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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岗位职责

作者:hnfx_263 | 发布时间:2021-04-24 12:08:46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第1篇:抗菌药物使用管理规定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规定

为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法规,加强抗菌药物使用管理,促进合理用药,制订该规定。

一、组织设置

1.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全面负责抗菌药物使用管理。主任委员全面负责此项工作。

2.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抗菌药物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科。医务科负责日常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工作。办公室成员还包括药学科、感染管理科、护理部、微生物学实验室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感染、呼吸科等临床科室抗感染治疗专家。3.临床科室设抗菌药物管理小组,负责科室抗菌药物管理。小组由科主任、护士长及有抗菌药物应用经验的专业人员组成。

二、职责与任务

1.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根据医院抗菌药物管理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与监督。检查与指导抗菌药物管理办公室的工作。定期对医院的抗菌药物的购进、使用、停用进行审定。

2.抗菌药物管理办公室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领导下具体负责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具体职责为:

①制定医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细则并组织实施与监督。②定期对病原体分布、种类、药敏及院内感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向全院通报。定期对临床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将调查结果向药事委员会报告,并具体落实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作出对抗菌药物临床使用进行调整的决定。定期分析部分重点科室(如 ICU、血液科、呼吸科等)的常见病原菌分布及耐药情况,提出临床经验用药方案。

③结合医院抗菌药物使用及微生物监测情况有计划调整医院抗菌药物的购进、使用和停用。

④督促临床人员严格执行抗菌药物应用的管理制度和应用原则。⑤组织医务人员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⑥组织检查与考评。

⑦创造条件开展血药浓度监测工作。

⑧组织评价各类抗菌药物的不良反应,提出淘汰疗效较差和不良反应严重的抗菌药物的建议。

3.感染管理科协助拟定合理用药的规章制度,并参与监督实施,定期向抗菌药物管理办公室提供院内感染的相关信息。 4.护理管理部门协助组织培训,督促、指导护理人员严格执行相关制度。

5.检验科负责全院微生物学监测,开展病原体的培养、分离鉴定、药敏试验及特殊病原体的耐药性监测,定期总结、分析,并向抗菌药物管理办公室提供相关信息。逐步开展耐药菌(如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 MRSA、耐万古霉素金黄色葡萄球菌 VRSA、耐万古霉素肠球菌 VRE)的监测。

6.临床科室药物管理小组负责科室抗菌药物使用现状的收集,药敏调查、联合用药情况的汇总,药效调查,感染现状的调查及信息反馈。

7.微机(信息)中心按照抗生素分级管理要求,负责对医生使用抗生素电脑处方权限进行限制,并定期维护。

三、管理要点

1.医院实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严格控制抗菌药物的品种和数量,重点加强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及喹诺酮类药品的使用管理。具体分级目录和要求另见医院有关规定。

2.重点加强围手术期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管理,特别是清洁手术(一类切口)抗菌药物使用管理。

3.定期组织临床合理用药培训与考核,加强对医生抗菌药物使用处方权、药师调配权的管理。

4.每月组织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的专项点评和监督考核工作,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要进行通报,严格控制抗菌药物使用各项指标在规定范围内,并将考核结果纳入科室绩效管理。对专项点评中连续出现3次超常处方的医生,医院将首先提出警告,再出现2次时即取消其处方权;对不能发现或阻止超常处方的药师,医院将取消其抗菌药物使用调配权。对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及各项指标超常的科室,医院将组织专家进行分析,提出解决方案,并追究相关医生和科主任的责任。

四、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的一般性规定

1.临床医师必须接受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规范的培训。住院医生在 5 年规范化培训中须增加抗菌药物相关知识的考核内容;主治医生及其以上人员必须参加培训学习并记继续教育学分。医院将对考核合格的医生赋予相应的处方权限。

2.临床医师根据患者病情可开具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患者病情需要应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时,应经主治医师以上专业职称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签名;患者病情需要应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具有严格临床用药指征,经抗感染或有关专家会诊同意,处方需经高级专业职称任职资格医师签名。在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但仅限 1 天用量,并需填写《抗菌药物使用审批表》,经上级医生同意签字(补签)后报医务科备案。使用带“*”三线抗菌药物时,需召集院感染治疗专家以及药学、微生物学、感染管理专家等会诊,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医务科备案。带“*”三线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3.联合3种及以上抗菌药物使用时应经科主任批准并报医务科备案(治疗结核分支杆菌药物除外)。

