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会计岗位职责
第1篇:出口退税会计工作总结
---现优异,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肯定。现将过去一年来在出口退税管理工作岗位上的学习、工作情况作简要总结如下:一、思想上严于律己,不断提高自身修养
一年来,我始终坚持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并用以指
篇2:外贸财务工作总结
外贸工作总结范文
仔细想想这一年多来,自己到底做了什么。一直怕自己迷失自己的方向,也一直在怀疑
自己的能力。今天利用星期天的时间,自己给自己总结一下,我出社会一年多的时间里,我到底干了什么?总结不足,提高自己)不知道不觉进入社会已经一年多了,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似乎经历了许多,也成长了很
多。不在是当初那个抱有幻想的小姑娘了,学会了坚强,勇敢,乐观。我记得我第一份工
2---
也不是太懂外贸的,认为我坐在电脑前就在玩,所以,天天把我掉到楼下包装车间去包装。
基本上,我每天都会去间里帮忙可是,谁又知道我的苦呢?我想做
外贸,真的很想。虽然,我刚从学校出来,但是,我真的很努力。也许做过外贸的朋友就知道,一个刚从
学校出来的学生,一个人做外贸的难处。在那里我大该工作了八个月左右吧。阿里做了四个
多月吧。但是由于我的大部分时间都在车间里帮忙,也没有做出什么大成绩。客户谈了几个
比较好的。订单也接了一比。我是在我第一比订单货出了以后辞的。
第一比订单也做得不是太顺的。由于我天天在楼下包装,客户有时在msn找不到我人,就打电话到我们公司,问我到底在干什么。听了,这话,真的很委屈。那时心里就想,不管
4---去商检局才知道,我们要先去申请检验,也就是等检验好了,我的货就出不了
了。当时,我那个心情真的是跌落谷底了。后来,没有办法,在老板朋友的建议下,我的货是从别的公司名义下走的。当时,真的很伤心,不知道哭了几次,每一次都对自己说只允许自己哭这最后一次。父
母一直让我辞掉工作,哪怕是不付我工资。现在真的很感谢我爸妈的支持。我记得每一次加
班加到十一二点,然后自己一个人开电瓶车回家,路上空空的,真的很怕。有时候自己一个
在路上想着想着就哭了,但是回到家后,还是把眼泪擦干,不想让妈妈看到。这些年,一直
在外面上学,所以,从来不在父母面前哭。一直到有一天加班到十一点半回家,路上遇到两
6---然这不是我辞去工作的主要原因。第二个是,让我觉得自
己赔上了人格和信誉,对客户无法交待。自己是在欺骗客户。第三个是,老板不懂外贸,认
为你坐在电脑前,就在玩,那你的工作又有什么意思呢,如果我想做一个打杂人员,我就干
打杂人员的事。第四个是,我想利用一点时间去考大学英语六级。
还记得,等我的货一出了以后的第二天,我就和老板说,我要辞工作,当时老板很吃惊。
他肯定是想不到我这个从来不说不的女孩,要辞工作。老板想留我,但是,我坚决说我要辞。
第二天,就没有去上班。
对我的第一份工作,我没有任何不舍,如果要说舍不得,我就舍不得我姐和我的英国客
户lynn。在那里我学会了很多。小朱姐说,傻丫头,只要你在这里的苦能
8---即将结束,新的工作阶段就要开始的时候,有很多事情需要坐下来认真的思考一下,需要很好的进行总结和
回顾。总结过去09年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为下一阶段工作更好的展开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09年一年来,我作为隆昌公司的出纳员及外贸业务员,一
直负责出纳、外贸跟单、退税等工作。以下是本人对于出纳工作的总结和一些心得体会:
一、首先要热爱本职工作,要有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和职业道德,对重大开支项目必须经过会计的审核、经理的确认和同意
方可办理。这是我需要牢牢紧记的。
二、学习、了解和掌握国家政策法规,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储备量。这里除了财务方面的政策法规还有退税方面的相关政策
法规,刚刚接手退税工作的我更需要多多了解这方面的相关政 策。
三、要有较强的安全意识,现金、10---载也就是发货通知。这个环节关系到出货的及时和准时问题,同时牵扯到船期和客人可以
准时收到货物。这一环节要将货代给我们的配载通知巧妙的写成给每一家工厂的送货通知,还要注名每家工厂的发货明细及数 量,如有补件也要写清明细,并要求工厂如有数量变动及时通知
我司。
五、跟踪场地,等工厂按正常数量发货后,及时与工厂索要发货明细和司机电话,与司机沟通到达场地时间,并及时安排场
地。货到达场地后向场地索要箱封号并通知报关代理和订舱代理
货到港信息箱封号等等。
六、报关。在报关时我必须提供给货代全套的单据,包括:发票,箱单,报关委托书,商检凭条,核销单。报关是一个说简
单又不简单的程序,一不小心就会犯些很低级的字母、数字错误,所以在这个过程需要检查最起码两遍。同时还要记下核销单号 码,以便日后查用。
12---
以下是本人对于退税工作的总结和一些心得体会:
一、申领备案核销单,首先要在电子口岸系统上申请所领核销单份数,24小时后方可到本市外管局领取核销单。领取后再 登入电子口岸系统备案核销单。到出口报关时寄给报关公司,二、电子口岸交单,报关代理报关后寄回报关单和核销单,登入电子口岸系统交单。交单时注意核对出口数量及金额等数 据。
三、出口收汇核销网上申报,外汇回款结汇后,登入出口收汇核销网上申报系统核销单据。
四、银行核销水单,拿报关单、核销单到银行核销已结汇回款的单据。银行核销后会开出银行核销水单。
六、出口退税申报,根据报关单、核销单、银行核销水单、商业发票,箱单,退税发票,抵扣发票录入出口退税申报系统。
七、最后将所有数据装订成册报送
14---
2.每天及时对定金与余款进行结汇,并在外汇管理局网站上对定金进行登记与跟踪注销。
3.当天发出货物,在国税局网站打印发票。
4.及时申请并领取核销单、代理报关委托书、出口所需一系列单据、证件。
5.定期催促退回核销单进行退税,在出口收汇核销网站上进行提交确认。协助财务准备
收汇核销和退税所需单据。
6.每个月末制定出口明细,业务单证及档案的收集管理。
二、外贸业务工作
1.利用alibaba、made-in-china、global source、indiatrade等平台,定期更新产品
信息,通过阿里旺旺与客户在线沟通,进行细致的产品咨询回复。
三、日常工作学习
1.阅读外贸相关书籍,学习机械、外贸相关英语。浏览国际网站,拓展机械
16---予我的良好的学习
氛围与环境。
3.怀着对父母的感恩,对理想的追求,完善自身价值的强烈愿望。努力适应工作、生活
环境,克服诸多不利因素,树立信心投入工作。
三、遗憾
1.六个月在办公室工作的时间并没有做成一单客户。
2.对于外贸出口整套流程没有操作过,因此暂时不能独立完成。
3.困惑如何获得真实有效的询盘信息。
4.绣花机专业知识还很欠缺。时间的溜走,等不牢回味,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无论是公司还是自身希
望来年大不同。篇4:外贸公司2013工作总结2013年度工作总结
时光飞逝,一年的时间匆匆过去了。回首2013年,世界经济特别是欧、美、18---2013年出口万美元,比去年的41万美元增加了%,实现利润
万元。
业务三部2013年出口万美元,比去年的万美元增加了%,实现利润
万元。
业务四部2013年出口万美元,比去年的万美元减少了%,实现利润
篇3:公司优秀财务工作总结
20XX年公司优秀财务工作总结 范文一:
财务部是公司的关键部门之一,对内财务管理水平的要求应不断提升,对外要应对税务、审计及财政等机关的各项检查、掌握税收政策及合理应用。在这一年里全体财务部员工任劳任怨、齐心协力把各项工作都扛下来了。财务部的综合工作能力相比2008年又迈进了一步。回顾即将过去的这一年,在公司领导及部门经理的正确领导下,我们的工作着重于公司的经营方针、宗旨和效益目标上,紧紧围绕重点展开工作,紧跟
20---各种类型的财务报表,及时申报各项税金。在公司的审计及财政税务的检查中,积极配合相关人员工作。
三、财务核算与管理工作
(1)正确计算营业税款及个人所得税,及时、足额地缴纳税款,保持与税务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取得他们的支持与指导。
(2)在紧张的工作之余,加强团队建设,打造一个业务全面,工作热情高涨的团队。作为一个管理者,对下属充分做到“察人之长、用人之长、聚人之长、展人之长“,充分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及工作积极性。提高团队的整体素质,树立起开拓创新、务实高效的部门新形象。
新的一年意味着新的起点、新的机遇、新的挑战,我们决心再接再厉,更上一层楼。20××年我们将向财务精细化管理进军,精细化财务管理需要“确保营运资金流转顺畅”、“确保投资效益”、“优化财务管理手段”等,这样,就足以对公
22---了解;积极引导成员的健康的、稳定的工作心态并引导其准确定位自身的工作目标;“要律人,必先律己”,从工作细节、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等方面对成员起模范带头作用,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职业操守;努力建立良好的工作氛围,并在工作中不断帮助成员的能力提升、端正态度、友好协作;财务部现配有4人,成员的业务能力基本能够满足现有的业务需求,资金收付、会计核算、总账管理、税务申报、价格审核、及较低层次的财务管理工作,财务部急需在成本核算、核算规范化两个薄弱环节加强人才培养。全力培养一支有“执行力”、有“战斗力”的在数、质、效“三位一体、高度协调”的财务团队作为财务部中长期人才培养战略目标。
二、部门建设:
部门建设基于企业这个组织而存在,部门的目标是企业目标的分解,是服务于企业的整体目标。而设定正确的目标则是部门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24---划、税务规划、财务服务企业决策的能力上等方面还存在巨大的差距。
三、财务具体工作:
1、数据统计方面,单据不全、业务不全、信息数据缺失导致数据维护困难,后续必须加强单据齐全、制度流程真正执行、相关岗位加强业务技能培训、加强对数据岗位(包括采购跟单、仓管、会计、车间统计人员)工作方法及工作习惯的培训;
2、会计核算方面,核算准确性、及时型、完整性急需加强,费用核算、总账、纳税申报、出口退税基本能够满足现时的需求,成本核算、往来管理急需建立规范化得处理流程,以及加强对会计人员能力提升及责任心培养;全年累计完成收入人民币4,万元。
3、财务管理方面,急需加强成本费用控制的执行,财务分析、可行性建议、风险防范的领域和具体措施,预算管理缺失。
4、出口退税方面:2012年累计完成26---定资产顺利完成420万放贷工作,累计支付资产项目投入1,255万元,保证的资产项目有效实施,为2013年的产销分离的办公格局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8、资金管理,坚持“量入为出,保证业务”的原则有效地保证公司各项业务的正常开展,员工工资准时发放,12年全年实现资金流入5,923万元,资金流出5,726万元;后续将在还贷的及时性,资金的调拨加强计划以防止还贷风险及公司的资金信用等级下降,加强供应商的信用周期及额度方面与供应链实现协商并尽最大努力保证供应商货款及时支付。
9、资本到位情况说明,注册资本1000万,实际到位890万,资本到位率89%。
10、应收账款管理,及时跟进应收账款回款情况,及时知会销售部追款及与业务对账,保证回款的及时性,建立应收款每日汇总汇报制度,12年度实现应收款账龄不超过2个月(除极个别客
28---的塑造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13、汇率管理,2012年的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不断升值,对外向型出口企业形成了巨大的汇差压力,年度累计汇率损失15万元,销售部及采购部门应积极应对汇率变化对收入和成本产生的重要影响,特别在销售报价环节成本评估及采购下单美元转换成人民币对成本的影响。
总结过去是为了展望未来,我相信只要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正视问题、相互配合、共同努力、执行到位就一定能够把公司2013年的财务工作做的更好。
范文三
第2篇:出口退税完整会计分录
出口退税完整会计分录大全
目前,我国对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的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
①、“免”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免征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
②、“抵”是指以本企业本期出口产品应退税额抵顶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③、“退”是指按照上述过程确定的实际应退税额符合一定标准时,即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搜索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成的部分予以退税。
税法上,对“免、抵、退”税办法有三步处理公式:
一是,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售货物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当期留抵税额;
二是,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
