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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书范文(集锦17篇)

作者:小花猪 | 发布时间:2025-04-17 10:48:48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大文斗范文网会员为你整理了17篇“意见书范文”范文,希望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作用。

篇1:意见书

我公司承接三津蓟县盘山电厂二期工程246m高烟囱施工工程,因施工需要,于**年2月份从廊坊新技术开发公司购得一台SC200×200斜直两用多功能无级调速高速施工升降机,并于**年3月份正式投入使用,截止现在已连续工作5400小时,基本上每天工作20小时以上。该机架设高度随烟囱高页升高。我们认为该机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

一、升降机外观质量、整机性能良好稳定,运行可靠,操作方便。

二、采用无级变频调速,起制动平稳无冲击,运行速度度大大提高,施工效率明显提高。

三、设计提升混凝土,钢筋的运载设备能够满足施工需要,使用比较方便。

四、变频调速系统较过去传统的接触器控制方式,更加可靠,故障率较低,保证了施工进度。

五、电缆滑车系统、大跨度附着系统等设计合理、安装方便,整机稳性好。

六、标准节互换性好,对接误差小。

通过使用,我们也发现该机有以小下几点不足:

一、电缆滑车轮上方应加一防罩,以防混凝土洒落,致使电缆磨破或卡阻。

二、混凝土料斗出料门应改进设计,更方便施工需要。

三、电气箱应更加密封一些,以防雨水进入。

总之,廊坊凯博公司生产SC200×200多功能施工升降机设计合理、性能先进、使用方便,尤其是公司的售后服务及时周到,我们永远和这样的公司合作,使产品更上一层楼。

篇2:意见书

被告人:马文艺、郑彦康、范少聪、王利强

案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起诉书号:兴检公刑诉[**]33号

审判长、审判员:

在今天公开审理被告人马文艺、郑彦康、范少聪、王利强危害公共安全一案的法庭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及《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我受本院检察长的指派,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在刚才的法庭调查中,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分别对被告人进行了讯问和发问,被告人马文艺、郑彦康、范少聪、王利强分别就自己参与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事实向法庭作了供述,在法庭举证阶段,公诉人向法庭出示了一系列证人证言、书证、鉴定结论、物证。以上证据均当庭经被告人进行质证,已充分地证明被告人马文艺、郑彦康、范少聪、王利强共同作案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足以认定。下面,公诉人就被告人马文艺、郑彦康、范少聪、王利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构成,犯罪的根源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及其应负的法律责任,发表如下公诉意见:

一、《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被告人马文艺、郑彦康、范少聪、王利强为了非法谋取他人财物,相互勾结在一起,事先预谋,分工明确。马文艺、郑彦康伙同范少聪、王利强于**年4月17日,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实施制造虚假交通事故,诈骗他人财务,危害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二、客观上,该犯罪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

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最主要特征就在于被危害的权利主体的不特定性。行为人在侵害开始时就没有明确具体的人和物,而是指向不特定的多数,或者是行为人的初衷是要针对具体的人和物进行侵害,但由于行为本身的高度危险性,在危害特定对象的同时,也随时可能危及其他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该案中,四被告人虽然是事先选定了一个特定的被害人及所驾驶的车辆作为侵害对象,但在实施犯罪行为的过程中,由于案件发生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多、车速快,这种制造虚假交通事故的行为可能随时危及选定目标以外的其他多数车辆,使其发生追尾或其他车毁人亡等不确定的难以预测的严重后果,因此,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已经危害了公共安全。

三、主观上,被告人具有明知的犯意。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观方面要求是故意,要求行为人对危害公共安全这一危险后果具有“明知”的认识。就本案而言,被告人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制造虚假交通事故,肯定对造成所选定车辆上的人员和财产损失事先有明确认识,属于直接故意;同时,根据一般人的认知水平,被告人也应该能够明确地认识到在高速公路上的这种行为,极其容易造成对选定目标以外的第三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的危害,但却放任这一危害结果的发生,属于间接故意。

四、该犯罪行为具有高度危险性

众所周知,交通事故具有相当大的社会危害性,每年都造成相当多的人死亡,高速公路上的交通事故尤其如此。因此,本案中被告人在高速公路上的行为,其社会危害性绝不亚于《刑法》已经列举出来的其他四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同时,高速公路上的交通事故,一般都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受损,危害后果的发生具有高度盖然性。因此,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可以认定为“其他危险方法”。

五、被告人马文艺、郑彦康、范少聪、王利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根源及量刑意见。

被告人马文艺、郑彦康、范少聪、王利强四人于**年4月17日相互勾结,共同作案,除了四个被告人文化程度低,存在侥幸心理外,还与四被告人在日常生活中不奉公守法、规矩做人,自私、狭隘的本性是分不开的。常言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四个被告人,你们想得到财物,不通过正常渠道如劳动、打工等方式取得,而是通过制造虚假交通事故来诈取他人财物,危害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及财产安全,你们是于心何忍?而且共同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比普通的刑事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还要更严重。

我国《刑法》的三大原则之一就是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条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也就是被告人犯多大的罪,就应当依法判处其相应的刑罚。我们认为,为了维护公共安全,确保公民的人身权不受侵犯,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对于被告人马文艺、郑彦康、范少聪、王利强犯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在共同犯罪中,马文艺、郑彦康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范少聪、王利强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因四位被告认罪态度较好,故建议判处被告马文艺、郑彦康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被告范少聪、王利强两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是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需要,也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要求。

以上意见,建议合议庭予以充分考虑。

篇3:意见书

XXX(信访人):

你于XXXX年XX月XX日反映,XXXXXX(信访人反映

问题概述)。我单位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1、关于你反映XXXXXXXXX问题

经查:由于你村口粮田位于市化肥厂周边,地下水源污染比较严重,无水浇地。根据村民的要求,于xxxx年8月12日,村委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研究,并一致通过村委将口粮田反包,由村委统一管理,统一承包,增加的收入,按人口进行分配,该协议自xxxx年9月1日开始实施。

2、关于你反映XXXXXXXXXXX问题

经查:你村xxxx年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后,村按程序选举产生了新的村民代表,并选举产生了理财小组。由于上届理财小组拒不上交理财公章,为便于开展工作,新一届村委会又制作了一枚理财公章,并张榜公示,原理财公章作废。

