托培养”类别报考。
2.报考法律(非法学)的考生,在高校学习的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3.其他专业学位类别的报考条件与学术学位研究生一致。
4.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软件工程硕士不接收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报考。
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我校参加教育部等五部委组织实施的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等措施招收一批立志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建设和发展服务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保证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全部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报考条件与上述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一致,报考类别为“定向培养”。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前征得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同意,并将加盖公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资格确认表》于11月30日之前寄送至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四、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前,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经所在学校主管部门同意;在职考生须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在校研究生须经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其他人员须经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或签定有关协议,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目前在读本科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考生报名时应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
非定向或自筹经费考生,如被录取,我校须向考生所在档案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学生毕业后“双向选择”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考生,如被录取,我校须和考生所在工作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不转户口、人事档案等,学生毕业后回原单位或地区工作。
我校定向培养计划仅用于强军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等专项计划考生。
3.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包括推荐免试生)均须在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http://yz.chsi.com.cn/)和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
4.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东南大学报考点(代码:3202)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中国大学网考研 /kaoyan/)篇3:辽宁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辽宁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推荐免试生拟接收人数包含在专业目录公布的人数中,推荐免试生接收工作预计在10月下旬结束,具体各专业接收人数可在研究生院网站上查询。
二、报考条件
(一)全国统考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考生的学历条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下列三种类型考生须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a)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2年或2 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b)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c)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
(4)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即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如果已获得专科毕业证书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可以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6)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录取为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研究生。
(7)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
(8)不接收党校学历学生报考。
(9)部队学历考生应获得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后方可报考。
4.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超过40周岁的只能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
5.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号)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单独考试
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的'在职人员,经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单独考试招生专业仅面向部分学术学位专业招生,详情见辽宁大学20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推荐免试
具有推荐免试条件的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免试攻读辽宁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凡具备申请条件者均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条件如下:
1. 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
2.勤奋好学,思维敏捷,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外,其他专业均可接受推荐免试研究生。具体申报时间及办法见《辽宁大学关于接收年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办法》。
(四)专业学位研究生
2012年拟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800人。其报考条件须符合报考条件(一)全国统考中的1,2,3(1)(2)(5)(6)(7)(8)(9),4,5项要求,还应具备如下要求:
1. 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 法律硕士(JM)(非法学)
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3. 法律硕士(JM)(法学)
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4.其他专业学位专业
应符合报考条件中(一)全国统考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各项信息,必须与本人的自然信息以及各类学籍学历认证信息完全一致。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务必认真仔细核对,签字确认以后各项信息均不得修改。如因信息不一致导致不准考或不能录取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复试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实行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交费、照相相结合的方式,所有报考人员(含推荐免试、单独考试)都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指定的网站进行报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报名号到报名点进行信息确认、交费和照相。
网报时间20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届时请考生自行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yz.chsi.com.cn(教育网);yz.chsi.cn(研招网)。
3. 网上报名时须按照规定选择报名点,推荐免试和单独考试必须选择辽宁大学报考点,其他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应按照招生单位要求或当地省(市、区)招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4. 考生须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并牢记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及密码,如因提交信息有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5. 如实正确填写本人民族代码及名称。凡弄虚作假或输入错误等,复试时要求更改者,均不得享受国家少数民族有关政策。
6. 请正确详尽填写本人通信地址,以便准确发放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凡因通信地址填写不详、填写错误或登记的地址或联系方式变更等原因导致录取通知书等材料无法寄送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7. 考生必须于年11月10~14日到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摄像和报考信息确认,具体提交材料详询报考点。
上述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间如有变化,我校将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请考生在9月份注意查阅。
四、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招生单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
五、入学考试
1.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 初试地点:选择我校报名点的考生在我校参加考试;其他考生按照选择报考点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1)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日期和时间:2012年1月7~8日。
3. 复试时间、地点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在复试前(4月初)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1)复试时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2)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除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外),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具体见招生简章。
(3)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审计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
(4)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的少数民族身份网报时应如实填写,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六、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在复试前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七、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及录取类别。考生的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四种类型,其中:
篇4:郑州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郑州大学201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2014年我校278个专业(含19种专业学位授权点)意向计划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2500名(含推荐免试生),专业型硕士研究生2000名(含推荐免试生)。我校招生目录中所列意向招生计划是根据招生专业培养条件拟定。各专业实际招生计划,有待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后确定。届时学校将根据国家实际下达计划数,综合分析各专业基本培养条件和生源情况做相应调整。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名)。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4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其它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四)对考生报考的其他要求
1、同等学力考生还应达到以下学业要求:
①一般不能跨专业门类报考;②须进修过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并出具成绩单或其他相应证明;③须以第一作者发表过所报考专业的学术论文(CN刊物正式发表)1篇(含1篇)以上;④报考临床医学各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须有3年以上临床工作经历,并在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1篇或主持省级以上科研课题(前3名)或获省级科研成果奖(前5名)。
2、临床医学类硕士研究生招生不接受非医学专业及护理专业毕业的考生报考。
3、各招生专业目录中注明的限定要求。
三、考试科目
(一)报考我校非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外语统考科目除特殊要求专业外限报英语。
(二)201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目录中的考试科目均按教育部教学司〔2013〕48号文件要求设置。
四、学制和招生类别
(一)学制:学术型研究生实行以三年为基础的弹性学制,专业型研究生的'学制2-3年。
(二)招生类别: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4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报考我校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院系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院系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我校归属一区。
5、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
6.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学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图书情报硕士、美术学院、音乐学院的考生及我校初定接收的河南省内高校的推免生,必须到郑州大学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其他考生到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郑州大学报考点设在郑州大学新校区(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100号)。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按照相关规定,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六、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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