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题理论中心组发言提纲
第1篇:扫黑除恶中心组学习发言
2019年中心组学习扫黑除恶专题
发言材料
2019年1月15-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黑恶势力是社会毒瘤,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侵蚀党的执政根基。要咬定三年为期目标不放松,分阶段、分领域地完善策略方法、调整主攻方向,保持强大攻势。要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背后“关系网”“保护伞”不放,在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上下真功夫、细功夫,确保取得实效、长效。
2019年1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强调:要继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背后“关系网”、“保护伞”不放,在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上下功夫。要创新完善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震慑态势,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历史和现实一再告诉我们,黑恶势力不仅仅是简单的治安问题,而是事关治乱兴衰的重大政治、社会问题。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在“全面”,如果人民群众安全感没有保障,就谈不上全面小康。现在距离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只有不到三年时间。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工作紧迫感,从人心向背、治国安邦的高度,把专项斗争置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来谋划推进。要充分认识黑恶势力犯罪的规律特点和当前扫黑除恶的重点难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扫黑除恶工作,按照三年为期的总体部署,不间断开展“大扫除”,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让人民群众带着满满的安全感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我们必须要打好主动仗,把矛头对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和领域,出重拳、下重手,务必把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打下去。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对政法系统内部充当“保护伞”的,要敢于刀刃向内,坚决清除害群之马。要以专项斗争为牵引,着力解决淫秽、赌博、吸毒、传销等违法犯罪问题,净化社会治安环境。认真贯彻“两高两部”指导意见,严格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确保专项斗争在法治轨道上进行。
我们必须要打好攻坚仗,要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作为必须打好的攻坚战,有针对性地完善政策、制度,落实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各项措施,努力从根本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要加强对重点地区、行业、领域日常监管,健全线索移交、通报整改等制度,切实堵塞管理漏洞。要推动县乡党委加大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力度,严格村“两委”换届资格审查,建立候选人联审机制,把不符合条件的人坚决挡在门外。学习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进以基层党建为统领,以人民为中心,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加快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增强城乡对涉黑涉恶问题的“免疫力”。
我们必须要打好整体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协调各方资源和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打好整体仗、合成仗。要细化职责任务,明确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确保专项斗争有重点、有步骤地有力有序推进。要强化督导检查、问责追责,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要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发动群众,打好扫黑除恶人民战争。
第2篇:扫黑除恶专题个人发言提纲
2019 年年扫黑除恶专题个人发言提纲范文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局党组的带领下,结合个人分管工作实际,本着“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工作目标,坚持“抓早、抓小、抓实”,对违纪违法行为开展综合治理,各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但距离总体目标仍有一定差距,现将认识体会、问题清单、原因剖析和整改措施汇报如下,请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认识体会
(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是十分必要的。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在直接损害着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相对于单独的个人犯罪或一般共同犯罪而言,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往往集黄赌毒、黑拐骗以及抢劫、伤害和贿赂等于一身,凡是黑恶势力能够较长时间存在或比较猖獗的地方、领域,也往往存在着地方基层组织的战斗力不强、官员腐败和不作为等较严重的问题,其社会危害更为广泛和严重。
(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从严治党、打击腐败的深刻认识和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强大决心。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对保障和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安定有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持之以恒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刻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战略意义,把专项斗争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主动出击,深挖线索,不折不扣落实上级部署,把扫黑除恶工作不断引向深入。要采取丰富多样的宣传形式,增强广大群众知晓度与参与度,提高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线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坚持“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铲霸、无霸铲乱”的思路,深入排查摸底,全面摸清线索。要结合工作实际,把扫黑除恶斗争与社会治安整治、法制宣传教育、基层组织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发现问题线索,做好移送衔接,发挥各自优势,将扫黑除恶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问题清单