综上调查,处理意见如下:

1、XXX村人均地之外的土地仅有边角零星地35亩,枣树沟地54亩(27条),近几年新增人口70人。考虑到枣树沟地因防洪需要,在经过3次党员和群众代表会及走访情况看,党员群众意见分歧比较大,没有形成统一意见,不便作为人口地分配。

2、责成管区尽快落实村级班子,待班子健全后抓紧研究所剩35亩边角零星地的人均分配问题。

如不服本处理意见,信访人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平度市政府(地点设在信访局)书面提出复查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查,本处理意见书即为该信访事项的终结性意见。

(承办单位印章)

XXXX年XX月XX日

信访人签字(手印):

XXXX年XX月XX日

(上访人拒签:

证明人:XXX XXX )

经手人: 联系电话:

包案领导:(签字)

XXXX年XX月XX日

篇4:意见书

致: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律师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xx市博友律师事务所接受犯罪嫌疑人的委托,指派裴xx、王xx二人作为交通肇事案件的律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本律师对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不宜予以批准逮捕进行如下分析,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供您参考:

我们认为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不宜予以逮捕,理由如下:

一、虽然xx区交通队认定商某在本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但是从事故认定书反映,他并不存在更多的过错,他即没有醉酒、没有逆行、没有闯红灯、又没有超载(是空车)、没有超速、没有违规停车、没有违规会车、没有违规超车、没有占用人行道。

二、对商某不予批准逮捕,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看出,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是取保候审的必要条件,这里的社会危险性不是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而是犯罪嫌疑人离开羁押场所会妨碍案件的刑事侦查或者再次犯罪对社会造成的危害。

本案中,主要犯罪事实已经被公安机关掌握,如果商某有罪,其隐匿证据、逃避追诉已无可能,对其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妨碍公安机关继续侦查本案。

此外,交通肇事罪本身属于过失犯罪, 商某并无主观恶意,且从事故发生一直都积极配合交通队及公安机关的处理,主动投案,存在自首情节。

事发后商某及实际车辆所有人住在xx,通过xx交通队办案民警、朝阳法院王四营法庭案件承办法官、代理律师积极主动寻求解决对死者家属的民事赔偿,商某及车辆所有人有按照法定标准45余万元赔偿死者的`能力和意愿。

此外,犯罪嫌疑人的家人能够提供符合条件的保证人,监督其遵守法律规定,担保其在取保候审期间,绝不从事任何危害社会的行为,保证随传随到。

三、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赔偿谅解协议并非唯一的法定取保候审条件,由于被害人家属的赔偿要求明显违背法律规定而导致无法达成赔偿协议,应该不影响综合考虑其他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1、事发后, 嫌疑人在第一时间为死者支付了全部抢救费用3万元,并在交通队办案民警的主持下,再三与被害人家属协商赔偿事宜未果。

2、被害人家属已于xxx2年3月29日向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85万余元,其中死亡赔偿金要求按照xx市城镇居民的标准赔付658060元,精神损失费要求10万元。在收到被害人家属的起诉状后,我方积极与朝阳法院及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沟通,将开庭审理时间从5月中旬提前至4月20日,为双方沟通顺畅、达成和解积极创造条件。

3、由于被害人本身为农业户口,是山东农村人,且其生前居住在xx区马驹桥镇的农村,按法律规定其死亡赔偿金的标准应适用xx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来计算为294720元。

4、由于被害人家属仍然坚持其诉讼请求的85万元赔偿金额,在庭审程序结束后,我方又与保险公司协调,中华联合保险公司平度支公司的代理人还特意请示了上级保险公司的领导,上级保险公司经过审核被害人家属提供的证据材料,4月23日作出了无法按照xx市城镇标准进行赔偿的结论。

5、朝阳法院的案件承办法官也在开庭前后给死者家属讲解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做了大量的工作都无济于事。

由此可见,为最大限度满足被害人家属的要求,与家属达成调解谅解协议,我方已经穷尽全部途径,然而被害人家属仍无法接受我方的赔偿数额,双方因死亡赔偿金一项就相差 363340元【658060(按城镇居民标准)-294720(按农民标准)=363340元),我方亦感无奈。被害人家属的要求明显违背法律的规定才是双方未能达成调解赔偿的根本原因。

综上所述,被害人家属在xx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而未采取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的方式,就是基于民事与刑事案件的独立性。民事赔偿是否能达成协议不取决于尚鹏飞一方寻求积极和解的主观意愿,也需要对方的冷静思考与合理要求。因此,本案中双方暂时未能达成赔偿协议不应该影响商某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事实。我们认为,他的情况基本符合我国刑事诉讼法律规定的取保候审条件,对其实施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故恳请办案机关不予批准对他实施逮捕措施为盼!

附:

1、被害人家属在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起诉书复印件;

2、被害人的户籍信息复印件。

3、拟提供保证人的身份证扫描打印件。

律师:裴xx 王xx

xx市博友律师事务所

xxx2年4月23 日

篇5:意见书

――关于改进食谱、提高早中餐质量的意见书

尊敬的家长:

常言道:“民以食为天”。任何时候,吃饭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是身体健康的保障。

一日三餐,餐餐重要。尤其是早中餐,每一餐的成败都会影响一个人半天乃至一天的工作学习状态。古语说:“早吃好午吃饱晚吃少。” 早中餐必须吃饱吃好。

怎样才算吃饱吃好呢?这里面大有学问。吃饱吃好,并不是要餐餐鱼肉,顿顿山珍,而是要荤素搭配,粗细均衡,红黄绿白黑协调,干湿相宜。

通常情况下,我们三餐最重要的两餐基本都在学校,也就是说,大多数师生的`健康都交给了学校后勤处,我们的后勤工作责任重大。

反思我们的后勤工作,的确存在许多问题。一是由于学校条件有限,老校区的旧食堂根本无法供应几千人的早中餐,有些食品只好买半成品或直接在外面订购,增加了就餐成本;二是有些食品应当是做了就要马上吃,结果因为设备不够,早早就做熟了,孩子们只好吃凉的;三是没有精心研究食谱,学生饭菜乱倒,浪费现象十分严重;四是我们服务意识不浓,对孩子们吃饭督促力度不够,爱惜粮食的教育也做得不够,导致有些孩子早中餐根本没有吃饱,许多家长不得不在风雨中为孩子们送饭。这些问题一直是我们十分揪心的问题。

