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龙港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项目名称:龙港市重点单位及公共区域除四害药械采购及消杀服务采购 采购形式:公开招标
采 购 人:龙港市社会事业局(盖章) 联 系 人: 章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浙江益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备案机构:龙港市财政监督科 日期:二〇二一年八月 |
目 录
政府采购(分散)招标公告 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8
一、说明 8
二、招标文件 9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4
五、开标和评标 14
六、授予合同 14
第二部分 合同格式 20
第三部分 附件 21
第四部分 合同特殊条款 38
第五部分 招标内容及要求 39
第六部分 评标原则及方法 46
浙江益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龙港市重点单位及公共区域除四害药械采购及消杀服务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龙港市重点单位及公共区域除四害药械采购及消杀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9月09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GCG2021333
项目名称:龙港市重点单位及公共区域除四害药械采购及消杀服务采购
预算金额(元):4960000
最高限价(元):2880000,208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龙港市东部区域除四害药械采购及消杀服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88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采购内容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龙港市西部区域除四害药械采购及消杀服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08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采购内容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具体采购内容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投标人所投的消杀药品应具有本次采购相关的有效的农药登记证或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文件;涉及特许经营的品种,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1年09月09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9月09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
开标时间:2021年09月09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系统线上投标即可。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地 址:龙港市世纪大道行政副中心2号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章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139587779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益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龙港市彩虹大道平等小区2栋1单元402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陈清清
质疑联系方式:1375847395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龙港市财政监督科
地 址:龙港市龙港大道与西五街交叉路口
传 真:0577-68081617
联系人 :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68081617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采购人 | 招标人名称: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联系人:章女士 电话:** |
2 | 招标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益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龙港市彩虹大道平等小区2栋1单元402室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 |
3 | 项目名称 | 龙港市重点单位及公共区域除四害药械采购及消杀服务采购(招标编号:LGCG2021333) |
4 | 采购内容 | 龙港市重点单位及公共区域除四害药械采购及消杀服务采购采购,具体采购内容及详细技术要求以本项目采购文件“采购内容及要求”部分为准。 |
5 | 服务期限 | 1年 |
6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7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8 | 踏勘现场 | □组织 不组织 |
9 | 投标预备会 | □召开 不召开 |
1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1年9月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11 | 分包 | □允许 不允许 |
12 | 偏离 | 1、偏差允许幅度及其处理方法: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由评标委员会判断,细微偏差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接受要求进行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做无效标处理,详见评标办法。 2、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对招标货物的技术规格和要求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必须相当于或优于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应要求,并使招标人满意。同时在技术偏离表中作出详细说明。 |
13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有效期90天。 |
14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无需提交。 |
15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完整的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个部分组成。 |
16 | 投标文件的编制 | 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
17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投标文件的相应位置应加盖:电子签章。 |
18 | 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 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a.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
19 |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 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 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其投标文件按拒收处理。 |
20 | 开标时间 和开标地点 | 开标时间:2021年9月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系统线上投标即可。 |
21 | 评标委员会 的组建 | 评审委员会构成: 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类专家不得少于总人数的2/3;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相关规定从专家库中抽取。 |
22 | 履约担保 | ¨不需要 ☑需要,中标投标人应提供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
23 | 政府采购 扶持政策 | 11、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评标价格折扣。供应商企业属于以上多种性质的,不重复享受扶持政策。 2、对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 |
24 | 投标人信用 查询 | 1、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2、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 3、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图打印;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 |
25 | 合同备案 | (1)中标投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中标投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2日历天内将合同扫描件电子版发给招标代理机构邮箱:714935941@qq.com。 |
26 | 合同履约管理 |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依法加强对合同履约进行管理,并在中标单位服务、项目验收等重要关节,如实填写《合同验收报告》(或考核资料),并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验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
27 | 免责声明 | 1、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无论何种因素导致采购项目延期开标、废标(流标)、投标供应商未中标、项目终止采购的,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供应商投标费用。 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不因项目实施而危及自身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 |
28 | 解释权 | 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规定的质疑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招标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所有。 |
29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本次招标采购代理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服务类收费标准执行,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该服务费须计入投标报价。第一标段代理服务费为叁万元人民币,第二标段代理服务为贰万伍仟元人民币。 |
30 | 注意事项 | 本项目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提供一正三副完整的投标文件给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本次招标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若干意见》等法律及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的。
2.合格投标人要求以招标公告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的表述为准。
3.投标人代表
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优化政府采购金融服务
5.1各级财政部门要深入实施政府采购支持融资畅通工程,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加快推广政采贷、履约保函等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创新优化金融服务模式,引入更多金融机构参与,做到线上与线下并举,实现全省全覆盖;各地搭建的政府采购相关金融服务平台应逐步与政采云金融服务平台进行整合,做到金融机构统一接入,供应商统一入口,数据统一标准,构建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全省互联互通共享机制,实现全省一盘棋,切实缓解供应商资金难题。
5.2鼓励各金融机构与政采云平台合作,利用平台的业务协同和数据集合优势,积极开展政采贷、履约保函等金融服务。政采云平台应向金融机构提供有效增值服务,赋能金融机构推进线上普惠金融服务工作。鼓励金融机构推出有针对性的政府采购金融服务产品和优惠举措,满足供应商个性化金融服务需求。鼓励财政部门在进行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和采购单位在进行公款竞争性存放中,将银行推进政采贷工作成效纳入综合评分指标体系。供应商申请政采贷,需要将采购合同收款变更开户行的,财政部门和采购单位应予以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单位不得拒收。疫情期间,鼓励金融机构按照相关要求,优化政采贷服务条件,有效满足企业流动性需求。
6.特别说明:
6.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6.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注:所有核心产品品牌均相同按同品牌投标人计算。
6.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6.5非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或发生变更且未及时更新的供应商,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更新或供应商注册事项。一旦被确定为中标人的,在合同签订前按本办法的规定完成注册并成为正式注册供应商。
二、招标文件
1.采购文件由采购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相关资料组成。
2.质疑
2.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2.2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质疑函内容及签署等相关要求请参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
2.3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3.投诉
3.1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4.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同时政采云系统会向所有已按采购文件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送更正提醒信息,潜在投标人请自行到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下载公告附件,潜在投标人在收到该公告附件后应于1日内,以书面或传真形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给予确认。过期未回复的,视为默认接受。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4.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4.3采购文件如有补充更正均见“政采云”(http://www.zjzfcg.gov.cn)。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一日自行查看是否有补充更正文件,并按补充更正文件要求投标,否则责任自负。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