通过深入查摆,自身在以下几个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具体表现为:
(一)思想认识还不够深入。一方面,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领会不够系统深入。分管领域的科室和基层单位虽然对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学习传达,但还不同程度存在“以 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的现象,对中央精神的领会存在逐级递减问题,扫黑除恶的政治意识和思想基础还需进一步巩固。同时,在工作措施谋划上与分管科室和基层单位实际结合还不够紧密,还存在动员部署上下一般粗、任务分解不够周密细致,斗争措施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都有所欠缺 另一方面,对涉黑涉恶势力动向把脉不够精准。在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的大背景下,对黑恶势力的定性和认知不够准确,对黑恶势力在建筑等相关行业渗透后的组织和行为模式“改头换面”的隐蔽性认识不深,对黑恶势力的滋生蔓延的动向把握不准,导致专项斗争缺乏针对性和准确性。
(二)动员覆盖力度不够一方面,基层单位宣传发动还不够全面。对分管科室和基层单位的宣传覆盖面还需进一步扩大,尤其是在xx 方面,存在注重危房改造工作多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的现 象,全覆盖、全动员、全知晓的面还需进一步扩大。比如,个别边远农村有些村民缺乏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层次的概念认知和理解。另一方面,党组织作用发挥得还不够到位。我们 xx 系统共有xx 名党员,有xx 个党支部,抓好基层组织建设任务十分艰巨,尤其是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如何加强党的领导,如何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如何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在这方面还存在一定的不足,对党员干部的教育还有待于提升。尤其是各基层党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力度、宣传力度还有待于加强。(三)线索排查不够到位。对分管科室和基层单位只注重宣传、教育、引导方面的工作,在线索排查工作中,线索的精准化和详细化方面的工作还不够深入具体。对黑恶势力线索排查的重视程度不够、主动谋划不够,线索摸排触角延伸范围不够广、层级不够深,仅仅依靠上级交办或者群众举报。同时,在扫黑除恶工作开展初期阶段,通过下基层调研考察,发现分管领域的一些单位涉黑涉恶线索排查相关文件不完善,摸排重点范围不明确;个别单位在涉黑涉恶线索登记方面登记台账不完善。
三、原因剖析
针对以上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和反思,产生问题的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一)理论学习方面。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精神学习还要再夯实,时刻警醒、修枝剪叶的精神和勇气需再加强。偶尔也会因事务繁忙而放松对中央扫黑除恶相关精神的深入学习,学习存在片面性,缺乏对理论的系统研究和深刻理解,没有处理好工学矛盾,学习的积极性不够高。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识上的不充分,有时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学习、安排在记录上记得不够详实。(二)政治站位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对党性的再锻炼、对意志的再磨砺、对品行素养还需进一步提升。对扫黑除恶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高,缺少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动性、积极性、时效性。在专项斗争工作开展初期,一般情况下满足于学习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对如何落实上初期还没有采取足够有效的办法,偶尔出现重业务、轻扫黑除恶的现象,进而导致宣传工作不够全面。
(三)线索摸排方面。在线索排查中存在一定的思想负担,担当作为的意识还不强,排查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怕打击报复的心态还需要进一步消除;有依赖公检法机关的心理,线索排查到了,只满足于及时上报,对线索精准化、详细化方面的工作开展得还不够深入;对分管领域线索摸排的统筹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虽然进行了责任分工,但在分管领域发力不均衡。
四、整改措施 针对查摆的问题和剖析的原因,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如下:
(一)深抓学习,进一步增强开展专项斗争的自觉性。通过进一步开展各类专题学习,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相结合,坚决把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学思践悟、知行合一,悟出责任、悟出担当,进一步在全市营造“有黑必扫、有恶必除、除恶务尽”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领导,进一步巩固开展专项斗争的政治保证。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专项斗争各方面和全过程,加强对全系统各级党组织书记的教育培训工作,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起到表率,并要求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要加强学习扫黑除恶相关知识;同时,以农村危房改造排查和“三推动一帮扶”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宣教,扩大覆盖面,加深农村村民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知理解,引导身边广大群众懂得用法治的武器抵制黑恶势力、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从而推动扫黑除恶问题综合治理迈向纵深,营造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斗争氛围。