鉴于此,学校后勤处下定决心在新学期里改进工作。一是投资二十多万元定购天然气、购蒸饭车、蒸馍车等先进设备在新校区建新食堂,让低年级学生与中高年级学生分开就餐,让绝大多数学生就近用餐,避免远程送饭吃冷饭冷菜;二是牢固树立“健康第一,服务师生”的后勤工作理念,精心设计食谱。无论是早餐还是中餐,营养均衡是前提。每周五天,天天不相同,食谱面向全社会公布,虚心采纳家长、老师、学生的意见,接受家长委员会监督,随着季节的变换定期更新食谱;三是不断加强服务意识,全力为学生服务。新校区率先为低年级学生提供专用消毒碗筷、消毒专柜,聘专职生活老师免费为低年级学生提供洗碗、消毒等优质服务。

现将学校春季学期第一个月早中餐食谱和明春作息时间提前告知并虚心听取您的意见。

新学期食堂进餐标准如下:早餐每月80元,全学期360元;中餐每月100元,全学期450元,自愿订餐。

为方便管理,学校不再供应零餐,中途放假不退餐费,放假期间餐费纳入食堂统筹安排。

家长朋友,新的一年,我们一定建好新老校区两个放心食堂,服务师生,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衷心感谢您对学校工作的大力支持,值此在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际,向家长朋友们拜个早年,恭祝各位身体健康,合家欢乐!

蕲春县实验小学后勤处

二0一三年腊月十八日

篇6:家长意见书

家长的建议:

1、给孩子们多一些表现的机会。

2、幼儿在园接家长电话时教师要引导孩子愉快接听。

3、校医院的住院费太高了,不能接受。

4、增加喝凉茶的次数,有需要的'孩子可选择性的喝,特别是要根据季节的变化喝不同功用的凉茶。

5、个别家长希望能对家长进行英语培训。

XXX的妈妈:我孩子的独立性强了,回幼儿园不哭了,在楼下就跟妈妈说再见,自己能回班,有很大的进步。

XXX的妈妈:我的孩子各方面都有进步。但就是不肯说英语,有一定的逆反心理。希望老师帮忙教育。(我说,我们会跟进这件事情。)

篇7:家长意见书

1、引导学生进行体验性活动,培养勇气和自信。

2、学校多组织一些有益的课外和校外活动,培养孩子多方面的能力,还可以利用一些休息日,举办一些集体活动,如春游、训练营、公益活动、亲子活动等,以适应未来社会生活。

3、一切活动应以学生学习为主,课外活动少一些,不能影响正常上课。

4、学奥数;多搞主科竞赛,提升淮清中入学比例。

5、每周有复习试卷,家庭作业多一些,让孩子时间紧一些。

6、老师给班级,甚至每个学生制定目标,给予压力和动力,促进孩子们努力。

7、加强班风建设,多关心有问题的学生,老师多沟通理解,多关爱鼓励,多给与笑容,让孩子有信心去努力。

8、班中开展好差生结对子,提高孩子学习积极主动性,在培养孩子自主学习方面上点心。

9、在可能的情况下,经常调换位置,避免影响孩子视力,让高个子学生也能离老师近一些。

10、希望学校重视课外阅读,多推荐有益孩子身心成长的课外书籍。

篇8:规划意见书

为有序推进村庄规划建设与环境整治,加快我村新农村建设进程,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发展进一步加强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佛发〔20**〕6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村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与建设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届三、四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民意,规划先行、节约用地,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重点突出、稳步推进,政府引导、民主管理”的原则,建立和完善村庄建设规划体系,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改善人居环境,达到村庄规划科学、布局合理、设施配套、环境美化的目标。

?二、目标任务

采取“突出重点,先行试点,分期实施,稳步推进”的办法,计划用1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鑫源村示范村的`规划建设与环境整治任务。

(一)规划目标任务。按照“因村制宜,突出特色,改善环境,促进发展”的原则,高标准编制村镇规划,构建示范村规划体系。

(二)设施建设与环境整治目标任务

1、大力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即村庄主要道路硬化、绿化工程:村庄组级主要道路平整、硬化,道路两旁净化、绿化;建筑物整饰工程:村庄建筑物达到风格基本统一、色调基本协调、窗檐基本规整的标准;房前屋后平整绿化工程;农户庭院整洁,并种植花草树木,绿化、美化人居环境;饮水清洁工程:保护水源地、保障人畜饮水质量,实施集中供水;农村节能推广工程:积极推广太阳能、沼气等绿色清洁能源;圈、厕、厨改建工程:开展猪圈鸡舍、厕所、厨房的改建,根治全乡污染源头,有效改善农村卫生环境;垃圾及农肥集中堆放处理工程:垃圾和农肥集中堆放,进行简易的无害化处理;村庄污水有组织、成系统排放工程:污水集中汇集,避免污水横流的现象,从根本上杜绝蚊虫滋生。

2、电力电讯。加强供电设施与信息网络建设,大力实施农村通信、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供电实行“一户一表”,对供电线路进行整治,减少交叉、跨越,并与电信线路实行隔离。“十二五”期间,有线电视入户率达90%以上,固定电话入户率达95%以上,移动通讯信号覆盖率达100%,100%农户用上安全电。

3、公共设施。积极配套和完善文化、娱乐、医疗等公共设施。文体活动场所可与打谷场统一设置,综合利用;村委会设立村务公开栏、科普宣传栏、阅报栏、旗杆等;中心村设立卫生室;建连锁化“农家店”或便民商店。

4、住宅改建。按照“使用功能方便合理、日照充足、通风良好”的要求,对农民住宅采取抹灰粉刷、加檐、平改坡、外装饰、改建外立面等多种方式进行整治与改造。()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住宅内设水冲式卫生间,逐步取消分散的户外厕所。大力推广建房新图集,新建住宅使用耕地的农户不超过120平方米,层数以2-3层为宜,体现单体建筑个性与整体风格和谐统一,形成地方特色与自然环境相互融合的村庄风貌。

