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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篇)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作者:liro0206 | 发布时间:2024-09-12 17:01:05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汇编(6篇)

目录

镇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乡镇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镇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面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各项措施,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xx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xx区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地灾基本情况

一是现有未销号的地灾点3个,其中2个(天堡寨村1社谭家院子危岩、龙平村七一水库旁危岩)正在办理销号,1个(美园丽景二期车库外侧危岩)已完成治理,处于竣工监测中;二是危险源1处,因g351扩建造成杜家村下油房滑坡,威胁常住人口4户7人,采取临时避险撤离,目前该处由区更新公司委托专业监测单位采取监测措施;三是辖区内山区较多,地形复杂,构造发育,成灾条件较充分,地质灾害处于多发态势,2024年我镇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仍然严峻,防治工作任务仍很艰巨。

二、地质灾害发生趋势预测

根据地质灾害的特点,结合地质构造及地层岩性等成灾条件分析,诱发因素仍以强降雨为主,其次为人为工程建设活动等。

(一)降雨诱发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结合近年来气象基本规律及降雨与地质灾害关系,汛期仍为地质灾害的重点防治期,整个主汛期为旱涝交替,涝重于旱,要实时关注气象部门气象预报及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推送的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及时准确将气象等相关预警预报信息层层传达到辖区内每名群测群防员及每处每户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并提醒群众注意防范降雨可能引发的山体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

(二)人为工程建设活动诱发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今年我镇城市建设、乡村振兴、填方削坡、水利水电工程、建房及农村公路建设等人类工程活动较为频繁,预计全年工程建设诱发的人为地质灾害的频率与去年持平。重点防范区域为辖区内居民小区、乡村振兴建设、公路建设、建房、水利水电工程、各类人工堆积体等区域。

(三)采矿诱发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虽然我镇辖区内矿山实施了关闭,但仍然要防范因采矿活动诱发地质灾害,主要以地面塌陷及边坡失稳以及各类人工堆积体(弃渣场、消纳场、矸石山)引起滑坡为主。

三、重点防范区域和时段

重点防范区域为南天门村、杜家村、黄葛村、龙平村、永庆村、发扬村、保胜寺村。重点防范区域主要包括农村建房屋后切坡以及辖区内道路、场镇、学校、医院、敬老院、居民点、车站等人口密集区等重点区域。

综合2024年强降雨偏早的预测以及近年来地质灾害发生情况,按照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的安排,2024年重点防范期起始时间提前到4月、延长至10月。

四、防治重点工作任务

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防范胜于救灾”理念,始终坚持以防为主、综合施策,深入实施地质灾害“点、线、面”一体化风险管控,全面提升抵御防范地质灾害风险的综合能力,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夯实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基础

1.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工作。以“4.22”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土地日等重要节点为契机,采取防灾视频、电视、广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宣传形式,普及地质灾害防治有关法律法规及防灾避险科普知识,提高全社会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2.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培训。组织全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及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人员参加区规资局开展的地灾防治培训以及镇组织的地质灾害防治培训,进一步提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能力。

3.强化地质灾害巡查排查。组织做好全镇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及各专项排查工作,按照“点、线、面”结合的防灾减灾工作要求开展巡查排查。加强农村建房屋后切坡以及辖区内公路、重大水利工程、重要市政设施、场镇、学校、医院、敬老院、居民点、车站等人口密集区等重点区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驻守我镇107地质队员的技术指导下科学合理划定危险区,明确监测责任人,落实群测群防员;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时采取工程治理或避险搬迁等措施进行防治。

4.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充分收集市、区相关部门发布的气象信息,及时向辖区内各村居推送气象信息,加大分析研究,常态会商研判,重要时段、节点加密会商,准确划定防范重点区域,及时、精准发布地质灾害风险预警信息。

5.加强应急处置。相关部门和各村居要按照职能职责做好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工作,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出现灾险情,各村居要第一时间赶往现场进行先期妥善处置,组织临时避险撤离,同时按规定做好信息报送。强化地质灾害点的避险撤离演练,汛前对本辖区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全覆盖开展1次单点演练,增强演练针对性,增强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二)做好强降雨期间紧急避险撤离

认真落实市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渝地指〔2023〕4号)文件精神,做好紧急避险撤离预案,落实“三个紧急撤离”要求,全力确保强降雨期间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加强地质灾害避险搬迁

对新发生并认定为避险搬迁类地质灾害点,要做到“即定即搬”,加大宣传动员力度,推进地质灾害避险搬迁。

(四)推进地质灾害工程治理

对新发生并认定为工程治理的隐患点,要加强对项目的管理,狠抓工程进度和质量,尽早完成治理,消除安全隐患。

(五)继续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

我镇相关部门继续加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做好各项应急救援准备,确保设备正常。同时根据职责及工作要求,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应急救援队伍训练。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防治机构,强化防治责任

为进一步搞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到位、责任到人。成立地质灾害领导小组,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由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应急办、综治办、财政办、社事办、*政办、规资所、派出所、医院及其他成员的组织机构。镇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管理责任,规建办、应急办、规资所负责地质灾害日常事务处理,其他部门协助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村社两级地灾防治责任,与全镇17个村(居)委会签订地灾防治责任书。

(二)严格考核评价,提升工作质量

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工作综合考核,按照注重实效要求,重点从各村居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视程度、群测群防、工程治理、避险搬迁、应急演练、信息报送等方面进行考核评分。对鉴定为地灾点和有地质险情的危险地区安排专人监测,对监测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定人、定点、定时监测,按时报告,对不负责的镇村干部坚决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

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制定以下防治方案。

一、地质灾害的基本情况

(一)地质灾害现状

xx省地质局生态地质大队2019-2022年对我县地质灾害调查,发现我县地质灾害类型有滑坡、崩塌及泥石流三种。全县历史已发生的地质灾害点共349处,其中滑坡157处,崩塌1**处,泥石流3处。2024年3月20日前县自然资源局通过组织全县乡、村两级对照本辖区内地质灾害点进行摸底排查,并结合2012年编制的《xx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及省地质局生态地质大队编写的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区划(待省自然资源厅审批),目前全县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294个(公路隐患点65个),其中滑坡点127个、崩塌点165个、泥石流2个,其中有重要地质灾害点隐患点17个(见xx3)。

(二)地质灾害发育特征

1.地质灾害的空间分布。根据《xx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辖区内的中源乡—三爪仑乡—宝峰镇一带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双洲—水口、铺里—斜艳坑—龟山堂为地质灾害中易发区;香田—双溪—仁首为地质灾害低易发区。

2.地质灾害的时间分布。地质灾害的高发时段与降雨强度密切相关,4~7月份,受强降雨的影响,易诱发地质灾害并表现出显著的群发特点。

3.地质灾害的类型特征。地质灾害的主要类型有:滑坡、崩塌、泥石流和不稳定高陡斜坡等。已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中,大多数以崩塌为主,这些的崩塌均发育在浅层土质风化壳内,多分布于山区居民点房前屋后的高陡人工边坡上,这类房前屋后的潜在致灾体是由于人类工程活动不合理的切坡所引起的,由于致灾体距离房屋近,运动速度快,突发性强,往往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危害极大。

(三)2024年地质灾害态势预测

2024年汛期降雨量可能偏多,时空分布不均,有降水相对集中期,可能产生局部地段洪涝和内涝。主汛期为4-7月。

根据我县地质环境条件、从历年汛期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及其与降水的关系分析,结合2023年主汛期(4-7月)降水趋势预测,预计2024年我县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的数量、规模及危害在总体上与往年相当。在降水集中期,崩滑易发区、次易发区以及山区建设切坡段、城镇规划区切坡段、露天采矿(采石)场、新建和改扩建公路边坡、水库(电站)坝肩、溢洪道及引水(灌)渠等地易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同时,要密切关注伏秋期的暴雨,吸取经验教训,早加防范。

二、地质灾害防护的重点区段和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

全县重点防治的区段包括:

1.中源乡港口村、西岭村、古竹村。

2.官庄镇塘埠村、官庄村、龙岗村、哨前村。

3.璪都镇黄浦村、小水村、新庄村。

4.高湖镇下观村、山口村、西头村。

5.仁首镇象湖村。

6.水口乡腾丰村。

7.骆家坪景区。

8.沙港电站引水渠,港口电站大坝,桃源水库大坝,罗湾电厂生产区。

9.璪都至宝峰公路、山口至璪都公路、璪都至中源公路、洪屏电站新修公路、水口乡中仑村佰伍段—大坪岭(村级)公路、水口乡中仑—黄坑(村级)公路边坡。

针对我县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发育分布特征,本防治方案提出了18个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见xx4),并提出了相应的防治及应急措施,并对一般的地质灾害点的防治提出了简要的防治措施。

三、重点防范期

xx县2024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同往年一样,仍然为主汛期,即4至7月,是强降雨季节,为地质灾害易发时段。各级各部门要提前做好防治地质灾害的准备工作,对境内地质灾害危险点有组织地开展汛前和汛期险情巡查,注意省级、市级和县人民政府灾害性天气预报,抓住关键,认真落实汛期值班、灾情速报、灾后应急调查处置等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有组织地安排危险区群众安全转移避险,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和人员伤亡,确保安全度汛。