(三)压实责任,进一步提升专项斗争线索排查力度。加强分管领域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强化线索摸排,多下基层了解情况、掌握问题线索,重点领域开展拉网式线索排查,滚动式排查,多渠道深挖涉黑涉恶线索,着力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并通过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和电话、信箱举报等方式,广泛收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合理运用智能化手段对线索信息进行比对分析、相关分析、判别分析、串联分析,及时开展集中性整治。发言结束,请大家批评指正。来源:网络整理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第3篇:扫黑除恶专题调研座谈会发言提纲
2019 年扫黑除恶专题调研座谈会发言提纲范文
一、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显著成效,要充分肯定、坚定
信心
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经接近半程。回顾 1 年 5 个月历程,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经过各地各部门共同努力,专项斗争强势推进、成效显著,向党和人民交出了一份优异的“期中考试”答卷,呈现出 5 大鲜明特色亮点: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英明决策、坚强领导下高位推进的。开展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行的一次 “大扫除”,是为发展中国“两大奇迹”打响的一场重大战役。党中央高度重视,每到关键节点都作出重要指示,为专项斗争指明了方向。今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对专项斗争又提出明确要求,为深入开展专项斗争提供了根本遵循。在严格控制各类检查考核的背景 下,继去年顺利完成第一轮 10 个省市专项督导之后,党中央决定再
派出 21 个中央督导组,由正部长级领导干部任组长、副部长级领导
干部任副组长,近400 人参加,分两轮赴 21 个省区市开展专项督导,实现中央督导工作全覆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各界广泛认同下顺利推进的。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各地各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犯罪。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衷心拥护、大力支持,积极检举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全国目前已收到群众举报线索 30 余万条。社会各界纷纷为党中央英明决策点赞,普遍认为专项斗争得民心、顺民意,彰显了公平正义,维护了社会安宁。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在稳扎稳打、步步为营中稳步推进的。一年多来,各地各部门以对党和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有计划有步骤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先后召开 1 次推进会、5 次领导小组会、5 次扫黑办主任会,围绕党中央提出的三年为期目标,制定阶段性“施工图”,确保每个阶段都有主攻方向、重点任务,掀起一波又一波强大攻势。全国扫黑办主任、副主任分别带队,采取“蹲一省带一片”方式深入调研,提出有针对性的新要求新举措,不断增强专项斗争的预见性、创造性。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在严格执行政策、全面依法办案的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的。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明确要求,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全国扫黑办推 动“两高”“两部”根据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的新形势和执法办案的实践需要,出台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为严惩黑恶势力犯罪提供更加明确、具体的依据。中央政法单位和各地通过个案督办、下发指导性案例、编印执法办案指导手册、开展专项培训等方式,提高广大干警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办理案件的能力和水平,有力保障了涉黑涉恶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社会效果。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在战果不断扩大、经验不断累积中深入推进的。各地各部门精心组织、奋力攻坚,打掉一大批为害一方的黑恶势力团伙,挖出一大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整顿一大批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加强,营商环境明显优化,党风政风社会风气明显好转,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增强。各地各部门探索积累了一大批实用有效的经验,比如对黑恶案件办理组建专门团队,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依法提级办理、异地用警,对黑恶势力“保护伞”实行“一案三查”,对涉黑涉恶组织实行“打财断血” 等,为全面推进专项斗争提供了有益借鉴。
总的看,全国上下已经形成了扫黑除恶的高度共识和强大声势,专项斗争的推进力度越来越大、步子越来越稳、成效越来越好,社会各方和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反映“打得好、还要打、持续打”。我们应该充分肯定、大力宣传,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增强信心、坚定决心,不断夺取专项斗争新胜利。
二、对专项斗争中出现的苗头性问题,要见微知著、防范未然
专项斗争行程过半,可能会出现一些苗头性问题。务必高度敏锐、防微杜渐、未雨绸缪,及时发现和解决好专项斗争中的苗头性问题,推动专项斗争健康发展。从社会反映和调研情况看,当前要重视防止“六种苗头性问题”:
——随意定性、乱贴标签的问题。由于专项斗争声势强大,个别地方和部门把专项斗争当成“筐”,搞“搭车执法”,以偏概全,偏离了专项斗争的原旨本意,造成公众误读,引发负面炒作。
——尺度不一、畸轻畸重的问题。个别地方和部门办案人员对法律政策的理解和把握能力欠缺,证据认定标准不一、法律适用不准,出现“拔高”或“降格”定案问题,甚至不按规定移送涉“保护伞” 违法犯罪线索。
——小胜即止、应付了事的问题。个别地方和部门存在“差不多”、“过得去”思想,满足于现有工作成绩,扫黑除恶的劲头有所松懈;有的不敢担当作为,不愿真打深挖,“打财断血”、“打伞破网”与查办涉黑涉恶案件数量不匹配,扫黑除恶战果与群众反映举报存在反差。
——重打轻治、不顾长远的问题。个别地方和部门没有很好地落实“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要求,虽然打掉了“村霸”“菜霸” “砂霸”等,但动态管控、行业管理、基层建设等措施没有跟上;有的虽重视依法严打黑恶势力,但对“打伞破网”“打财断血”有所忽视,没有从根本上铲除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
