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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岗位职责(共7篇)

作者:jackxfm | 发布时间:2020-06-29 07:04:50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第1篇:居住证

境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审批

办事项目

境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审批

办理机构

申办人员工作单位注册所在地市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

办事依据

1、引进人才实行《上海市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22号)

2、上海市居住证暂行规定(2004年8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2号发布)

3、关于加强上海市居住证管理若干事项的通知(沪府发〔2009〕39号)

4、《上海市居住证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5、《关于加强本市跨地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试行意见》 申办条件 申请人条件: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以不改变其户籍的形式来本市工作或者创业的各类人才;

2、符合本市重点发展领域的紧缺急需的具有大专学历的特殊人才或高技能人才;

3、在沪投资创业,且本人投资额达到相当数额、企业符合本市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企业经营良好、具有相当的社会贡献的优秀投资人才。可经企业所在地人事部门会同工商、财税、征信等部门认定,并出具推荐意见后报市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局审核; 用工单位条件:

1、用人单位的注册资本(实到资金)一般应在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知识型服务企业、科技型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高校应届毕业生首创企业(需出具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可不受上述注册资本的限制;

2、社团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一般应在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企业非法人单位(分公司)其上级法人的注册资金一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3、外省市政府、企事业单位在沪设立的办事机构等派出机构,不属受理范围(含人才派遣机构派遣的人员);本市用人单位在外省市分支机构招聘的外省市人员,由于工作地不在本市,不属受理范围。

申请材料

1、国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2、学历验证证明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或非企业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单位为分公司需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及人事授权书复印件;

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外地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人为集体户口的由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本市住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已在沪购置产权房的提供产权证;

◆居住单位集体宿舍的由单位出具集体宿舍证明(附单位房地产权证复印件);

◆借住在亲友家的提供户主的房产证或者户口本、书面同意入住证明以及户主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的寄宿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租房居住的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由房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6、本市二级以上医院(包括二级)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体检证明3个月之内有效);

7、一年期及以上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首次办理时劳动合同离截止日期应还有6个月以上有效期);具有资质的机构派遣的人才,还需提供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派遣协议、派遣岗位协议;

8、个人档案查阅情况证明。

办事程序

1、用人单位网上注册;(www.xiexiebang.com)

2、用人单位人事专员凭本人身份证、介绍信,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代码证磁卡等至各受理点进行单位审核;

3、单位审核完毕后,用人单位登陆上网,为个人进行网上注册;并由单位为个人填写申请表格;(注册时将取得个人账号和密码,供今后个人续签居住证和网上查询使用)

4、单位为个人进行网上信息审核,并点击“审核”按钮,单位需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5、审核完毕后,单位将相关申报材料递交至受理点;

6、如材料齐全,受理点将受理相关材料,并将通过短信等形式通知个人审批结果,单位也可以通过上网登陆,了解审批进度和结果;

7、根据受理点短信通知的时间和地址,个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前往拍照,并领取《办理通知书》正联和副联;

8、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单位或个人至规定的地点领取居住证。

办理期限

市人力在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收到申请表和齐全的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认定工作。需要进一步核实材料的,办理期限自材料核实之日起计算。

收费标准

按照市物价部门规定,制卡需缴费人民币25元。

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应向单位注册所在地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申报,不得跨区申领;

2、本市各受理点地址及咨询电话,请至21世纪人才网(www.xiexiebang.com)查询网址内容;

3、个人申办情况及有效期查询请至21世纪人才网(www.xiexiebang.com)内公共人事服务栏目内查询。

申办表格

请至21世纪人才网(www.xiexiebang.com)内网上办事中境内人员居住证审批栏目下打印国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申领表。

第2篇:居住证

一、办理时间及联系方法: 中智雇员秘书台:4008894545

居住证咨询热线:54594545*2343 邮箱地址:chenling@ciicsh.com 居住证受理电话:54594545*2661 邮箱地址:luoning@ciicsh.com 中智派遣人员原件集中查验时间为:每周三下午1:30-4:30 受理时间:每周一~五 上午9:00~11:30 下午1:30~4:30 地 点:梅园路77号人才大厦2305室

二、国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申领须知

1、申请条件: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申请人实际用人单位需在本市注册且注册实到资金需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或申请人实际用人单位若为上海分公司,其总公司注册资金需1000万人民币以上;

有具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档案存放地出具的阅档政审证明。或在递交申报材料后,由受理点所属的上海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居住证申办人的人事档案调入本市人才服务中心,由其档案管理部门核实相关信息后,出具个人档案查阅情况证明。(居住证受理时间从人事档案调入人才中心之日起计算)

