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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一句话罪名

作者:春风秋雨43544 | 发布时间:2023-10-22 16:15:10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1.甲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成立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0

2.甲利用主管(管理、经手)本单位财物的便利条件,采用侵吞的方式,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成立职务侵占罪

3.甲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采用侵吞(窃取、骗取)的方式,非法占有本单位公共财物,成立贪污罪

4.甲作为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归个人使用,且超过3个月未归还,成立挪用公款罪

5.甲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成立受贿罪;

乙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成立受贿罪

丙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就其他国家工作人员A的职务行为进行斡旋,使A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丙收受请托人财物,成立受贿罪,即斡旋受贿型受贿罪

6.甲作为国家工作人员A的近亲属,通过A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甲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成立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乙作为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自己原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B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乙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成立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7.甲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A以财物,数额较大,成立行贿罪

8.甲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给予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A以财物,数额较大,成立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

9.甲为犯罪人A提供隐藏处所(财物) 帮助其逃匿,成立窝藏罪;

乙向司法机关提供虚假证明掩盖犯罪人B的罪行,成立包庇罪

10.甲明知xxxx可能是犯罪所得,而实施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行为),成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甲明知是毒品而携带进出境,成立走私毒品罪

11.乙以xxx同A进行毒品交换的行为,实现了毒品的有偿转让,成立贩卖毒品罪丙将毒品从A地运往B地,实现了毒品的空间转移,成立运输毒品罪

12.甲从建筑物抛掷物品,情节严重,成立高空抛物罪

13.甲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骗取xxx利益,成立招摇撞骗罪

14.甲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成立袭警罪

15.甲以暴力(威胁) 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成立妨害公务罪

16.甲客观上实施了有损财物效用的行为,使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成立故意毁坏财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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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 刑法一句话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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