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理工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简介】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了上海理工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共7篇),供大家阅读参考。在此,感谢网友“”投稿本文!
篇1:上海理工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上海理工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排名名列前茅;
3、获得本科就读高校推荐免试资格(即占用申请者母校推荐免试指标);
4、通过国家英语六级(或六级成绩≥425分);
5、本科阶段在学术刊物发表论文、或获科研成果奖、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优先考虑。
二、申请专业
20我校所有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除外)均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详细专业目录请查看我校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资助办法
资助办法请参考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yz.usst.edu.cn)管理规定栏《上海理工大学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收费和奖助方案实施办法》。
四、申请程序
1、7月25日――9月20日期间,登录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 yanzhaostudent.usst.edu.cn/)――进入“硕士推免报名系统”填写申请信息(操作说明见附件);并打印《上海理工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各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复试名单,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复试;并报研招办审核。
3、研招办审核通过后,向通过复试的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发放《上海理工大学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拟接收函》。
五、申请材料
请将以下申请材料制成JPG、PDF或WORD格式后,压缩成一个zip格式文件上传。复试时须携带平台提交的所有材料原件交院系验证。
需上传的申请材料包括:
1、本科成绩单(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2、各类获奖证书、学术论文及科研成果等材料。
3、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证明);
复试时除提交上述材料的原件外,还需提交已打印的《上海理工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此表需由申请人所在高校相关部门签字盖章。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
六、其他报名确认手续
1、申请人凭《上海理工大学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拟接收函》到推荐学校教务处(或研究生院)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和网上报名校验码,于10月31日前凭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
2、月10日至14日到当地高招办指定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3、2014年11月30日前将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推荐免试生专用)寄(送)到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4、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将被我校拟录取为2015年硕士研究生,将于2015年6月寄发录取通知书;
七、各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名称
电话及联系人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021-55271436赵老师
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
021-55270283季老师
管理学院
021-65711125束老师
机械工程学院
021-55270960刘老师
外语学院
021-65718963王老师
环境与建筑学院
021-55270697王老师
理学院
021-65691506张老师
社会科学学院
021-65710093胡老师
医疗器械与食品学院
021-55271201毛老师
出版印刷与艺术设计学院
021-55276673周老师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21-55270632 郑老师
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军工路516号 邮编:93
电话:021-55272521(兼Fax)
注:本通知若与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今后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并以研究生招生网公布信息为准.
篇2:长沙理工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长沙理工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根椐教育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和学校有关推免生工作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是指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应届本科生(不含专升本、独立学院、第二学位的本科学生)。
二、组织机构
1.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负责研究生工作的.校领导、本科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校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教务处2人,研究生院2人,学工部1人,团委1人,监察处1人,具有教授职称的教授4人组成,共15人。
2.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院长1人、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院领导1人、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院领导1人、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1人、学院党委纪检委员1人、教师代表2-3人,共5人或7人组成。名单应以学院文件的方式报教务处备案。
三、推免生资格
推荐条件按《长沙理工大学推免生申请条件及综合测评指标体系》(附件1)规定执行。
四、推免生计划
国家下达给我校2015年推免生限额为96名,学校按1:1的比例将推免生候选人名额分配到各学院(各学院推免生候选人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如果各学院达到学校推免生申请条件的人数不足或没有候选人,学校将分配的指标收回,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重新分配。
五、遴选程序
学校推免生工作遴选程序如下:
1.2014年9月8日前,各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根据学校政策并结合各学院的实际情况,制订本院推免生工作方案,公示并报教务处备案。