三是,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相应在会计账务处理上,实行“免、抵、退”政策的账务处理也相应有三种处理办法。
一、应纳税额为正数,即免抵后仍应缴纳增值税,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即没有可退税额(因为没有留抵税额)。此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二、应纳税额为负数,即期末有留抵税额,对于未抵顶完的进项税额,不做会计分录;当留抵税额大于“免、抵、退”税额时,可全部退税,免抵税额为0。此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收补贴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三、应纳税额为负数,即期末有留抵税额,对于未抵顶完的进项税额,不做会计分录;当留抵税额小于“免、抵、退”税额时,可退税额为留抵税额,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留抵税额。此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收补贴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通过以上三种情况的分析与处理可看出,如果不计算出“免抵税额”,会计处理上将无法平衡。
举例:复兴公司是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对自产货物经营出口销售及国内销售。该企业2010年1月份购进所需原材料等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500万元,所有发票已经按规定期限在1月份进行了认证,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85万元。内销产品取得销售额300万元(不含税),出口货物离岸价折合人民币2400万元。假设2009年12月留抵税款10万元,增值税税率17%,出口产品退税率15%,则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第一种情况,应纳税额为正数的情况。
1.外购原辅材料、备件、能源等,分录为:
借:原材料等科目 5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50000
贷:银行存款 5850000
2.产品外销时,免征本销售环节的销项税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 24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4000000
3.产品内销时,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351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3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0000
4.月末,计算当月出口货物不予抵扣和退税的税额。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人民币外汇牌价×(征税率-退税率)=2400×(17%-15%)=48万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 48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480000
5.计算应纳税额。本月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款-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金额)=51-(85+5-48)=9万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900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90000
6.实际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90000
贷:银行存款90000
第二种情况,期末留抵税额大于免抵退税额。依上例,如果本期外购货物的进项税额为140万元,其他不变,则1至4步分录同上,其余账务处理如下:
5.计算应纳税额或当期期末留抵税额。本月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款-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金额)=300×17%-〔140+5-2400×(17%-15%)〕=-46万元。由于应纳税额小于零,说明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46万元,不需作会计分录。
6.计算应退税额和应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2400×15%=360万元。当期期末留抵税额46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360万元时,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46万元,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360-46=314万元。
借:应收补贴款 46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314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3600000
7.收到退税款时,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460000
贷:应收补贴款460000
第三种情况,期末留底税额小于免抵退税额。依上例,如果本期外购货物的进项税额为494万元,其他不变,则1至4步分录同上,其余5.6.7步账务处理如下:
5.计算应纳税额或当期期末留抵税额。本月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款-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金额)=300×17%-〔494+5-2400×(17%-15%)〕=-400万元,不需作会计分录。
6.计算应退税额和应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2400×15%=360万元。当期期末留抵税额400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360万元时,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360万元,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360-360=0万元。
借:应收补贴款 36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3600000
7.收到退税款时,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3600000
贷:应收补贴款3600000
第3篇:出口退税企业会计实务
出口退税企业会计实务主讲人:杨虹伟主要内容 出口免退税概述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确认与计量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出口退(免)税
为鼓励出口,对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或免税,以使本国产品以不含税(增值税、消费税等)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提高本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是国际通行做法。
我国的出口退(免)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其在国内各生产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即对增值税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对消费税出口货物免税。
第一讲
出口免退税概述
一、出口退(免)税基本政策
我国根据本国的实际,采取出口退税与免税相结合的政策。
我国目前的出口货物劳务税收政策分为以下三种形式:
(一)出口免税并退税 出口免税是指对货物在出口销售环节不征增值税、消费税,这是把货物出口环节与出口前的销售环节都同样视为一个征税环节; 出口退税是指对货物在出口前实际承担的税收负担,按规定的退税率计算后予以退还。
(二)出口免税不退税 出口免税是指对货物在出口销售环节不征增值税、消费税;出口不退税是指适用这个政策的出口货物因在前一道生产、销售环节或进口环节是免税的,因此,出口时该货物的价格中本身就不含税,也就无须退税。
(三)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 出口不免税是指对国家限制或禁止出口的某些货物的出口环节视同内销环节,照常征税;
二、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货物范围
(一)一般退(免)税的货物范围
1.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
(二)特准退(免)税货物范围
在出口货物中,有一些虽然不同时具备上述四个条件的货物,但由于这些货物销售方式、消费环节、结算办法的特殊性,以及国际间的特殊情况,国家特准退还或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三)特准不予退税的免税出口货物 1.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 2.避孕药片和用具、古旧图书;
3.有出口卷烟经营权的企业出口国家出口卷烟计划内的卷烟;
三、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主要方法
(一).出口货物免退增值税的方法 1.“先征后退”办法 2.“免、抵、退”税办法
(二).出口货物免退消费税的方法 1.免税
2.免退税
四、出口货物退税率
出口货物退税率是出口货物的实际退税额与退税计税依据的比例。增值税的出口退税率
我国现行出口货物的增值税退税率有17%、14%、13%、11%、9%、5%等。消费税的出口退税率
出口货物应退消费税的退税率(或单位税额)与其征税率相同,即出口货物的消费税能够做到彻底退税。
第二讲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确认与计量
一、出口货物增值税退税的计算 两种退税计算办法:
第一种是“免、抵、退”办法
主要适用于自营和委托出口自产货物的生产企业 第二种是“先征后退”办法
目前主要用于收购货物出口的外(工)贸企业
(一)出口货物的“免、抵、退”办法
根据规定,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以下简称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
实行免、抵、退税办法中
“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
“抵”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
“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具体计算方法与计算公式: 1.免:免征出口环节增值税
2.抵:国家本应退还的增值税改为先抵扣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即国家少佂了税,变相的退还给了企业。
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1)如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0 则: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2)如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0 则:先剔
剔:当期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中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是指当出口货物征、退税率不一致时,因退税率小于征税率而导致部分出口货物进项税额不予抵扣和退税,需从进项税额中转出进成本的税额。
