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及说明
友情提示及说明
亲爱的梦湖香郡业主及住户:
深圳历思联行物业于去年腊月三十进场,至今刚好五个月。
150天来,本公司接受挑战、顶住压力、克服困难,除了让小区基本恢复物业管理正常状态外,期间已分别与街道、社区、业委会和房管局先后完成了“履约保函”、《物业服务合同》、《武汉市物业四星级考核标准》、“物业备案”等工作。目前,物业的各项工作均已取得进展,正在往积极方向提升和完善当中。
本公司有足够的信心和全体业主一道,让梦湖香郡日益美好起来!
由于梦湖的情况特殊,导致三件事情给本公司的物业管理和服务带来困扰。
一是消防、安防系统形同虚设,一直潜伏着安全隐患。给全体业主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形成巨大威胁。
二是大量业主回归梦湖进行装修,导致道路压坏、噪音扰民、交通堵塞情况十分严重,物业颇受指责。
三是由原来的7种物业费调整到3种后,有少数业主未予理解,有抵触情绪,误以为是物业所致。
鉴于上述三种,本公司特作如下提示说明:
一、物业进场一个月后,就调查和掌握事关安全的情况以正式函件的形式,分别通报给了业委会、街道、社区和房管局。
全面恢复消防、安防系统应是小区所有事务中的头等大事,且刻不容缓。
建议业委会将此事提交业主大会决议。
二、物业对业主装修均办有相关手续(原物业未移交的除外),依法物业对违建的业主只有劝阻、通报城管的义务,没有执法权限。
现已组织几万元资金将原已压坏的道路进行了全面修复。节假日、午休时间禁止噪音施工也在进一步加强。
建议业委会借“违建专项小组进驻梦湖”之际,在《车辆管理规定》中,增加“大型施工车辆禁止进入小区”条款,以确保小区道路免遭损坏和堵塞,客观上达到抑制违建的效果。
三、关于物业费
1、《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费标准都经业主大会决议通过并都予以了公示(物业并未参与起草和讨论),全体业主,包括未参会和投反对票的业主,依法都有履行的义务。
2、原招标文件没有列入,后来本公司同意追加的“四星级考核标准和方法”已由业委会和物业完成了鉴定,并已公示;
本公司提交的“物业费总额10%的履约保证金”已在业主方。物业若不达标可从中扣除。
3、按《合同》约定,“业主每半年缴纳一次物业费”,“半年的前半个月缴纳”。
至今还未缴纳物业费的业主原则上已经违约。但本公司对半年内(含半年底)缴纳物业费的业主均不会催促,视同履约。
4、对于超过半年(8月10日以后)还未缴纳物业费的业主,本公司视同违约,不排除采取相应措施:将随机抽样部分业主提起诉讼。
不发律师函,直接递传票,不接受庭下调解,只接受法律裁决结果。
5、对于半年内已缴纳一年物业费的业主,本公司将拿出专项资金给予友情回馈。
6、本公司现在的全部收入来源只有物业费(公共收益的小部分分配纯属成本开支),本公司不参与任何形式的“维修基金”业务。
要确保“四星级”服务,要建设美好家园,全部物业费的收取是前提条件。
无故拒缴物业费的业主,不仅仅是否定物业人的劳动,也是对已缴物业费业主的不公平、不尊重,更是对家园建设形成破坏力。
7、确有个别家庭因变故原因无能力按时缴纳物业费的业主,本公司将协同业委会商议解决办法。
8、不建议半年后还未缴纳物业费的业主对本公司提出意见和建议,亦不建议向物业提出入室服务的请求。
本公司真切地希望与梦湖香郡关联的各方,着眼未来、亲密合作、齐心协力,让一个赏心悦目、和睦相处、安居乐业的家园尽快到来!
深圳历思联行物业服务中心武汉分公司
2021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