5、村容整治。农户建沼气池、改厕、改圈、改厨率达到90%以上;公共活动场所设置公厕,标准不低于30-50m2/千人,建筑面积不低于30m2;家庭散养家畜做到人畜分离,合理集中布置牛栏畜养用地;逐步取消分散的户外生活垃圾池,实行集中处理。拆除影响村庄规划和村容村貌、压占道路红线与地下管线、河道控制线、高压走廊、公共绿地、文物古迹等违章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对废弃池塘、沟槽进行平整,优化村庄出入口环境面貌。

6、生态绿化。按照人均不低于1.5m2的标准布置中心绿地及公共活动场所绿化场地,充分利用村旁、宅旁、路旁、水旁及宅间空地种植经济作物和乡土树种;推行农作物秸杆还田或用作禽畜饲料;对公用池塘进行定期清淤,保持水面洁净。

7、防灾减灾。地处洪涝、滑坡等自然灾害易发地区的村庄及时修建防洪堤、截洪沟、泄洪沟、护坡、挡土墙等防灾减灾设施。杜绝在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山洪冲沟等地质危险和隐患地段新建建筑,对此地段上的建筑要逐步迁移到安全地带。公共活动场所要设置灭火器等防火、灭火设备。2层以上住房应进行抗震设防设计。

8、文化保护。列入县级以上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的,要按已批准的规划实施保护;有一定历史文化价值的传统民居建筑和公共建筑,有关专业部门要进行充分论证,确定保护、修复的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整治;对古树名木进行登记,挂牌予以保护,不得砍伐、移植、出售,不得在古树名木树冠直投影外5米范围内进行影响其正常生长的各类活动。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成立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支部书记组长,陈邦友、杨能娥担任副组长,张建军、罗明友、慧心骑为成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定期对新农村建设工作进行检查和通报。

(二)因地制宜,彰显特色。根据各户的经济水平、自然条件、产业特色等,按照“不求其大,但求其美”的原则,因地制宜地规划建设一批“传承历史文化、巧借山水景观、反映地方特色、体现田园风光、融合现代文明”的新村庄。要以产业为支撑,突出发展旅游型的新型村镇,促进经济发展

(三)完善政策,构建平台。一是盘活土地,筹集建设资金。在节约用地的原则下,实行总量控制、占补平衡,边建设,边复垦;二是加快人口聚集。鼓励农民进集镇生活、居住,对条件恶劣地区的分散村民实施集中搬迁;三是完善机制,鼓励多方投入。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的原则,鼓励集体、个人及社会各方参与村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经营。

(四)整合资源,项目带动。积极向上申报项目,重点争取国家扶持,加快通村公路建设步伐,推进组级公路硬化;加大对人畜饮水工程建设的扶持力度,完善配套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加快以沼气池为重点的农村能源建设,并带动农村改圈、改厕、改厨,切实改善村容村貌;以水毁农田的恢复、堤渠塘堰的维修、中低产田改造为重点,不断加大对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提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加快农村卫生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步伐,逐步提高农村医疗服务水平;办好村文化活动室、村卫生室建设项目,加快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丰富农村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篇9:规划意见书

(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和《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建设项目规划意见书,作为审批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法定附件。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鹤峰县容阳半岛(长友公司宗地段)

建设单位名称:湖北长友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州金海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合作开发)

建设项目依据:鹤发改投资(**)60号《鹤峰县容阳半岛修建性详细规划》

建设规模:90706平方米(长友公司地块66036平方米)

建设单位拟选位置:鹤峰县城容美镇原长友茶厂片区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选址意见

根据建设单位的申请,经鹤峰县规划局工作人员现场踏勘,提出如下规划意见,必须遵照执行。

1、用地位置、界限、规划技术指标

鹤峰县容阳半岛位于县城南岸,其包含原茶厂、林业局、部分道路用地及相邻的地块,总用地面积24588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90706平方米。

湖北长友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恩施金海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合作开发容阳半岛长友公司地段,其用地位于容美镇原茶厂片区,根据县人民政府批准的《鹤峰县容阳半岛修建性详细规划》,规划总用地面积11335.5平方米,规划A、B、C、D四栋建筑,建筑面积66036平方米;用地范围北侧与林业局地段相邻,南侧与茶厂路中线相距10.0米,西侧为规划10.0米宽的滨河路,东侧与一中路中线相距10.0米,具体位置详见用地规划红线图,建筑物的位置详具体的建设工程规划红线图。

按照县规划委员会及相关部门的审核,该宗地块总建筑面积66036.00平方米,建筑占地地面积为5589平方米。

2、建设单位应遵守的事项

①必须严格按县人民政府批准的《鹤峰县容阳半岛修建性详细规划》进行施工图设计,经图纸审查后报消防部门审核,完成后必须报县规划局进行审核备案,再办理相关建设审批手续。

②建设过程中应该搞好四周的环境卫生,开挖的各类土方及建筑垃圾不得四处撒落或堆放,必须清运到城建部门指的位置。

③基础开挖及主体施工时,不得对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造成损害。拟建项目位置必须由规划部门现场确认后,才能进行施工。

④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占规划道路用地,必须按县规划管理局所出具的规划红线图留出足够的距离。

3、其它说明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它相关批准文件后,必须到县建设局办理建设工程报建手续,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经县规划局工作人员现场放线并签发记录后,方可破土动工。

现场踏勘人:****

篇10:入党意见书

同学在我班是班长,和他学习、工作已经一年有余,在过去的十几个月里,他学习刻苦努力,对工作一丝不苟,在班内处处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学习上,他按时出勤,不旷课。课上认真听讲,做好笔记,课下按时完成作业。认真学习专业知识,掌握专业技能。实验课里,他积极帮助老师,第一时间将我们需要的实验报告给我们打印出来发给我们。他在班里举办过“优差搭档”活动,使班内的学习气氛更加浓厚,我们在享受了学习的乐趣同时,还能取得良好的学习成绩,。

思想上,他经常保持着学习的积极性,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认真学习党的先进思想理论与路线方针政策,用先进的理论指导实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信念。能意识到自身存在的不足,多次开班会开展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找出自身的缺点,及时改正自身的不足。他努力地提高思想水平,处处起到了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政治上,他牢记党的性质、宗旨,认真学习十七大新党章,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科学发展观和新党章来严格要求自己。关心时事,做到与时俱进。