2.2014年9月12日前,符合学校推免生申请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长沙理工大学201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附件4),并向学院提交第1至6学期成绩单,英语过级成绩单,有关科研成果与奖励证明的复印件,学院做好原件与复印件的审核工作。
3.2014年9月17日前,学院推荐工作小组根据专业排名、综合测试或面试考察确定推免生推荐名单,公示3天,并将《长沙理工大学2014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附件4)、第1至6学期成绩单,英语过级成绩单,有关科研成果与奖励证明的复印件,《长沙理工大学201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汇总表》(附件5)等材料送教务处审核。
4.2014年9月19日前,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于审定推荐名单,根据教育部的限额确定推免生名单,并在网上公示。
5.2014年9月20日起,获推免资格的学生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信息注册、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用。(具体时间以国家教育部通知为准)
6.2014年9月20日前,教务处将推免生的相关材料送交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推免生名单提交到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报湖南省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7.通过审核备案的推免生,于每年9月底至10月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注册,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查询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填报志愿,接收并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8.我校推免生工作进程请查看《长沙理工大学2015年推免生工作进程表》(附件3),请务必按照时间安排完成推免工作。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确保我校推免生的质量。凡在推荐和审查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该学院的相关推荐指标,并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对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
2.各学院在推免前充分宣传文件精神,推免后做好对推免生的监管工作,谨防浪费推免指标。
3.为加强对推免生工作的监督,设立举报电话0731-85258531。
篇3:南京理工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一、有关政策
1、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硕士一等学业奖学金和学校助学金,合计为16000元/人。研究生每年还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以及包括航天科技(CASC)奖助学金、华为奖学金、LG化学奖学金在内的20余项社会奖助学金,优秀硕士生年度获得的奖助学金可超过5万元。
2、推免生在拟录取后可先期与导师进行互选,确定导师。
3、学校接收部分优秀推免生申请硕博连读(150名左右),硕博连读生入学后取得硕士学籍,第二学年转为博士生培养。推免生可以先申请推免硕士,在复试阶段或拟录取阶段向学院申请硕博连读。
二、申请条件
1、全国重点高校、重点(优势)学科的届本科毕业生,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3、积极进取,成绩优秀,外语水平较好,有良好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4、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本科期间在省部级及以上各类学科和课外科技竞赛中获得奖励、或有科技创新成果(包括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有授权专利、科技成果获奖等)、或获得国家奖学金者。
三、接收专业
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外,其他各学术和专业学位的专业(或领域)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博士招生专业可接收硕博连读生。各学院招收的推免生总数不超过本单位硕士生招生计划的50%(各学院招生专业目录及招生计划将于近期公布)。
四、申请和选拔程序
1、申请人于9月25日以后在教育部的“全国推免服务系统”(yz.chsi.com.cn/tm)中注册并进行报名申请。
2、学校拟定于9月30日前完成接收审核、发放复试通知、参加复试的确认工作,推免生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限内确认接受复试通知,否则视为不同意参加复试。
3、学校拟定于10月10日前组织进行复试考核选拔,复试以面试为主,推免生应提供相应的材料(复试具体办法、要求及安排见后续公告)。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合格者择优录取。
4、复试结束当日后的两天内,我校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对同意接收的推免生发放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须于我校规定的时间内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确认,逾时未进行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将按照复试排名次序递补录取。
5、部分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第二批复试录取工作,并于在10月15日前完成。
6、10月15日,学校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后按照教育部和省考试院的要求上报。
五、特别说明
1、我校接收推免生的报名申请截止时间、发放复试通知、组织参加复试、公布拟录取通知等各阶段时间安排比较紧凑,推免生要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后续公告及“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我校的相关信息通知。
2、参加我校夏令营的营员获得推免生资格并申请我校,按照我校夏令营政策执行。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我校将取消其推荐免试录取资格:
(1)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2)在本科阶段后续的学习过程中违法违纪受到处理、处分;
(3)未能在本科正常毕业时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
(4)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
六、联系方式
1、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南京市孝陵卫200号 邮政编码:210094
联系电话:025-84303162
2、各学院联系及咨询方式
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各学院联系方式
篇4:上海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上海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者需提供的材料:
1.完整、真实填写《上海大学20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一式两份;
2.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本人自述(限1000字以内);