2、申请材料:重要提示:所有材料均要求中文版,快递不受理 (一)申请人必备材料:

1.调档人员信息表; 2.《国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申领表》;在封面、承诺及授权单位意见(P2)上加盖公章; 3.申请人国内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申请人若为国外学历请致电68883080,自行办理 4.申请人身份证; 已婚人员另需提供结婚证; 5.申请人外省居民户口簿; 申请人若为集体户口的由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6.申请人在本市的住所证明:(以下情况任选一项;原件+复印件): A.买房者出具房产证;

B.房者提供租房合同及《上海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C.借住亲友家的提供相关住址户主的户口簿或房产证、户主写的证明信、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D.居住单位集体宿舍的由单位出具集体宿舍证明、单位房地产权证或者租房合同及《上海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7.本市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近期3个月内的健康状况证明; 8.提供本人劳动合同;(注:合同有效期需为2年以上,且申报期距合同终止期至少1年)9.岗位协议(注:劳动合同与中智签订的派遣人员需要提交)10.申请人在毕业后有工作经历,其个人档案里须有上家用工单位提供的退工单或离职证明,且公司名称须与个人经历相符合11.提交实际用工公司资料(以下情况任选一项,需复印件盖红章)

A.实际用人单位为上海代表处,提交《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B.实际用人单位为上海公司的,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C.实际用人单位为上海分公司,提交总公司同意办理居住证的证明及执照、代码复印件并盖公章。D.实际用人单位若是高新技术企业的,要提供高新技术企业的证书。(二)申请随办人员所需材料: 为未成年独生子女首次申报随员,提供子女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和独生子女证、16周岁以上的提供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证明和学籍证明。父母结婚证书(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和判决书或协议书)。

为未成年的非独生子女首次办理随员,提供子女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准生证或者社会抚养费缴纳证明、父母结婚证书(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和判决书或协议书)、16周岁以上的提供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证明和学籍证明。

为配偶首次申报随员: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配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三)可加分资料:(申请人若在申领表中有相应的注明则必须提供相关材料) 专业技术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及有关推荐证明;

申领人配偶为本市户籍的,出具配偶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及结婚证;

配偶若为三年有效期的居住证,请提供其结婚证、居住证及通知书副联;

国外工作单位出具的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工作经历证明和国外工作收入纳税税单。

《申请表》、岗位协议、《调档信息表》等相关材料下载地址:

中智外企网站首页《个人信息服务》→《居住证》;网址:http://www.xiexiebang.com

境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用人单位注册须知

一、用人单位条件

1、用人单位的注册资本(实到资金)一般应在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知识型服务企业、科技型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高校应届毕业生首创企业(需出具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可不受上述注册资本的限制;

2、社团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一般应在人民币100 万元及以上。企业非法人单位(分公司)其上级法人的注册资金一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3、外省市政府、企事业单位在沪设立的办事机构等派出机构,不属受理范围(含人才派遣机构派遣的人员);本市用人单位在外省市分支机构招聘的外省市人员,由于工作地不在本市,不属受理范围。

二、具体流程

1、用人单位网上注册;(www.xiexiebang.com)

2、用人单位人事专员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介绍信、代码证磁卡至各受理点进行单位审核;

3、单位审核完毕后,用人单位登陆上网,为个人进行网上注册;并由单位为个人网上填写申请表格;(注册时将取得个人账号和密码,供今后个人续签居住证和网上查询使用)

4、单位为个人进行网上信息审核,并点击“审核”按钮,单位需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5、审核完毕后,个人或单位将相关申报材料递交至受理点。

6、补充说明:单位人事专员凭单位介绍信、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或非企业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代码证磁卡至用人单位工商注册、社团或企业非法人登记所在地的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进行单位注册审核。除此以外的单位,应至市人才服务中心、市人事业务受理中心进行单位注册审核。

三、企业非法人单位(分公司)进行单位注册确认时须另提交:

1、上级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上级法人的自主招聘授权书;

3、用人单位上年度在沪缴纳营业税税单原件;

4、用人单位上年度其他在职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四、注意事项

其他未经批准的各类中介机构不能代理注册,如有上述情况,受理点可以不予受理。

附件5:

第3篇:居住证

科海德声为北京市各企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公司、员工申办《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办理工作居住证所需材料

(一)新办《工作居住证》所需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高新技术企业需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户口所在地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附注:如学历、学位属成人自考、专科升本科、军校函授获得,需教育部门做出学历、学位认证报告;职称证书属考试获得,需提供职称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属单位评审获得,需提供单位职称评审表原件及复印件);