1.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用其它语言印制的资料,但必须译成中文,在有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
1.2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报价均采用人民币报价。
1.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及招标货物技术规格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上响应。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条款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未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但允许投标货物在基本满足招标货物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出现的微小差异。
1.4供应商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技术参数、资料,包括采用的计量单位,并保证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投标文件全部内容应保持一致,否则可能导致不利于其投标的评定甚至被拒绝。技术和商务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
1.5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投标。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可能导致被拒绝。
2.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标、技术资信标、商务(报价)标构成:
2.1 资格文件须包括下列内容:
序号 | 内容 | 备注 |
1 | 资格文件 | |
1) | 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如为多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 (1) |
2) | 投标供应商近期财务报表(扫描件加盖公章,新成立企业应提供情况说明) | (2) |
3)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 (3) |
4) |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 (4) |
5)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新成立不满三年的组织机构自成立之日起 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 (5) |
6)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承诺函; | (6) |
7) | 投标供应商没有失信记录承诺函; | (7) |
8) | 有效的卫生行政部门病媒生物防制服务单位备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 (8) |
9) | 投标人所投的消杀药品应具有本次采购相关的有效的农药登记证或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文件;涉及特许经营的品种,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经营许可证。 |
备注:
1)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等若系复印件、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有效的公章(电子签章)。
2)相关证书、报告等如遇年检或换证等特殊情况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上述资格条件审查材料有一项不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2.2 商务技术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序号 | 内容 | 备注 |
1 | ▲投标函 | 附件一 |
2 | ▲技术参数及服务条款应答表、商务条款偏离表 | 附件五 |
3 | ▲法定代表人(法定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 | 附件六 |
4 | ▲诚信投标承诺书 | 附件十 |
5 | 商务技术部分(按“评标细则”相关评分内容逐项编制,需编制目录索引,注明评标细则项目所在投标文件页码。相关资料上传到系统平台中时应上传到对应评分项并进行关联。 本文件《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中未提供格式的,可自行拟定格式, 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 未提供。 | |
6 | 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
备注:
1)投标文件中应承诺: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资料的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如若发生第三方侵权事件,其侵权责任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无关,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侵权造成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投标人支付,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
2)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等若系复印件、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有效的公章。
3)相关证书、报告等如遇年检或换证等特殊情况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3 报价文件标应包括下列部分:
序号 | 内容 | 备注 |
1 | 开标一览表 | 附件二 |
2 | 投标分项报价表 | 附件三 |
3 | 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 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相关附件 |
3.投标文件编制
3.1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3.2投标人应当按照本章节 “投标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其中“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如因投标人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是投标人的责任。
3.3本采购文件“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中有提供格式的,投标人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本文件“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未提供格式的,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未提供。
3.4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3.5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3.6 投标人没有按照本章节 “投标文件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采购文件,或者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文件的签章
4.1投标文件的签章要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7款;
4.2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电子签章),并时加盖投标人公章(电子签章)。
4.3电子签章操作指南详见采购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
5.投标文件的形式
5.1投标文件的形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8款;
5.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份数
6.1投标文件的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9款。
7.投标报价
7.1 投标人应报出本项目咨询服务所包含的所有单价和总价,并且报出价格组成表,对于投标人价格组成表中未列出的项目或没有填写单价和总价的项目,在合同执行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这些项目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内。
7.2 投标总报价应是中标人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人所有的货物及服务价款,实行固定费用总包干,投标人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含入投标总价,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均视为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7.3 投标人须认真阅读、充分理解采购文件,如有疑问可在询疑截止时间前送达(或传真)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会统一解答。任何因对本项目采购文件理解不清、产生歧义等由此产生的费用,视作以含在投标总价中。
7.4 投标人必须按第四部分附件的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投标分项报价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单价、合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7.5 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
7.6 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项货物/服务只允许一个报价。
7.7 采购人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采购人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条件签订合同的权利。
7.8 报价是成交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
8. 投标人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将上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追究其责任:
(1)投标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中标人未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投标人在采购文件中提供虚假技术指标及参数,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属实的。
(4)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认定投标人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9. 投标有效期
9.1 自开标之日起 90天内投标应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9.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前,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的递交
1.1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0款。
2.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2.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款。
3.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3.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3.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
4. 投标文件的备选方案
投标供应商不得递交任何的投标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五、开标和评标
1、开标
1.1、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1.2、开标流程
(1)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其投标文件按拒收处理。
(2)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开启资格文件,进入资格审查环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具体见本章节“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相关规定。
(3)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及商务技术评审;
(4)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开启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文件的符合性等进行审查核实。投标供应商在线制作投标文件时《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金额与解密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填写的金额不一致的,以解密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填写的金额为准,投标供应商拒绝接受此调整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开标时,报价文件中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5)评审结束后,公布采购结果。
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
2、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
2.1、开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各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合法或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投标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2.2、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其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无效投标),并不再将其投标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后续评审。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投标供应商均作资格无效处理。
2.4、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3、评标
3.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3)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对各投标供应商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不超过3个);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推荐为中标供应商;
