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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云平台各岗位职责

作者:Edwin | 发布时间:2021-06-13 00:14:32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第1篇:电子政务云平台设计指南

(一)“信息孤岛”的形成由于政府各部门的信息系统基本上都是各自规划、分散建设、独立运行的,而且数据格式与标准互不相同,导致各部门各自为政,缺乏有效的组织、规划和互联。“数据王国”仍然存在“阳光照射不到的地方”,本来可以向公众公开的文件、信息、资源依然被掌握在各个部门手中,不能由其他部门和社会公众及时共享造成了“信息孤岛”现象。

五、设计内容及重点

(一)需求设计

1.电子政务公共平台是指由县级以上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专业技术服务机构,运用云计算技术,统筹利用已有的计算资源、存储资源、网络资源、信息资源、应用支撑等资源和条件,统一建设并为各政务部门提供基础设施、支撑软件、应用功能、信息资源、运行保障和信息安全等服务的电子政务综合性服务平台。

2.电子政务公共平台应紧紧围绕各级政务部门深化电子政务应用、提高履行职责能力的迫切需要,为各部门实现政务、业务目标提供公共的技术环境和服务支撑。

3.电子政务公共平台应有效支持政务部门灵活、快速部署业务应用,满足业务不断发展和改革的需要。

4.电子政务公共平台应满足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信息共享,以及行业系统与地方应用条块结合的需要。

5.电子政务公共平台应满足大量数据访问、存储和智能化处理的需要。

6.电子政务公共平台应满足安全可靠运行的需要。

基于云计算的电子政务公共平台顶层设计指南

QWB_2014智慧城市圈子专注产业链的概念普及、报告分析及趋势等的行业分享,致力于搭建IT大佬、政界、商界、学界的跨界智力及项目对接平台!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11﹞13号)、《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信息化发展和切实保障信息安全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3号)和《国家电子政务“十二五”规划》(工信部规﹝2011﹞567号),充分发挥既有资源作用和新一代信息技术潜能,开展基于云计算的电子政务公共平台顶层设计,继续深化电子政务应用,全面提升电子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特制定本指南。

一、设计目的 (一)以需求为导向,以效益为根本,密切结合中心工作,积极推动云计算模式在电子政务中的应用,提高基础设施资源利用率,为减少重复浪费、避免各自为政和信息孤岛创建新的技术支撑体系。

(二)充分发挥云计算虚拟化、高可靠性、通用性、高可扩展性等优势,利用现有电子政务基础,建设完善电子政务公共平台,支撑各部门应用发展,促进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信息共享。

(三)推动建设完善电子政务公共平台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加大安全可靠软硬件产品的研发和应用力度,带动信息产业发展,提升信息安全保障能力,保障政府信息系统安全可靠运行。

(四)转变电子政务建设和服务模式,促进电子政务建设运行维护走市场化、专业化道路,全面提升电子政务技术服务能力,降低电子政务建设和运维成本。

二、设计方向

(一)推动数据和业务系统与承载的技术环境分离。基于云计算的电子政务公共平台建成后,各部门基于电子政务公共平台实现数据和业务系统的建设与完善,不再需要单独自建、更新和升级技术环境。

(二)推动电子政务项目建设过程优化。各部门电子政务项目建设不再需要经历需求分析、设计、施工、运行和维护等全过程,不用考虑应用实现的技术细节,由电子政务公共平台提供技术支撑、运维服务和安全保障。

(三)推动建设完善信息资源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电子政务公共平台,实现基础信息共享和统一、及时更新,促进各类业务信息互补互动使用,优化业务系统、业务流程和工作模式,提高信息化条件下政务部门履行职责的能力。

三、设计目标

(一)结合电子政务发展实际,完成基于云计算的电子政务公共平台顶层设计,指导电子政务公共平台建设实施和应用服务。

(二)明确电子政务公共平台的建设原则、实施步骤和运行保障的制度措施,确保顶层设计可实施。

(三)明确电子政务公共平台降低建设和运行成本、提高基础设施利用率的量化目标,确保建设和应用取得成效。

(四)明确电子政务公共平台的系统框架和服务功能,确保满足各政务部门的需求。

(五)明确电子政务公共平台建设、运行、服务和管理机制,完善信息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平台可持续发展。

四、设计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实施。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统一的顶层设计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坚持统筹规划、试点先行、分级实施,逐步构建形成目标一致、方向统一、互联互通、层级衔接的全国各级电子政务公共平台顶层设计实施体系。

(二)统一建设,资源共享。坚持设施共建和资源共享,在《国家电子政务“十二五”规划》指导下,统筹利用已有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和信息资源,统一设计建设电子政务公共平台,实现基础设施和资源共享运用。

(三)统一管理,保障安全。统一管理电子政务公共平台规划、标准、制度和技术体系,采用安全可控的软硬件产品,综合运用信息安全技术,建立安全可靠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全面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四)统一服务,注重成效。顺应新技术发展趋势,探索运行管理服务新模式,加强电子政务公共平台服务提供机构和服务队伍建设,建立统一的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切实发挥电子政务公共平台的成效。