4、在京固定住所证明:①自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②租赁房屋的,提供房屋所在地的街道流动人员和出租房屋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准许房屋出租备案证明及租赁合同;③租赁公房的,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租住关系证明;④借住亲友住房(私房)的,由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需证明房主姓名、房主与借住人的关系)和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员与申请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合同到期2个月以内需先做合同续签);

6、由地税局出具在申请单位连续缴纳的近6个月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7、申请单位对办证人员《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说明,加盖单位公章和财务章,由单位负责人手签字;

8、由社保管理基金中心出具在申请单位连续缴纳的近6个月社会保险缴存证明(参保职工四险缴费情况表-2);

9、申请人员近期与系统上传同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10、《诚信声明》(下载地址:申请单位帐户-系统帮助-政策解答-下载);

11、《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表》一式二份(此表由申请单位在系统填报后打印,在“申请单位”处填写经办人姓名、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12、申请人员的配偶和子女随往需提供:①配偶户口所在地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配偶在京工作单位的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③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子女户口页(若两个子女的须提供《二胎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和户口所在地省计划生育条例,若双胞胎、多胞胎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④如随往子女超过16周岁的(高中(含)以下),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在校证明;

13、若办证人员为男方,需增加子女一同随往的,必须和配偶一同随往,即:子女必须随母;如男方离异,子女判决给男方,需出具相关部门的离婚协议、子女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方可随往;

14、其他相关材料。

(二)工作居住证个人信息变更所需材料

1、聘用单位变更:

(1)办证人员在工作居住证有效期内与申请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应从原聘用单位离职之日起两个月内由新单位提出聘用单位变更申请。

(2)原聘用单位应在其离职之日起5日内申请工作居住证注销。

(3)如因新聘用单位试用期较长无法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聘用单位变更的,办证人员可在离职2个月内做延期注销申请,最长为6个月。

(4)单位提交材料:①单位书面申请(写明申请业务原因,盖单位公章);②个人申请(写明申请原因,必须本人手签字);③原单位离职证明原件(需注明离职日期);④新单位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⑤现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⑥具备北京市高新技术证书的企业还需提供高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⑦《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

2、居住地址变更:

(1)《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间,由于住所发生变化需要修改居住地址的,可以申请居住地址变更。

(2)单位提交材料:①单位书面申请(写明申请业务原因,盖单位公章);②个人申请(写明申请原因,必须本人手签字);③申请人在京固定住所证明(自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租赁房屋的,提供房屋所在地街道流动人员和出租房屋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准许房屋备案证明及租赁合同;租赁公房的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租住关系证明;借住亲友住房(私房)的由居委会出具证明(需证明房主姓名、房主与借住人的亲友关系)和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

3、随往人员变更:

(1)《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间(持证半年以后),需要添加配偶或子女的,可申请随往人员变更。

(2)单位提交材料:①单位书面申请(写明申请业务原因,盖单位公章);②个人申请(写明申请原因,必须本人手签字);③双方结婚证书;④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⑤配偶在京单位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⑥独生子女证、子女户口页(若两个子女的须提供《二胎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和户口所在地省计划生育条例,若双胞胎、多胞胎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⑦随往子女超过16周岁的(高中(含)以下子女可随往),须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在校证明;⑧《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

4、一般资料变更:

(1)《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间,需要变更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姓名的,可申请一般资料变更。

(2)单位提交材料:①单位书面申请(写明申请业务原因即可,盖单位公章);②个人申请(写明申请原因即可,必须本人手签字);③变更身份证的需提供变更后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变更证明;④变更户籍所在地的需提供变更后的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变更证明;⑤变更姓名的需提供变更后的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及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变更证明。⑥《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

5、工作居住证补办:

(1)《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间,由于本人疏忽导致证件丢失的,可申请补办。

(2)单位提交材料:①单位书面申请(写明申请业务原因,盖单位公章);②个人申请(写明申请原因,必须本人手签字);③与原证(新办系统上传)同版免冠1寸彩色照片一张;④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⑤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⑥具备北京市高新技术证书的企业还需提供高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6、个人注销申请:

(1)申请人在《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内申请证件永久注销(非聘用单位变更注销),需提供个人证件注销申请(说明原因,单位盖章,本人手签字即可),由单位人事递交注销申请。

(2)审批注销居住证后,居住证原件由办理工作居住证窗口收回。

(三)单位信息变更所需材料

1、单位信息变更:

(1)单位名称变更:①工商局名称变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②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注册地、法人、注册号、注册资本、高新技术企业变更:①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②单位高新企业技术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查询密码:①单位书面申请;②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四)续签所需材料

