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XX县医政医管工作要点
0 2020 年 年 X XX 县医政医管工作要点 2020 年 XX 县医政医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卫生健康工作会议部署,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加强制度建设为主线、以深化医改为动力、改善医疗服务为重点、强化医疗监管为保障,紧紧围绕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和深化综合医改两大中心任务,坚持突出重点和统筹推进,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改革,健全医疗服务综合监管制度,整体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加快实现医疗服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XX”新 XX县提供有力健康支撑。
一、协调推进医院管理、相关医疗制度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以及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坚持党对公立医院的领导,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一)贯彻实施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全力推进医院章程制定,继续落实医院章程制定进展情况汇报、通报制度,2020 年底 XX 县所有医院完成章程制定。建立完善
医院民主决策、成本控制等医院内部管理制度,重点推进医院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核心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医院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医院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的指导;参与推进医院外部治理体系建设,推动建立健全公立医院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运行机制,推动落实公立医院运营自主权,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引导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二)协调推进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落实药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临床药事管理制度,促进临床合理用药。转变药学服务模式,推进药学服务由保障药品供应为中心转变为以病人为中心,在保障药品供应的基础上,重点加强药学专业技术服务、参与临床用药指导。大力推进临床药事制度建设。
二、扎实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合理配置医疗资源,在严格控制大型综合性医院数量及规模基础上,以急慢分治模式为重点,以卒中、创伤、胸痛三大中心建设为切入点,以完善分级诊疗配套政策为支撑,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推动病人由二、三级医院向基层医疗机构、接续性医疗机构下转病人例数持续增长,实现县域内就诊率达到 90%左右。
(三)合理配置医疗资源。贯彻落实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制定《XX 县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投资指引》,强化规划的引导和约束作用。规范有序发展社会办医,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十部委《关于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意见》,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儿童、妇产、康复、老年等紧缺型医疗机构。落实非公立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在科研课题申报、职称晋升、重点专科评审、医院评价等方面同等待遇,鼓励医师到非公立医疗机构多点执业。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占医疗机构总床位数比例达到 20%左右,医疗服务量占比进一步提高。
(四)推进医共体(医疗集团)规范建设健康发展。落实医共体建设规划,借鉴市第一人民医院事业性医疗集团试点建设经验,制订《XX 县县域医共体(医疗集团)建设实施方案》,全面推进 XX 县县域医共体建设,推进县人民医院整体托管王沟镇卫生院工作。
(五)推动急慢分治诊疗模式。通过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水平、推进基层首诊式签约等,落实“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分级诊疗技术方案、常见病种入出院标准和转诊原则,推动基层首诊,完善双向转诊制度。积极推进二、三级医院开展“日间手术”、“临床路径管理”工作,逐步扩大日间手术试点病种和术式,将其纳入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范围。
(六)全面提升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水平。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县人民医院做好申报三级
乙等医院评审准备,大力提升农村基层区域性医疗中心建设,欢口、首羡创建省级区域中心,在乡镇卫生院功能性质不变的前提下,首羡镇卫生院转设二级综合医院,梁寨镇卫生院、宋楼镇卫生院启动二级综合医院创建工作。
三、大力推进综合监管制度建设 加大依法监管力度,利用信息化监管手段,推进医疗行为进一步规范,质量安全进一步保障,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
(七)强化医疗机构监管。规范医疗机构准入审批,严把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规范医疗机构命名,加强诊疗科目、执业范围和科室管理。加强对整形美容医疗机构、健康体检中心等新业态机构监管,针对医疗技术备案管理等新形势,组织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规范执业、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等专项检查,严厉打击违法执业、发布虚假广告、术中加价、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等行为。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和医政管理信息化、精准化水平。