五、设计内容及重点

(一)需求设计 1.电子政务公共平台是指由县级以上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专业技术服务机构,运用云计算技术,统筹利用已有的计算资源、存储资源、网络资源、信息资源、应用支撑等资源和条件,统一建设并为各政务部门提供基础设施、支撑软件、应用功能、信息资源、运行保障和信息安全等服务的电子政务综合性服务平台。

2.电子政务公共平台应紧紧围绕各级政务部门深化电子政务应用、提高履行职责能力的迫切需要,为各部门实现政务、业务目标提供公共的技术环境和服务支撑。

3.电子政务公共平台应有效支持政务部门灵活、快速部署业务应用,满足业务不断发展和改革的需要。

4.电子政务公共平台应满足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信息共享,以及行业系统与地方应用条块结合的需要。

5.电子政务公共平台应满足大量数据访问、存储和智能化处理的需要。

6.电子政务公共平台应满足安全可靠运行的需要。

(二)系统架构设计

1.统筹考虑计算资源、存储资源、网络资源、信息资源、应用支撑和信息安全等要素,建立一个公共的、安全的、灵活的、供各政务部门广泛接入和使用的平台系统架构。

2.优化已有数据中心配置,统一数据库管理软件、操作系统、中间件和开发工具等应用支撑软件,构建应用支撑软件服务。

3.统一开发通用型应用程序、应用功能组件,构建应用功能服务。

4.构建逻辑集中、实时高效、共建共享的信息资源目录和交换、共享体系。

5.设计统一的信息安全保障基础设施、技术措施和管理制度,保障电子政务公共平台安全可靠运行。

政务云的建设部门为各级政府部门搭建信息化所需要的网络基础设施及软件、硬件运作平台,并负责前期实施、后期维护等一系列服务,政府无需购买软硬件、建设机房、招聘IT 人员,即可通过网络使用信息系统。政务云将应用软件统一部署在统一的平台上,各级政府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通过网络访问同一平台的应用软件服务。各类政府部门不用再购买软件,且无需对软件进行维护,同时软件的离线操作和本地数据存储可以保证政府部门各自的数据安全。利用云计算中SaaS 服务模式建立的政务云的优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从技术方面来看,各级政府部门只需少量的IT 技术人员,就可以维护自己的信息化系统,同时又可以跟随政务云平台的软件不断升级,使用到最新的技术应用,并能及时获得最新硬件平台及最佳解决方案,满足政府对信息管理的需求。

第二,从建设成本来看,相关部门只需整体建设一个政务云平台即可,各级政府无需投资所有基础软硬件,如此可有效避免软硬件的重复投资,最终降低政务信息化建设的整体投入。第三,从维护管理方面来看,由于各级政府的基础IT 服务取自政务云平台提供的各种应用系统,不需要对各类系统进行维护和管理工作,可以减少政府部门在此方面的费用支出。

(二)政务云要能很好地对信息进行整合和共享

随着政府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推进,政务系统所处理的数据内容从无到有,从分散到集中,必须要求对所有的系统数据进行统一存储,对各种数据进行整合,加工出对政策决策具有指导意义的统计数据并实现共享。将云计算架构应用于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建立政务云平台,可以很好地解决上述问题。政务云中的数据整合和共享要从共享成本、接入技术、数据安全等多个方面来考虑。

⒈共享成本

政务云提供瘦客户端的设备和相关技术,可以有效地减少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的成本,能将传统的“服务器+ 终端”计算架构变为政务云计算的“远程桌面+云服务平台”架构。

在政务云的服务模式中,用户端通过各种瘦终端设备享受自己需求的信息、知识、服务等。各电子政务信息资源用户端可以使用最精简的终端设备和技术条件,充分利用云服务商提供的硬件和软件,以最小的成本获取自己所需的信息和服务,从而达到降低共享成本的目的。另外,在政务云模式下,各级政务部门将自己的数据统一存储到云平台上,实现云服务平台资源利用最大化,减少政府的整体投资。

⒉接入技术

基于政务云的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的实现,还需要搭建一个有效的云接入平台,让不同的部门和单位都能够简便地登录到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云”。搭建的接入平台要适用且容易接入,能帮助用户完成访问、注册、查询等一系列操作,使各电子政务信息资源管理单位和用户能随时随地接入电子政务信息资源“云”。

为了保证各级政府能够方便地接入政务云,一方面要在接入网络上提供丰富的接入方式和更高的接入带宽,另一方面还必须保证政务云中的各种数据能得到迅速处理。为了解决云平台中网络异构的问题,网络设备必须支持以太网光纤通道(Fibre Channel over Ethernet,FCoE)技术,服务器通过聚合网络适配卡(CNA)承载前后端网络,架顶交换机通过10G FcoE 端口与服务器相连,承载前后端网络流量,同时架顶交换机通过FC 端口与传统FC 存储网络相连,或者通过FCoE 端口直接与存储的FCoE端口连接。

融合的架构能够使得规模不断扩大的云计算网络管理得到有效简化,全面降低运营维护成本,网络效率得到有效提升。同时,随着云平台数据交互量的不断加大,核心设备必须通过40G 或100G 接口进行网络互联,从而达到无阻塞的多级多平面交换架构(CLOS)网络。