即——从全部进项税额中剔除一部分调增出口产品的成本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对涉及使用免税购进原材料(如进料加工业务)的生产企业,还要根据进料加工业务的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和出口货物征、退税率之差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①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②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①和②合并为以下公式: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牌价-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再抵
抵:国家本应退还的增值税改为先抵扣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即国家少佂了税,变相的退还给了企业。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要点: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的计算
免:免征出口环节增值税
剔:从全部进项税额中剔除一部分调增出口产品的成本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抵:国家本应退还的增值税改为先抵扣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即国家少佂了税,变相的退还给了企业。
退:是指上面未抵扣完的余额,用退税指标(免抵退税额)来衡量。免抵退税额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要点: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的计算例题
例题:某企业既有内销又有外销,当期全部进项税额为100万元,假设调整成本部分为20万元。计算步骤:
免:外销“免”增值税
剔:全部进项税额中调整成本的部分(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万元
抵:全部进项税额减去调增成本后的余额到内销销项税额中去抵扣(100 – 20 = 80万)假设:
内销销项税额110万:110 – 80 = 30,国家不办理退税,企业只要缴纳30万元税款 内销销项税额80万: 80 – 80 = 0,国家不办理退税,企业应纳税款为0 内销销项税额60万: 60 – 80 =-20万,20万元作为“退”税,需要和退税指标比较 需要再进一步计算:
3.退:是指上面未抵扣完的余额,用退税指标(免抵退税额)来衡量。
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其中:购进免税原材料,在计算免抵退税额时应予以抵减。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3)当期应退税额和当期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①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②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退税额=0 要点: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的计算例题
例题:某企业既有内销又有外销,当期全部进项税额为100万元,假设调整成本部分为20万元。计算步骤:
内销销项税额60万:60 – 80 =-20万,20万元作为“退”税,需要和退税指标比较 退税指标:免抵退税额 = 离岸价 * 退税率 - 抵减额 假设退税指标为30万,则20万全退
假设退税指标为15万,则只能退15万,余下5万留到下月继续抵扣
“免、抵、退”税的计算举例
以下按实际操作中的三种不同情况进行举例,帮助理解“免、抵、退”税的计算: 1.没有使用免税购进料件,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小于当期免抵退税额的计算举例。2.没有使用免税购进料件,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当期免抵退税额的计算举例。3.使用免税购进料件且征、退税率不一致的综合计算举例。
【例题1】:没有使用免税购进料件,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小于当期免抵退税额情况
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2013年3月的有关经营业务为: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2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34万元通过认证;上月末留抵税款3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7万元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的销售额为200万元。试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免、抵、退”税额。『答案』
(1)免征出口销售环节的增值税
(2)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200×(17%-13%)=8(万元)
(3)当期应纳税额=100×17%-(34-8)-3=﹣12(万元)(4)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13%=26(万元)(5)按规定,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12(万元)
(6)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26-12=14(万元)
【例题2】:没有使用免税购进料件,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当期免抵退税额情况
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2013年5月的有关经营业务为: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4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68万元通过认证;上月末留抵税款5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7万元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的销售额为200万元。试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免、抵、退”税额。『答案』
(1)免征出口销售环节的增值税
(2)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0×(17%-13%)=8(万元)(3)当期应纳税额=100×17%-(68-8)-5=﹣48(万元)(4)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13%=26(万元)(5)按规定,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26(万元)
(6)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26-26=0(万元)(7)5月期末留抵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税额为=48-26=22(万元)【例题3】:使用免税购进料件且征、退税率不一致的情况
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2013年7月的有关经营业务为: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2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34万元通过认证;当月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100万元;上期末留抵税款6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7万元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的销售额为200万元。试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免、抵、退”税额。『答案』
(1)免征出口销售环节的增值税
(2)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100×(17%-13%)=4(万元)
(3)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0×(17%-13%)-4=4(万元)或:(2)式、(3)式合并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0-100)×(17%-13%)=4(万元)(4)当期应纳税额=100×17%-(34-4)-6=﹣19(万元)(5)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材料出口货物退税率 =100×13%=13(万元)
(6)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13%-13=13(万元)或:(5)式、(6)式合并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100)×13%=13(万元)(7)按规定,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13(万元)
(8)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13-13=0(万元)(9)7月期末留抵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税额为=19-13=6(万元)
(二)“先征后退”办法
1.外贸企业“先征后退”的计算方法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增值税的计算应依据购进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所注明的进项金额和退税率计算。
应退税额=外贸收购不含增值税购进金额×退税率
2.外贸企业收购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增值税的退税规定
①凡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持普通发票特准退税的抽纱、工艺品等12类出口货物,同样实行销售出口货物的收入免税,并退还出口货物进项税额的办法。其计算公式为: 应退税额=[普通发票所列(含增值税)销售金额]/(1+征收率)×退税率
②凡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出口货物,按以下公式计算退税:
应退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退税率
3.外贸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收回后报关出口的货物,按购进国内原辅材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金额,依原辅材料的退税率计算原辅材料应退税额。支付的加工费,凭受托方开具货物的退税率,计算加工费的应退税额。
【例题4】:某进出口公司2012年3月出口美国平纹布2000米,进货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单价20元/平方米,计税金额为40000元,退税率13%,计算其应退税额。『答案』2000×20×13%=5200(元)
二、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税
(一)、出口退税率的规定
计算出口应税消费品应退消费税的税率或单位税额,依据《消费税暂行条例》所附《消费税税目税率(税额)表》执行。这是退(免)消费税与退(免)增值税的一个重要区别。当出口的货物是应税消费品时,其退还增值税要按规定的退税率计算;其退还消费税则按该应税消费品所适用的消费税税率计算。
企业应将不同消费税税率的出口应税消费品分开核算和申报,凡划分不清适用税率的,一律从低适用税率计算应退消费税税额。
(二)、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税政策
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消费税在政策上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出口免税并退税
适用这个政策的是: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口,以及外贸企业受其他外贸企业委托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2.出口免税但不退税