生活上,他艰苦朴素,勤工俭学,乐于助人,在生活和学习上都能主动帮助身边的同学,在班内赢得了良好的评价,班里还传着“有困难,找班长啊!”这样的佳话。他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对党绝对忠诚,有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决心。

在工作上,他身为班长与我支部共同开展各项工作,起到了党员应该具有的模范带头作用。在各项活动上,他积极组织班委带领班内同学参加,并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五四期间,我们班还获得了“青年志愿者先进集体”一殊誉,得到了老师和同学们的认可。马上,他又将在班内举行“送苹果,送温暖”活动,让我们班更有凝聚力更和谐。

我支部认为他已基本具备了共产党员的条件,我支部愿推荐张兴同学加入中国共产党。

09级电气自动化(3)班团支部

2010年11月28日

篇11:入党意见书

1. 某某同志是一位思想作风正派,为人热情大方,待人诚恳真诚的同志。我们做为同事,在工作上大家相互协调配合,他业务精炼,思维开阔,富有创新精神。该同志做为企业领导,能严格要求自己,生活上、工作上表现令人信服,得到基层以及公司领导的首肯,可是说有效树立了做为领导干部的带头模范作用。我和不少群众一样,认为吴卫南同志经过这些年的努力,无论从思想上、还是行动中都积极向党靠拢,具备了成为一名合格的中共党员的条件。 技术部啊明(正式党员)

2.某某同志为人热情大方,作风正派,积极进取富有创新精神。在工作、生活以及学习上都发挥到了积极模范的作用。该同志一直以来严格律己,爱恨分明。他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准,团结同事,尊老爱幼,是非分明,是一名众人称道的优秀的企业领导干部。长久以来,他就有成为中共党员的理想抱负,并在理论和实践中不断往这个方向靠拢。如今,我认为,他已经具备了成为一名合格的中共党员的条件,我愿意支持他。 客户部黄飞(正式党员)

3.某某同志知识技能突出,思想进步,热爱事业、热爱家庭、热爱祖国和人民。长久以来就有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始终从思想和实践中积极向党靠拢的精神。他作风正派,为人诚恳而率真,理论水平较高,实践能力出众,在许多方面都起到了表率作用。我认为,他具备了入党的条件,也做好了入党的准备,具有正确的入党动机和持之以恒的决心。我推荐他。 财务部张进 意见四: 某某同志是一名立场坚定、思想正派的入党积极份子。品德优良,理论知识丰富,业务水准高。该同志思想上和实践中均能够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能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我认为已经基本符合成为一名中共党员的条件。 团委罗飞

篇12:辩护人意见书

辩护意见书

秀山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钟xx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现已移送贵院审查起诉。重庆中钦(秀山)律师事务所接受钟xx的委托,指派我担任钟xx的辩护人,现根据本案事实,结合现行法律及刑事政策,提出如下辩护意见,请予以采信:

一、钟xx有自首情节。

自首的本质是行为人在犯罪后自动认罪,并将自己交由国家追诉。因此,我们在考察行为人是否具有自首情节时,不能只单纯考察行为人是否有投案的行为,而要结合当时的实际情况,考察行为人在主观上是否有接受司法机关处理的意愿,在客观上有无阻碍其投案的是由发生等情况综合判断。如行为人在客观上不具备投案的条件,在接受司法机关询问时,承认犯罪事实并有愿意接受司法机构处理的意愿,则可以认定为自首情节。(《中国审判案例要览》2009年刑事审判案例卷第64-65页,《张华故意伤害案》“解说”部分。人民法院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11月第1版)2012年2月15日,钟xx驾驶的湘A634S6小型轿车司发生的交通事故,除了给乘车人及其家庭造成不幸外,钟xx本人也受到了严重伤害,当时生命垂危,被送往秀山县人民医院抢救,后转到湖南长沙治疗。本次交通事故发生后,因为钟xx伤势严重,公安机关未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未限制其人身自由。但,钟xx意识清醒后,即对公安机关作了如实供述,并一直将自己置于公安机关的控制之下,愿意接受司法审判,应当被认定为有自首情节。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行为人犯罪后逃跑,后又投案如实供述的,尚且能被认定为自首,本案中,钟xx因客观原因不能投案,但在未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却主动将自己置于司法机关的控制之下,接受司法审判情形,更应该被认定为自首情节。

二、钟xx所在单位足额赔偿了受害方的经济损失,钟xx的行为已得到受害人家属的谅解。

交通事故发生后,钟xx所在单位xxxx有限公司积极与受害人家属协商,双方达成协议,由xxxx公司赔偿伤害方各项损失69.2万元。2012年4月12日,秀山县人民法院以(2012)秀法民初字第01359号民事调解书对该协议予以确认。当日,xxxx公司支足额付了赔偿款,受害人家属出具了谅解书,对钟xx的行为予以谅解。

三、前已述及,钟xx在本次交通事故中也受了严重伤害——头部多处骨折,还需继续治疗,视病情恢复情况行固定物取出术。

四、钟xx的行为是职务行为。

2012年2月15日,钟xx系按照xxxx公司的要求,对公司的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免费接送,途中不幸发生了造成客户伤亡、自己严重受伤的交通事故。因此,钟xx的行为系职务行为,应当与个人行为,特别是营运行为区别对待。

综上,辩护人恳请贵院根据本案的案件事实,结合钟xx父母年老需要赡养、孩子尚幼需要抚养、妻子没有工作,及其本人一贯表现良好、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记录的特殊情况,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第2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二款的规定,对钟xx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法律的公正。

辩护人:

2012年6月29日

篇13:辩护人意见书

致人民检察院之律师辩护意见书

时间:2011-11-30 浏览量 评论 0 1 0为了保护被告人的个人隐私,本辩护词中的被告人姓名为化名。本辩护意见被人民检察院采信,在起诉书中将被告人列在第四位。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检察院:

吉林辅民律师事务所接受犯罪嫌疑人大明父亲的委托,并经其本人同意,指派我担任犯罪嫌疑人大明的辩护人。2010年12月29日,我已向贵院提交吉林辅民律师事务所函和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并复印一份四东公刑诉字(2010)89号《四平市铁东区公安分局起诉意见书》。12月30日到双辽市看守所会见了犯罪嫌疑人大明,向其询问了案情,听取了犯罪嫌疑人的辩解。为维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履行辩护人职责,协助公诉机关正确适用法律,现根据本案事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5条、第139条之规定,提出以下意见,供公诉机关参考。