四、地质灾害监测人、防灾责任人

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防原则上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统筹安排。直接危及公路、通讯、水利、生命线工程等设施和主要危及工矿企业、事业单位等受灾主体较为单一的地质灾害,由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监测与预防。村防灾责任人由村干部担任。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在县政府领导下,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地质灾害监测人员经乡镇人民政府推荐入选后,报自然资源部门审定后予以任用。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建立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网络

1.监测网监测员(群测群防四级网)。负责对具体地质灾害点的监测,除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不稳定斜坡本身的变形迹象进行监测外,还应把该灾害点威胁的对象和可能成灾的范围纳入监测范围;其监测手段主要是定人、定点、定时进行监测,一般进行简易的位移和宏观观测,并做好记录、上报等工作;灾害点的监测原则上由受益人(单位)负责。发现临灾前兆,及时上传下达,通知受威胁的群众安全转移。

2.村组级监测组(群测群防三级网)。负责组织、监督该村组地域内的地质灾害点的群众监测、预警;负责该村组地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参与对突发性的地质灾害进行核实和初步分析;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发布临灾预报,组织受威胁的群众安全转移;参与对突发地质灾害进行抢险救灾。

3.乡镇级监测分站(群测群防二级网)。负责对群测群防三、四级网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该乡镇地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宣传;负责对本行政区内较大级以上的地质灾害点进行跟踪,并对监测资料进行核实和初步分析,参与对突发地质灾害进行抢险救灾;乡镇级监测网由分管该项工作的乡镇长负责,领导和协助村有组织地进行临灾安全转移。

4.县级监测站(群测群防一级网)。负责对群测群防二、三级网的监督管理;负责该县地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宣传;负责对本行政区内重大级以上地质灾害点进行跟踪,并对监测资料进行核实和初步分析,参与对突发性的地质灾害进行抢险救灾;负责本县的群测群防的技术指导和信息管理,进行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应急监测;根据气象、水文预报,对监测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及时向有关乡镇、村和矿山等有关单位发出预警通知。按照群测群防体系的要求,县级监测站由县人民政府组建,由分管地质灾害工作的副县长负责,发生突发地质灾害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监测技术方法可根据地质灾害点的实际情况确定。滑坡、崩塌、地面塌陷裂缝位移以测量为主,基本方法是设桩观测、设片观测、设尺观测、井水和泉水观测等简易方法;泥石流的监测方法以专人巡查为主。

5.监测频率。每年1至3月和10至12月为正常时段,每月至少观测一次;每年4至9月为汛期,每10天观测一次;连续降雨时段1天观测1次,每次大雨应立即去进行监测;若发现监测地灾点有异常变化或遇特大暴雨或连续强降雨,应加密监测,每小时1次或两小时1次,必要时实行值班连续监测。

6.监测资料上报。每次监测都应认真做好记录。监测记录应按照规定及时上报,正常情况每月上报一次,县自然资源局和基层自然资源所要设立值班电话,及时收集各监测点情况。

7.监测资料整理分析。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有专人负责,整理各监测点观测资料,对出现异常的灾害点应及时组织专家对监测资料进行分析研究,提出书面意见,供政府决策参考。

(二)逐步加强和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

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由弱到强依次分为四级,即预测(四级)、预警(三级)、预报(二级)、警报(一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县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由县自然资源局和县气象局负责,充分利用气象资料,逐级将有关预报预警信息通过手机短信(地灾防治aaa群)及时通知到各级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地质灾害危险点范围内的村民。各乡镇、各单位和当地村民对照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的要求,及时做好防灾避险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及时做好地质灾害灾情速报

1.速报范围。发生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发生人员死亡和失踪的小型地质灾害灾情;避免人员死亡的成功预报实例。

2.速报时限。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发生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报告后,应在4小时内速报县级人民政府和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时可直接速报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接到中、小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12小时内速报县级人民政府和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时可直接速报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3.地质灾害报告的内容。

(1)速报内容。地质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者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发展趋势和受灾(威胁)的人员与财产等,同时提出采取的对策与措施。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者灾情有新的变化时,必须及时续报。

(2)应急调查报告。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结束后,应当及时提交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抢险救灾工作;其他灾情和险情;地质灾害类型的规模;地质灾害成灾原因,包括地质条件和引发因素(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地质灾害发展趋势;已经采取的防范措施及效果;今后的防治工作建议。

(四)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建设

1.选点定人,明确责任。在对已知地质灾害信息和隐患排查的基础上,确定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隐患点、危险区作为实施监测和预警的对象。在县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领导及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的指导下,以受灾害隐患威胁的村民为主体,选择责任心强、有文化知识的村民作为灾害隐患点、危险区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员和基层干部、村干部是群测群防工作的带头人,*员和基干民兵是群测群防工作的骨干。对选定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要明确职责、分解任务,填写责任表并签名。

2.加强宣传培训,规范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部门要广泛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指导群众认识地质灾害前兆,学会预防、避让、防抗地质灾害,宣传普及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对选定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要进行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含灾害前兆特征、监测预报、紧急疏散等)的培训,不断提高防灾责任、监测人的防灾知识和技术水平和村民的防灾、减灾、抗灾的意识和能力。在此基础上,村委会要组织制定地质灾害防治的村规民约,让村干部和*员积极带头,让村民和群众主动参与,让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为村民和群众的自觉行动;做到防灾制度落实、“两卡”发放到位、监测预报及时、转移避让有序,使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

3.落实监测避险措施及相关制度。灾害隐患点、危险区要采取简单监测措施;灾害前兆或紧急情况出现后,有关人员要及时报告;群测群防点要配备报警工具(如哨子、警报器、号角、铜锣等,每点要固定一种报警器材),并保证报警工具能正常使用;适时组织进行防灾演练,让村民熟悉报警声音,一旦听到警报声,就会自觉、迅速地作出反应。要制定村民紧急避让措施,在村附近选择临时避让场地,指定一条或几条群众撤离线路,要让有关群众熟悉场地和线路。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部门要建立值班制度,明确值班地点、联系电话,保障通讯畅通。汛期期间,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要24小时开通手机;有群测群防任务的村要有电话等通讯设备,保持与乡镇人民政府联络畅通;村委会干部和防灾责任人、监测人要按照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门的统一部署,做好汛期值班工作。灾情一旦发生,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立即组织应急队伍开展应急处置和施救,同时向县人民政府和上级自然资源部门报告,做到“情况准确、上报迅速、续报完整”。

(五)认真落实应急预案,有序地实施应急响应和善后处置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工作部门应严格按照《xx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求,抓好落实,汛前和汛期做好各项应急响应事前准备。明确各行政村地质灾害危险区域范围和应转移的对象,做到组织机构落实,职责分工清楚,响应有序,预警信号、转移路线、安置场所和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灾情险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自然资源部门要迅速查明灾害类型、范围、规模、发展趋势、圈定地段,加强监测,做好抢险救灾的技术指导工作。救灾队伍要迅速进入现场,抢救受灾人员与财产,其他有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做好抢险救灾的相关工作。

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发生后,当地政府应做好灾区群众的思想工作,安定稳定群众情绪,及时部署地质灾害工程治理或者异地搬迁避让。各有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认真落实应急响应和善后各项工作。自然资源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上报上级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部门。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协助和督促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按时完成已批准执行的地质灾害点治理工程和异地搬迁安置工程,并确保工程质量。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由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县发改、水利、财政、应急管理、住建、公路、交通、电力、通讯、气象、民政等有关部门协同县自然资源局进行全县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应成立和充实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具体领导和协调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要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建立和健全以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有关部门领导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地质灾害防治体制。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印制,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要及时将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发至防灾负责单位、负责人和受灾威胁群众手中,把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二)建立健全防灾制度,强化监督管理

建立和完善年度防灾方案,应急预案、灾害速报、灾点监测、险情巡查汛期值班、灾情预报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有关制度。加强地质灾害预警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每年危险性地质灾害点都要落实监测单位责任人和监测人。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乡镇村应加强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在地质灾害质点防范期内,乡镇人民政府、基层群众应当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及时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有组织地安排群众按预定的转移路线安全转移,并做好善后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加强地质灾害灾情的调查摸底,对辖区内的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要设立警示牌,事先制定群众和财产安全转移预案,有计划地安排治理或及时进行搬迁避让。

(三)加强地质灾害科普宣传和防治知识培训

县自然资源局和乡镇人民政府必须继续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力度,对辖区内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村民,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科普宣传,内容既有地质灾害的一般知识、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地质灾害的预测和防治,还要有农村建房选址和工程经济活动中如何防范地质灾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先进经验、典型事例的宣传。通过宣传和培训,普及地质灾害的防治知识,以提高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广大群众对地质灾害的认识和防范能力。

(四)部门合作,齐抓共管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各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地质灾害防治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通力合作,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自然资源部门要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职能;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各类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财政部门要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保障工作;水利部门要负责水系、水利工程的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工作,结合山洪灾害防治,提供雨情、水情监测共享信息;乡村振兴部门要负责做好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的组织与协调、移民搬迁计划和资金的协调、移民搬迁工程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等工作;民政部门要做好灾民安置、救济和救灾物资保障等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城镇建设的审批管理,及时制止和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章建设;公路、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在建工程地质灾害防治,负责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和防治工作;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督促工矿企业落实所属水坝、矿井、尾矿坝、工棚、废石场、临时设施等重点部位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威胁中小学校舍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及防范工作,并将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列入中小学安全常识教育内容;工业信息、旅游等管理部门要配合做好相关单位和企业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气象部门要做好天气监测和预报,及时与自然资源部门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通信等部门要做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传输的保障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和群测群防工作;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隐患的巡查和监测,建立巡查监测网络,制定可行的防治措施,发生灾情及险情隐患要及时处置和报告;负责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及时上报地质灾害信息。要以行政村为单元,组织对辖区内位于群众住宅房前屋后的不稳定斜坡(人工边坡)进行排查,并列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预警网络范围。汛期应确定责任人进行监测和巡查,尽量减少可能出现新的地质灾害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各自然资源中心所:负责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和群测群防工作;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隐患的巡查和监测,做好监测预警,制定可行的防治措施,发生灾情及险情隐患要及时处置和报告;负责本乡镇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及时上报地质灾害信息及地质灾害防治月报表;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落实搬迁选址。

