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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城随笔散文

作者:荡开去 | 发布时间:2025-12-04 07:37:26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简介】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进城随笔散文(共1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在此,感谢网友“”投稿本文!

篇1:进城随笔散文

进城随笔散文

进城,过去在我老家大都叫上城。什么叫法不太重要,重要的是无论怎样到了城。过去农村人偶有进城,一如现在到了大城市一样,也像高晓声笔下的《陈奂生上城》里的“陈奂生”,那可是见了大世面了,感觉城里事事新鲜,便将所见所闻默默记在心头,也好回去向街坊邻里炫耀一番,邻里们听了目瞪口呆,羡慕不已,赶哪天我也想法上城去看看光景。

现如今进城根本不当回事,说进就进,说回就回。可要说在过去,那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了。一来,得有时间,这是最最重要的,在那个历经几十年的大集体年代里,进城就是最大的奢侈享受了,因那时生产队里“一个萝卜一个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面朝黄土背朝天”,都在田地里挥汗如雨地干活,平日里哪有进城的时间?那是想都不敢想的“闲情逸致”的事,只有到了农闲季节,才有点时间,脱下带有汗渍的衣服,穿上平时舍不得穿的衣服,像出远差一样进城去买稀缺的东西、看光景;二来,得有自行车,我老家离城二十里,这算比较近的了,假如没有自行车,单凭用脚量,有人量过,就得一个小时。况且有些离城五六十里,还有一百多里的,没有自行车怎么进城,何况还要买东西带着呢?于是,有人就想法借自行车,借了这家借那家,又不会对人家自行车爱惜,因当年的自行车属贵重物品,常听有人议论:“XXX骑自行车真猛,一次就把俺自行车的车把磕了。”“可不是,有一次把俺的'自行车胎扎了。”这样,邻居们大都不愿往外借自行车了,也就阻挡了他们进城的路;再就是得有钱,城里与乡村比那就是另一个世界了,东西多,应有尽有,比比皆是,见了都想买,可囊中羞涩。没有钱,单纯大老远地进城看光景就没有多少意思了,于是,有些人就借钱进城赶集,借不到钱,也就无缘进城了。

现在想来,那个年代进城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听说有的老人一辈子没进过城,儿时听祖母说:“有一年四月八山会,我和你一个大奶奶、两个二奶奶上城听戏来,唱的真好!”我听的不是戏的好坏,我感受到的是,在没有车辆的年代,祖母她们这些小脚女人进城的艰难,就是坐自行车进城,有的还不敢坐,即使敢坐,四个老太太又很难凑到一起。不过,我在为那个年代进城感到悲哀的同时,我也为祖母她们这种勇敢精神鼓掌,在我的脑海里时常会想象着“四个老太太迈着‘三寸金莲’进城看戏”这件事。

其实,那个年代不逢山会根本不唱戏,也没有其他娱乐场所,更看不到其他娱乐形式,农村人进城就是买买需要的东西,看看城里的光景,一饱眼福,滑溜滑溜眼珠子,也就足矣。过去进城看到的只有高高的城墙,巨大的城门。那时东关、西关、南关都有城墙和城门,不知什么原因,唯独北关没有城墙和城门。看完了城墙和城门,就观赏城里街道两旁鳞次栉比的大瓦房,看琳琅满目的货物,看生意人的行头和阵势。看着、看着,嘴里不自觉地啧啧称赞,并牢记在心,作为回去炫耀的资本。观赏完了店铺,就会像“狮子大开口”一样,饱餐享受一顿,也就是放开肚量,到面包铺里吃顿面包,或吃顿面条、油条什么的,这在那个年代就属于够奢侈的了。

我写进城最快意的是想把我儿时进城的美妙朦胧状态写出来。在我的思维深处始终藏匿着一段进城的美好记忆,那是在我似懂事非懂事的年代和状态下进城的,因为我听大人们说着“上城”的话语才确信无疑的,我是被大人(模糊状态下记得的是父亲)领着、抱着进了城里一座漂亮的大楼,我从老家的老屋一下子进了这么美丽壮观的高楼,一如《红楼梦》里的刘姥姥进了大观园,幼小的心灵瞬间受到了巨大的视觉冲击,这是我第一次进城见了这么旖旎的高楼,怪不得几十年来一直念念不忘呢,我经常回味,至今如此,有人说,也许是梦,可梦与现实的差距就大了,我何需要这么多年煞费苦心地记着它?

我那时上楼的印象深刻,可又模糊不清是进了哪座楼,真用上了一句话,叫“一半清醒一半醉”,就是这种状态,使我永远处在一种美好的记忆里,就像猜谜一样,始终处在猜谜过程那种真切、疑虑的美好想象中,一旦说出谜底,那种美妙朦胧的感觉就荡然无存了,就会像泡影、泡沫一样,意境全无,毫无疑义。

随之年长,不识这种美妙的朦胧滋味,总想揭示出儿时进城上楼的“庐山真面目”,经常进城寻找这个奇特的地方,可始终找不到我珍藏在脑海中的“海市蜃楼”。因为,在我似记事非记事的年代,这座小城还没有楼,即使后来建了“老百货”、“电影院”等高楼,也都不是那种建筑风格,也都达不到那种精美程度。又过了几年,我见到了一座“德国鬼子楼”,这是当地人的称呼,据说是解放前德国人在小城建的,这座楼的风格与我那模糊印象中的风格非常相似,也不敢断定,因后来这座设计精美的“德国鬼子楼”受到保护,不能近视,我也只能敬而远之。加之儿时的印象本身就很模糊,随着时间的推移,也就越来越模糊了。根据时间的推断,我第一次进城上楼极有可能是在这座富有时代意义的“德国鬼子楼”了,不管是不是,这种初次进城模糊而又真切的印象真好,现在我已想好,不想再去细探求,这种初次进城的朦胧状态更好。

及至后来,我进城的次数就多了,父亲推着猪,我拉着车,进过小城畜牧市场,在那里我见到了猪疯跑、牛惊叫的惊人场面,还有千姿百态牲畜集聚的大场面;我还和同学结伴骑着自行车进城,逛过灯光球场、电影院,进城理过发、洗过澡、看过电影,这在当时属于最浪漫的时光。再后来,我也进了小城,进城就不再是一种梦想。

进城,是时代的印记,留下的每个年代的影子。在回味进城里,我想到了许多情感故事,也仿佛感受到了时代缩影一幕幕在我眼前浮现。

篇2:第一次进城散文随笔

第一次进城散文随笔

我出生在距离县城较远的农村,难得进城,也很少见到城里人。小时候邻居家里来了一个城里的小女孩,长得十分标致,她有一双明亮闪烁的大眼睛,一对浓密的柳叶眉,高而直的鼻梁,白皙而细嫩的皮肤,得体大方的衣着,宛若小明星一般。我打量了一番又一番,简直羡慕极了。从那一刻起,我发现了城里人与农村人这么大的悬殊,也是从那一刻起,我便开始向往城里,很想有机会去城里看个究竟。

那时父亲是个公办教师,在我们镇上一个叫四新村的学校里教书,恰好他们学校有一位吴老师是县城的,又与父亲同住一个寝室,每到星期天都按时回家休息。一次我带几个小伙伴专程跑到父亲所在的学校里玩,父亲便顺其自然地向他介绍了我,以及我很想去城里看看的愿望。这位吴老师欣然答应了带我一起去他家里玩,并且决定星期五下午就随他一起去城里。

由于是第一次进城,临走时母亲给我换上一套新衣服,还把家里母鸡下的蛋装进我的书包,作为礼物带去,而且千叮咛万嘱咐我要听吴老师的话,让我不要乱跑,我十分高兴地点头答应。

记得那天下午,父亲送我们到车站,我愉快地向父亲道了别,就随吴老师上了客车,一路上我的心情十分的激动,天似乎比平时更蓝,连空气呼吸起来都感觉到亲切,路边的大小树木都在我们的眼帘里飞奔地着向后移动,不知不觉中,有着一百多里路程的县城很快就到了。

走在县城宽阔的马路上,没有了乡村的尘土飞扬。我仰头看见街道两旁林立的高楼大厦,密集的商店,店里五颜六色的商品,还有道路边炫目的灯光,让我目不暇接。总之,对于一个农村的孩子来说,这也新鲜,那也好奇,两条腿似乎被什么东西绊住似的,不肯往前走。我似乎要把我在乡下没有见过的东西,都收罗进我的脑海里,等回家以后,好在同伴面前像讲故事一样地炫耀。

吴伯伯的家在襄城鼓楼商场西面的,湖北省三建筑公司的对面处。那是一个三合院,从一个门进去,一个小院子,左右各住两户人家,与门相对处住着一户人家,这个小小瓦房的小院子里,一共住了五户人家,房子很小也很陈旧,每户似乎都有两间屋子,厕所是公用的,厨房都各在自己家里,光线似乎都很昏暗。吴伯伯有三个女儿,老伴已经去世,大女儿知青插队落户农村了,二女儿嫁到丹江路那一块的人家了,小女儿叫吴要明,比我大好几岁,当时还在读高中。他们的`家里很是简陋,也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值得我羡慕,反而让我觉得他们过得也十分得不容易。我也不敢多说一句话,只是默默地看着他们做事。