持证人员在《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满后,申请单位继续聘用的,应在《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满前后一个月内办理续签手续,逾期未办理续签手续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自然失效。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等原件及复印件;具备北京市高新技术证书的企业还需提供高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在京持证期间连续缴纳的全部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4、申请单位对申请人员《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说明,加盖单位公章和财务专用章,由单位负责人签字;

5、在京持证期间连续缴纳的全部社会保险证明(参保职工四险缴费情况表-2);

6、《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

7、《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续签申请表》一式两份(此表由申请单位在系统审核员工证件续签时打印),单位经办人及本人签字后盖单位公章;

8、如在京持证期间更换过聘用单位,需提供之前单位的个税及个税证明、社会保险证明;

9、其他相关材料。

(五)单位和个人年检

1、为加强对申请单位资格、资质的审查,加强对持证人员的管理,对申请单位及申请人实行年检制度。每年4月1日-4月30日期间申请单位只需在居住证信息系统发起单位年检和个人年检申请,系统将自动审批通过。

2、申请单位逾期未进行单位年检申请的,将被系统置为冻结状态。在冻结状态下,申请单位将无法继续使用系统。需由申请单位在网上提交年检申请后,携带书面年检申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到窗口办理年检业务,方可恢复正常状态。

3、申请单位逾期未进行个人年检申请的,个人证件信息将被系统置为冻结状态。在冻结状态下个人所持工作居住证在真伪验证时将显示证件冻结不能正常使用。需由申请单位在网上提交个人年检申请后,携带个人书面年检申请,到窗口办理年检业务,方可恢复正常状态。

(六)单位权限管理

申请单位和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均应真实有效。对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申请人申报资格,并暂停该单位申报资格。

第4篇:居住证

深圳市居住证

(一)已满16周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发给《深圳市居住证》:

1、在深圳市从业,包括就业(含家政服务)、投资兴办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2、在深圳市内拥有所居住房屋的产权;

3、符合深圳市有关办理人才居住证、海外人才居住证条件;

4、在深圳市创业并具备相应的技术或者资金条件或者在深圳市从事文化艺术创作;

5、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已满60周岁的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和在深圳全日制办学机构中接受教育的非深圳市户

籍学生申办居住证的发给《深圳市居住证》。

不符合前二款规定条件的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发给《深圳市临时居住证》。

三、申办材料

(一)申办《深圳市居住证》

1、按规定填写《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

2、申请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数码照相回执。申请人到开通网上认证的照相馆拍摄数码照相并取得照相回执。

4、按规定提交以下文件资料之一:

(1)以从业提出申请的,由用人单位登录深圳市居住证/劳动就业登记网上申报系统,网上提交电子数据后,持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和办证人员名单集中申办。

(2)以拥有物业提出申请的,提交申请人所居住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或者其他产权证明 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房地产权证》所有人的配偶、子女在申办居住证时还需提供户口本和《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以人才、海外人才身份申请居住证的人员,提交市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4)以创业或者文化艺术创作提出申请的,提交市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项目确认材料原件 及复印件;

(5)以学习提出申请的,由全日制办学机构登录深圳市居住证网上申办系统,网上提交电

子数据后,持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和办证人员名单集中申办; 个人以学习提出申请的,提交全日制办学机构出具的学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为

20—49周岁已婚育龄妇女的,应提供现居住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近3个月有效的《广东省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报告单》,其中离异、丧偶、符合生育政策待孕和实施绝育措施一年及以上的提供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属“免查对象”内容的《广东省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报告单》。

6、市政府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

四、申办流程

(一)个人申办流程申请人到现居住地居住证受理点填写《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并提供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相关申请材料,经受理点工作人员审核材料、缴费、取得办证回执、在预约日期或之后凭回执领取居住证。个人以从业提出申请的,仍需用人单位提交电子数据,未提交电子数据的,发给《深圳市临时居住证》。

(二)用人单位集中申办流程

1、用人单位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工商注册号到所辖地的劳动保障事务所业务

窗口或公安机关的居住证受理点进行网上立户,领取系统用户名和密码,同时领取或从居住

证网站下载《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空白表)。

2、分发表格,指导员工如实填写,并要求员工在表格背面粘贴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数码照

相回执,申请人为20—49周岁已婚育龄妇女的,还需粘贴计生报告单。收回《深圳市居住 证申请表》并校对相关信息后在相片处加盖骑缝公章。

在深圳市辖区内就业但居住在深圳市辖区以外的员工,用人单位可以为其申办深圳市居住

证。该员工的居住地址及编码,采用该员工在深圳市的办公地址及编码。

3、用人单位工作人员登录深圳市居住证/就业登记网上申报系统,按要求如实录入申请人信 息。

4、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在系统的居住证办理模块中通过系统提供的查询功能列出要申报居住

