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作业 增值税改革四次革命
增值税改革四次革命
摘要:关于我国增值税法的四次改革的内容、时间、过程等
关键字:增值税 营业税
一.1983年开始试点(过渡)
从1984年到1993 年,我国增值税一直局限于在生产环节并且仅对部分工业产品征税,并实行产品税、增值税不交叉征收的税制结构,尚末完全体现出普遍征收的原则、中性原则和简化原则。当时我国实行的增值税由于距国际规范化的增值税相差甚远,所以并不是真正的增值税。
二.1994年全面开征(规范)
1993 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12月25 日,财政部下发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二者同时于1994 年1月1 日起施行。我国在1994 年实行的新增值税,对原有的增值税进行了全面、彻底的改革,按照国际通行的做法建立了规范化的“生产型增值稅〞并以增值税改革为核心建立了新的流转税制格局。新流转税法以实行全面的〞增值税〞 为主,在征收“增值税〞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交叉征收 “消费税〞对不实行增值税的劳务交易征收"营业稅〞的新的流转税法格局。
1994年改革增值税的内容:
1扩大征收范围。
2实行价外税。
3简并税率。
4实行凭专用发票抵扣税款的计征方法。
5改革增值税的纳税制度。
6对小规模纳税人简化计征办法
三.2009年全面转型(转型)
此次增值稅转型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允许企业抵扣新购入设备所含的增值税,同时,取消进口设备免征增值税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稅退税政策,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稅征收率统一调低至3%,将矿产品增值税税率恢复到17%。为预防出现税收漏洞,将与企业技术更新无关,且容易混为个人消费的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摩托车和游艇排除在上述设备范围之外。
据国税部门测算,2009年一年,全国因此减税1700亿元。但这次改革中,在固定资产中占主要构成的厂房、车间等不动产并不在扣除之列,这使得中国的消费型增值税名不副实。
四.2012年实行营改增(营改增)
2011年10月26 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在部分地区和行业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逐步将目前征收营业稅的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此举旨在进一步解決货物和劳务税制中的重复征税问题,完善税收制度,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
2012年1月1日,上海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中正式启动营业税改征增值稅改革试点。此后,北京、深圳.江苏、天津、重庆等地也提出了增值税改革试点方案。随着扩大试点范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在”十二五”期间将逐步推广到全国范围。
版权声明:
1.大文斗范文网的资料来自互联网以及用户的投稿,用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免费阅览。
2.《税法作业 增值税改革四次革命》一文的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转载或引用时请保留版权信息。
3.如果本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将会及时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