第二天上午,吴伯伯就带我去樊城这边随便逛逛,中午就到他二女儿家吃饭。现在还依稀记得去他二女儿家的路,那条路弯弯曲的,走了一个巷道又拐进另一个巷道,巷道很长很深,等走到他女儿家里了,我就已经迷糊了,找不到出去的路了。他二女儿家里的房子也很矮小,但是到处都收拾得十分干净。他们吃东西、穿衣服都很讲究,个个言辞似乎很短,不像农村人那样,见人就像放连珠炮似的说话。他们都是有计划的,井然有序地过着规律性的生活。

第三天上午,吴伯伯家来了一个小姑娘,她的家在吴伯伯家的对面。小姑娘和我同龄,叫谭光,长得很机灵,也很爱说话,吴伯伯就委托谭光带我去烈士塔游玩。谭光虽然和我同龄,但是个子没有我高,她很随和,经吴伯伯介绍后,她就高兴地拉着我的手和我说话,我们便高高兴兴地,顺着他们家旁边的一条向东南的小路,朝烈士塔的方向走去。

不一会儿,我们就走到塔的边沿。我们俩按照墓碑的安放顺序,由近及远地观看烈士们的坟墓,一个挨一个地读着每一位先烈碑文的内容,一直不厌其烦地把他们读完,我们俩才恋恋不舍地回去吃午饭。午饭后,我要回家了,谭光牵着我的手认真地说:“你下个周末还能来跟我玩吗?”我默默地点了点头。

这时,谭光母亲忙接过话说:“你再住两天恐怕也不想回去了,我们城里的好景点比你们农村多,所以好玩的地方自然就多了,生活水平也比你们好一些,你得好好学习,以后争取进城。”听了她的话,我感到很无奈和茫然。我当时虽然没有觉得他们比我们过得好多少,但是心底里还是觉得有些向往。似乎觉得城里生活,是我这个带着乡土气息的农村娃娃,这辈子可望而不可及的事了。

离开县城回家的路上,我仿佛听到小鸟不停地歌唱。此时,我感觉自己就是一只快乐的小鸟,在蓝天上自由自在地飞翔,我要把我第一次进城的收获告诉我的家人,告诉我的每一个伙伴。第一次进城,让我大开眼界,让我这农村的娃娃看到了自己憧憬的未来,有了这次经历,我那颗不安的童心不再属于生我养我的农村,也正是第一次进城,给我这颗童心插上了希望的翅膀。在以后的学习中,我更加努力,如痴如醉地刻苦攻读,但终究因为时代的造就和影响,加上自己平庸浅薄,始终没有走出农村这块广阔的天地,仍然在乡村当了一个穷教师,过了一辈子农村人的朴实生活。但我并不后悔,因为这辈子我已经尽力了,这也许是上天早已安排好的归宿吧!

田园般的诗书生活,何尝不是一种享受呢?!这里的空气更加新鲜,这里的天空更加蔚蓝,就连夜空中的星星,也是住在城里的人们看不到的。我向往城市的风景,更爱农村的美好时光!(、6、12)

◎特殊的“小经商者”

小时候的事情,固然很值得自己回想的,父母的爱必然是永远不能忘记的。对于一个农村的孩子来说,童年的记忆都是一些关于自己的零碎的事情,很凌乱,但是却又时常记在心底,毕竟是心灵的一处印记,想抹也抹不掉,并且随着年龄的增长,就越是时时想起,恰是一杯酿酒,越深越甘甜。

打开记忆的闸门,我似乎又回到了孩童时代。那个时候,我们家里还特别贫穷,父亲在外地教书,工资特少,每月生活费开支罢,也就所剩无几了,家里还有我和妹妹弟弟,母亲又体弱多病,家里的一切开支,就全凭母亲在生产队里挣点小公分来支撑。然而每年年终结算,我们家总是透支,还要倒拿钱给生产队,这日子再节约也难过呀。

为了缓解当时家里拮据的生活状况,我从七八岁时,就跟着大人们上街学着卖家里的农副产品等,换取所需的生活用品。最开始学着出售的东西就是鸡蛋,当时市场上交易的鸡蛋才五分五一个,我每次只提一小筐,一般只有二十个鸡蛋,多了我也招架不过来。到市场上,我只分一次卖十个或者二十个,其它的数量我一概不卖。

这样上街的次数多了,环境熟悉了,妈妈便给我增加了一个业务,泡黄豆芽卖钱。每次泡好后,一般只有十斤左右,每次都是邻居的大姐姐帮我提到街上,然后放到她出售的东西旁边,由她帮我称秤,我只收钱。时间长了,我也学会了称秤,后来我也不再求人了,自己找个同伴帮我把东西抬到街上,我自己独自经营。

由于母亲泡的豆芽淘洗得干净,并且豆壳都捞走了,看起来很亮丽,所以每次老早就卖光了,别人才卖一角八分钱一斤,我总是卖到二角钱一斤,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

后来我上小学了,母亲就计算着时间,每到星期天豆芽就泡好了,我按时上街经营,我们家就是这样,靠着卖鸡蛋、卖黄豆芽维持着家里的一切支出,过着有计划有规律的,朴素的农家生活。

随着岁月的增长和视野的开阔,我不再限定自己只去朱集街赶集了,有时候就跑到邻近乡镇的程河街市了,同时所卖的物品也不再只是鸡蛋豆芽了,只要家里能变卖的值钱的东西,都可以拿到集市上交易,从而获取更多的人民币,来买家里锅上需要的佐料、洗衣服用的肥皂,还有我们学习用的铅笔和本子。总之,确实缓解了当时家里的困难。

当然,每次出门也会遇到困难和不顺,有时还会给自己的心灵造成很大的伤害。记得有一年秋天,我一大早起来,挑了不到二十斤的麸皮去程河集市上卖,谁知道那天运气不佳,一直挨到中午的时候才卖出去,不知道是气昏了还是饿糊涂了,不分东南西北的就往家赶路,不料南辕北辙了。程河街是三面有围墙的,即南北和西面,我本来应该从小西门出来后,过了唐河才能回去的,哪知道我却走出了北门,并且一直向北走去,直到走到一座桥上,才知道自己走错了路,然后带着沮丧的心情,又返回到街中,再从街南边的那个小西门摸出去,从下湾河上过河,饿着肚子,拖着疲惫的身体,带着一肚子的委屈,踉踉跄跄地回家了。到家后,已经是下午三四点了,见到母亲后,我哇地一声大哭起来。母亲把我搂在怀里,心疼地说:“别害怕,我娃儿很坚强,不是平安地回来了吗?你想吃什么?妈妈给你做。”听了母亲暖心的话,我便不再生气了,吃饱了肚子又和往常一样,高高兴兴地与伙伴们出去玩了。

就这样,虽然我在母亲的精心指导下经营着这个家,但是依然走不出困境,于是我就想别的办法,到野外去寻找金子。所以那时一放学,我就和伙伴们去野外地里挖半夏,它是一种中药,几角钱一斤,非常客观。可是很费事,需要像洗芋头一样的地清洗干净,然后晒干,再拿到当时供销合作社的收购站去卖钱。有的时候也和小伙伴们一起去挖蒲公英和车前草,整理好晒干,也拿到供销合作社收购站卖掉,一角钱一斤,以便换取更多的人民币来补给家里的开支。

那时还是人民公社化时期,生产队发放所有物资,都是按照人头加公分核算起来分配的。记得有一年刚过完年,我们都等着交学费,家里没有什么值钱的物品了,母亲找遍了所有地方,最后才找到了二斤没有吃完的香油,让我拿到街上卖掉。其实我作为一个小孩子,根本就不知道粮油这东西当时不许私人买卖的。

记得那天早晨我刚到程河街不久,就有人来买我的香油,一块五一斤,我正准备收钱,工商所干部来了,把我手里的另外一斤香油收走了,把我也带进了工商所,然后十分严肃地问我:‘“为什么投机倒把贩卖粮油。”我十分委屈地说:“我要上学,需要书和本子,家里没有钱了,我只有把家里仅有的二斤香油拿来卖掉,我没有偷鸡,也没有盗笆”。工商所干部看我人小不像商贩,就把香油还给了我,让我回家。

从工商所出来后,先前买我香油的那个人没有来得及给我钱,还在外面墙角边等我出来,他见到我后,高兴地说:“小姑娘,我看你既可爱又可怜,所以我不忍心走掉,一直等你出来给你这一斤香油钱。”我眼里噙满了泪花,特别感动。心想:这天下还有这么善良的人啊!我简直是千恩万谢,不知道说什么好,只是眼皮里噙满泪花。然后我带着另外一斤香油沮丧地离开了程河街,拖着沉重的地步履回家了。

有了这次教训,我再也不敢去卖那时的禁品了。在以后的经商中,我都会邀请我的同学或者朋友一起去上街,再也不会走错路和受人批评了。就这样,每到星期天我们都会高高兴兴地去,快快乐乐地回来。

这种经商生活一直持续到我小学毕业。进入初中后,父亲把我带走了,带到他教书的学校去读书了,那是我们小乡镇里的重点中学,从此我便全身心地投入到学习中去,再也没有去经商了,总算结束了我这一生中特殊职业-――小经商者。

时代的变迁,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使得我们改变了过去贫穷落后的面貌,过上了今天这样优越富足的生活,但童年的这段经历,在我的记忆里永远不会消失。因为,它承载着父辈们的艰辛,彰显着时代的烙印,记录着我不可磨灭的童年足迹。(2017、7、16)

篇3:进城散文

进城散文

我小时候生长在农村,童年的大部分时光都是在农村度过的。那时,对城市很向往,充满了五颜六色的各种想象。想象中,城市是有围墙围着的,东南西北各有一个大门沟通内外。不过有一点我百思不得其解,铁路是怎样延伸进城市的呢?如果是从城门进去,那城门怎样开关呢?