(八)强化人员执业监管。落实医师资格考试“一年两试”、计算机化考试、实践技能集中开考等医考改革工作。做好 2020 年医师资格考试组织工作。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管理,落实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制度,依法依规坚决查处医务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
(九)强化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监管。继续落实《医疗技
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取消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依托医疗服务综合监管系统实现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动态监管,做好辖区内医疗机构二类技术备案工作。
(十)强化医疗质量和安全监管。组织开展《XX 省医疗质量管理实施办法》《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等培训、竞赛活动,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以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为核心,组织开展明查暗访,重点狠抓手术安全核查、查对制度等 18 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落实。
(十一)建立医院感染长效管理机制,深入开展 2020医院感染提升年活动。落实《XX 省预防与控制医院感染行动计划(2018-2020)》,健全组织体系、提升能力水平、落实制度规范、加强重点管理、推进信息化建设、建立责任追究等方面开展工作,在全县各级医疗机构深入开展医院感染2020 提升年活动,通过全员参与培训、考核、竞赛达到全面提升整体院感防控能力水平的目的。进一步推进医院感染质量控制和医疗机构废弃物信息化建设,2020 年实现辖区内医院感染监测及医疗废物全过程信息化在线监督管理全覆盖。加强医院感染重点部门、重点环节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医院院感工作约谈制度。根据国家卫健委等十部委《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
理工作。2020 年完成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资源回收率达到75%、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达到 100%的目标;(十二)完善血液供应政策体系和管理制度,强化血液供应和安全监管。贯彻落实《XX 省献血条例》、《XX 省“十三五”采供血事业发展规划》。发挥无偿献血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创新开展无偿献血宣传招募,完善血液安全预警和应急保障机制,做好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地区血液保障工作。进一步完善临床用血考核评价制度,开展医疗机构临床合理用血专项督查。
(十三)加强药事和临床检验管理。继续推进药学服务模式转变,加强药学部门建设,保障临床用药需求。将药学服务延伸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医疗联合体内各医疗机构用药衔接,普遍推行慢性病长期处方管理。加强药学部门和药师队伍建设,加大药师配备力度,组织开展临床药师培训,提高临床药师服务能力和水平,三级医院全面推行临床药师为患者提供合理用药指导服务,开展合理用药考核。落实《遏制细菌耐药国家行动计划(2016—2020 年)》,持续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落实抗菌药物使用目录备案和抗菌药物、细菌耐药监测网日常监测制度。加强抗肿瘤药物、抗菌药物、辅助用药等重点药品临床应用管理,开展医疗机构药物合理使用检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用药和输液管理,继续组织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理用药培训,全
面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严格毒麻精放等特殊管理药品管理。进一步加强全县医疗机构实验室质量管理,强化全县医疗机构实验室室间质控,将非公立医疗机构检验科纳入质控范围,实现医学检验质量控制全覆盖。
四、构建高质量医疗服务体系(十四)加快规划制定落实。落实省、市“十三五”各项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强化政府办医职能,加大儿童、精神、传染、康复等薄弱专科医疗机构建设力度,补齐薄弱专科短板。指导、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健康服务业,建成眼科、康复 2 个二级专科医院,推进县妇幼保健院二级妇幼保健专科医院建设,研究制定“十四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
(十五)开展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建设。加强第二人民医院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平疫结合的原则,高标准建设传染病综合楼,预计投资 1.7 亿元,年度内开始施工建设。规范设置一、二、三类发热门诊及留观隔离观察中心(点)建设。
(十六)加强急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关于加快急救医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加强院前急救网络站点标准化建设,建立符合人民群众需求的覆盖城乡、院前院内无缝衔接的急救服务网络体系。贯彻落实《关于开展非急救转运服务的指导意见》,制订完善辖区内非急救转运工作方案,切实满足非急诊患者转运服务需求。
(十七)扎实做好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进一步健全
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制度,坚持县级医院对口支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统筹做好县人民医院对口支援陕西省麟游县人民医院工作,强化支援效果评估,着力构建对口支援工作长效机制。
五、打造区域医疗高地 坚持“补短板”与“建高峰”、“强弱项”与“促融合”相结合,加快建设区域性医疗服务高地,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进一步提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医疗服务需求。
(十八)大力提升县级医院能力。继续推进第二阶段县级医院能力提升工程,重点提升肿瘤、心脑血管、感染性疾病、老年病等诊疗能力,拓宽县医院人才招引、专科建设和科研创新平台。
