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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增强防范意识,加大打击手机网络诈骗犯罪相关问题

作者:小风儿 | 发布时间:2020-11-27 06:57:06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浅谈增强防范意识,加大打击手机网络诈骗犯罪的相关问题 冯杰 内容摘要 本文联系现实社会生活中的相关情况,探讨了手机网络诈骗犯罪及其预防对策的相关方面。文章从“形式多样的手机网络诈骗”、“手机网络诈骗的特点”、“手机网络诈骗犯罪关于完成形态时的问题”、“如何预防手机网络诈骗的相关对策”、“手机网络诈骗的新动态、危害结果及一些建议”五个方面探讨了这一问题,指出必须通过宣传提高全体公民的手机网络法律知识,提高他们的防范意识,在社会上形成一种痛恨和严厉打击手机网络诈骗犯罪的氛围。

关键词 手机网络 诈骗 完成形态 预防对策

目录 1、内容摘要………………………………………………………………………………………1 2、关键词…………………………………………………………………………………………1 3、正文……………………………………………………………………………………………3 一、形式多样的手机网络诈骗 二、手机网络诈骗的特点 三、手机网络诈骗犯罪关于完成形态时的问题 四、如何预防手机网络诈骗的相关对策 五、手机网络诈骗的新动态、危害结果及一些建议 4、参考文献………………………………………………………………………………………6

浅谈增强防范意识,加大打击手机网络诈骗犯罪的相关问题 手机是现代社会必不可缺少的通讯工具,在现代社会,手机的全面普及和应用让信息更加快捷。因此,手机更是现在商务活动中最为重要的联系工具。有了手机,信息可以及时传递、亲情可以及时到达。可是在这及时的背后一些犯罪分子开始向其伸出罪恶之手,手机网络诈骗就是这罪恶之手的一部分。本文结合我县手机网络诈骗犯罪的相关事实,试就这一问题谈几点不成熟的意见。

一、形式多样的手机网络诈骗 手机网络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手机网络采用虚拟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正是由于手机网络诈骗犯罪有可以不亲临现场的间接性特点,表现出形式多样的手机网络诈骗犯罪。如果广义范围内定义网络诈骗,手机网络诈骗就是网络诈骗的一种特殊犯罪行为。

1、利用手机短信进行诈骗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可能曾经收到这样的短信:“尊敬的用户,为答谢广大顾客对××公司的厚爱与支持,本公司在热烈庆祝成立 5 周年之际,特举行全国手机号码抽奖活动,您获得了本田摩托车一辆,价值 8800元……详情请您与本公司×小姐联系。”或者是“本集团现有九成新车(桑塔纳、捷达、奥迪、大众、面的)等出售,电话:13×××××××33”其实这些都是典型的手机短信诈骗行为。

利用手机短信诈骗一般用三种方式:一是以某公司庆典抽奖为由,谎称你获取大奖,之后索取各种费用;二是称有各种海关罚没的走私品,可低价邮购。三是假称提供六合彩特码。

如果你收到这类的短信,当你按照电话号打电话过去时,对方会说领奖品或者购买走私品需要到另外一座城市,并把领奖品或者购买走私品的步骤和需要的证件等说得清清楚楚,给人一种很正规很安全的感觉,如果您同意去领奖或者购买走私品,就将被骗到另外一座城市,继续接受诈骗犯罪分子的进一步诈骗。但通常情况下,机主会对诈骗犯罪分子的行为有所警觉,不同意到另外的城市去领奖品或者购买走私品,这时诈骗犯罪分子就会主动提供一种变通的方式,例如让机主把身份证复印件及几百块钱寄到指定的帐户,并谎称用该几百元钱作为邮资将奖品或者购买品的品样寄给机主。在这种情况下,人们虽然怀疑,但是还是想豁出去几百元钱撞一撞运气,而诈骗分子恰恰是利用了这种撞运气的心理。此类诈骗也是手机网络诈骗的主要方式。

如今年上半年,仅我县城关镇一地,就有 50 多人受过这样的骗,受骗金额超过了 20 万元。

2、利用手机网络冒充熟人进行诈骗 主要方式是先给你打电话,但是却不说话,只是笑或者以其他方式让您听见他的声音,如果你凭听到的声音猜测他(她)是某某某,他(她)就会顺着你的话说,并约你到某处,并说一会儿让“司机”来接你。一会儿,就真的会有人来接你到某个茶馆或者饭店等处,使你产生了信任。再过一会儿,他(她)又会给你打电话,并谎称稍后就到,闲聊一会后会说“让‘司机’接一下电话”,这时人往往已经放松警惕,很自然的把手机给了“司机”,这时,“司机”就会很自然的一边打电话,一边向出口方向走,当离你的距离稍远后,撒腿就跑,坐上来接应的车,逃之夭夭。虽然在刑法界,这样拿着机主的手机逃走,可能被定为盗窃。但是从总的来看,还是一种诈骗的行为。