——统计失真、弄虚作假的问题。个别地方和部门为了追求虚 假政绩,在“数字好看”上作文章,虚报浮夸战果;有的名义上对重 点案件采取提级办理、异地用警等措施,但实际上“只挂名不出征”,“直查直办”有名无实。
——作风漂浮、工作不实的问题。个别地方和部门开会多、发文多,工作落实少、推进慢;有的宣传发动过多追求形式,但群众没有真正发动起来;有的作风不严谨、工作不细致,宣传标语制作、悬挂承包给广告公司,自己当“甩手掌柜”,出现内容不规范、悬挂地点不适宜以及文字差错问题,引发误读误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上述六个方面的苗头性问题,虽然发生在少数地方和基层,只是个别现象,但也暴露出一些深层次原因,既有对党中央精神领会不深、对法律政策把握不准的问题,也有群众观念淡薄、忽视群众利益的问题;既有工作方法简单和工作态度不严谨的问题,也有政绩观错 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问题,甚至有别有用心之人恶意炒作和污蔑。对此,要高度警惕、敏锐,对刚刚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置,决不能让苗头性问题演变成倾向性问题、点上问题扩散为面上问题、小问题发展成大问题,确保专项斗争健康深入发展。
三、对下阶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步步为营、善作善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交给我们的重大政治任务,只准前进,不许停步。要深入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三年为期目标,步步为营、久久为功,精准发力、善作善成,推动专项斗争取得新突破、新成效。当前,要着力在“稳、准、狠、实、合”上下功夫:
——突出“稳”字,确保专项斗争蹄疾步稳。稳中求进是当前 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和国家工作总基调,也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原则。一是大局掌握要稳。我们要自觉把专项斗争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积极稳妥加以推进,确保专项斗争行稳致远。二是阶段推进要稳。要围绕“一年打击遏制、两年深挖根治、三年长效长治”的工作要求,针对当前“船到中流浪更急”的阶段性特征,进一步完善政策、讲究策略、创新举措,确保阶段性“施工进度和质量”,一步一个脚印地向前迈进。三是地区统筹要稳。要针对不同地区实际,加强分类督促指导,既防止“一刀切”、“齐步走”,又防止迁就、照顾;既激励先进,又鞭策后进,确保专项斗争区域协调均衡发展。四是工作展开要稳。每个涉黑涉恶案件的办理,每个“关系网”、“保护伞”的查处,每个重点地区、领域的整治,都要研究制定周密稳妥的方案预案,稳步实施、有序推进,确保每项工作稳扎稳打。
——突出“准”字,确保专项斗争方向正确。准确把握政策策略,始终保持正确方向,是保证专项斗争实现预期目标的关键所在。一是领会党中央精神要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专项斗争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工作重点、方法步骤,都提出了十分明确的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精髓要义,精准指导工作实践。二是运用法律政策要准。对于相关法律政策,既要用足用好,确保打击有力、惩治有效,又要用对用准,确保定性有据、宽严有度。定罪量刑时,要坚持罪责刑相适应,避免畸轻畸重、人为“拔高”或“降格”。处置涉黑涉恶财产时,既要坚决打掉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又要依法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三是督导检查问题要准。要围绕党政一把手政治责任和部门工作责任是否真正落实、为害一方的黑恶势力是否真正铲除、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是否真正解决、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是否真正打掉、基层组织建设是否真正加强、行业领域突出问题是否真正整治等问题,精准督导、问责问效,让督导“利剑”的锋芒更加锐利。四是宣传教育引导要准。要充分运用新媒体,创新宣传方式,大力宣传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重大部署、重大战果,营造强大舆论氛围。要加强对宣传内容和形式审核把关,避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突出“狠”字,确保专项斗争强力推进。一是依法打击要狠。要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的严打高压态势,按照“黑恶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涉黑犯罪零发生”要求,敏锐把握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新动向,紧盯重大和隐藏蛰伏的黑恶势力不放,穷追猛打、深挖彻查,再集中攻坚一批复杂疑难的大要案件,努力做到不漏一案、不漏一罪、不漏一人。二是“打伞破网”要狠。要将深挖彻查“保护伞”作为下一阶段主攻重点,借鉴完善提级管辖、异地用警、会商协办、联点包案、内部清理、责任倒查等经验,加强分类指导,坚决彻底深挖各类 “保护伞”。三是“打财断血”要狠。要坚持抓捕涉案人员与清查涉案财产同步进行、深挖犯罪线索与彻查利益链条同向发力,综合运用判处财产刑、行政处罚等手段,加大对涉黑涉恶财产追缴、没收力度,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决不让黑恶势力死灰复燃。
——突出“实”字,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要坚持求真务实,出实招、求实效。一是作风要实。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实打实了解情况,硬碰硬解决问题,面对面指导工作。全国扫黑办将继续坚持采取“蹲一省带一片”的做法,开展深入调研,推动面上工作。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基层减负年”的要求,压减数据报表报送的数量频次,严控文件简报,开短会、开管用的会,引导基层 把精力集中投入到扫黑除恶主战场上来。二是措施要实。要围绕攻克涉黑涉恶大要案件,创新完善办案机制,调优配强政法机关专业办案力量,建立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专业化团队,着力突破重大复杂疑难案件。要围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完善集中核查机制和分级核查责任制,建好用好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有效回应群众关切,持续推进专项斗争。要围绕根治滋生黑恶势力深层次问题,严格规范村居“两委”选举,坚决把好入口关,巩固健全基层政权组织,压实行业主体责任,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三是责任要实。要压实政治责任,推动地方和部门始终把扫黑除恶摆在重要议程,研究解决本地区、本部门专项斗争中的重大问题。要分解工作责任,根据专项斗争为期三年的时间安排,明确责任分工、措施步骤、时间节点,确保专项斗争各项任务有序高效推进。要层层传导责任,坚持“抓省促市”、“抓市促县”,拓展实施专项斗争战果通报制度,把通报省级进展的全面情况延伸到通报地市级进展的若干重大情况,倒逼后进地区迎头赶上,促进省内各市均衡发展。四是结果要实。要加强对专项斗争工作成果的考核评估检查,追求无水分的实效。中央督导组已经将战果核查作为督导的重要内容。全国扫黑办将建立特派督导专员制度,对专项斗争战果每季度排前 3 名的地区进行逐一核查,对不严不实、弄虚作假的责令纠正并严肃问责。