各村村委会:负责落实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治和监测预警以及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组织抢险、避灾工作;配合县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乡镇自然资源所宣传有关地质灾害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各受灾害威胁户:负责对威胁本户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巡查、监测预警和报告工作;配合地质灾害监测人及村级防灾责任人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认真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五)加大投入,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将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列入年度计划和预算,确保潜在的地质灾害得到及时调查、勘查和治理。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地质灾害确需治理的,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组织治理;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资机制,调动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防治地质灾害的积极性,鼓励社会捐助,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

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2024年降水趋势预测

据气象部门预测,2024年汛期我县气候状况总体偏差,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偏多,涝重于旱,结合气象和住建(地震)等部门预测综合研判,今年地质灾害总体趋势较近五年平均水平偏高或接近。预计2024年xx降水总量为590~770毫米,较常年偏多1成;春季(3—5月)全县降水总量较常年偏少0~1成,平均降雨量130毫米;夏季(6—8月)全县降水总量较常年偏多1~2成,平均降雨量343毫米;秋季(9—10月)全县降水总量较常年偏多0~1成,平均降雨量值170毫米。受降雨影响,我县发生地质灾害气象风险较高,部分区域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

二、2024年地质灾害预测

(一)重点防范时期

我县地质灾害发生常与降水密切相关,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全县降水趋势预测,全县2024年地质灾害多发时段为5-9月,这一时段是我县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其中7-8月是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高发期,防灾减灾形势将更加严峻,特别是极端气象事件引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很大。10-12月地质灾害相对低发,需防范由于长期阴雨和人类工程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

(二)重点防范区域

1.高易发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主要分布在小峪河、嘉陵江干流、安河河谷、西河干流以及旺峪河流域河谷两侧地区,主要涉及双石铺镇、凤州镇、河口镇等城镇建设较为集中,铁路、公路沿线斜坡开挖量较大,人类工程活动强烈的区域。

2.中易发区:多分布在高易发区外围,斜坡体相对高差较大,局部相对隔水层下切出露,较易发生滑坡等地质灾害,人类活动较弱的区域。

3.低易发区:主要集中在南部和北部的中山区地貌,这些地方第四纪松散沉积物较少,耕植作用较强烈,其他人类工程活动较微弱的区域。

4.非易发区:主要分布在xx北部的花岗岩区和xx南部的中高山区,这些地区多为基岩出露,自然斜坡的稳定性较好,基本无人类工程活动,地质灾害不发育的区域。

(三)重点防范镇

根据灾点数量及地质环境综合分析,红花铺镇、凤州镇、双石铺镇、河口镇、留凤关镇、坪坎镇和平木镇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镇,由于地质环境差,工程建设活动频繁等,在降水影响下,易发生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应加强监测,积极采取搬迁措施。

(四)重点防范矿区

xx银洞梁铅锌矿区、手搬崖铅锌矿区、八方山至二里河铅锌矿区、寺沟铅锌矿区、四方金矿矿区、铅硐山矿区、洞沟铅锌矿矿区、丰崖铅锌矿区、二三道沟铅锌矿区。

(五)重点防范交通干线

1.铁路:宝成线xx境内沿线地形陡峭,地质构造复杂,是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地段。

2.公路:国道316双石铺镇至柴关岭段、国道342公路沿线、省道219公路沿线、红唐双等地方公路和通村公路沿线,宝坪高速、太凤高速沿线的高陡边坡,在降雨条件影响下极易诱发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

(六)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较多,根据已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稳定性、危害程度及危险性,筛选出16个作为2024年县级重点防治隐患点,逐一落实防治措施、监测人、责任人等(见xx)。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属地管理,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地质灾害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安排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县政府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各镇镇长,县公安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局、财政局、应急管理局、教体局、商工局、民政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卫健局、文旅局、气象局、供销联社、国网xx供电公司及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网络等通信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各镇,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县自然资源局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相关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凡是威胁铁路、公路、电力、水利、学校、医院、住建、景点、矿山等设施或企业安全的地质灾害,由危及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监测、预报,并进行治理,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监督指导。

(二)推进“隐患点+风险区”双控工作。县自然资源局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指导各镇建立县、镇、村、群测群防员四级责任体系,动态更新地质灾害隐患库,实现地质灾害隐患点“应纳尽纳、应销尽销”,建立地质灾害风险区管控清单和转移避险人员清单,指导各镇编制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防抢撤”预案,制作发放地质灾害转移避险明白卡,并在醒目位置设立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警示牌,公开撤离条件、预警信号、转移撤离路线、避险场所、应急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各镇、各部门要强化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战时管控,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扎实开展地质灾害日常巡查排查,全面增强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提高应急响应时效。各镇要加强专业监测设备的保护,防止设备遭到人为破坏。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实施专业技术单位驻守,加强对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等工作的技术支撑,同时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科学设置、优化调整监测预警阈值和模型,不断提高预警信息精准度,降低监测设备虚警率。

(三)开展地质灾害宣传培训演练。各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力度,强化《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陕西省防灾避险人员安全转移规定》等法律法规及防范技能的宣传培训,重点向村(社区)、组、户、具体点位一线人员倾斜。全县隐患点避险演练要达到全覆盖,期间穿插宣传培训工作。同时,在“防灾减灾日”“地球日”“土地日”等重要时段开展宣传活动,印发宣传画册、手册,制作专题宣传片、公益广告片,通过电视、广播、展板及新媒体等形式,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不断提高各级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四)发挥项目效能,筑牢防治基础。各镇、各部门要强化项目支撑,以深化高质量项目推进年活动为牵引,精心谋项目,全力争项目。各镇持续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全力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用好国债资金,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受地质灾害的威胁,切实改善群众居住环境,真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部门要加大行业内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争取力度,县自然资源局要积极推进xx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地质灾害监测项目力争主汛期前完工上线运行,加快推进双石铺镇、平木镇、凤州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项目进度,完善安沟门滑坡治理工程后续工作。

(五)强化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源头管制。各镇、各部门要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严格管控风险隐患源头,加强地质灾害调查成果在地质灾害防治和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中的应用。县自然资源局要充分应用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成果,支撑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避免将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作为城镇规划或发展方向,通过源头管控,有效降低地质灾害风险。严格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开展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单位要依法依规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六)争取政策支持,强化资金保障。各镇,各部门要主动加强与上级部门的联系沟通,最大限度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县财政局要将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充分保障。

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xx县2023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

2023年,经各乡镇*委政府的努力和县直有关部门的配合,我县未接到地质灾害灾险情报告,未造成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取得较好成绩。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的二十大精神和******关于防灾减灾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论述,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全力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力争把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不因地质灾害出现人员伤亡。处理好当前与长远、整体与局部的关系,为保障我县社会稳定、促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

2、坚持属地管理、齐抓共管的原则;

3、坚持突出重点,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谁诱发、谁负责的原则,因自然原因形成的地质灾害由政府出资治理。

三、2024年地质灾害趋势分析及防治重点

受限于长期降水预测难度大、准确度不高,以及集中强降水在时间上、空间上不确定等因素,本预测仅是地质灾害年度趋势预测,实际情况需依据具体时间段和时间点的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做进一步的分析预测。

(一)2024年汛期预测情况

据气象部门预测,预计今年第一场区域性暴雨出现在3月下旬中后期。降水集中期主要出现为5月中旬中至下旬初、6月上旬末至中旬初、6月中旬后期至下旬前期以及7月上旬中后期。预计主汛期全县平均降雨量830-900毫米左右,偏多0-2成,强雷电、短时强降雨、雷雨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较常年同期偏多偏强。强降水过程和降水集中期出现时中小河流洪涝或城乡内涝发生的风险较高,丘陵地区应注意突发性山洪地质灾害。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降水趋势预测,结合我县地质环境条件和致灾因子分析,总体上认为,2024年度地质灾害多发性可能大,在部分地区的灾情可能危害较为严重,发生时期主要集中在

4-7月份(为我县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降雨集中期和强台风来临时期,可能有数量较多、规模不等、危害较为严重的群发性崩滑流(崩塌、滑坡、泥石流的简称,下同)灾害。2024年地质灾害的发生预计有以下特点:

1、xx县位于xx东部,抚河中游,地处鄱阳湖平原与武夷山的过渡地带,地势东南高、西北低,地貌以丘陵山地为主,地质环境较脆弱。汛期地质灾害将主要分布区域:

(1)黄通、何源、对桥、陆坊、琉璃、秀谷等乡镇;

(2)高坊水库、马街水库、廖坊水库等大小水库的临岸山坡;