如 2009 年 3 月,我县城关镇凤凰山派出所就抓获了这样的犯罪嫌疑人 4 人,依法进行了打击。

3、利用手机先“骚扰”,后诈骗。

通常是诈骗分子先通过某种途径了解到你家或者你朋友的电话,然后不断的给你打电话,你接通后,对方却不说话,但是却不停反复的播打,这样人们一般的反应就会关机。这时,诈骗分子就会抓紧机会给你家或者你的朋友打电话,谎称你出事了,需要钱,要马上汇到指定帐户。你的亲人或者你的朋友对此当然是半信半疑,于是也给你打电话,但这时您的手机刚好关机,在无法和你取得联系的情况下,出于对你的关心,常常就不会多想,轻易地相信了犯罪分子的谎言,将钱汇出,等看穿骗局时,后悔已经来不及了。如 2009 年6 月,我县某县属中学教师李某某,上午有三节课,按照工作纪律,他把手机关掉了。而这时,他远在长沙工作的妻子却接到一个自称是李某某同事的电话,称李某某突发肠梗阻已送往县人民医院急救,须速汇 1 万

元到某银行某帐号上。李某其妻来不及多想,救丈夫要紧,就超紧去银行汇了款。等她汇完款回单位上班时经人提醒才发现其中有诈,但钱已被犯罪分子转移了,只好要丈夫到县公安局报案。此案经县刑侦队多方侦破,延至今年 9 月 30 日才将犯罪嫌疑人抓获。

我国是一个很讲究亲情和“义气”的国家,这里笔者不是说这种亲情和“义气”不好,一般当你听到你朋友被车撞而又被陌生人救了,现在在医院躺着等你的救命钱。这时候,你还会去确定这个消息的真假吗?你可能想救命要紧,钱是小事,朋友的命是大事,而犯罪分子就是希望你这么想。

4、利用手机多种手段结合的诈骗 我县城关镇洪源摩托车商场经理文女士最近十分懊恼,她于今年 9 月 14 日收到这样一条短信“中国银联银行卡管理处:您在长沙的刷卡消费金额 3280 元已经确认将从您的帐户里扣除,查询服务电话:0731-610***79。谢谢!来自+861343****997 ”文女士看了短信后十分生气,于是按照该短信提供的长沙区号的电话号码拨打电话。

对方自称是长沙某超市里的工作人员。对于文女士提出的质问,对方称文女士的银行卡很可能被犯罪分子利用了,并热情地建议文女士立即拨打其提供的“长沙市公安局金融科报警电话”。

随后,一名自称是“长沙市公安局金融科科长”的男子,接听了文女士的电话。他十分"严肃"地指出:文女士应当立即找到一个柜员机,按照其提供的银行卡防火墙程序设立防火墙;否则,卡内的现金将十分危险。完成操作后,文女士不放心,遂向银行查询卡内存款余额。这一查,文女士如遭五雷轰顶:她银行卡内的 23 万元存款已无影无踪。此案至今还没有侦破。

这种类型的诈骗已经远远的超过了手机网络诈骗的范围,是更广泛意义上的诈骗,但是其利用的手段还是通过手机网络进行了诈骗的,是手机网络诈骗中一种新型的诈骗方式。

二、手机网络诈骗的特点 手机网络诈骗和一般的类型的诈骗犯罪取得财物的方式不同,一般的诈骗犯罪,犯罪行为人与受害的自然人之间是面对面的进行沟通,既“人——人”模式,这种情况下,犯罪行为人的诈骗技巧要相当高明,因为现代社会的高度文明,人们已经具备了一定的防骗意识。但是在手机网络诈骗中,犯罪行为人与受害的自然人之间的沟通是“机——机”模式,双方都是通过手机来进行沟通的,在这就使得手机网络诈骗有了一些新的特征:

1、范围非常广 诈骗者流动作案,有些诈骗的涉案范围覆盖全国,甚至是跨国性的。

2、作案者身份隐蔽 在手机网络诈骗中,我国还未真正完全实行“实名制”,所以不法分子就利用假身份证、银行卡号和手机号码,以致发短信者的身份也很难被查出来。

3、没有明显的犯罪现场,犯罪记录很难被发现 手机短信诈骗则由于地域跨度大,加上犯罪人一般使用的是无记名卡或异地卡,他们利用手机,或通过电脑下载驱动程序操作,对某一个电话号码频道或者某一个地区饱和性的发诈骗短信,然后又利用最先进的银行转账系统,当受害群众把钱汇入银行后,他们马上就会在全国不特定的异地把钱取走,所以也很难发现。

4、成本很低 手机短信诈骗一般只需要申请一个手机入网卡就可以了。主要的犯罪工具手机短信“群发器”成本不过几十元,市面上“流通价格”也就 200 元至 300 元。

5、犯罪工具简单 一块巴掌大的群发器、一台电脑、几部手机,成为犯罪分子的生财工具。诈骗分子利用了电脑上的短信群发系统软件,用手机与电脑连接,上网后就可选定号段向某个地方的手机用户发送短信。一台电脑最多可连接 8 部手机,一天可发几十万次。

6、社会危害性极强,极其广泛,增长迅速 我国国内现拥有超过 6.02 亿的手机用户,平均每天发送的短信数量超过了 3 亿条。就使得此类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极强。从 2006 年 10 月到 2008 年 12 月,我县公安机关共收到群众来信、来电举报手机网络诈骗案件 5500 余起,被骗金额累计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手机网络诈骗,已经成为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的新问题。

三、关于手机网络诈骗犯罪完成形态时的问题 手机网络虚拟空间的结果向现实转换在时空上还存在隔离,虚拟阶段的结果仅仅表现为信息的发布,它是否必然损害权利人的利益,还必须依赖于行为人进一步深化行为,致使权利人的财物受到侵犯,可由行为人完成,也可由别人完成,还可由工具实现。在手机网络诈骗犯罪中,虚拟阶段的结果是利用手机网络上发布虚假信息,而要诈骗得以进行,还在于行为人往诈骗者提供的信用卡上划钱,或者邮寄钱,或者注册某种帐号等。

在手机网络诈骗中,诈骗分子经常利用电脑上的短信群发系统软件,用手机与电脑连接,上网后就可选定号段向某个地方的手机用户发送短信。一台电脑最多可连接 8 部手机,一天可发几十万次。如此大面积轮番轰炸,哪怕只有千分之一、万分之一的人上当受骗,也能给犯罪分子带来巨额“利润”。现关押在我县看守所的短信诈骗犯罪嫌疑人张某一个人就骗取汇款 598 笔,涉案金额 50 余万元。但是我们不能说发送短信本身就已经构成整个诈骗活动的完成,即诈骗既遂。

但当受害人划钱成功或邮寄到达时,此时就由手机网络虚拟空间转移到现实中来。如果行为人在发布虚假消息后,马上撤消。而且并未有人上当受骗,这就造成虚拟性结果的消失,还原为原来的状态。权利人也未受过威 胁,而这就说明手机网络诈骗的完成形态只能在现实中。

一般现实中,由于手机网络诈骗一般的对象为不特定的群体,所以,犯罪行为人很难撤消其虚假消息。

四、如何预防手机网络诈骗的相关对策 1、每个手机号都有其固定的段号,通过段号就可以区分该手机是外地手机还是本市手机的。一般可以上网通过搜索网站搜索,按照其要求输入手机号,有的只要求输手机前 7 位号,网上会显示该手机是何处的,再对照短信上的内容,如短信内容表示其是某公司搞活动等等,而查询下来手机却是外地的,那这个短信很明显是骗人的。

2、由于一些犯罪分子已经知道以往留的手机号可能被戳穿,为了增加其欺骗性,目前就有些人开设了 8位数的固定电话,其实该电话号在电话局根本就没有登记过,只是犯罪分子通过网络自行注册开通的一个虚拟电话,也就是说你以为是打北京的电话,其实可能犯罪分子是在福建,所以说你的手机短信中发现陌生人发来的短信,同时留的是固定电话那就要引起注意了,千万不要以为有固定电话就信以为真,其实这也是个圈套。

3、短信诈骗无一例外都是要求被害人把钱打入其银行指定帐号内,所以你在接到这类短信后,不妨在汇钱前先问问银行工作人员,让其帮忙查询一下,该帐号属于哪个地方,如果短信上说是广州某公司,但帐号却是安徽的,那短信骗局就不攻自破了。