——突出“合”字,确保专项斗争形成合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及面广,既是一场攻坚战,又是整体战。我们要充分发挥党的领 导优势,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协同推进、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良好格局。一是上下要形成合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本系统专项斗争工作的领导,建立完善专项工作制度机制。上级单位要加强工作指导和检查督导,帮助下级单位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下级单位要如实报送信息、积极请示汇报,使上级单位准确了解情况、及时掌握动态,确保上下联动、同频共振。二是部门要形成合力。政法各单位之间要遵循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统一执法思想,完善办案机制,做到分工明确、配合有力、制约有效,共同打好大案要案“攻坚战”、起诉审理“法律战”。政法单位与行业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健全线索发现移交、监管漏洞通报等机制,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把扫黑除恶作为“分内事”,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三是社会各方要形成合力。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把评判的“表决器”交到群众手中,确保专项斗争始终合民意、护民利、得民心。要完善群众举报奖励制度,大力弘扬见义勇为新风尚,进一步激发群众参与专项斗争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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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扫黑除恶工作会议提纲
扫黑除恶工作会议提纲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二要严保高压态势,铁腕扫黑除恶。
三要整合各方力量,持续纵深推进。
四是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要强化政治制度,把握工作方向。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要强化组织保障,把准责任落实。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要强化摸排梳理,把关线索入口。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要强化氛围营造,把好宣传运筹。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要强化精准打击,把握打击方向。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要强化问题导向,把脉问题方向。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要强化结果运用,把好建章制管。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要强化系统思维,打牢基层基础。
第5篇:扫黑除恶专题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
2019年扫黑除恶专题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
按照文件要求,结合个人分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际开展情况,现将认识体会、问题清单、原因剖析和整改措施汇报如下,请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认识体会
扫黑除恶,意义重大。如今全国都在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这场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这关系着人民的安居、社会的安定、国家的长久治安。所以不管是党员领导干部,还是企业、群众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保持意见统一,共同努力扫黑除恶。我作为xx局xx等重点行业部门的分管领导,深刻认识xx系统承担着我市重要的经济、社会和民生任务,身感责任重大。扫黑除恶,任重而道远,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所以我们都要参与其中。首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我做起,要加强对所辖领域的管理,更要敢于管理。同时,除了自身要学习扫黑除恶的相关知识外,还要注重结合案例开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居民业主懂得拿起法律的武器抵制黑恶势力、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呼吁企业和群众参与,发现问题能及时举报。
其次是要积极引导企业和群众的参与,不能置身事外,这样才能保证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全面开展。通过开展这次专项斗争,要加强行业监管、打击力度,还要建立长效机制,在平日里对黑恶势力进行不间断打击,当黑恶势力出现苗头时即被痛击,就不会有壮大的机会,这样对人民群众利益造成的损害也能降至最低。只有每个人都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才能在全社会形成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根除黑恶势力滋生成长的土壤。
针对分管领域乱象整治覆盖面还有待提升,对一些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日常监管不够严格,xx等重点部门不能及时针对本行业乱象开展自查自纠,不能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对群众关心、社会反应强烈的行业乱象问题梳理不到位。整治措施和源头风险防控机制需再健全,对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还应再警惕。
二、问题清单
通过深入查摆,自身在以下几个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具体表现为:
一是认识水平还需要再进一步提高。在思想认识、重视程度、工作推进实际成效上还不够到位,对中央精神的理解还不够深入透彻,缺乏“挤”和“钻”的刻苦精神。
(一)在对党忠诚方面。我始终坚持把对党忠诚作为第一位的政治要求,主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训词及关于应急管理工作重要论述,充分认识消防改革的重大意义,坚定自觉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但是有时也安于现状,对单位的部分工作缺乏统筹,习惯于只抛出问题,但在主动思考、结合各部门现状、综合各部门意见思考问题解决问题方面还有待改进。在开展工作的方式上,还存在固定思维,理论学习站位不高,思想、思路创新还有所欠缺。
