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森林防火方案(合集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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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行动方案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行动方案
为切实加强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严防重点时段发生森林火灾,确保森林资源安全,按市森防指{20xx}第9号文件《市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检查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决定开展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行动方案,特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统一行动时间
4月3日中午12时至4日晚18时止为全乡统一行动时间,各村可以根据本村实际情况,相应调整行动时间。
二、组织领导
1、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检查行动由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指挥。
2、各包村干部对所包保的村屯协助村干部对森林防火区域组织相关人员做好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3、各村委会及包村干部要按照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结合本村实际情况,组织做好辖区森林防火各项具体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教育,增强防火意识。各村要充分利用大喇叭大力宣传森林防火等法律法规,教育广大村民破除迷信,移风易俗,充分认清上坟烧纸严重性和危害性,以送鲜花、植树、网络祭祀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扫。
2、加强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清明节期间,各村和林业站要针对实际情况,加强野外火源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立即组织整改。对重点部位和墓地要专门布防、对外来入村祭祀人员一律劝返、重点防范。要加强火情监测,发现野外用火及上坟烧纸者立即制止并及时上报乡森林防火指挥部。
3、加强值班制度,确保信息通畅。各村及相关单位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在第一时间掌握防火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和火情动态,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篇2: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今年清明节期间(4月1日—4月4日)的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绿色和谐社会,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化落实责任为重点,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全面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建立起“领导重视,政府负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清明节期间无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区域管辖
森林火灾的预防与扑救,按照行政区域管辖,由村委会负责,镇政府协助。各村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把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精心组织,重点布控,真正把各项预防和扑救措施落到实处。村与村交界处发生森林火灾,毗邻村均要组织力量扑救,做到村村联防。
三、工作要求
1、各村要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消防结合、强化管理、落实责任、依法治火”的方针,克服麻痹松劲思想,认真落实“攻难点、找薄弱、消隐患”的措施,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
2、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防火工作落实到人。防火工作由各村负总责,要落实防火地段;在本村山林重要地段、路口要落实巡查人员,要有村干部带队,把每个地段名称、巡查人员名单、村干部带班人名单,及时上报镇党政办、林业站。
3、各村要加强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要确保一个主要领导带班,接到森林火情报告的要在第一时间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4、各村对本村内的痴、呆、傻人员进行一次排摸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做到不玩火、不到森林边缘活动。
5、全镇中小学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对家长和亲属的森林防火宣传作用,确保无烟上坟、文明祭祖。
6、镇各安全职能部门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维护正常的森林防火管理秩序。森林火灾发生后,要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开展火灾现场调查,从严打击火灾肇事者。
7、各村要利用宣传栏、标语等形式搞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引导广大群众移风易俗,文明祭扫。
四、奖惩措施
1、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对每起受害面积100亩以上的森林火灾,要查清责任,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护林防火巡查员,要坚守岗位,加强巡逻检查,管好各类野外违章用火。镇林业站和各村要加强对护林防火巡查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发现一次不在岗的,扣发100元补贴,发现二次以上不在岗的,予以辞退。