我有个很近的亲戚住在省城。我5岁的时候,已经很记事了。一天,由父亲带着我进城拜望那家亲戚。我心情很激动,满怀期待与渴望,连做的梦都是彩色的.。

我一路晕车,到省城时,已经辨不清东南西北,那时,天已经黑了,我跟着父亲,迷迷糊糊中换了几次车,又走了很长的路很晚才到了亲戚的家里。当晚大人只顾说话,并没有带我去看城市,我一心盼望着第二天的到来。

第二天我醒来时,家里就剩下父亲和我。亲戚家的人上班的上班,上学的上学,都出去了。父亲也要出去办事,只好把我一个人关在家里。我一个人在家等着人回来,等呀等,眼睛都快要望穿了。

那一天,最终也没人带我出去。父亲要赶着回去上班,第三天一大早,我就被父亲带上了公交车,迷迷糊糊中又离开了城市。就这样,我进了一趟城,但并没有看到城市。当时,我小小心灵里那份对于城市和城里人的彻底的失望,至今仍记忆犹新。

我现在生活在一座小城市,虽然它小得几乎不能算作一个城市,但对于农村人来说,它仍散发着城市的魅力。每年,都有一两拨农村的亲戚拖儿带女的来我家做客。每当这时,无论多忙,多累我都会放下手头的事情,陪他们逛逛街,吃点东西,看场电影,给小孩买件玩具什么的。他们满怀希望而来,不要让他们像我当年第一次进城时那样失望而归!

篇4:进城了散文

进城了散文

记得那是八十年代,我才上小学。

山里的孩子,没见过世面,第一次跟妈妈一起进城。妈妈起的早,天还没亮。把晚上的剩饭用鸡蛋炒好了,才把我从睡梦中拉起来。给我收拾妥当,吃过饭,妈妈换了一件新衣,徒步到乡镇乘车,三公里山路,大半崎岖不平,偶尔好走的地方我自己走,难走的地方妈妈便蹲下了身子,将我驮到镇上。那时镇上没有巴士,只有柴油三轮车,等了好半天,突突突的声音由远而近,车来了,马路的尽头掉头,熄火了!妈妈凑上前:“师傅,去梅城吗?”“车满了就走”师傅说。开车的师傅三十多岁,看上去远不止:络腮胡,头发乱糟糟的都是疙瘩,黑里透红的脸膛尽是沧桑。

说话的时候,又来了一个。五十多岁的的样子,一根小扁担挑着两个编织袋,鼓鼓囊囊的。妈妈好像认识他,主动打起了招呼,“王叔,又到儿子家去吧?”“是的哦,家里种的菜吃不完,送到梅城去。”王叔笑呵呵的答。闲聊了一会,人总算齐了,我们上车了,师傅摇响了三轮车,一路上尽管我牢牢抓着车篷的柱子,尽力让身体保持着平衡,还是止不住随着车子的左右上下,颠的五脏六腑翻江倒海的难受。

城里果然热闹,还有好多层的楼房,偶尔还有汽车来往穿梭,许多行色匆匆的人们。不知道他们从哪里来到哪里去。

我们先去新街,新街是梅城最热闹的地方。在那个十字路口,我看见了正在指挥交通的警察叔叔,制服,印着警察字样的反光背心,大盖帽,白手套,真的好有型,那一瞬间我的理想是:长大了也当警察。新街口有家百货商场,叫做五交化,商场很大,有四五个售货员,柜台都是玻璃的,能清楚的看见里面整齐摆放着,中华,白玉牙膏,百雀羚,雅霜,还有钢笔,硬面抄,专柜里,有宝石花,中山牌手表等等,反正很多很多,就不一一列举了。

商场的天花板上挂着一种叫做电风扇的东西。呼呼的转动着,在这里夏天好像没那么可怕了。我第一次看到了描着眉毛的阿姨,还有穿西服的叔叔。妈妈扯了几尺布,条纹的确良,藏青色华达尼,给我买了一双白色球鞋,回力牌的。

四牌楼附近有一条小吃街,紧靠着梅城菜市场。说是小吃街,其实不过就是一条并不宽敞,也不是是很长的巷子。卖吃的更多而已,卖香蕉苹果的`,卖麻花切糖的,卖烧饼的,炸油条臭豆腐的。各种味道混杂在一起,地上随处可见剥离的香蕉皮,冰棍纸。还有小贩丢弃的坏了的枣和梨!

妈妈说:“宝贝,想吃啥?”连问两遍。妈妈的声音淹没在小贩的吆喝声里,在汽车的鸣笛声里,在卖磁带唱片的歌声里。妈妈买了半斤花生糖,一串香蕉。

我拿着花生糖,走一路,吃一路。花生糖吃完了,妈妈说:“香蕉带回家再吃,妹妹今天要从外婆家回来了”。我没吭声,心里不以为然。

我的眼睛一刻都没有闲着,没有具体目标,对这个陌生的环境中,所有的东西充满好奇,妈妈在人潮里,牵我的手都隐隐出了汗,却一刻也没有放松。

中午,其实已经是下午了,只是我们还没吃饭,妈妈带我来到路边的小饭馆,接连好多家,简易的广告牌胡乱的矗立路边,明晃晃的红底白字写着“快餐,菜饭一元”。炒好的菜装在塑料盆里,有荤有素,供顾客挑选。看了几家,终于在一家看起来相对干净,饭菜相对新鲜的,坐下了。要了两份,我吃过花生糖,只挑了几片肉,就不吃了,妈妈把我吃剩下的都扒拉扒拉吃完了。

时间过的真快,太阳偏西了。想起回家还有几公里山路,又担心赶不上车。妈妈掏出来两元钱付了帐。

拉起我的手:“快走,快走!”

篇5:老妈进城散文

老妈进城散文

老妈进城看子女,大豆小米全带齐,今天我们于1点中在外海接到风尘仆仆的老妈,当时我正在左顾右盼的查看妈可能下车的地方,“唉,唉,在这里啊,”妈在拼命向对面的我招手,我转身看见她之后,她竟然一手领着两个袋子,背着一个背包,一手,手上还拿着两小包东西,她奋力的拖着东西往我这边奔,当时她身边有两个出租的摩托车司机在与她交谈,妈妈不顾一切的准备往我这边靠拢,我看见后,急坏了,一时间手足无措,天呐,红绿灯啊,我妈又没有在斑马线上,我一边吼破喉咙的大声叫,“妈,不要过来,我们过来接你,妈”一边拿着手机打她电话,一开始喊叫妈似乎没有听见,还是在拖着东西往我们这边靠拢,我一边急的跳起来,一边大声叫,重复着刚才的话语,就在我准备拨通电话的时候,我看见妈妈终于听见我的呼唤,拖着东西往后退了!妈呀,给我惊出一身汗,不过今天天气本来就热。

同事先开车到妈妈身边,他率先就把妈妈的行李拎上了车,我和同学在对面等红绿灯都等了足足1分钟左右,才到达妈妈身边,那一分钟,我望着对面的妈妈,这么热的天气穿两件衣服,穿着一双平底布鞋,背着一个背包,手上提着的大米口袋,及放到车上的饲料袋子,最熟悉的是那双朝我挥舞摆动的手,那挥舞摆动的姿势曾经送我离开熟悉的家乡与爸妈,那是忧伤的动作,

今天,那挥舞摆动是姿势带给我的是团聚,兴奋,高兴,我于是不再讨厌那样的'动作,今天开始的,还有就是妈妈的笑脸,妈妈像是在西藏那样的地方生活脸上有高原红一般,那张脸向我微笑着,我好想红绿灯快点,我迫不及待的想要冲到妈妈身边。

我为妈妈开了车门,我和她坐在车子后面,我问长问短的问了一通,晕车吗,难受吗,见到我高兴吗,欢迎你来到这里呀,饿吗,想吃什么呀,休息好之后,我带你去好好玩玩哈,家里有什么趣闻吗,就这样一路叽叽喳喳的,还好妈妈本次未晕车,精神特别好,一路上有说有笑的一会儿就到了居住地,晚上我帮妈妈吹了一下头发,妈妈的白发又悄然无声的增多!