(3)抚河xx段沿岸。

当连续降水达到150毫米或日降水80毫米以上时,将可能出现崩滑流灾害;当连续降水达到200毫米或日降水150毫米以上时,崩滑流灾害将可能大量发生。

2、修路、建房切坡、采石、采矿、坡地耕作及修建山塘水库等工程活动是近几年诱发地质灾害的重要因素。在新(在)建公路沿线、切坡较陡的公路、傍山建房、矿山、采石场和修建山塘水库等的山地、丘陵地区都有可能发生不同程度的地质灾害,另外溢洪道、引水渠及风景区也有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其主要发生时段在汛期,非汛期也可能发生。

3、非汛期地面塌陷发生可能性较大。一是地下工程活动会诱发,发生区域主要是地面塌陷中易发区及部分矿山的采空区。二是干枯期和伏秋期,因干旱地下水位下降,将可能导致覆盖型岩溶区地面塌陷。

4、崩滑流灾害具体发生的区域和强度与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和降水强度有关。在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出现二十年一遇或以上暴雨、在中易发区出现五十年一遇或以上暴雨,崩滑流灾害可能大量发生;在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出现十年一遇暴雨、在中易发区出现二十年一遇暴雨,崩滑流灾害可能较多发生;其它强度的暴雨也可能诱发少量的崩滑流灾害。

(三)重点防治区域

依据上述预测分析,设置以下重点防治区和次重点防治区。

1、重点防治区

主要分布于县内东部何源镇、黄通乡和秀谷镇地区,总面积323.39km2,占全县总面积的23.91%。重要工程设施有g35济广高速和x943县道,水利工程有马街水库、高坊水库和马尾泉水库,重要的集镇区有秀谷镇、何源镇和黄通乡。区内地质构造条件复杂,人类工程活动强烈,修路、建房切坡现象普遍,有矿山点4处,大部分区域属于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少量区域属于地质灾害中易发区。防治灾害种类主要为滑坡隐患和崩塌隐患,区内地质灾害(隐患)83处,其中滑坡10处、滑坡隐患46处、崩塌1处、崩塌隐患26处,隐患点密度0.257个/km2,威胁人口931人,威胁财产2581.85万元。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按防治等级分为重点防治点20处、次重点防治点44处、一般点防治点19处。

2、次重点防治区

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包括对桥镇-陆坊乡(b1)、左坊镇-后车村-长兴村(b2)、琉璃乡-合市镇-双塘村(b3)和城湖村-陈坊村(b4)四个区段。

(四)重点隐患

据今年汛前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初步统计,全县已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108处,共威胁人口1304人,潜在经济损失5302万元。全县中型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2处,即陆坊乡陆坊村新街滑坡隐患点和何源镇郑家村红心组滑坡隐患点。曾经较易发生灾险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3处,即xx县对桥镇上付村许家组山体滑坡、xx县黄通乡高桥村高桥组滑坡(工程治理已通过初验)、琉璃乡印山山体滑坡(正在治理)。

四、主要防治措施

(一)调查与制定防治方案

主汛期来临之前,各乡镇(含华侨管理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城市社区,下同)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险情进行大检查,核实危险点、危险区段的位置、类型、规模、成因及危害等情况,对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登记,建立隐患点数据库。对地质灾害险情进行巡查之后,如有隐患点新增、变更、核销等工作,报县自然资源局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出台的《xx省地质灾害隐患点动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根据调查情况和上级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与防汛相衔接,把预防地质灾害和防汛结合起来,编制(制订)所辖地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提请同级政府发布,划定重点防治区段和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提出防范措施,落实防灾责任。

对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各乡镇要制定切实可行、严密有序的监测、巡查、预报、预警工作方案,以及人员和重要财产避险转移的具体措施。

(二)监视监测与汛期应急调查

1、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和重要防治区段,由所在乡镇、村(社区)负责监视监测工作。明确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监测内容及方法,落实监测人员。与工程设施直接有关的地质灾害危险点,由有关的部门、单位负责监测工作。

2、县应急管理、自然资源、水利、交通、公路、旅游等部门加强对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重点防治区段的巡视检查工作。汛期巡检不少于2次,重要地区、重要时段要加密巡检,发现重要情况,要按照速报制度要求及时上报。

3、做好汛期应急调查工作。出现小型的地质灾害险情及灾情,县应急管理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做好应急调查工作;出现中型以上的,市自然资源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应派员协助调查。

(三)预防、预报、预警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制度。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县水利、县气象部门要及时向县自然资源、县应急管理等部门通报当前水情、雨情和汛情,为地质灾害预防提供参考和建议。汛期地质灾害预报,由县自然资源部门会同县气象部门、县应急管理部门共同发布,实行重要险情实时预报、通报,一般情况每月通报一次。对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各乡镇要专门落实具体监测、预报责任人,并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

对于可能的危险点,各乡镇要组织专业人员或邀请驻金技术支撑单位派员进一步调查论证。对确认进入危险阶段者,要根据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规模、地域重要性及危害性,由各乡镇上报调查论证情况,县级人民政府发布预警,在地质灾害危险点一定范围内,各乡镇应当及时划定危险区、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予以公告。

五、实施保证措施

(一)压实属地责任,加强部门协作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地方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隐患包点五级责任制,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机构、应急机构和救援队伍建设,建立以自然资源部门为主的地质灾害防治指挥机构,以组织协调所在地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完善以应急管理部门为骨干,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专兼并存、保障有力的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各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县自然资源局: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地质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督促工矿企业落实所属水坝矿井、尾矿坝、工棚、露天采场、废石场、临时设施等重点部位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保障。

县财政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保障工作。

县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督促油气长输管道、风电企业对管道沿线及风电设施周边地质灾害隐患开展巡查排查、监测和综合治理等工作。指导地质灾害防治、重大救灾项目立项工作。

县教育体育局:负责指导各地中小学、幼儿园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危及学校校舍和附属设施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监测和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指导各地中小学和幼儿园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和避险演练。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城市规划区内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或者遭受地质灾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负责指导、监督建设单位在勘察、设计、施工、验收过程中落实地质灾害抗灾设防标准;为因地质灾害引发的市政基础设施抢险工程提供技术支持。

县城管局:负责指导开展市政基础设施周边的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监测和综合治理等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全县公路沿线法定管理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监测和综合治理等工作;为因地质灾害引发的公路抢险工程提供技术支撑。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指挥全县消防救援队伍参加抢险救灾、人员搜救、应急排险等工作。

县民族**事务局:负责指导寺庙等**场所对周边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监测和综合治理等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全县水利工程设施管理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监测和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及时提供水情、汛情监测信息;为因地质灾害引发的次生洪涝灾害处置、水利工程抢险提供技术支撑。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农村宅基地分配、使用等相关工作,协助防范农村建房切坡引发的地质灾害

县文广新旅局:负责指导全县旅游景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监测和综合治理等工作;开展团队游客防灾知识宣传教育。

县客运枢纽站:负责枢纽站、公交站台及周边的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监测和综合治理等工作;为因地质灾害引发的威胁枢纽站、公交站台安全的抢险工程提供技术支撑。

县卫生健康委:负责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和托幼机构对周边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监测和综合治理等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组织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等对区内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负责协调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林木采伐和采挖移植等工作。

县乡村振兴局:负责牵头做好受地质灾害影响农户的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和做好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地质灾害综合治理。

县气象局:负责监测天气形势,做好灾害性天气过程的分析预测,及时为地质灾害预警和应急工作提供天气趋势预测预报信息,联合县自然资源局制作、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

县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动公司、铁塔公司:负责对可能受到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通信设施加强巡查排查等工作,负责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组织全县灾险情宣传报道及重大灾情资料的收集、录像工作,及时主动向上级新闻部门提供稿件。根据县减灾委指挥机构要求,及时发布地质灾险情信息。

国网xx县供电公司:负责所属电厂、供电设施的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监测和综合治理等工作;为因地质灾害引发的威胁所属电厂、供电设施安全的抢险工程提供技术支撑。

各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可能带来的损失,确保无因地质灾害而造成人员伤亡,尤其要确保不发生人为因素诱发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发生灾险情时,各级人民政府在重要地质灾害危险地(灾区)建立前沿防灾救灾指挥机构。

(二)加强监测预报,做好转移避险

县自然资源、应急、水利、气象等部门要密切合作,完善雨情、水情、灾情监测预警信息实时共享平台,强化预报会商,推动地质灾害精细化预警预报,共同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特别是强降雨过程的短临预报,提高预警预报的时效性和准确性。要坚持关口前移,强化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持续完善强降雨“631”风险预警应对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应急叫应和转移避险工作能力,确保及时将预警信息传达到防灾责任人、群测群防员和受威胁群众,提前组织受威胁群众转移避让,努力降低灾害损失。驻金地质灾害技术支撑单位要大力协助做好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巡查排查、技术支撑调查等工作。

(三)完善综防体系,加强群测群防

各乡镇应当根据已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认真完整制作防灾和避灾明白卡,发放到受灾威胁的单位和个人,并落实监测、预警、防治相关责任人,切实提高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水平。

各乡镇政府要加强群测群防的组织领导,健全以村干部和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按照责权利相对应的原则,要制定对监测人员的管理办法和考核办法,并与群测群防员签订责任书,给予每人每年不低于1200元的财政补助,切实解决基层群测群防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增强群测群防员的责任意识和监测预警、临灾避险能力。

