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发放_2018-综合科-亳州市就业人才服务局各项业务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发放 设定依据 1.《关于印发安徽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54号)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见习人员,是指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及国家级贫困县中职毕业生。每位毕业生只能参加一次就业见习。见习人员不包括劳务派遣人员。第二十二条:见习基地在完成当年度就业见习工作后,及时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就业见习补贴。
2.《关于印发<2018年亳州市就业扶持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亳人社秘〔2018〕35号):经 认定的见习单位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3-12个月就业见习,见习单位给予见习毕业生每人每月不低于1600元的生活补助,其中对于企业吸纳见习人员的,财政按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给予补贴,对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吸纳见习人员的,财政按照每人每月1400元标准给予补贴。
受理条件 1、在市辖区内依法成立(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可申报认定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
申报材料 【见习人员生活补助发放证明】(【必要】)承诺办结 时限 1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否 办理地点 亳州市希夷大道350号市人社局4楼407室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咨询电话 0558-5132265 投诉电话 0558-5132281
毕业生就业见习奖励性补贴发放_2018-综合科-亳州市就业人才服务局各项业务办事指南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认定_2018-综合科-亳州市就业人才服务局各项业务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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