适用这个政策的是: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性企业自营出口或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的应税消费品,依据其实际出口数量免征消费税,不予办理退还消费税。
这项政策规定与前述生产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代理出口自产货物退(免)增值税的规定是不一样的。其政策区别的原因是:
消费税仅在生产企业的生产环节征收,生产环节免税了,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就不含有消费税了;
而增值税却在货物销售的各个环节征收,生产企业出口货物时,已纳的增值税就需退还。
3.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
适用这个政策的是:除生产企业、外贸企业外的其他企业,具体是指一般商贸企业,这类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一律不予退(免)税。
(三)、出口应税消费品退税额的计算
1.属于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应依照外贸企业从工厂购进货物时征收消费税的价格计算应退消费税税款。 其公式为:
应退消费税税款=出口货物的工厂销售额×税率
上述公式中“出口货物的工厂销售额”不包含增值税。
2.属于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应依货物购进和报关出口的数量计算应退消费税税款。 其公式为:
应退消费税税款=出口数量×单位税额
(四)、出口应税消费品办理退(免)税后的管理
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办理退税后,发生退关,或者国外退货进口时予以免税的,报关出口者必须及时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补缴已退的消费税税款。
纳税人直接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办理免税后,发生退关或者国外退货,进口时已予以免税的,经批准,可暂不办理补税,待其转为国内销售时,再申报补缴消费税。第三讲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一、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免抵退增值税会计账户的设置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明细项目
“出口退税”明细账户“进项税额转出”明细账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已交税金”专栏企业上缴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专栏生产企业以自产的货物出口,在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条件下,出口货物的销项税额免征,进项税额先用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抵扣,未抵扣完的再申报办理退税。
“出口退税”专栏用来记录企业出口货物,向海关办理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税而计算的免抵退税额。
“进项税额转出”专栏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退税差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一、生产型企业出口货物免退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1、根据采购的原材料: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等
2、根据实现的出口销售收入:
出口销售收入=1,000,000×7.75=7,750,000(元)借:应收账款—外汇账款(国外客户)7,75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外销收入 7,750,000
3、根据实现的内销销售收入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收账款--XX公司
2,34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内销收入 2,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000
4、根据计算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000,000×7.75×(17%-13%)=310,000(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
31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310,000
5、计算应退税额、免抵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340,000-(800,000-310,000)=-150,000(元)即:本月产生期末留抵税额150,000元
免抵退税额=(1,000,000-400,000)×7.75×13%=604,500(元)注:生产企业在办理免抵退税时须提供以下凭证:
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出口收汇核销单
出口发票
由于期末留抵税额小于免抵退税额,所以,应退税额=期末留抵税额=150,000(元)免抵税额=604,500-150,000=454,500(元)根据主管退税机关审核确认后的3月份《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及附表,在4月作账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
1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
454,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604,500
【例题2】:若该企业2012年4月采购原材料4,705,882,当期进项发生额80万元人民币;出口销售额(FOB价)80万美元,其中,当月出口有30万美元未拿到出口报关单(退税专用联),当月收到2012年3月出口货物的报关单(退税专用联)20万美元;内销销售收入(不含税价)200万元人民币。该企业销售的货物的征税税率适用17%,退税率适用13%,美元汇率为7.73,则当期会计处理:
1、根据采购的原材料:
借:原材料
4,705,882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00,000 贷:应付账款
5,505,882
2、根据本月实现的出口销售收入:800,000×7.73=6,184,000(元)借:应收账款—外汇账款(国外客户)6,184,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外销收入
6,184,000
3、根据实现的内销销售收入:
借:应收账款--XX公司
2,34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内销收入 2,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000
4、根据计算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800,000×7.73×(17%-13%)=247,360(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
247,36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247,360
5、计算应退税额、免抵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340,000-(800,000-247,360)=-212,640(元)即:本月产生期末留抵税额212,640(元)
注:生产企业在办理免抵退税时须提供以下凭证: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发票本题:4月份出口销售中有30万美元为出口未收齐单证,不并入当月的“免、抵、退”税计算。
4月份收齐3月份的单证为20万美元,应并入4月份的“免、抵、退”税计算。免抵退税额=(800,000-300,000+200,000)×7.73×13%=703,430(元))
由于期末留抵税额212,640小于免抵退税额703,430,所以,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212,640(元)
免抵税额=703,430-212,640=490,790(元)
根据计算的应退税额经主管退税机关审核确认后,在下月初(即5月份)作账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212,64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490,79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703,430
二、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免退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1、外贸企业购进货物时,应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 借: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等)
2、出口销售货物的会计处理 借:应收账款-应收外汇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销售收入 结转出口商品成本会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
3、申报出口退税的会计处理外贸企业按照规定退税率计算应退的增值税: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4、对于购入出口货物时发票上记载的进项税额与应退增值税税额的差额,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5、实际收到出口退税款时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
三、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特准退税出口货物的会计处理
1、申报退税时: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2、收到出口退税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
【例3】: 某土产进出口公司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入麻纱一批用于出口,金额60 000元,小规模纳税人开来普通发票。土产公司已将该批货物出口完毕,有关出口应收的全套凭证已经备齐。作会计分录如下:应退税额= 6 0000÷(1+3%)×3%=1747.57(元)
四、出口货物应退消费税的会计处理出口货物应退消费税一般指外贸企业生产企业销售时,反映应缴消费税(消费税是价内税,生产企业可通过定价将税负转嫁给购买者)自营出口的外贸企业
1、根据采购商品: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等
出口销售:借:应收账款—外汇账款-(国外客户)
贷:主营业务收入--外销收入 结转出口商品成本会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 申请退税时。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消费税)贷:主营业务成本
实际收到退款时。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消费税)
【例4】:某外贸公司从国内某摩托车厂购入摩托车500辆,价款2,500,000元,增值税425,000元,厂方已计算缴纳消费税税额250,000元,款项已付。外贸公司将该批摩托车销往国外,并按规定申报办理消费税退税,退税款已收到。做出相关会计处理。公司在国内采购时,(1)借:库存商品
2,5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25,000 贷:银行存款
2,925,000(2)计算应退税额时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 250,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250,000(3)收到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250,000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
250,000
谢谢!
第4篇:出口退税会计核算的实证
引用 外贸(工贸)企业出口货物的会计核算