证的人员并提交,同时打印办证清单。

5、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到所辖地居住证受理点递交清单及申请表格等相关资料,统一缴纳办

证费用。受理点受理后打印办证回执。

6、用人单位按预约日期或之后凭回执到原受理点领取居住证。

(三)全日制办学机构集中申办流程

1、全日制办学机构经办人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到所辖地受理点填表开户,领取深圳市居住

证网上申办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全日制办学机构的就业人员按用人单位集中申办方式办 理)。

2、到所辖居住证受理点领取或从居住证网站下载《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空白表),分 发并指导学生按要求填表,同时在表格背面粘贴相关材料(不能独立完成填表的学生可由家长或老师代填,代填人须在监护人或被委托人处签名),收回《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

3、登录深圳市居住证网上申办系统,录入信息并提交电子数据,打印办证人员名单。

4、到所在地居住证受理点,递交《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及办证人员名单,按办证人数统

一缴费,取得办证回执,按预约日期凭回执领取居住证。

(四)遗失补办、损坏换证流程到现居住地受理点填写《深圳市居住证补办/换领/变更更正信息申请表》、申请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经受理点工作人员审核材料、缴费、取得办证回执、按预约日期凭回执领取居住证。

(五)居住证信息变更流程

1、类型转换流程 取得《深圳市居住证》后,持证人有《深圳市居住证暂行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深圳市居住证》将自动转换为《深圳市临时居住证》。

《深圳市临时居住证》申请转换为《深圳市居住证》,需到现居住地受理点填写《深圳市居

住证补办/换领/变更更正信息申请表》、递交相关材料,经受理点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后,符 合《深圳市居住证》申请条件的,转换为《深圳市居住证》,其中以从业申请转换的,只需

用人单位登录深圳市居住证/劳动就业登记网上申报系统,网上申报劳动就业信息,《深圳

市临时居住证》自动转换为《深圳市居住证》,无须到受理点申请。

2、居住证延期流程 到现居住地受理点填写《深圳市居住证补办/换领/变更更正信息申请表》、递交相关材料,经受理点工作人员审核材料。

3、居住地址变更流程 到现居住地出租屋综管站填写《深圳市居住证补办/换领/更改信息申请表》、出租屋管理员核对现居住信息后,录入资料进行相应变更。

4、主项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户籍地址、身份证号码、图像)变更流程 到现居住地受理点填写《深圳市居住证补办/换领/变更更正信息申请表》、递交相关材料,按居住证换领流程和要求办理。

5、非主项信息变更流程 到现居住地受理点填写《深圳市居住证补办/换领/变更更正信息申请表》、递交相关材料,经受理点工作人员核对相关资料后直接变更。

五、办结时限 申办、补办、换领居住证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类型转换5个工作日内办结,居住证延期、居住证非主项信息变更当场办结。

六、收费标准

申办、补办、换领居住证收费20元(其中初次申领居住证的工本费,由政府和申请人各承

担一半),居住证延期、居住证类型转换不收费。

七、表格领取和下载

《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深圳市居住证补办/换领/变更更正信息申请表》可到居住地受

理点领取或在互联网下载表格(链接的网址为:http://203.91.45.156)。

八、各分局咨询电话 罗湖分局电话: 84460368 福田分局电话: 82976153 南山分局电话: 84466097 盐田分局电话: 84466736 宝安分局电话: 84456968 龙岗分局电话: 84468233 光明分局电话: 84468993

第5篇:居住证B证

办理《上海市居住证》B证

一、办理依据

《引进人才实行〈上海市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2002年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22号)第十条:本规定第二条所称的国内外人员需要申领《居住证》的,由本人或者用人单位向市人事局提出申请,并填写《居住证》申请表。

二、办理机构

(一)办理机构名称及权限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管理审核;市人才服务中心、浦东新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杨浦区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服务中心,负责受理;上海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负责制卡;上海市公安局,负责签发。

(二)审批内容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者特殊才能,在上海工作或创业的入外籍的留学人员、持中国护照但无中国户籍的留学人员和其他专业人才、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专业人才、台湾地区专业人才和外国专业人才,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配偶和未满18周岁或高中在读的子女。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可以领取《上海市居住证》B证。