(四)加强值班值守,做好信息报送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日报、速报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切实保障畅通的信息渠道。在全县主汛期、持续强降雨、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时段,县、乡级地质灾害防治指挥机构的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县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防治管理人员必须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实行24小时地质灾害应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级各部门值班室要做到及时互通防灾信息,数据一致;同时,县应急管理部门要备好足够的应急力量,以保证能够随时启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遇持续强降雨、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时段,应实行双人值班。要按有关要求,落实好值班场所和相关设施,保障值班人员就餐和休息等实际问题,并统筹安排好节假日值班人员补休和值班补贴发放工作。

(五)科学救援处置,做好救灾救助

若发生地质灾害,按照各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组建现场指挥部和工作组,调派救援力量和装备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做好救援现场应急监测、灾害周围隐患排查及灾害应急调查,做好救援和现场排危除险。视灾害情况,报告市直相关部门调派救援队伍、装备和专家协助灾害发生地研判灾情,查明原因制定处置救援方案。

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因地质灾害转移避险群众安置和灾后救助,突出留守儿童、孤寡老人等受灾困难重点人群,按照“有标识、有饭吃、有水喝、有床睡觉、有物资、有地方洗澡、有医护人员、有秩序、有台账、有心理疏导”十有标准,细化救助方案,及时发放生活救助物资,做到精准救助,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六)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灾意识

要利用报刊、杂志、网络、广播电视、宣传栏、aaa、短视频、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在4.22世界地球日、5.12防震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等契机,编印宣传材料,组织人员深入山区农村、社区和学校等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社会各界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要建立并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制度,尤其加强对基层干部和地质灾害危险区内居民的地质灾害防治的业务技术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1次)。

县、乡两级还要因地制宜开展应急演练,进一步检验预案磨合机制、锻炼队伍,增强受威胁群众应急避险意识及自救能力。

(七)实施综合治理,消除灾害隐患

按照“自然因素引发的以政府出资为主,人为因素诱发的由责任单位负责治理”的原则确定综合治理责任主体。交通运输、公路、旅游等相关部门要督促有关企业(单位)加强对交通沿线、景区、厂区地质灾害隐患治理。本年度要完成基层防灾能力建设项目,4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工程治理。

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加快对威胁重要城镇、学校、医院、集市、村庄等人员密集场所,难以实施搬迁避让的威胁较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开展工程治理;对已出现灾害前兆的地质灾害隐患及时组织排危除险。鼓励受威胁居民对规模较小的地质灾害采取简易工程治理措施;对治理难度大、生活条件差、治理成本高于避险搬迁费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结合乡村振兴、危旧房改造、宅基地制度改革等政策措施,按照“应搬尽搬、愿搬尽搬”的原则,统筹做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主动规避地质灾害风险。对已下达的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涉及乡镇要科学组织实施,加快施工进度,确保治理工程在主汛期发挥防灾效益。

(八)加强监督管理,做好源头管控

要依法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对可能诱发和加重地质灾害的工程活动,要及时给予制止、纠正和采取有效预报措施;对已造成危害的,要根据“谁诱发,谁治理;谁受益,谁治理”的原则,依法督促责任单位负责治理。加大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力度,将地质灾害中、高易发区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的重点地区,通过科学规划与管控从源头上控制或降低地质灾害风险。坚持生态优先,节约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坚持安全和生态功能优先,统筹地质灾害防治与生态保护修复,在综合治理的同时兼顾生态环境的恢复和保护。

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还要按照相关规定,从节约耕地、有效规避地质灾害出发,把好农村和集镇建房用地审批关和规划、设计施工审批关,规范农民建房行为,山区要严格控制切坡建房,严禁高陡切坡建房。要严格执行城市建设和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必须先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凡建设用地申请审批前必须预先经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全面落实评估报告的防治措施。对于违反地质灾害防治管理规定的,有关部门要依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xx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进行制止和处罚。

(九)加强资金保障,加大地方投入

按照《xx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强化财政资金统筹,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经费保障,确保各项防灾工作能落到实处。采取必要的鼓励性政策和措施,多渠道筹措资金,鼓励引导社会捐助、招商引资、企业投资等社会资金依法依规投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持共享发展理念、积极探索“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地质灾害防治新模式。

乡镇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关于防灾减灾重要论述,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安排部署,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以防为主、安全第一”理念,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强化底线思维,树牢极限思维,筑牢“防范胜于救灾”意识,落细落实各项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压实各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责任,全面开展地灾防治宣传培训、应急演练、隐患巡排查,加强群防群测体系建设,探索建立“隐患点+风险区”风险双控网格管理体系,加强工程领域和农村建房建设引发次生地质灾害隐患管理,加快推进风险斜坡隐患详查成果落地应用,从源头防范化解风险;加快推进避险搬迁、工程治理、排危除险工作,确保2024年年底完成省市下达100户避险搬迁安置任务,有效完成工程治理15处,确保有效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点30处以上;加强落实地质灾害防范各项措施,强化监测预警能力、避险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确保全年地质灾害隐患点不发生因灾伤亡事故。

三、全县地灾现状及防灾预测

我县地质结构复杂,地形地貌起伏较大,属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县,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36处,涉及17个乡镇(街道),其中滑坡29处、崩塌2处、地面塌陷2处,全市占比30.51%,共威胁844户3683人和约2.63亿元生命财产安全。现有地质灾害中高风险区142处(极高风险区1处、高风险区3处、中风险区138处),遍布全县23个乡镇(街道),面积约827.59km2,占全县国土面积的25.97%。

据县气象局预测分析,今年汛期我县旱涝并重,降雨空间分布不均,区域性、阶段性的旱涝灾害明显,易出现旱涝急转,大部分区域较常年同期正常,其中黄荆、大寨、箭竹、德耀等乡镇降雨量较常年同期偏多1—2成,马蹄、椒园、白泥、石宝、茅溪、丹桂等乡镇降雨量,较常年同期偏少1—2成;暴雨日数较常年偏多,区域性暴雨天气过程偏多,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较常年偏多。去年以来我县东部乡镇和南部乡镇旱情明显,大范围持续干旱已使表层土体收缩干裂、失水疏松或结块硬化,旱涝急转发生的可能性较大。同时我县交通、水利、城建等基础设施和酒业园区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在建工程点多、线长、面广,人类工程活动引发地质灾害时有发生,防灾形势异常严峻,减灾工作任务繁重。

四、防治工作重点

(一)重点防范时段。

我县地质灾害防范期为全年,根据气候及降雨特征,重点防范期为4月至10月。在主汛期(6月至9月)、秋雨秋汛时段遇连续性降雨及强降雨,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发生风险将显著增加,各乡镇(街道)务必高度重视,加强排查、巡查、核查工作。全年加强防范人为工程活动诱发的滑坡、崩塌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加强“预案外”突发地质灾害防范应对。

(二)重点防范区域。

根据《xx省xx县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1:50000)成果报告》和我县地质灾害分布规律、灾种、规模、类型及其发展趋势分析研判,我县地质灾害易发区从北到南、从西往东依次划分4个区域,分别是德耀镇—彰德街道—金兰街道——永乐街道—太平镇—二郎镇易发区;金兰街道—龙山镇—石屏镇易发区;双沙镇—白泥镇—椒园镇—石宝镇—大村镇易发区;茅溪镇—丹桂镇易发区。

(三)重点防治目标。

1.全县36处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汛期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

2.xx县城、二郎镇、茅溪镇、龙山镇等县城扩建区,茅溪酱酒园区、永乐酱酒园区、二郎酱酒园区、马蹄酱酒园区和乡镇城镇建设区。

3.g321线、s309线、太石路、叙古高速和叙大铁路等重要交通沿线,特别是正在建设的s317等地形条件复杂的沿线开挖区域。

4.沟口、陡崖切坡及高陡边坡下的城镇、集聚点、学校等人口集居区。

5.黄荆老林、古郎洞、大黑洞、水洞坪等风景旅游区。

6.煤矿开采区和煤矿采空区引发地面开裂、沉降、地表水干枯的区域。

7.正常建设和生产的非煤矿山活动场所等。

五、防灾职能职责分工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应急演练(特别加强“三断”、夜间等特殊情境下的避险演练)和防治工程建后管护;负责地质灾害隐患巡排查和信息报送;负责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和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和维护;负责辖区内在建工程防灾减灾监管;负责辖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区农户避险搬迁安置工作;负责辖区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销号工作;负责探索建立“隐患点+风险区”风险双控网格管理体系;配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隐患点工程治理。如遇突发地质灾害,组织应急力量实施先期应急、救援处置,及时上报突发地质灾害信息,防止险情、灾情扩大,启动应急响应后,统一指挥、协调现场应急处置,并及时组织发布或配合上级单位发布突发地质灾害及其处置情况的信息。

xx经开区:负责统筹酒业园区工程领域次生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工作;督促指导施工建设单位、施工监理单位做好在建工程、工棚营地防灾避险应急演练和人员转移避让工作,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按设计要求分台阶开挖,并做好隐患防治工作。

