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日常管理办法
销售日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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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总则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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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销售人员日常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创造良好市场业绩,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山东恒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
3, ....第二章 日常管理
第三条 行踪管理
(一)所有销售人员必须使用办公系统定位,操作流程为:明道云-营销中心-销售管理-行程报备,必须关联客户及上传现场视频;(关联客户必须提前录入营销中心-CRM-客户)
(二)工作日每天8:30-17:00至少定位一次汇报工作行踪,作为公司日常考核和差旅费用核定的依据,逾期未报的视为无行踪,对于未进行主动手机定位的不予报销差旅费且不予计算拜访任务;
(二)法定节假日后,须在第一天上班中午12:00前进行定位汇报,否则视为无行踪;
(三)未按规定上报行踪的,当月第一次负激励100元、第二次负激励200元,一个月内三次未按规定报定位行踪的负激励500元,情节严重者调离岗位或予以辞退;
(四)虚报行踪者负激励500元/次,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替报行踪者按照虚报行踪处理。营销中心将以微信视频的方式不定期抽查销售人员的出差真实性,员工必须配合,不得无故推辞视频抽查,拒不配合者将按虚假行踪处理。
第四条 工作汇报管理
(一)日志
1、所有销售人员需于每周一至周五晚上21:00前,在明道云-营销中心-销售管理-工作日志。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产品供货情况、回款情况、新客户开发情况等;
2、对于未按时提交日志,给予责任人负激励100元/次。日志未按照规定要求填写的,将按未上报处理;
(二)周出差计划
每周六12:00前需将本周的工作总结、下周工作计划提交至营销中心-销售管理-出差计划。对于未按时提交的,给予责任人负激励100元/次;
(三)月出差计划
每月3号前,所有销售人员必须将本月出差计划提交至销售总监,操作流程为:明道云-营销中心-出差计划。对于月中调整出差计划的,需至少提前报销售总监审批,否则不予报销调整部分的差旅费。未按时上报出差计划的,给予责任人100元/次负激励。
第五条公司下达的各项临时性工作任务,所有销售人员必须按时反馈开展工作,对于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反馈的,给予责任人100元/次的负激励。
第六条出差要求
(一)对于长期出差的销售人员,每月给予3天的探亲假(含周六日),法定节假日不允许超过公司规定的放假时间,逾期未归的按旷工处理。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3天报销售总监备案,否则给予100元/天的负激励,且相关费用不予报销;
(二)所有销售人员(含干部)除销售会议外,每周五晚必须返回公司。若因私事必须离开出差地,走请假审批流程;
(三)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除按旷工处理外,另给予1000元/天负激励。
第七条客拜要求
(一)每天客户拜访数量不得低于2家。月底考核时,对于达不到拜访数量要求的,每少一家按照100元/家客户进行负激励;
(二)要求原有客户每季度至少拜访2次,重复拜访不计入拜访数量(特殊原因单独报批);
(三)拜访对象:制药厂、原料药、中间体、兽药、海洋生物、保健品等厂家及研发机构;
(四)拜访客户必须要进行系统定位及拜访到关键人物,拜访内容在日志中汇报,需详细注明拜访客户的名称、拜访对象的姓名、职务以及拜访内容、结果等。凡缺一项的即不做拜访频次统计。
(五)受到客户投诉的,视情况负激励1000元-5000元/次,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4, ....第三章 费用管理
第八条 借款管理
因公出差所需费用较大时,可预先借支但每人每次借款金额不得超过1000元,并按公司出差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报销冲抵借款。
第九条 长途交通费用核销范围:
(一)回公司参加公司统一召开的销售会议;
(二)正常开展销售工作的差旅费用;
(三)每月一次的探亲假;
(四)处理公司安排的其他事情产生的差旅费用;
(五)如有车票丢失现象,不予报销,特殊情况单独上报审批。
第十条 长途交通费用标准:
长途交通类别 | 部长级以上管理层 | 部长级以下员工 |
汽车 | 按实际票价报销 | |
火车 | 二等座/卧铺 | 二等座; 当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或乘夜车超过6小时,可乘硬卧 |
飞机 | 经济舱 | 当飞机票价低于高铁票价,可乘坐 |
第十一条 交通费、食宿补贴及通讯费标准
费用类别 | 部长级以上管理层 | 部长级(含)以下员工 | |
市内交通补助 | 实报实销 | 正式员工:400元/月 | |
住宿标准(天) | A类:地市县 | 150元 | 120元 |
B类:省会、直辖市、 经济发达地市 | 200元 | 150元 | |
C类:经济特区 | 300元 | 200元 | |
餐补 | 100元/天 (体现在差旅费用报销单“出差补助”一栏) | ||
话补 | - | 正式员工:100元/月 | |
(1)A类:地市县指B、C类城市外的地区;
B类:经济发达地市指大连,青岛,苏州,宁波;
C类:经济特区指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海口、杭州,特殊情况单独确定;
(2)本表所列费用标准均为上限,在上述范围内凭票实报实销,超出部分自理;
(3)销售人员转正后当月享受市内交通补助及话补;
(4)若出勤天数不足满月的,交通补助及话补按比例折算。
第十二条 其他补贴
因工作出差在外的销售人员,当月在市场工作满20天以上可回家属地探亲一次,给予报销往返的交通费。原则上探亲天数不得超过3天(含途中、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不得超过公司规定放假时间);每次离开市场前需报备销售总监同意,未经审批私自离开市场的按旷工处理,并按1000元/天负激励。
第十三条存在虚报费用情况的,取消相关费用报销资格,并给予虚报金额一倍的处罚,情节严重的除正常扣减及处罚外,再行负激励1000-5000元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负激励费用管理
(一)对违反各类管理规定的销售人员,由营销中心下发负激励通报,由财务纳入负激励专项资金账户;
(二)资金用途
1、团队建设;
2、其他;
(三)原则上,负激励专项资金不得再用于其他方面,特殊情况单独上报;至资金用完为止。
5,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管理办法经总经办核定后实行、修改时亦同。
第十六条 本管理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可随时修改。
第十七条 本管理办法自2022年3月1日开始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