4)向采购人推荐综合得分第一名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并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如果第一名得分相同,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同,以抽签随机决定。
5)向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3.2、评标应当遵循下列工作程序:
1)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3、▲投标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或CA电子签章的;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供应商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5)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付款方式、完工期、免费质保期、适用法律法规、标准、税费等其他内容;
6)存在串标或弄虚作假情况的;
7)参与本项目的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8)供应商的资格文件或者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的;
9)投标供应商在线制作投标文件时《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金额与解密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填写的金额不一致并拒绝按招标文件要求接受此调整的;
10)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
11)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或出现重大偏差)。
3.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投标文件;
2)除3.3条款以外,出现其它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或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中的主要参数的投标文件;
3)除3.3条款以外,出现投标货物数量与招标文件对比出现较大偏差或商务报价明细表计算错误,出现较大差错;
4)除3.3条款以外,出现其它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是否为偏离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认定。
3.5、本次采购,如果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本次招标做流标处理。
3.6、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供应商报价文件评审时发现价格、数量有误,其投标价将按下述原则处理:
1) 任何有漏去一些小项货物或服务的投标将被视为其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价格不予调整。
2) 任何有多报一些小项工程或货物的投标其投标价不予调整,如果该投标供应商中标,则合同价格必须为核减掉多报的一些小项工程或货物后的价格。
3)对于计算错误的其投标价不予调整,如果该投标供应商中标,如其投标价格计算错误导致多报者合同价格予以据实核减,少报者合同价格不予调整。
4)对于计算错误,多报或漏报的一些小项工程或货物、服务的仅仅为非实质性重大偏差范围内的偏离,并经过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为细微偏差,评审时其投标价不予调整。
5)供应商不接受上述处理方式,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8、评标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开、公正原则,采取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
3.9、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评标委员会不得通过询标使投标供应商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3.10、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3.1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
3.12、评标委员会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不作解释。同时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本项目不对各投标供应商公布详细的评审情况,不公布具体评标细则中小项得分。
4、投标文件的澄清
4.1、为有利于对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议,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相关事宜进行澄清。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供投标供应商澄清、说明时间不少于30分钟,投标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可能导致对其不利的评定。
4.2、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应当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形式提交,并加盖公章。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5.1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5.2不同投标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5.3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5.4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5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供应商进行串通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对相关投标供应商做出无效投标处理,并上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进行进一步处理。
7、评标原则
▲投标截止时或评审过程中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予开标或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对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标办法具体见本招标文件第七部分。
8、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六、授予合同
1. 确定中标人
1.1采购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1.2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政采云”平台上公示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1.3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1.4各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进行署名投诉或提出质疑,但需对投诉或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 签订合同
2.1公示期结束后,中标投标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主动联系采购人或采购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投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投标人未经采购人许可,在规定时间内未到采购人处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视为拒签合同。
2.2采购文件、中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双方签字的询标纪要(承诺)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
2.3拒签合同的责任
2.4中标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30日历天)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拒签合同,以投标违约处理,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的,所需费用由原中标投标人承担。
第二部分 合同格式
说明:如甲、乙双方同意,合同格式也可以按照其他形式。但合同条款的基本内容应与《中标合同》要求的内容相一致。
中标合同
项目名称:
设备名称:
合同编号:
甲 方:
乙 方:
签署日期:
合同主要条款
注:该合同样本仅做参考,中标后,以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但此合同的条款不得偏离。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服务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有效控制病媒生物危害,减少媒介疾病传布,巩固与提升国家卫生城市,为居民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甲方)与 (乙方), 根据龙港市重点单位及公共区域除四害药械采购及消杀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结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如下:
一、合同标的物与价款:
标段一:龙港市东部区域除四害药械采购及消杀服务
项目 | 采购内容 | 型号或规格 | 单位 | 城区及农村数量 | 要 求 | 备 注 | |
灭鼠药械 | 灭鼠饵剂 | 100克/包 | 吨 | 30 | 溴鼠灵或溴敌隆含量≥0.005%,饵料新鲜,含水量不超过6%。 | 春、秋两季集中灭鼠及日常维护(用于外环境、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投放,五小行业、居民户等发放记录表) | |
灭鼠蜡丸蜡块 | 500克/袋 | 吨 | 6 | 防霉、防蛀,浸泡水中24小时不崩解。 | 外环境投放、悬挂窨井、雨水井,专用下水道灭鼠,蜡丸日常投放毒鼠屋;蜡块应在春秋集中灭鼠时下水道灭鼠使用 | ||
粘鼠板 | 35×25cm, | 张 | 43000 | 胶含量≥30克。 | 发放农贸市场、沿街经营户等,并提供发放记录。 | ||
毒鼠屋 | 300×110×110mm | 只 | 6100 | 指定区域安装并记录。 | |||
灭蟑药物 | 灭蟑药水 | 1000毫升/瓶 | 吨 | 1.8 | 氨基甲酸脂类杀虫剂与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复配,含量≥15% | 重点单位灭蟑滞留喷杀,消杀记录单药物使用应符合实际需求。 | |
灭蟑饵剂 | 10克/包 | 包 | 250000 | 乙酰甲胺磷含量≥1,低毒、高效。 | 高发季节集中灭蟑及日常维护(居民、农贸市场、沿街商户等发放,并提供记录) | ||
杀蟑胶饵 | 10克/支 | 支 | 25000 | 吡虫啉、氟虫氰、氟虫胺等杀虫剂,引诱性良好。 | 高发季节集中灭蟑及日常维护(居民、农贸市场、沿街商户等发放并提供记录) | ||
杀蟑粉剂 | 25克/瓶 | 瓶 | 25000 | 氨基甲酸脂类杀虫剂与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复配,含量≥0.6% | 居民及单位灭蟑并提供记录。 | ||
灭蚊蝇药械 | 灭蚊蝇液剂 | 1000毫升/瓶 | 吨 | 15 | 拟除虫菊酯了杀虫剂,有效成份含量≥5%,水乳剂或乳油。 | 公共外环境消杀,空间喷洒,要合理分配人员及合理使用药剂。 | |
杀幼虫缓释颗粒剂 | 500克×20包 | 吨 | 6 | 5%倍硫磷。 | 窨井、积水灭蚊幼合理使用药剂并提供记录。 | ||
灭蚊灯 | 盏 | 100 | 重点场所、居民区等灭蚊提供详细的记录表 | ||||
捕蝇笼 | 钢架落地式,40*25*50 | 个 | 1400 | 在饮食、食品加工、公共场所、居民住宅、垃圾收集点、农贸市场、垃圾中转站、公厕、商业街等重点场所使用诱蝇笼并提供记录表。 | |||
综合防制 | 农贸市场消杀 | 26 | 外环境每星期全面消杀1次,内部每月不少于1次。 | 以名单为准,农贸市场消杀应有单独记录单,农贸负责人签字 | |||
重点单位 | 蚊蝇蟑鼠的防制,名单由采购人确定。 | 区域范围内的机关单位、学校、重点场所等(以名单为准)并应有单独记录单,农贸负责人签字 | |||||
设施维护 | 灭蚊灯蓄电池和灯管维护,及时清理虫尸、树叶等;破坏或丢失的毒饵站及时增补,毒饵站饵料保持新鲜,全年更换不少于24次;捕蝇笼自备诱饵,饵料保持新鲜,全年更换不少于12次。 | 包括但不限于:车载式喷雾车1辆、电动超级容量喷雾器12台、背负式电动喷雾器15台、热烟雾机4台等设备的燃油及维护,设施维护记录可与外环境消杀同步,但如有更换或增补应做好详细记录。 | |||||
劳务技术 | 消杀人工 | 工 | 25人 | 消杀人员每日不少于25人,实行一日一次,工作时间:上午7:00-11.30,下午14:00-17:30。 | |||
标段二:龙港市西部区域除四害药械采购及消杀服务
项目 | 采购内容 | 型号或规格 | 单位 | 城区及农村数量 | 要 求 | 备 注 | |
灭鼠药械 | 灭鼠饵剂 | 100克/包 | 吨 | 18 | 溴鼠灵或溴敌隆含量≥0.005%,饵料新鲜,含水量不超过6%。 | 春、秋两季集中灭鼠及日常维护(用于外环境、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投放,五小行业、居民户等发放记录表) | |
灭鼠蜡丸蜡块 | 500克/袋 | 吨 | 3.5 | 防霉、防蛀,浸泡水中24小时不崩解。 | 外环境投放、悬挂窨井、雨水井,专用下水道灭鼠,蜡丸日常投放毒鼠屋;蜡块应在春秋集中灭鼠时下水道灭鼠使用 | ||
粘鼠板 | 35×25cm, | 张 | 27000 | 胶含量≥30克。 | 发放农贸市场、沿街经营户等,并提供发放记录。 | ||
毒鼠屋 | 300×110×110mm | 只 | 3500 | 指定区域安装并记录。 | |||
灭蟑药物 | 灭蟑药水 | 1000毫升/瓶 | 吨 | 1.05 | 氨基甲酸脂类杀虫剂与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复配,含量≥15% | 重点单位灭蟑滞留喷杀,消杀记录单药物使用应符合实际需求。 | |
灭蟑饵剂 | 10克/包 | 包 | 175000 | 乙酰甲胺磷含量≥1,低毒、高效。 | 高发季节集中灭蟑及日常维护(居民、农贸市场、沿街商户等发放,并提供记录) | ||
杀蟑胶饵 | 10克/支 | 支 | 17500 | 吡虫啉、氟虫氰、氟虫胺等杀虫剂,引诱性良好。 | 高发季节集中灭蟑及日常维护(居民、农贸市场、沿街商户等发放并提供记录) | ||
杀蟑粉剂 | 25克/瓶 | 瓶 | 17500 | 氨基甲酸脂类杀虫剂与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复配,含量≥0.6% | 居民及单位灭蟑并提供记录。 | ||
灭蚊蝇药械 | 灭蚊蝇液剂 | 1000毫升/瓶 | 吨 | 9 | 拟除虫菊酯了杀虫剂,有效成份含量≥5%,水乳剂或乳油。 | 公共外环境消杀,空间喷洒,要合理分配人员及合理使用药剂。 | |
杀幼虫缓释颗粒剂 | 500克×20包 | 吨 | 3.5 | 5%倍硫磷。 | 窨井、积水灭蚊幼合理使用药剂并提供记录。 | ||
灭蚊灯 | 盏 | 60 | 重点场所、居民区等灭蚊提供详细的记录表 | ||||
捕蝇笼 | 钢架落地式,40*25*50 | 个 | 1000 | 在饮食、食品加工、公共场所、居民住宅、垃圾收集点、农贸市场、垃圾中转站、公厕、商业街等重点场所使用诱蝇笼并提供记录表。 | |||
综合防制 | 农贸市场消杀 | 17 | 外环境每星期全面消杀1次,内部每月不少于1次。 | 以名单为准,农贸市场消杀应有单独记录单,农贸负责人签字 | |||
重点单位 | 蚊蝇蟑鼠的防制,名单由采购人确定。 | 区域范围内的机关单位、学校、重点场所等(以名单为准)并应有单独记录单,农贸负责人签字 | |||||
设施维护 | 灭蚊灯蓄电池和灯管维护,及时清理虫尸、树叶等;破坏或丢失的毒饵站及时增补,毒饵站饵料保持新鲜,全年更换不少于24次;捕蝇笼自备诱饵,饵料保持新鲜,全年更换不少于12次。 | 包括但不限于:车载式喷雾车1辆、电动超级容量喷雾器10台、背负式电动喷雾器12台、热烟雾机3台等设备的燃油及维护,设施维护记录可与外环境消杀同步,但如有更换或增补应做好详细记录。 | |||||