从以服务器为中心的网络全面转向以交换机为中心的网络架构,同时提供设备部署虚拟化能力,使得统一融合的网络具备高速互联、全面自动部署网络虚拟化能力,网络维护难度进一步降低,使网络形成对云计算业务的完全支撑。

⒊数据安全

政务云必须要提供一个安全可靠的数据存储中心,云计算模式下的数据中心可以是由多个数据中心组成的集合,由数据管理平台对所有的数据存储资源进行统一的资源分配,负载均衡,部署软件并对其中的数据进行安全管理。在数据共享方面,政务云可以按照不同的安全权限进行策略管理,从网络层面进行数据的安全保障。数据从终端存入时被标记相应的应用系统类别与安全级别,在通过云网络进行传递时,由网络层面对该数据的安全级别进行检查,如果发现高安全级别的数据被送往低安全级别的区域时,会根据安全策略对报文采取丢弃操作并进行告警处理,在流通层面保证数据的绝对安全。

(三)政务云应能承载各政府部门的差异需求

各级政府部门除了一些共性的IT应用服务之外,通常还会有各自属于自己专属职能的业务系统,如海关总署的通关系统、国家知识产权专利局的专利审批系统等。这些系统采用不同的软件架构进行开发,并实现截然不同的系统功能。因此,在政务云的建设过程中,还必须考虑采用PaaS 的模式,搭建一个基础平台用于承载各政府部门自有的业务系统。

PaaS 作为云计算中的一种部署服务模式,是把服务器平台作为一种服务来提供。各级政府可以利用政务云中的服务器平台承载各自的专用业务系统。

政务云在建设PaaS平台的时候,针对已经建设好的信息系统,可以通过搭建PaaS平台,将这些信息系统中的功能纳入到一个集中的SOA(面向服务的架构)平台上,形成可以复用的服务构件。然后,在PaaS平台上为各政府部门创建各自独立的用户域,每个用户域可以选取各自不同的硬件服务平台,并按照自己独有的业务环境和模式来组织这些服务。

所有的信息化系统可通过PaaS平台聚合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一方面,各级政府部门可以通过自己的用户域来组织这些服务,形成满足自身业务需求的复合应用;另一方面,政府部门可以从整体出发,通盘考虑整个组织的需求,并依此决定是否添加新的业务系统,而不必自行其事,造成重复建设。同样,新添加的业务系统也可以将自己的功能注册到PaaS平台上,供其他需要的政府机关进行调用。

对于未建的信息系统,也可以先搭建PaaS平台,为今后承载各政府部门的业务系统打下良好的基础。依据已建的PaaS平台,各政府部门按照统一、科学的全局规划来确定本单位要部署或者要开发的业务系统,在业务系统开发时可以要求相关厂家满足一定的接口标准。这样一来,可以在一开始就规范承载在整个政务云平台上业务系统的联通性协议,避免后期上线的系统无法与之前的业务系统进行互通。

PaaS 能将现有各种业务能力进行整合,主要具备以下3 个特点:

第一,平台即服务。与其他的服务最根本的区别在于,PaaS 提供的是一个基础平台,而不是某种应用。在传统的观念中,平台是向外提供服务的基础。一般来说,平台作为应用系统部署的基础是由应用服务提供商搭建和维护的。而PaaS 颠覆了这种概念,由专门的平台服务提供商搭建和运营该基础平台,并将该平台以服务的方式提供给应用系统运营商。

第二,平台及服务。PaaS 运营商所需提供的服务,不仅仅是单纯的基础平台,而且包括针对该平台的技术支持服务,甚至针对该平台而进行的应用系统开发、优化等服务。PaaS 的运营商最了解他们所运营的基础平台,所以由PaaS 运营商所提出的对应用系统优化和改进的建议也非常重要。而在新应用系统的开发过程中,PaaS 运营商技术咨询和支持团队的介入也是保证应用系统在日后运营中得以长期、稳定运行的重要因素。

第三,平台级服务。PaaS 运营商对外提供的服务不同于其他服务,这种服务的背后是强大而稳定的基础运营平台,以及专业的技术支撑团队。这种“平台级”服务能够保证支撑SaaS 或其他软件服务提供商各种应用系统长时间稳定的运行,并且能够快速响应用户的开发能力需求,为最终用户带来实实在在的效益。

利用云计算中PaaS 服务模式建立的政务云的优点如下:

第一,集中部署。建设大型的数据中心,可以保证高可靠性,针对用户不同的业务系统,可以提供不同档次的服务器硬件平台,并可以根据客户业务系统的发展,灵活地调整其部署的硬件平台规格。各级政府部门可以方便地开通或注销某个应用平台,而无需分别维护各自庞大的硬件和软件体系。

第二,各取所需。根据各级政府用户自身的要求,灵活选取丰富的基础硬件中的功能,为政府机构构建符合其自身需求的IT 架构。由此,政府部门可以快速定制不同机构的端到端业务流程,更加贴近各个机构用户自身的业务特色。

第三,灵活应变。由于所有的业务系统都作为功能库在PaaS平台上得到开放,当新需求出现或软件需要调整时,只要将各个服务组件之间的关联关系重新调整一下,就可以很快地应对变化。

