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的具体措施
中共旬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
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的具体措施
(讨论稿)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确保人大代表在旬阳全面崛起中更好履行职责使命,为建设“一强五好”社会主义现代化陕西强市做出更大贡献,现提出以下具体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党对人大代表工作的领导
1.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工作。市、镇党委要加强对人大代表工作的领导,把代表工作作为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基础环节、重要抓手。要重视和支持市人大及常委会、镇人大及主席团做好代表工作,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2.统筹谋划人大代表工作。市、镇党委要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和全市工作大局,统筹谋划并一体推进代表工作。要健全和完善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主任会议专题研究代表工作机制,将中央和省委关于代表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举措落实落细。市人大常委会、镇人大主席团要增强服务意识,加强代表能力建设,有序组织代表活动,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
3.严把人大代表“入口”关。坚持把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严格代表候选人人选标准和条件,把好政治关、廉洁关、素质关、结构关,依法做好代表出缺补选工作。
4.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监督。各级国家机关要自觉接受代表监督、视察和执法检查,虚心听取并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应依法依规及时向代表通报有关工作情况,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需选聘代表担任特约监察员、监督员,邀请代表视察本部门、本系统工作或参加有关活动的,应事前与市人大常委会协商确定代表人选。
二、进一步深化与人大代表“三联系”工作
5.加强市人大常委会与市人大代表的联系。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相对固定与5名左右人大代表保持联系。要围绕全市发展大局和中心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重要工作安排、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市“一府一委两院”履行工作职责情况、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等内容,积极联系人大代表,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
6.加强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与市人大代表的联系。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相对固定联系若干人大代表,原则上每名基层人大代表至少与一个委员会保持固定联系。各委员会在审议议案、听取汇报、组织调研、执法检查、督办建议和参加代表专业小组等活动时,应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听取意见建议。
7.加强市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市人大代表相对固定与原选区、本系统、居住地不少于10名人民群众保持联系。积极向人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宪法法律法规和我市的重大决策部署。征求和听取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了解人民群众诉求,自觉接受选民监督并向选民述职。
8.完善人大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要结合人大常委会会议议题,邀请基层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努力做到代表在任期内都能列席一次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要建立代表列席会议的会前通报情况和会后座谈、访谈制度,认真听取列席代表对会议所涉议题内容的意见建议。
9.完善人大代表参与预算审查、国有资产监督工作制度。要邀请熟悉财税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代表参与相关工作,更好发挥代表在预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工作中的作用。
10.完善人大代表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和要求的处理反馈制度。代表在联系人民群众时,原则上不直接处理问题,对选民及人民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或者转递的群众信访事项按照有关程序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选民及人民群众及时反馈。
三、进一步做实闭会期间人大代表的履职活动
11.扎实开展人大代表专题调研、集中视察活动。要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关切的重大问题,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要稳妥推进、有序开展代表跨选区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代表可根据履职需要,持代表证依法开展视察活动,人大常委会(镇人大主席团)要给予联系协调和服务保障,被视察单位要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
12.认真组织开展人大代表主题活动。要充分发挥代表资源优势,围绕产业发展、乡村振兴、民生改善等全市重点工作,组织开展各类代表主题活动,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继续坚持代表履职承诺、联系选民、接待选民、民情日记、述职考评制度,做实接待选民日、知情议政会、代表专业组、代表大课堂和主任接待日等主题活动。建立以“月进室、季回站、年述职”为特点的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制度,依托代表联络室和代表联络站,代表每月定期进联络室接待选民,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每季度回代表联络站学习理论政策、开展集中活动,每年向原选区报告履职情况。激发代表履职积极性,切实发挥好人大代表作用。
13.组织人大代表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要把人大代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作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具体行动,依托代表联络站、工作室积极参与“321”基层社会治理,化解矛盾纠纷。
14.全面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要建立完善民生实事项目征集、审议、票决、监督、测评等程序机制,形成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和完整有效的监督闭环,全面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不断深化民主政治建设实践。
15.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示范引领作用。人大代表要围绕市委“3456”工作部署,紧盯实现“三个增长”“三个必须”目标,在统筹推进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各项工作中,发挥代表模范带头作用。要围绕高质量发展,在项目建设、产业发展、民生事实等领域培树先进典型和带头人,争创“五好代表”。
四、进一步改进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工作