劳务技术 | 消杀人工 | 人 | 18 | 消杀人员每日不少于18人,实行一日一次,工作时间:上午7:00-11.30,下午14:00-17:30。 | |||
二、服务范围:
标段一龙港市东部区域除四害药械采购及消杀服务及标段二龙港市西部区域除四害药械采购及消杀服务范围内的机关单位、重点单位、学校、居民小区、农贸市场、公共厕所、公共外环境及其他相关场所等。
公共外环境:居民区、道路、公园、河道等公共外环境及其外环境中现有建筑物周围(房前屋后、通道、绿化带、公园绿地;空闲地以及露天摆放的废旧轮胎和新出现的积水容器;下水管道、窨井、地沟、电缆沟、水井、景观水池等各类水体;垃圾中转站、垃圾房、沿街垃圾桶、垃圾堆、果壳箱、公共厕所;地下室、地下车库)的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孳生地以及栖息场所。
重点场所指:医院、学校、宾馆、饭店、单位食堂、公园等人员聚集场所,粮库、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农贸市场、建筑工地、废品收购站、公共厕所、下水道、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场等容易招致或者孳生病媒生物的场所。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开展河道灭蚊。在服务范围外环境无鱼类生栖的塘河两岸各10米水域,使用生物制剂喷洒;同时对沿岸两侧地面蚊虫栖息环境用外环境灭蚊乳油喷洒;对一些无法通船的小河道、死水河、黑臭河、下水道、阴沟井等蚊幼孳生环境使用灭蚊幼缓释颗粒剂投放杀灭。
(二)在服务范围外环境使用灭鼠蜡块毒饵进行春、秋两季投药灭鼠活动,并定期开展蚊蝇消杀。
(三)在服务范围内将灭鼠、灭蟑饵剂发放到街道办事处,用于居民户春、秋两季的灭蟑、灭鼠。
(四)布放毒饵站到各社区指定区域,数量按合同规定的数量布放,并按照第三方评估检测机构的实施方案维护到合同期满。
四、服务期限:服务期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一年,之后定期开展维保至合同期满。
五、服务标准:
服务范围内蚊蝇、鼠密度控制在国家爱卫会规定的标准内,达到国家卫生城市考核标准和省爱卫会达标考核合格要求。乙方要提供整个工作期间的相关数据和资料、照片,接受甲方和第三方评估机构的监督、检查。
六、服务费用及支付期限:
1、在合同签订前乙方应提供合同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
2、在乙方服务期内提供的消杀服务通过了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合格报告后,甲方在2022年2月份支付合同价50%款项(卖方开具正式税务发票);
3、在乙方服务期满后并提供的消杀服务通过了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合格报告后,甲方支付合同价50%款项(卖方开具正式税务发票)。
七、服务质量的验收与效果评估
1、根据本合同约定区域的病媒生物防治效果评估将由甲方委托合格的评估机构,按照对应范围与标准,进行服务效果评估,评估费用由甲方负责支付。
2、评估依据:参照“龙港市重点单位及公共区域除四害药械采购及消杀服务采购评分细则”。
3、评估内容
包括灭前检查评估、灭中过程监管、灭后综合评估。
4、评估方法
灭前评估由第三方评估公司负责,灭中监管按爱卫办与第三方评估公司双方约定义务共同开展,灭后评估以第三方评估公司为主,爱卫办派员参加(具体再商定)。
5、考核要求:考核分季度考核和日常考核,季度每年考核4次,每次占比70%,日常考核共4次,每次占比30%,经季度考核及日常考核,达到90分及以上(含90分)全额支付当期合同服务经费;85分(含85分)—90分(不含90分),每下降1分业主按2%比例扣除乙方消杀服务费;80分(含80分)—85分(不含85分),每下降1分业主按5%比例扣除乙方消杀服务费;未达到75分,将扣除全部剩余服务费。业主终止合同不予支付所有中标额经费,并且乙方还要赔偿违约金50万元。
八、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遇自然灾害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甲方有权优先调用乙方技术力量和设备控制疫源地。
2、在服务期内应配合乙方工作,协助乙方开展以街道为单位、组织连片消杀,对消杀过程进行监督协调,并在消杀服务记录单上签名验收。
3、协助乙方督促有关单位或社区搞好环境卫生,消除蟑迹鼠迹,修复与完善防害设施。
4、对于乙方提出的施药防护措施,甲方应配合乙方督促有关单位、社区采取相应安全措施。
5、协助办事处、社区及有关部门开展宣传发动搞好环境卫生等相关工作。
6、协助第三方评估公司对乙方消杀公司开展消杀服务过程监管,并参与灭后综合评估考核工作,对乙方消杀过程及台帐资料提出是否认可意见。
7、甲方对乙方的服务有权提出监管意见和建议,乙方应及时予以纠正。
8、甲方如遇上级指令性、应急性等突发事件,有权及时布置乙方限期完成。
9、合同约定的甲方其它权利与义务。
10、甲方应及时支付合同款。
九、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所服务的项目,应有计划资料与实施过程记录(包括照片),提供给甲方,并按规定完成好各种台帐资料,交甲方验收。
2、上岗服务人员要严格遵守杀虫灭鼠技术操作规程,文明作业。并填写服务记录卡作为服务的凭据,着统一工作服和佩戴上岗证。
3、每期按规定时间、范围和工作人数开展消杀服务,包括施药与器械布放等工作,乙方必须保质保量及时完成。
4、每期工作(包括环境消杀、药物发放、器械布放、开展防治宣传等)应有计划与总结数据,同时报市爱卫办备案。
5、注意药物的使用安全,投(施)药时需要防护的部分,应向甲方或甲方管辖的单位提出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6、所使用的杀虫药物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如药物使用不当引起人畜中毒或其他责任事故的,应承担全部责任。
7、服务应及时到位,保证服务质量。在各种病媒生物考核中,公共环境的病媒生物不得超标。
8、负责提供技术人员、药物、器械、机油、汽油、交通费、工伤保险费等所有相关支出。
9、对甲方的工作提出合理化的建议与意见。
10、搞好病媒生物防治服务工作有关方面的亮点创建工作,配合甲方搞好城市创建有关工作。
11、负责病媒生物防制的指令性应急性突发事件和合同约定及其目标考核要求的其他工作任务。
12、有权及时结算合同款。
13、收到中标通知书15日历天内所有设备车辆都要到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十、标准及其他
1、“四害”消杀的质量标准:
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四害活体密度均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GB/T 27770-2011鼠类、GB/T 27771-2011蚊虫、GB/T 27772-2011蝇类、GB/T 27773-2011蜚蠊)C级以上要求,并通过国家、省、市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单项考核。
2、按下例规定和要求所需的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一次包干。
(1)、采购人对本区域“四害”消杀的情况组织不定期检查,检查标准按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GB/T 27770-2011鼠类、GB/T 27771-2011蚊虫、GB/T 27772-2011蝇类、GB/T 27773-2011蜚蠊)达到C级标准执行。采购人保留上述标准的修改权。
(2)、乙方必须随时接受甲方、上级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必须无条件、无报酬服从采购人组织全民清洁活动、爱卫活动、卫生检查,节假日、台风、水灾、疫情和突发性事件等突击任务,建立突击应急方案,如接受上级部门迎检活动中由于乙方工作不到位造成迎检项目不合格,扣减5%的承包费,连续二次迎检因工作不到位造成迎检项目不合格,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而无需支付服务费用给乙方,并对乙方处承包价20%违约金。
(3)、由于不可抗力(如台风、暴雨导致内涝,发生疫情等)的原因需要乙方即时消杀、消毒作业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小时内组织人员到达现场进行消杀,未按要求及时完成消杀消毒作业的,扣减总承包费的10%。
(4)、乙方必须根据本项目承担的内容,按实际上岗人数自行到有关部门申办有关用工手续、员工劳动保险手续和办理暂住证手续,安排好员工的住宿和教育管理工作。
(5)、合同期内,乙方必须根据承包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履行各项职责,如发现乙方组织措施不当、计划不落实、管理不严而造成“四害”消杀质量达不到规定标准的,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6)、乙方必须落实安全生产和防中毒措施,加强对员工的 安全意识教育,应按甲方要求为上岗人员配备统一的工作服,佩带统一的工作牌进行上岗作业,要保持作业人员的稳定性。乙方必须认真负责并注意安全操作,如发生任何意外,乙方负责事故的全部责任和所有费用。
(7)、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乙方员工有任何违法乱纪行为,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8)、乙方必须积极响应并接受国家、省市领导的监督检查。
(9)、作业人员确保作业的质量要求。
(10)、乙方必须随时随地接受广大市民的监督,若受市民投诉,经调查认定情况属实的,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如有经确认正当投诉一次的罚款2000元,如一周内连续正当投诉三次及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造成一切后果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造成恶劣影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而无须赔偿乙方。
(11)、乙方必须在工作辖区内设立管理办事机构,便于甲方的管理和联系。
3、由甲方对乙方所承包的各项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监督,凡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发整改通知书,扣减承包费,具体标准比例如下:
(1)因作业方式不符或使用不合格药物的,每发现一次扣合同价的5%。
(2)监管员巡查过程中发现“四害”孳生地未及时消杀及通知其整改而未即时行动的,每次扣合同价的1%。
(3)社区、居民小组反映“四害”消杀未达到标准要求情况属实的,每次扣合同价的1%。
(4)发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未及时处理的,扣合同价的1%。
(5)遇突发事件经通知未及时到达事发地点作业的,扣合同价的1%。
(6)甲方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定期进行效果评估及监督,发现未达标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每次扣合同价的10%,连续整改两次仍未达标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再支付剩余费用。
4、补充要求:
(1)乙方须根据本区域的实际情况和采购人的要求编写《“四害”消杀实施方案》。
(2)乙方须例明“四害”消杀的模式,具备适合的技术、管理队员等,并向甲方提供有关部门人员职责名单及资质证、上岗证复印件,乙方于进场作业一星期内提供上述人员证书送甲方核验。
(3)乙方投入本项目的药物、机械、工具清单(注明名称、规格、数量),乙方投入的药物、机械、工具清单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要经采购人查验合格认定。
(4)甲方保留对《“四害”消杀实施方案》补充修改权。
5、其他要求:
(1)乙方必须就整个项目进行投标。只就其中某类进行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无效。
(2)乙方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3)严禁转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分包,如发现乙方擅自分包或转包,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十一、违约责任:
乙方合同规定的药物器械如果出现进购与发放没有达到规定的数量,乙方必须立即改进补足数额,否则按不足数额加倍扣罚经费。
十二、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仲裁委员会裁决。
十三、其他事项:
1. 本次招、投标文件条款为本合同构成要素,当招投标文件与本合同不一致时,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2.本合同的如有双方签署的附件为本合同的附属条款。
3.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以补充合同形式确定。
十四、效力与期限。
本合同书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均具相同效力;本合同自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毕时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注:此版本仅供参考,以双方实际的签署合同协议书为准。
合同附件:
考 核 评 分 标 准(参考,如有需要采购人可增减考核内容)
项目 | 内容 | 分值 | 得分 | 说明 |
一、人员(10分) | 1、企业经过注册地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 1 | ||
1、第一标段消杀人员不少于25人,否则少一人扣1分,依次类推。 2、第二标段消杀人员不少于18人,否则少一人扣1分,依次类推。 | 5 | |||
3、操作人员应经有关单位培训并持有职业资格证,无职业资格证人员,每人扣1分,扣完为止。 | 4 | |||
二、设备 (5分) | 工程作业车至少1辆,少1辆扣1分;车载式机动喷雾器至少2台,少1辆扣1分。 | 2 | ||
背负式机动喷雾器10台,少1台扣0.5分;背负式或手提式喷雾器至少10台以上,少1台扣0.5分。 | 2 | |||
病媒生物防制专用检查工具5套以上,少1套扣0.5分。 | 1 | |||
三、药械 (10分) | 杀虫灭鼠药物生产批准证书、农药登记证齐全。 | 1 | ||
用药品种符合招投标文件及合同要求。 | 2 | |||
供货及时,进出库记录齐全。 | 2 | |||
现场检查使用方法正确,剂量符合使用规范,4分。每发现1此错误扣0.5分,扣完为止。 | 4 | |||
不使用违禁药品。 | 1 | |||
四、施工计划与进度 (20分) | 有总体施工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 1 | ||
毒饵站等物理消杀设施的设置及药物投放是否规范。 | 1 | |||
毒饵站全年每月维护每月至少2次 | 2 | |||
按要求完成灭蚊灯每月至少维护1次。 | 1 | |||
捕蝇笼5-10月份,每月维护不少于2次。 | 1 | |||
农贸市场每月外环境消杀不少于4次,内部消杀不少于1次。 | 2 | |||
开展重点单位、村居灭鼠药物发放。 | 2 | |||
开展规定区域内小餐饮等重点单位灭蟑、灭鼠。 | 2 | |||
根据四害密度变化,重点区域增加适当的消杀次数。 | 1 | |||
及时上报除四害器械布置登记等资料,做到社区村合理设置、规范。 | 2 | |||
工作日服务报告记录齐全。 | 1 | |||
内部绩效考核机制健全。 | 1 | |||
每月总结客观真实。 | 1 | |||
没有出现安全生产事故。 | 1 | |||
五、服务范围现场效果评估 (35分) | 鼠:1)室内鼠迹阳性率≤5%。 2)外环境路径指数≤5处/千米。 | 10 | ||
蚊:1)路径指数≤0.8处/千米。 2)用500ml收集勺采集城区内大中型水体中的蚊幼或蛹阳性率不≤5%,阳性勺内幼虫或蛹的平均≤5只。 3)特殊场所白天人诱蚊30分钟,停落指数≤1.5只/人次。 | 12 | |||
蝇:1)直接入口食品场所不得有蝇及阳性孳生地;否则扣2分。2)有蝇房间阳性率≤9%,阳性房间成蝇指数≤3只,每超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3)孳生地阳性率≤5%。每超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8 | |||
蟑螂: 1)室内有蟑螂成虫或若虫阳性房间≤5%,平均每间房大蠊≤5只,小蠊≤10只。每超一个百分点扣0.5分,累加扣完2.5分为止。 2)有活蟑螂卵鞘房间≤3%,平均每间房≤8只。每超一个百分点扣0.5分,累加扣完2.5分为止。 | 5 | |||
六、应急服务和省市考核 (10分) | 1、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制定上级除四害的明查暗访方案,较好完成工作。 | 2 | ||
2、应急:应急事件发生时,接到电话通知后,及时到指定地点进行处置。发生小孩、宠物误食时,消杀单位应积极配合被误食的小孩或宠物做好救治工作;相关传染病暴发或流行时能及时应急响应、完成指令性工作任务。 | 2 | |||
3、省市级以上相关考核验收,服务范围内鼠密度控制水平未超标。 | 1 | |||
4、省市级以上相关考核验收,服务范围内蝇密度控制水平未超标。 | 1 | |||