县经商科技局:负责协调指导工业企业等单位生产活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督促工业园区、电力建设项目在建工地、工棚营地开展地灾防治应急演练和隐患巡查,督促施工单位按规范开挖建设严防次生地质灾害隐患工作。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统筹、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负责开展全县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和宣传培训;负责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指导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和在建工程监管等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开展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工作;指导乡镇(街道)探索建立“隐患点+风险区”风险双控网格管理体系;牵头实施省、市下达我县2024年地灾防治工作任务;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加强与相邻区县联防联动建设;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督促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做好次生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工作;负责评估受灾构筑物损坏程度,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灾害隐患,为受灾群众提供必要安全保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县级及以上公路〔乡道、村道由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负责〕、航道沿线、道路沿线危及道路设施和通行安全的地灾防治;组织协调应急运力,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救灾人员、物资等运输工作;组织协调危害公路安全的地质灾害防治。

县水务局:负责河道、水利设施及其周边区域地灾防治。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协调本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农村建房切坡地质灾害防治等相关工作。

县应急局:负责达到相应级别后突发地质灾害事件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负责协助指导突发地质灾害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矿山开采等生产活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协助有关单位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做好危及自身安全和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市政公用设施地灾防治。

发改、教体、卫健、文旅、民政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地质灾害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负责相关领域地灾防治,指导和督促本系统在建工程次生地灾防治,严防不合理开挖和弃土堆积导致人为地质灾害发生。

六、防灾工作措施

(一)健全联防联控机制。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县水务局、县应急局、县气象局等部门持续开展汛期防灾联合会商,特殊情况下坚持一天一会商,分析研判防灾形势,健全部门联动直达乡镇(街道),村社基层一线的扁平化指挥调度机制。强化与叙永县、贵州省仁怀市、习水县等毗邻地区、流域上下游、左右岸之间信息共享、协同防灾,整体提升防范应对极端天气、旱涝急转和突发灾害的能力。增强在极端条件下及时“喊醒、叫应”能力,加强防灾体系建设,强化县、乡镇(街道)、村、社、点五级监控,县、乡镇(街道)、村三级联动互动,加强源头管控,有效利用乡镇(街道)、村社干部及群众巡查力量,紧盯重点防范部位,持续抓好全年地质灾害监控防范。

(二)制定防治方案。

各乡镇(街道)要认真总结辖区内上一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加强典型案例学习和复盘分析,结合辖区地质灾害隐患分布、类型、规模、危害性等情况,更新地灾防治方案,细化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岗位职责,完善预警响应流程,明确各机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工程建设单位工作职责、防灾措施等要求,确保预案高效科学,紧急情况下能及时响应、启动,有效指导抢险救灾,年度地灾防治方案须报县地灾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三)开展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

各乡镇(街道)在5月8日前完成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宣传培训、应急演练、“两卡一表一预案”更新、资料发放等工作,确保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至少开展1次集中宣传培训、1次常规演练、1次夜间演练,1次断路、断电、断讯特殊情况下的应急避险演练,确保隐患点内每一名群众熟知预警信号、撤离路线、临时安置地点等;持续开展防灾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工地、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六进”活动,将地灾科普宣传覆盖到“最后一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专家对地灾防治队伍进行集中培训,利用各种媒介强化防灾知识宣传。各行业主管部门督促行业领域全面开展地灾防治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

(四)开展隐患巡排查。

各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严格执行“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和极端天气下加强加密监测和巡排查的刚性要求,全面开展本辖区、本系统地灾隐患排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导驻守地勘专业技术服务队伍开展县域内地灾隐患专业排查、核查。对重点防灾区域和部位,要严格按照“三个点”开展巡排查工作,重点排查(“三个点”巡排查:1.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重点查明有无新的变形迹象,威胁对象是否全部纳入了监测范围,“两卡”发放是否全覆盖,应急预案、避让方案、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监测员是否到位,威胁对象是否具有自防自救能力等。2.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重点核查其规模、危险区和影响区范围、危害性及程度、威胁对象,以及警示标志、撤离线路、防灾预案、监测点设立等防灾措施落实情况。3.已销号地质灾害隐患点继续开展巡排查,禁止在已销号隐患区域从事可能引发、加剧地质灾害的人为活动,禁止破坏防治工程设施)。对排查核实出的隐患点,明确威胁对象、划定危险区、移交和告知属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要按程序列入专职监测,做到“五落实”:(1)落实应急预案并公示、上墙;(2)落实3名科级防灾责任人(第一防灾责任人为主要领导)、1名村级监测责任人和2名及以上专职监测员,开展群测群防;(3)落实地灾点防灾措施规范化建设(含防御预案表、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主动避让方案、简易宣传单);(4)落实警示标志、逃生路线指示牌和应急避险场所;(5)落实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等。对排查出威胁程度大、险情紧迫、暂时不能消除的隐患点,要及早落实防汛避险措施,全力保障群众安全度汛。

(五)抓好工程建设领域地灾防范。

各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要深刻汲取2023年金阳县“8·21”事件工程建设领域灾害教训,严格落实政府属地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施工单位主体责任,按责分工督促指导建设、施工单位严格落实防灾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建设工程及工地营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编制专项防灾应急预案,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施工设计要求开挖建设。组织进行施工人员开展防灾知识培训,开展应急避险转移实战化演练,建立健全隐患动态排查评估和防治制度,切实提升地质灾害防范应对能力。将在建工程各方责任人特别是项目业主单位及上级管理公司负责人、施工现场责任人、工地班组长全部纳入行业部门和属地政府防灾体系,督促工地、营地全面配备应急高音喇叭、手摇报警器、铜锣等预警装备,鼓励建设施工单位在建设范围类安装自动化雨量站等监测设备,实现气象和预警全覆盖、现场气象多线核实、交叉验证的预警响应和避险核实机制,确保应转尽转、早转真转,坚决避免因灾伤亡事件发生。

(六)严格值班值守。

各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汛期(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10月15日)24小时双人值班值守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带班领导和值班值守人员务必坚守岗位,保障信息通畅,做好值班记录,密切关注雨情、汛情、灾情发展变化趋势,突发灾(险)情按规定程序及时上报;县地灾防治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对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和监测员上岗履职情况的电话抽查,督促各级防灾人员到岗到位、履职尽责。县地灾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地质灾害灾(险)情报警电话:0830—7103200、0830—7101864。

(七)加强监测预警信息建设。

各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群专结合、人技结合”原则,细化“喊醒”“叫应”机制,将预警预报体系与群测群防网络相衔接,强化落实老弱群众ab角避险帮扶、长短结合避险措施,增强预警和响应能力。遇旱涝急转、极端天气和突发情况,自然资源、气象、水务、应急等部门强化研判会商、加强指挥调度,及时动态发布短临气象预报及雨情、水情信息、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收到动态短临预警后各乡镇(街道)要第一时间发动防灾责任人、村组干部、监测员,各行业部门要及时通知到在建工程工地营地防灾“指挥官”“监管员”,采取高音喇叭、手摇报警器、敲锣、吹哨等方式,将信息传递到点到人,确保“喊醒”“叫应”全部受威胁群众,加强信息反馈,形成预警和响应闭环。

(八)落实紧急避险撤离。

各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要把“三避让”(主动避让、提前避让、预防避让)、“三个紧急撤离”(危险隐患点发生强降雨时要紧急撤离,接到暴雨蓝色及以上预警或预警信号要立即组织高风险区域群众紧急撤离,出现险情征兆或对险情不能准确研判时要紧急撤离)作为刚性要求落实到村社、在建工地、地质灾害隐患点、风景旅游区、矿山企业、交通干线及其他地质灾害危险区域,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应急避险场所布局和条件,建立“安全屋”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设置转移监管责任人,把避让机制措施落实到“最后一米”。遇到旱涝急转、极端天气或发布高级别预警或任何情况下发现成灾迹象、预判可能发生灾害时,镇村组干部、监测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等要第一时间果断封闭危险区域,组织受灾群众和受威胁对象撤离转移避让,必要时采取

强制转移措施,确保不落一户一人,并加强人员监管,严禁撤离人员私自返回。

各乡镇(街道)务必做好地质灾害专职监测点管理,在连续性降雨量在30毫米以下时,由村社做好监测预警工作,必要时组织群众撤离避让;当降雨量超过30毫米以上或气象部门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与红色预警时,地灾防治指挥部常务指挥长前往应急指挥中心进行调度,联系县领导带队下沉督促指导联系乡镇(街道)开展防灾工作。乡镇(街道),县级部门迅速组织人员下沉,特别是包村包户干部要提前下沉一线,做好巡查排查、紧急情况时及时组织群众实施撤离避让;当降雨量超过50毫米以上时,地灾防治指挥部指挥长,必要时由县委主要领导亲自调度。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单位)防灾责任人、下沉人员立即通知受威胁区群众进行转移,做到“应转早转”;组长和地灾监测员要立即组织受威胁区群众进行转移,做到“应转快转、应转多转”;村六职干部要立即响应组织民兵队伍帮助受威胁区群众转移,做到“应转尽转”;乡镇(街道)要统筹指挥,帮扶干部立即到受威胁区指导转移并加强人员管控,做到“应转必转”同时加强人员撤后管控,未达到安全状态,禁止返回;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参照执行。

(九)分类消灾减灾。

各乡镇(街道)要以2024年底全面实现地质灾害隐患点“动态清零”目标任务为导向,做好要素保障,整合相关政策,分类消灾减灾,按期完成避险搬迁安置任务和治理工程。

1.推进避险搬迁安置工程。按照“县级统筹,乡镇实施”的原则,各乡镇(街道)持续开展搬迁摸排,加大政策宣传,做到入户宣讲,做好搬迁农户规划、土地协调、选址等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县级相关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做好避险搬迁工作,确保2024年11月底前完成150户避险搬迁安置任务(旧房拆除);各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要将避险搬迁政策与煤矿采空区政策、土地双挂钩政策等相结合,鼓励治理难度大、地质环境差、不稳定隐患点威胁区居住的群众积极申请纳入规划实施搬迁,加快推进避险搬迁安置。