辩护人认为:侦查机关认定犯罪嫌疑人大明涉嫌盗窃罪,并将其列在起诉意见书中的首位是不妥的,应列在起诉意见书中的第四位。

四东公刑诉字(2010)89号《四平市铁东区公安分局起诉意见书》中载明,犯罪嫌疑人大明等人,有分人合,先后计八次,持刀逼住更夫,抢走钢筋掐子、电机、电焊机、切割机等物,将上述物品卖掉后脏款被挥霍。经辩护人会见犯罪嫌嫌疑人大明了解到,其一共参加两次盗窃,第一次到了盗窃地点后才知道要盗窃,自己害怕贪责任没有下车。第二次其明知去盗窃自己主动跟着去了,这次也没有下车,还是在车上等侯,他只知道其他人进到施工工地去偷了,里面发生的一切他并不知道,他与转化为抢劫的几位犯罪嫌疑人的性质是不同的。他的主观故意是盗窃,而其他几位犯罪嫌疑人为了抗拒抓捕而以暴力相威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5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即已转化成了抢劫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2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犯罪嫌疑人大明只在盗窃方面与其他几位犯罪嫌疑人有共同的故意,应采用部分犯罪共同说,也就是在盗窃行为的范围内是共同犯罪,其他犯罪嫌疑人的抢劫行为是实行过限行为,大明主观上没有抢劫的故意,客观上没有实施抢劫行为,对实行犯过限行为大明不应该负刑事责任,这一点侦查机关定其涉嫌盗窃罪是准确的,辩护人对此表示赞同。但在起诉意见书中将犯罪嫌疑人大明列在首位,辩护人对此有不同见解,因为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侵犯财产权利,其主观恶性小,客观上没有实施侵犯人身权的行为,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侵犯财产权利又侵犯人身权利,其主观恶性大,量刑上要比盗窃罪要重,所以,辩护人认为起诉意见书将犯罪嫌疑人大明列在首位是不妥的,应列在起诉意见书中的第四位。

辩护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39条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规则〉》第251条之规定提出辩护意见,望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时予以重视并给予考虑。

此致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检察院

辩护人:吉林辅民律师事务所 苑海森律师

2011年1月11 日

篇14:反馈意见书

尊敬的老师们:

你们辛苦了!从嘉嘉踏入幼儿园的第一天起,我一直这样认为:幼儿园,是她生活中的另一个家,在这个有很多小朋友的大家庭里,她将学到一些有别于父母家人所教导的生活方式。现今社会,基本上都是一个孩子的家庭,孩子是家里的太阳,生活上的日常需求,几乎都是父母精心安排好的。而离开父母保护伞下的小孩,在幼儿园这个陌生的环境里,将不得不学会到如何自理,如何与人相处。嘉嘉自入学以来说话做事比较大方得体,常常喜欢说:“老师说的要懂礼貌,老师说的不能剩饭,老师说的要洗手……”我十分欣慰,孩子的行为习惯养成比较好,有了正确的纪律感,也学会了合群。在此,再次谢谢辛勤工作的教师们……

张老师,陈老师,吴老师,以及所有任课的老师们,最近嘉嘉很有进步,她身上的一些小毛病改掉了不少,这些都离不开你们辛勤的劳动。嘉嘉的睡觉和吃饭方面一定给老师讨了一些麻烦,她吃饭慢,睡觉入睡也很慢,这个方面让老师多费心了,也请老师多督促,毕竟这是她身体健康成长的重要途径。嘉嘉应该是一个性格比较适中的一个孩子,她比较乖巧,也比较听话,她活泼,但活泼中带有一点内敛,她不是一个特别主动的孩子,这可能还是缺乏一点自信。一直以来的家庭教育对她的要求比较高,作为妈妈的我一直希望培养她养成好的习惯,也希望她的综合能力能全面发展,智商情商共同提高,幼儿生活对孩子的习惯养成和个性形成很重要,在这里,我希望老师能多锻炼她、鼓励她大胆自信的展现自己,孩子的自信是可以在老师肯定的赞许中找到的,对于嘉嘉的这个弱项,我希望老师多多的关注些,让她能变的主动自信起来。每一个父母都“望子成龙,望女成凤”,都希望自己的小孩能实现自己的梦想,这点,我也不例外,我也希望我女儿有一个很好的将来,但是,对今天的她来说,还是也有点言之太早,毕竟她还太小了,所以,我只希望她能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快乐的童年,能让孩子在这里更快乐、更健康地成长。我深信只要教师用心去爱,孩子就一定能感觉到。女儿喜欢幼儿园,喜欢幼儿园里朝夕相伴的小朋友,喜欢幼儿园里多姿多彩的生活,喜欢幼儿园里花草树木,喜欢这些辛勤的护苗人。

非常感谢你们对高嘉艺的精心呵护,幼儿园是孩子成长的关键时期,我们都希望孩子在这一方净土得到精心的呵护,茁壮地成长,我们之所以将孩子送到这个幼儿园来,是因为我们信任这里的教育和管理水平,对于幼儿园管理者和老师们付出的辛勤工作,我表示衷心的感谢。我提出的个人想法和意见都是结合自己的孩子,孩子在这让你们费心了,希望幼儿园工作能做得更好。

最后在这里,再次谢谢我们的老师!你们辛苦了!