4.抗菌药物使用必须有相关诊断及病历记录。

5.三级医师查房应含有抗菌药物应用内容(如抗菌药物使用、更改及停用等)。

6.控制住院和门诊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分别不超过60%和20%。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使用时间不超过24小时;住院患者外科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接受抗菌药物治疗住院患者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应不低于3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控制在40以下。

7.药剂科负责门诊处方日常管理,对违反抗菌药物使用管理规定的医生,有权拒绝发药,并予登记备案;对于住院病人违规使用特殊抗菌药物,要向有关部门反馈,医务科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分析。8.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办公室应及时通报新引进和停用抗菌药物的有关信息,并统计各科抗菌药物消耗数量及类别,对

二、三线抗菌药物应做到宏观调控,总量紧缩,以减少多重顽固耐药菌株的产生。

9.定期出版《药讯》,报导抗菌药物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解决对策,并及时反馈临床。

10.临床药师要加强对临床用药的指导,参加查房,主动为临床用药服务,并向临床医务人员提供有关抗菌药物的信息。 11.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纳入我院内部质量管理考核,执行情况与科室、个人绩效挂钩,奖惩分明。

12.对于严重违反抗菌药物使用管理规定的个人,医院将采取通报批评、限制或暂停处方权、取消处方权等措施。对使用超常、可能造成院内广泛耐药的抗菌药物,医院还将采取总量控制、停止使用等措施。

邳州市中医院 医务处

药事办

2013年1月10日

第2篇:抗菌药物使用管理规定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提高医疗质量,减轻患者经济负担,预防过度使用,控制药品费用在整个医疗活动中所占的比例,制定我院抗菌药物使用管理规定。

第二条

医院使用的抗菌药物必须是经过医院药事委员会讨论通过、医院招标购进的药品。

第三条

医院药事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应定期调查分析医院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抗菌药物专家小组负责全院抗感染药物应用的技术咨询和指导。

第四条

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分级管理原则,提出抗菌药物分级使用审批管理:

(一)一般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应首选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对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或己明确病原菌只对限制或特殊使用抗菌药物敏感的患者,可使用限制性使用或以上抗菌药物治疗。三代头孢菌素以上的抗菌药物、药品价格较高、不良反应明显、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应该经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医师同意后方能使用。

(二)根据诊断和患者病情,需要应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时,应经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医师开具处方并签名:患者病情需要应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时,应严格掌握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依据,经相关专家会诊同意,处方需经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医师签名。

万古霉素及医院规定加以限制使用的其它抗菌药物,科室应凭处方经科主任签字后,到感染控制科主任处登记、签字后再到药房取药。紧急情况下可越权使用,但处方量仅限1天。

(三)门、急诊抗菌药物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天量。如有明显的组织器官感染现象,在抗菌药物使用前,应先采集标本送病原学检查和药敏试验。待结果报告后,及时调整使用抗菌药物。

第四条

抗菌药物的使用管理

各临床科室必须制订抗菌药物使用管理规定,正确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是提高疗效、降低不良反应发生率以及减少或减缓细菌耐药发生的关键。

(一)抗菌药物的选择应用

1.初步诊断或确定为细菌性感染者是抗菌药物的应用指征。2.为了获得准确的病原学诊断,力争在应用抗菌药物之前,尽早采集相应的临床标本(血、脓、痰、尿、脑脊液、咽拭子等)立即送至微生物实验室进行涂片镜检、细菌培养鉴定,迅速明确致病原。为了提高检出的阳性率,排除操作污染因素,可连续多次采样送检。

3.送检培养查找病原体的同时要常规进行药敏试验,根据药敏试验结果,尽量选用敏感、窄谱的抗菌药物,以防发生微生态失调及二重感染。必要时还应进行M1C的测定,量化药敏试验结果,为临床选择抗菌药物提供依据。