贸易 2008-11-10 15:12:01 阅读9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订阅
引用
馨文 的 外贸(工贸)企业出口货物的会计核算
二、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的会计核算
进料加工是指出口企业自行(或委托其他单位)进口原辅料件,通过自行加工或以委托、作价形式加工成品后再行复出口的业务。进料加工实际上经历三个过程,即:进口、加工及复出口。在会计核算上,复出口的会计处理同自营出口货物,对其进口、加工过程及申报退税,按以下进行帐务处理:
㈠进口原辅料件业务的帐务处理
1、报关进口
出口企业应根据进口合约规定,凭全套进口单证,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商品采购-进料加工-××商品名称
贷:应付外汇帐款(或银行存款)
支付上述进口原辅料件的各项目内直接费用,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商品采购-进料加工-××商品名称
贷:银行存款
2、交纳进口料件的税金时,出口企业应根据海关出具的完税凭证,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进口关税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同时将进口关税结转到“商品采购”成本中,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商品采购-进料加工-××商品名称
贷:应交税金-应交进口关税
对按税法规定,不需交纳进口关税、增值税的企业,不作上述会计分录。
3、进口料件入库
进口料件入库后,财会部门应凭储运或业务部门开具的入库单,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材料物资-进料加工-××商品名称
贷:商品采购-进料加工-××商品名称 ㈡进口料件加工业务的帐务处理 进口料件加工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作价加工,另一种是委托加工,出口企业应根据不同的加工形式作帐务处理。
1、作价加工形式
⑴出口企业采用作价加工形式的,必须持『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等有关单证,向其主管的税务机关申请开具“进料加工贸易申请表”。同时出口企业根据所订加工合同,凭储运或业务部门开具的出库凭证,依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帐款
贷:其他销售收入-作价加工销售-进口料件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出口企业凭税务机关开具的“进料加工贸易申请表”向加工企业收取的作价销售进口料件的销项税额不计征入库。
⑵同时结转作价加工材料成本 借:其他销售成本
贷:材料物资-进料加工
⑶收回加工成品后,财会部门应凭储运或业务部门开具的商品入库通知单及加工单位开具的加工产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商品名称(含加工费)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委托加工形式
⑴出口企业将进口料件以委托形式进行加工,财会部门应根据所订加工合同,凭储运或业务部门开具的出库及加工凭证以及加工单位开具的实物收据,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加工商品-加工单位-进口料件名称
贷:材料物资-进料加工-××商品名称
⑵支付加工单位加工费时,财会部门应根据加工单位开具的加工费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加工商品-加工单位-进口料件名称(含加工费)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⑶收回加工成品后,财会部门应根据储运或业务部门开具的入库单,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
贷:加工商品-加工单位-进口料件名称(材料成本+加工费)采用委托加工形式的,不需到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进料加工贸易申请表”。㈢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帐务处理
1、作价加工形式复出口货物
出口企业将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收回并报关出口,财务上作销售,退税凭证收齐并按规定装订成册后,应填列《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按期向其主管的税务机关申报退税。
⑴出口企业申报退税时,按以下公式计算当期申报的应退税款后,作如下会计分录: 当期应退增值税
=复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退税
率-“进料加工贸易申请表”上进口料件组成计
税价格×复出口货物退税率+进口料件交纳的进
口环节增值税 当期应退消费税
=复出口货物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税额 借: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
-消费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自营出口销售成本(消费税)
⑵出口企业申报复出口货物退税手续后,应按以下公式计算当期不予退税的税额,并作如下会计分录:
当期不予退税的税额
=(复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进 料加工贸易申请表”上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 格)×(复出口货物的征税率-退税率)借:自营出口销售成本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⑶实际收到退税款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
-消费税
2、委托加工形式复出口货物 ⑴出口企业申报退税时应按以下公式计算当期申报的应退税款后,作如下会计分录: 当期应退增值税
=复出口货物加工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
×复出口货物退税率+委托方为加工复出口货物国内采购原辅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原辅 材料适用的退税率+进口料件交纳的进口环节增值税
当期应退消费税
=复出口货物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税额
借: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
-消费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自营出口销售成本(消费税)
⑵出口企业申报复出口货物退税手续后,应按以下公式计算当期不予退税的税额,并作如下会计分录:
当期不予退税的税额
=加工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复出口货物
征税率-退税率)+国内采购原辅材料增值税专用
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原辅材料征税率-退税率)借:自营出口销售成本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例2]外贸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的会计核算
1、某进出口公司,根据进口合约规定,对外支付进口原辅料件,设共值HKD1,000,000.00(银行当日卖出价1港元=人民币1.12元)财会部门应凭全套进口单证,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商品采购—进料加工—××材料 1,120,000.00 贷:银行存款
1,120,000.00
2、进口上述原辅料件,按规定减免85%的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关税税率20%,增值税税率17%(纳税单位按银行中间价1港元=人民币1.10元计算),财会部门应凭海关出具的完税凭证,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进口关税
33,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8289.50.00 贷:银行存款
61,891.50 同时,应将交纳的关税,结转到进口料件的成本中,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商品采购—进料加工—××材料 33,0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进口关税 33,000.00
3、上述进口料件验收入库后,财会部门凭入库单,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材料物资—进料加工—××材料 1,153,000.00 贷:商品采购—进料加工—××材料1,153,000.00
4、上述进口料件采用作价方式进行加工,企业应根据所订加工合同,凭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有关单据,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帐款—国内加工厂 1,349,010.00 贷:其他销售收入—作价加工销售 1,153,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96,010.00 月底结转作价加工进口料件成本,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其他销售成本-作价加工销售 1,153,000.00 贷:材料物资—进料加工—××材料
1,153,000.00
5、收回作价加工成品时,财会部门凭加工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有关单据(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 1,383,600.00税款235,212.00),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商品名称
1,383,6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35,212.00 贷:应收帐款—国内加工厂 1,349,010.00 应付帐款—国内加工厂 269,802.00
6、上述进口料件,如采用委托形式进行加工的,发出加工的进口料件时,财会部门凭有关单据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加工商品—加工单位
1,153,000.00 贷:材料物资—进料加工—××材料
1,153,000.00
7、支付加工单位加工费时,财会部门凭取得加工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有关单据,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加工商品—加工单位
230,6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9,202.00 贷:应付帐款
269,802.00 同时结转加工成本,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商品
138,360.00 贷:加工商品—加工单位 138,360.00
8、上述作价加工商品复出口后,待出口企业收齐全套的退税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进口料件复出口货物的应退税时(复出口货物退税率为15%),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
62,879.5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62,879.50 应退税=(1,383,600.00-1,153,000.00)×15%+28239.50=62,879.50
9、企业申报复出口货物退税手续后,计算不予退税的税款,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自营出口销售成本
4,612.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612.00 不予退税的税款=(1,383,600.00-1,153,000.00)×(17%-15%)=4,612.00
