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青”工程和人才“九条”应知应会内容
“三青”工程和人才“九条”应知应会内容
一、三青工程
1.公司“三青”工程是由“青苗工程”“青藤工程”“青松工程”三个部分组成。
2.“青苗工程”培养模式:建立“选苗”机制、“育苗”机制、“壮苗”机制的“三步走”模式,让新入职2-5年的大学生员工逐步成长为部门技术骨干、业务骨干。
3.“青藤工程”培养模式:实施“藤中青”计划、“藤长青”计划、“藤名青”计划的“三举措”模式,对一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进行培养,使其逐步成长为班组、值际、专业、部门负责人。
4.“青松工程”培养模式:按照提升正气,开展“翠松”行动;提升才气,开展“强松”行动;提升锐气,开展“劲松”行动的“三结合”模式,让中层管理人员政治可靠、能力突出、群众认可,使其逐步成长为驾驭复杂局面、处理复杂问题、独当一面的高级岗位人才与专业带头人。
二、人才九条
1.人才补贴包含学历补贴和住房租赁补贴。
2.人才补贴享受范围:公司按照高校毕业生招聘计划录用的高校毕业生。
3.学历补贴标准:本科毕业生500元/月,双一流本科毕业生800元/月,硕士研究生1500元/月,博士研究生3000元/月。
4.住房租赁补贴标准:公司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人才公寓。
5.人才补贴发放时限:自入职签订劳动合同起至满36个月止。
6.助推人才快速成长,持续推进“‘管理、技术、技能’+转任”的“3+1”人才发展通道,加大优秀年轻人才选拔使用力度。
7.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进行2次职级考评,且最近的一次职级考评达到A级,次年度可享受机关非生产部门中层正职管理人员职级系数待遇;往后年度职级考评达到A级,方可继续享受机关非生产部门中层正职管理人员职级系数待遇;达不到A级的,次年度职级系数调整为现任岗位对应的职级级别。
8.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进行2次职级考评,且最近的一次职级考评达到A级,次年度可享受机关非生产部门中层副职管理人员职级系数待遇;往后年度职级考评达到A级,方可继续享受机关非生产部门中层副职管理人员职级系数待遇;达不到A级的,次年度职级系数调整为现任岗位对应的职级级别。
9.鼓励人才持续提升奖励范围:职工在职期间新取得与本职工作岗位相符或相关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及发表论文,给予一次性奖励。
10.新取得本科(学士)学历或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分别按5000元、20000元和50000元标准给予奖励。新取得中专、大专学历,按照学费的50%给予奖励,奖励上限为5000元。
11.新取得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分别按5000元、10000元和20000元标准给予奖励。
12.每新取得1个与从业岗位相关联的职业(执业)资格证书,按3000元标准给予奖励。
13.在国家核心期刊每发表1篇与从业岗位相关联的论文,给予2000元奖励;在SCI、EI期刊上每发表1篇与从业岗位相关联的论文,给予5000元奖励。享受论文奖励的,奖励第一作者。
14.享受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奖励的,要与公司签订10年服务协议(内部单位调动累计计算)。
15.激励人才创新创造奖励范围:职工在职期间获取专利、集团公司科技进步奖、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及科研成果转化成效明显的,符合相关条件的,给予一次性奖励。
16.获得国际发明专利、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分别给予20000元、5000元、1000元基本奖励
17.获评集团公司优秀专利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2000元奖励,对于影响较大、转化效益显著的国际发明专利、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最高可分别给予100000元、20000元、10000元奖励。奖励额度就高不重复享受。
18.获得集团公司科技进步突出贡献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给予300000元、200000元、100000元、50000元、20000元奖励。
19.经济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在校申请助学贷款入职时尚未还完助学贷款的,合同期内由公司给予偿还助学贷款余额部分。需提供助学贷款相关证明材料,并签订10年的服务协议(内部单位调动累计计算)。享受人员为徐矿党〔2022〕33号文件下发以后入职的高校毕业生。
20.设立人才发展专项基金,有公司按照工资总额1%提取使用,纳入公司年度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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