3.提交加盖所在院校教务处公章的`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
4. CET-4或CET-6或其他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
5. 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它材料。
三、申请办法
1.下载并填写《年上海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于9月8日至10月17日前将全部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寄(或送)达上海大学研招办或相关学院。
2.经学校、院系招生领导小组对申请人材料综合评审并对申请人进行复试合格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给推免生拟录取通知书;
3.拟录取的推免生须在全国规定的统考报名时间内履行正式报名手续;
4.寄(送)报考登记表:请于11月30日前将推荐免试生专用的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加盖有关公章后寄(送)到上海大学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
5.如发现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即取消申请人免试录取资格。
6.所有资料恕不退还。
7.申请材料邮寄地址及联系电话:
(1)理学院、文学院、外国语学院、管理学院、法学院、环境及化学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美术学院、社会科学学院、快速制造中心、艺术研究院、纳米科学与技术研究中心、经济学院、图情档系、公共管理系
地址:上海宝山区上大路99号 邮编:44 电话:参见《各学院研究生联系人》
(2)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影视艺术技术学院、土木工程系、上海市应用数学与力学研究所、微电子中心
地址:上海延长路149号 邮编:72 电话:《各学院研究生联系人》
(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高分子材料)、数码艺术学院、悉尼工商学院 地址:上海嘉定城中路20号 邮编:00 电话:参见《各学院研究生联系人》
8. 上海大学研招办联系电话:021-66133763 传真: 021-66132245
篇5:华东理工大学接收外校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华东理工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一、报考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所在学校推荐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质和基础。
二、报名办法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即日起至10月20日前到我校研究生院网上报名。
网址:59.78.108.51/tm2/ (考生如在本网站报名操作过程中有问题,请将具体问题发送到jhhuang@ecust.edu.cn)。
各学院报名截止日期不同,具体报名截止日期请咨询相关学院。
三、递交报考材料
网上报名后于10月20日前将以下材料交至报考学院:
1.华东理工大学20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1份;
2.申请免试攻读华东理工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考生个人介绍1份;
3.申请华东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导师推荐信2份;
4.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5.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
6.申请人还可提交获奖证书、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等材料。
以上材料恕不退还。
四、复试办法
凡申请材料齐全、经审查符合报考基本条件者,将由我校相关学院组织复试。复试办法由各学院各专业自行确定。
考生是否具备复试资格请与报考学院联系查询。具体复试时间、地点亦由相关学院通知考生。
复试拟录取后需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经复试、体检,学校审核后同意接收的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由学院向考生发放《华东理工大学年拟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通知书》,研究生院备案。考生须将此通知书及时送交所在学校有关部门落实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
五、录取
1.被录取的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其人事关系转入我校并在学校参加就业者,研究生第一学年享受与学费等额的学业奖学金,第二学年起按照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2.被我校拟录取的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中,经导师组复试后,认为有培养潜质的少量优秀同学,可申请硕博连读。经导师、二级学科博士点导师组以及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可录取为硕博连读研究生。
3.申请人必须经过下述报名手续,才能确认推荐免试资格:
(1)申请人应到所在学校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等)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和网上报名校验码,凭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
(2)请于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到当地高招办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3)未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申请人不能被录取。
(4)寄(送)报考登记表。
请于月10日前将推荐免试生专用的`《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加盖所在学校有关公章后寄(送)到所报考的我校相关学院。
六、其它
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名单上网公示,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不予录取。
七、联系方式
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梅陇路130号
邮政编码:37
联系电话:021-64252453
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年8月27日
篇6:太原理工大学精细化工研究所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太原理工大学精细化工研究所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一、专业领域简介
太原理工大学精细化工研究所,起源于1971年太原工学院催化教研室,主要在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开展研究工作、培养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具有高水平的研究生培养队伍,现有教授9名、副教授2名。其中,有国家杰出青年基金基金获得者、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指导教师等高水平人才。