10、实际收到应退税款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62,879.50 贷: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 62,879.50 下面用“丁”字式栏反映采用作价加工方式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会计科目核算的全过程。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借方
贷方
②28,289.50 ④196,010.00 ⑤235,212.00 ⑧62,879.50
⑨4,612.00 Σ263,501.50 Σ263,501.50
11、上述委托加工商品复出后,待出口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进口料件委托加工复出口货物的应退税款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
62,879.5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62,879.50 应退税额=230,600.00×15%+28,289.50=62,879.50
12、企业申报复出口货物退税手续后,计算不予退税的税额,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自营出口销售成本
4,612.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款转出)
4,612.00 不予退税的税额=230,600.00×(17%-15%)=4,612.00 采用委托加工方式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会计科目借、贷方发生额同作价加工,“丁”字式栏略。
三、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的会计核算
来料加工是指由外商提供一定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交由我方加工生产后复出口给对方,收取一定工缴费的业务。来料加工出口业务就对外签定合约承担执行的责任来看,可以分成由外贸企业和加工工厂承担两种,前者属外贸的自营业务,后者属代理性质。下面就承担责任不同将外贸企业有关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业务的帐务处理分述如下:
㈠由外贸企业承担合同责任的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的帐务处理。
外商提供的来料加工的原辅材料,虽然在报关进口时,外贸企业不付支付原辅材料的价款,但在实际操作中,在外贸企业的帐务处理上,仍有两种核算形式,一种是以名义价格核算来料加工原辅材料的进口价,即作价;另一种不核算来料加工原辅材料的成本,仅核算记载来料加工原辅材料的进口数量。具体采用哪种核算形式,可根据外贸企业与外商签订的合约而定。下面以作价核算原辅材料成本为例说明。
1、报关进口来料加工原辅材料时,根据合约规定等有关单证,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材料物资-国外客户名称-来料名称
贷:应付外汇帐款-客户名称(不需支付)
2、将外商作价的原辅材料拨交加工厂时,应区别“作价加工”和“委托加工”方式,作如下不同的会计分录:
⑴采用作价加工报关的(以进口原价拨交加工厂),借:银行存款或应收帐款
贷:其他销售收入-作价加工销售-国外来料
(开具普通销货发票,不计算来料加工的销项税额)同时结转材料成本,借:其他销售成本-作价加工销售-国外来料
贷:材料物资-国外客户名称-来料名称 ⑵委托加工方式拨交的,借:加工商品-加工厂
贷:材料物资-国外客户名称-来料名称
3、加工厂交来成品时,应区别“作价加工”和“委托加工”方式,作如下不同的会计分录: ⑴采用作价加工的,借:库存商品-国外客户名称-产品名称
贷:银行存款 应收帐款 ⑵委托加工,借:库存商品-国外客户名称-产品名称
贷:应付帐款-加工厂(加工费)加工商品-加工厂
库存商品=作价原辅材料成本+加工费
4、外贸公司对加工厂交来的成品,对外办理出口托运时,应凭业务或储运部门开具的盖有“来料加工”戳记的出库单,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待运和发出商品-加工商品名称
贷:库存商品-国外客户名称-加工商品名称
5、财会部门收到业务或储运部门交来成品已出运的有关出口单证及向银行交单的联系单时,应根据出口发票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外汇帐款-客户名称(美元,人民币)(加工费金额)
应付外汇帐款-客户名称(合约规定的原辅材料价格)贷:其他销售收入-来料加工-成品名称 同时结转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成本,借:其他销售成本-来料加工-成品名称
贷:待运和发出商品-成品名称
6、外贸公司收到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的工缴费时,应凭结汇水单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付帐款-国内加工厂(加工费)
银行存款
贷:应收外汇帐款-客户名称(美元,人民币)
外贸企业在每批货物加工完成报关出口后,应持来料加工进口、出口货物报关单、来料加工登记手册、出口收汇核销单、工缴费的发票复印件等有关凭证资料,向其主管的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在税收处理上,只要外贸企业办理的是“来料加工登记手册”,不管其来料的原辅材料是否作价核算,在拨交给国内加工厂加工时,均不缴纳增值税,加工企业凭外贸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免征其加工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货物复出口后,不予退税;对在加工环节耗用国内配套的原辅材料的已征税款也不予退税,并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扣减。
㈡由加工厂承担合同责任的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的帐务处理(以作价为例)。
1、外贸企业收到外商提供的作价原材料,所作的会计分录同㈠1;
2、对外商提供的作价原辅材料在拨交加工厂生产时,应凭储运或业务部门开具的盖有“来料加工”戳记的出库单,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帐款-国内加工厂
贷:材料物资-国外客户名称-来料名称
3、对外商作价的原辅材料,在加工厂交成品时,根据储运或业务部门开具的盖有“来料加工”戳记的入库单,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国外客户名称-成品名称
贷:应收帐款-国内加工厂(来料成本)应付帐款-国内加工厂(按合约规定应收的工缴费)
4、外贸公司在将加工成品办理出口托运向银行办理出口交单、结转销售成本以及收到成品或工缴费外汇时,应作的会计分录与上述㈠6相同。
〔例3〕:以外贸企业承担合同责任为例
1、某外贸公司收到外商提供的原辅材料-服装面料360,000公尺,按合约规定对外商提供的原辅材料零作价,每公尺USD 4元,入库日银行外汇中间价折合人民币8.26元,财会部门应凭业务或储运部门开具的加盖“来料加工”戳记的入库单,连同外商交来的进口单证等,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材料物资-国外客户名称-服装面料 11,894,400.00 贷:应付外汇帐款-客户名称-USD1,440,000.00
118,944,000.00(不需支付)
2、将外商提供的作价服装面料拨交工厂生产加工时,分别不同情况作会计分录: ⑴、采用作价加工报关的(以进口原价拨交加工厂),借:银行存款或应收帐款 11,894,400.00 贷:其他销售收入-作价加工销售
11,894,400.00 同时结转材料成本,借:其他销售成本-作价加工销售 11,894,400.00 贷:材料物资-国外客户名称-服装面料
11,894,400.00 ⑵、采用委托加工方式拨交的,借:加工商品-加工厂
11,894,400.00 贷:材料物资-国外客户名称-来料名称
11,894,400.00
3、加工厂交来成品服装10,000件,分别不同情况作会计分录:
⑴采用作价加工的,财会部门根据加工厂开具的普通销货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2,394,400.00元),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国外客户名称-服装 12,394,400.00 贷:银行存款
500,000.00 应收帐款(抵减作价面料款)
11,894,400.00 ⑵采用委托加工方式的,财会部门根据加工厂开具的普通加工费发票,每件加工费50元,计500,000.00元,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国外客户名称-服装 12,394,400.00 贷:应付帐款等-加工厂 500,000.00 加工商品-加工厂 11,894,400.00
4、外贸公司对加工厂交来的成品,对外办理出口托运时,财会部门应凭业务或储运部门开具的盖有“来料加工”戳记的出库单,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待运和发出商品-服装 12,394,400.00 贷:库存商品-国外客户名称-服装
12,394,400.00
5、收到业务或储运部门交来成品已出运的有关单证及向银行交单的联系单时,财会部门应根据合约规定每件加工费10美元和出口发票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外汇帐款-来料加工贸易(USD100,000.00)
826,000.00
应付外汇帐款-客户名称(USD1,440,000.00)
11,894,400.00
贷:其他销售收入
12,720,400.00 如合约规定外商提供的服装面料不作价,仅核销加工费。
6、结转来料加工服装的销售成本,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其他销售成本-来料加工-服装 12,394,400.00 贷:待运和发出商品-服装 12,394,400.00
7、外贸企业收到出口服装的工缴费外汇时(设银行买入价1美元=人民币8.29元),应凭银行结汇水单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付帐款-加工厂
500,000.00 银行存款
329,000.00 贷:应收外汇帐款-来料加工贸易(USD100,000.00)
829,000.00
四、代理出口货物的会计核算 ㈠收到代管商品
财会部门应根据储运或业务部门开具的盖有“代理业务”戳记的入库单,按合同规定出口金额扣除手续费后,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受托代销商品-客户-商品名称
贷:应付帐款-国内委托单位(代理商品货款)㈡代办出口托运
受托方根据代理出口合约及代管商品,代办出口单证并向运输单位办理托运手续时,应根据业务储运部门开具的盖有“代理业务”戳记的出库单,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待运和发出商品-商品名称
贷:受托代销商品-客户-商品名称 ㈢代办出口交单
受托方在代理商品装运出口后,在信用证规定日期内,将全套出口单证按合同规定结算方式向银行办理交单手续时,财会部门应凭储运部门通知,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外汇帐款-有证出口-客户(美元,人民币)
贷:代购代销收入-代理出口(收入)-商品名称 同时,结转代理出口进价,借:代购代销收入-代理出口(成本)-商品名称
贷:待运和发出商品-商品名称 ㈣出口收汇
银行收妥货款扣除银行费用,受托方根据银行结汇水单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应付帐款-国内委托单位(银行费用)
贷:应收外汇帐款-有证出口-客户(美元,人民币)应付帐款-国内委托单位(汇兑损益)㈤代付国外费用
对代理出口发生的国外费用(运、保、佣费用),支付时应凭有关单据及银行购汇水单,作如下会计分录:
1、借:代购代销收入-代理出口(销售收入)-商品名称 贷:银行存款
2、同时结转,借:代购代销收入-代理出口(销售成本)-商品名称
贷:应付帐款-国内委托单位(代付国外费用)㈥代付国内费用
代理出口的国内各项直接费用,应凭有关单据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付帐款-国内委托单位(代付国内费用)
贷:银行存款 ㈦结算代理货款
代理出口业务在收妥货物结汇入帐、结算国内外各项费用及应收手续费后,应即按代销合同的规定向委托方结算代理货款,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付帐款-国内委托单位
贷:银行存款
〔例4〕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货物的会计核算。
1、某进出口公司代××企业出口商品一批,合同金额为USD16,000.00(CIF),当日银行外汇中间价1美元=8.26元,代理手续费率3%,当委托单位交来代管出口商品时,财会部门应根据业务或储运部门开具的盖有“代理业务”戳记的入库单,按合同规定出口金额和扣除手续费后,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受托代销商品-客户-商品名称 128,195.20 贷:应付帐款-国内某委托单位 128,195.20(16,000.00×(1-3%)×8.26=128,195.20元)