篇15:反馈意见书

县中研室教研员深入康美中学进行学科教育教学调研工作。各学科教研员深入课堂听课,与相关学科教师议课,参加学科教研活动,与学科教师相互交流、探讨提高学科教育教学质量的有关问题,现将此次的调研情况反馈如下:

一、调研情况说明

本次调研,本人主要负责物理和地理二个学科,由于物理和地理学科课时较少,任课教师也少,因此本人顺便听了英语和化学二人个学科的课。我共听了4节物理课,2节地理课,1节英语课,1节化学课,与部分学科教师交流探讨。康美中学的物理教师2人,地理教师2人(其中有1人非地理专业)。从调研情况来看,本人认为,该校物理和地理教师对学生很有责任心,对教育教学工作是比较认真的,常规工作做得也比较好。(二位物理教师的教案都写得较完整)

1、从教学目标上来说,各位老师都能结合所上的课的内容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及情感态度价值观这三维目标中,有所选择有所侧重地确定目标。这在听完课后,与老师交流中可以很好地体现。

2、从教材处理上来看,二位物理教师都能够认真分析教材,理解《课标》的要求,立足学生的能力和生活实际,充分利用教材和学生实际生活中的课程资源。比如,张朝波老师(物理教师)在教《水资源危机与节约用水》一节时,联系实际介绍“南水北调”工程,介绍相关的法律,让学生谈生活中的“一水多用”等,通过创设符合学生生活实际的问题情景,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地思考有关问题,并提出自己的见解,取得较好的教育教学效果。刘顺茂老师(物理教师)在教《快与慢》一节时,以“学生上学的快与慢”为问题情景,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讨论有关“速度”这一教学中心主题,较好地达到突破“速度”概念这一知识难点的教学。林占春老师(地理教师)则主要从培养学生如何有效阅读地理教材上下功夫,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阅读教材的习惯;李金海校长(化学教师)在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观察实验现象、总结实验规律上做得很完美。

3、从课堂教学程序上看,各位老师的课堂结构都较严谨,过渡自然,时间分配较合理,密度适中,效率较高。

4、从教学特色上看,刘顺茂老师的课思路明晰,重点和难点的突破到位,对教材的处理较合理,上课的声音抑扬顿挫,学生参与课堂的积极性较高。李金海校长的课语气平顺,面带微笑,和蔼可亲,有儒将风范,能采用多种方式,调动学生的多种感觉器官(眼看、手摸、鼻闻),促使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课堂教学,特别是李校长能针对课堂中出现的突发事件(有一个演示实验第一次做不成功),引导学生深入分析失败原因,把失败实验当成课程资源,以此来训练、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这是很值得我们学习的。林占春老师的课详略得当,按部就班,能指导学生采用有效、简便的方法记忆有关内容。张朝波老师语气平和,能较好地为学生创设宽松的学习环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教学建议

1、未能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现代化教学呼唤现代化的教育教学手段,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是现代教育教学发展的时代要求。在康美中学听课交流的近二周中,我们没有发现有教师上过多媒体课

2、学生的学法指导较欠缺。比如张朝波老师所上的《水资源危机与节约用水》一节,张老师的板书内容较多,重点内容不突出,学生的可模仿性较差,如果能按“认识水资源危机、寻找造成水资源危机的原因、寻找解决水资源危机的办法”三个步骤来展开教学,则思路较清楚,()学生的可模仿性较强;林占春老师在讲解《多民族的大家庭》时,如果采用问题导学式或采用“先学后教,当堂训练”的思路来展开教学,学生主动参与课堂的积极性会更强,如果再引用英语教学中常用的“学生分组竞赛”的方式,则可能会掀起当堂课的一次学习高潮。

3、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行为习惯远未形成,教师也未能给予及时的引导。在我听的几节课中,只有李金海校长在上课前要求学生把自己周围的纸张捡起,以保持教室的清洁卫生,其他教师在进入教室上课的整个过程中,均很少关注学生的学习环境问题。学生的德育工作无小事,它不能只是班主任的事,每位科任教师都有责任和义务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

4、班级德育环境的布置不及时、不合理。教室内的宣传标语的张贴,学习园地等未能有效利用。

5、学生迟到现象、厌学情绪不同程度存在。有些课堂纪律不理想。

三、几点建议

1、加强课题研究。每个老师都有提升自己,发展自我的内在要求,而做课题对老师的成长来说,起着助推器的作用,甚至是催化剂的作用。在开展课题研究的`起始阶段,教师是比较辛苦的,但到了一定阶段,教师就能较轻松、快乐、愉悦地开展教育教学工作,这是我们开展课题研究的目的之所在。如果搞课题研究,从头到尾都是痛苦的过程,那这个课题的生命力将是很有限的,这一点魏书生老师做得最成功,大家不妨多学习魏老师的着作。(我相信,只要你认真研读魏老师的论着,则你在班主任工作或是课堂教学工作都会大有稗益)

2、应大力提倡跨学科听课。听课活动不但要在相同学科教师之间进行,而且要打破学科界限,有机开展跨学科的听课活动,这对提高教师的业务素养和课堂教学效率大有裨益,其独特的作用不可替代。跨学科听课有助于放大优质课的示范功能,特别是不同学科老师各具特色的教学风格,不断更新的教学理念,不仅会使听课教师拓宽教学视野,而且会成为课堂教学改革与创新的动力。跨学科听课有助于教师打破学科教学“定势”。各科教师由于长期任教某门学科,有时难免会产生“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的困惑。而跨学科听课,由于教学内容不同、教学方法各异,往往会使听课老师产生“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新鲜感。比如,语文教学中抑扬顿挫的语言,数学教学中严密简约的讲解,音乐教学中的灵动激越的氛围,理化生教学中直观形象的演示……都是可资借鉴的,都有助于促使听课教师反观自身的教学实践,扬弃所积累的课堂教学经验。跨学科听课,不仅是借鉴其他学科教师的教学经验、学习他们的教学艺术……还可以获得超越了学科教学的一些可资借鉴的东西。如,心理调节的策略、师生交流的方法等。

3、充分利用社会课程资源。康美村有许多热心教育的人士,这是我们学校不可多得的有效的课程资源,应想方设法加以利用。校外,我们应动用一切可利用的社会资源,形成教育合力;校内,我们学校应建章立制,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日常行为习惯,调动全体师生工作和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上下一心,共同搞好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我们相信康美中学的教育教学质量定能上一新台阶。

篇16:公诉意见书

公诉意见书

公诉意见书格式、内容及写作方法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44号文件规定,公诉意见书应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第一,对法庭调查的简要概括。

第二,进行证据分析,认定被告人的罪行。

第三,进行案情分析,概括案情的全貌,揭露被告人犯罪的社会危害性。

第四,分析被告人犯罪的思想根源和社会根源。

第五,进行法律上的论证,指明被告人触犯的刑法条款,阐明被告人应负的法律责任。

以上五项内容,并非每份公诉意见书完全具备,应根据案件的特点及实际需要,决定哪几项内容可写,哪几项内容重点写。公诉意见书文无定式,内容分标题和正文。正文分引言、主体和结尾三部分。