唯一没有改变的是那历经沧桑的脸庞,没有改变的是那记挂子女的心肠,没有改变的是那一意为家的意向,我有农民好爸妈,我骄傲,家人平安和睦、快乐健康,我从小至今的愿望。

篇6: 核桃进城散文

核桃进城散文

咔嚓、咔嚓、咔嚓,是一种声音咬住了另一种声音。

声音渺小,在人潮汹涌的大街上往往被人忽视,但此刻,这种声音紧紧地抓住了我。

我回过头去,声音仍在继续。声音是从一个人手上发出来的,那个人的手上捏着一把钳子,钳子上卡着一棵核桃,声音就从他手腕的力量上传了出来,一颗颗硬邦邦的核桃被这种声音夹碎了。

我看见了核桃,一颗一颗彼此依靠,互相支撑,堆码在他的面前,等着被人挑选。躺在大街上的核桃的的确确被人忽视了,没有顾客上门的时候,他就这样用一把钳子把核桃夹碎,制造一种声音吸引来来往往的脚步。

我专注的看着他的动作,让这种熟悉的声音抓住我的目光。按理说,现在正是鲜核桃上市的`时候,大街上突然出现这么一堆堆核桃,一定会特别吸引人的眼球,但他和一堆鲜核桃淹没在人潮中,显得实在渺小。

城里人喜欢尝鲜,鲜核桃的肉,白,嫩,还散发出像青草一样绵长的幽香。小时候,核桃一成熟,挂在树枝上就被我们摘下来,去了青青的皮,敲开硬邦邦的壳,把白而嫩的核桃仁嚼得脆香香的,那种味道至今仍让人回味。吃鲜核桃,城里人往往没这口福,土产市场上的核桃,都是经过太阳风干的,桃仁失去水分后,早已变成了另一种味道。

鲜核桃上市了,核桃却不能像苹果、梨一样,把自己的鲜嫩直接挂在脸上。放在店里的和躺在大街上的,外观上没有什么两样。

鲜核桃,钓不住城里人的口味,也勾不起城里人的回味。看得出,他是从山里来的,他有吃鲜核桃的感受,他特意弄来鲜核桃想给城里人偿偿。

没人来挑选,他就用一把钳子把刚刚下树的核桃,一颗颗夹碎,让又白又鲜的核桃肉暴露出来,让水分也从钳子的嘴角往下流,让钳子与核桃之间,发出一种短暂而硬朗的声音,让这种声音,成为一种信号。

我停靠在这种声音里。在乡下,每年的核桃成熟后,母亲给我们吃核桃,就是这样用钳子咬住,咔嚓一声后,我们的嘴里就多了一股股青草的幽香。声音 一直在响,直到有人弯下腰来。

我也弯下了腰。他把一颗夹碎了的核桃塞进我的手中,让我免费尝尝。我又偿到了消失了多年的童年的味道。

核桃,是老家的特产,漫山遍野都是核桃树,家家户户房前屋后,都有那么几棵。乡下人不会把这东西当宝贝,只要客人一进屋,一大堆核桃就摆上了桌。如果核桃还挂在树上,只要熟了,客人一来,也会从树上摘上一脸盆,一边用钳子夹核桃吃,一边聊发生在田边地角的事情。手里忙着,嘴里也没有闲着, 咔嚓咔嚓夹核桃的声音,在院子里特别响亮,空气中 飘散着鲜核桃奶汁的清香,很远很远都能闻到。

让鲜核桃进城,是他今年的一次创举。他相信,城里人是有眼力的,好东西不会被人错过。有人的嘴角在蠕动,他专注的盯着嘴角之上的表情。他很满意对方的表情。他总算把带着青草和乳香味的鲜核桃送到了城里人喜欢尝鲜的嘴边。他的嘴角也开始蠕动起来,鲜核桃的味道一直在诱惑着他。

后来我才知道,他就来自我童年的村庄。那里的核桃树,已长成了一片森林。

篇7:进城的父亲散文

进城的父亲散文

中午下班,见父亲在小区单元楼下等我,很是意外,问他怎么不给我个电话,他嘿嘿笑着说,怕耽误你的工作,反正也没事。我忙让父亲随我回家,这时才看见他的裤腿上有块显眼的泥巴,身边还有几个鼓鼓囊囊的蛇皮口袋,心中自然有些不悦,没好气地说,我说过几次了,城里什么都有卖,让你不要带,你就是不听!父亲一边往身上背袋子,一边得意地说,这些全是我在自家地里侍弄的,你妈说,电视里播了,城里那些扣大棚里的菜农药多,我种菜可从来不用化肥不喷农药。我这才知道,父亲在从车站来我家的路上脚一滑还跌了个跟头,这才弄脏了裤腿,我背过脸去,觉得父亲有点丢了我的脸。父亲也不计较我的口气,怕弄脏了我的衣裳,无论不让我碰蛇皮口袋,只让我拎着一个旧纸盒子,自己又是背又是扛,吃力地把几个蛇皮袋弄到楼上家中。

我给父亲倒了杯开水,让父亲坐在敞亮的客厅里看电视歇着,父亲眯着眼挺享受的样子。妻子中午在单位食堂吃,我换鞋要下楼买菜,父亲却一把拉住我,跟我客气做甚的,你家里有什么就吃什么,我执意要下楼,父亲还是不允,我只好实话实说,家里只有面条,父亲说,面条就面条。

我让父亲去客厅看电视,不一会,我用父亲带来的草鸡蛋炒了盘韭菜,把两碗热气腾腾的面条端上来,父亲筷子一挑,面条下卧着我悄悄下楼买的两个鸡大腿。父亲一愣,不让你买,你非买!我吃了有甚用?我支吾着解释,你下午三点回家的班车,我怕你六点到家时肚子扛不住。父亲不再说什么,呼啦啦吃得很香。

饭后,父亲把蛇皮袋里的宝贝一一倒出来,拣出一个包得严实实的塑料袋,我以为又是春节时的腊肉之类,不由得皱了皱眉头,没想到父亲层层打开,里面是一叠粉红色的百元钞票,父亲递给我说,这是9000元,本想和你妈攒够10000元一起给你的,怕你急用,进城就给你带来了,你看你这日子过得,不就差一点房贷嘛!怕甚,有我和你妈呢!不要因为房贷的事整天把自己的日子弄得灰溜溜的.,说着让我把他带来的新鲜蔬菜送些给单元楼里的几家邻居,我愣住那儿却有些为难,住到这栋楼里5年多了,除了几个同事还真认不得几个人,偶尔在楼梯里遇到也不过点头而已。父亲很是不理解,我也无力解释。父亲叹口气,这人也真怪,城里房价呼呼往上窜,高的吓人,这人还一个劲地都往城里挤,这高高的楼不通地气也罢,还不通人气,换着我,请我也不来。

我决定送父亲去车站,父亲死活不肯,让我该干什就干什,他自己知道怎么去车站,你就不要操心了,我走着去,就当闲逛,有的是时间。我终没拗过父亲,看着下楼时有些佝偻的父亲,我的鼻子酸酸的,我不敢想象,父亲为了省几元钱,是怎样把那几个蛇皮袋一步一步挪到我楼下的。

傍晚我和妻刚到家,同事孙姐敲门问我父亲走了没有,我和妻子一愣,孙姐怎么知道我父亲来过了。孙姐递过30元,见我和妻满脸疑惑,才告知我,孙姐上下班开私家车,比我早到家,在小区楼下停车时遇到我父亲正在检查带来的草鸡蛋有没有碰碎,就上前问他草鸡蛋卖不卖,想买了炖鸡蛋给3岁的女儿吃,孙姐在农贸市场买过几回草鸡蛋,回来一煮,上当了,小个的洋鸡蛋。父亲摇着手说不卖,带给儿子的。当得知孙姐与我同事,父亲拾上10来个草鸡蛋送给孙姐,无论如何不肯收钱,临走还塞给孙姐一大把地里割上的韭菜。中午,孙姐把那韭菜炒了,两口子吃得泪都差点落下来,好多年吃不到这么香的韭菜了。

父亲居然在我面前只字未提,妻子又分了些蔬菜给孙姐,孙姐喜欢得又要给钱,我忙说,父亲自己种的,不要钱。孙姐无比羡慕地说,你俩真有福,有纯天然的无公害绿色蔬菜吃,还不花一分钱,贵族的生活享受呀!

孙姐走后,我给乡下的家里打电话,接电话的是妈妈,妈妈说,父亲早到家了,正在和隔壁的老王吹牛皮,说儿子没白养,知道疼老子,去城里你给他买了两个鸡大腿,那个好吃那个香!老王笑他吹牛呢!