(二)在精神状态方面。我始终是抱着一颗感恩之心,工作上尽心尽力,不敢有丝毫懈怠,想把每一项工作都抓好、做好。能够做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真心实意为民解忧,与支队党委一班人,研究出台便民利民措施,开辟“绿色服务通道”,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打通服务人民群众“最后一公里”,同时深推“放管服”工作,建立一站式平台,积极服务全市社会发展,将审批权限分两批下放至基层五大队,提升了办事效率和各级满意度。但是有时自己感觉时代不同了,条件变化了,艰苦奋斗、奋发有为的锐气减退了,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有时存在“重部署、轻落实,重形式、轻实效,重宏观、轻微观”的现象,有些部署停留在会议、文件层面上,督促落实不够,推动工作的力度有待加大。
三、产生问题的根源剖析
一是理想信念还不够坚定。根源在于理想信念方面,存在党员意识、宗旨意识、忧患意识淡薄的问题。在实际工作中,对学习特别是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头脑思想武装不到位,缺乏对政治理论的系统学习。学习也缺乏主动性,应付了事,理解不深刻。导致自己理论水平不高,思想水平层次较低,看待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明显不够。
二是党性修养还不够牢固。有时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对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的重视,对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拧得不够紧,对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检视不够,进取意识一定程度上出现淡化,“争”和“创”的意识也不如以前强烈。随着参加工作时间的增加,工作岗位的变动,与基层官兵的密切联系逐渐弱化。对基层官兵的酸甜苦辣感受不深,为基层着想和服务的主动性有所淡化。
三是进取意识有所弱化。认为自己工作这些年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到了各级的认可,多少有些自满的心理,刚来**任职时的那股干劲有所减退。特别是今年来受改革的影响,奋进精神有所懈怠,工作上满足于现状,有时得过且过,过多的考虑队伍的安全稳定,存在怕出事、怕风险的思想,缺少开拓创新的担当精神。
四是作风养成还不够扎实。我坚持每月将所有基层单位调研一遍,实地了解各单位情况,积极主动与基层指战员座谈,多方面掌握发展困境,但相对来说,听报告汇报多,实地检查了解少;与领导干部交流多,与基层官兵谈心谈话不够;查看工作台账、硬件设施多,实地检查实际效果少,因此对基层存在的问题掌握不透彻不深入,一定程度上误导了基层,助长了形式主义,也是作风不扎实的表现,需要在今后坚决纠正、加以整改。
四、今后努力的方向和整改措施
强化理论学习,做到深学笃用。坚持把加强学习作为提高政治素质、磨炼意志、增长才干、推动工作的第一需要,摆在突出位置。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反复研读习近平总书记训词及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的讲话内容。
第6篇:“扫黑除恶”工作大会发言
“扫黑除恶”工作大会发言
材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8年1月正式发布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及桂扫黑组〔2019〕4号精神,平扫黑办﹝2019﹞7号关于转发《关于全力做好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迎接配合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们今天在这里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会。扫黑除恶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社会各阶层也已积极行动,正在打赢一场有黑打黑,无黑打恶,无恶打帮,无帮也要打一场法治宣传的人民战争。近年来,我校始终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创建平安和谐校园为奋斗目标,立德树人、防患未然,有效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法治教育活动,师生共同努力取得了良好成绩,学校整体教育教学秩序稳定。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百色市、平果县和平果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关精神,按照上级关于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统筹推进平安校园建设,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和育人环境的黑恶势力犯罪。我们平果三中近三千名师生更有必要了解涉及黑恶势力的犯罪行为,远离黑恶势力,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并能在危急时刻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
欢迎广大师生积极行动起来,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以下11类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线索: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骗取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资格、捞取政治资本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教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乡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实施绑架、抢劫、滋扰等暴力威胁侨胞和损害我国形象的黑恶势力。
根据上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教育系统扫黑除恶及校园及周边涉黑涉恶举报线索的重点内容是:
1.侵占、强占学校土地、房屋等资产的黑恶势力;
2.干扰教育工程项目建设,强揽工程、阻工扰工、强装强卸、强买强卖的黑恶势力;
3.强借学生、学校财物、威胁学生人身安全;
4.干扰中小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敲诈勒索,威胁师生安全的校霸村霸地痞;
5.游荡在学校周围骚扰学生,严重影响学校教学秩序和师生安全的不良社会人员;
6.黑恶势力参与渗透的体罚、虐待、性侵、欺凌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7.针对在校学生的校园贷、暴力催贷;
8.校园及周边非法经营的网吧、电游、歌舞厅; 9.校园暴力、校园欺凌行为;
10.教育系统内部参与幕后组织、煽动、策划师生聚众闹事及非法集资、放高利贷、兜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11.其它涉校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保护伞的线索。如果我们身边出现了上述涉及黑恶势力的校园犯罪行为,该如何保护自己?