篇3: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实施方案
4月4日清明节是我国民间传统的扫墓习俗,野外违章用火达到最高峰,处处存在森林火险隐患,给森林防火工作带来极大难度。为了做好我镇森林防火工作,减少或杜绝森林火灾、火警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确保森林防火宣传到位,领导机构完善,职责分明,各项保障措施到位;确保我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形势的稳定。
二、时间安排
本方案自3月28日起至4月11日执行。
三、工作要求
1、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在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各村要完善相关的领导机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构。
2、镇、村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在清明节期间,各村支书和主任原则上不得外出,并必须做到24小时通讯畅通,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在位。
3、各村要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即时报告制度和火情零报告制度。凡发生森林火警、火灾,必须立即向镇政府报告,坚决杜绝有火不报、大火小报的行为。
4、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各村主干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火灾现场组织指挥扑救,决不能出现现场无人指挥或指挥不力的问题。在火灾扑救中,必须绝对服从现场指挥长的指挥,决不允许未灭先撤,明火扑灭后无人看守火场,造成死灰复燃的现象。
5、镇、村干部和巡山护林人员应负起森林防火宣传员和督查员的作用,向上山祭祖人员宣传文明祭祖方式。如因不慎引发森林火灾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工作内容
1、森林防火宣传
各村要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清明节期间要召开森林防火专题会议,利用广播、宣传标语、宣传条幅、一封信等多种形式进行全面宣传,不留死角。要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防火工作中。通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宣传,形成一种良好的防火氛围,充分激起群众防火热忱,达成群防群治的局面。
2、野外火源
切实抓好野外火源是预防森林火灾的根本性措施。特别是清明节祭祖人员的`增加,火源管控难度大大增加。各村要加强野外督查,坚决消除一切森林火灾隐患。要充分发挥党员和村民代表的作用,制定村规民约约束村民野外用火行为。各村必须成立巡查队,划分责任区,进行密集巡逻督查,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重点地段、骨灰堂附近、密集坟地等进山路口要加派人手看守,加强巡查,做到重点防范,确保万无一失。
3、火灾组织扑救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有关领导必须要亲临火场一线靠前指挥。镇、村干部要迅速组织力量全力扑救,扑火力量不足或火情复杂、火势很难控制的应及时向市防火指挥部申请调兵支援。在扑救森林火灾时,要把扑火安全放在扑救指挥工作的首位,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科学组织群众上山扑火,并建立扑火安全责任制。严禁组织妇女、儿童和老弱病残人员直接参加扑救工作,严禁安排无扑火经验的干部带队到火场一线指挥扑火,坚决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要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扑救方针,贯彻“快速反应,重兵扑救,一举全歼”的扑救原则,正确运用“三打”和“三不打”的扑救战术,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保护森林资源。
4、加强特殊人群的监管及坟头的登记
火灾原因有小部分是特殊人群引起。“清明节”期间要重点加强对小孩、精神病人和痴呆人员的监管,并将此类人员统一登记造册,实行村委会、家属双重监护,杜绝火源上山。对密集坟地的坟头要登记造册,并要对坟头主宣传文明祭祖方式。
五、强化督查
1、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将会进行不定期抽查,凡发现哪个村有人员脱岗或擅自离岗的将进行全镇通报批评,并按相关纪律处理。
2、对迟报、瞒报、“关门打火”的,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3、对违反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的,违反防火纪律的人员,要进行责任追究。在追究责任中,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事故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当地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对因玩忽职守、组织不力、贻误战机,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六、落实责任
1、明确森林防火责任。包片领导是本片森林防火的直接领导,各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为各村森林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包村干部配合抓落实。凡发生森林火灾,将依照问责制处理。
2、开展专项督查。清明节前镇里组织一次督查。查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包村包片干部是否在防火岗位;查巡查队是否组建,是否出动,是否有火情的记录;查值班调度的记录;查物资储备。
3、责任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追究,按照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林业局、监察局关于实行森林防火领导责任追究制度的暂行规定》进行追究。
