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中共安庆市委政法委员会用笺
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委政法委、经开区政法办、高新区社发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持续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全力维护校园周边环境秩序,有效防范影响校园安全的各类案事件发生,努力为广大师生营造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现就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标准
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严格对标对表以下测评标准:
1.校园周边200米(以学校大门为中心,半径200米)内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性网吧),无酒吧、歌厅、舞厅、卡拉OK厅、电子游戏厅、游艺厅、台球厅等营业性娱乐场所;无非法行医或以人流、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周边无男科、妇科、性病、人流、不孕不育等医疗低俗广告)。校园周边无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无烟、酒、彩票销售网点,无“三无食品”(无生产厂名、无生产厂址、无生产许可证编码),无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玩具、文具、饰品和出版物销售。以上营业场所挂有店招但在测评期间不开门营业的,也视为不符合。
2.校园门前交通秩序良好。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乱扔杂物、车窗抛物、随地吐痰、打喷嚏咳嗽不掩口鼻、损坏公共设施、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不文明养宠(有遛狗者不牵狗绳,地上有动物粪便等现象)、躺卧公共座椅等现象,有序排队,保持适当距离,无插队现象。
二、责任分工
市委政法委:牵头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督促各地、各责任单位落实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各项措施。
市教体局:组织中小学校开展好校园周边环境的排查摸底工作,指导督促各学校加强校园安全管理,落实综合治理措施,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安全意识教育和自我保护教育。
市公安局: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的治理。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必需的交通警示标志,落实“护学岗”制度,杜绝不文明养宠,进一步加大对校园周边特别是上下学等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巡逻防控和交通秩序维护力度,维护好学校周边交通秩序。
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规范学校周边经营单位和场所的管理,杜绝“三无产品”(无生产厂名、无生产厂址、无生产许可证编码),无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玩具、文具、饰品和出版物销售。严禁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现象,对非法或违法经营的,坚决取缔和查处。
市文旅局:依法取缔和查处中小学校园周边200米以内的网吧、歌厅、KTV等营业性娱乐场所。规范周边书店(书市)经营行为,依法查封收缴非法出版物和音像制品。
市卫健委:依法查处中小学校周边200米以内非法行医和以人流、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清理周边药房(药店)不文明或低俗的广告宣传。
市城管局:清理学校周边流动摊点和违规堆放物。清理、拆除学校周边各种违法建筑物、构筑物。
各区委政法委(经开区政法办、高新区社发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牵头区直有关单位,做好辖区内中小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学校:积极参与配合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教育和引导学生形成健康的消费、娱乐、社交方式,提高学生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抵制社会不良文化对学生的侵害。
三、工作要求
1.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标语等形式,积极宣传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报道典型案例以及工作开展情况,营造全社会积极配合、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2.排查整治,补齐短板。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将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对标对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任务分工,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一次全面摸底,对发现和存在的短板弱项和问题隐患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并于7月15日前将问题排查整治情况及问题清单报市委政法委。
3.完善机制,常态长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重点治理与持续巩固相结合的思路,特别是日常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要高度关注,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常抓不懈防止反弹。邮箱:ahaqzzb@126.com,联系电话:5701028。
附件: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问题清单
市委政法委
2022年6月21日
附件
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问题清单 | |||
填报单位:黄泥镇中心学校 | |||
学 校 | 问 题 | 治理措施 | 责任单位 |
黄泥镇中心学校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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