4.抗菌药物治疗的适应证主要为细菌性感染,其次是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感染。对于单纯性病毒感染及发热原因不明者(除高度怀疑上述病原体感染),一般不宜应用抗菌药物治疗。

5.在尚未细菌鉴定和药敏结果情况下,可根据临床表现和标本涂片镜检,预测病原体种类,进行经验治疗。待结果报告后,选择敏感抗菌药物调整用药,经充分应用后(一般在急性感染时试用3d),如未见效再考虑更换药物。

6.不宜盲目选用新抗菌药物。选用效力相当的抗菌药物时应首选价廉药。

7.抗菌药物预防使用必须充分权衡考虑感染发生的可能性、药物预防效果、耐药性产生不良反应等因素。

(二)给药方法

1.当感染部位明确时,应根据药物的药动学性质,选用在感染部位能达到足够浓度的抗菌药物,可通过监测血药浓度,计算药代动力学参数,设计给药剂量和给药间隔等,使血液和体液内的药物浓度达到或超过最低抑菌浓度(M汇)。

2.综合患者的机体免疫功能状态和生理病理状况等因素给药,在选药时应充分考虑到药物的不良反应如肝、肾损害,过敏反应。

3.应用氨基糖苷类抗菌药过程中,患者肾功能不全,变化迅速者或用药疗程较长(7d)者,常需定期监测抗菌药物浓度以调整给药方案。

4.在治疗轻、中度感染时,可选用致病菌对其敏感、易吸收的抗菌药物口服或肌注,治疗较重感染时则宜采用静脉给药口

(三)预防用药 1.外科手术预防用药

(1)清洁无污染或轻污染伤口,估计感染率低于5%者,除患者机体抵抗力差如免疫功能低下、高龄等情况,一般不必预防用药;

(2)对于手术时间过长、术中组织损伤严重、术后可能高发感染的手术,如结肠手术、心血管手术等应采用抗菌药物预防感染;

(3)应选用毒性小、针对产生感染的致病菌、在手术部位能达到足够浓度的抗菌药物;

(4)在术前m或麻醉开始时给药,一般根据术后体温、血象及切口情况决定术后停药时间;

(5)在无菌条件下作胸、腹、脑脊髓膜、心包、关节等浆膜腔穿刺时,不应常规应用抗菌药物预防。

2.内科预防用药

为预防风湿热复发、新生儿眼炎、感染性心内膜炎等发生以及与SARS、流行性脑脊髓膜炎、布氏杆菌病、百日咳、霍乱等传染病密切接触的易感人群,应预防应用抗菌药物。

(四)联合使用抗菌药物

1.联合使用抗菌药物必须有明确的指征(1)致病原未明的严重感染;

(2)己应用或考虑应用单一抗菌药物难以控制的感染;(3)混合感染或感染范围广可能存在2种以上的病原菌感染;(4)机体深部感染或抗菌药物不易渗透部位的感染,如心内膜炎、中枢神经系统感染;

(5)慢性迁延性感染,病程较长,病灶难以清除、长期抗菌药物治疗,细菌可能产生耐药者。

2.联合应用抗菌药物原则

(1)一般情况采用体外试验具有相加或协同效应的两种抗菌药物联合应用:

(2)联用药物中至少有一种对致病菌有相当活性,另一种也不宜为致病菌对其高度耐药者;

(3)如果两种药物联合目口可达到疗效,则无必要三联、四联,有增加不良反应的可能;

(4)同类药物不宜合用,特别应避免联用毒性相同的药物;(5)避免药物相互作用引起的不良反应。联合用药时应避免药物之间的理、化、药效学配伍禁忌。

第五条

医院对每季度使用金额和数量扫F名第一的抗生素(普药除外)实行“轮休制度”,“轮休期”(即停止使用时间)为1个月,轮休期间由药剂科采购全军或军区招标目录中同品名同规格质优价廉的品种替代。“轮休”结束,恢复使用后再次排名第一的,“轮休期”延长为6个月,使用金额和数量三次以上扫F名第一的将停止在医院使用。

第六条

定期抽取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评价专家库成员,以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医疗质量考核标准、医院感染管理考核标准为依据,并结合同期处方、住院病历对上报数据进行评价分析。对发现不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医师可结合专业特点、工作量进行综合评价。

