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评价改革点滴意见
教师评价改革点滴意见
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强调要把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教师的基本要求,引导教师上好每一节课、关爱每一个学生。合理的考核评价,不仅为教师聘任、入职、培训、晋升和奖惩提供了基础和依据,也有助于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升教师的教育教学素质。我们要不断强化教学业绩和教书育人实效在绩效分配、职务职称评聘、岗位晋级考核中的比重。
1.在常规教学检查中,教师必须按时到岗,保证全勤。根据学生每周填写《教室日志》的反馈和教导处工作人员的日常巡视检查结果,老师如有多次无故缺课、旷课或长期请假现象,将在岗位聘用、续聘解聘、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评优评先、循环教学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
2.在学校期中和期末教学调查中,如发现教师在备课、上课、辅导、作业批改、组织考试、组织课外活动等教学环节敷衍塞责,造成责任事故且学生填写教师调查问卷出现大面积差评的,将在岗位聘用、续聘解聘、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评优评先、循环教学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
3.在三本(备课本、作业本、听课本)检查中,有老师完成的比较好的或者有创新、有特色的,可以在全校进行表彰推广。对理念先进、勤勉尽职,撰写教学反思深刻且到位,教学业绩突出,教书育人成果显著的35岁以下青年教师予以奖励,在评优评先晋级方面予以倾斜,并且不断拓展优秀教师职业上升通道,可优先考虑让其执教重点班级乃至强基班。
4.积极尝试探索建立教学述评制度,任课教师每学期可分批次对学生进行学业述评,述评情况纳入教师年度考核内容。
5.落实中小学教师家访制度,将家校联系情况纳入教师年度考核。
6.改进结果评价。结果评价是在教育活动结束后为判断其效果而进行的,最典型的就是当教师的教学活动结束后开展的学业检测考试、期中期末考试、中高考等。目前,结果评价存在最主要的问题就是分数成为教师衡量学生的唯一工具。
建议可适当探索增值评价。增值评价不以学生的考试成绩为评价教师的唯一标准,不搞横向比较,而是引导学校和教师加强对学生自身进步的关注,鼓励同学们的多元化发展。如果学生在学科竞赛、体育比赛、文艺表演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也可以适当对老师进行奖励和表彰。
临川一中教导处
2022年9月24日
版权声明:
1.大文斗范文网的资料来自互联网以及用户的投稿,用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免费阅览。
2.《教师评价改革点滴意见》一文的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转载或引用时请保留版权信息。
3.如果本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将会及时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