第四,简化维护。将原先独立维护、各自为政的应用作为应用构件,整合为一个完整的信息架构,并在真实的业务流程中加以调用,能大大简化维护负担,提升用户的使用体验。

四、结束语

简而言之,政务云的建设可以根据云计算中的SaaS与PaaS 模式进行整体规划与建设。建成后的整个政务云可以为各个政府部门构建一个易于扩展管理、资源充分利用的电子政务支撑平台,并对现有电子政务建设的行政管理职能提出一个更加合理的组织架构,从而实现对信息化建设投入的资源和资金的更加合理有效的利用。

渐进式的发展,还需要有随需应变的能力的支持,就是说系统平台不需要做很大的改动就能够跟得上业务的变化。这就需要系统平台基于SOA的理念构建,具有方便的软件定义功能,从而支持应用小步快跑,实现业务的融合。

第2篇:区域移动政务新媒体云平台

区域性移动政务新媒体云平台模式简析

一、媒体融合发展路线

在探讨媒体融合发展线路时,我们要思考一个问题:我们是要立足于本媒体单打独斗?还是立足于全省(市)整合党政媒体资源共赢发展?站的高度不一样,格局自然也不同。传统媒体最大资源优势是政府资源、政策资源、政治资源。作为全省(市)最具代表性的党媒,有能力也有责任站在全省(市)的高度,在党委政府的指导下,整合党政媒体资源,牵头建设区域性移动政务新媒体云平台,打造新媒体大数据中心及覆盖全省(市)、功能完备、互联互通、运行顺畅的移动网络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形成良性发展的新媒体生态圈。积极利用区域性移动政务新媒体云平台开展新闻宣传和政务服务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的重要手段,是各级新闻媒体贯彻落实融合发展的创新举措,是建设网上主流舆论阵地的重要平台,是实施网络强省(市)战略的重要工具,也是提高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途径。

二、区域性移动政务新媒体云平台的定位

区域性移动政务新媒体云平台具备了各级移动政务新媒体产品的快速生成和汇聚、新闻宣传与與论管理、信息共享、公共服务等多种功能。其定位为“三平台两入口”:全省(市)新媒体产品汇聚平台、全省(市)媒体融合云平台、全省(市)新媒体管理平台;“智慧城市”的超级入口、“世界看城市”的超级入口。

三、建设区域性移动政务新媒体云平台的优势

1、大规模快速定制移动客户端,在最短的时间内实现区域内省、市、县政务发布类客户端全面覆盖,发布各级新闻和政务信息,打通政务互动通道,提供公共服务入口。

(湖北新媒体云平台-长江云)

2、实现全省(市)“两微一端”内容生产的共享互通,形成联通全省(市)的新媒体内容云稿库,打造全省(市)信息生产和汇聚的“中央厨房”。

3、实现全平台安全、实时的信息服务与管控功能。可以在平台上对内容进行实时管控,实现“一键推稿”和“一键撤稿”。构建区域性移动政务新媒体云平台,通过省市县及省直、市直部门“两微一端”的集中入驻,建成全省(市)移动新媒体集控平台后,可快速实现对万级移动新媒体的统一备案,便于统一集中管理。可实现对全省(市)移动新媒体负面舆情的实时监测、实时管控,通过“一键撤稿”,快速消除负面影响,避免网上炒作。可实现全平台“一键推稿”,将重要的新闻稿件快速推送到全省(市)各级客户端,同时还能实现对各级客户端的消息推送。从而快速、正确引导舆论,构建声势浩大的互联网“红色阵地”。

4、形成覆盖全省(市)的新闻线索报料平台,汇聚全省(市)新闻线索,提升新闻报道的全面性与时效性。

5、形成覆盖全省(市)的移动采编平台,为全省(市)编辑记者提供独立的移动采编客户端,通过对接新闻线索报料平台,编辑记者可第一时间到达报道现场进行稿件的采编发、素材的回传,也可以通过手机直接进行现场视频直播,全面提升新闻报道的及时性、权威性、首发率。通过此举传统媒体的采编力量也可以参与到新媒体的发展中来,真正实现全省(市)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发展。

6、形成覆盖省、市、县三级的网络问政平台,老百姓可以向政府部门反馈意见和提出问题,政府部门安排专人解答和处理老百姓反馈的问题,纪委监察部门督办和监管政府部门对问题处理情况,落实习总书记通过网络走群众路线的要求。

7、各级客户端全面接入政务、民生各项服务,成为当地智慧城市的超级入口。通过智慧便民服务、网上办事服务,形成“移动网上市民之家”,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利、优质的政务和民生服务。

四、区域性移动政务新媒体云平台建设的价值意义

1、是各级党委(党组)履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维护网上意识形态安全的现实需要。构建区域性移动政务新媒体云平台,通过该平台“一键推稿”功能,可以及时地、铺天盖地的向全省(市)所有移动新媒体发布党的主张、省(市)委部署和各种权威信息,形成规模、集群效应,快速在全网形成主流舆论的强大声势和气场,打破碎片化传播模式,实现宣传模式的变革,壮大网上主流意识形态。