(三)法律效力

取得《上海市居住证》B证的人员,可以按规定在社会保险、子女就读等方面,享受相应的待遇。

(四)审批对象

自然人

三、审批条件

(一)准予批准的条件:

1、申请人并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者特殊才能,在上海工作或创业的入外籍的留学人员、持中国护照但无中国户籍的留学 人员和其他专业人才、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专业人才、台湾地区专业人才和外国专业人才;

2、符合上述条件的,配偶和未满18周岁或高中在读的子女;

3、申请单位应当是信誉良好,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的各类企业、事业、社团、民办非企业机构,以及有法人授权的在沪依法注册设立的分支机构。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申请人或申请单位不符合以上条件,或者不能提供足以证明以上条件的书面申请材料。

四、审批数量

无审批数量限制。

五、申请材料

(一)形式标准

除特别注明外,申请材料应当以纸质书面形式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打印及复印的材料,应当使用A4纸。

所提供材料中,除汉语外,其它语种需提供翻译件,并需到推荐的专业翻译机构翻译。

(二)行政审批申请材料目录

1、新办

用人单位须提供以下主体资格证明的材料

1用人单位出具介绍信原件 1份 纸质

2用人单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请示公函原件1份纸质

3系外资性质企业需提供外商投资、台港、澳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1份纸质

4工商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纸质

5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纸质

6系非来沪投资人,需提供自受理之日起有效期在12个月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通过具有资质的本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派遣的人员,还需提供派遣的相关协议原件1份纸质

7系投资人,需提供最近单位验资报告或工商管理局出具的投资证明原件1份纸质

8系非法人企业另需提交:

(1)上级法人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如系外资企业需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其法人企业的相关人事招聘授权书或由具有资格的公共人事代理公司办理。复印件1份纸质

申请人申请材料

1填妥《上海市居住证》(境外人员)申请表,附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照一张原件1份纸质

2提供有效护照,有效签证及最近中国边防检查入境章页;香港、澳门地区人员提供港澳通行证及港、澳身份证;台湾地区人员提供台胞证及台湾身份证复印件1份纸质

3持中国护照人员提供国外永久或长期居住证明,以及90日内开具的出国前原国内户籍注销证明原件1份纸质

4国(境)外或国内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入外籍或持中国护照的留学人员同时提供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相关留学人员证明或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1份纸质

5上海住所证明: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或主申请人为权利人的房产证原件1份纸质

6.6个月内有效的上海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出具的健康证明;持中国护照人员和签证类型为居留许可的外籍人员可提供6个月内有效的本市二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18周岁以下申请人免于提交)1份纸质

7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1份纸质

下列材料可以增加分值,申请人可自愿选择提供

8国内外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纸质

9有关工作经历证明复印件1份纸质

10国内外专利证书复印件1份纸质

11国内外一流杂志发表论文复印件1份纸质

12国家重点项目主要负责人证明复印件1份纸质

13国际或省(部)级获奖证明复印件1份纸质

偕行人员申请材料

1提供有效护照,有效签证及最近中国边防检查入境章页;香港、澳门地区人员提供港澳通行证及港、澳身份证;台湾地区人员提供台胞证及台湾身份证复印件1份纸质

2偕行配偶需提供结婚证明复印件1份纸质

3偕行配偶需6个月内有效的上海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出具的健康证明;持中国护照人员和签证类型为居留许可的外籍人员可提供6个月内有效的本市二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复印件1份纸质

4偕行子女需提供出生证明复印件1份纸质

5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照一张原件1份纸质

注:提供复印件的,根据实际情况,必要时需提供原件进行核验。

2、依申请变更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 份数纸质/电子报件要求

1用人单位出具介绍信原件1份纸质

2用人单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变更申请公函原件1份纸质

变更单位需提交材料

3系外资性质企业需提供外商投资、台港、澳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1份纸质

4工商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纸质

5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纸质

6系非来沪投资人,自受理之日起有效期不少于所持《上海市居住证》(B证)期限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1份纸质 变更居住地需提交材料

7上海住所证明: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或主申请人为权利人的房产证原件1份纸质 其他变更需提交材料

8其他信息变更的,须提交相应变更的证明材料注:提供复印件的,根据实际情况,必要时需提供原件进行核验。

3、延续

序号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份数纸质/电子报件要求

1用人单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期满续期换证申请公函原件1份纸质

2《上海市居住证》(B证)(注:包括偕行人员)原件1份纸质

3提供有效护照,有效签证及最后中国边防检查入境章页,香港、澳门地区人员提供港澳通行证;台湾地区人员提供台胞证(注:包括偕行人员)复印件1份纸质

4如系外资性质企业需提供外商投资、台、港、澳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1份纸质

5工商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纸质

6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 纸质

7系非来沪投资人,需提交有效期自受理之日起不少于原《上海市居住证》(B证)期限的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复印件1份纸质