篇4: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清明节将至,当前正值春耕生产、清明扫墓等农事及生活习俗用火高峰期,野外火源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森林火灾隐患增多,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已进入关键时刻,打好当前森林防火攻坚战,是当务之急。为有效应对当前严峻的森林防灭火形势,遏制森林火灾发生,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按照“预防为主、防灭结合、高效扑救、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着力从落实森林防灭火行政首长负责制、抓好森林火灾防范、强化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提升森林防灭火基础保障水平、加强专业队伍扑火能力建设、安全高效处置森林火灾等方面着手,努力控制一般森林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森林火灾,杜绝人员伤亡,保护森林资源,减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损失。
二、时间安排
20_年3月19日-5月5日。
三、工作安排
(一)统一领导,加强组织。
全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由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统一领导,各村(居)委会成立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小组,提前做好辖区森林防灭火工作部署。
(二)落实责任,细化分工。
1.镇应急管理办公室(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负责领导:
负责清明节期间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的指导、组织协调工作,根据扑火前线指挥部请求和需要,协调组织森林消防急需的队伍人员、物资和装备,协助事发村(居)委会做好火灾扑救工作,并负责督促指导各部门、各村(居)委会在清明期间的布防及措施的落实工作。
2.镇农业农村办公室(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领导:
负责指导落实各村(居)委会、林场在清明期间的防火巡查、火源管理、日常检查、宣传教育、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强化预警监测点的作用,确保火情监测系统正常运转,及时提供全镇森林资源分布及重点数据情况。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提升全镇森林防火总体防控能力。
指导各村(居)规范农业农村生产性用火。协助各村(居)委会做好督促村民落实生产性用火安全措施,警示、教育村民注意生产性用火安全。
3.镇派出所
负责领导:
做好清明期间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各拜祭区域人流分流处置工作。在突发应急事件情况发生时,组织公安力量协助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做好林区的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工作。
4.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领导:
通过政府网站等多种媒介渠道发出禁火令、文明祭祀公开信、倡议书等,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
5.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负责领导:
负责指导各景区制定清明节防灭火安全布防工作,重点做好各旅游景区、景点的森林防火工作。
做好“文明祭扫,预防山火”的宣传工作,组织督查各村(居)委会清明拜祭点的布防工作。
负责组织全镇中小学校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五个一”森林防灭火进课堂活动(一条森林防灭火标语、一期黑板报、一堂宣传课、一封给家长的信、一幅宣传图画或一篇文明祭祀作文)。
6.其他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
按照本单位在森林防灭火中的职责要求,切实认真履行责任,抓好各项准备工作。
7.各村(居)委会、林场
负责辖区森林防火布控工作,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对重要山口、路段设卡巡查,对进山、上坟扫墓者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发动群众文明扫墓,引导群众通过鲜花祭祀、无烟祭祀、网络祭祀等方式表达对先人的缅怀、追思,开展“鲜花换鞭炮”的活动,改变烧纸钱、放鞭炮的习惯,严格控制火种进山,注意巡查本责任区内上坟扫墓后的情况,一旦发现火情立即报告并组织扑救,确保辖区森林防火安全,做好督促村民落实生产性安全用火措施。
(三)强化措施,努力预防。
1.严格野外火源管控。实行包片工作责任机制,加强野外火源管理,防止人为因素引发森林火灾。一要排查火灾隐患。各村(居)委会、林场在清明节前要开展森林防火隐患大排查,建立台账制度,落实责任单位,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及时开展“六清”行动(清坟边、清林边、清田边、清村边、清路边、清隔离带);交通和公路部门要对公路两旁山缘地带火源隐患清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二要包山头地块。由镇组织驻村干部、村干部、党员、村民小组长、护林员或志愿者,划定责任区,网格化管理,深入到山头地块巡查,必要时采取“人盯人”方法,确保火源管控与火情巡查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区域、每一个山头、每一处林地,积极劝导祭祀聚集活动,确保辖区人员不聚集、疫情不反弹、防火有保障。专职护林员除了要管护好自己负责的林地外,还要协助村委会、森林经营单位、个人做好包山头的工作,切实做到每个有坟墓的林区、山头都要有人看守。要将管护人员登记造册建立台账,不定期检查护林员护林情况,保证清明节期间每个护林员在岗在位。三要设卡布点检查。各村(居)委会要在林区、风景区、森林公园等门口路口设临时防火检查岗立检查牌, 禁止易燃易爆物品、火种进山林,做好外来人员测温工作,引导进入林区的车辆有序行使和停放。四要加强执法处罚。公安部门要开展进山执法行动,加大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力度,加强巡逻取证和强化执法,依法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依法惩处火灾肇事者,并公开曝光,达到教育群众,震慑犯罪的目的。五要紧盯重点人群。各单位要加强对老弱病残、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监护人等重点人群的看护和监管,落实监护责任,严防特殊人群引发森林火灾,下大力气筑牢野外火源管理防线。