16.提升人大代表议案建议质量。要加强对代表提出议案建议的指导和培训,有针对性地为代表讲授提出议案建议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履职经验丰富、提出议案建议质量较高的代表交流经验。要探索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前与相关部门“面对面”沟通机制,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全面了解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听取选区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不断提高代表提出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质量。
17.健全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机制。要采取集中交办、领导领办、跟踪督办、公开晾晒、评价考核等方式,推行承办单位“办理承诺制+工作台账制”,提高议案建议办理质效。按照“非涉密、尽公开”的原则,将代表议案建议与办理结果同时在“一府一委两院”及承办单位门户网站、市人大常委会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晾晒”,接受代表和群众监督。
18.提高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按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的要求,有关国家机关要通过全方位、深层次、多样化的沟通联系,拓宽了解民情、汇聚民意的渠道,增强办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力解决代表“被满意”问题。
19.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督办、考核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每年要确定一定数量的重点建议,实行重点督办。要通过座谈、视察、建议办理“回头看”等多种方式加强日常督办,切实将“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要求落到实处。要建立健全优秀代表议案建议和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激励机制,把办理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不断激发代表履职活力、切实夯实办理责任、着力提高办理实效。
五、进一步规范人大代表履职阵地建设
20.规范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要巩固提升市级人大代表联络站和已建成的镇级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成果,按照“四化一好”标准要求,在2022年9月底之前完成全部镇级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任务。要探索在外出代表数量相对较多的代表工作地建设代表联络站和在窗口单位、民营企业、重点项目、产业基地等领域建设代表工作室、代表创业基地等阵地,不断扩大代表活动场所建设覆盖面。各类代表站室平台要做到有必要的办公设施、工作人员、活动经费、相关制度,日常活动要规范有序运行。
21.规范人大代表小组工作室建设。升级全市145个代表小组工作室建设,代表小组工作室要制定活动计划,健全工作机制,发挥专业优势,增强活动实效,不断提升代表履职和监督工作水平。
22.扎实开展“面对面”等活动。要充分利用代表站室等活动平台,结合常委会会议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组织开展代表与国家机关负责人“面对面”活动,共同协商破解发展难题。
23.加强人大代表智库建设。市人大常委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吸纳各相关领域的专业代表,作为人大各工作委员会的委员,为人大常委会决策和依法履职提供智力支持。
24.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要建好网上代表家站平台,实现代表履职的网上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开发代表履职手机APP或微信小程序,方便代表快捷联系人民群众、履行代表职责。
六、进一步强化人大代表自身建设
25.切实提高人大代表政治思想建设。全市人大代表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代表要站稳政治立场,依法履职尽责,忠诚为党分忧,忠实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当好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代表要切实肩负好重要的政治角色、旗帜鲜明讲政治,肩负好庄严的法律角色、依法履职作贡献,肩负好关键的社会角色、当好代表为人民。
26.人大代表要依法履职行权。全市人大代表要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忠实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依法行使代表权力。要强化使命担当,自觉依法履职,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确处理从事个人职业活动与履行代表职务的关系,自觉接受选民和人民群众监督。
27.加强人大代表学习培训工作。要总结代表学习培训工作经验,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不断改进代表学习培训工作。要制定每届代表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构建起初任学习培训、履职学习培训和专题学习培训相结合的学习培训体系,增强学习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要将集中培训、考察学习、现场教学、交流研讨与线上培训学习紧密结合,实现线上线下学习培训同步推动、互相促进。党委组织部门要将代表培训纳入干部队伍培训计划,不断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水平。
28.健全人大代表履职评价和退出机制。探索建立代表履职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推进代表履职情况登记档案规范化建设,把代表履职情况作为评先选优、换届推荐提名连任的重要依据。市人大代表每年闭会期间参加各类履职活动累计不少于15天,每年年底前向选区报告履职情况。开展争创“五好代表”活动并实行动态管理,力争全市代表在届内都能达到“五好代表”标准。完善代表届中调整和退出机制,对因客观原因不能或不便履职的、因违反社会公德或存在与人大代表身份不符行为的、违纪违法的代表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处理。
29.加强对人大代表的正面宣传。要加强对代表中履职尽责、联系群众、为民服务等先进典型的宣传,不断提升代表的社会知晓度、认可度和满意度。要制定代表宣传工作规划,组织系列宣传活动,采取多媒体、多平台、多形式宣传报道代表履职尽责、引领发展的典型事迹和成果,展示“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风采。
七、进一步夯实对人大代表的履职保障服务
30.保障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健全代表履职经费保障机制,根据实际需要预算安排代表活动经费,参照上级人大相关做法,落实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通讯、交通等费用。要为无固定工资收入的代表参加履职活动发放补助。要将探视、慰问患病等特殊情况代表的必要费用纳入代表活动经费使用范围。
31.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各级各部门和代表所在单位要充分尊重代表权利,解决代表实际困难,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提供支持。要对代表履职按正常出勤对待,享受所在单位的工资和其他待遇。
32.加强代表工作机构自身建设。市人大常委会、镇人大主席团要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服务代表的能力和水平。要建立和完善各级各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的整体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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