8系内资企业投资人,需提供最近单位验资报告复印件或工商管理局出具的投资证明复印件1份纸质

9系非法人企业另需提交:a、上级法人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如系外资企业需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b、其法人企业的相关人事招聘授权书或由具有资格的公共人事代理公司办理(如仍由原单位聘用的,可免于提供第9项材料)复印件1份纸质 10提供原《上海市居住证》(B证)期限内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复印件1份纸质

11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纸质

上海华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咨询外地户籍在上海中考事宜)

从上海南站坐地铁3号线8站乘坐(江杨北路方向),在金沙江路站下车620米步行至上海华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第6篇:【办理居住证证明】 办理居住证证明

下面内容讲解是关于居住证相关资料,如果大家有感兴趣的朋友们,那么请大家看看以下办理居住证证明这篇文章吧!

关于个人居住证明

兹证明我辖区居民________,现居住____________(街,路)_____号_____栋____单元____室.特此证明!

XXXX社区居委会

年 月 日

兹证明**同志为我单位员工,现居住于**地,特此证明,个人居住证明。

证明人:

单位:

日期:

办理居住证证明

办理临时居住证证明

1.

暂住在本市居民或者农民户内的人员,由户主带领或者由本人持户主的户口簿,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办理临时居住证证明。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工棚内的人员,由留住单位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暂住在出租房内的人员,由房主带领或者由本人持房主的户口簿和《房屋租赁许可证》、《房屋租赁安全合格证》,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馆业单位的人员,由店方进行住宿登记;对其中应当申领《暂住证》的人员,由店方向公安机关申领《暂住证》。

申 领

一、依据

1、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2号《上海市居住证暂行规定》(2004年8月30日)。

2、沪发改人口[2004]018号《关于印发lt;lt;上海市居住证暂行规定gt;实施细则gt;的通知》(2004年9月29日)。

二、申领对象居住在本街道、镇(乡)辖区内的非本市户籍、不符合《上海市居住证》申领条件的境内人员。

三、申领地点来沪人员现居住地所属街道、镇(乡)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居住登记窗口(以下简称受理点)。

四、申领材料

1、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2、在本市的住所证明,如自有房屋的房地产权证、由房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或者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等。

五、申领手续

1、来沪人员先配合协管员进行信息预采集,然后凭《办证通知》、携带本人的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和住所证明,到受理点办理申领手续。

2、来沪人员交验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和住所证明,工作人员核对材料是否齐全无误。对材料不齐全的或有错误的,应当告知来沪人员,待来沪人员补齐材料后再予以办理。

3、来沪人员到指定地点补充填写《来沪人员居住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见附件一)、拍照、缴费、领证。

六、收费根据《上海市居住证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和《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押金收娶退还操作规定》,《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免费办理,但须交付《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押金25元。

2.

1、哪些人员应当办理《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非本市户籍的境内人员在本市居住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居住登记,领榷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2、办理《上海市临时居住证》需提供哪些材料?

(1)《来沪人员居住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3)在本市的住所证明,如自有房屋的房地产权证、由房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或者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等。

3、怎样办理《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1)本人备齐身份证明、住所证明到居住地所在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

(2)填写《来沪人员居住登记表》,确认后签名;

(3)交纳押金;

(4)当场拍摄一寸免冠数码照片(免费);

(5)当场领取证件。

4、办理《上海市临时居住证》需多少费用?

《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免费办理,但须交纳押金,每人每证25元。

5、《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的有效期为多长?有效期满后怎么办?

《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有效期为6个月,持证人可以在有效期满前1个月内,向居住地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提出重新办理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6、《上海市临时居住证》遗失后怎么办?

持证人证件遗失后,应当及时通过电话挂失(962222)、书面挂失等方式办理挂失手续。持证人在有效期内找回居住证件且未办理补办手续的,应当办理解除挂失手续。

7、如何补办《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证件损毁的或证件遗失并办理挂失手续后3O日内未找回的,持证人可以前往居住地所在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申请补办,并重新缴纳押金。

8、来沪人员在本市范围内流动需要重新办理居住证件吗?

不需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是上海市居住证件,在全市范围内通用。来沪人员在上海区域内流动时,无需先办理退证手续再重新申领。

9、短期离沪需要办理《上海市临时居住证》退证手续吗?