5、省市级以上相关考核验收,服务范围内蚊密度控制水平未超标。 | 1 | |||
5、省市级以上相关考核验收,服务范围内蟑螂密度控制水平未超标。 | 1 | |||
6、省市级以上相关考核验收,所服务行政辖区,病媒生物考核分在75(含)分以上的。 | 2 | |||
七、资料台账(5分) | 做好消杀区域每月的蚊、蝇、蟑螂、鼠控制杀灭现场服务报告等资料及汇总资料收集等工作,资料基本齐全。 | 5 | ||
八、群 众满意度 (5分) | 1、被消杀单位群众满意率达到85%以上,每低1个百分点扣0.2分; | 2 | ||
2、确保无投诉,无媒体曝光,无省市等上级部门通报批评。每投诉,媒体曝光,通报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 3 | |||
综合得分 |
日常考 核 评 分 标 准(参考)
项目 | 内容 | 分值 | 得分 | 说明 |
一、人员(30分) | 1、第一标段消杀人员不少于25人,否则少一人扣1分,依次类推。 2、第二标段消杀人员不少于18人,否则少一人扣1分,依次类推。 | 20 | ||
3、操作人员应经有关单位培训并持有职业资格证,无职业资格证人员,每人扣1分,扣完为止。 | 10 | |||
二、设备 (20分) | 工程作业车至少1辆,少1辆扣5分;车载式机动喷雾器至少2台,少1辆扣5分。 | 10 | ||
背负式机动喷雾器5台,少1台扣2分;背负式或手提式喷雾器至少5台以上,少1台扣2分。 | 8 | |||
病媒生物防制专用检查工具5套以上,少1套扣0.5分。 | 2 | |||
三、药械 (20分) | 杀虫灭鼠药物生产批准证书、农药登记证齐全。 | 2 | ||
用药品种符合招投标文件及合同要求。 | 4 | |||
供货及时,进出库记录齐全。 | 4 | |||
现场检查使用方法正确,剂量符合使用规范,4分。每发现1此错误扣0.5分,扣完为止。 | 8 | |||
不使用违禁药品。 | 2 | |||
四、施工计划与进度 (10分) | 有总体施工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 1 | ||
毒饵站等物理消杀设施的设置及药物投放是否规范。 | 1 | |||
毒饵站全年每月维护每月至少2次。 | 2 | |||
按要求完成灭蚊灯每月至少维护1次。 | 1 | |||
捕蝇笼5-10月份,每月维护不少于2次。 | 1 | |||
农贸市场每月外环境消杀不少于4次,内部消杀不少于1次。 | 2 | |||
开展重点单位、村居灭鼠药物发放。 | 2 | |||
开展规定区域内小餐饮等重点单位灭蟑、灭鼠。 | 2 | |||
根据四害密度变化,重点区域增加适当的消杀次数。 | 1 | |||
及时上报除四害器械布置登记等资料,做到社区村合理设置、规范。 | 2 | |||
工作日服务报告记录齐全。 | 1 | |||
内部绩效考核机制健全。 | 1 | |||
每月总结客观真实。 | 1 | |||
没有出现安全生产事故。 | 1 | |||
五、资料台账(10分) | 做好消杀区域每月的蚊、蝇、蟑螂、鼠控制杀灭现场服务报告等资料及汇总资料收集等工作,资料基本齐全。 | 10 | ||
六、群众 满意度 (10分) | 1、被消杀单位群众满意率达到85%以上,每低1个百分点扣0.5分; | 5 | ||
2、确保无投诉,无媒体曝光,无省市等上级部门通报批评。每投诉,媒体曝光,通报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 5 | |||
综合得分 |
第三部分 附件
附件一
投 标 函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浙江益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我方同意在投标人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守本投标书中的承诺且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
(4)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和环保标准;
(6)没有违反政府采购法规、政策的记录;
(7)没有发生重大经济纠纷和走私犯罪记录。
3、提供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具体内容为:
(1)资格文件
(2)报价文件;
(3)商务技术文件;
(4)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5)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7)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其他有关规定。
4、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强行撤销的,承诺按本项目预算金额的2%赔偿对招标代理机构造成的损失。
5、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
6、如中标,按招标文件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如拒绝签订合同,承诺按本项目预算金额的2%对招标人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不足以弥补招标人损失的,承诺继续承担超过部分的损失。
7、如中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标准,承诺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8、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服务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9、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10、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1)至(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号码: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开标一览表(适用于标段一和标段二)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价格单位:元人民币
项目内容 | 承诺交货期 | 免费质保期 | 备注 |
投标总价 | (大写)人民币: | ||
(小写)¥ | |||
说明:
1.此栏内投标总价应与附件三“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总计价相一致;
2. 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应为承包完成本次投标需完成全部工作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投标报价指到工地价,应包含:货物费(含税);包装费、运输的损耗、运杂费、装卸费、保险费;消杀服务及验收及售后服务费用;税金、采购代理服务费等全部费用。
3.不提供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投标分项报价表(适用于标段一和标段二)
项目名称: (价格单位:元) 采购编号:
序号 | 项 目 | 费用(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小 计 | |||
其他费用 | |||
合计总价 | |||
说明:
1. 总计价应与附件一“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总价相一致。
2. 各项费用如已包含在产品价格中请注明“含”,若免费请注明“免”, 若没有请注明“无”。
3. 不提供投标明细报价表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 本表可在不改变格式的情况下根据具体需要自行增减。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
(1)货物清单及详细说明(适用于标段一和标段二)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药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 | 详细配置、技术性能 | 原产地/制造商 | 出厂时间 | 数量 | 质保期 |
注:表中详细配置栏里供应商需提供的货物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配置及技术性能参数,此表可按原有格式进行复制。
(2)药械专用工具清单(适用于标段一和标段二)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名 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原产地 | 制造商 | 备注 |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五
(1)技术参数应答表(适用于标段一和标段二)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 招标文件技术规格 | 实际技术规格 | 偏离 | 说 明 |
说明:
1、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一一应答准备技术参数应答表并提供所投 设备的实际技术规格参数;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2)商务条款偏离表(适用于标段一和标段二)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 条款内容 | 招标文件商务条款描述 | 投标文件商务条款 | 偏离 | 说 明 |
1 | 付款方式 | ||||
2 | 交货时间 | ||||
3 | 交货地点 | ||||
4 | 售后服务 | ||||
5 | |||||
…… | …… |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六
资格证明文件(适用于标段一和标段二)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浙江益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 (招标项目名称、编号)的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投标人全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
授权代表姓名: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
1) 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如为多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2) 投标供应商近期财务报表(扫描件加盖公章,新成立企业应提供情况说明)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新成立不满三年的组织机构自成立之日起
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承诺函;
7) 投标供应商没有失信记录承诺函;
8) 有效的卫生行政部门病媒生物防制服务单位备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均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上传。
附件七
投标人类似业绩情况一览表(适用于标段一和标段二)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单位 | 项目金额 | 合同日期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注:
1、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供应商应根据需要准备足够数量的表格来填写。
3、供应商不按此要求填写此项内容或未按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将视为无业绩,业绩内容不符合要求为无效业绩,不纳入评分范围。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
一、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说明
1、文件依据
(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浙江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1号)
(3)浙江省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0〕8号)
(4)《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
2、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折扣应具备的条件与价格折扣比例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4)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投标文件技术资信标中):
(1)《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见附件1)
4、享受监狱企业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投标文件技术资信标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折扣):
(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
5、享受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投标文件技术资信标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折扣):
(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非单一产品采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制造商制造的货物且无法核实(按投标文件资料)制造商是否为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享受价格折扣。
7. 公示说明
1)如中标,将在中标公示中将供应商申明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扶持政策说明
投标人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给予适当加分。
1、节能产品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不提供的不享受加分):
(1)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提供品目清单核对,以《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为准;
(2)《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环境标志产品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不提供的不享受加分):
(1)投标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提供品目清单核对,以《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为准;
(2)《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注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件十 诚信投标承诺书
诚信投标承诺书(适用于标段一和标段二)
本企业郑重承诺:
为了积极配合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名称) 招标工作,有效遏制不公平竞争和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我们保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若干意见》等法律及有关法规相关规定以及有关廉洁要求,特承诺如下事项: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廉政建设制度。
2、主动了解采购人招投标纪律,积极配合采购人执行招投标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
3、不使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它投标人或串通投标。
4、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进行投标,不隐瞒本单位投标资质的真实情况,投标资质符合规定。
5、不以任何方式向采购人员赠送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不宴请或邀请采购人的任何人参加高档娱乐消费、旅游、考察、参观等活动;不以任何形式报销采购人的任何人以及亲友的各种票据及费用;不进行可能影响招投标公平、公正的任何活动。
