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与组织等监督协助配合机制研究
巡察与组织、政法、审计、财会、统计、群众等监督协助配合机制研究
健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必须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合力。巡视巡察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充分发挥其综合监督作用和联系群众纽带功能,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对于构建完善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具有重要意义。巡察,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的有效途径,深入研究把握巡察工作规律,积极创新组织形式,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特别是探索建立巡察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实现巡察工作与纪检监察、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和单位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相互促进,是使巡察工作取得良好的政治和社会效果的重要保证。
一、建立巡察协调配合机制的必要性
随着巡察工作的不断深入和发展,中央和自治区不断调整巡察工作的重点,逐步建立和推动巡察工作的深入和高质量发展,作为县市巡察机构如何有效运用巡察开展政治监督,有效将监督延伸到最后一公里,做到巡察全覆盖,经过几年的不断探索,在实际工作中深刻体会到与相关部门建立起协调协作配合机制,对巡察工作尤为必要。一是能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巡察组进驻前,市委巡察办通过协调市纪委监委、市审计局、市委组织部、市信访局、市委政法委等10家单位,以书面形式下发关于提供情况的函,详细列明以上各单位需要提供的被巡察单位的资料信息,并对如何提供情况提出具体要求,在各大主流媒体网站上收集被巡察单位相关的网络舆情信息,并按照规定分别移交给巡察组,形成了信息资源共享的合力。比照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巡视巡察工作的有关协作协调制度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将巡视制度有机嫁接到巡察制度之中,努力完善、逐步形成符合我市巡察工作实际的协调配合机制。二是能够实现部门配合协作。按照巡视条例的要求,被巡察单位成立巡察联络办公室,配置固定联络人员,辅助与巡察办、巡察组日常联络,办理交接事宜,协助督促做好有关整改工作。通过建立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组织、政法、审计、信访、财政等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机制,完善了信息报送、情况反馈、问题线索移交等办法,形成了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能够推进干部队伍建设。我市建立了由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政审计、公检法等部门干部组成的博乐市党委巡察工作人才库,各巡察组工作人员从人才库中抽调。
一要坚决贯彻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的决策部署。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工作实践中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坚强领导为统领,以新的作为推动发展,谋划好、推动好巡察工作。
二要加强组织领导。市党委要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切实落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定期研究巡察工作,认真解决突出矛盾和共性问题。要加强组织机构建设,细化工作职责,优化工作流程,增强工作实效。
三要加强制度建设。要进一步细化完善各项制度,通过健全完善制度,坚决落实制度,保证依规依纪开展巡察工作,建立健全完善沟通协调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巡察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四要加强与自治州巡察办的联系。加强与自治州巡察办的沟通协调和配合,在工作标准、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工作要求上自觉对标自治州党委巡察办,但也不能上下一般粗,要体现出县市巡察村队(社区)的特点,积极争取自治州巡察办的支持和帮助。
五要严把人员入口关。打铁必须自身硬。巡察工作肩负着党和组织赋予的神圣使命,巡察工作人员必须政治过硬、作风过硬、业务过硬,对巡察干部的高标准、严要求,既是履行巡察工作的职责所在,又是打造巡察利剑的现实需要。要严把巡察干部入口关,门槛、条件要高,要强选人、选强人。要按照自治区党委《关于建立市县(区)巡察制度的实施意见》解决人员、经费、物资等方面的问题,一次性把人员选齐配强。组织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支持、理解和配合巡察的工作,真正把讲政治、能担当、敢碰硬的党员干部选进来,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队伍,确保巡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推进。
二、存在的问题
(一)巡察人员抽调难。由于巡察机构正式人员偏少,所以在每轮巡察时都从巡察人才库抽调一定数量的干部参与巡察工作,抽调人员数量达参与巡察工作干部总数的75%以上,抽调人员所在单位存在“小团体”思想,缺乏对巡察工作重要性的认知,大局感不强,不愿选派本单位人员参与巡察工作,往往以种种借口推脱,使得“抽人难”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
(二)巡察发现问题精准度不高。由于在编巡察人员政治业务素质不是很高,加之抽调人员多数不是单位的精兵强将,巡察业务相对生疏,所以巡察组存在问题摸不清、挖不深、吃不透,巡察不全面、不深入、不彻底等问题,发现的多是面上的、琐碎的轻描淡写的问题。
(三)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成案率低。自2016年首轮巡察以来,巡察组共移交各类问题线索xx件,已办结xx件,其中立案xx件,立案数占结案数的xx%.
三、对策措施
新时代的监督工作,必须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方略,以政治监督为统领,着力构建“四个全覆盖”监督格局,将“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一要推进巡视巡察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统筹衔接。要健全完善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情况通报、协作联络、人员选派、整改日常监督和成果运用协作等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做到信息、资源、力量和监督成果共享共用,推动形成监督闭环。
二要推动巡察与职能部门监督协同协作。不断健全完善与组织、宣传、统战、政法、信访、审计、财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等部门的协同协作机制,并强化制度执行。将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纳入巡察监督内容,同步开展专项检查。相关部门要向巡察机构提供政策文件、检查考核、信访举报等信息资料,选派业务骨干参巡,向巡察机构提供政策咨询、资料查阅、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等协助,对巡察通报、移交的问题加强整改督办,对普遍性、倾向性、突出性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三要强化巡察与其他监督的沟通协作。探索巡察与人大、民主监督协调互补,要注重了解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政协重点提案等的办理情况,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和问题反映,约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评议巡察问题整改情况。推动巡察与群众、舆论监督相互促进,探索“传统+现代信息化”手段,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坚持实行巡察启动、反馈问题和整改情况公开制度;加强与新闻单位的沟通合作,广泛深入宣传巡察新政策新部署新要求,注重搜集、分析、研判媒体反映的问题,及时回应关切。
四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健全联席会议机制,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担任,加强对贯通融合相关单位和部门具体工作的统筹协调。健全线索移交和处置机制,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处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和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组织部门负责处置巡察移交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健全整改日常监督机制,纪检监察机关强化对巡察反馈面上问题整改、移交问题线索处置情况的日常监督;组织部门负责选人用人、基层党组织建设、干部担当作为、执行换届纪律和民主集中制等方面问题整改的日常监督;其他相关主管部门负责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问题的督查督办。健全成果共享机制,巡察机构将巡察反馈意见、问题清单抄送双重管理的上级主管部门,将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突出性问题抄送上级业务指导部门,有关上级主管部门和业务指导部门履行督查督办职责,结合实际组织开展行业、系统专项治理。
五要强化组织保障。党委要强化对巡察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工作的统一领导,要将所辖地区和单位落实贯通融合有关要求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和领导班子年度工作目标绩效综合考核范畴,细化考核指标,严格考核评价,强化考核运用;要严明纪律要求,对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不担当、不作为,贻误工作推进的,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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