2、是深入推进媒体融合发展的现实需要。移动政务新媒体云平台以其先进的技术开发独立运行的移动客户端,并有更新迭代优势,弥补了各单位技术能力不足。各单位只需要专心做内容,将不善长的技术交给平台,即可在短期内实现全省(市)移动政务信息建设的全覆盖,迅速做大做强移动政务新媒体客户端集群,形成“拳头”产品。

3、是促进政务公开、建设透明政府的迫切需要。中办、国办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构建基于互联网的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移动政务新媒体云平台通过建立统一全面的政务信息发布平台,让各地各部门快速打通移动端政务公开的渠道,广大群众可直接通过手机查询政务公开信息,密切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联系。

4、是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互联网已经成为群众关注社会、表达诉求、反映社情民意、参与政治生活的重要方式,如何通过互联网掌握意识形态新动向,了解社情民意,促进政府和群众的顺畅沟通和良性互动,改善社会治理已经成为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课题。移动政务新媒体云平台可以模块化定制的网络问政等功能,可帮助各级政府快速打通实时在线的沟通互动渠道,帮助广大网民了解政策、反映诉求、参与政策制定、参与社会治理、解决实际问题。

5、是开展集中便民服务的重要窗口。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已经成为年轻人获取信息的主要途径,他们基本上都是在手机上看新闻、订票、打车、购物、交友、娱乐。移动政务新媒体云平台通过加快建设全省(市)政务新媒体集群,集中入驻后便于网民查找。既有新闻资讯,又有政务资讯,还有智慧便民服务、网上办事服务,形成“移动网上市民之家”,能够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利、优质的政务和民生服务。

6、是有效维护网络信息安全的需要。构建区域性移动政务新媒体云平台,通过建设安全的云平台,统一维护,可确保信息安全不出问题。同时通过内容集控可实现对全省(市)负面舆情的实时监测、实时管控,快速消除负面影响,避免网上炒作。

7、集约式建设可以节约大量财政成本。分散办新媒体,容易在人力、资金、设备等方面重复投资,效率低下,特别是各县区新媒体很难招到技术人才,设备投入资金较大,新媒体产品开发周期长。通过建设移动政务新媒体云平台,可有效减少资金成本、时间成本、技术成本、人力成本,实现技术和人力资源集约化利用。

五、区域性移动政务新媒体云平台对媒体的独特价值

区域性移动政务新媒体云平台由各级党委政府举办、各级媒体承办运营。基于这层关系,各级政府将在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全力支持。具体到政策层面,一是奠定当地唯一官方客户端的地位;二是动用行政资源进行客户端推广,在短时间内迅速积累庞大的高质量的用户;三是将全力督办各党政部门入驻平台并做好信息发布、政务互动、政务办理,使之成为当地老百姓了解政策和办事的窗口,有效提高客户端的黏性;四是要求各部门、各行业向平台开放数据,从而使平台汇聚本地最大最全的数据资源,为大数据分析和应用奠定基础。

第3篇:电子政务云计算平台价值小结

XX区电子政务云计算平台价值小结

一、实施情况

根据XX区科技和信息化局信息化建设发展趋势和业务特点,在利用原有IT资产的前提下进行系统的资源有效整合,按照全局统一基础架构平台的指导思想,利用现有及新购服务器、存储设备搭建了服务于XX区各行政机构、各街道办事处、各处级单位云计算平台。

通过云计算平台将服务器物理资源抽象成逻辑资源,实现服务器整合,把所有业务系统迁移到云计算平台中,从而提高资源的利用率,简化系统管理,让IT对业务的变化更具适应力。目前,机关内部信息网、电子政务数据中心、趋势网络版杀毒服务器、社区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征地帮扶信息系统、政务地理信息系统综合应用平台、OA系统等应用系统已迁移到云平台中运行,目前运行在云上和物理服务器上的应用已经实现无缝融合。

目前,XX区云计算平台可以提供50个云桌面系统,通过网络提供给给各街道办事处、各处级单位对外办公窗口实现无主机办公,从而实现办公桌面统一管理、提高办公桌面可用性、可靠性,同时提高资源利用率和降低能耗,极大减少消耗成本。

二、价值体现

2.1提高服务器利用率

还没有部署XX区电子政务云平台之前,每个应用系统都位于自己的特定物理服务器上,导致XX区中心机房出现两种情况:

1、服务器数量无序剧增,难以进行管理;

2、大多数服务器在 CPU 和存储资源方面的利用率都不足三分之一,并且无法与其他设备共享服务器利用率极低。

通过部署XX区电子政务云平台之后,云平台提供的多个虚拟机能够整合到一个物理服务器中,可显著减少要管理的物理机数量,大幅提高处理资源和存储资源的利用率,并在降低能源成本的同时减少占用的中心机房空间。所有这些因素综合起来可降低成本,轻松快速地实现投资回报。

2.2提高IT环境 可靠性

为全区提供服务的社区系统、GIS系统等都属于稳定性要求很高的应用。可靠性显得非常重要。通过部署XX区电子政务云平台,可显著提高应用支撑环境的可靠性。因为应用都运行在云平台提供的虚拟机里,虚拟机没有和底层服务器绑定,所以能够在不干扰用户的情况下移动虚拟机。因此,服务器维护和升级操作都不需要中断应用程序使用。

