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经济环境办公室岗位职责
第1篇:屈原管理区优化经济环境办公室
屈原管理区优化经济环境办公室 屈原管理区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
屈优办发﹝2011﹞3号
关于印发《屈原管理区重大项目建设环境集中
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天问街道办事处、区直及市属驻区各单位:
现将《屈原管理区重大项目建设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一一年八月六日
屈原管理区重大项目建设环境集中整治
行 动 方 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优化重大项目建设环境的实施意见》(岳政办发﹝2011﹞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我区重大项目建设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重大项目建设环境集中整治行动,解决一批阻碍重大项目顺利推进的突出问题;惩处一批扰乱、破环重大项目建设环境违法分子;查处一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的相关责任人员;曝光一批影响重大项目建设环境的典型案例;努力取得集中整治工作的显著成效,全面优化我区重大项目建设环境。
二、整治工作重点
1、治安环境问题。整治重大项目建设中强揽工程、阻工闹事、敲诈勒索、偷盗破环等损害项目建设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和涉黑涉恶势力。
2、服务效能问题。整治对重大项目投资商合法权益的依法保护、优惠政策的落实、相关审批手续的办理、矛盾纠纷的处理不力等问题。整治对重大项目乱收费、乱罚款、乱封帐、乱摊派及索、拿、卡、要等行为。
3、征地安置问题。整治对重大项目不及时按协议供地,被拆迁群众不及时妥善安置,征地拆迁补偿不及时足额发放以及截留、挪用、侵吞、侵占补偿资金等问题。
三、整治工作步骤
这次“重大项目建设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分为宣传发动、摸底排查、集中整治、检查验收、整章建制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上旬)
区管委统一召开“重大项目建设环境集中整治环境行动”动员部署大会,制定下发工作方案,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机制。各乡镇党委、政府、天问街道办事处及相关职能部门按动员部署会议和行动方案要求,要充分利用本地、本单位宣传载体和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整治工作的浓厚氛围。
(二)排查摸底阶段(8月中下旬)
各重大项目属地单位和项目业主单位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在8月下旬报区重点办。区优化办、区重点办会同区公安局、区发改委等部门,抽调专门人员组成工作组,深入项目实地开展排查摸底,掌握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治安环境、服务效能、征地拆迁安置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他环境不优的问题。
(三)集中整治阶段(8月下旬-10月下旬)
由区优化办、区重点办牵头,针对上一阶段排查出来的问题进行全面整理,分类梳理并交各相关责任单位处理。由区公安局牵头,当地党政配合,对阻工闹事、敲诈勒索、强揽工程、强买强卖等扰乱重大项目建设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由区监察局、区优化办牵头,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查处;由项目属地政府负责,对征地拆迁有关问题认真协调,及时处理,限期解决;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对影响重大项目建设的典型案例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
(四)检查验收阶段(11月上旬)
区优化办、区重点办组织对集中整治行动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重点检查在集中整治行动中所发现问题的解决、各相关部门单位服务重点项目建设整改措施的建立、服务重大项目建设所取得的工作成效等内容。召开集中整治总结大会,对集中整治行动情况进行公开讲评,对典型案件进行通报。
(五)整章建制阶段(11月中下旬)
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对“重大项目建设环境集中整治行动”资料进行整理,建立台帐,并形成总结材料报区优化办、区重点办。区优化办、区重点办针对前阶段排查出的问题和整治行动情况,督促各级各部门建立和完善重大项目建设环境的相关制度文件,建立优化重大项目建设环境的长效机制。
四、整治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重大项目建设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孟小平同志任组长,盛岳楼、谢亮、湛健等同志任副组长,区纪委(监察局)、区委宣传部、区优化办、区政府督查室、区发改委、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区公安局、区工贸金融信息··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审计局、区优化办、区重点办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优化办,周吉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明确工作责任。建立优化重大项目建设环境责任制,项目当地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从基础设施、重大产业、民生保障、生态环保四大类重大项目中选择一批在建项目进行重点对接,每个项目明确一名牵头领导跟踪服务,一抓到底。建立解决问题“挂号、销号”制度,对出现的问题分解到相应责任部门,由区优化办、区重点办“挂号”,问题解决后进行“销号”。区优化办负责本次行动的检查督促、问责问效,区重点办负责本次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日常事务。
3、严格监督检查。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集中整治任务落到实处。区重点办要加强对重大项目建设环境经常性监督检查,检查情况纳入民本屈原考核和区政府绩效考核。区优化办要严格查处问责,对整治行为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确保集中整治行动不走
过场,取得实效。
附:《优化重大项目建设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环境问题排查表》、《2011年全区7个重大建设项目责任分解表》