6、不向采购人及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7、不向采购人涉及招标的人员的配偶、子女分包此次招标项目。
8、不向采购人及个人支付好处费、介绍费。
9、一旦发现相关人员在招标过程中的索要财物等不廉洁行为,坚决予以抵制,并及时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10、我们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接受取消投标人资格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处理。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第四部分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经批准,浙江益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龙港市重点单位及公共区域除四害药械采购及消杀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服务资格及能力的供应商报名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龙港市重点单位及公共区域除四害药械采购及消杀服务采购。
二、项目地点及概要:
标段 | 标段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服务范围 |
一 | 龙港市东部区域除四害药械采购及消杀服务 | 1 | 项 | 288万元 | 龙港市东部区域范围内的机关单位、重点单位、学校、居民小区、农贸市场、公共厕所、公共外环境及其他相关场所等。 |
二 | 龙港市西部区域除四害药械采购及消杀服务 | 1 | 项 | 208万元 | 龙港市西部区域范围内的机关单位、重点单位、学校、居民小区、农贸市场、公共厕所、公共外环境及其他相关场所等。 |

项目地址:温州龙港市,根据上图以西一街、龙宜大道为分界,划分东西两个标段,其中标段一为龙港市东部区域除四害药械采购及消杀服务;标段二为龙港市西部区域除四害药械采购及消杀服务。
世纪大道以北为主城区,以西一街为界东西片各约13平方公里。世纪大道以南以龙宜大道为界,东片约63平方公里,西片约43平方公里。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具体实际情况供应商现场实地查看。
二、投入内容量化指标及技术要求
一、采购总说明
1.1、本技术规范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2、供应商产品与本技术要求不一致时,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并由评标委员会鉴定供应商产品能否达到要求。如供应商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完全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
2、技术要求及标准的执行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投标明确所执行的质量标准,若同一标准已颁发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若同一产品同时有几个标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则按最高层次的标准执行。
3、供应商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完成本次采购产品的供货、运输、装卸、就位、安装、调试、技术培训、检验、通过有关部门验收、维保期服务、产品终身维修等各项工作,并保证投标产品使用的安全性能与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如中标,中标供应商及制造商对中标产品使用的安全性能与可靠性负全部责任。中标供应商须随产品提供使用说明书与维保卡。供应商提供相关数据与说明,投标文件须对下列要求作出实质性回应。
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规范开展病媒生物防制,落实各项措施,收到预期效果,提升国家卫生城市水平。
(一)、防制原则
采取以环境治理为主、化学杀灭为辅的综合防制措施。切实做好环境治理,设置防范设施,针对具体环境、具体害情实施药物杀灭,同时要利用四害在防制中的许多共性,把各项防制措施有机地结合起来,消除和控制四害的危害,达到求实高效的目的。
(二)、防治标准
按照全国爱卫会《灭鼠、蚊、蝇、蟑螂标准》和《灭鼠、蚊、蝇、蟑螂考核鉴定办法》(全爱卫(1997)5号)的要求和《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执行。
1、灭鼠标准
(1)每15平方米标准房间布放20×20厘米滑石粉两块,一夜后阳性粉块不超过3%;有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的房间不超过2%;重点单位防鼠设施不合格处不超过5%。
(2)不同类型的外环境累计2000米,鼠迹不超过5处。
2、灭蚊标准
(1)居民住宅、单位内外环境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中,蚊幼及蛹的阳性率不超过3%。
(2)用500ml收集勺采集城区内大中型水体中的蚊幼或蛹阳性率不超过3%,阳性勺内幼虫或蛹的平均数不超过5只。
(3)特殊场所白天人诱蚊30分钟,平均每人次诱获成蚊数不超过1只。
3、灭蝇标准
(1)重点单位有蝇房间不超过1%,其它单位不超过3%,平均每阳性房间不超过3只;重点单位防蝇设施不合格房间不超过5%;加工、销售直接人口食品的场所不得有蝇。
(2)蝇类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幼虫和蛹的检出率不超过3%。
4、灭蟑螂标准
(1)室内有蟑螂成虫或若虫阳性房间不超过3%,平均每间房大蠊不超过5只,小蠊不超过10只。
(2)有活蟑螂卵鞘房间不超过2%,平均每间房不超过4只。
(3)有蟑螂粪便、蜕皮等蟑迹的房间不超过5%。
(三)、综合技术要求
1、鼠类防制
(1)、鼠类孳生地治理
治理环境,减少食源、消除栖息场所,控制鼠类孳生。
(2)、完善防鼠设施
①下水道、排水沟、通风口及通向室内的各种管道要加阀门和金属防鼠网(栏栅)、挡鼠板,网眼(栏栅条间距)小于1.3×1.3厘米,栏栅与下水道口边缝小于1.3厘米。
②门、窗:关闭良好,门缝小于0.6厘米;木质门外侧下方由地面起要镶嵌30厘米高的金属片;大型食品、粮食仓库的门应同时用光滑金属板安装60厘米高防鼠闸板。
③进出建筑物的煤气、电线、空调等的墙上孔洞(管道井)要用水泥堵塞密闭。
④发现鼠情,使用粘鼠板、捕鼠笼、鼠夹等物理方法进行灭鼠。
(3)、药物统一灭鼠
① 统一灭鼠季节
全市统一灭鼠时间,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
② 鼠药
品种和用途:
A、灭鼠饵剂:颗粒状,用于居民区、单位及外环境的毒鼠屋。
B、灭鼠蜡块:块状,主要用于下水系统及易被雨水打湿的外环境,城乡结合部的防护带。
C、特殊场所在专业人员指导下,配制毒水、新鲜水果毒饵等。
D、投放方法
颗粒毒饵延墙投放,投放点应干爽、隐蔽、容易被鼠觅食,做到全面、连续、足量投药,投药后连续三天查看盗食情况,对被盗食的,加倍补投。
③、物理灭鼠
不宜使用药物灭鼠的部位,如农贸市场等处,用粘鼠板物理方法灭鼠。
2、蚊类防制
以治本清源、辅以防蚊灭蚊为原则。以环境治理为主,改变或消除蚊幼的孳生场所是最为有效和经济的蚊类长效控制方法。
(1)环境治理
①早春协助政府组织人员,检查污水沟、污水塘、废水塘、洼地积水,登记孳生地,填平并硬化大街小巷路面坑洼。
②勘察并建议有关部门密封各种地下沟(井),采取其他措施防止蚊虫孳生。
③巡查并发动在作业区域内翻盆倒罐,清除各类小积水。
④宣传并协助加强孳生地管理,控制蚊幼虫:对不能清除的各类型积水,可采用加盖密封、5-7天换水一次,或放养鱼类、杀虫剂控制等方法。
(2)化学防制
①化学杀虫剂杀灭蚊幼及蛹:
河道、池塘、雨水井窨井、下水道、建筑工地的积水、地下室抽水井等水体无法排除的,定期投放灭蚊蚴缓释剂。
②化学杀虫剂灭成蚊
公共绿化带,河道,窨井,垃圾中转站,垃圾亭,垃圾桶,果壳箱,公厕,居民区楼道的公共环境的蚊虫,采用拟除虫菊酯类或有机磷类卫生杀虫剂进行喷杀。
3、蝇类防制
(1)物理防制
①农贸市场、垃圾中转站、公厕、商业街等重点场所使用诱蝇笼、粘蝇条诱杀苍蝇。
②五小行业规范安装、使用防制设施。指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单位 要按规定应有防蝇设施的场所,应完善防蝇设施;居民可在有食源的室内安装纱窗、纱门、纱罩,以防苍蝇进入。
(2)化学防制
提倡在室外菜场、垃圾收集点等特殊场所用毒饵灭蝇
①孳生场所管理:定期检查区域内可能孳生苍蝇的场所,发现蝇幼虫或蝇蛹,立即清理或施药毒杀。
②杀灭成蝇:室外灭蝇用有机磷杀虫剂和除虫菊及其复配液效果好;室内采用由多种高效低毒杀虫剂。
(3)物理防治
在饮食、食品加工、公共场所、居民住宅、垃圾收集点采用粘蝇条、诱蝇笼诱杀成蝇。
4、蟑螂防制
(1)化学防制
①居民区、重点单位、一般单位、农贸市场等室内环境宜用乙酰甲胺磷、吡虫啉等为主要成份的灭蟑毒饵(颗粒剂、粉剂、胶剂)进行杀灭。
②烟雾熏杀:密度高时可采用,要密闭主要用于仓库、垃圾箱、化粪池等场所。烟雾熏杀要特别注意安全操作,做好防火、防爆炸、防人中毒。
③ 社区周边、饭店宾馆周边的下水道、化粪池、垃圾通道等处使用热烟雾喷杀大蠊。
(2)物理防治
用捕蟑盒、烫杀等方法杀灭蟑螂。密度高的可用吸尘器吸杀后,再用其它方法。
(四)、技术要求
1、坚持标本兼治、治本为主以及科学、有效、简便、安全、环保的原则,确保人和动物、植物的安全。
2、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环境综合治理,坚持化学药物和环境治理、生物防制、物理防制相结合的综合防治措施。
3、防制工作制度化、操作规范化,坚持常年除害,重点突出。根据四害的季节消长和现场环境特点,因时、因地制宜,在高峰季节、重点场所强化防制的措施,把防制对象常年控制在标准要求之内。
4、在杀灭药物的选择上,坚持安全、环保、有效的原则,杜绝使用“三无”和违禁药物。
三、其它要求
1、有关投标报价规定:
1.1、投标价格采用方式: 固定总价承包 。投标供应商的固定总价在合同执行期间固定不变,成交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除非采购人提出的服务变更。
1.2、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采购货物数量、服务内容作出报价。
1.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为承包完成本次投标需完成全部工作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投标报价指到工地价,应包含:①货物费(含税);②包装费、运输的损耗、运杂费、装卸费、保险费;③病媒防制设施的安装及维护费;④消杀服务和售后服务费用;⑤税金等。
1.4、在满足性能技术要求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要求,对采购货物数量作适当的调整。引起承包总价变化,最终以中标人实际供货数量并依据成交单价按实结算。
1.5、第三方验收费用不计入报价中,费用由采购人支付给第三方验收单位。
1.6▲人员工资福利、机械设备、药品取费表(供应商投标分项报价取费不得低于此标准,低于此标准的投标报价做无效投标处理)本表适用标段一。
序号 | 支出项目 | 单价(元) | 数量 | 单位 | 金额(元) | 备注 |
1 | 人员基本工资 | 1800.00 | 12 | 月 | 21600 | ■参照温政发〔2017〕37号乐清市、瑞安市最低工资为1800元/月 |
2 | 高温补贴 | 200.00 | 4 | 月 | 800.00 | ■依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65号)。 |
3 | 日常加班费 | 120 | 24 | 天 | 2880 | ■每人每年日常加班合计24天,日常加班费按日工资的200%计算。 |
4 | 节假日加班费 | 180 | 11 | 天 | 1980 | ■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日常工资的300%计算,法定节假日全年11天。 |
5 | 社会保障(单位缴纳部分) | 946.47 | 12 | 月 | 11357.64 |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所有人员必须依法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障。 ■参照社会保险缴费标准Ⅱ类企业缴纳标准缴纳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保险。 |
7 | 人身意外伤害险 | 420.00元/人/年 | 保额不低于50万(死亡、残疾) | |||
合计 | 39537.64元/人/年 | 人员最低工资 | ||||
药物(含消杀服装、帽子、消杀设备等) | 不低于总报价的30% | 根据历年来,采购实际用量及费用测算作为依据。 | ||||
机械设备 | 投入的作业机械车辆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要求,作业机械车辆费用报价不得低于投标总价的10%;(包含车辆保险、损耗及维修、保养、油耗等涉及的车辆所有费用) | |||||
▲备注:1、本表所列的所有项目报价明细均为最低标准(人员工资不少于39537.64元/人/年,药物不少于总报价的30%,机械设备不少于总报价的10%。),为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及工作质量,投标供应商在填报人员报价明细时不得低于上表列明的标准,否则投标无效。 | ||||||
▲人员工资福利、机械设备、药品取费表(供应商投标分项报价取费不得低于此标准,低于此标准的投标报价做无效投标处理)本表适用标段二
序号 | 支出项目 | 单价(元) | 数量 | 单位 | 金额(元) | 备注 |
1 | 人员基本工资 | 1800.00 | 12 | 月 | 21600 | ■参照温政发〔2017〕37号乐清市、瑞安市最低工资为1800元/月 |
2 | 高温补贴 | 200.00 | 4 | 月 | 800.00 | ■依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65号)。 |
3 | 日常加班费 | 120 | 24 | 天 | 2880 | ■每人每年日常加班合计24天,日常加班费按日工资的200%计算。 |
4 | 节假日加班费 | 180 | 11 | 天 | 1980 | ■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日常工资的300%计算,法定节假日全年11天。 |
5 | 社会保障(单位缴纳部分) | 946.47 | 12 | 月 | 11357.64 |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所有人员必须依法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障。 ■参照社会保险缴费标准Ⅱ类企业缴纳标准缴纳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保险。 |
7 | 人身意外伤害险 | 420.00元/人/年 | 保额不低于50万(死亡、残疾) | |||
合计 | 39537.64元/人/年 | 人员最低工资 | ||||
药物(含消杀服装、帽子、消杀设备等) | 不低于总报价的30% | 根据历年来,采购实际用量及费用测算作为依据。 | ||||
机械设备 | 投入的作业机械车辆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要求,作业机械车辆费用报价不得低于投标总价的10%;(包含车辆保险、损耗及维修、保养、油耗等涉及的车辆所有费用) | |||||
▲备注:1、本表所列的所有项目报价明细均为最低标准(人员工资不少于39537.64元/人/年,药物不少于总报价的30%,机械设备不少于总报价的10%。),为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及工作质量,投标供应商在填报人员报价明细时不得低于上表列明的标准,否则投标无效。 | ||||||
2、进度要求:
2.1、考核要求:考核分季度考核和日常考核,季度每年考核4次,每次占比70%,日常考核共4次,每次占比30%,经季度考核及日常考核,达到90分及以上(含90分)全额支付当期合同服务经费;85分(含85分)—90分(不含90分),每下降1分业主按2%比例扣除乙方消杀服务费;80分(含80分)—85分(不含85分),每下降1分业主按5%比例扣除乙方消杀服务费;未达到75分,将扣除全部剩余服务费。业主终止合同不予支付所有中标额经费,并且乙方还要赔偿违约金50万元。
2.2、服务项目以控制蟑螂、老鼠及蚊蝇为主要内容的有害生物防治。
2.3、服务范围:标段一龙港市东部区域及标段二龙港市西部区域范围内的机关单位、重点单位、学校、居民小区、农贸市场、公共厕所、公共外环境及其他相关场所等。
公共外环境:居民区、道路、公园、河道等公共外环境及其外环境中现有建筑物周围(房前屋后、通道、绿化带、公园绿地;空闲地以及露天摆放的废旧轮胎和新出现的积水容器;下水管道、窨井、地沟、电缆沟、水井、景观水池等各类水体;垃圾中转站、垃圾房、沿街垃圾桶、垃圾堆、果壳箱、公共厕所;地下室、地下车库)的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孳生地以及栖息场所。
重点场所指:医院、学校、宾馆、饭店、单位食堂、公园等人员聚集场所,粮库、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农贸市场、建筑工地、废品收购站、公共厕所、下水道、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场等容易招致或者孳生病媒生物的场所。