(十九)提升医院信息化建设水平。发挥医院信息化对提升医疗服务能力的支撑作用。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远程医疗和在线分级诊疗,促使优质服务资源下沉。各级医疗机构要进一步提高诊疗数据向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上传质量,发挥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数据枢纽作用,推进电子健康档案浏览器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日常诊疗环节中的实际应用。2020 年底,县人民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要达到4 级以上;所有县公立医疗机构全面推行门、急电子病历。
六、强化落实改善医疗服务制度
继续落实新一轮改善医疗服务三年行动计划,提高医疗服务品质,优化医疗服务流程,加强医患沟通,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就医获得感,出院病人对医疗服务的综合满意度稳定在 90%以上。
(二十)继续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以智慧医院建设为抓手推进改善医疗服务重点任务,继续落实《XX 省深入落实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 年)》,围绕方便、高效、安全、规范、控费的原则,进一步推进《进一步改善医疗卫生服务十项措施》和《“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十项行动》(简称“双十行动”)。加强第三方满意度调查,不定期进行暗访,推进我县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中 8 项工作制度、12 项创新举措有效落实。
(二十一)着力改善护理管理和护理服务。加强医疗机构基础护理,持续深化优质护理,推进优质护理病房内涵建设。积极组织护理人员开展护理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检查、护士临床工作能力提升培训、新护士规范化培训考核工作。加强护理队伍建设。提升基层护理服务能力,做好优质护理资源下沉、对口支援帮扶及护理员培训工作。
(二十二)切实规范医疗行为。按照国家、省、市卫生健康委部署,开展规范医疗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打击和整治医疗欺诈、虚假宣传、乱
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
(二十三)科学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大力推进临床路径、多学科联合诊疗、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等工作,严格落实《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加强医院内部管理,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年度内完成医疗费用增长幅度控制在 10%以内,门诊、住院次均费用增幅控制在 5%以内。
(二十四)全力作好精准健康扶贫工作。加强健康扶贫工作督导,认真落实省《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推进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加强部门联动,摸清底数,有序组织大病专项救治,全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实现“一站式”结算全覆盖。
七、强化机制建设加大综治和平安创建力度 贯彻落实国务院《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和《XX 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坚持预防为主,努力将医患矛盾纠纷的处理引入法治化轨道。进一步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力争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医疗纠纷和伤医事件。
(二十五)大力加强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法制宣传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XX 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利用多渠道、不同方式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坚持依法处理医疗纠纷。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
建设,贯彻落实《XX 省医疗机构治安保卫工作规定》。做好鉴定结果运用,定期开展医疗质量案例点评,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保障医疗安全。努力将医患矛盾纠纷的处理引入法治化轨道,在全社会形成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
(二十六)全面实施医疗责任险制度。健全“三调解一保险”医疗纠纷处理制度及保障机制。积极推进医疗责任保险机制建设,加强调保对接,总结医疗责任险试点经验,进一步扩大医疗机构实施医疗责任险制度的范围。
(二十七)加大涉医违法犯罪打击力度。继续落实《严密防控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深入开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保持对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推动打击涉医违法犯罪常态化,保障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做好对伤医、医闹等 6 类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信息向相关部门推送工作,强化联合惩戒。
(二十八)深入推进“平安医院”、“平安示范医院”创建工作。继续组织开展平安医院和平安示范医院创建活动,努力提高平安创建水平。进一步健全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与宣传、综治、公安、司法、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联合督导,协调解决条例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安全防范系统,强化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制度和安全保卫责任,提高涉医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健全医患矛盾调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医患纠纷人民调解体制机制创新,推广医患纠纷调处“一站式”服务模式建设,不断提升调解水平和工作效率。