我听了泪差点掉下来,一直以来,父亲给予了我那么多,我一直总觉得理所当然,很快就忘了,而我只给父亲买了两个鸡大腿,就成了父亲的骄傲和在乡邻们面前炫耀的资本。

我这才知道,父母恩似海深,一辈子也无法偿还。常回家看看不要只留在口头,每次的归家都是爸妈欢乐的节日,在那里有父母浓浓的爱和我深深的根。

篇8:三叔进城散文

三叔进城散文

昨天下午两点,三叔打来电话,问家里有没有多余的被子?我这才想起来今天是堂弟到学校报到的日子。十九岁的堂弟以596分的好成绩,考入中国地质大学。

从小家境贫寒,能跳出农门真是不容易啊!我忙告诉三叔有被子,并问他们吃过午饭没有,三叔支支吾吾地说不用管了。两点多了,三叔竟没舍得在外吃点东西,我不由一阵心酸。忙告诉他们详细的乘车路线,并立刻准备饭菜。将近四点,三叔说到了。

我忙骑着车子出去接。三叔怯怯的站在学校门口张望,头发花白,胡子拉碴。炎热的天,他竟然穿着一件领口袖口都破了的秋衣,外搭一件更不合时宜的春装!不知是汗水,还是泪,刺痛了我的眼睛,很不好受。

从没出过远门的堂弟很兴奋,不停地打量着周围的环境“姐姐,原来你住在学校里啊!真漂亮啊,这学校真大啊,比我们学校还漂亮!”我告诉他,这是武大分校新校区,三本的。远没他们学校名气大!但环境还不错。三叔更是笑的合不拢嘴,也不言语,啪嗒啪嗒往前走。我打量了一眼三叔的鞋,以为是双套鞋,再看又像是双皮靴。不管是什么,明显大了几码;明显不适合这个季节,明显不是他自己的鞋!眼睛又湿润了……

回到家,我招呼他们吃饭。拿出那套很齐,却几乎不用的大餐具。大碗的汤,大碗的饭盛上来。女儿悄悄把我拉过来问:“妈妈。咱们家怎么有那么大的碗哪?”我悄悄踢了她一脚,让她把更多的话憋回去!

我会告诉她的。很小的时候,我的家也是那么的贫寒,唯一在城里工作的是大舅。每到土特产收获的季节,母亲总是扛着大包小包送给大舅。但每次回家,还没进门就都直嚷嚷:“饿死了,饿死了!还有没有剩饭?”我很好奇问母亲:“妈妈,城里舅舅家都没饭吃吗?!”母亲叹了一口气告诉我:“你城里的舅妈呀!吃饭的碗小的只能装几口饭,像喂猫似的!锅里煮的.饭,连锅底都没盖住。吓得我吃掉那几口饭就不敢再盛了!”那一刻,我很生气!那一刻,我很心疼!那一刻,我也很无奈!

那一刻,我告戒自己——将来在城里,一定准备一套大餐具,煮大锅的饭,煮大锅的汤。让我乡里的亲人们大块吃肉,大碗喝汤!

吃过饭了,我找出老公的短袖让三叔换上。但裤子是不能穿的,因为老公的块头太大了。“三叔,我们出去转转吧!给你买套衣服去。”我拿起钱包对三叔说。“不要,不要!”三叔连连摆手,“我从没买过衣服呢!都是捡别人的旧衣服穿。这件春装呀!还是你弟在高中节约生活费给我买的,平日都舍不得穿呢!”“哎呀,三叔!你从没来过武汉,我肯定要买的!”我拉着三叔的手,硌人得很,像摸着一块粗糙的石头。手上除了一层层老茧,还有刚刚结痂的伤疤……

在我的坚持下,三叔答应去买衣服。他坐在沙发上卷起裤腿,我这才发现三叔厚厚的裤子里面还穿着一条秋裤!裤口还缠着厚厚的胶布!三叔一圈一圈,使劲地把胶布撕开,小心翼翼地从裤腿里面,掏出一扎用手帕包着,用胶布缠着的钱递给我说:“这两千块钱是你三弟的生活费,放在你这儿,你给他保管着。”我接过钱放到卧室,眼泪终于忍不住簌簌落下。洗了一把脸,平息了一下自己的情绪走出来。

三叔依然一脸的灿烂,叨叨着:“我今天带了八千块钱呢!乡里给了一千二的助学金,亲戚凑了三千,还有助学贷款,我用这个方法带钱,保险着嘞!”“嗯,是挺好的。”我也尽量灿烂地笑着,其实心疼得都要碎掉了!

来到街上,我给三叔买了一件深红T恤,买了一条很薄的西裤,三叔穿上立刻精神了很多!“三叔你穿多大的鞋呀?”“三十八码的。”“那你脚上的鞋大了不少呢。”“那是你二弟的鞋子,他穿四十一碼呢。”我领着三叔到鞋柜准备给他买双合脚的鞋。三叔生气了,一边往外跑,一边直摆手说:“不能买了!不能买了!你在城里也不容易呢!两个孩子呢,小的又小,这两年又没出去工作呢!如今东西又贵!不容易呢!不能买了!”我拗不过三叔,只好听他的。

路过理发店,我看到三叔头发胡子老长了,早该理理了。“三叔,我带你去剪剪头发吧!”三叔更是把头摇得拨浪鼓似的说:“这么高级的地方,不晓得多贵呢!在里面坐着都不自在呢,我还是回乡下去剪吧!”唉!我知道父老乡亲们,在城里人面前,有着一份卑微的自尊。不要轻易伤害他们啊!

回到家里,我拿出给儿子剪头发的自动剃刀说:“三叔,我给你剪头发吧!这是自动的,不需要技术的。”三叔憨憨的笑着,开开心心地坐着,我认认真真地给三叔剃着。尽管毫无水准,但剪短了精神多了。

今天三叔回乡下去了。临走,我给他几百元路费,给他捎了一包闲置不穿了的衣服。作为侄女,我常常会想起三叔那套不合时宜的衣服。作为侄女,我常常回会起三叔那双不合脚的鞋。那么堂弟是不是更加会惦记着父亲那双不合脚的鞋呢?是不是会更加努力学习呢?

我期待着……

篇9:王大爷进城记散文

王大爷进城记散文

金堂县竹篙镇人王仁富,是一个勤劳的农民。改革开放初期,凭借自己的辛勤劳动,大力发展养殖,种植水果。几年时间就成了当地有名的万元户。在村里,他乐施好善,帮助困难群众发家致富,很受村里人喜爱,人们都叫他王大爷。王大爷的先辈是湖广填四川时,千里迁徙来到这里的,讲着一口的方言,快乐在自己的那个世界里。可惜,王大爷就是没有出过远门,甚至连省城都没有去过。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王大爷家里就买了一辆奥拓牌小轿车,她叫儿子王小军开着小车,到处转悠,逢人就打着招呼,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的新车了。

一次,省里要召开万元户大会,王大爷就叫儿子开着新车去省城开会。一进城,王大爷就摇下车窗,省城里的'高楼大厦和宽敞的公路让王大爷感觉到很新奇。儿子也大不识路,开着车在城里打转转。儿子不懂红绿灯,看见没有车行走,就自由地通过。刚到红星路口。被一个交通警察拦了下来。警察给王小军敬礼,要他拿出驾驶执照。王小军很紧张赶紧解释道:“我哩(们)叫(找)不到路俩(了),车(去)大味(会)凼(堂)喔噶(怎么)走?”警察听不懂他的话,急得小军满头大汗。他赶紧拿出会议通知,警察看了后给他指路。

好不容易到了人民南路,王小军又不懂单行道,逆道而行。突然一个警察打着手势,让他靠边停车,小军勉强懂点手势,就靠边停车,警察开始盘查。警察问:“为什么要逆行?”小军说:“我哩(们)嗯(不)晓得路”。警察执意要罚款。小军苦苦哀求说道:“我哩(们)是乡巴里来咯(的),认不到路,莫罚款啊,我哩(们)冇得(没有)钱啊”。小军和警察交流得很困难,很长时间车子都没有动静。王大爷坐在后排,见车被一个老警察拦下,急了!害怕赶不到开会的时间。就问王小军:“喔噶咯(为什么)?喔噶咯(为什么)?做么咯(什么)?做么咯(什么)?搞快地噶尔(快点)啊。”王大爷的话,被警察听到了。这位老警察感觉这话好像在日本在电视剧《血凝》中听过,有点像日本话。心想,咦!这车里未必还载有日本朋友?老警察拿不定主意,又害怕耽误日本朋友的事情,一个立正、敬礼。说道:“对不起,你们车里有日本朋友。这次就算了,下次要罚款啊”。老警察示意,小军把车开走。王大爷父子俩一头雾水,我们怎么成了日本朋友?警察还给我们开恩,放行了车子啊。原来,王大爷说的是方言,有点像是日本语,老警察摸不准,就放行了。但是,王大爷父子俩却不知道,他们的方言有点像日本语。放行后,王大爷开心的笑了,心想,没有想到,我王大爷今天进城还享受了一盘外宾待遇啊!

回到乡里,王大爷给乡亲们讲起这个故事,村里老少爷们都笑得合不拢嘴,这个故事在当地流传下来直到今天。

篇10:都市生活随笔故事创作:进城

他说:“好我的小伙哥呢,....”

“叫叔都不成,快点掏钱,少啰嗦。”

“好我叔呢,我给你们叫声爷行不?我今天是来进城打工的,还没有找到活,一天还没吃饭,身上一共只有一百块钱,就全部给你们吧。”

一个小伙接过钱,在他脸上扇了两个耳光,咬牙咧嘴说:“他妈的,你这是打发叫花子呢,嗯!”