2、受托方根据代理出口合约及代管商品,代办出口单证并向运输单位办理托运手续时,财会部门应根据业务或储运部门开具的盖有“代理业务”戳记的出库单,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待运和发出商品-商品名称 128,195.20 贷:受托代销商品-客户-商品名称
128,195.20
3、受托方在代理商品装运出口后,在信用证规定日期内,将全套出口单证按合同规定结算方式向银行办理交单手续时,财会部门应凭储运部门通知,作如下会计分录(设银行美元买入价同上):
借:应收外汇帐款-国外客户 USD16,000.00
132,160.00 贷:代购代销收入-代理出口-商品名称
132,160.00 同时,结转代理出口进价,借:代购代销收入-代理出口-商品名称
128,195.20 贷:待运和发出商品-商品名称 128,195.20
4、银行收妥货款扣除银行费用USD20。00,根据当日银行买入价1美元=8.29元,受托方应根据银行结汇水单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132,474.20 应付帐款-国内委托单位(银行费用)165.80 贷:应收外汇帐款-国外客户 USD16,000.00
132,160.00 应付帐款-国内委托单位(汇兑损益)480.00
5、对代理出口发生的国外费用,包括运、保、佣等,支付时应凭有关单据及银行购汇水单,支付上述代理出口货物海运费USD50.00、保险费USD30.00,代付国外佣金USD40.00(当日银行卖出价1美元=人民币8.27元),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代购代销收入-代理收入-商品名称 992.40(红字)
贷:银行存款
992.40 同时结转,借:代购代销收入-代理收入-商品名称 992.40(红字)
贷:应付帐款-国内委托单位(代付国外费用)992.40
6、代理出口的国内各项费用,共支付人民币800.00元,财会部门应凭有关单据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付帐款-国内委托单位
800.00 贷:银行存款
800.00
7、代理出口业务在收妥货物结汇入帐、结清国内外各项费用及应收手续费后,应即按代销合同的规定向委托方结算代理货款,并作如下会计分录(详见后附“代理出口结算清单”):
借:应付帐款-国内委托单位(代理商品货款)126,882.80 贷:银行存款
126,882.80
第5篇:增值税出口退税的会计处理
增值税出口退税的会计处理
出口货物退(免)税是国际贸易中通常采用的并为世界各国普遍接受的、目的在于鼓励各国出口货物公平竞争的一种退还或者免征间接税的税收措施。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起对出口货物实行了退(免)税政策,此后出口退税政策适时而变几经调整,形成了现行的出口退税政策。出口货物只有在适用既免税又退税的政策时,才会涉及如何计算退税的问题。由于各类出口企业对出口货物的会计核算办法不同,有对出口货物单独核算的,有对出口和内销的货物统一核算成本的。为了与出口企业的会计核算办法相一致,我国《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规定了两种退税计算办法:第一种办法是“免、抵、退”办法,主要适用于自营和委托出口自产货物的生产企业;第二种办法是“先征后退”办法,目前主要用于收购货物出口的外(工)贸企业。下面笔者对增值税出口退税的计算方法及相关会计处理作一探讨。
一、“免、抵、退”税的计算方法及会计处理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7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其中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一)具体计算方法与计算公式
1.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其中:
(1)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2)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2.免抵退税的计算: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其中
(1)出口货物离岸价以出口发票计算的离岸价为准;
(2)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税购进原材料包括从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
3.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的计算:
(1)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2)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二)企业免、抵、退税计算实例
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率为15%。2002年8月有关经营业务为:购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2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进项税额为34万元,货已验收入库。当月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100万元。上期末留抵税款6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7万元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试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免、抵、退”税额。
(1)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100×(17%-15%)=2(万元)
(2)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200×(17%-15%)-2=2(万元)
(3)当期应纳税额=100×17%-(34-2)-6=-21(万元)
(4)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100×15%=15(万元)
(5)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15%-15=15(万元)
(6)按规定,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即该企业应退税额=15万元
(7)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15-15=0(万元)
(8)8月期末留抵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税额为6(21-15)万元。
(三)相关会计处理
1.企业按出口货物适用的征税率和退税率,计算出口产品本期应分摊计入产品成本的进项税额,从本期应抵扣的进项税额中剔除,其会计处理为:
借:产品销售成本 2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转出)20000
2.企业按规定的退税率计算出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时,其会计处理为: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注:本题此数值为0 3.企业在收到出口货物的退回的税款时,其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15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150000
4.月份终了,企业将已交的待扣增值税自“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其会计处理为: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6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60000
二、“先征后退”的计算方法及会计处理
(一)外贸企业“先征后退”的计算方法
1.外贸企业以及实行外贸企业财务制度的工贸企业收购货物出口,其出口销售环节的增值税免征;其收购货物的成本部分,因外贸企业在支付收购货款的同时也支付了生产经营该类商品的企业已纳的增值税税款,因此,在货物出口后按收购成本与退税率计算退税退还给外贸企业,征、退税之差计入企业成本。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增值税的计算应依据购进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所注明的进项税额和退税率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应退税额=外贸收购不含增值税购进金额×退税率
2.外贸企业收购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增值税的退税规定
(1)凡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持普通发票特准退税的抽纱、工艺品等12类出口货物,同样实行销售出口货物的收入免税,并退还出口货物进项税额的办法。其计算公式为:
应退税额=[普通发票所列(含增值税)销售金额]/(1+征收率)×6%或5%
(2)凡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出口货物,按以下公式计算退税:
应退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6%或5%
3.外贸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出口货物的退税规定
外贸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收回后报关出口的货物,按购进国内原辅材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依原辅材料的退税率计算原辅材料应退税额。支付的加工费,凭受托方开具货物的退税率,计算加工费的应退税额。
(二)外贸企业“先征后退”的计算实例
例1:某进出口公司2002年3月出口美国平纹布2000米,进货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单价20元/平方米,计税金额为40000元,退税率15%,其应退税额:
2000×20×15%=6000(元)
例2:某进出口公司2002年4月购进某小规模纳税人抽纱工艺品2000打全部出口,普通发票注明金额6000元;购进另一小规模纳税人西服500套全部出口,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注明金额5000元,该企业的应退税额:
6000÷(1+6%)×6%+5000×6%=639.62(元)
(三)会计处理
借:产品销售成本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转出)
第6篇:外贸企业出口会计实务(出口退税)交流
雪浪会计论坛
------出口商品购进、出口销售与出口退税的基本会计核算**
一、外贸企业的一些基本情况
现在外贸企业多以作代理为主,但业务性质虽为代理,会计核算上却以自营业务核算,即行内说的“假自营、真代理”。在这一大前提下,会计帐面所反映的,很大程度上不是经济业务的实质,很多财务分析指标在这里是失去其真正意义的。如存货,外贸企业通常是见票不见货的。说得简单点,做代理的外贸企业,只是一个票据与款项的流转中心,是一台收汇机器、付款机器、退税机器。服务意识在外贸企业各个部门中是非常重要的,不过这是提外话了。
由于出口退税的需要,每笔出口业务都通过一关联号(或发票号、合同号)对出口业务的各个核算环节联系起来,方便退税核算,同时也方便每笔业务的成本核查(财务软件的选择最好是专业外贸财务软件)。因此,成本核算通常采用个别认定法(以关联号区分)。
二、基本科目设置
库存商品下设:
库存商品-出口
库存商品-进口
库存商品-内销
应交增值税下设:
应交增值税-应交出口增值税
应交增值税-应交进口增值税
应交增值税-应交内销增值税
为了缩短篇幅,不作特别说明的地方,用到该科目时,特指出口。
三、基本会计核算
1、正常购进(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购进
借:库存商品 100
借:应交增值税-进项 17
贷:应付帐款 117
出口销售(假设退税率为13%)
借:应收外汇帐款 15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50
借:主营业务成本-库存成本 100
贷:库存商品 100
借:应收出口退税 1
3贷: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3
借:主营业务成本-不退税转入 4
贷: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4收到出口退税
借:银行存款 13
贷:应收出口退税 13