而且,在新的应用程序启用之前,可使用虚拟机轻松对其进行测试,从而提高 IT 环境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管理员可以利用云平台的空闲资源运行测试虚拟机,而无需占用专门的硬件资源。这可大大增强部署应用程序的信心。

此外,云平台可实现对 IT 资源的按需访问。过去,执行重新部署需要数天时间,而启用新的应用程序则需要数周;现在,IT 方面只需投入少量精力即可快速满足用户需求。这样可以大幅提高业务环境的灵活性,信息化办公室将可以随着XX区业务系统需求的增长或改变迅速作出响应。

2.3提高IT环境管理效率

通过云平台提供虚拟机支撑应用系统的可持续运行,可大幅简化 IT 管理工作,因为不必再逐一配置和管理服务器。虚拟化可利用高级工具实现工作负载平衡、容量规划、虚拟机实时迁移和自动化部署,从而提高管理效率。

2.4 高可用性、业务连续性

对任何单位来说,支撑某重要应用系统的服务器故障停机都是代价高昂的,需要为XX区各行政机构、各街道办事处、各处级单位提供信息化服务的应用系统服务器尤为巨大。借助云平台,可以有效提高应用系统连续性,云平台里一个节点发生故障时,运行在其上的虚拟机将自动迁移到健康的物理主机上,从而不影响应用系统的正常服务。2.5弹性调度资源应对性能变化

在没有部署云平台前,应用系统的资源配给往往采用经验作为参考值,采用最高负载要求对服务器进行选型、部署。这样子除了对服务器资源造成浪费外,还可能出现服务器过载,导致业务系统无法使用的风险。例如,社区系统,平台使用的人数都基本一样,但到了人口普查等特效时间段,可能服务器会无法支撑过多的访问而导致无法使用。

通过云平台资源弹性调度的功能,可以有效应对应用系统的这种变化,云平台可以随着应用系统的负载情况提供刚好够用的资源,关闭那些不需要服务器或降低服务器的能耗,在应用服务器(云平台提供的虚拟机)过载的时候,云平台可以自动启动更多的虚拟机为此应用提供负载均衡服务。

第4篇:四川省级政务云平台管理暂行办法

四川省级政务云平台管理暂行办法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级政务云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川办发〔2017〕66号

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将《四川省级政务云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7月13日

四川省级政务云平台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为加强四川省级政务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管理,促进全省电子政务集约化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云平台应用、维护和管理的各类活动。

第三条 云平台总体架构为“1+N+N+1”,即1个云监管平台、N个云服务商平台、N个部门云整合平台、1个云灾备平台,云平台通过电子政务外网和互联网为各级各部门信息化提供支撑服务。

第四条 云平台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运维”模式建设运营。政府向云服务商购买云平台运行所需的基础设施服务和各类公共服务,云服务商负责提供服务并实施运维保障。

第五条 云监管平台、云服务商平台、云灾备平台等云服务商投资建设的云平台设备资产归属于各云服务商;云整合平台设备资产归属于云整合平台承建部门;云平台使用单位在云平台上自行部署的软硬件等资产归属于各使用单位。

第六条 省级各部门原则上不再新建独立的机房或数据中心,已建成的非涉密信息系统应逐步迁移到云平台,新建的非涉密信息系统应基于云平台规划部署。

第七条 云平台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第三级实施安全防护,云平台上运行的信息系统应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相关规定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及测评工作。

第八条 使用云平台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利用云平台侵犯国家、集体利益以及公民的合法权益,严禁利用政务云平台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九条 全省政府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云平台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研究制定总体规划,审议重大决策,协调解决重要问题,推动业务应用迁移上云。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政府办公厅,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第十条 云服务商负责保障云平台的稳定、安全运行,并配合使用单位做好信息系统迁移部署及运维保障等工作。

第十一条 统一安全运维服务机构负责云平台整体安全运行保障,定期扫描监测云平台安全运行情况,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使用单位出具云平台和部门信息系统安全运维报告。

第十二条 云平台和使用单位以信息系统的管理为边界明确责任分工。云平台基础设施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云服务商具体负责;云整合平台、云灾备平台由承建部门具体负责;使用单位负责信息系统的开发测试、迁移部署、运行维护、监控管理等工作,并及时整改发现的信息系统安全风险或漏洞。

第三章 使用管理 第十三条 使用单位要使用云平台时,需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提出使用申请,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同意后使用。

第十四条 云平台的资源申请、需求受理、方案提交、迁移部署、测试运行、正式上线、资源变更、服务退出等日常使用管理通过云监管平台实现。

第十五条 已建信息系统的迁移,由云监管平台服务商组织云服务商开展现场调研,并配合使用部门编制系统迁移方案。迁移方案需详细说明云平台资源的使用需求,包括云主机、云数据库、云存储、云安全等需求。系统迁移完成后使用部门应提交系统安全性能自测报告。

第十六条 对新建信息系统,由使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信息系统项目立项批文和建设方案。

