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病毒涉疫食品后处置
一、退运处置
全面消毒。涉疫食品装车后,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1000-2000mg/L)对运输车辆的外表面进行全面消毒;处置的各环节结束后,及时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1000-2000mg/L)对存放、运输食品的车辆、场所、环境进行全面消毒,消毒2小时后进行清水冲洗,防止交叉传播。
二、冻融消毒处置
涉疫食品内外包装核酸检测CT值>33(荧光PCR法,检测试剂对阳性参考值有不同规定的,以该试剂说明书为准,下同),不适宜高温熟化但可以通过冻融消毒的,可以运往处置企业进行冻融消毒处置。
——环境消毒。涉疫食品装车后,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1000-2000mg/L)对运输车辆的外表面进行全面消毒;处置的各环节结束后,及时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1000-2000mg/L)对存放、运输食品的车辆、场所、环境进行全面消毒,消毒2小时后进行清水冲洗,防止交叉传播。
——包装消毒。涉疫食品内外包装拆除后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1000-2000mg/L)喷洒消毒,作为医疗废弃物交由专业公司处置。
——食品消毒。涉疫食品拆除内外包装后,通过传送带送入浸泡池冻融消毒,浸泡10分钟后取出。浸泡池消毒液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00mg/L),每2小时更换1次。
三、高温熟化处置
全面消毒。参照冻融消毒处置对涉疫食品、包装及相关车辆、场所、环境进行消毒。
高温熟化。
——高温熟化。涉疫食品经冻融消毒、冲洗清洁后进行集中高温熟化处理。
——合格出厂。涉疫食品高温熟化后,对其熟食产品进行1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可以出厂销售。
——下脚料处理。涉疫食品下脚料采取高温熟化处置或无害化处置。
四、无害化处置
冷链食品内外包装经2轮污染情况评估(即核酸检测CT值≤33,隔离封存2周后,再次进行检测为1轮污染情况评估),核酸检测CT值仍≤33的,经涉疫食品企业同意,可以采取焚烧、深埋等无害化方式处置。
全面消毒。涉疫食品装车后,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1000-2000mg/L)对运输车辆的外表面进行全面消毒;处置的各环节结束后,及时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1000-2000mg/L)对存放、运输食品的车辆、场所、环境进行全面消毒,消毒2小时后进行清水冲洗,防止交叉传播。
无害化处置。
——焚烧处置。涉疫食品卸货后直接投入高温炉中焚烧。
——深埋处置。挖掘不低于2米的深坑,将涉疫食品放入坑中,在涉疫食品四周、底部及顶部洒漂白粉覆盖,覆土深埋。
新冠病毒涉疫食品后处置风险评估要点
一、涉疫食品污染情况评估
(一)入仓评估。涉疫食品原则上必须进入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和企业专仓进行风险评估,采取退运处置的涉疫食品可以不进入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和企业专仓进行风险评估。
(二)核酸检测。参照《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核酸检测和消毒工作有关规定》(鲁指办发〔2020〕137号),以集装箱(或冷冻冷藏车)内全部食品为抽样基数,按照上下、前后、左右均匀采样原则在集装箱(或冷冻冷藏车)内抽取6件样品,对抽取样品的外包装、内包装进行核酸检测。
(三)评估风险。冷链食品外包装核酸检测CT值≤33的,该箱食品全部就地隔离封存,2周后再次进行检测。核酸检测CT值>33的,允许进入处置企业冻融消毒或高温熟化处置。经2轮污染情况评估,核酸检测CT值仍≤33的,经涉疫食品企业同意,可以采取无害化处置。
二、运输、存储环境污染情况评估
(一)车辆评估。对运输涉疫食品的集装箱(或冷冻冷藏车)的内外壁进行采样检测,根据检测结果进行评估。
(二)环境评估。对搬运、存放涉疫食品的搬运器具、货物架、作业区、货物通道、存储环境以及从业人员接触点或面进行采样检测,根据检测结果进行评估。
三、从业人员防护情况评估
(一)作业防护。对直接接触冷链食品从业人员作业时的防护情况进行评估。
(二)核酸检测。对装卸、搬运、消毒人员以及运输司机、驻仓人员等进行采样检测,根据检测结果进行评估。
四、消毒效果评估
(一)消毒剂使用评估标准。低温环境下使用的消毒剂应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低温消毒剂卫生安全评价技术要求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20〕1062号)要求,产品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二)消毒过程评估标准。
——消毒方法。消毒器械与消毒剂相匹配,消毒方式合理,消毒剂使用浓度合适,消毒作用时间达标。
——消毒操作。消毒液现用现配,消毒范围全覆盖,消毒喷洒以表面湿润为度。
——消毒记录。消毒工作表记录完整,填写规范,内容真实,用量适当,配比正确,资料留存。
(三)食品消毒评估标准。
——涉疫食品经冻融消毒、冲洗清洁后,对其进行采样检测,根据检测结果进行评估。
——涉疫食品高温熟化后,对其熟食产品进行采样检测,根据检测结果进行评估。
(四)食品包装消毒评估标准。食品包装消毒过程中,应确保消毒剂能均匀覆盖外包装所有表面,且用量符合消毒剂说明书要求。
(五)设备器具消毒评估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搬运用工器具、货物架等,每天定期进行清洗和消毒,并做好相关消毒记录。
(六)环境消毒评估标准。作业区、货物通道、存储环境等区域的消毒情况及频次,特别是与冷链食品直接接触的各种操作台面,以及从业人员接触点或面(如门把手、开关、器具把手等)的清洁和消毒频次等符合要求。
(七)消毒效果评估方法。在现场督导观察基础上,各处置环节结束后,及时对专仓、场站、码头、处置企业等重点消毒场所及运输车辆开展现场评估试验。
现场评估采用指示微生物进行模拟试验,将染有指示微生物的载体放入现场低温环境至少30min,确保指示微生物达到相应低温后,方可进行试验。实验室应将染有指示微生物的载体放在最难消毒的位置。指示微生物杀灭对数值应≥3。消毒效果评价试验过程中,实验人员应按照二级防护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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