第2篇:优化经济环境
各位领导、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首先,我代表县工商局党组向各位从百忙中抽出时间参加今天的座谈会表示衷心地感谢。今天这次改进作风、优化经济环境工作座谈会旨在总结前段工作,虚心听取各位领导和同志们的意见和建议,找出存在的不足,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优化经济环境,更好地服从和服务县域经济发展。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局把改进工作作风、优化经济环境作为开展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生命线,在巩固以往工作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面规范自身行为,通过组织自查自纠,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针对存在的问题,对症下药,采取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1、加强学习,牢固树立起“优化经济环境意识”。
为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思想认识,近年来,我局利用召开党组会、局务会和股所长会就如何开展这项工作 进行反复研究,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学习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每周星期五下午学习日安排专门时间学习《邵阳市优化经济环境学习资料汇编》、《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经济环境和规范经济秩序工作方案》以及今年3月中旬在市委大礼堂召开的全市工商系统优化环境工作千人动员大会主要精神,使全系统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优化经济环境的重要意义,统一了思想认识,提高了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服务经济建设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2、进一步落实“整规”工作,优化竞争环境。
近年来,我局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视为优化经济环境的重要环节。一是开展了打假治劣保安全消费执法行动,在元旦、春节、“3.15”等节日期间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对集贸市场、超市、商场、摊点中的饮料、食品、烟酒及各类保健品进行了专项检查,仅今年上半年就查处假劣霉变食品871公斤,假酒346件,假烟54大箱,注水猪牛肉265公斤;二是开展了打假治劣保安全生产执法行动,重点对农资市场、成品油市场、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场所进行专项检查,在今年上半年开展的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中,围绕“四查”即查证照、查质量、查货源、查价格,共检查农资经营户287家,抽样检查农资16批次,查处非法经营行为32起,取缔无照经营农资户67家,查获假劣化肥44.6吨,假劣农药642瓶。在今年4月初开始开展的“红盾巡航”行动中共取缔无照经营户213户,对197户需要前置条件到位的进行了重新补办。同时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维权网络作用,积极受理农民群众消费投诉,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利益。如今年4月上旬,潭溪镇居民周方杰因购买一台犁田、运输双功能拖拉机有质量问题向我局消保股投诉,眼看春耕正忙,我局拨出专项经费,派出2名同志先后3次到双峰、株州与总经销商、生产厂家进行调查和调解。经近10天的努力,终于使问题得到圆满解决,更换了一台新的拖拉机并赔偿3000元。今年来,全县消保机构共受理消费者投诉52件,调处45件,挽回经济损失30余万元;三是对全县的14家印刷业、42家网吧、27家音像书刊店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查获盗版书刊1.8万册,盗版光盘21件,取缔校园周围黑“三厅”13家;四是严厉查处公益企业利用独占垄断地位不正当竞争案,上半年,查处了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药品回扣案;对自来水公司违规收取底度费进行了调查处理;五是对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行为进行严控,促进了社会稳定。
3、整顿和改进工作作风,优化服务环境。
实行政务公开、简化办事程序、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是我局近年来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为县域经济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的重要工作内容。今年初,县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环境的实施办法》,向社会公开10条承诺,推出《打造诚信工商致力文明执法》社会公开信,在全系统上下认真开展了队伍作风整顿、执收执法具体行政行为监督检查工作。一是敞开门户,请人揭短。2月下旬,全局组织5个调查组深入到企业、个体户、有关部门、乡镇,虚心听取对工商执收执法情况规的意见和建议,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二是闻过即改,严格规范,通过建立和健全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如《工商人员行为规范》、《廉洁自律八不准》等,做到以制度管人、约束人;三是加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工作人员利用证、照、案、费以权谋私、贪污受贿案件和执法犯法、徇私枉法、失职渎职案件,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三乱”行为、上路拦车收费、超标准收费、擅自收费项目收费等予以严厉查处。进一步落实了下岗职工再就业优惠政策,在县政务中心和县局注册窗口开辟了下岗职工再就业绿色通道。为将工作落实到实处,在各乡镇的居委会、村都聘请了下岗职工担任的下岗职工再就业优惠政策工商社会监督员,及时反馈工作人员在具体工作中落实情况。对机关各股室、分局的办事公开阳光台、服务指南牌进行了细化,力求更醒目、更具体、更方便,在积极发挥主体资格审查注册登记职能和商标注册登记职能,帮助企业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增效益的同时,对前置条件齐全的工商企业和个体户分别在3天和当天内发照,对地处偏远的企业和个体户则由工商人员送照上门,对符合条件和有发展前途的企业则积极帮助他们申报挂市、省名称,以增强市场竞争力。凡申请注册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一时不能完全到位的,允许分期到位,登记注册时,实行“工商受理、同步审批、抄告相关、限时完成”,尽量减少中间环节。与此同时,我局在收费过程中,实行了收费项目和标准上墙公开,全面推行了社会义务监督员监督机制,防止乱收费、乱罚款行为的发生。