4、实际上,受害者本人的“贪心”和“邪念”是诈骗得逞的重要原因。一名曾利用手机网络诈骗了 70多人、骗得近50 万元的犯罪嫌疑人张某在看守所接受媒体采访时称:“不贪心的人,想骗也骗不了!”据他交代,被他骗的人对窃听器材感兴趣的最多:有的是做房地产生意要投标,想偷听标的;有的是私人老板要用来监控工人;有的是黑社会团伙“老大”想看手下人有没有出卖他等。

五、手机网络诈骗的新动态、危害结果及一些建议 1、手机网络诈骗的新动态 从东南沿海向中西部地区和广大农村地区渗透,据来自公安部刑侦局的消息说,利用手机短信从事诈骗活动自 2002 年以来开始蔓延。福建等东南沿海省市短信诈骗活动相对集中,随着公安部门打击力度的加大,现在正向湖北、湖南、广西、四川等中西部地区渗透。

2、手机网络诈骗的危害结果 一是增长迅猛,影响范围广泛,有资料显示,2004 年我国手机用户人数达到了 3.34 亿人,比 2003 年增长了 6500 万。据统计,到 2008 年年底我国手机用户将会达到 6.02 亿,普及率达到 30%以上。但同时利用手机网络进行的诈骗也逐年增多。手机诈骗,已经成为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的新问题。

二是利用手机网络诈骗对

象涉及各个阶层,社会影响极坏。犯罪分子集群发送短信,占用了移动通信通道,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移动通信市场秩序;再就是犯罪分子侵害的对象是全国各地的手机用户,涉及社会各个阶层,社会影响极坏。

3、针对手机网络诈骗犯罪的一些建议 当前,我国关于手机通讯行为的立法尚不完善,第一,加快立法。应当抓紧立法,改变目前无法可依的局面。就手机拥有量、普及率和手机短信发送量来说,我国居世界第一,但至今我国移动通讯市场的管理还基本处于无法可依的局面。对此,针对利用虚假信息侵害他人及社会当属不法行为,治本的方法应该是用法律约束这种行为。但我国目前的法律对它并没有专门的规定。目前针对网络犯罪的有关法律规定是《刑法》285 条,286 条、287 条及第 17 条第 2 款,和 2000 年 12 月 28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手机犯罪也还没有专门法律法规。这使得一些新的犯罪如网络诈骗、手机网络诈骗在定罪量刑时仍沿用了传统的对诈骗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这不能体现网络和手机犯罪等新型犯罪的特点。现行的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管理办法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法规已经不能满足管理的需要。目前虚假信息泛滥的情况与相关法律空白有很大关系,因此国家有必要单独就“网络和手机犯罪”建立相独立的,明确的法律法规,让打击虚假信息有法可依。

任何只强调经济利益而忽视社会效益,强调局部利益而忽视多数人权益的做法都是不可取的。且犯罪分子一般用手机卡是流窜全国作案,在大部分城市未能对手机开户实行真正的“实名制”的时候,无法控制犯罪分子异地买卡、继续实施犯罪的势头。

第三、面对手机网络诈骗日益猖獗的现状,应该从技术上进行防范。加强网络监管的力度,对大型移动通信服务商如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使用短信过滤技术都是一个很好的方法。

第四、部门之间的协作,公安部目前已与信息产业、金融等部门协调沟通,酝酿在全国范围内实行手机卡销售实行真正意义上的实名登记制度,以遏制手机网络诈骗和“垃圾信息”的泛滥。

第五、必须全民形成打击手机网络诈骗犯罪的氛围和意识,目前,很多受害者没有相关的法律意识,不知道对这类陷阱该如何处置。必须通过宣传提高全体公民的手机网络法律知识,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在社会上形成一种痛恨和严厉打击手机网络诈骗犯罪的氛围。

参考文献:

1、2006 年 11 月 12 日《人民法院报》第 B2 版。

2、2006 年 12 月 10 日《中国青年报》第 6 版。

3、2007 年 2 月 22 日《人民日报》第 11 版。

4、樊崇义主编《证据学》(第 2 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 年 11 月第 2 版。

5、赵秉志主编《刑法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1999 年 12 月第 1 版。

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总结

全县公安机关防范通讯网络诈骗犯罪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诈骗犯罪宣传活动工作方案

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总结四篇

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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