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办事业务指南
合规办事业务指南
一、行政许可
1.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审批
单位或个人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体育设施的,必须经体育行政部门批准。
1.1需提供要件
申请书
使用计划书
规范使用、按期归还保证书
1.2办理路径
窗口办:沈阳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专区综合窗口
网上办:沈阳市政务服务网http://zwfw.shenyang.gov.cn/
1.3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1.4温馨提示:为了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此业务,建议您优先咨询沈阳市体育局财务处(024-83253741)或驻厅窗口(024-83963265),了解相关政策和所需材料的具体内容,为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我们为您提供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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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奖励
2.对全国体育事业及在发展全民健身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
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国家对在体育事业中做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在发展全民健身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2.1需提供要件
全国体育系统先进集体(个人)初审推荐表
2.2办理路径
定期办:沈阳市体育局人事处每年对在沈阳市体育事业中做出贡献的、对在发展全民健身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2.3办理时限:定期
2.4温馨提示:此事项已按程序转为非依申请事项,建议您优先咨询沈阳市体育局人事处(024-23876146)或驻厅窗口(024-83963265),了解相关政策和所需材料的具体内容,我们为您提供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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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确认
3.等级运动员称号授予
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的管理实行分级审批、分级授权。辽宁省体育局授权沈阳市体育局授予国家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
3.1需提供要件
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表
公示无异议证明
成绩证书或证明
秩序册
成绩册
集体球类项目或团体项目另需提供:
委托授权书
被委托人身份证
上场证明(集体球类项目)
放弃证明(申请人数未达到规定可办人数的)
5.1.2办理路径
窗口办:沈阳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专区综合窗口
网上办:沈阳市政务服务网http://zwfw.shenyang.gov.cn/
3.3办理时限:8个工作日(不包含7个工作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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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授予
此社会体育指导员有别于国家职业资格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是指不以收取报酬为目的,向公众提供传授健身技能、组织健身活动、宣传科学健身知识等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并获得技术等级称号的人员。
4.1需提供要件
社会体育指导员信息表
申请晋升等级的,需原技术等级证书
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培训合格证书(证明)
高等体育专业学历、体育教师、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教练员、优秀运动员等资质证书
4.2办理路径
现场办:沈阳市体育局群众体育处、沈阳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资格审查、培训、考核成绩合格后发放证书。
4.3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4.4温馨提示:为了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此业务,建议您优先咨询沈阳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024-23456029转842)或驻厅窗口(024-83963265),了解相关政策和所需材料的具体内容,为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我们为您提供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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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权力
5.1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登记审查(设立)
这里所称的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力量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以开展体育活动为主要内容的民办的中心、院、社、俱乐部、场馆等社会组织。
5.1.1需提供要件
体育场所使用权证
从事业务所必须的器材清单
体育场所租赁合同或协议
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证书
可行性报告
章程
会议纪要
民政部门出具的核名、开设临时账户通知
民政部门所需的相关表格
党建承诺书
5.1.2办理路径
窗口办:沈阳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专区综合窗口
网上办:沈阳市政务服务网http://zwfw.shenyang.gov.cn/
5.1.3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5.1.4温馨提示:为了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此业务,建议您优先咨询沈阳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024-23456029转842)或驻厅窗口(024-83963265),了解相关政策和所需材料的具体内容,为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我们为您提供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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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登记审查(变更)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事项,应向体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载明变更事项、原因和方案等。
5.2.1需提供要件
变更申请书
变更前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
新、旧章程(变更章程的需提供)
新、旧住所的产权或使用权证明(变更住所的需提供)
新、旧法人身份证明材料(变更法人的需提供)
变更业务主管单位申请(变更业务主管单位的需提供)
资产变更证明文件(变更资金的需提供)
5.2.2办理路径
窗口办:沈阳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专区综合窗口
网上办:沈阳市政务服务网http://zwfw.shenyang.gov.cn/
5.2.3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5.2.4温馨提示:为了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此业务,建议您优先咨询沈阳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024-23456029转842)或驻厅窗口(024-83963265),了解相关政策和所需材料的具体内容,为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我们为您提供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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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登记审查(注销)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向体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准备相关材料。
5.3.1需提供要件
注销申请书
原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
依法成立的清算组织出具的清算报告
市级报刊登报声明
法人身份证明
法人无债务纠纷及犯罪证明
5.3.2办理路径
窗口办:沈阳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专区综合窗口
网上办:沈阳市政务服务网http://zwfw.shenyang.gov.cn/
5.3.3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5.3.4温馨提示:为了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此业务,建议您优先咨询沈阳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024-23456029转842)或驻厅窗口(024-83963265),了解相关政策和所需材料的具体内容,为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我们为您提供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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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初审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在每年3月31日前向体育行政部门提交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截止到3月31日成立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的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可不参加当年的年检工作,一并参加下一年度的年检工作。
6.1需提供要件
年度工作报告
年度审计报告
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
6.2办理路径
窗口办:沈阳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专区综合窗口
网上办:沈阳市政务服务网http://zwfw.shenyang.gov.cn/
6.3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6.4温馨提示:为了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此业务,建议您优先咨询沈阳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024-23456029转842)或驻厅窗口(024-83963265),了解相关政策和所需材料的具体内容,为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我们为您提供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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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全民健身设施拆迁或者改变用途批准
因城乡建设确需拆除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在作出决定前,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并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
7.1需提供要件
全民健身设施拆迁或者改变用途审批表
7.2办理路径
一事一议办:沈阳市体育局相关部门
7.3办理时限:6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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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共服务
8.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国家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实施体育锻炼标准,进行体质监测。地方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的国民体质监测工作。
8.1需提供要件
无
8.2办理路径
常年开展:沈阳市体育局相关部门
8.3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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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温馨提示:此事项已按有关程序转为“冷藏库”管理的“僵尸事项”,为了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此业务,建议您优先咨询沈阳市体育科研医疗中心(024-25892495、25916439)或驻厅窗口(024-83963265),了解相关政策和所需材料的具体内容,为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我们为您提供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