第十七条 云监管平台服务商接到使用单位提交的迁移方案、新建信息系统方案、云灾备资源需求后,报请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专家技术评审,云监管平台服务商按照评审意见分配资源配额或通知使用单位按照评审意见整改。

第十八条 使用单位获得资源配额后通过云监管平台提出资源配置申请;云服务商应在2个工作日内配合完成资源配置;使用单位应在资源配置完成后的10个工作日内开展信息系统部署工作。

第十九条 信息系统部署完成后,使用单位应在1个月内完成压力测试、内部测试及安全风险预评估等工作,并将测试报告和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提交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经审核后实施系统割接。

第二十条 系统割接上线后,使用单位通过云监管平台对所属信息系统实施在线调度、管理和监控,原系统至少保留3个月,作为应急回退措施。

第二十一条 使用单位应在信息系统割接后6个月内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相关规定,完成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的定级备案及测评工作。

第二十二条 信息系统运行(包括试运行)过程中需调整云资源配额的,由使用单位通过云监管平台提交云资源使用变更申请。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通过的,云服务商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云平台资源的重新配置;涉及重大变更的,使用单位需按照新申请云资源的工作流程办理。

第二十三条 云监管平台服务商会同云服务商定期采集信息系统云资源使用效率数据,向使用单位进行通报,并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使用效率偏低的信息系统,组织专家、使用单位评审确定资源降配或回收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四条 使用单位不再使用云平台服务时,应正式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服务退出申请,同时在3个月的过渡期内完成系统下线和数据迁移备份工作。过渡期满后,使用单位和云服务商共同做好数据清除、云资源回收等相关工作。

第二十五条 按照“按需分配、合理使用”的原则实施云灾备平台资源申请审核管理,使用单位应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重要信息系统的备份申请,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由云灾备服务商主要负责,云监管服务商、云平台服务商共同配合做好备份工作。

第二十六条 信息系统正式上云运行后,使用单位可向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将闲置设施纳入云整合平台统筹使用管理。

第四章 运行维护管理

第二十七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云服务商服务水平标准,指导监督云服务商开展云平台运行维护管理。

第二十八条 云服务商应建立健全值班值守、运维规范、日志管理、备份恢复等工作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检查、评估、通报云平台服务情况。

第二十九条 使用单位应建立信息系统云上运行管理、维护升级、日志管理等工作制度,确保部门信息系统稳定、安全运行。

第三十条 云服务商每月至少向使用单位和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1次云资源使用情况、云平台运行维护情况等报告。

第三十一条 使用单位和云服务商应确保信息系统及云平台运行操作日志信息至少完整保存6个月。

第三十二条 信息系统、云监管平台等出现访问故障时,云监管平台服务商应根据故障级别及时报告相关领导和单位,初判故障处理责任单位,积极协调、跟踪、督促故障处理,向使用单位反馈故障处理进度、结果。责任单位应及时判断故障类型,拟定故障处理意见,及时排查处理故障。

第三十三条 云监管平台和云服务商平台服务费由省财政按规定保障,云灾备平台服务费和云整合平台建设维护费由承建单位向省财政申请,云资源增量服务费每年底评估汇总结算量,并纳入下一年度财政支出预算,云平台上运行的信息系统所需运行维护经费由使用单位申请财政解决。

第五章 安全管理

第三十四条 信息系统部署到云平台后,按照“安全管理责任不变,数据归属关系不变,安全管理标准不变”原则,使用单位负责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的安全管理,云服务商负责基础网络及云平台的安全管理。任何人不得非法泄露、复制、篡改、删除存储在政务云平台的数据。

第三十五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公安厅制定云平台总体安全应急预案,云使用单位、统一安全运维机构、云服务商分别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协同开展安全培训、应急演练,配合做好重大安全事件的应急响应。

第三十六条 云服务商定期开展云平台设备巡检、日志审计、风险评估、安全加固、数据备份工作,每月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使用单位出具安全运维报告、安全态势报告;使用单位定期对信息系统进行漏洞扫描、渗透测试、日志审计、代码审计、数据备份、系统加固和病毒库升级等安全工作,发生重大安全事件时,应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做好处置工作。

第三十七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公安厅定期开展云平台及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通报安全隐患,并督促相关单位整改落实。

第六章 监督考核

第三十八条 领导小组负责对省级政府部门信息系统在云平台上的整合共享情况、云资源使用效率及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情况等进行监督考核,结果作为省级部门电子政务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九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合同约定,从服务响应、服务满意度和服务质量等方面对云服务商的服务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第七章 附

第四十条 本办法配套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5篇:浙江省电子政务云计算平台管理办法

浙江省电子政务云计算平台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解决电子政务基础设施重复建设、资源分散等问题,降低行政成本,实现集约化管理和应用,充分发挥省电子政务云计算平台(以下简称政务云平台)的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省行政机关管理和使用政务云平台的活动。

第三条 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利用全省统一的政务云平台开展电子政务应用,不再新建独立的机房或数据中心,不另行采购硬件、数据库、支撑软件、云计算和信息安全等基础设施,法律法规、政府规章以及国家有关文件明确规定的除外。新的应用系统依托政务云平台建设,现有应用系统逐步迁移到政务云平台。