2.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一要加强林内可燃物管理。统一规划,统一组织,以林缘、林区道路和墓地三大危险区域为重点,采取人工割除等手段,切实做好防火隔离带开辟工作,构筑起有效的林火阻隔屏障。二要规划、维护防火路界。加强对森林防火通道合理规划,对现有的道路进行维护,要做到路面平整,并且设置合理的调头和错车区,确保消防车辆、器材能够快速到达火灾现场,同时要打通断头路,实现防火通道与田间路、镇村主要道路连通。三要合理设置取水点。依托现有大中型水库、塘坝等水源地,对辖区内的水源地、取水点进行摸排,登记造册;对现有取水点不足或没有取水点的区域,科学设置取水点。四要加强森林火灾的预警监测。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指导各村(居)委会、林场加强每日森林火险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充分利用视频监测和护林员地面巡护等手段,对森林火灾进行全天候和立体式监测,形成全覆盖、全方位、多层次的预警监测体系,确保火情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
3.加强森林防灭火宣传。镇党政办、农办、应急办等部门和各村(居)委会要采取广播、手机信息、宣传车、横幅、海报等多种形式,全面深入做好清明节森林防火和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倡导文明、简约祭祀新风尚,疫情时期减少返乡祭祖活动,切实强化全民的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火意识。各进出林区路口、林区道路两侧和县、镇驻地,要增设防火宣传标牌,各林区内墓地进出沿途要刷写森林防火标语,教育和警示入林区扫墓人员禁止用火,宣传车辆要深入林区村组、田间地头以及墓地集中区和涉林景区(点)往返巡查广播。要开展森林防火知识进入机关、企业、学校、林区、社区的宣传活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4.做好应急处置准备。一是扑火预案准备。进一步修订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确保火灾发生后能立即分级启动应急预案,依法科学有序开展工作。二是扑火队伍准备。镇专职消防队和镇森林防火应急(救援)队专业半专业队伍要处于待命状态,靠前驻防,严阵以待,一旦接到山火报告,快速出击,科学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发生森林火灾时,镇领导要亲赴火场一线,靠前指挥。三是应用技术准备,确保及时监控林火热点和及时反馈森林火灾情况。四是物资保障准备。由镇应急办在清明节前对本单位的应急物资进行维护保养,物资储备不足的要及时补充,配备必须的物资、器材,并要提前为护林员制作“护林员”袖章和采购二号工具(打火把)。护林员巡查时要配戴“护林员”袖章和带上二号工具,及时对扫墓违规用火进行处置。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做好我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和安全工作作为保障和谐、维护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落实“包山头、守路口、盯重点、签责任、打早小”工作措施,落实分片包干责任制,实行镇领导包村委会、镇干部、村干部包自然村或包山头地块,签订责任书,与林地承包者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监管到位、投入到位。
(二)密切配合,协调作战。
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各村(居)委会要按照有关工作安排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认真做好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信联络和后勤保障备战工作。要树立全局观念,服从统一调度,增强协同作战能力。
(三)加强值班,确保安全。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清明节期间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处理各种火情信息。发生山火时,镇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要亲临现场,靠前指挥,确保安全,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损失。
(四)加强督促检查。
清明节期间由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牵头,抽调成员单位人员组成检查工作组,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督查。
(五)工作信息报送。各村(居)委会、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报送,一旦发生火情,及时上报,并将森林防灭火工作开展情况报送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镇森防指办值班电话:5455720 森林火警电话:12119
消防报警电话:119 公安报警电话:110
篇5:关于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清明期间是我县森林火灾高发期,是森林防火的紧要期,做好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尤为重要。20_年清明将至,森林防火工作已进入关键时刻,为强化清明期间我局森林防火工作,持续监控火灾隐患,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减少森林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工作方。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_做指导,森林防火事关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事业发展,事关生态平衡,事关社会稳定,事关可持续发展,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此,全县各乡镇、森林经营单位及有关部门要以“文明祭祀、预防为主、全力消灭”方针为宗旨,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力争今年清明节期间无森林火灾发生,有力地保护好我县的森林资源安全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1、成立清明节期间溆浦县林业局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局长马晓组长,刘东旭、刘楚松、周智勇为副组长,成员为:熊辉、黄驭、乔建兵、朱翔、覃勤、陈志华、张立平、黄晓华、王东熬。