2、预估购进(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其余单证齐全,需要做出口销售核算)
预估购进
借:库存商品 100
贷:应付帐款 100
出口销售(假设退税率为13%)
借:应收外汇帐款 15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50
借:主营业务成本-库存成本 100
贷:库存商品 100
借:应收出口退税 13
贷:应付帐款 13
借:主营业务成本-不退税转入 4
贷:应付帐款 4
(预估购进,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应交增值税-进项,同样,这里出帐也就不能出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以及应交增值税-进项转出,对于该进项税金,通过应付款反映。这是在帐务处理非常容易出错的地方。)
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付货款
借:应付帐款 117(100+13+4)
贷:银行存款 117
借:应交增值税-进项 17
贷: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3
贷:应交增值税-进项转出 4
(这里也是容易出错的地方,很容易重入库存。)
严格按上述核算方式进行核算,科目间的勾稽关系会很清晰,而且便于日常帐务检查,特别有利于发现“库存商品”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应交出口增值税”的帐务处理错误。“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应交出口增值税”这一科目,是一个比较麻烦的科目,很容易成为“利润的垃圾桶”,以至于不能反映企业的真正盈亏情况。
B--------------
一、各科目间的基本勾稽关系及检查
1、主营业务成本-出口(本期发生额)=库存商品-出口(本期贷方发生额)
2、如果全部出口商品都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退税商品,且都是征17%的商品,则:
库存商品-出口(科目余额)*17%=应交增值税-应交出口增值税(本级科目余额)
如果前者大于后者,在库存商品核算正确的情况下,很可能是多作应收出口退税挂帐;或多作进项税转出,虚增了成本。反之则相反。要防止“应交税金-应交出口增值税”科目成为企业利润的“垃圾桶”。如果库存商品帐面余额为零,那么“应交税金-应交出口增值税”余额应该也等于零。年终,外贸企业的出口库存大部分为零,或接近零,应该利用这个最好时机作帐务清理,当然,这工作平时就应该做,否则,错误积累,要作清晰的错帐调整处理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主营业务成本-不退税转入(本期发生额)≥应交出口增值税-进项转出(本期发生额)
应收出口退税(本期借方发生额)≥应交出口增值税-出口退税(本期发生额)
如果不存在预估购进,则两者相等,若两者存在差额,则差额为未取得增值税发票的税额,但前者必须大于或等于后者。通过这两个项目的检查,除了可以检查帐务处理是否出错外,还可以多一个途径知道未取得增值税发票的情况,及时催促业务员尽早取得发票。
3、如果存在出口不退税商品,或其他税率的出口商品,就要分类检查,但外贸企业还是出
口税率为17%的为主,所以只是增加一点工作量而已。
二、容易出错的地方及改进建议
1、库存与出口增值税是出口核算的薄弱环节
对于出口业务量不大,会计人员充足的外贸企业,强烈建议通过发票认证,加强对帐面出口库存和进项税金的核算。即当月认证的增值税发票,当月入帐,确认库存和税金;未认证的发票,不确认库存和进项税金,或作为预估购进处理。这样处理的话,就可以每月核算帐面的库存入库金额与进项税金的入帐是否与当月认证清单上的金额保持一致,可以及时发现当月的错误,减少错帐的出现。
2、取得税局代开的税率6%,4%与普通发票,很容易在作出口销售核算时候,作为17%的增值税发票作出口核算,从而可能会多转出口退税,多转不退税成本。因此在科目设置时候,最好设多一级,“应交出口增值税-进项税额-进项6%”、“应交出口增值税-进项税额-进项4%”,在平时帐务检查时,多留意是否这里出错。
3、收到出口退税时,认真核算改批实际收到的退税款与帐面上改批的退税挂帐是否一致。通常是有差额的,及时检查原因并作帐务处理,对于不能办理退税的,却已经在帐面上作退税处理的,更加要及时调整过来。不要把问题日积月累。在这方面,其实外贸专用的财务软件是可以提供很好的逐笔勾销功能的,如果没有的话,最好与软件供应商联系一下,非常好用的功能。
C--------外贸企业出口毛利率普遍偏低(纯自营业务和有配额优势的除外),业务操作中的稍微疏忽及客观环境的稍微变动(如汇率变动、出口退税政策等)都会导致该笔出口业务亏损。而且,如今外贸企业普遍试行了承包到业务科室人头的改革措施,业务部门的盈亏直接影响到该业务部门人员奖金的发放。如果外贸企业财务部门不加强出口业务成本费用的预算与核查,势必会助长业务部门“做利润”,以便多发奖金的行为,从而影响公司的整体利益。
业务部门“做利润”的其中一个简单、直接、有效的方法就是滞后反映出口费用,从而达到一定期间内调控利润的目的。
在某些外贸会计书上,会提到“为了准确核算出口盈亏,在编制年终会计决算前,对应由本期负担而尚未支付的国外
运费、保险费和佣金应该分别进行预提,以红字冲减本期的销售收入,并形成应付款项,实际支付时予以冲销”。但是,如果年终决算时,才做这项工作,实在是太迟了。奖金基本上是按月或季度计算发放,在帐面利润高涨时,不该发的奖金已经进入了个人腰包。平时企业的帐面利润不能反映企业真实的利润水平,对公司的整体规划预算极为不利。而且这里还忽略了一个国内费用问题,这就更加大了上述的不利影响。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外贸企业财务部门应该加强出口业务成本费用的预算与核查。
一、每笔出口业务必须作成本费用预算,预算外费用原则上不予支付。
外贸企业应该制定严格的成本费用预算制度,要求业务部门对每笔出口业务(按合同号、发票号或关联号)的各项成本费用进行清晰预算(“自营真代理”的出口业务,毛利率或换汇成本基本上是确定的,各项费用本来就是十分明确的,只是很多情况下,财务核算不到位,为图方便,按收付实现制进行核算,才造成利润的不真实。)。及时体现各笔业务的盈亏情况、换汇成本,对预算外费用,原则上不予支付。
对于国外运保佣:
在作出口核算时,按业务部门经审批同意的成本预算单,在确认出口销售收入时,同时确认(预提)国外运保佣(也有可能是运保佣先于销售收入的确认,由于单证未齐,未作出口销售处理,但运保佣已经支付,并在帐面上进行了确认,注意不要重复确认或预提就是了)。预提运保佣时:
贷:主营业务收入-自营出口收入-运保佣(红字)
贷:应付外汇帐款(蓝字)
对于国内费用:
同样,在作出口销售核算时,按业务部门经审批的成本预算单,进行预提确认。
借:经营费用等
贷:预提费用
经过这样处理,业务部门帐面利润中的水份,大部分会被榨干。但这里牵涉到一个企业所得税的问题,应该给予高度重视。
尚未支付的国内费用,未取得费用发票,在年终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是肯定不能税前列支的。因此,年终结帐前,必须对预提费用进行检查,看余额是否都是尚未支付的。就算企业所得税时,本年预提,但尚未支付的预提费用,作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处理;往年预提,本年支付的预提费用,作调减应纳税所得额处理。
尚未支付的国外运保佣,能否在年终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作税前扣除,这一问题,从税法规定上来说,其实是不太清晰的。
税法上说“除税收法规另有规定者外,税前扣除的确认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
1、权责发生制原则;
2、配比原则;
3、相关原则;
4、确定性原则;
5、合理性原则”。预提的国外运保佣是符合这些原则的,但税法上同时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凭据。发票和付汇凭证,由于该款项尚未支付,因此是没有的,但企业可以提供相关合同作为证明材料。这是外贸企业普遍存在的实际情况。政策法规的解读,有时候会因人而异,如果税务机关提出异议,企业也可以进行相关抗辩。
二、加强成本费用核查
这一工作,可以通过专业外贸财务软件实现,专业外贸财务软件按每笔出口业务(按合同号、发票号、关联号)定制损益表(或成本核查表),通过每月检查这张表,可以及时发现业务运作或财务核算上的问题。
这一管理理念,其实,这并非是什么新东西,只是以前没有引起足够重视而已。但这对于习惯了“做利润”的业务部门来说,绝对是一道“猛药”。要在企业中实施这一理念,肯定会损害一部分既定利益者,因此,如何推行或何时实施十
分重要。现在退税机关在审核出口退税时,已经对换汇成本有了相对明确的规定,因此借税务机关之名,现在是一个很好的实施契机。
D---------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68号文规定:
“
一、外贸企业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90日内未向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报出口退税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和确有特殊原因,经地市以上税务机关批准者外,企业须向主管税务机关征税部门进行纳税申报并计提销项税额。上述货物属于应税消费品的,还须按消费税有关规定进行申报。
二、外贸企业对上述货物按下列公式计提销项税额或计算应纳税额。
(一)一般纳税人销项税额的计算公式
销项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法定增值税税率)×法定增值税税率
(二)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征收率)×征收率
六、本通知自2005年5月1日起执行。”
征收增值税的出口收入可以分为以下五大类:
1、出口不予退(免)税的货物收入;
2、生产企业单证不齐超过规定期限的出口货物收入;
3、2005年5月1日后外贸企业超过规定期限的出口货物收入;
4、援外出口货物实行承包结算制的,对承包企业以“对内总承包价“为计税依据征收增值税;
5、其它规定需要征税的出口货物收入。
外贸企业出口国家规定的退(免)税货物,在2005年5月1日前,对没申报退税或不申报退税出口货物收入,不存在征税问题,即出口收入免税,而购进货物所承担的进项税金转到成本当中。
从2005年5月1日后开始征税,按照国税发[2005]68号文件规定视同内销政策征税。
政策是对出口货物征税作了相关规定,但具体操作上,却还存在很多不清晰,很难操作的地方,但外贸企业必须事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做在前。
第一、征税的执行时间问题
外贸企业货物出口后,按财务制度规定做出口收入账,由于单证不齐超过规定期限需要征税,具体的执行是按做出口收入账的时间还是按单证不齐到期的当月来执行,目前还没有明确规定。在广州,我曾经就这个问题咨询过本区的退税科、税政科和征收分局,但都不能给出一个明确的答复。最后也只是退税科口头答复,在他们给企业出具征税通知的时候,企业才计提销项税,该征税通知同时传达征收分局,由征收分局对企业销项税的计提进行核查。但这绝对是土政策了,各地的差异肯定很大的,或许政策明天就会变。
第二、需要征税的出口销售收入的进项抵扣问题
根据征税的规定,企业购进货物认证后当期必须抵扣,这在内销企业和有出口的生产企业可以做到,但是对外贸企业却有操作上的困难。其原因是外贸企业财务核算内、外销是分别核算。用于出口所发生的进项税金记在出口的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不参与内销或征税抵扣,但参与认证。由于认证后按规定当期必须抵扣,可是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取得的进项税金认证后没有参与抵扣,因为当时不知到是否需要征税,等到几个月后由于单证不齐按规定征税时,已不能抵扣。
但,既然我的出口收入,国家要视同内销计提销项税,那么,我相应的进项税额,国家也应该允许我进行抵扣。这个问题,最后是由本区的税政科作出口头答复的:在需要计提销项税的当期,企业写一份出口转内销的书面报告,报主管征税部门,征税部门批复后,允许企业,把之前已经进行认证,但在增值税申报时作为出口货物进项税额,设为“暂不抵扣”的该批出口货物的进行税额,重新设为“本期抵扣”,从而解决进项抵扣的问题。
但这个做法,老实说是有违国字号文件当期认证当期抵扣的规定的。这种做法日后肯定是要规范的。
这个问题同时引申出,外贸企业对于购进货物的发票问题。
以前有的外贸企业,在明知道,该出口货物不退税的时候,就会接受供货单位提供的普通发票,但一旦出现对出口货物征税的问题,外贸企业就要承担没有进项抵扣的苦头。
因此,购进货物无论退税与否,一律要求提供增值税发票,对外贸企业本身是最好的保护,一来可以防止假票的风险,二来可以解决对出口征税时的进项抵扣问题。
而且取得的增值税发票,无论退税与否,一律参与认证,这也是必须的,不能因为该货物不退税,而不对发票进项认证,财务人员的工作必须要做在前。
版权声明:
1.大文斗范文网的资料来自互联网以及用户的投稿,用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免费阅览。
2.《出口退税会计岗位职责》一文的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转载或引用时请保留版权信息。
3.如果本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将会及时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