不需要。来沪人员短期离开上海(一段时间后仍将返回上海,例如探亲、工作出差、农忙等),无需办理退证手续。

10、如何办理《上海市临时居住证》退证手续?

来沪人员离开本市时,可以持本人身份证件、《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到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填写退证申请表,办理退证手续。

11、可以由他人代办《上海市临时居住证》退证手续吗?

不可以。退证手续应当由来沪人员本人前往街道、镇(乡)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窗口办理,他人或企业不可代办。

12、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是否可以换领《上海市居住证》?怎样换领?

可以。按照《上海市居住证》申领条件和程序换领。

13、哪些情况下《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要被注销?

《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有效期满或者持证人离开本市居住的,持证人信息应予以注销。

14、居住地、就业等信息发生变化了怎么办?

持证人住所、就业等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1O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居住地受理点办理信息变更。

社区居住证明范文大全

兹证明**同志为我单位员工,现居住于**地,特此证明。

证明人:

单位:

日期:

居 住 证 明

系我辖区居民,周岁,年

月 日出生,性别,民族,现为农业户口,在我辖区居住二年以上,特此证明。

经办人:

大兴区清源街道办事处

第7篇:天津市居住证居住证办理注意事项

天津市办理居住证申请及积分申请材

料清单

天津市居住证积分专栏网站:http:///jzz/index.jsp

一、申请居住证时需要准备的资料

(一)《天津市居住证申请表》和居住证照片(本人去办理的时候,申请表是现场填写,不用带照片,因为对方说自己照的不能用,让我去指定的地方照的)。

(二)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本人配偶或子女共同在津居住的,还应提供《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和子女出生证明(身份证是必须要带的)。

(三)天津合法居所证明:

1、居住在自购住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租赁协议、治安责任保证书和合法有效房屋证明复印件;

3、居住在单位内部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

4、居住在居民家中的,提供房主同意居住的证明和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5、居住在学校内部的,提供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

6、其他合法居所证明(根据你的实际情况来准备,如果房主能够陪你去,你可以不用准备,那儿有表。如果房主不能和你去,你就需要自己准备,表格的格式可以询问一下办证机构,做个大体的就可以。不管你是买的房子还是租住的,都需要提供房产证明,最好带着原件,还有准备一套复印件。以备不时之需)。

(四)在津就业的,还需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在津经商的,还需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由用人单位集体申报办理《居住证》的,还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XX单位集体申领居住证人员名册》。

二、企业需准备材料:

(一)、不受理个人申请居住证积分申请,个人需通过企业申请;

(二)、个人材料准备完整后提交企业承办人,企业承办人先通过网上申请预约;

(三)、企业承办人,带本人身份证、申请人材料、网上预约凭证、用人单位积分申请人员名册、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到天津市行政许可中心3楼居住证积分窗口受理;

二、个人需准备材料:

(一)、在签注期限内的申请人本人的居住证;

(二)、申请人个人信用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办理;

地址:和平区解放北路123号 电话:23209000;

(三)、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和毕业证书;

天津市大专及以上学历认证地点:天津市教委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地址: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20号(津能电池公司院内二楼),电话:23018724;

(四)、育龄妇女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1、女性申请人提供,原户籍所在地乡镇街一级的计生部门开具;

2、男性申请人不需要提供;

(五)、加盖单位公章的积分申请表;

(六)、正在履行中的1年期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及其相对应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申请人投资办企业的应当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申请人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应当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1、签订合同与缴纳社险企业名称一致,通过第三方缴纳社险不予

受理;

2、合同原件与复印件,复印件盖骑缝公章;

3、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各区县社险中心打印,新版;

(七)、自有住房房地产权证或者与配偶、子女共有住房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尚未取得房地产权证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房产证必须有本人姓名;

2、本人有产权证,确认名下房产可以落户,拟落户地首先选择本人名下房产;

其次选择单位企业集体户;

最后为单位所在市区县人才市场职介等;

(八)、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九)、职称证明、职业资格证书;

职称证明需提供相应的审核表或报名表等相关表格,提交加盖档案存放地公章的复印件;

(十)、工商营业执照或纳税、投资证明;

(十一)、结婚证以及配偶劳动合同(个体经营执照)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十二)、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项证书、荣誉称号及表彰决定;

(十三)、申请人第二个及以上子女的合法生育或收养证明;

个人准备材料,除特殊说明,均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其中第一、二、五、六、八项为必须提供材料,其他材料根据个人情况准备。

详细说明请阅读相关政策细则。

居住证委托书(共6篇)

居住证介绍信

居住证证明

居住证申请书

居住证承诺书

本文标题: 居住证岗位职责(共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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