办公室设:局防火股
2、各乡镇、森林经营单位要成立清明节森林防火领导组,由乡镇、森林经营单位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和林业领导为副组长,联村领导及二级机构负责人为领导组成员的领导组,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
时间安排:20_年3月20日-4月7日。
三、实施时间
3月24日-4月15日(清明节前后10天)
四、工作措施
(一)森林防火工作安排
1.局全体工作人员在清明节放假期间,必须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工作制度,每天均1名班子成员带班,2名机关干部值班,要求全天候值班、驻勤。发生火警由带班领导负责处理,组织乡镇干群力量,及时扑灭,并及时向局主要领导报告。发生严重火灾时,应立即通知县森防指、乡镇森林防火灭火队赶赴火灾地点扑救。
2.各点负责。全局干部按林长制联系乡镇网格化部署在清明节期间要督导、协助做好所在联系乡镇森林防火工作20_年3月20日-4月7日重点时段,联乡股室和干部要下乡协助督促防火工作。乡镇要组织干部、护林员、“一村一组织”巡逻队对重点区域、墓区、旅游景点、进山路口等重点地段进行不定期大密度巡查,实施网格化管理,划片巡查,实施责任人负责制。要将工作重心放在山头巡查,及时劝导和制止,确保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
3.做好防火宣传工作。在清明节期间各乡镇、森林经营单位要出动宣传车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并印制张贴宣传横幅、标语,在各村(社区)主要进山入口设卡点,落实进山实名制登记,对部分顽固人员应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依法处理。同时利用村村通广播、村微信群等新媒体,广泛开展清明期间森林防火、科学灭火知识宣传。
4.乡镇、森林经营单位森林防火应急队伍要集中待命,整装待发。清明节前,乡镇,森林经营单位森林防火应急队要全面检修和补充森林消防装备,保持扑火物资齐备和完好。清明节期间,乡镇森林防火队要在主要卡口集中待命,保持高度戒备,确保一有火情,能快速反应,就地扑救。一旦发生火情,乡镇主要领导要亲临一线,科学调度指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二)森林防火工作要求
1.组织隐患排查。在清明节前,乡镇、森林经营单位要加强对辖区的森林防火隐患排查工作,努力减少和消除森林火灾隐患,要提前有组织、有计划地对重点区域、坟地集中区、登山通道、林缘周边等重点部位的可燃物进行彻底清理。
2.明确森林防火责任人,实施网格化管理。各乡镇、森林经营单位要制定清明节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切实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山头、地块。实施网格化区域管理,分片包干,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各个重点网格有专人把守。
3.落实设卡巡逻队伍。从3月30日至4月7日,全县重点山头所在乡镇村(社区)对重点地段和主要进山路口,要指派专人设卡检查,严禁将火种带入山林。各设卡路口务必落实“六个一”的要求:一是落实一个应急处置办法;二是落实一个明显检查标志,各卡口都要有明显提醒标志;三是落实一份禁火通告,在各卡口的明显位置上一定要张贴一份禁火通告;四落实进山实名制登记;五是落实一份宣传材料,对上山祭扫的群众分发一份《溆浦县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告知书》,并提醒违反有关规定将可能受到处罚;六是落实一支检查队伍,各卡口务必落实一组检查人员。5-7日的设卡时间统一为7:00-18:30,要确保人员全员在岗在位。 4.各乡镇,森林经营单位森林防火扑火队在清明节应严阵以待,保证人员、工具等到位,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特别是要做重点区域的防火工作。
4、各国有林场、国家森林公园(穿岩山景区)思蒙国家湿地公园、雷峰山国家石漠化公园要严控火种、火源进山。严格落实进山实名制登记。严格落实进山扫防火二维码。
5、县林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要加强和森林公安、乡镇行政执法大队的配合,加强执法宣传,加大对野外违法、违规用火的打击力度。要对违法野外用火的单位和个人顶格处罚,集中媒体曝光。
五、火源监管
1、清明节期间,严禁一切生产性和非生产性野外用火,禁止携带香烛、纸钱、烟花爆竹等易燃物品及火种进入森林防火区。
2、各乡镇、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要组织一切力量,开展不间断地防火巡护。要特别注意做好对散落在林内、林地边缘的零星坟头野外火源的监管。
3、强化对森林防火“重点人群”的管理,重点突出对上坟祭祀的老年人和妇女的监控,同时要加强对妇老作业人员野外作业行为的管理,还要加强对智力障碍者及精神病人的管控。
4、各乡镇要督促生态护林员到岗到位巡查,采取现场督查和抽查等方式,强化监管,确保不出现脱岗、断岗行为。
5、各乡镇及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排查森林火灾隐患,全面掌握散落在某某和林地边缘的坟头,以及有可能单独上坟祭祀的老年人和妇女的分布情况。
6、各乡镇、县直单位要积极履行帮扶单位职责,安排干部职工深入帮扶村的山头地块,协助做好严防死守工作,继续发挥实名制登记制度。
7、各乡镇专职护林员要坚持全天候巡山护林,、佩戴防火袖标,村村响,确保上线率100%,车载喇叭保持流动防火宣传。
六、责任追究
清明节期间全局分成5个组,组织一次督查,并由县林长办下发督查情况通报。督查结果列入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对各乡镇、森林经营单位负责人,因森林防火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和严重失职的,依据《溆浦县森林防火行政责任追究办法》和《溆浦县森林防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溆浦县林长制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追究相应责任,并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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