2.加大治理力度。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统筹组织实施地灾工程治理项目,属地乡镇(街道)做好占地协调、矛盾纠纷处理等工作,确保2024年11月底前完成xx县永乐街道西华村九组桐梓园滑坡治理工程项目等12处国债项目验收,完成xx县大村镇桑木村红岩沟滑坡治理工程项目验收。

3.分类处置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对于今年因自然因素引发威胁城镇居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配合,及时组织勘察设计,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加快隐患治理进度;对于自然因素引发、威胁城乡居民和乡村农户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时组织属地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和专家踏勘、会商,完成应急排危除险。对于在建工程和新建住房开工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乡镇(街道)组织开展勘察设计、治理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

各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到地灾防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杜绝麻痹大意、侥幸心理,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确保地灾防治工作落地落细。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及时互通信息,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联防联动、有效组织、快速反应、高效运转。

(二)强化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安排,严格按照“*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健全属地为主、部门指导、四级包保责任制度,层层落实责任、传导压力,把防灾责任和监测责任逐一落实到基层、到点、到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地灾”刚性要求,切实加强行业领域特别是在建工程领域防灾监管工作。

(三)加大资金保障。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加大对国家债券资金的统筹,进一步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及监测经费的争取;各乡镇(街道)要落实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警示标牌、警戒线设立、宣传培训以及应急演练等相关费用;县财政局负责做好财政预算和资金配套,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障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经费、项目配套资金,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建立多元化融资渠道,加大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

(四)强化应急处置。

如遇突发地质灾害灾(险)情必须按照速报制度要求及时上报(30分钟内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相关部门和属地乡镇(街道)要根据气象和灾(险)情实际情况及时调度会商、安排部署,保证能随时启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第一时间开展灾(险)情应急调查、会商和抢险救援,科学高效处置,坚决避免发生二次伤亡事件。

(五)强化督导检查。

县委综合督导组要强化督查督办,针对防灾工作部署、责任落实、隐患排查整改、值班值守、信息传达、避险搬迁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落实整改,对因预警信息发布传递不及时、巡查不到位、预案不落实、应急措施不到位等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对避险搬迁安置工程推进不力的,按期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将纳入目标绩效考核,按未完成比例的规定进行扣分。

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xx县2023年地质灾害概况及发生情况

2023年全县共计地质灾害隐患点587处,其中滑坡463处、崩塌115处、地面塌陷1处、泥石流8处;因搬迁、无威胁对象等原因由乡镇申报经第三方认证同意已核销地质灾害隐患点共7处,现我县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580处。接到地质灾害灾险情报告共1起,未造成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各乡镇政府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主动应对,提前部署通过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警预报等有效防灾工作措施,地质灾害防治取得较好成绩。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的二十大精神、省第十五次*代会和市第五次*代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关于防灾减灾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论述,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全力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力争把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不因地质灾害出现人员伤亡。处理好当前与长远、整体与局部的关系,为保障我县社会稳定、促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

2.坚持压实责任,源头管控的原则;

3.坚持突出重点,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谁诱发、谁负责的原则,因自然原因形成的地质灾害由政府出资治理。

三、2024年度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和防护重点

(一)历年汛期(4~6月)降水概况

历年汛期(4-6月)平均降水825.2mm,降水最多的是1962年(1372.6mm),降水最少的是1991年(354.5mm)

汛期(4-6月)出现连续暴雨和大暴雨天气极易造成洪涝和地质灾害,如1962年、1998年、2002年、2012年、2014年、2016年,2019年,我县均出现历史上较为罕见的洪涝灾害。

(二)2024年汛期(4~6月)降水趋势预测

预计今年主汛期全县平均降雨量830-900毫米左右,偏多0-2成,强雷电、短时强降雨、雷雨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较常年同期偏多偏强。第一场区域性暴雨预计出现在3月下旬中后期,降水集中期主要出现为5月中旬中至下旬初、6月上旬末至中旬初、6月中旬后期至下旬前期以及7月上旬中后期。强降水过程和降水集中期出现时中小河流洪涝或城乡内涝发生的风险较高,丘陵地区应注意突发性山洪地质灾害。

(三)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我县地质环境条件及历年汛期地质灾害发生情况,结合天气部门降水趋势预测,预计2024年我县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将较多发生,部分地区的危害可能较为严重。在5—8月份和强台风来临时期,尤其是降水集中期,可能有数量较多、规模不等、危害较为严重的群发性崩、滑坡灾害。城镇规划区和山区建房切坡段、露天采矿(采石)场发生地质灾害可能性较大;新建和改扩建公路、高速公路、向莆铁路xx段边坡以及水库(电站)坝肩、溢洪道、引水(灌)渠及风景区也有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易发生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当降雨量累计达到1小时30mm、3小时50mm或24小时累计80mm以上,要加密监测,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撤离。

(四)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依据上述预测分析,设置以下6个重点防治区、2个次重点防治区和7个一般防护区。

1.重点防治区

熊坊——三溪南堡段重点防治区;

洽湾加劲——太源路头段重点防治区;

洽湾石际——东坪南洲段重点防治区;

紫霄宝石——紫霄新田段重点防治区;

桑田樟坑——白舍珠湖段重点防治区;

太原塅背——付坊田陀段重点防治区。

2.次重点防治区

市山翠云——耀里——太源路头段次重点防治区;

白舍池渡东——晗头——紫霄新田段次重点防治区。

3.一般防治区

三溪坪上——紫霄明阳段一般防治区;

狮山新建——琴城艾源段一般防治区;

洽湾西平——太原东堡段次重点防治区;

三溪坪上——白舍池渡——市山耀里段一般防治区;

白舍池渡——紫霄瞿村段一般防治区;

太和店前——白舍际民段一般防治区;

太和杭山——付坊田陀段一般防治区。

(五)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

根据2023年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变化情况,重新对我县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梳理,我县现有地质灾害危险点580处,涉及12个乡镇、1个城市社区管委会,受威胁4367人,潜在经济损失17128.76万元。中型隐患监测点1个(xx一),已纳入2024年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项目。

四、全县地质灾害点分布及易发程度区划

(1)根据《xx省xx市xx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1/5万地质灾害调查成果和汛前排查情况,2024年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共580处。

(2)根据近10年来对全县地质环境条件和影响地质灾害发生因素的综合分析,结合《xx省xx市xx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全县划定3个地质灾害高易发区,3个中易发区防治区,2个地质灾害低易发区,具体区域如下:

①狮山熊坊—白舍上甘—紫霄黄龙坑段地质灾害高易发区。

②东平朱源南—太原陆家西—路头北段地质灾害高易发区。

③白舍桥头—付坊田陀—太源段背南段地质灾害高易发区。

④狮山新建—白舍三坑—紫霄新田西段地质灾害中易发区。

⑤东平朱源北—洽湾上游东—太源东堡湾西段地质灾害中易发区。

⑥莱溪西山—桑田西源—太和康都北段地质灾害中易发区。

⑦洽湾加劲—琴城茅店—白舍望天段地质灾害低易发区

⑧白舍熊家排—紫霄新田东段地质灾害低易发区。

五、主要防治措施

(一)调查与制定防治方案

汛前各乡镇、城市社区和各基层自然资源所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险情进行检查,核实危险点、危险区段的位置、类型、规模、成因及危害等情况。根据调查情况和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与防汛抗旱相衔接,把预防地质灾害和防汛抗旱结合起来,编制(制订)所辖地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提请乡(镇)政府发布,划定重点防护区段和重要地质灾害危点,提出防范措施,落实防灾责任。对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各乡(镇、场、社区)政府要制定切实可行、严密有序的监测、巡查、预报、预警工作方案,以及人员和重要财产避险转移的具体措施。

(二)监视监测与汛期应急调查

1.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和重要防治区段,由所在乡(镇、场、社区)、村负责监视监测工作。明确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监测内容及方法,落实监测人员。与工程设施直接有关的地质灾害危险点,由有关的部门、单位负责监测工作。

2.县自然资源局和应急管理局要会同水利、建设、交通等部门加强对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重点防治区段的巡视检查工作。汛期巡检不少于2—3次,重要地区、重要时段要加密巡检,发现重要情况,要按照速报制度要求及时上报。

3.做好汛期应急调查工作。出现小型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县自然资源局要组织应急调查工作;出现中型以上的,市自然资源局应派技术专员协助调查。

(三)预防、预报、预警

1.各乡(镇)政府要统一部署、各部门要分工负责对所有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凡是有条件进行治理的应立即落实治理措施进行治理;暂时没有条件治理的,也要制定治理规划,并应针对可能的诱发因素采取简易应急工程措施和防范措施,以遏制、减缓险情。由工程建设引起的地质灾害危险点,要及时通知、监督有关建设单位进行治理。

2.做好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险情预报工作。预报分三级:

一般级:经监测,隐患点险情没有明显异变情况者;

异变级:经监测,隐患点险情有扩大、加剧异变情况者;

