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办公用品购置管理办法
机关办公用品购置管理办法
1.办公用品购置由财务后勤股负责,购买、发放、管理设专人、专帐、专库管理,其他个人都不得擅自购买。填写物品领取登记册签字领用,合理配发,做到物尽其用,每月末进行清查核对。
2.办公用品购买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采购人员必须廉洁奉公,严禁购买质次价高物品、假冒产品,如因责任心不强,造成失误,除责令退还外,还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在办公用品的使用上,要做到精打细算,提高使用效率。若人为损坏、丢失办公用品、公共财物,照价赔偿。
3.重要的办公用品专人负责,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赔偿。
4.仓库公物原则上不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借的,须经分管领导批准,方可办理借用手续,用完后应按期退还。所借公物如有损坏或丢失,由借用人照价赔偿。
5.办公用品实行开支审批制度,1万元以上提交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后采购。办公用品采购负责人需认真学习电子卖场流程及相关手续,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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