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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会是否就是岗位职责(共3篇)

作者:fiona | 发布时间:2020-07-25 07:05:26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第1篇:营养员岗位职责应知应会

闵行区康城幼儿园 营养员岗位职责应知应会

一、填空题

1、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烹饪技术,树立为_____、为_____、为_____、为_____服务的思想。

2、能主动了解教师和幼儿对伙食的反映,根据幼儿________和______进行荤素搭配,做好米面搭配,使幼儿增进食欲,保证有足够的营养,并做好_____饭菜。

3、根据幼儿作息时间,按时供应饭菜点心。荤菜要_______,蔬菜要_______。冬天要做好防冻保暖工作,夏天要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不让幼儿吃_________,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4、严格执行饮食卫生要求,厨房用具______严格分开,并有明确标志,熟食间器具要______。严格按照_________规程,做好消毒清洁卫生工作。

5、严格执行食品验收制度,每日________要记载清楚,并由营养员、保健员签字,并做好记载。教工、幼儿伙食及账目______。

6、做好个人卫生,保持工作服清洁;节约使用_____、____、_____。

二、简答题

1、请写出岗位职责的第六条内容

2、幼儿园有重大活动及接待任务时,需要营养员做到哪几点

第2篇:会销各岗位职责及对应说辞

会销各岗位职责及对应说辞

迎宾(小温)

形象气质佳,以标准用语和姿势迎接客户。

说辞:您好!请问是参加旅游产品电商拓展座谈会,请在这边签到!

签到组(小汤与王建春节; 巧玲与林弟)

签到组一定要核查好客户信息,并对核查的客户进行标记,给到相对应的业务人员领进场。区分客户,非受邀客户不得入场,并给到相对应的业务部人员领到相关的位置上。有灵活的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热情,亲和力强,能够对签到排队的客户及时进行心理安慰。

说辞一:您好!请来这边签到,请出示您的邀请函,请稍等,我们在系统核查一下(核查确有其人),我们会后有抽奖环节,请赐名片,请稍等,我们会务人员安排您进场。请XXX带客户进场。

说辞二:没带邀请函的,收到短信的。您好!请来这边签到,请出示您的邀请函。客户:没带

请问有收到我们的手机短信吗? 客户:给

请稍等,我们在系统核查一下(核查确有其人),我们会后有抽奖环节,请赐名片,请稍等,我们会务人员安排您进场。请XXX带客户进场。

说辞三:没带邀请函的,也没有收到短信的。您好!请这边签到,请出示您的邀请函。客户:没带

请问有收到我们的短信吗? 客户:没有

不好意思,我们是凭邀请函免费入场的、对号入座的,您先在这边坐一下,我请会务组人员协调一下。

领位(业务人员5人)

业务人员一定要核对清楚客户的坐位,并能准确地找到客户的位置。

您好!这是我的名片,我叫XXX,对了,您有名片吗?(然后可寒暄赞美下客户),XXX这是您的座位,我们的会议在两点半准时开始,我就在外面,有什么问题随时叫我。您先稍座。引领客户进达会场并安排就坐,同时可以告知客户简单的会议内容,简要解决客户的问题,告知客户关注会议日程。

礼仪(小温,郑姐)

现场协助主持人、讲师传递礼品、给客户添水,维持会场秩序(打手机、睡觉、大声讲话)、制止录像录音行为、配合讲师领掌、给讲师递水、拦截离场客户。

党建:设备调试(麦、音响、投影、网络);视频、音乐播放,主持人登台音乐;搬白板上台;

照相:签到台照相,讲师摄像,签单唱单环节照相,客户与嘉宾合影照相。

第3篇:新安全生产法各岗位职责应知应会竞赛.

福建海峡科化股份有限公司上杭分公司 2014年新《安全生产法》各岗位人员 权利义务职责应知应会学习材料

1、《安全生产法》是根据2014年几月几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第二次修正,何时起实施?共几章几条?

答:8月31日通过,12月1日起施行,共7章114条。2、《安全生产法》第三条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应建立什么机制?

答:应当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一、生产经营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职责与法律责任。

1、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并由什么人签字?

答: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

2、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的哪些人员,应当由

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答: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哪个部门的意见?