(二十九)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依据《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继续围绕各类信访集访、医疗矛盾纠纷、职业医闹、威胁医护人员、暴力伤医事件、医托、“号贩子”、强制消费、术中加价、欺诈骗保、非法采供血、非法行医、非法集资、非急救转运、“黑护工”,以及以非法手段威胁干预医疗卫生机构正常决策、正常业务开展、基建项目建设、药品设备招标采购等内容,深入开展线索排查,深挖其隐藏在幕后的黑恶势力和保护伞。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措施,积极推进卫生健康行业系统“扫黑除恶”工作,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的高压态势,有步骤、有重点的将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推向纵深。
(三十)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责任。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认真落实《XX 省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依法做好精神病人管控、服务工作,八、全面推进行业作风长效机制建设 继续落实省纪委专责监督意见整改要求,进一步加强党
风政风行风建设,推动开展卫生健康行业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推进行风建设长效机制落地生根,着力推动行业风气进一步好转。
(三十一)全面加强行风队伍建设。完善行风组织体系,建立健全各级行风监督员队伍,定期不定期召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收集医疗行业存在的突出行风问题,在系统内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组织行风监督员进行明查暗访,及时发现并纠正医疗机构存在的行风问题。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行风工作的专岗专干。通过社会监督,促进行风不断好转。
(三十二)深入开展行风问题专项整治。继续落实“九不准”、“五严禁”各项规定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推进百姓就医“零障碍”十项措施的贯彻落实,加强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有关人员权钱交易、收受贿赂、“红包”等违法违规犯罪行为。按照国家、省卫生健康委部署,持续开展矫形器具等相关产品采购使用管理专项治理、行风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坚决查处“术中加价”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出租承包科室、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服务的行为;坚决清理在医疗机构或医疗过程中“搭车”出售医疗辅助用品、保健品、康复用具等谋利行为。围绕药品、耗材、检验检测试剂、大型医疗设备等四大物品采购使用管理持续开展“四排一控”,彻底整治
采购使用管理问题,促使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内部管理制度。
(三十三)深入推进全员警示教育常态化。督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面建立警示教育制度,开展依法执业、职业道德、法纪和警示教育,聚焦药品耗材以及非医疗相关产品规范采购、临床诊疗行为规范、“九不准、五严禁”规定执行等“三大重点”,开展学习讨论、互查互帮和践诺承诺等“三项活动”,要求广大从业人员随时在“网上廉政教育馆”学习,掌握最新工作动态,做到随时随地学习,增强警示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警示教育效果。对所有科室的权力进行梳理,查找权力的风险点,加强对重点部门、重要岗位人员的管控,对重点科室(部门)管理人员实行轮岗制度,杜绝腐败案件的发生。
(三十四)全力推进行风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落实《关于建立全省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健全完善行风和职业道建设工作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落实行风责任、完善岗位规范、建立考核问责机制,规范和约束采购权、使用权、监督权,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形成明责、定规、考核、追责的闭环管理。以落实规范和加强制度执行力为重点,组织开展对行风长效机制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和巡查工作,保证长效机制的各项要求落地生根。重点督查医疗机构处方点评、药品耗材使用监测和超常预警、医疗行风建设“九不准、五严禁”、医德考评和奖惩机制落实
情况。根据掌握行风举报投诉线索,严肃查处权钱交易、收受贿赂、“红包”等违法违规犯罪行为。落实在医院评审、重点专科评审和医务人员职务任命、职称晋升、绩效奖金、外出培训等制度安排中,严格实行行风问题“一票否决”制。建立严格的管理责任体系,切实落实各级管理者的责任,建立终身追责制度,对管理不力、发生损害群众利益现象的,严格依法依规依纪实行终身追责问责,确保行风各项任务的落实,为卫生健康行业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
九、全面落实综合医疗服务工作任务(三十五)做好相关综合医疗服务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征兵体检、高考招生体检及伤病残鉴定等工作。协同推进医养结合发展,保障老年人健康权益。进一步贯彻落实《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履行残疾预防与康复部门职责,组织开展康复治疗师等康复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全力做好防盲、防聋及脑瘫(智力低下)等残疾人康复工作。
(三十六)加强公共卫生医疗管理工作。加强传染病、精神病等医疗服务管理,配合做好疫苗预防接种管理工作,全面提升预防接种工作水平;全力做好各类传染性疾病医疗救治工作,加强培训和监测,提高救治水平,不断降低病死率。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应对突发卫生事件医疗救治能力。
(三十七)落实医政管理干部队伍培训制度。继续组织参加全省医政管理干部队伍培训,积极开展我县医政管理干
部队伍培训,通过参观学习、考察调研等活动,不断提升医政管理干部能力水平,适应医政管理岗位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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