4、规范执收行为,防止漏收、多收、乱收现象发生。
我局在深入学习桃源经验基础上,不断创新监管模式,实施执收执法“阳光行动”,去年初开始,我局通过广泛调查和深入论证,在全县工商系统大力开展阳光行动,变过去的单纯“收费+罚款”执法模式改为全新的“监管与服务”并重模式。局里成立了“阳光行动”领导小组,出台了一系列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在全系统工商干部职工中开展了“执法·服务”为主题的大讨论活动,在阳光行动中,我局一方面努力创新监管方式,切实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行“四方定费”。所谓的“四方定费”就是以各工商所牵头,邀请当地党委政府、个体私营户代表、行业组长、群众代表举行听证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制订出各业户年度收费标准,然后将制订的收费标准打印成册,通知到每一个个体户,并在工商所设立的“阳光台”上进行公布,谁应该缴多少,到底缴了多少在“阳光台”上一目了然,杜绝了收费标准的随意性,防止了乱收费、乱罚款行为的发生,真正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得到了广大个体私营户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5、准确把握市场主体准入关,为县域经济发展保驾护航。近年来,我局充分利用注册登记职能,既坚持政策的严肃性,又注意灵活性,为县里招商引资工作热心服务,对注册资金允许分期到位,并多次自备差旅费到长沙办理相关手续。今年3月下旬和4月初,在办理招商引资企业晒谷滩电站和筱溪电站营业执照时,我局派员先后5次到市局汇报和协调,减免了注册登记费,减少了许多中间环节。
为规范执罚行为,我局年初出台了《新邵县工商局行政处罚办案行为规则》,从原则与依据、管辖与分工、立案及调查、处罚与执行、协办与奖励、行政处罚文书制作及送达等8个方面对执罚行为进行规范,在实行执法办案“四权分离”的基础上,明确按一般程序办理的案件必须当天立案,批准立案后,办案机构在20个工作日内结案。基层所所有的立案查处的案件必须经集体研究结案。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走访个体户、工商企业和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综合收回来的《公开信》和《征求意见书》,目前,我们工商干部职工队伍中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个别干部职工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公仆意识淡薄、服务意识差,不做宣传教育说服工作,动不动就扣财物、搬东西;二是重收费轻管理现象客观存在,个别单位和个人只知收费,不知服务,忽略了监管,收费了事。对假冒伪劣、无照经营和其他违章违法行为查处不力,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三是极个别干部职工存在“三乱”和索、拿、卡、要等违纪违法现象。
三、下步工作打算
1、继续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建立行之有效的作风整顿和优化经济环境工作领导机制,切实按要求抓出成效来。
2、进一步在全系统上下开展工作作风大整顿,广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问题,严肃处理违纪违法行为。
3、认真组织开展执收执法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检查。重点对违反行政法程序、滥用职权、乱查乱扣和敲诈勒索、吃、拿、卡、要等行为的查处,搞好自查自纠,找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和健全优化经济环境的长效机制。
4、进一步完善“阳光执收执法行动”,继续搞好“四方定费”,落实首办责任制、限时办事时、误工赔偿制、执收执法过错追究制等,继续开辟“绿色通道”,把下岗职工再就业优惠政策真正落实到实处。
5、进一步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重点针对案费证照,加强对权力运行和行政行为的监督制约,大力推行立案、查案、审案、结案的办案“四权分离制”,定费、收费、查费的收费“三分离制”和受理、审查、核准的办理证照“三级把关制”,按《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要求,进一步细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查不作为、乱作为和失职渎职行为。
6、建立企业预警警示制度,对生产经营者的一般违章违规行为给予警示,积极帮助引导和规范。
7、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查处制假、售假和利用知名商品和知名企业字号从事不正当竞争和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投诉网络作用,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8、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经常性的学习和教育,努力建立一支“忠于职守、勇于负责、清正廉洁、执法如山”的干部职工队伍。
第3篇: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构建和谐房管
按照中共章丘市委关于2012年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优化发展环境的工作部署,今年是我市推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活动年,同样也是房产系统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创先争优的关键性一年。我市房屋管理服务中心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借此活动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强化部门责任,规范权力行使,提升服务能力,实现房产系统优化环境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工作作风进一步改善,文明服务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为构建和谐房管打下坚实基础。章丘市房屋管理服务中心采取以下措施做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
一、加强机关自身建设。
