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现实表现材料
个人现实表现材料
一、现实表现情况:
1、本人思想上进,积极参加政治教育和理论学习, 于2013年参加国家行政学院学习;2014年参加中央党校学习; 2015年参加中共市委党校苏州市行政学院学习;思想政治觉悟高,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
2、本人从事20年建筑设计工作,多年来累计完成建筑设计单体1000余项,完成建筑设计任务800余万平米,多个项目成为辽宁省乃至朝阳市的优秀建筑设计,工作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为朝阳市的城市建设以及社会民生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得到了业内领导以及同仁的极大肯定。
3、本人团结同志,尊重领导,与群众打成一片,善于关心和帮助他人,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
4、本人心胸开阔,光明磊落,爱憎分明,崇尚正能量,牢牢把握做人底线,敢于与社会不正之风做斗争,无论社会如何风云变幻,物欲横流,一直坚持党的领导,不与黑恶势力同流合污。
二、个人近年思想工作总结:
1、加强理论学习,着力提高自身修养。几年来,本人始终把加强思想政治和业务学习放在自身建设的首位,自觉抓学习,强素质、讲党性,着力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2、坚持学习政治理论。在日常工作中,把学习和工作结合起来,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党章》,努力掌握精神实质。积极参加保持先进性教育活动,在思想政治上,能时刻同市委保持高度一致,并落实到工作和行动中。
3、认真贯彻党纪政纪。积极参与反腐宣传教育活动,自觉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材料,进一步强化了廉政自律意识,提高了防腐抗变能力。强化学习专业知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在学中思、在学中干、在干中学,着力提高学习的实际效果,个人的学习能力和政治素养有了明显提高,进一步增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4、加强廉洁自律,着力树立良好形象。始终坚持讲大局、讲原则自觉服从集体意志和决策,以自己的一言一行维护集体团队的良好形象。始终坚持真诚待人、团结协作的为人风格,正确当好岗位角色,遇到问题及时请示汇报,对分管的工作尽心尽职办理,积极发挥好自身作用。始终坚持遵章守纪讲廉洁,在工作和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实实在在做人,扎扎实实做事。
三、参加本党派活动和完成工作任务情况汇报:
积极参加民盟组织的各项社会活动,建言献策,身体力行,解囊相助,尽到了一个民盟盟员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如汶川和雅安地震积极配合盟领导开展义捐义演活动,累计捐款2万元;在民盟朝阳市委组织的李学英诗歌朗诵大赛中参加并赞助现金5000元;在民盟朝阳市委组织的朝阳风情摄影大赛中,踊跃参加,积极投稿,个人取得第二名的好成绩;荣获中国民主同盟辽宁省委员会2011—2012年度社会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