装好人小伙说:“好我的大哥呢,你今天不掏钱,明天到医院你会赔的更惨。还不如把钱掏了,买个平安走人。”

他可怜巴巴的说:“好我的小伙叔呢,实在没有的,拿啥给你们啊。”一个说弄死他,一个上前就举手抬腿准备动手。好人小伙急忙上前阻挡劝说。一伙人软硬兼施方法施尽,就是没有大的效果。最后,一伙人狗急跳墙,就像日本鬼子进村一样动手搜身搜包。包里空空,只有毛巾和牙刷;外衣口袋只有几张汽车票和一张火车票;衬衣里的成千元已被打劫一空。临走时,每人狠狠踢了他几脚,骂道:“你还给老子耍心眼呢,还嫩了点。”

拿到钱,被撞的小伙右手臂突然好了。一伙人像兔子一般,很快消失在让人迷茫的夜色之中。

他浑身酸疼,气得要死。好半天才从地上爬起来。他扶着墙看看夜色,灯光闪烁,景色迷人,月光皎洁,繁星满天。在这座美丽的城市里,为何有这些肮脏的人呢?

他艰难来到岐山面馆,借故上厕所,把裤头里的钱取出五百元备用。他要了两大碗面,吃饱喝足,就找地方住宿。准备明天一早去厂家购买配件。

他顺着解放路转了几圈,那些宾馆都很贵,一晚一百多块。他只好退回到车站附近找个便宜的旅社住下,这样也可以节约几十块钱。

他刚走到车站,就被一群年轻的,浓妆艳抹的女人包围。“大哥,住店不?我这便宜。”

“大哥住店不,我这里房间干净卫生,还有大彩电。“大哥,我这里房间整洁卫生,有电视、有卫生间,还有其它服务。”等等。这个拉,哪个拽,你争我抢,就像电影里的“宜春院”,一个个女的,看到男的殷勤的热情的不得了。他走不了,也不说话,六神无主,不知如何是好。

好不容易摆脱纠缠,向东走不远,一个胖乎乎的中间妇女迎面而来。“大哥住店不,我的旅社是自家屋里开的,干净卫生,经济实惠,舒服安全,还有电视。每晚15元,单间。”他一听还能接受,就跟着胖女人去了。三拐两拐,来到一个灰暗的小巷。又拐了两道弯才进一家院子,名曰“来悦”旅社。

他交了钱,胖女人给他开了房门,还给了一把钥匙。房子里面一桌,一床,一个小电视,一个小台灯。房间干净卫生,还比较满意。已经是晚上十点多,往常还在看电视呢。他今天完全没了心情,一连遇到几件倒霉透顶的事,让他身心感到很疲惫。他上完厕所,洗洗脸就蒙头大睡。

他睡得正香,梦中有一条毒蛇狠狠咬了他一口,伤口流血不止。他疼得拼命大喊:救命,救命,就是出不了声,也没人来救他。他害怕急了,担心自己会死在荒郊野外。当他使劲睁开眼睛时,朦胧中有个胖胖的女人,硕大的胸脯贴在了他的脸上。轻轻说:“大哥要特殊服务吗?”他以为是鬼,吓得慌忙打开台灯。在柔弱的灯光下,他看到门关着,一个穿着三点式女人依偎在他身边。那女的就是把他领来住店的胖女人。

他双手本能的推着说:“不要,不要...。”这时门突然被打开。走进了三个彪形大汉,样子像李逵。一个冲在最前,不说三七二十一,劈脸就打。还说:“你敢调戏我妻子,看我不弄死你才怪呢。”

女人装哭着,用裙子裹住身子,低头向门外跑去。他急忙用双手护住头和脸,以防挂彩难以见人。其他两个赶快上前阻挡。并说:“你欺负了我朋友的妻子,该咋办?是报警还是赔钱你选择吧。”

他一个老实本分的农村人,遇到这事觉得很冤,急忙申辩说:“我没有那个她,是她那个我。”他一狡辩,一个胖子李逵就狠狠给他了一脚:“你他妈的不想活了,那个了人家还敢犟嘴。吃了豹子胆了,啊?我们三个都看见你那个女人了。要么扭送你到派出所去。”

听到此话,他十分惊恐不安,也很害怕连累自己的亲人。先不管此事是真是假,如果张扬出去,让人知道,一方面会给帮助自己的大哥丢人。另一方面,会给家人丢脸。同时,也会让自己颜面扫地,无地自容。因为此事自己跳进黄河也说不清啊!

后来,他只好同意对方要求,用钱消灾。但是,对方提出五千元,他说只有五百元。对方提出让他向朋友借,他说初次进城,举目无亲。对方恼怒成羞,结果把他的包包,衣服翻了八遍,把他藏在裤头子上的钱都搜干净了。

一伙强盗,把他身上仅有的一千多元钱全部扫光后,还恶狠狠地给了他三拳两脚。骂他不老实,还想蒙混过关,没门。然后,一伙强盗悄悄消失在茫茫黑夜里。

夜,依然回复了寂静,寂静的让他窒息。

这晚他受惊了,如同遇到残忍的日本鬼子。抢走了他身上所有的钱财。他很愤怒,但没有办法。只能眼巴巴看着挨宰。他觉得自己就不该出门,就不该打工,就不该进城。他觉得自己撞上鬼了,掉进魔鬼窟了。现在说一切都晚了,应该赶快离开这个吃人的鬼地方。于是,他背上包包,悄悄溜出门,跑步向西边的火车站方向奔去。

虽然是春天,夜风吹在他的身上,依然有股逼人的寒气。那晚,他没票进不了候车室,就可怜巴巴地呆在火车站的房檐下,度过了一个终生难忘的夜晚。

第二天清早,当太阳从东方冉冉升起时,古城西京恢复了昨日的繁华。车水马龙,人山人海,风景秀丽,如诗如画。好像晚上什么都没有发生。

他衣着不整,头发脏乱,拖着满身伤痛,像个叫花子一般。路人见了,一个个就像躲瘟疫一般,离得远远的。有的女人从他身边走过,还捏着鼻子。他气的“喷”,吐了一口痰。心里骂道,我比你们干净多了。

他没脸回大哥的厂子了,只好向东去,找一个多年不见的老同学救助,然后准备回山沟老家。他突然觉得,还是大山里好,大山里的人善良,大山里的环境好,大山里的空气新鲜,大山里的一切都是纯净的。

那天中午,他坐上返回老家的长途汽车。临走时,他从窗户很无奈的望着这座令人向往的,令人陌生的,有着几千年文明的古老城市,心里很不是滋味。

篇11:都市生活随笔故事创作:进城

两个小伙看到穿着普普通通,就说让他掏一千元走人。他说没有,那两个人就采取硬下手。一个按住他的肩膀,一个拽下他的皮包。包里的伍佰元钱,两个煮鸡蛋;外衣口袋里的八十一块五角钱,全被搜拿一空。一个小伙把包重重摔在地上,一个小伙狠狠地说:“穷光蛋进啥城哩。”然后,两个人扬长而去,很快消失在美丽夕阳下的人群当中。

他弯腰拿起皮包,靠在墙角,心砰砰跳得半天不能平抚。他怨恨中庆幸自己没有被搜身,不然内衣口袋藏的钱就会全部被打劫一空。

他很小心地环视了一下周围,看到身边没人,就悄悄转过身,从内衣口袋掏出一百元钱,准备返回面馆吃饭。因为饿了一天,肚子咕咕叫的很厉害。

此时,夜幕悄悄降临,街上车水马龙,灯火通明,五光十色,璀璨夺目,光怪陆离,令人眼花缭乱。

人行道上,人来人往,如织布机上游动的木梭。他信步靠右前行,迎面过来几个人,突然有一个小伙猛一斜步,右肩和他的左肩猛撞在一起。这一撞他顺势后退了两步,差点摔倒在地。小伙靠在栏杆上,抱住左肩“嗷...嗷”直叫。旁边三个小伙扶起同伴说:“起来活动一下怎样?”小伙痛苦的模样说:“我的妈呀,痛死我了,肯定骨折了,现在已经彻底不能动了。”

这一说,其他两个同伙立即按住他。一个说:“你的眼睛让兔子蹬了。”一个说:“你的眼睛装裤裆了。”

“你这么狠心,把我朋友撞成了残废。”

“快说咋办?”

他急忙说:“对不起,对不起!”

“对不起值几毛钱?”