以加强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为首要政治任务,进一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1、抓好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我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引导党员干部全面掌握在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组织开展主题教育,进一步坚定 1
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切实增强党员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大力推进理论学习成果的转化。
2、抓好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把每周五作为固定学习日,大力加强干部职工学习培训。除参加市局组织的培训外,本局每年组织培训12余期,培训1000人次。同时结合房管工作实际,深化读书荐书活动,坚持每年推荐一至二本好书,开展读书心得交流活动,并在房产信息网上开辟学习交流专栏,及时登载心得文章,在全中心形成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局面。
3、抓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通过聘请专家学者讲课、观看教学光盘、自学、集中学等形式,加强思想政治、房地产法律法规、业务知识、服务技能、文明礼仪等方面的学习培训,建立健全学习检查激励机制,构建终身学习、终身教育体系。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辅导和现场教学等方式,积极推进理念创新、机制创新、服务创新和管理手段创新,努力提高科学发展的能力。
二、坚强基层组织保障。
以抓队伍、夯基础为重点,进一步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
1、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努力提高党务工作水平,把党务工作岗位作为培养高素质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阵地,确保
党员干部队伍的精干和高效。建立健全中心党委会议制度、党员学习制度、民主评议制度,党费收缴和管理等制度,促进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推动党建工作不断上新台阶。
2、推进党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教育、管理、服务党员长效机制,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认真遵守党章,真正成为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的先进分子。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发展党员的质量。
三、打造“服务型”房管。
立足于服务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大局,积极转变服务理念,由“管理型”房管向“服务型”房管的转变。
1、推行政务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通过房产信息、公告栏、服务指南等途径向社会公开服务事项,将政务党务公开的重点放在部门职能、办事程序、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结时限等群众比较关注的环节,提高工作透明度,实现“阳光操作”。
2、主动服务提升服务效能。以便民利民为工作出发点,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在服务过程中,正确把握原则性与灵活性的关系,开辟“绿色通道”,建立起主动服务体系,切实方便了广大人民群众。另外,进一步完善
接待咨询、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文明服务用语等窗口工作制度,建立起一套系统的窗口服务工作制度。
3、简化工作流程加快办事效率。按照“必须要的申报资料不可少,可要可不要的坚决不要,通过内部协调流转可解决的坚决不让企业和群众跑来跑去”的原则,对所有审批事项的程序、要求、时限重新进行整合,实行一个窗口收件、一套资料内部传递、一次性收费、一个窗口发证,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同时,积极推行电子政务,实现了网上开发备案、住房保障、电子楼盘表与登记业务为一体的管理网络,建立完善了GIS平台和“章丘房地产网”,奠定了“以图管房,数字房管”的基础,达到了房产信息管理系统全省内县市级先进管理网络的技术,强化了信息网络服务功能,达到业务办理 “快、简、便”的良好效果。
三、廉政教育常抓不懈。
以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完善惩防体系为重要保障,进一步推进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
以权力运行流程为主线,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评估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绘制权力运行风险图并进行公布。建立事前预防、事中监控毛后期处置三道防线,加强廉政风险动态防控管理。继续对中心5项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进行清理,加强对权力项目目录的动态管理,坚决杜绝发生漏报、瞒报和不及时公示等行为。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细化、量化裁量基准,公开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
四、落实住房保障政策。
住房保障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大,是代表政府部门形象的重要工作,围绕“住有所居”的目标,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落实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发放、实物配租建设分配制度,把这项事关百姓住房困难的民生工程、向心工程做好、做扎实,这也是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真实体现。
章丘市房屋管理服务中心本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构建和谐房管”的理念,采取以上行之有效的措施,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使百姓居有其所、安居乐业,实现社会和谐,使房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中共章丘市房屋管理服务中心委员会
201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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