临界级:经监测,隐患点险情异变情况特别显著、加快或其他明显征兆者。

各乡(镇)、县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相互配合,迅速建立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制度。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及水利、气象等部门要及时向自然资源部门通报当前水情、雨情和汛情,为地质灾害预防提供参考和建议。汛期地质灾害预报,由县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气象主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共同发布,实行重要险情实时预报、通报,一般情况每月通报一次。对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乡(镇、场、社区)政府要专门落实具体监测、预报责任人,并及时向上级和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报告。

3.异变级、临界级预报点,县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专业人员进一步调查论证。对确认进入危险阶段者,要根据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规模、地域重要性及危害性,由乡(镇)人民政府发布预警,在地质灾害危险点一定范围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划定危险区、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予以公告。

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建立预警制度,对地质灾害危险点要落实预警组织和责任人,及时向上级和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报告。

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爆破、切坡、工程建设以及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及时采取工程治理或者搬迁避让措施,保证地质灾害危险区内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地质灾害险情已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的,乡(镇)人民政府要及时撤销原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并予以公告。

(四)应急准备、避险和抢险救灾

各乡(镇)政府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制定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购置和贮存好应急工作物资和器材,培训基层应急工作队伍,加强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建设,开展应急工作演练,做好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各项防范准备。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出现后,灾发地各乡(镇)政府要立即按《xx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求,启动相对应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指挥系统,统一部署应急避险和抢险救灾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各尽其职,共同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五)工程治理

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确需治理的,在县政府领导下,由县自然资源部门组织治理;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县自然资源部门应责成有关责任单位治理。县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对承担专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单位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资质的审查,严禁没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从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相应业务。未经验收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不得投入使用,政府投资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由县级以上自然资源部门组织竣工验收;其他治理工程竣工验收由责任单位组织,同时应当有自然资源部门参与。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县自然资源部门依法指定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损毁、损坏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施。大力推进和严格实施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加强矿山地质环境监管,避免矿山开采引发地质灾害。2024年度我县部署3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工程治理(xx三)。

六、实施保证措施

(一)压实属地责任,加强部门协作。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县政府领导要分片包干负责地质灾害易发区各乡(镇、场、社区)的防治工作,切实加强地质灾害应急机构和救援队伍建设,建立以地质灾害应急中心为骨干,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专兼并存、保障有力的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各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县自然资源局: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地质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督促工矿企业落实所属水坝、矿井、尾矿坝、工棚、露天采场、废石场、临时设施等重点部位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保障。

县财政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保障工作。

县发展改革委:指导督促油气长输管道、风电企业对管道沿线及风电设施周边地质灾害隐患开展巡查排查、监测和综合治理等工作。指导地质灾害防治、重大救灾项目立项工作。

县教育体育局:指导全县中小学及幼儿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危及学校校舍和附属设施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监测和综合治理等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及幼儿园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和避险演练。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导开展市政基础设施周边的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监测和综合治理等工作;对城市规划区内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或者遭受地质灾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指导、监督建设单位在勘察、设计、施工、验收过程中落实地质灾害抗灾设防标准;为因地质灾害引发的市政基础设施抢险工程提供技术支持。

县交通运输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xx分中心:负责指导全县公路沿线法定管理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监测和综合治理等工作;为因地质灾害引发的公路抢险工程提供技术支撑。

县民族**事务局:负责指导寺庙等**场所对周边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监测和综合治理等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全县水利工程设施管理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监测和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及时提供水情、汛情监测信息;为因地质灾害引发的次生洪涝灾害处置、水利工程抢险提供技术支撑。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农村宅基地分配、使用等相关工作,协助防范农村建房切坡引发的地质灾害。

县文广新旅局:负责指导旅游景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监测和综合治理等工作;开展团队游客防灾知识宣传教育。

县卫生健康委:负责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和托幼机构对周边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监测和综合治理等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组织国有林场、国家公园对区内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负责协调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林木采伐和采挖移植等工作。

县乡村振兴局:负责牵头做好受地质灾害影响农户的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负责指导乡村振兴部门会同有关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做好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地质灾害综合治理。

县气象局:负责监测天气形势,做好灾害性天气过程的分析预测,及时为地质灾害预警和应急工作提供天气趋势预测预报信息,联合县自然资源局制作、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

县电信、移动、联通公司:负责所属通信设施的地质灾害监测,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抢修和维护因灾损坏的通信设施,尽快恢复灾区通信。紧急情况下,负责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保障应急抢险救援现场通信畅通。及时准确无偿发布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组织全县灾险情宣传报道及重大灾情资料的收集、录像工作,及时主动向上级新闻部门提供稿件。根据县减灾委指挥机构要求,及时发布地质灾险情信息。

国网xx县供电公司:负责所属电厂、供电设施的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监测和综合治理等工作;为因地质灾害引发的威胁所属电厂、供电设施安全的抢险工程提供技术支撑。

南昌车务段xx站:负责铁路沿线的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监测和综合治理等工作;为因地质灾害引发的威胁铁路安全的抢险工程提供技术支撑。

各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可能带来的损失,确保无因地质灾害而造成人员伤亡,尤其要确保不发生人为因素诱发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乡(镇)人民政府应成立政府主管领导为首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以组织协调所在地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县自然资源部门对地质灾害重点防护区要实行领导分片负责,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要组织落实具体防护责任人。在重要地质灾害危险地和灾区,要建立前沿防灾救灾指挥机构。全县地质灾害监测与防治管理责任单位、责任人(xx二)。

(二)加强监测预报,实行专业监测与群防相结合。

监测预报由县自然资源行政部门会同应急管理、气象、水利、建设、交通、公路等部门负责,驻各地地勘单位要大力协助当地自然资源行政部门做好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应急调查、抢险救灾工作。县自然资源部门要认真落实本地区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健全工作制度和联系制度,层层落实地质灾害危险点的群测群防组织和工作任务。

(三)完善群测群防网络。

地质灾害易发区乡(镇)政府、城市社会管委会处应当根据已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认真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和易发区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及汛后复查工作,特别是加强防灾薄弱地段的巡查与防范工作。认真完整制作防灾避灾明白卡,发放到受灾威胁的单位和个人,并落实监测、预警、防治责任人,切实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水平。各乡(镇、场、社区)人民政府要加强群测群防的组织领导,健全以村干部和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按照责权利相对应的原则,乡(镇)政府要制定对监测人员的管理办法和考核办法,政府与群测群防员签订责任书,给予每人每年不低于1200元的财政补助,切实解决基层群测群防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增强群测群防员的责任意识和监测预警、临灾避险能力。

(四)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

我县地质灾害点多面广,发生条件比较复杂,要利用报刊、网络、广播电视、宣传栏、aaa、短视频、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在4.22世界地球日、5.12防震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等契机,编印宣传材料,组织人员深入山区农村、社区和学校等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社会各界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要建立并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制度,尤其加强对基层干部和地质灾害危险区内居民的地质灾害防治的业务技术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1次)。要因地制宜开展应急演练,进一步检验预案、磨合机制、锻炼队伍,增强受威胁群众应急避险意识及自救能力。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基层科学防灾减灾能力。要依法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对可能诱发和加重地质灾害的工程活动,要及时给予制止、纠正和采取有效预报措施;对已造成危害的,要根据“谁诱发,谁治理;谁受益,谁治理”的原则,依法督促责任单位负责治理。编制城镇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应当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作为其组成部分,编制与实施水利、铁路、交通、能源等重大建设工程项目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矿产资源规划,应当充分考虑地质灾害防治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从节约耕地、有效规避灾害出发,把好农村和集镇建房用地审批关和规划、设计施工审批关,规范农民建房行为,山区要严格控制切坡建房,严禁高陡切坡建房。要严格执行城镇建设和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必须先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备案制度,凡建设用地申请审批前必须预先经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对于违反地质灾害防治管理规定的,县自然资源部门要依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xx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进行制止和处罚。

(五)加强地质灾害速报和汛期值班制度。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速报和月报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切实保障畅通的信息渠道。在汛期,各级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和应急指挥部的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县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局领导及应急处置人员必须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县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地质灾害应急反应机构在汛期应建立专门的值班室,建立健全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及领导带班制度,重要岗位实行主副班制度,确保足够的应急力量,以保证能够随时启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同时,应急管理部门要备好足够的应急力量,以保证能够随时启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遇持续强降雨、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时段,应实行双人值班。要按有关要求,落实好值班场所和相关设施,保障值班人员就餐和休息等实际问题,并统筹安排好节假日值班人员补休和值班补贴发放工作。

(六)保证汛期地质灾害防灾工作必须的投入。

县政府要把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和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县、乡(镇)要逐年增加地质灾害防治预算资金,根据本地区地质灾害严重程度,从其本级分成的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中计提20%左右或土地出让金的一定比例资金,作为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确保重要的地质灾害隐患治理、监测预警、调查评价等防治工作有可靠的经费保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保障汛期地质灾害调查、监测、预报、抢险、救灾所必须的交通、通讯、物资器材和工作经费,配备越野车、和应急抢险救灾物资等,以保证汛期地质灾害防灾工作得以正常进行。进一步落实省政府2012年8号文件精神,给予每位监测人1200元/年的监测津贴并签订责任书,明确奖惩。

各乡(镇)也必须设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并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以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顺利进行。坚持共享发展理念、积极探索“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地质灾害防治新模式。

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总结

乡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全市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简报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汇报

本文标题: (6篇)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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