第七条

每月由医务部对医院信息系统中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收集统计(使用金额前3名的药品和使用者),进行个别谈话,如连续三次排名前三名者,适时通过医院电子政务网进行公布。

第八条

将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工作纳入医疗质量考核体系,对存在不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医师和科室与医疗质量考核挂钩;对抗菌药物应用明显不合理或不合理比例较高的医务人员,予以暂停其3个月处方权的处理,并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方面予以缓评、低聘(1~2年)。

有关医师对评价结果有异义的,可申请复议。进行复议时须抽取该医师近3个月的全部病历进行检查。

第九条

对违反本规定造成医疗纠纷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医师,将给予责任人相应的行政处罚,直至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第3篇:抗菌药物使用总结

大连盛和医院抗菌药物使用总结

我院自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以来,制定了《医院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成立了抗菌药物领导小组和抗菌药物点评小组,设置了专项活动办公室,经过2014年和2015年近两年努力,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2015年医院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1、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

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为55%,较2014年下降了10个百分点。

2、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百分率:

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为18%,较2014年基本持平。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为35%。

3、抗菌药物使用强度:

2014年度抗菌药物使用强度为46DDD,抗菌药物销售金额占药品销售金额的比例为22%;2012年抗菌药物使用强度为38DDD。抗菌药物占药品销售金额的比例为16.9%,成效显著。

4、Ⅰ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

Ⅰ类切口手术病例,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62%。比2011年下降38%。

5、住院患者外科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机:现阶段择期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都能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给药。

6、Ⅰ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

Ⅰ类切口手术预防用药时间大大缩短,基本在24小时以内,个别临床科室手术预防用药延长至48--72小时。(在专家的建议下)

二、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按照《2015年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明确了各科室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控制指标。全院医生签署了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承诺书,做到人人知晓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目的和主要内容。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点评小组加强了与临床科室沟通,对抽查中发现的每一例有问题的病历,都与相关科室主任及当事医师约谈,对有争议的问题共同探讨,对存在问题较多的科室,进行专项培训,提高了临床医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整体水平。完善制度,严格抗菌药物管理:

结合现阶段抗菌药物使用情况,我院今年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Ⅰ类切口手术预防用药的补充规定》、《关于加强特殊使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补充规定》二个补充规定。明确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专家的人员组成、会诊职责,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指征做出规定,对其使用流程及会诊、审批程序进行了细化。对Ⅰ类切口手术预防用药指征,不同部位Ⅰ类切口手术预防用药的品种选择、剂量及疗程都做了详细规定。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使用抗菌药物的,对手术种类也进行了明确。

每半年公示本院的细菌耐药情况,针对不同的细菌耐药水平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3、加强培训,提高认识:

我院组织全院医师和药师进行了二期抗菌药物知识培训,培训后组织了全院医生和药师的考试。

4、调整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

根据自治区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我们医院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进行了调整,抗菌药物采购品规严格限制在35个以内,对医师处方权限进行严格限定。

5、加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督查力度,严格落实奖惩措施:

积极开展抗菌药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每月抽查运行病例300份以上,抽查归档病历100份,其中对一类切口手术病历全部抽查。对患者主要诊断、手术、使用抗菌药物品种、剂量、疗程、微生物送检等情况进行登记,并分析患者使用抗菌药物的合理性。每月抽查门诊处方100张。由药房窗口药师每天对抗菌药物处方进行初步分类,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点评小组成员进行详细审核,对不合理处方进行统计和分析。

每月10号前把点评结果上报医务科,录入简报下发到各科室。对重点处方进行点评与公示,对不合理用药医生公示其抗菌药物使用比例,并按相关规定做出相应的处罚。通过全院医生和临床药学人员的共同努力,我院抗菌药物使用比例有明显下降,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也日趋合理,按照全数据统计(全年统计数据),全部控制指标均达到明白要求,但是个别科室的部分指标没有达标,还需要在下阶段的工作中将再接再厉让我院抗菌药物使用更合理。

ICU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使用整改措施

抗菌药物使用自查报告(共7篇)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使用工作总结

抗菌药物整改措施

本文标题: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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