在沸石分子筛合成新方法、二甲苯临氢异构化催化剂(金1876)开发、无磷洗涤剂的合成与应用、高纯度氯乙酸合成等方面,都已经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先后获得国家和省部级科技奖励。目前承担着包括两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重要的研究课题,在研经费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科研仪器价值超过1500万元。具有良好的研究条件。是一个活跃并充满生气的研究集体。
二、接收专业领域和人数
081700化学工程与技术12人
085216化学工程3人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获得所在学校的推免资格,且已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注册成功者
2)全国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本科学习成绩没有不及格或重修科目,未受纪律处分。
四、接收程序
1)考生将《接收推免生申请材料》扫描件发送到E-Mail,
2)考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网--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选择太原理工大学精细化工研究所作为培养部门。
3)参加太原理工大学精细化工研究所组织的面试
4)复试通过者,学校将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待录取通知”
5)考生“同意待录取”,正式获得太原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
6)太原理工大学精细化工研究所,采取先申请、先录取的原则,录满为止。
五、复试
1)复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不进行笔试。
2)我院采取分批面试,第一批面试时间定为2014年9月29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后续复试根据第一次录取情况而定。
六、申请人提交材料
申请者在复试前将以下材料发送到联络邮箱(liuleity@hotmail.com或shiqi594@163.com),格式为word和JPG。复试时携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交精细化工研究所验证,所有复印件统一用A4纸张复印并留存精细化工研究所备案。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所将取消申请人的复试资格。所有申请者的材料一律不退还。须提交的接收推免生申请材料(模板可通过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下载)如下:
(1)太原理工大学接收推免生申请表
(2)本科成绩单(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证明)
(4)各类获奖证书、学术论文及科研成果等材料
七、录取
1、各专业领域按照公布的学科(专业)及拟接收推免生人数进行录取。
2、各学科(专业)按照复试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3、我校对录取的'推免生推免生服务系统中发待录取通知,收到我校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在推免生服务系统中尽快回复“同意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
八、其它
1.凡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在入校后的第一学年享受“优秀生源奖学金”待遇,最高可达8000元/年,且同时可申请其它奖学金和助学金。详见《太原理工大学奖助学金体系实施办法》。
2.申请人在推荐免试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我校不予录取。
3.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联系人:刘雷教授、石琪博士
电话:13934227874、13935144846
传真:0351-6111178
篇7:上海海关学院接收免试税务硕士研究生办法
上海海关学院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税务硕士研究生办法
上海海关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直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2012年12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批准上海海关学院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简章。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二)考生具有经济学类或工商管理类相关本科专业的学科背景;
(三)外国语语种为英语;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五)2015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二、名额及学制
本年度我院税务硕士(MT)专业学位研究生(税收管理方向)拟接收推免生20名(最终名额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学制两年。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的有关精神,2015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
(一)考生填报专业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
(二)学校发出复试通知。我院研招办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三)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我院复试的申请人,我院研招办通知考生复试安排,复试时间暂定于10月份(复试内容见附件)。复试考生需参加体检。具体安排以我院后续发布的2015年复试工作有关通知为准。
(四)录取。复试及体检合格者名单经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拟被录取者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拟录取名单经上级招生主管单位审核通过后,予以公示。按国家规定,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标准:10000元/年;
(二)学院设立推免生入学奖学金,对于通过复试,最终录取的推免生,入学后给予一次性奖学金5000元;
(三)学院设立硕士研究生助学金、学业奖学金:
1.助学金每月60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
2.学业奖学金设一等、二等、三等共3个等级;标准为每人每学年5000元、3000元、1000元;评定比例分别为在读人数的10%、20%、30%。
(三)提供各种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提供相应岗位津贴,每人每月不少于500元。
五、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院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不予录取。
(二)我院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欢迎广大推免生申请免试攻读我校2015年税务硕士研究生!
学校代码:10274
学校名称:上海海关学院
学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华夏西路5677号
邮政编码:201204
联系部门:上海海关学院研究生处
联系电话:021-28991280周老师(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电子邮件:shcc_gs@126.com
官方微博:shccgs
上海海关学院网址:shanghai_edu.customs.gov.cn/
上海海关学院研究生处网址:222.66.142.103/yanjius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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