“干脆我把你朋友送到医院检查去。”

“你真是糊涂了,都几点了,还上医院。”一个小伙装好人说:“有事咱们到僻静处慢慢商量,免得大街上人多难看。不管咋说,也得给这个农村大哥一个面子。”

五个人三拐两拐来到一个僻静小巷子。一个凶狠狠地说:“你撞坏了我朋友胳膊,明天需要住院治疗,要检查、手术等,咋说也得四五千元,看在你是农村人的面子上,掏三千元走人。”

他一听懵了,我真是倒了八辈子霉了。刚才叫人弄走了近六百元,现在又要三千,我身上的公款和私款,加起来只有两千多元,这不是要人命么?但是又不能脱身,只能随机应变。

篇12:都市生活随笔故事创作:进城

他三十多岁,高个,开朗,是个憨厚、实在、善良的农村人。他已成家,有两个孩子。由于家在偏僻的大山里,靠种地为生,没有经济来源,生活十分困难。幸运的是他有个好大哥。

他大哥在甘肃南部山区一家企业当老板,为了帮扶他,写信叫他到厂子去打工。他急忙背着行李,按照大哥信中的提示,七倒八倒坐汽车,终于到了千里之外大哥的厂子。

到厂不久,有一天,大哥安排他去西京买配件。他很高兴,因为自己都快不惑之年了,还没坐过火车,也没进过省城西京。这次正好借出差的机会去省城见见世面,长长见识。临走时他从财务科借了三千元现金。

他和往常一样,衣着朴素,一看就是农村人。他接到钱就有些压力,因为长这么大,身上从来没有装过这么多钱。为了安全,他把钱分成几处,裤头前的小口袋,衬衣口袋,人造革黑皮包里等,小心翼翼的装好,准备出发。

临走时,哥哥悄悄叮咛,一定要把钱装好,千万不要把钱弄丢了。他背上黑皮包,就像学生上学背书包那样,右肩左斜,高高兴兴出了厂门。他倒了几次汽车,才终于来到火车站。车站人如潮水,拥挤不堪,买票就排了半天队。他万万没想到,咱几十年从不坐火车,火车站人还是这么多,多的超过了农村的赶集上会。

他踏上东去的火车,走廊里都站满了人,就像拥葱般实插插的。他好不容易穿梭了半天才找到自己的座位。他满头大汗,不停的用毛巾擦着脸。直到坐下还在喘粗气。终于安定了,他手在上衣口袋摸了一支没有过滤嘴的大雁塔香烟,点燃狠狠抽了几大口,喷出一股股浓浓的白色烟雾。烟雾在空中漂浮扩散。

火车到了西京,已是下午。夕阳下的古城,显得既美丽,又庄严,又神秘。

他随人流涌出了火车站,到广场一看,我的天啊,人多的像蚂蚁上会一般,车多的像农村的屎壳郎一般满地乱跑,楼房多的像山上的树林一般密密麻麻。马路平展展的,胜过咱家的土炕,宽阔的马路,能顶住咱家的几个院子。各种商店,琳琅满目,一家挨一家,卖啥的都有。美女帅哥遍地都是,偶尔还能看到几个黄卷毛,蓝眼睛的外国佬。他突然看到这么多新鲜的东西,一时接受不了,消化不过,脑子似乎有点晕。他突然明白了一件事,这城市原来这么美,怪不得人都想进城,都想当城里人。

他有些饿,准备找个面馆吃饭。

他顺解放路人行道向南走,看到路东有个岐山面馆。正在边走边歪头看时,不小心和一个小伙迎面相撞,只听到“啪”的一声,小伙大喊:“我的眼镜啊!”他急忙说:“对不起!对不起!”小伙弯腰拾起地上的破碎镜框镜片,十分惋惜难过。

另一个小伙上前一把拉住他的胳膊说:“你眼睛长到头顶上了,啊,不看路,把我伙计的眼镜撞碎了。你说咋办?”

他没出过门,没见过这架势,心想一副墨镜就十几块钱。毛主席都说了,损坏东西要照价赔偿。我撞坏人家的镜子,给人家赔了就是。善良的他说:“同志,对不起!这没有啥说的,我是个顶天立地的人,自己做事自己承当。我损坏了你的东西就给你赔么。你说几块钱,我给你掏。”

两个小伙看认上铆了,一个就大声说:“你是美元还是英镑?我伙计的眼镜不是普通眼镜,它是托人从泰国买回来的石头镜,价值两千多元。”

他一听啥破镜子就两千块,顿时腿都软了,吓得差点尿裤子。心想怎么捅下这个大烂子,我的爷啊,这下该咋办啊?

心想,我身上有的是钱,如果给了他们,自己怎么给厂子买配件呢?于是他灵机一动,强壮镇静的对两个小伙说:“我的小伙哥呢,实在对不起,都是我的错。我是农村人,没出过门,也没钱,你看我身上只有八十块全给你们好吧?”说着把口袋翻了个底朝天。

两个小伙相对一望,偷偷试了个眼色。一个说:“大哥,咱们到旁边商量,不要堵到街上,让路人说咱不讲文明。三人来带一个附近的小巷,开始商量赔偿一事。

篇13:把“老家”搬进城-散文

把“老家”搬进城-散文

女儿艾润的想象力是没有边际的,她每天都会有很多奇怪的想法,有些想法在现实社会里无法实现,比如说把乌尔禾搬到城里来。

我的老家在乌尔禾,它离克拉玛依并不算太遥远,几个小时的车程就可以到,于是我们隔三差五地要回趟老家。长途跋涉对年仅四岁的艾润来说是一个折磨,每次提前知道了这个星期六要回老家的消息后,艾润就开始唉声叹气:“哎呀,又要去乌尔禾,又要去乌尔禾,真麻烦!”她的牢骚声时不时地回荡在我的耳边。“去老家多好呀!那里有小羊、小狗、小猫还有牛犊!”因为她喜欢这些小家畜,每次回老家她只对它们感兴趣。回老家之前的那个星期一开始,我就开始挑最能吸引她的事物来展开话题,我对她说:在乌尔禾一出门就能接触陽光和雨露,或者沙子和水渠。“但是,那里没有肯德鸡、没有公园、也没有玩具商店!”艾润不加思索地回答。虽然,艾润喜欢小动物,但这些东西比起城市里的诱一惑还是差一点。这只能说明她还是没有对家畜产生深厚的感情,也只是无奈的选择或是一般的'好奇罢了。接下来上,我把动员的广告内容从动物提升到了人,我说:“老家有你的爷爷奶奶、姑姑,还有邻居家的小一姐姐呀,他们都等着你回去呢!”“我也很想回去见他们,可是这里有我的爸爸妈妈呀,他们又不是我的爸爸妈妈!”她回答。听了这句话,我有一点生气,我带着生气的口气说:“那是我的爸爸妈妈,也是你的爷爷奶奶,你怎么能这样说呢!”“你的爸爸妈妈你自己去看!”她回答,她也很生气。她的话让我更加生气了:“你不能这样说,那是可敬可爱的我的父母,没有他们哪来的我?没有我哪来的你?他们含辛茹苦地把我和你养大,在你生病的时候还要跑到那么老远的地方去照看你,他们流着泪亲一吻你,你都忘了!”我的声音有些大了一点,孩子开始一抽一泣了。那天以后,艾润见了我都不说话。

离周末越来越近了。星期四晚上,艾润突然抱着我说:“爸爸,明天我们不去乌尔禾好吗?我求你了!”还在我的脸上轻一吻了一下。“不行,决定好的事情不能变,一定要去!”我没有让步,态度很坚决。看我没有改变想法的意思,艾润又说:“爸爸你把乌尔禾搬到城里好吗?!”听完,我吓了一跳,这是一个既大胆又很玄幻的方案。我忍不住笑了出来——只有孩子能想出这样的办法,但未尝不是很神奇的想法。不过,把乌尔禾“搬家”到城市来,这是一个不可能实施的工程,我这个爸爸是肯定完成不了的。看来孩子实在是不想去乌尔禾,我也就不勉强了。

“好吧,明天你跟你的妈妈留下,我去看我的爸爸妈妈!”既然我搬不动老家,也搬不动孩子,只好搬动自己了。

篇14:作家当官和农民工进城的散文

作家当官和农民工进城的散文

根据媒体报道,全国自强模范、著名残疾人作家张海迪已经走马上任为中残联主席了。估计这一任命,足以在文坛上造成不小的轰动,你想想啊,中残联主席相当于正部级,这么大的官,让那些梦想有朝一日踏上仕途的文人们多羡慕啊!