首先,我们平果三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设置了监控设备共2百多个摄像头实现校园角落全覆盖,聘请11名专职保安,明确门卫保障制度,设有规范的人防、物防、技防体系;具备校园治安防控和维稳处突能力。对扫黑除恶我们有必胜的信心。
其次,作为学生,我们应该清楚地知道国家对涉黑涉恶行为绝不姑息、坚决打击的态度和决心,远离黑恶势力,不与社会闲散人员交往,更不能将其带至学校周边,以防被拉拢、胁迫参加黑恶势力犯罪。在这里特意强调所有同学在校内不要欺凌同学,特别强调不要在网络上(如QQ、微信、贴吧等)对他人进行辱骂、威胁、传播谣言等。
再次,如果遇到危害校园和自身安全的黑恶势力犯罪行为,应第一时间向学校举报。班主任老师和学校各部门会第一时间对举报人给予必要的保护和帮助。各班班主任一定要履行好职责,及时排查班上存在安全隐患,及时制止同学间的矛盾冲突。
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配合,成立以杨敏校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办公室,对校园周边重点人员进行排查,做到有黑扫黑,无黑除恶,除恶务尽,无恶治乱。在学校设立举报箱,安排学生处专门负责学校欺凌现象。请有被欺凌现象的同学积极举报,对于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人身安全,将严格保密并采用保护措施,学校今天还将举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测试考试,请今天所有教师都要完成测试。
希望全体师生积极行动,充分认识扫黑除恶重要意义,营造人人参与扫黑除恶的良好校园社会氛围。为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稳定、还平果三中一方净土、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第7篇:扫黑除恶专题党课讲稿提纲
扫黑除恶专题党课讲稿提纲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党的十九大以来,镇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安排部署,以建强基层组织为着力点,以农村领域为重点,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曝光五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分别是:
河南省洛宁县兴华镇董寺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狄治民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1997年至2017年,狄治民依仗家族势力,暴力破坏选举,违规发展党员,长期把持操控村级政权;随意殴打辱骂村民,敲诈村民财物;利用手中权力包揽村里大小工程;长期霸占村小学操场,导致学生多年无法上体育课;坐地起利,随意设卡强行收取过往车辆“补偿款”;以停电相要挟,强行向施工方供应劣质砂石,从中谋利;以债务纠纷为名,强行私扣施工承包方车辆,法院判决后仍拒不归还;多次威胁围攻乡政府、烟站工作人员,破坏烟叶收购秩序;以取消低保相威胁,强迫贫困户为其劳动,动辄拳脚相加;到贫困户家里“理直气壮”地拿走上级送的慰问品;弄权使绊,村民到村委盖章办事被迫向其送烟送钱;虚报冒领、侵吞克扣退耕还林、沼气池建设、村卫生室改造、人畜饮水工程、粮食补贴、村保洁员工资等各项惠农扶贫资金;千方百计拉拢腐蚀党员领导干部,捞取盗取政治荣誉。狄治民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该案涉及的56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均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等处理。其中,洛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红武,县林业局原党组副书记、城市管理局(城市综合执法局)原局长韦晓乐,县环保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孙海报,兴华镇原党委书记任元生等4人在先后担任兴华乡(后改为兴华镇)党委书记期间,以及洛宁县公安局景阳镇派出所原所长蒋小军、县公安局拘留所原指导员付建伟等2人在先后担任兴华镇派出所负责人、所长期间,因包庇、纵容狄治民涉黑犯罪团伙,同时因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因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洛阳市政协副主席、洛宁县委原书记孙君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洛宁县委书记张献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湖南省综治办原主任周符波等人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2014年12月,长沙市公安局以涉嫌逃税罪、非法经营罪对涉黑犯罪团伙首要分子文烈宏等人立案侦查。为此,文烈宏多次找时任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周符波请求关照(周因经常在文烈宏开设的赌场赌博而相识)。2015年上半年,周符波违规指示长沙市公安局暂缓侦查,并出面协调文烈宏与举报人的关系。后长沙市公安局作出撤案决定。长沙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单大勇违规与案件当事人文烈宏接触,向其通风报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文烈宏涉黑犯罪团伙充当“保护伞”并收受巨额财物。周符波、单大勇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其他为文烈宏涉黑犯罪团伙提供帮助的公职人员均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中涉嫌犯罪的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广东省惠州市公安局部分民警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2009年以来,惠州市以严少亮、张伟良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多次制毒贩毒、聚众斗殴、引发命案,并与该市以张奋强、吴新明为首的另一涉黑犯罪团伙争夺地盘,严重影响社会治安。惠州市公安局部分民警失职渎职,有的民警甚至长期充当该犯罪团伙“保护伞”,涉及刑侦、禁毒等警种共21人。其中,惠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原支队长刘来发多次收受张伟良涉黑犯罪团伙钱财,在侦办其涉黑犯罪线索过程中,多次意图以个案处理代替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结案,为其开脱罪行。惠州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原副主任曾高收受张奋强亲属钱款,违规安排会见,承诺帮助其减轻处罚;收受吴新明钱款,未采取有效抓捕措施,致其长期潜逃在外。其他民警存在索取、收受犯罪嫌疑人家属贿赂,违规干预执法活动,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帮助违法嫌疑人减轻、逃避处罚等问题。刘来发、曾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其他违纪违法民警分别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等。
广西壮族自治区永福县政协原正处级干部刘永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2006年至2016年,时任永福县政协主席的刘永祥长期与该县涉黑犯罪团伙首要分子李佳及其成员保持密切联系,并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在当选政协委员、协调工程项目等方面为李佳等人谋取利益,收受李佳39.15万元;出资入股李佳经营的安棉采石场,并获利40.65万元;接受李佳请托,为因涉嫌犯罪被羁押的李佳涉黑犯罪团伙骨干成员向司法机关打招呼,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刘永祥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电子商务中心原主任梁志刚等人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2005年7月至2016年,梁志刚在担任日照市东港区贸易办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主任、区商务局执法科科长期间,利用职权长期为张守刚、张守玉兄弟涉黑犯罪团伙实际控制的方鑫食品有限公司人员违法行为提供保护,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梁志刚在生猪屠宰活动监管过程中,让不具备执法资格的方鑫食品有限公司人员参与、配合执法,违反规定由该公司折价处理查处的肉品。将执法过程中发生的就餐、加油、车辆维修等费用共计20.25万元在该公司报销,其中梁志刚个人以电话费补贴的名义报销2万元。收受该公司经理所送现金1万元,放任该公司人员暴力执法,致使多名猪肉经营业户被殴打。