(一)首部

写明标题,即居中写文书的名称。

(二)正文

1。案由等有关情况。先写被告人姓名(被告人为单位的写其名称),后写案由(即起诉书认定的涉嫌罪名),最后写起诉书的`编号。此三项内容不必宣读。

2。抬头,亦称呼告语。根据合议庭组成人员情况书写,或写为“审判长、审判员”,或写为“审判长、人民陪审员”,或写为“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3。出庭任务和法律依据。根据新格式规定,此段文字表述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六十条、第一百六十五条和第一百六十九条的规定,我(们)受×××人民检察院的指派,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刑事诉讼活动衽法律监督。现对本案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如下意见,请法庭注意。”

4。具体意见。根据新格式规定,可以从以下三方面进行分析论证:

(1)根据法庭调查的情况,概述法庭质证的情况、各证据的证明作用,并运用各证据之间的逻辑关系,以证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2)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论证应适用的法律条款并提出定罪及从重、从轻、减轻处罚等意见。

(3)根据庭审情况,在揭露被告人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基础上,作必要的法制宣传和教育工作。

关于法制宣传和教育的内容是否需要,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5。结束语(小结全文)。其文字表述为:“综上所述,起诉书认定本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认定被告人有罪,并应(从重、从轻、减轻)处罚。”

二审案件的公诉意见书可写为:

以上对被告人×××的一审判决是否正确,被告人×××上诉是否有理,阐明了我们的意见,供二审法庭合议中考虑。

(三)尾部。

公诉人署名,并注明年月日,当庭发表。

最后注明制作的年月日。

公诉意见书范文

公诉意见书

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条的规定,我(们)受×××人民检察院的指派,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现对本案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如下意见,请法庭注意。

(结合案情重点阐述以下问题:

第一、法庭调查的情况,概述法庭质证的情况、各证据的证明作用,并运用各证据之间的逻辑关系证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第二、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讼证应适用的法律条款并提出定罪及从重、加重、从轻、减轻处罚等意见。

第三、根据庭审情况,在揭露被告人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基础上,做必要的法制宣传和教育工作。)

综上所述,起诉书认定本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认定被告人有罪,并应(从重、加重、从轻、减轻)处罚。

公诉人:××

×年×月×日

篇17:公诉意见书

审判长、审判员:

在今天公开审理被告人马xx、郑xx、范xx、王xx危害公共安全一案的法庭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及《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我受本院检察长的指派,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在刚才的法庭调查中,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分别对被告人进行了讯问和发问,被告人马xx、郑xx、范xx、王xx分别就自己参与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事实向法庭作了供述,在法庭举证阶段,公诉人向法庭出示了一系列证人证言、书证、鉴定结论、物证。以上证据均当庭经被告人进行质证,已充分地证明被告人马xx、郑xx、范xx、王xx共同作案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足以认定。下面,公诉人就被告人马xx、郑xx、范xx、王xx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构成,犯罪的根源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及其应负的法律责任,发表如下公诉意见:

一、《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

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被告人马xx、郑xx、范xx、王xx为了非法谋取他人财物,相互勾结在一起,事先预谋,分工明确。马xx、郑xx伙同范xx、王xx于2012年4月17日,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实施制造虚假交通事故,诈骗他人财务,危害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二、客观上,该犯罪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

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最主要特征就在于被危害的权利主体的不特定性。行为人在侵害开始时就没有明确具体的人和物,而是指向不特定的多数,或者是行为人的初衷是要针对具体的人和物进行侵害,但由于行为本身的高度危险性,在危害特定对象的同时,也随时可能危及其他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该案中,四被告人虽然是事先选定了一个特定的被害人及所驾驶的车辆作为侵害对象,但在实施犯罪行为的过程中,由于案件发生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多、车速快,这种制造虚假交通事故的行为可能随时危及选定目标以外的其他多数车辆,使其发生追尾或其他车毁人亡等不确定的难以预测的严重后果,因此,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已经危害了公共安全。

三、主观上,被告人具有明知的犯意。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观方面要求是故意,要求行为人对危害公共安全这一危险后果具有“明知”的认识。就本案而言,被告人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制造虚假交通事故,肯定对造成所选定车辆上的人员和财产损失事先有明确认识,属于直接故意;同时,根据一般人的认知水平,被告人也应该能够明确地认识到在高速公路上的这种行为,极其容易造成对选定目标以外的第三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的危害,但却放任这一危害结果的发生,属于间接故意。

四、该犯罪行为具有高度危险性

众所周知,交通事故具有相当大的社会危害性,每年都造成相当多的人死亡,高速公路上的交通事故尤其如此。因此,本案中被告人在高速公路上的行为,其社会危害性绝不亚于《刑法》已经列举出来的其他四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同时,高速公路上的交通事故,一般都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受损,危害后果的发生具有高度盖然性。因此,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可以认定为“其他危险方法”。

五、被告人马xx、郑xx、范xx、王xx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根源及量刑意见。

被告人马xx、郑xx、范xx、王xx四人于2012年4月17日相互勾结,共同作案,除了四个被告人文化程度低,存在侥幸心理外,还与四被告人在日常生活中不奉公守法、规矩做人,自私、狭隘的本性是分不开的。常言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四个被告人,你们想得到财物,不通过正常渠道如劳动、打工等方式取得,而是通过制造虚假交通事故来诈取他人财物,危害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及财产安全,你们是于心何忍?而且共同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比普通的刑事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还要更严重。

我国《刑法》的三大原则之一就是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条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也就是被告人犯多大的罪,就应当依法判处其相应的刑罚。我们认为,为了维护公共安全,确保公民的人身权不受侵犯,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对于被告人马xx、郑xx、范xx、王xx犯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在共同犯罪中,马xx、郑xx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范xx、王xx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因四位被告认罪态度较好,故建议判处被告马xx、郑xx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被告范xx、王xx两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是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需要,也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要求。

以上意见,建议合议庭予以充分考虑。

意见书建议书

党员转正意见书(集锦6篇)

调解征询意见书

单位(分部)工程验收意见书

什么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本文标题: 意见书范文(集锦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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