凭心而论,作为数千万残疾同胞自强不息的一面精神旗帜,张海迪当选为中国残联主席,那是众望所归呀!同时也意味着张海迪将从个人奋斗的角色,转换为众多残疾同胞谋福址的角色上来了即是说她基本上弃文做官了。至于张海迪往后还会不会创作,会不会彻底和文学绝缘,这很难说。因为有的作家在做官后,由于精力充沛过人,不但官做的好好的,文章也接连不断的发表。

由此可能引申出一个话题:那就是作家当官好不好?或者说作家想不想当官?当官以后还会潜心创作呢?……诸如此类,我们只能揣摩,因为我们不是当官作家肚子里的]蛔虫,当事人怎么想的,只有他自己心知肚明。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作家当官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了。建国初期,国内不少知名作家就在中央当过官,就像我们熟悉的茅盾、郭沫若、丁玲等都担任过要职。在张海迪之前,王蒙担任过文化部长,铁凝现在担任中国文联主席。至于作家想不想当官,还是一辈子安安心心的舞文弄墨,这不能一概而论,恐怕要因人而异。但梦想当官的作家大有人在,估计这群人还不少呢。就像中国历史上诸多出了名的`大文人,他们年轻时都向着飞黄腾达的仕途上奔跑,无奈屡次科考不第,注定跟那渴望的乌纱帽无缘,最后只能身居茅庐一心一意的创作了。就像《西游记》的作者吴承恩,就像《聊斋志异》的作者蒲松龄,就像《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不过在历史上先文后官或亦文亦官的人更多,这类的例子可谓俯拾皆是。由此看来作家当官古来有之,并不算一件特别稀奇的事。稀奇的是人们对当官的作家心态的种种揣摩。

可以肯定的是,就当下而言,不想当官的作家应该是少数。但是想当官和能不能当上官是两码事,因为每个人的条件=能力和机遇是不同的。毫无疑问,作家劳心费神的爬格子,说多辛苦就有多么辛苦。虽然作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从事的是崇高而神圣的职业,但作家也要吃饭也要吃生存。可以肯定的是,在当下的中国,当官的作家和不当官的自由写作者有很大的不同,日子肯定过得舒坦一些。有相当一部分作家就是靠写作起家的,把文学当成了敲门砖和跳板,而一旦捧了铁饭碗,谋得一官半职后就彻底和文学绝缘了。对此我们要给予充分的理解,因为每个人不一定一辈子只从事一门职业,因为人各有志嘛,因为条条道路通广州嘛。

所以在下有个大胆而新鲜的比喻,其实作家改行做官与我们农民兄弟进城打工有着异曲同工之妙。为何这样说呢?因为农民兄弟种了大半辈子的田,城里的风景怎么样心里还没有个谱呢!反正在哪里都是靠劳动吃饭,到城里还可以顺便看看风景,这种即赚钱又新鲜的人生体验,农民兄弟何乐而不为呢?与此同理,作家爬格子爬厌烦了,当老百姓当你腻歪了,想体验一番做官的滋味,旁人又有什么权力说三道四的呢?只要当好官当清官,作家当官又有什么不好呢?人们没有必要说长道短,作家在一生中得到了两种生活的体验,怎么说对作家都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还是那句话,人各有志,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造化和奔头,但想当官和能不能当官是两码子事。

就张海迪而言,她本来就是数千万残疾同胞的精神楷模和学习的榜样,现在她又成为这一特殊群体的最高父母官,无论如何都是一件水到渠成、大快人心的事情。其实作家当官并不存在好不好的问题,问题是当官的作家能否为民作主,能否受到老百姓的拥戴和信任。1450字

篇15:精选随笔散文

《红楼梦》之所以成为中国古典文学的巅峰之作,主要原因是曹雪芹抒塑造出了那个特定时代中复杂多样的人物性格命运,尤其是刻画出了一群血肉丰满、灵魂逸动、活泼明媚的的青春美少女形象。

千人千面,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独有的性格特点。《红楼梦》恰到好处地展示出了人的复杂性、多面性。人无完人,金无足赤,宝钗有宝钗的美,黛玉有黛玉的瑕疵。用一句话概括就是各美其美,各丑其丑。

宝钗和黛玉是两种不同风格的美。

首先,从外表看,黛玉和宝钗,是燕瘦环肥,是清新隽逸与丰韵润泽的区别。

黛玉的美重在神态,是骨子里透出的超逸脱俗、灵魂的清新四溢、形体的风流袅娜。她“闲静时似娇花照水,行动处如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她精神的丰盈对外折射出的是清心寡欲、无欲无求,书是她的伴侣、诗是她的精神,她追求的是灵魂的洁净与高扬。

宝钗之美是丰腴圆润之美。宝钗是丰满的、性感的。文中多处把宝钗比作杨妃。比如第二十七回的回目是“滴翠亭杨妃戏彩蝶 埋香冢飞燕泣残红”。把黛玉比成体纤善舞的赵飞燕,把宝钗比成丰腴性感的杨玉环。

二十八回中,宝玉看到宝钗戴的红麝串手链想仔细看一下,宝钗因生的肌肤丰泽,一时褪不下来,宝玉在傍边看着雪白的胳膊,不觉动了羡慕之心。暗暗想道:“这个膀子若长在林姑娘身上,或者还得摸一摸;偏长在他身上,正是恨我没福。”忽然想起“金玉”一事来,再看看宝钗形容,只见脸若银盆,眼同水杏,唇不点而含丹,眉不画而横翠,比黛玉另具一种妩媚风流,不觉又呆了。

宝钗是丰满的、性感的,一见之下,让人产生的是肌肤之亲的渴望。

黛玉和宝钗,一清瘦一丰腴,一风流一性感,一是只可远观一是想亵玩焉。两人都美,给人带来的审美感受则截然不同。宝钗,就像近在眼前的一丛艳丽的牡丹,馨香之气扑鼻,让人不禁凑近轻嗅其香;黛玉如挂在眼前的一副意境深远的山水图,观后让人忘我遐思,产生的是隔离美和淡淡的忧伤……

从深层来看,黛玉是性灵之美,宝钗则具有世俗之美。

黛玉就像在云端的仙子,餐清风啜玉露,清新脱俗,可望不可及。从灵魂里透出的是仙风道骨、不食人间烟火的仙气。她思维活跃,性格奇巧,说出的话新颖刁钻,做出的诗意境清远、出人意料。她的品格就像她诗的意境,具有寒梅傲雪的奇香、秋菊迎风的清隽,追求的是如梨蕊一样的洁白。

黛玉活的单纯率性,任性而为。她性格直率,语言活泼,喜欢谁讨厌谁都挂在脸上,不会刻意讨好谁。她的灵魂是孤傲清高的,一般人不能入她的心。但一旦入心,她就会视为知己,生死相依。

宝钗呢,是一个知书达理、世故圆滑、阅尽风尘、适应能力极强的俗世之人。她不管在什么场合、在什么人眼中,都是一个很受欢迎的人。她能让人人夸赞、处处被人喜欢。她看重别人对她的评价,努力迎合每一个人。

宝钗博览群书,才华出众,她不以自己的才华为傲,反而极力压抑本性,认为读书作诗对女子来说,只能算消遣,女子的主要精力应放在家务和针篦之事。她是追求平淡的,吃穿打扮甚至屋内装饰都要求朴素简单,她是极绚烂后而归于平淡。她是被封建礼教完全同化了的女子,认为女子无才是德。她文采斐然,诗才出众,但她处处透出的是凡人的理想抱负,是追求俗世的功名利禄。“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渴慕夫贵妻荣,世代荣华。

所以,黛玉是活在自己精神世界里的女子,而宝钗是可以在俗世生活中左右逢源、游刃有余的女子。

宝钗和黛玉,性格各有千秋。

黛玉一生为爱情而来。她是依靠爱情滋养的女子。她的爱情如磐石不移,如蒲丝坚韧。她爱情不会变通,只为一人生死。她爱宝玉,爱情在则人在,爱情不在了,她宁愿选择死。宝玉是她的一切,是她毕生的追求,不可替代。

宝钗则不同。宝钗上京是为了待选才人。待选失败后,她的婚姻遵守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宝玉可以,其他人也可以,不管内心愿不愿意,她都会遵守封建礼俗的约定,委曲求全。当然宝玉比其他人更好些,毕竟知根知底,毕竟在一起生活了几年,建立了感情。

不管嫁给谁,宝钗都会严格遵守封建礼教,孝敬公婆,教养子嗣,都会是个公认的好媳妇。

所以,在宝钗和宝玉大婚后,宝玉看破红尘,出家为僧,她依然恪守封建礼教,闭门教子。

如果换成黛玉,假如宝玉去世(因为有黛玉,宝玉不可能出家),黛玉肯定会心痛欲绝、了无生愿,芳魂跟随宝玉而去。

黛玉和宝玉都是为了爱情不顾一切的人,没有黛玉的宝玉会看破红尘,没有宝玉的黛玉会决然赴死!只有宝钗和宝玉的婚姻,才会在孤清的世界上,为宝玉留下承传的一脉!不知这是否是祸中之福?

近来各种评论,不少持褒黛贬钗的论点。认为宝钗精心筹划、步步为营,努力嫁给宝玉,这确实有失偏颇。在前面判词和脂砚斋的评语里,可以看出曹雪芹的最初设计,黛玉应该是“泪尽而亡”,宝钗应是黛玉死后嫁给宝玉的。

对宝钗黛玉,甚至对书中所有女子的态度,曹雪芹在《红楼梦》的开篇第一回就点明了。作者借用石头的话说:“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我之上。我堂堂须眉诚不若彼裙钗,我实愧则有馀……然闺阁中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之不肖,自护己短,一并使其泯灭也。”

《红楼梦》大旨言情,言爱情、亲情、世情,抒写那个时代才情出众的历历女子。其中宝钗和黛玉又是重点刻画的两个女子形象,在描写过程中,可能透漏出对其中一个的偏爱,但没有抬高谁、贬低谁的意思。

大观园就像一座鲜花盛开的花园,花园里百花盛开,争奇斗艳。牡丹有牡丹的富贵繁华,芙蓉有芙蓉的清丽淡雅,玫瑰有玫瑰的娇艳独立,荷花有荷花的绝世芬芳……

作者只是尽可能真实地写出了身边不同女子的不同的美,惊其美丽,哀其命运。为千红一哭,为万艳同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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