梁志刚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其他为该涉黑犯罪团伙提供帮助的公职人员均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从曝光的这五起典型案例看,有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直接组织、领导、参加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有的庇护、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有的地方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惩治不力、疏于监管、失职渎职,客观上助长了黑恶势力的蔓延坐大。这些问题严重破坏当地政治生态、经济秩序和社会安定,严重侵蚀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必须重拳出击、严肃查处、严惩不贷。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负责人强调,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特别要压实县、乡两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主体责任,压实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的直接责任。对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有乱不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以及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惩治不力的,要严肃问责。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负责人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把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紧密结合,紧盯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紧盯村“两委”、乡镇基层站所及其工作人员,做到有的放矢、精准惩治。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全国扫黑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挂牌督办或重点督办的涉黑涉恶案件,要及时介入、同步跟进,深挖彻查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确保除恶务尽。要注重发现和查处因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等造成黑恶势力坐大成势,以及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责任落实不力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加强与政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共同在深挖问题线索上想办法,在信息共享上做文章,在协同办案上下功夫,在专项督导上齐用力,稳步推进专项斗争深入开展。要推动以案治本,对于典型案件,既要公开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又要深入剖析、堵塞漏洞,不断扎紧制度的篱笆,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持续净化政治生态,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用专项斗争的扎实成效取信于民。
同志们,我们要严格落实上级精神,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一是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进一步增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工作紧迫感;二是坚持“依法严惩”方针和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坚决遏制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三是全体共产党员要增强“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牢记共产党人的使命和担当,勇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锋。
第8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
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更加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局党组的政治站位,增强对黑恶势力的免疫力,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专题民主生活会。
下面,我结合水利工作实际,谈以下几点认识。
一、存在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存在“上热下冷”的现象,虽然局党组能够正确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也做了大量的安排部署和推进落实工作,但是,还有部分干部职工对该项工作认识不到位,存在侥幸心理,认为事不关己。
二是摸排工作形式单一。在扫黑除恶问题线索排查工作中,局党组能够按照上级和相关部门的要求,及时排查问题线索,但是,还缺乏对线索的综合分析和研判。另外,我局的治安环境总体稳定,但信访压力还比较大,个别不稳定因素需要进一步关注,细致地排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三是宣传力度有待加强。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上主要是悬挂宣传条幅、发送信息、设立举报信箱等形式,缺乏经常性针对性的政策宣传活动,宣传的覆盖面还不够广,很多干部职工虽然知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件事,但对具体内容了解不够深入,距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
二、原因剖析
一是政策学习不够深入。对党中央和上级关于扫黑除恶的文件精神,学习不够深入,在政策理解和法规认识上还存在欠缺。
二是责任压力传导不够。很多同志将主要精力放在了业务工作上,没能把扫黑除恶提到应有的高度,局党组对干部职工和下属单位的管理还失之于宽,压力传导不够。
三、整改措施
按照中央扫黑除恶第5督导组与山东省委召开了第3次对接会中通报情况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我市制定的整改措施、省委巡视组巡视期间提出的扫黑除恶立行立改事项整改方案及我局制定的相关整改方案,全面做好水利系统扫黑除恶的整改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学深悟透文件精神。局党组和全体党员要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关于在全市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教育活动的意见》等文件,以及刘钦海同志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教育动员会上的讲话,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把扫黑除恶工作上升到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政治安全的高度。
二是深入摸排线索,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在水利系统全面开展集中排查和滚动排查,特别是对重点领域、重点工程要进行集中梳理,按照“网格化管理”的方式,坚持条块结合,认真负责地做好线索动态排查工作。同时,加强与公安、纪检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及时传达线索信息。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扫黑氛围。要进一步丰富宣传形式和宣传内容,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和微信公众平台等载体,精心设计活动计划,切实扩大影响范围。要结合具体事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真正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政权意识、忧患意识。
四、落实监管责任,加强行政执法力度。加强对基层执法工作人员的警示教育力度,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杜绝因个人疏忽、心慈手软,变相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问题。对在建水利工程除加强日常管理,落实监管责任外,明确各类风险点。对易于滋生黑恶势力的河砂领域,河道管理部门将会同公安机关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日常工作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及时依法防范和处置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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