2.4、服务标准及质量:蟑、鼠、蚊蝇密度控制在国家爱卫会规定的标准内,达到国家卫生城市考核标准和市爱卫会达标考核合格要求,并通过由业主组织的灭后综合评估验收,分值达到规定的要求。
2.5、消杀服务期间,▲消杀人数必须保证:标段一不少于25人;标段二不少于18人。采购人将对消杀服务进行不定期抽查,如不能达到要求,每少一人,每天扣除人民币1000元整,如多次不能达到要求,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2.6、消杀服务期间,在外滩广场、财富广场等公共场所或其它窗口负责开展2次以上病媒生物防制有关宣传活动,并且负责场地租金和宣传资料发放。组织消杀人员业务培训最少2次。具体时间和采购人在合同中约定。
2.7、▲本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培训合格证书。
2.8、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浙江省或温州地区卫生部门备案。
2.9、中标方消杀时每平方公里不得少于1个作业人员;消杀期间应经常与爱卫办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汇报工作情况、进行沟通协调,以确保消杀工作能够正常有效地开展;中标方在开展每一期消杀服务工作时,应及时做好各种工作记录,包括出动工作时间、地点、人次以及完成的目标任务,并做好拍照留档等台帐资料;在开展消杀服务时必须告知被服务单位、对象有关联系人,必要时通知被服务单位派人陪同,事后应有被服务单位对象签章证明;每一期消杀服务应有书面工作计划,完成后应有书面工作总结,有关工作计划、总结(数据);必须提供每期购进的病媒生物控制使用的药品及器械票据和清单的原件与复印件,由业主在复印件上签章认可并留档备案。
2.10、中标人交付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无缺陷的;中标人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和范围提供有关货物,并提供产品的质量检验证明文件,并在合同规定的地点负责组织将货物按期运抵委托人的现场,提单日期为交货日期。货物的运输和保险及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向中标人征收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中标人承担。
2.11、货物随箱应附有下列资料:
①详细装箱单;
②产品合格证及检验记录;
③其他技术文档。
3、到货验收:
3.1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后,采购方按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到货验收。验收结果应符合有关要求。
①在所有合同中规定的货物和资料都已提交。
②在验收过程中若发现有破损、泄露、失效或其他质量问题应在7个日历天内无条件免费更换。
③到货验收的结果并不能免除投标人所投货物在今后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所应承担的责任。
4、消杀服务技术方案和实施计划
4.1投标供应商在对现场、周边环境全面了解的情况下提出合理、详细的四害(灭鼠、蟑、蚊、蝇)消杀技术方案和具体的保障措施,并对消杀方法进行说明。
4.2投标供应商应提供具体的实施计划(包括服务人员的配备和培训方案)。
4.3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补充说明的资料、事宜。
5、技术资料和档案整理:
5.1、2021年龙港市病媒生物防制相关资料由中标人提供,并按规范进行整理,经第三方评估机构和业主验收合格以后归档;中标人每期开展消杀服务前必须向业主方提供本次机构药物器械清单原件与复印件,并由业主方在复印件上签章认可。
5.2、卖方应向买方提供下列文件:
①投标书中应附所投货物的样本资料;
②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和质量合格证,以及按国家安全检测规定批准文件等出厂报告;
③货物发运和装箱的详细清单;
④管理资料文件,包括维护、保管所需的说明书;
⑤按有关标准、规程规定应提交的技术文件、资料。
5.3卖方应将本次消杀服务的资料档案整理归档,达到国卫检查验收标准,由业主把关。
6、质量保证:
6.1服务质量保证:本次消杀服务应保证龙港市2021年“四害”密度达到全国爱卫会除四害标准。
6.2消杀药物质量保证:药物质量保证期壹年(12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产品如因本身质量原因(非人为)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应在7个日历天内免费予以调换,保证采购人的正常使用。免费是指免材料费、人工费、运杂费、邮寄费等与上门保修服务有关的一切费用。
7、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服务期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一年,之后定期开展维保至合同期满。
8、付款方式及期限
1、在合同签订前乙方应提供合同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
2、在乙方服务期内提供的消杀服务通过了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合格报告后,甲方在2021年9月份支付合同价40%款项(卖方开具正式税务发票);
3、在乙方服务期满后并提供的消杀服务通过了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合格报告后,甲方支付合同价60%款项(卖方开具正式税务发票)。
四、药物数量及服务要求参考(至少达到以下数量)
标段一:龙港市东部区域除四害药械采购及消杀服务
项目 | 采购内容 | 型号或规格 | 单位 | 城区及农村数量 | 要 求 | 备 注 | |
灭鼠药械 | 灭鼠饵剂 | 100克/包 | 吨 | 30 | 溴鼠灵或溴敌隆含量≥0.005%,饵料新鲜,含水量不超过6%。 | 春、秋两季集中灭鼠及日常维护(用于外环境、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投放,五小行业、居民户等发放记录表) | |
灭鼠蜡丸蜡块 | 500克/袋 | 吨 | 6 | 防霉、防蛀,浸泡水中24小时不崩解。 | 外环境投放、悬挂窨井、雨水井,专用下水道灭鼠,蜡丸日常投放毒鼠屋;蜡块应在春秋集中灭鼠时下水道灭鼠使用 | ||
粘鼠板 | 35×25cm, | 张 | 43000 | 胶含量≥30克。 | 发放农贸市场、沿街经营户等,并提供发放记录。 | ||
毒鼠屋 | 300×110×110mm | 只 | 6100 | 指定区域安装并记录。 | |||
灭蟑药物 | 灭蟑药水 | 1000毫升/瓶 | 吨 | 1.8 | 氨基甲酸脂类杀虫剂与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复配,含量≥15% | 重点单位灭蟑滞留喷杀,消杀记录单药物使用应符合实际需求。 | |
灭蟑饵剂 | 10克/包 | 包 | 250000 | 乙酰甲胺磷含量≥1,低毒、高效。 | 高发季节集中灭蟑及日常维护(居民、农贸市场、沿街商户等发放,并提供记录) | ||
杀蟑胶饵 | 10克/支 | 支 | 25000 | 吡虫啉、氟虫氰、氟虫胺等杀虫剂,引诱性良好。 | 高发季节集中灭蟑及日常维护(居民、农贸市场、沿街商户等发放并提供记录) | ||
杀蟑粉剂 | 25克/瓶 | 瓶 | 25000 | 氨基甲酸脂类杀虫剂与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复配,含量≥0.6% | 居民及单位灭蟑并提供记录。 | ||
灭蚊蝇药械 | 灭蚊蝇液剂 | 1000毫升/瓶 | 吨 | 15 | 拟除虫菊酯了杀虫剂,有效成份含量≥5%,水乳剂或乳油。 | 公共外环境消杀,空间喷洒,要合理分配人员及合理使用药剂。 | |
杀幼虫缓释颗粒剂 | 500克×20包 | 吨 | 6 | 5%倍硫磷。 | 窨井、积水灭蚊幼合理使用药剂并提供记录。 | ||
灭蚊灯 | 盏 | 100 | 重点场所、居民区等灭蚊提供详细的记录表 | ||||
捕蝇笼 | 钢架落地式,40*25*50 | 个 | 1400 | 在饮食、食品加工、公共场所、居民住宅、垃圾收集点、农贸市场、垃圾中转站、公厕、商业街等重点场所使用诱蝇笼并提供记录表。 | |||
综合防制 | 农贸市场消杀 | 26 | 外环境每星期全面消杀1次,内部每月不少于1次。 | 以名单为准,农贸市场消杀应有单独记录单,农贸负责人签字 | |||
重点单位 | 蚊蝇蟑鼠的防制,名单由采购人确定。 | 区域范围内的机关单位、学校、重点场所等(以名单为准)并应有单独记录单,农贸负责人签字 | |||||
设施维护 | 灭蚊灯蓄电池和灯管维护,及时清理虫尸、树叶等;破坏或丢失的毒饵站及时增补,毒饵站饵料保持新鲜,全年更换不少于24次;捕蝇笼自备诱饵,饵料保持新鲜,全年更换不少于12次。 | 包括但不限于:车载式喷雾车1辆、电动超级容量喷雾器12台、背负式电动喷雾器15台、热烟雾机4台等设备的燃油及维护,设施维护记录可与外环境消杀同步,但如有更换或增补应做好详细记录。 | |||||
劳务技术 | 消杀人工 | 工 | 25人 | 消杀人员每日不少于25人,实行一日一次,工作时间:上午7:00-11.30,下午14:00-17:30。 | |||
备注:1、供应商须制订详细的消杀方案,确保龙港市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顺利开展。需提供详细的方案技术规格和选用标准、理由,并需达到采购人需求,同时在技术偏离表中做出详细说明, 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判定存在负偏差给予扣分,甚至废标处理。
2、▲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消杀药品应具有有效的农药登记证或农药临时登记证或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
3、以上采购药品、器械须全部纳入业主指定仓库保管。
4、供应商确保投入本项目的设备设施仅使用于本项目服务范围,不得擅自兼任多个项目服务。
标段二:龙港市西部区域除四害药械采购及消杀服务
项目 | 采购内容 | 型号或规格 | 单位 | 城区及农村数量 | 要 求 | 备 注 | |
灭鼠药械 | 灭鼠饵剂 | 100克/包 | 吨 | 18 | 溴鼠灵或溴敌隆含量≥0.005%,饵料新鲜,含水量不超过6%。 | 春、秋两季集中灭鼠及日常维护(用于外环境、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投放,五小行业、居民户等发放记录表) | |
灭鼠蜡丸蜡块 | 500克/袋 | 吨 | 3.5 | 防霉、防蛀,浸泡水中24小时不崩解。 | 外环境投放、悬挂窨井、雨水井,专用下水道灭鼠,蜡丸日常投放毒鼠屋;蜡块应在春秋集中灭鼠时下水道灭鼠使用 | ||
粘鼠板 | 35×25cm, | 张 | 27000 | 胶含量≥30克。 | 发放农贸市场、沿街经营户等,并提供发放记录。 | ||
毒鼠屋 | 300×110×110mm | 只 | 3500 | 指定区域安装并记录。 | |||
灭蟑药物 | 灭蟑药水 | 1000毫升/瓶 | 吨 | 1.05 | 氨基甲酸脂类杀虫剂与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复配,含量≥15% | 重点单位灭蟑滞留喷杀,消杀记录单药物使用应符合实际需求。 | |
灭蟑饵剂 | 10克/包 | 包 | 175000 | 乙酰甲胺磷含量≥1,低毒、高效。 | 高发季节集中灭蟑及日常维护(居民、农贸市场、沿街商户等发放,并提供记录) | ||
杀蟑胶饵 | 10克/支 | 支 | 17500 | 吡虫啉、氟虫氰、氟虫胺等杀虫剂,引诱性良好。 | 高发季节集中灭蟑及日常维护(居民、农贸市场、沿街商户等发放并提供记录) | ||
杀蟑粉剂 | 25克/瓶 | 瓶 | 17500 | 氨基甲酸脂类杀虫剂与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复配,含量≥0.6% | 居民及单位灭蟑并提供记录。 | ||
灭蚊蝇药械 | 灭蚊蝇液剂 | 1000毫升/瓶 | 吨 | 9 | 拟除虫菊酯了杀虫剂,有效成份含量≥5%,水乳剂或乳油。 | 公共外环境消杀,空间喷洒,要合理分配人员及合理使用药剂。 | |
杀幼虫缓释颗粒剂 | 500克×20包 | 吨 | 3.5 | 5%倍硫磷。 | 窨井、积水灭蚊幼合理使用药剂并提供记录。 | ||
灭蚊灯 | 盏 | 60 | 重点场所、居民区等灭蚊提供详细的记录表 | ||||
捕蝇笼 | 钢架落地式,40*25*50 | 个 | 1000 | 在饮食、食品加工、公共场所、居民住宅、垃圾收集点、农贸市场、垃圾中转站、公厕、商业街等重点场所使用诱蝇笼并提供记录表。 | |||
综合防制 | 农贸市场消杀 | 17 | 外环境每星期全面消杀1次,内部每月不少于1次。 | 以名单为准,农贸市场消杀应有单独记录单,农贸负责人签字 | |||
重点单位 | 蚊蝇蟑鼠的防制,名单由采购人确定。 | 区域范围内的机关单位、学校、重点场所等(以名单为准)并应有单独记录单,农贸负责人签字 | |||||
设施维护 | 灭蚊灯蓄电池和灯管维护,及时清理虫尸、树叶等;破坏或丢失的毒饵站及时增补,毒饵站饵料保持新鲜,全年更换不少于24次;捕蝇笼自备诱饵,饵料保持新鲜,全年更换不少于12次。 | 包括但不限于:车载式喷雾车1辆、电动超级容量喷雾器10台、背负式电动喷雾器12台、热烟雾机3台等设备的燃油及维护,设施维护记录可与外环境消杀同步,但如有更换或增补应做好详细记录。 | |||||
劳务技术 | 消杀人工 | 人 | 18 | 消杀人员每日不少于18人,实行一日一次,工作时间:上午7:00-11.30,下午14:00-17:30。 | |||
备注:1、供应商须制订详细的消杀方案,确保龙港市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顺利开展。需提供详细的方案技术规格和选用标准、理由,并需达到采购人需求,同时在技术偏离表中做出详细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判定存在负偏差给予扣分,甚至废标处理。
2、▲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消杀药品应具有有效的农药登记证或农药临时登记证或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
3、以上采购药品、器械须全部纳入业主指定仓库保管。
4、供应商确保投入本项目的设备设施仅使用于本项目服务范围,不得擅自兼任多个项目服务。
六、商务条款及其它要求
1、有关投标报价规定:
1.1投标价格采用方式: 固定总价承包 。投标供应商的固定总价在合同执行期间固定不变,成交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除非采购人提出的服务变更。
1.2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采购货物数量、服务内容作出报价。
1.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为承包完成本次投标需完成全部工作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投标报价指到工地价,应包含:①货物费(含税);②包装费、运输的损耗、运杂费、装卸费、保险费;③病媒防制设施的安装及维护费;④消杀服务和售后服务费用;⑤税金;⑥招标代理费等。
1.4在满足性能技术要求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要求,对采购货物数量作适当的调整。引起承包总价变化,最终以中标人实际供货数量并依据成交单价按实结算。
1.5第三方验收费用不计入报价中,费用由采购人支付给第三方验收单位。
六、龙港区域划分情况
标段一龙港市东部区域除四害药械采购及消杀服务:区域范围内的企业单位、学校、农贸市场等情况。
企业单位情况
编号 | 龙港市行政单位名单 | 所属标段 |
1 | 龙港市人民政府 | 1 |
2 | 市经济发展局 | 1 |
3 | 龙港市公安局 | 1 |
4 | 市社会事业局 | 1 |
5 | 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 1 |
6 | 市农业农村局 | 1 |
7 | 市应急管理局 | 1 |
8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1 |
9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1 |
10 | 市审计局 | 1 |
11 | 市消防救援大队 | 1 |
12 | 市人武部 | 1 |
13 | 市群团工作部 | 1 |
14 | 新城开发建设中心 | 1 |
15 | 投资促进中心 | 1 |
16 | 智慧城市建设中心 | 1 |
17 | 城乡一体化建设中心 | 1 |
18 | 龙江片区 | 1 |
19 | 白沙片区 | 1 |
20 | 舥艚片区 | 1 |
21 | 芦浦片区 | 1 |
22 | 平等片区 | 1 |
学校情况
编号 | 龙港学校 | 所属标段 |
1 | 龙港第一中学 | 1 |
2 | 龙港第二中学 | 1 |
3 | 龙港第三中学 | 1 |
4 | 龙港第五中学 | 1 |
5 | 龙港六中 | 1 |
6 | 龙港七中 | 1 |
7 | 龙港第十三中学 | 1 |
8 | 龙港第十四中学 | 1 |
9 | 龙港新城学校 | 1 |
10 | 龙港一小 | 1 |
11 | 龙港第二小学 | 1 |
12 | 龙港第三小学 | 1 |
13 | 龙港第四小学 | 1 |
14 | 龙港第五小学 | 1 |
15 | 龙港第六小学 | 1 |
16 | 龙港第八小学 | 1 |
17 | 龙港第十小学 | 1 |
18 | 龙港第十一小学 | 1 |
19 | 龙港第十二小学 | 1 |
20 | 龙港第十三小学 | 1 |
21 | 龙港平等小学 | 1 |
22 | 龙港白沙小学 | 1 |
23 | 龙港海城小学 | 1 |
24 | 龙港芦浦小学 | 1 |