答:应听取工会的意见

4、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将依法受到什么处罚?

答: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5、《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生产经营单位将负有哪些法律责任?

答:生产经营单位将依法受到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

6、危险物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将依法受到什么处罚?

答: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7、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多少元的罚款?

答: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8、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哪些事项?

答: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9、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哪些单位或者个人?

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

10、《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哪些知识?

答:应当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11、某家从事铁矿石开采企业,从业人员有86人,该单位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了安全管理人员,其主要负责人认为本单位从业人员少于100人,无需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请问这种说法正确吗?为什么?

答:不正确。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2、生产经营单位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

备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受到什么处罚?

答:依据《安全生产法》的第九十六条规定: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3、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什么事项?

答: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的的事项。

14、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免,应当告知哪个部门?

答:应当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15、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何种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答: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6、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什么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答: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17、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或者与员工宿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生产经营单位将依法受到什么处罚?

答: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

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8、习总书记强调要建立健全什么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答:要建立健全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9、制定《安全生产法》的目的是什么?

答: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20、生产经营单位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生产经营单位将受到什么处罚?

答: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21、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定,拒绝、阻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依法受到什么处罚?

答:将依法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2、《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管理有哪些要求?

答: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

急措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23、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将依法受到什么处罚?

答:依据《安全生产法》的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给予降级、撤职的处分,并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一百的罚款;对逃匿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与法律责任。

1、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是有哪些?

答: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有: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2、《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条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有哪些?

答: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有: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七)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3、重大危险源的定义是什么?

答: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4、《安全生产法》对参与事故抢救的部门和单位有何要求?

答:应当服从统一指挥,加强协同联动,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并根据事故救援的需要采取警戒、疏散等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 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6、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生产经营单位将受到什么处罚?

答: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7、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将受到什么处罚?

答:生产经营单位将受到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8、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依法受到什么处罚?

答: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9、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要求和履职保障规定有哪些?

答:生产经营单位作出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应当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免,应当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10、生产经营单位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受到什么处罚?

答:依据《安全生产法》的第九十六条规定: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1、《安全生产法》第八十条规定中,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如何处置?

答: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1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并如实记录哪些情况?

答: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13、《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条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有哪些?(至少回答5个)

答: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有:(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七)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14、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这种说法正确吗?为什么?

答:不正确。因为根据《安全生产法》的第二十一条规定: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5、习总书记强调,所有企业都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四个到位”,确保安全生产。“四个到位”是指什么?

答:“四个到位”是指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16习总书记指出安全检查要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排查,“四不两直”指的是什么?

答:安全检查要采用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暗查暗访的方式进行。

17、生产经营单位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受到什么处罚?

答: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8、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将受到什么处罚?

答: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9、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将依法受到什么处罚?

答: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20、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或者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依法受到什么处罚?

答: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1、生产经营单位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多少元罚款?

答: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权利、义务与职责。

1、从业人员的权利有哪些?

答:(1)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2)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3)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4)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5)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6)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2、重大危险源的定义是什么?

答: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3、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发现其所在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时,应当向哪个部门报告?

答: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报告。4、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的知情权包括哪些? 答:从业人员的知情权包括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5、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怎么做?

答: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6、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什么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答: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7、从业人员的义务有哪些?

答:(1)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8、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存在什么行为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处理?

答:从业人员存在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

9、《安全生产法》对参与事故抢救的部门和单位有何要求?

答:应当服从统一指挥,加强协同联动,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并根据事故救援的需要采取警戒、疏散等措施,防止事

故扩大和次生灾害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0、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要求和履职保障规定有哪些?

答:生产经营单位作出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应当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免,应当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11、《安全生产法》第八十条规定中,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如何处置?

答: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12、《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的安全条件有什么要求?

答: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

口。禁止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13、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条件是什么?

答: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14、《安全生产法》所指的危险物品是什么?

答:危险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机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

15、《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培训和教育有什么要求?

答: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16、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怎么处理?

答: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现场。17、《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有何要求?

答: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岗位职责是否到位

是否严格执行岗位职责

是否认真执行岗位职责

岗位职责是否齐全

自己是否清楚岗位职责(共6篇)

本文标题: 应会是否就是岗位职责(共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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