第四条 省政府办公厅负责全省政务云平台的规划、应用、管理和监督,审核省级部门的政务云平台使用需求,受理设区市政务云平台建设方案备案。

信息安全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政务云平台及应用系统安全监控工作。

使用政务云平台的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负责应用系统的开发、部署、维护、管理和安全。

政务云供应商负责政务云平台的建设、咨询、服务开通、日常运行维护和平台安全。

第五条 设区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辖区政务云平台行政主管部门,优先利用省级政务云平台或采取租用方式建设本辖区统一的政务云平台,县(市、区)原则上不建设政务云平台。第二章 使用管理

第六条 政务云平台使用包含申请、受理、审批、测试、开通、变更和终止环节,并通过政务云平台业务管理系统实现。

第七条 使用单位根据需求向政务云平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使用申请,并提供应用系统建设方案、应用系统性能和安全自测报告、政务云平台资源(以下简称云资源,含云主机、云数据库、云存储、云安全等)需求及其他申请材料。

第八条 政务云平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核实使用单位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云资源需求的合理性,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提出不予受理意见,使用单位应当根据不予受理意见重新提交申请;受理的,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批意见。

第九条 政务云平台供应商应当根据审批意见在2个工作日内提供试用环境,试用时间为15—30天;经政务云平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确有必要的可以延长试用时间。使用单位在试用环境中部署应用系统,并对应用系统进行功能、性能及安全测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3级以上的重要应用系统,须提供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第三方测评机构出具的软件性能及信息系统安全测试报告。

第十条 应用系统通过测试的,经政务云平台行政主管部门终审,正式开通应用系统,临时试用环境转为正式环境。政务云平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合理规划、按需分配”的原则,按照应用系统正常运行所需要的合理值来分配计算、内存、存储、网络带宽等云资源;业务量变化幅度较大的应用系统,可以根据实时需要动态弹性调整所需云资源。

第十一条 正式运行过程中,使用单位要求调整云资源配置的,须提交变更申请,政务云平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变更审批。审批通过的,政务云平台供应商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变更。涉及重大变更的,须重新提交本办法第七条中的有关材料,应用系统通过性能和安全测试。

第十二条 使用单位不再使用政务云平台服务时,须做好应用系统下线和数据迁移备份工作,并提交终止申请,政务云平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终止审核。审核通过后,政务云平台供应商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回收相应的云资源,终止有关服务。第三章 运行维护管理

第十三条 使用单位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合理使用云资源,管理应用系统的日常运行,监控运行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向供应商反映,确保应用系统安全稳定。

第十四条 政务云平台供应商负责提供云技术咨询和方案优化,配合使用单位完成应用系统上线和迁移工作;定期主办云技术和管理人员培训,推广政务云平台使用。

第十五条 政务云平台供应商负责政务云平台的日常运行维护工作,监控云资源使用,及时解决云故障,并定期(每月不少于1次)向使用单位和政务云平台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云资源利用情况表、运行维护报告和优化建议。第四章 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利用政务云平台侵犯国家、集体利益以及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政务云平台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七条 政务云平台行政主管部门对政务云平台的安全负责,并会同信息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开展政务云平台及云应用系统安全检查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风险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

第十八条 使用单位应当安排专人负责应用系统管理、安全保密和安全审计,明确应用系统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级别,并按照相应级别开展安全建设,加强日常监控,保障应用系统的安全运行。

第十九条 政务云平台供应商应当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相关规定,加强政务云平台的安全防御,监控网络行为,阻断网络攻击,做好数据备份,定期发布安全公告(每月)和开展应急演练(每年),确保政务云平台安全运行。

第二十条 未经使用单位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云主机、云数据库、云存储等用户资源,不得泄露、篡改、毁损、复制和利用用户数据;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五章 监督考核

第二十一条 各单位在制订电子政务规划和年度预算时,应当充分利用政务云平台基础设施;财政部门把政务云平台使用作为安排部门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经费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的政务云平台使用情况列入年度电子政务考核。主要考核内容为:应用系统云计算化的比例,即利用政务云资源的应用占所有应用的比重;云资源使用效率,即云资源是否闲置或配置过度;政务云平台上的应用系统安全状况。

第二十三条 对政务云平台供应商的主要考核内容为服务响应、服务满意度和服务质量3个方面。服务响应为服务响应时间;服务满意度是使用单位对服务的满意程度,分为不满意、基本满意、满意和非常满意;服务质量为所提供云服务的性能、稳定性、安全性和可用性等指标。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所称的政务云平台为非涉密系统的基础软件和硬件平台,依托电子政务外网为全省电子政务应用提供统一的基础设施服务,包括专有云平台和公有云平台。

专有云平台为行政机关提供服务,主要部署审批办理、数据交换、信息共享等业务;公有云平台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主要部署门户网站、办事受理、咨询反馈等业务。专有云平台和公有云平台之间通过安全措施按需互通。

第二十五条 各设区市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订本辖区政务云平台管理办法。

政务平台自查报告

云集电商平台各岗位职责

云平台党建工作总结

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情况汇报

政务平台应用情况通报整改措施

本文标题: 政务云平台各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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