25 | 龙港巴曹第一小学 | 1 |
26 | 龙港巴曹第二小学 | 1 |
27 | 龙港新城第二小学 | 1 |
28 | 江南实验小学 | 1 |
29 | 江南中学 | 1 |
30 | 文汇中学 | 1 |
31 | 巨人中学 | 1 |
32 | 潜龙学校 | 1 |
幼儿园情况
编号 | 园 名 | 所属标段 |
1 | 龙港市康乐(中心)幼儿园 | 1 |
2 | 龙港市小龙人幼儿园 | 1 |
3 | 龙港市园林幼儿园 | 1 |
4 | 龙港市东城之星幼儿园 | 1 |
5 | 龙港市龙苗幼儿园 | 1 |
6 | 龙港市第三幼儿园 | 1 |
7 | 龙港市小童洲幼儿园 | 1 |
8 | 龙港市格林艺术幼儿园 | 1 |
9 | 龙港市艺晓幼儿园 | 1 |
10 | 龙港市第二小学附属幼儿园 | 1 |
11 | 龙港市第二幼儿园 | 1 |
12 | 龙港市曙光幼儿园 | 1 |
13 | 龙港市蓝天幼儿园 | 1 |
14 | 龙港市小百花幼儿园 | 1 |
15 | 龙港市乐佳佳幼儿 | 1 |
16 | 龙港市小博士幼儿园 | 1 |
17 | 龙港市小鸽幼儿园 | 1 |
18 | 龙港市爱宝幼儿园 | 1 |
19 | 龙港市小飞霞幼儿园 | 1 |
20 | 龙港市我家幼儿园 | 1 |
21 | 龙港市乐乐幼儿园 | 1 |
22 | 龙港市东方红幼儿园 | 1 |
23 | 龙港市娃哈哈幼儿园 | 1 |
24 | 龙港市盼盼幼儿园 | 1 |
25 | 龙港市新科幼儿园 | 1 |
26 | 龙港市霞光幼儿园 | 1 |
27 | 龙港市幼龙幼儿园 | 1 |
28 | 龙港市洪宫村幼儿园 | 1 |
29 | 龙港市培苗幼儿园 | 1 |
30 | 龙港市新世纪幼儿园 | 1 |
31 | 龙港市下涝村幼儿园 | 1 |
32 | 龙港市新科之星幼儿园 | 1 |
33 | 龙港市龙黄幼儿园 | 1 |
34 | 龙港市新智幼儿园 | 1 |
35 | 龙港市沿江童乐幼儿园 | 1 |
36 | 龙港市新乐园幼儿园 | 1 |
37 | 龙港市平等幼儿园 | 1 |
38 | 龙港市平等余乐幼儿园 | 1 |
39 | 龙港市树人幼儿园 | 1 |
40 | 龙港市七河幼儿园 | 1 |
41 | 龙港市白沙童乐幼儿园 | 1 |
42 | 龙港市白沙育蕾幼儿园 | 1 |
43 | 龙港市小天使幼儿园 | 1 |
44 | 龙港市育苗幼儿园 | 1 |
45 | 龙港市东新幼儿园 | 1 |
46 | 龙港市南城幼儿园 | 1 |
47 | 龙港市凯歌幼儿园 | 1 |
49 | 龙港市芦浦幼儿园 | 1 |
50 | 龙港市芦浦苗圃幼儿园 | 1 |
51 | 龙港市芦浦童之乐幼儿园 | 1 |
52 | 龙港市东城幼儿园 | 1 |
53 | 龙港市巴曹幼儿园 | 1 |
54 | 龙港市巴曹镇区幼儿园 | 1 |
55 | 龙港市巴曹芳玲幼儿园 | 1 |
56 | 龙港市新城乐苗幼儿园 | 1 |
57 | 龙港市新城童乐幼儿园 | 1 |
58 | 龙港市环城幼儿园 | 1 |
60 | 龙港市爱绿幼儿园 | 1 |
61 | 龙港市阳光宝贝幼儿园 | 1 |
62 | 龙港市宫后爱绿幼儿园 | 1 |
63 | 龙港市小哈福幼儿园 | 1 |
64 | 龙港市春春幼儿园 | 1 |
65 | 龙港市小童阳幼儿园 | 1 |
66 | 龙港市七彩风车幼儿园 | 1 |
67 | 龙港市艺航幼儿园 | 1 |
68 | 龙港市蒲公英幼儿园 | 1 |
69 | 龙港市海港幼儿园 | 1 |
70 | 龙港市巴曹启点幼儿园 | 1 |
71 | 龙港市康乐世纪幼儿园 | 1 |
72 | 龙港市红黄蓝托儿所 | 1 |
73 | 龙港市蓓蕾托儿所 | 1 |
74 | 龙港市海城大太阳托儿所 | 1 |
75 | 龙港市培智托儿所 | 1 |
76 | 龙港市涂涂托儿所 | 1 |
77 | 龙港市朵朵红托儿所 | 1 |
78 | 龙港市哈哈贝贝托儿所 | 1 |
79 | 龙港市优幼托儿所 | 1 |
农贸市场
序号 | 市场名称 | 所属标段 |
1 | 海城中心菜市场 | 1 |
2 | 龙港河北庙菜市场 | 1 |
3 | 龙港第三菜市场 | 1 |
4 | 龙港洪宫菜市场 | 1 |
5 | 龙港第一菜市场 | 1 |
6 | 龙港第二菜市场 | 1 |
7 | 龙港龙华农贸市场 | 1 |
8 | 龙港市流浦村菜市场 | 1 |
9 | 龙港新渡菜市场 | 1 |
10 | 李家垟菜市场 | 1 |
11 | 巴曹菜市场 | 1 |
12 | 炉头菜场路 | 1 |
13 | 马路下菜市场 | 1 |
14 | 龙港市芦浦村 | 1 |
15 | 人民路与象中中心路口 | 1 |
16 | 新美洲村菜市场 | 1 |
17 | 迎港路 | 1 |
18 | 涂厂村东城路二小区桥头 | 1 |
标段二龙港市西部区域除四害药械采购及消杀服务:区域范围内的机关单位、重点单位、学校、农贸市场等
企业单位情况
编号 | 龙港市行政单位名单 | 所属标段 |
1 | 市财政局 | 2 |
2 | 龙港市税务局 | 2 |
3 | 市法院 | 2 |
4 | 市检察院 | 2 |
5 | 政务服务中心 | 2 |
7 | 融媒体中心 | 2 |
8 | 沿江片区 | 2 |
9 | 湖前片区 | 2 |
10 | 江山片区 | 2 |
11 | 云岩片区 | 2 |
学校情况
编号 | 学校名称 | 所属标段 |
1 | 龙港实验中学 | 2 |
2 | 龙港第四中学 | 2 |
3 | 龙港第九中学 | 2 |
4 | 龙港第十中学 | 2 |
5 | 龙港第十一中学 | 2 |
6 | 龙港十二中 | 2 |
7 | 龙港云岩学校区鲸头村 | 2 |
8 | 龙港第七小学安街88号 | 2 |
9 | 龙港第九小学 | 2 |
10 | 龙港湖前小学 | 2 |
11 | 龙港凤江小学 | 2 |
12 | 龙港江山小学 | 2 |
13 | 龙港宏程小学 | 2 |
14 | 玉成实验学校 | 2 |
15 | 青华学校 | 2 |
16 | 龙港高级中学 | 2 |
17 | 龙港第二高级中学 | 2 |
18 | 龙港第二职业学校(南校区) | 2 |
19 | 龙港第二职业学校(北校区) | 2 |
20 | 朱家站小学 | 2 |
幼儿园情况
编号 | 园 名 | 所属标段 |
1 | 龙港市第五幼儿园 | 2 |
2 | 龙港市第四幼儿园 | 2 |
3 | 龙港市小天龙幼儿园 | 2 |
4 | 龙港市大百花幼儿园 | 2 |
5 | 龙港市实验幼儿园 | 2 |
6 | 龙港市希望幼儿园 | 2 |
7 | 龙港市亲昵幼儿园 | 2 |
8 | 龙港市小童星幼儿园 | 2 |
9 | 龙港市七色花幼儿园 | 2 |
10 | 龙港市第一幼儿园 | 2 |
11 | 龙港市东河聪聪幼儿园 | 2 |
12 | 龙港市湖前欢乐幼儿园 | 2 |
13 | 龙港市江滨幼儿园 | 2 |
14 | 龙港市新苗幼儿园 | 2 |
15 | 龙港市梧桥幼儿园 | 2 |
16 | 龙港市江山贵苗幼儿园 | 2 |
17 | 龙港市旖旎幼儿园 | 2 |
18 | 龙港市江山小天鹅幼儿园 | 2 |
20 | 龙港市云岩新时代幼儿园 | 2 |
21 | 龙港市云岩明珠幼儿园 | 2 |
22 | 龙港市凰浦幼儿园 | 2 |
23 | 龙港市颗颗星幼儿园 | 2 |
24 | 龙港市我家宝贝幼儿园 | 2 |
25 | 龙港市智慧树幼儿园 | 2 |
26 | 龙港市馨悦幼儿园 | 2 |
28 | 龙港市童话城幼儿园 | 2 |
29 | 龙港市温迪幼儿园 | 2 |
30 | 龙港市龙港毓秀幼儿园 | 2 |
31 | 龙港市寿山快乐幼儿园 | 2 |
32 | 龙港市经典幼儿园 | 2 |
33 | 龙港市龙城幼儿园 | 2 |
34 | 龙港市向阳幼儿园 | 2 |
35 | 龙港市梦学园幼儿园 | 2 |
36 | 龙港市天使宝贝幼儿园 | 2 |
37 | 龙港市新光幼儿园 | 2 |
38 | 龙港市西排幼儿园 | 2 |
39 | 龙港市国宝幼儿园 | 2 |
40 | 龙港市卡思奇托儿所 | 2 |
41 | 龙港市欢乐托儿所 | 2 |
42 | 龙港市未来宝贝托儿所 | 2 |
43 | 龙港市金色摇篮托儿所 | 2 |
44 | 龙港市芳馨之家幼儿园 | 2 |
45 | 龙港市星育托儿所 | 2 |
46 | 龙港市金拇指托儿所 | 2 |
47 | 龙港市强子托儿所 | 2 |
48 | 龙港市小机灵托儿所 | 2 |
农贸市场
序号 | 市场名称 | 所属标段 |
1 | 湖前农贸市场 | 2 |
2 | 龙港西排菜市场 | 2 |
3 | 龙港威龙菜市场 | 2 |
4 | 龙港第四菜市场 | 2 |
5 | 龙港新兰菜市场 | 2 |
6 | 柳江菜市场 | 2 |
7 | 咸园菜市场 | 2 |
8 | 新斗门菜市场 | 2 |
10 | 鲸头村紫荆路100路 | 2 |
11 | 周家车菜市场 | 2 |
12 | 薛中菜市 | 2 |
13 | 文楼村菜市场 | 2 |
14 | 郭宕菜市场 | 2 |
15 | 西桥村菜市场 | 2 |
16 | 下垟郑菜市场 | 2 |
17 | 三垟菜市场 | 2 |
18 | 凰浦村菜市场 | 2 |
第五部分 评标原则及方法
一. 总 则
评标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和诚实、信誉、效率的服务原则。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认真进行评标。择优选用,推进技术进步,确保工程质量、交货期,节约投资,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权益,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定,提出优选方案,编写评标报告。对落标单位,评委会不作任何落标解释。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招投标工作的进行,一经发现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二、评标组织
评标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全过程由有关部门指导监督。
三、评标程序
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然后评标委员会对合格投标人的进行符合性审查,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四、评标办法(适用于标段一和标段二)
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取百分制综合评分法,其中商务技术85分(技术权值为85%),投标报价15分(价格权值为15%)。即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分内容进行综合评审。以最终得分(即技术、资信分与商务分之和)高低进行排序,得分第一名的投标人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投标报价低的排序前位;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技术服务部分得分高的排序前位)。
评标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原则,采取记名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
五、评分细则(适用于标段一和标段二)
1.商务技术文件的评定(85分)
各评委成员按下列评分项目进行评定,每人一张评分计算表,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各自评定打分并记实名。如任何一张表的一项评分内容分值超过规定的范围,则该张表无效。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投标人的各项评分内容评分合计值的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的最终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序号 | 类别 | 具体项目 | 分值 |
一 | 商务部分 (25分) | 1、投标人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起到至今承担的爱卫办或市县镇街道(含各级行政管理部门)除四害专业化消杀服务业绩,每一个有效业绩得1分,同个业绩续签的不能加分,最多得7分。 备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文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上传。 | 7 |
2、提供拟投入本项目在职消杀技术人员有效的上岗证书具有高级证书人员每人得1分,中级证书得0.5分,中级证书最高得分2分。本次同一个人不重复计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及相关人员投标截止前半年连续三个月本单位社会保险缴纳记录,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类似意外保险等有效凭证)。 | 6 | ||
1、投标人根据项目区域情况针对应急突发传染疾病防控拟投入的作业车辆设备情况(0-3分); 2、设备投入在满足采购文件需求的基础上得5分,不满足不得分。 3、在满足采购文件需求的基础上,每增加1辆工程机动作业车得1分,最高得1分,每增加1辆车载式机动喷雾器得1分,最高得1分,每增加1台超低容量喷雾机或气溶胶类电动喷雾机得0.5分,最高得2分。 注:车辆和设备可以自有或承诺或租赁,自有的须提供购置发票复印件或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注:如提供承诺函的,需承诺在中标15日历天内设备及车辆到位等字眼,否则不予给分。 | 12 | ||
二 | 技术部分 (60分) | 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认证(需提供认监委认证信息查询系统网页截图)及其他资信资质、获奖情况等相关证明文件(0-5分) | 5 |
2、投标人消杀所采用药物的有效性、环保程度、安全性由专家横向比较打分(0-8分) | 8 | ||
3、消杀服务技术实施方案 1)实施总体方案是否科学可行、具有可操作性、符合本项目特点(0-5分); 2)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是否合理全面、科学可行(0-5分); 3)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但不仅限于登革热疫情的防控措施)是否科学合理及具有可操作性(0-8分)。 4)选择药物的合理性和安全性,依据不同环境采用药物的种类、量、及使用方法(0-4分) | 22 | ||
4、投标人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如项目实施区域特点及熟悉程度)由专家横向比较打分(0-8分)。 | 8 | ||
5、合理化建议,根据投标人所提建议的科学性、实用性及可操作性由专家横向比较打分(0-8分)。 | 8 | ||
6、投标单位人员组织和设备安排情况(0-8) | 8 | ||
7、投标人给出的优惠条件或服务内容是否为超出招标文件的优惠且具有实质性(0-1分)。 | 1 |
2.投标报价评分(15分):
2.1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或政策功能扣除后的评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1)有效投标人的投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其投标报价评分值为满分;
2)未满足折扣条件的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人投标报价)×15(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3)满足折扣条件的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人投标报价×94%)}×15(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4)▲如投标人报价超过采购预算,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5)所有投标人商务报价均超采购预算,重新组织招标。
2.2政府采购政策说明
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投标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其小型或微型企业部分投标报价扣除6%后参与评审。
②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如为监狱企业且投标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小型或微型企业部分投标报价扣除6%后参与评审。
③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投标人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投标产品为本企业或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小型或微型企业部分投标报价扣除6%后参与评审。
④以上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未提供完整证明材料的,投标报价不予扣减。证明材料详见第二部分。
⑤投标如缺少须提供的一种功能或配置或服务,评标价将在其投标价的基础上加上其他投标人相应分项价格的最高价。如若中标,该缺漏项费用将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有效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商务技术文件得分和投标报价得分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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